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謝暄聯手東方證券營業部 內幕交易博雲新材遭重罰

雖然監管層一再施壓,但證券從業人員的執業規範仍然頻出問題。證監會周五通報一起案件,東方證券一營業部總經理在得到謝暄的內幕交易後,不但協助其實施內幕交易,還假借他人賬戶自己參與內幕交易。

謝暄何許人也?投資界網站介紹顯示,他是湖南湘投高科技創業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湘投高科”)總經理、湘雲生物董事長、凱瑞重工副董事長、湖南博雲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以及唐人神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資料稱,謝暄在創業投資領域積累了10年經驗,主持投資的項目有三一重工、博雲新材、唐人神、株洲鉆石、尤特爾生化等。謝暄先生曾先後任職於湖南國際合作房地產開發公司、湖南海聯房地產開發公司、湖南省經濟建設投資公司企業部。另外,還曾被中國風險投資研究院評為“優秀風險投資職業經理人”。

值得註意的是,湘投高科正是博雲新材的股東之一。博雲新材的實際控制人是中南大學,中南大學資產經營有限公司通過控股中南大學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控制上市公司。大股東持股比例為18.17%,湘投高科以11.23%的持股位列第二大股東。

證監會調查發現,謝暄是“湖南博雲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博雲新材”)擬通過非公開發行股票收購長沙偉徽高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權”這一內幕信息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謝暄與時任東方證券長沙市勞動西路營業部總經理李文捷聯系頻繁。

通過進一步調查,證監會最終確認,謝暄委托李文捷及其下屬員工管理操作“金某雪”賬戶交易“博雲新材”,獲利約71.6萬元。而與此同時,在得知這一內幕消息後,李文捷使用 “陳某祥”、“顧某蕙”兩個證券賬戶,也參與交易了“博雲新材”,獲利約217.1萬元。

“謝暄、李文捷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73條、第76條規定,”證監會發言人張曉軍周五表示,依據《證券法》第202條、第233條和《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證監會令第33號)第3條第(3)項、第5條規定,決定對二人做出處罰。

其中,沒收謝暄違法所得約71.6萬元,並處以罰款約143.2萬元;對李文捷沒收違法所得約217.1萬元,並處以罰款約651.4萬元,同時對李文捷采取7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律法規,破壞了市場秩序,必須堅決予以打擊。”張曉軍重申,證監會將持續保持執法高壓態勢,嚴厲懲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A股市場內幕交易之猖獗已經讓監管層痛下決心、予以嚴厲打擊,這一點從處罰數量上就可以看出。僅2016年上半年,證監會就對30起內幕交易類案件做出處罰,其中蘇嘉鴻內幕交易“威華股份”案罰沒金額超1億元,另有申啟永內幕交易“綿世股份”案、歐陽俊東內幕交易“勝利精密”案、張海光內幕交易“任子行”案、黃芝顥內幕交易“世榮兆業”案等5起案件罰沒金額均超過1000萬元。

值得註意的是,上半年處罰的30起內幕交易案中,有24起與非空開發性或重大資產重組有關,占比達到80%。“上市公司資產並購市場的持續升溫,為個別’內部人士’謀取個人私利提供了可乘之機,”證監會今年7月初曾表示,“內部人士”利用信息優勢從事內幕交易,或者泄露內幕信息給他人,嚴重違背了其對於公司和股東所擔負的信義義務,有的甚至造成股價異常波動而影響並購重組的正常進程。對內幕交易行為,證監會將始終保持密切關註,監控網絡疏而不漏,一經查實,嚴懲不怠。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11109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