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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新三板類金融將恢複掛牌 股轉辟謠稱“不實報道”

7月6日,全國股轉公司在其官方公眾號中對一則恢複類金融公司掛牌的報道進行辟謠,表示未研究過“類金融企業”重啟掛牌和融資的相關事宜。此前有媒體報道引用股轉內部人士稱,類金融公司掛牌規則正在研究中,細則將在7月底披露。股轉公司新聞處相關負責人也表示,“此為不實報道。”

年初,股轉公司突然暫停了類金融機構掛牌,截至目前,包括小貸、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商業保理和互聯網金融等行業企業的掛牌和融資都處在停滯中。在今年5月底股轉公司發布私募機構掛牌新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後,市場有利益相關方也期待其他類金融企業恢複掛牌,但由於其他類金融機構分屬於證監會體系以外的行業監管部門監管,因此可能需要比PE機構花費更長的時間進行梳理。

類金融重啟融資需部門協調

周三有報道稱,股轉公司正在制定類金融企業掛牌新三板的準入門檻和信披指引,待履行相關程序後於7月底披露。不過,股轉公司新聞處相關負責人很快就對該報道進行否認,他表示,“此為不實報道。希望大家不信謠、不傳謠。”

2015年12月和今年1月,監管者先後叫停了私募基金管理機構和包括小貸和P2P在內的類金融企業掛牌和融資。2016年1月16日,時任證監會主席肖鋼在證監會年度工作會議上表示,對私募基金等“類金融機構”在“新三板”掛牌和融資活動,要深入研究並加強監管。加大對利用“舉牌”搞利益輸送、老鼠倉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

對外經貿大學金融產品與投資研究中心主任宋國良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叫停掛牌屬於行政窗口指導。由於PE、小貸在圈錢融資方面對新三板有負面的影響,所以趕快叫停。股轉公司之前對金融屬性的公司沒有差別化的審核標準,所以要先進行規範,而不是說從此就不讓掛了。”

去年,私募機構掛牌成為新三板一股潮流,PE定增募資占據去年新三板全市場1216億元總額的大約四分之一。5月27日,關於私募機構掛牌8條新規出臺,不僅重啟了私募機構掛牌通道,甚至歡迎私募機構進入創新層。

不過,由於掛牌標準苛刻、信息披露嚴格,絕大部分已掛牌的PE都不符合新條件,也沒有一家進入創新層。除了規模和存續期等條件,新規要求私募機構回歸基金管理人本質,以管理費收入和業績報酬收入為主,不得在掛牌前以基金份額認購股份,募集資金不得炒A股。

然而,對於其他類金融機構,股轉公司表示,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典當公司等具有金融屬性的企業大多處於新興階段,所屬細分行業發展尚不成熟,監管政策尚待進一步明確與統一,面臨的監管形勢錯綜複雜,行業風險突出。在相關監管政策明確前,暫不受理其它具有金融屬性企業的掛牌申請。

宋國良認為,他認為,監管私募機構的基金業協會屬於證監會體系,規範協調起來較為簡單。但是其他金融類行業涉及央行、銀監會甚至商務部和省級金融辦的監管和審批,還需要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

一家已掛牌的華東地區小貸公司總經理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我們其實很郁悶,不能因為有的公司融資太多或者風控不好,就把所有類金融企業一棒子都打死。現在監管者對PE放開了口子,但是還沒有準備讓小貸等進入創新層。”

該 小貸公司總經理 認為,政策的不連續性會對市場造成影響。“我們增發已經擱置了,投資者感到政策限制了企業的發展空間,加重了疑慮,體現在融資、股價和交易量上。銀行也會不支持小貸,給我們的配比貸款要收回。這樣對於只能通過小貸解決資金問題的中小企業,他們融資渠道就更狹窄了。”

探索金融“混業監管”

目前,新三板上共有131家金融類企業,包括23家“一行三會”監管下的銀行、券商、公募基金等,26家私募基金,以及82家小貸、擔保等類金融機構,其中一半是小貸、農貸類企業。在業績表現方面,類金融機構中的中投保(834777.OC)、新安金融(834397.OC)去年凈利潤排名能夠進入新三板前20名,部分類金融企業能夠符合創新層標準。

今年3月,股轉公司副總經理隋強曾提出要制定特殊行業掛牌準入的負面清單和募集資金使用負面清單。

全國股轉公司表示已按照《關於金融類企業掛牌融資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要求,對於已受理的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典當公司等具有金融屬性的在審企業完成了終止審查程序。對於“一行三會”監管並持有相應監管部門頒發的《金融許可證》等證牌的在審企業,全國股轉公司正在研究制定分行業信息披露指引,待向市場征求意見並修訂完善後適時發布實施。

聯訊證券新三板首席研究官付立春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開放和包容是新三板市場化的特點,不應一刀切對類金融完全關上大門。但是在恢複掛牌融資前需要對類金融出臺更加嚴格、細致的規則來降低風險,修補監管漏洞,規避利用複雜交易結構繞開監管的行為,至於具體何時恢複掛牌只是時間和節奏的問題,但可能不像市場期待的那麽快。

一家掛牌互聯網金融企業董事長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由於發生了E租寶、大大集團等P2P跑路的事件,股轉對於即將登陸和已登錄的新三板的互聯網金融企業比較謹慎。雖然政策大的方向鼓勵互聯網金融發展,但是因為缺乏可以依據的清晰細則,監管層仍會放緩互聯網金融公司資本市場運作。他表示,互聯網金融還處在市場擴張和探索階段,資本投入較大,短期盈利不明顯,正是需要資本市場的時候。

對於未來的類金融公司掛牌準入條件,付立春表示,“主要會考察類金融企業的經營穩定性、風險,包括資本充足指標、財務杠桿、規模等等。除了量化指標,還有可能定性地提出更嚴格的要求,包括高管、股東背景,定性的要求會更多更全面,門檻可能會設得很高,來起到屏蔽風險的作用。”

在信息披露指引方面,宋國良認為,金融企業和一般公司信息披露審計采取的標準不同。小型的類金融機構在A股沒有相應標的,所以包括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都沒有可以借鑒的標準,仍然處於模糊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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