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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元一度任用 浪費食水 林本利

2011-12-1  NM

過去十三年五度遭審計署炮轟的水務署,最近再被揭混賬。去年因水錶不準確及食水被非法取用,令水務署少收1.6億元水費。 還記得今年九月申訴專員發表調查報告,指出水務署有14萬個水錶不準確,佔水錶總數約5%。由於水錶欠準,有用戶因此而多繳水費,亦有用戶因幾年間少交水費而被水務署一次過追收兩萬多元。


當 時的水務署發言人還辯稱在不準確的水錶中,有99%量度的用水量較實際用量為少,故絕大部分市民是少交了水費,毋須擔心。誰不知兩個月後,審計署便向水務 署發炮,指摘水錶不準確令用戶得益,但公帑卻受損。 審計署的水費損失數字,是以每度(立方米)食水四元多的水價作計算,因此遠遠低估政府的實際損失。自從1995年後,水務署便沒有調整過水費,16年來水 費維持不變。現時住宅用水是以每四個月為一周期,頭12度(立方米)是免費的,之後以累進方式計算,每度分別收4.16元、6.45元及9.05元。至於 商業用水,水價維持在4.58元一度,並不是採用累進方式。


2009/10年度水務署的供水量是9.4億立方米, 但實際能夠收到水費的耗水量只得6.2億立方米。換言之,有三成多的食水不知所終,遠遠高於國際水平一成多的流失率。水務署出售6.2億立方米食水,水費 收入共24.8億元,即每度食水平均水價是四元。然而,本地食水實際的成本遠遠高於四元一度。 2009/10年度水務署的經營開支共71億元,當中30億元是用作購買東江水。因此,26億元的水費收入及其他收費遠遠不足夠抵銷經營開支,政府每年要 提供約40多億元的津貼。此外,政府每年還要投放30多億元的基本工程開支,用作鋪設水管和購置其他資產。若把基本工程開支和經營開支加起來,水務署每年 總開支約100億元。


水務署每年的實際開支約100億元,水費收入約25億元,只收回成本25%。倘若水務署要達 到收支平衡,水價要調升三倍,即每度食水要收16元。即使不計算基本工程開支,要達到經營上收支平衡,水價仍須要調升至每度超過10元。 本地食水的成本價超過10元一度,每度的收費卻只是四元,又怎不會造成浪費食水的現象?即使水務署發現偷水和水錶不準確的情況十分嚴重,但由於水費收入損 失輕微,也變得愛理不理,繼續依靠政府每年數十億元的巨額津貼過活。倘若水費收回成本,每度水收費10多元,水務署將會有更大誘因去減少偷水和水錶不準確 的情況。


政府以公帑大幅度補貼水費,最大的得益者是商業用戶(包括地產商的建築地盤)和耗水量較高的住宅用戶(包 括擁有私人泳池),一般市民的得益有限,每戶每月節省不過數十元而已。倘若政府調高水費至收回成本的合理水平,自然會減少食水浪費。政府每年節省數十億元 津貼,可以用作減稅和減差餉,或者幫助低收入人士,對社會整體得益更大。 只可惜過去十多年,政府不單沒有正視四元一度任用所帶來的食水浪費問題,今年的施政報告更提出兩元一程任搭公共交通工具的政策,相信日後將會帶來同樣浪費 公帑的問題。

林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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