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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顯又亂講野

今日閱讀周顯明報一文,又發現他的不學無術出來了,他曰:
「關於巴菲特,他當然是內行,不過Amygdala Chan卻是外行,才會作出以上的外行話。巴菲特本人就是財技高手,他的第一桶金,是靠着Benjamin Graham的內幕消息,跟買而賺到的。巴菲特入貨,例如買高盛,用的就是財技。他沽股票,例如沽中石油(0857),用平郵寄出申報,也是財技。事實上,當年巴菲特起家,用的正是Benjamin Graham的惡意收購拆骨招數,正正是corporate finance approach的基本招數。」


筆者完全不同意。

(1) 關於「是靠着Benjamin Graham的內幕消息,跟買而賺到的。」
好像這位人兄沒看過《雪球:巴菲特傳》這本書,他如何發達呢,筆者在書中找出一些端倪:
「巴菲特私底下對分散原則不以為然,他對自己的判斷深具信心,認為沒有必要以這種方式避險。他和許羅斯從穆迪投資手冊上蒐集數據,填滿數百張用來評估與判斷的簡單表格。巴菲特先瞭解每家公司的基本資訊,全面過濾之後,把範圍縮小到少數值得進一步研究的股票,然後把錢投資在其中勝算最大的標的。

筆者按: 這些是財技? 是內幕訊息? 這是公開資料,你有時間都可以和他一樣做。

「1954年,巴菲特加入葛拉漢紐曼公司不久,開始進行一項複雜的新案子,開啟他日後的發展。

可可價格突然由每磅5美分暴漲到50美分以上,讓布魯克林一家利潤微薄的巧克力製造商羅克伍德(Rockwood)遇到難題。它最主要的產品是用來製造巧克力餅乾的碎巧克力,這種日用食品無法大幅漲價,導致該公司虧損連連。但是可可豆價格高漲,羅克伍德如果賣掉庫存的可可豆,將可大賺一筆,問題是,這樣做一半以上的利潤必須用來交稅。

羅克伍德的股東願意將公司賣給葛拉漢紐曼,但葛拉漢紐曼公司不願意付他們要求的價格,所以他們找上投資人普利茲克(Jay Pritzker),他有辦法迴避巨額稅款。據他所知,依據1954年美國稅法,公司縮小業務範圍而「部分清算」存貨,不需付稅。普利茲克買下足夠的股票,取得羅克伍德的控制權後,決定繼續生產碎巧克力,但退出可可奶油市場。他將1300萬磅可可豆歸入可可奶油業務,這批可可豆將被清算。

普利茲克不將可可豆變現,而是拿來和股東交換股票,以增加他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他提供優惠的條件吸引股東,每股羅克伍德股票可換得價值36美元的可可豆,但股價卻只有34美元。

葛拉漢看見一個獲利良機:購入羅克伍德股票,拿股票和普利茲克交換可可豆,然後出售可可豆獲得每股2美元利潤。這是套利(arbitrage):兩樣幾乎等同的物品卻有不同價格,精明的生意人可以透過買進賣出,賺取差價,而且幾乎沒有風險。

套利高報酬,深入研究才能降風險

巴菲特後來寫道,「有句老格言在華爾街被改寫了:給人一條魚可以餵飽他一天,教他套利可以餵飽他一輩子。」

不過,「幾乎」沒有風險,意思是「仍有一些風險」。如果可可豆突然跌價,倉儲憑證有可能只值30美元,不僅沒有2美元的利潤,還損失了4美元。為了消除風險,葛拉漢賣出可可豆「期貨」。套利的目標就是盡可能買進最多羅克伍德股票,同時賣出等量可可期貨。

葛拉漢紐曼公司指派巴菲特負責羅克伍德的案子,這對他再適合不過,他已做了好幾年的股票套利,買進可轉換公司債,賣空同一家公司的普通股票。

他已經仔細研究過去30年來的套利報酬,通常1美元投資可獲利20美分,而一般股票的獲利只有7、8美分。一連數週,巴菲特每天坐地鐵往返布魯克林,到許洛德信託(Schroder Trust)將股票換成倉儲憑證。

表面上看來,羅克伍德對葛拉漢紐曼公司是一樁單純的交易:成本只有地鐵車錢、思考和時間。但巴菲特認為還有更多「財務煙火」可繼續綻放,他不做套利,因此不必出售可可期貨;他為自己買進並持有222股羅克伍德股票。

巴菲特仔細考慮過普利茲克的優惠條件,他把羅克伍德所有庫存可可豆(不僅是歸入可可奶油業務的可可豆)除以所有股數,得出每股擁有的可可豆數量,結果大於普利茲克給股東的80磅。所以未將股票交換可可豆的股東其實獲得更多可可豆,並且已交換的股東所留下多出來的可可豆也將歸其他股東所有,使每股所擁有的可可豆更多。


繼續持有股票的人還可以分享公司的廠房、設備、客戶應收帳款,和其他繼續經營的業務。仔細計算後,他發現不該賣股票,而是應該站在普利茲克那一邊。


按: 跟賣和跟沽,和跟買和不跟沽是不一樣的。雖然有鼓動的成份,但公佈出來已經是公開消息,這是內幕消息。真是笑大人個口,人地只是簡單的計算,不是炒財技,一個不學無術的炒家亂寫東西,說財技萬歲是十分容易。說自己價值投資,還是給人說是財技炒家,香港的財經寫手的水平就是這樣了。亂抹黑人是財技派,真是不知所謂。


(2) 「當年巴菲特起家,用的正是Benjamin Graham的惡意收購拆骨招數」
巴菲特起家,是靠買入美國運通等大股發大財,加上購入幾家零售店製造現金流,同時買入了現時旗艦公司巴郡,買入巴郡其實難以拆骨,因為太重資產,盈利能力也差,沒有人願意買下來。最後靠購入經營良好保險和銀行生意,製造可運用現金增大實力,買入更多現金牛,才進一步擴大的,就算近年購入資產,他都是買下整間找經理人經營,絕無出售過任何一間的業務。究竟是否拆骨,可供大家評論。

這個人說話一發而不可收,大話謊話連篇,又常推老千股,希望他好好反醒,不要常常不學無術亂說話,真是非常討論。筆者在五年半前和他有二十年之約,我還沒有忘記,現在我雖不及他那幾位炒垃圾的高徒,但我相信未來成就必比他那些垃圾高徒高,到那一天,就知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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