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IZ Archives


麗思卡爾頓酒店等企業借營改增漲價遭罰1200萬

5月1日“營改增”實施後,12358價格監管平臺相關舉報激增。為堅決遏制部分經營者以“營改增”為借口哄擡價格的勢頭,確保重大改革決策順利實施,國家發展改革委立即組織力量開展執法檢查,目前查實6家企業以“營改增”為借口,捏造漲價信息、哄擡價格、擾亂市場秩序,已於近日責成北京、上海、遼寧三地價格主管部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對6家企業各罰款200萬元,共計1200萬元。

這次查處的企業主要涉及房地產租賃和酒店行業,分別是:上海新世界淮海物業發展有限公司、沈陽恒隆地產有限公司、北京新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北京新雲南皇冠假日酒店、北京金融街麗思卡爾頓酒店。

一、上海新世界淮海物業發展有限公司向143家承租人發出通知,以“營改增”為借口,捏造漲價信息,在原有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基礎上,直接向承租人加收與增值稅稅率11%相同幅度的費用。

二、沈陽恒隆地產有限公司與承租人簽訂《補充協議》,以“營改增”為借口,把部分承租人的租金上調了11%。

三、北京新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聲稱因為國家實施“營改增”,在原定租金和管理費基礎上,直接向承租人加收與增值稅稅率5%、6%相同幅度的費用。

四、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向寫字樓和公寓樓119家承租人發出通知,以“營改增”為借口,在原租金基礎上直接將租金提高5%和物業管理費提高6%,而且對拒不繳納的承租人收取滯納金。

五、北京新雲南皇冠假日酒店貼出《關於營業稅變更為增值稅的通知》,以“營改增”為由,宣稱加收“增值稅”,菜品價格上漲6%。

六、北京金融街麗思卡爾頓酒店在明知“營改增”取消了營業稅並且可以獲取水、電、固定資產采購等進項作抵扣的情況下,執意以“營改增”為借口提高餐飲食品價格,引發消費者舉報。

上述6家企業以“營改增”為借口漲價,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向市場提供了錯誤信號,誤導部分消費者認為“營改增”就是“營加增”,是國家在營業稅基礎上加收增值稅,從而對“營改增”順利實施帶來負面影響。6家企業捏造漲價信息的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相關地方價格主管部門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第(一)項從重處罰,對6家企業各罰款200萬元。國家發展改革委指導相關地方價格主管部門責令涉案企業迅速整改,及時調整報價模式,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確保“營改增”順利實施。

國家發展改革委指出,房地產租賃、物業服務、酒店客房和商品價格屬於市場調節,經營者依法享有自主定價權,但經營者的價格行為應該嚴格遵守《價格法》等法律規章的規定,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不得哄擡價格、擾亂市場價格秩序。所有經營者要引以為戒,增強守法經營意識,自覺規範自身價格行為,完善相關制度和機制,從根本上避免類似問題再度發生。

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加強12358價格監管平臺值守,對群眾的價格投訴舉報要第一時間予以查辦,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價格秩序,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07708

麗思卡爾頓等6企業借營改增漲價 共遭罰1200萬元

5月1日“營改增”實施後,12358價格監管平臺相關舉報激增。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查實6家企業以“營改增”為借口,捏造漲價信息、哄擡價格、擾亂市場秩序,已於近日責成北京、上海、遼寧三地價格主管部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對6家企業各罰款200萬元,共計1200萬元。

據了解,這次查處的企業主要涉及房地產租賃和酒店行業,分別是:上海新世界淮海物業發展有限公司、沈陽恒隆地產有限公司、北京新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北京新雲南皇冠假日酒店、北京金融街麗思卡爾頓酒店。

一、上海新世界淮海物業發展有限公司向143家承租人發出通知,以“營改增”為借口,捏造漲價信息,在原有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基礎上,直接向承租人加收與增值稅稅率11%相同幅度的費用。

二、沈陽恒隆地產有限公司與承租人簽訂《補充協議》,以“營改增”為借口,把部分承租人的租金上調了11%。

三、北京新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聲稱因為國家實施“營改增”,在原定租金和管理費基礎上,直接向承租人加收與增值稅稅率5%、6%相同幅度的費用。

四、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向寫字樓和公寓樓119家承租人發出通知,以“營改增”為借口,在原租金基礎上直接將租金提高5%和物業管理費提高6%,而且對拒不繳納的承租人收取滯納金。

五、北京新雲南皇冠假日酒店貼出《關於營業稅變更為增值稅的通知》,以“營改增”為由,宣稱加收“增值稅”,菜品價格上漲6%。

六、北京金融街麗思卡爾頓酒店在明知“營改增”取消了營業稅並且可以獲取水、電、固定資產采購等進項作抵扣的情況下,執意以“營改增”為借口提高餐飲食品價格,引發消費者舉報。

上述6家企業以“營改增”為借口漲價,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向市場提供了錯誤信號,誤導部分消費者認為“營改增”就是“營加增”,是國家在營業稅基礎上加收增值稅,從而對“營改增”順利實施帶來負面影響。6家企業捏造漲價信息的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相關地方價格主管部門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第(一)項從重處罰,對6家企業各罰款200萬元。國家發展改革委指導相關地方價格主管部門責令涉案企業迅速整改,及時調整報價模式,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確保“營改增”順利實施。

國家發展改革委指出,房地產租賃、物業服務、酒店客房和商品價格屬於市場調節,經營者依法享有自主定價權,但經營者的價格行為應該嚴格遵守《價格法》等法律規章的規定,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不得哄擡價格、擾亂市場價格秩序。所有經營者要引以為戒,增強守法經營意識,自覺規範自身價格行為,完善相關制度和機制,從根本上避免類似問題再度發生。

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加強12358價格監管平臺值守,對群眾的價格投訴舉報要第一時間予以查辦,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價格秩序,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綜合自人民網、國家發改委網站)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07762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