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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臺劇”舉報高院院長背後還原杭州休博園用地內情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1237

宋城集團搞了一出“舞臺秀”,舉報浙江省高院院長的背後,是一出價值數億元的生意紛爭。 (宋城集團官方網站/圖)

為杭州一手打造“世界休閑博覽會”之後,宋城集團以市價的七十分之一拿到了政府的出讓地。

政府當初的“不許出售”紀要,又被政府自己的多個“紀要”所否決。這種俗稱“雕花用地”的方式導致地權與房權混淆不清,最終導致數百名業主上訪。

在與合作夥伴的官司中終審敗訴的宋城集團,最終把省高院院長個人當做了靶子,用的是“舞臺劇”的形式。

漫天飄散的雪花,十多位身穿紅衣白裙,頭纏白巾的年輕女子做痛苦不堪狀,象征著司法公正的神獸“獬豸”被獵殺在地……

2015年8月11日,以演藝生意著稱的杭州“宋城集團”突然上演了一幕令人瞠目結舌的舞臺劇。舞臺後景,是一塊寫著舉報內容的紅色幕布,上面用大字寫著“杭州六月飛雪,百名竇娥鳴冤”。

現場圖片和配文,隨後被發在宋城集團的官方網站和社交媒體賬號上,“宋城集團執行總裁宣布向中紀委實名舉報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齊奇失職瀆職、幹擾司法公正”的字眼異常醒目。宋城集團同時公布了其執行總裁的手機號,作為舉報聯系電話,“如有不實,宋城集團和我個人願對此承擔法律責任”。

“現在已經有一百多家媒體聯系采訪了。”8月11日,留下手機號的宋城集團執行總裁黃鴻明在回電中稱。

但喧囂過後,一切突然陷入詭異的沈默。

8月12日起,宋城方面所有的高管再不接聽電話。那幕“舞臺劇”的圖片和文字也被從網上刪除,取而代之的是一則聲明:“……截至目前,我司和領導個人均未接受過任何媒體的采訪”“我們相信中國的司法公正,相信社會和法律會有一個公正的判斷”。

這一“舞臺劇舉報”事件發生時,齊奇剛好在寧波出差。8月11日晚,南方周末記者趕到寧波,向其表達了采訪意願,但最終得到一條“謝謝關心”的短信。

事件背後,是沈寂已久的杭州休博園項目。它的再起波瀾,將會怎樣牽動乃至改變浙江的政商架構,目前尚是未知數。

新湖系VS宋城系

今年63歲的齊奇是貴州安順人,長期在上海市政法系統工作,2008年1月至今任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他在任內,力推司法文書公開等“陽光司法”舉措,並為浙江蕭山張氏叔侄冤案平反,轟動全國。

“省委領導已經第一時間聯系了齊院長,他的秘書昨天連夜撰寫了報告。”接近齊奇的人士告訴南方周末記者。

8月12日中午,一份案號為“(2014)浙杭民終字第3200號”、2015年7月15日由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的判決書,忽然出現在官方網站上。知情人士確認,這份判決正是宋城集團此次“舞臺劇舉報”所涉的爭議案件。這或許可以看做浙江省司法系統的婉轉回應。

“宋城案裁判文書已按規定上網公開,可到浙法公開網查詢。”接近齊奇的人士8月12日下午提醒南方周末記者,並咨詢了南方周末對此判決的觀感。

“7月15日審結的案子,按照正常的裁判文書上網時間,這應該算提前了。”法院系統內部的一位人士告訴南方周末記者。

判決書顯示,爭議的雙方,正是宋城集團旗下的控股公司杭州世界休閑博覽園有限公司(下文簡稱“休博園公司”)與濟和集團持有90%股份、宋城控股持有10%股份的“杭州奧蘭多置業有限公司”(下文簡稱“奧蘭多公司”);爭議標的,則是杭州休博園諸多建設項目中,一個“奧蘭多小鎮”的商鋪歸屬。

工商資料顯示,濟和集團法定代表人王學超和另一股東高存班,均屬新湖集團高管。這家註冊資本2億元的公司,從成立後,除了經營過煤炭生意外,有幾年甚至毫無業務。

在資本市場,向來低調而神秘的“新湖系”早已赫赫有名,其實際控制人是溫州商人黃偉,與當年的湧金系大腕魏東等人交從甚密,均是中國資本市場的著名大鱷。

而無論是新湖還是宋城,在杭州,均以與杭州市政府關系密切著稱。杭州政商界有不少喜愛圍棋的官員和老板,最著名的有三人:昔日籌辦休博會和休博園時主政杭州的市委書記王國平,綠城集團老板宋衛平,以及低調的黃偉。

在圍棋界,曾擁有過馬曉春九段和俞斌九段等國手的新湖圍棋俱樂部赫赫有名,而王國平退休後唯一一度保留的職務就是中國棋院杭州分院的院長(今年被杭州方面免去)。

而宋城集團的董事長黃巧靈,則更是在王國平主政時,為承辦2006年杭州世界休閑博覽會,打造“東方休閑之都”的城市形象立下大功的功臣。

爭議休博園

在外界看來,宋城集團的憤怒情有可原。這是一樁涉及數億元的生意。

“在訴訟中,休博園公司要求奧蘭多公司交付22350平方米(實測面積22129.84平方米)商貿用房,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並協助辦理房屋土地權屬證書過戶登記,開具並交付發票、並支付違約金。”

爭議的房產“奧蘭多小鎮”就是因2006年的杭州世界休閑博覽會(以下簡稱休博會)而來。判決書顯示,2001年4月28日,杭州宋城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與蕭山區政府簽訂了一份“杭州樂園二期(豪斯登堡)項目總合同書”。

約定項目先期開發的內容包括“豪斯登堡、荷蘭水城和旅居結合的歐美風情小鎮及以環保、探險、天文、軍事、歷史等題材的多個影視館組成的高科技影視中心,大型度假酒店和會議中心,水路交通遊覽設施及其它配套等”。

這一項目用地面積約2000畝,其中1780畝作為旅遊休閑、科技教育綜合用地,使用年限為50年;其余220畝作為景觀房產用地,使用年限70年,同意發房產證。

知情者告訴南方周末記者,8月11日“舞臺劇舉報”事件當天,杭州市蕭山區也接到了浙江省委有關部門的要求,在趕著撰寫有關此事的報告。

2002年6月6日,宋城集團、嘉興發展投資有限公司與杭州隆景實業有限公司三方簽訂了“杭州世界休閑博覽會——美國小鎮合作協議書”。不到一年,它就開始被冠上新名稱“美國小鎮”,成為“世界休閑博覽園中的一個旅居結合的小鎮”。

同一年,杭州當地官方媒體曾激動宣布,杭州從馬德里、溫哥華、米蘭等國際都市中,搶下2006年世界休閑博覽會的主辦權。這個被官方稱為“世界旅遊休閑業界的奧林匹克盛會”,一度曾被宣傳為中國新世紀初與北京奧運會、上海世博會齊名的“三大國際盛會之一”。

“杭州當時的主要領導正要打造‘東方休閑之都’,休博會無疑適逢其會。”知情者告訴南方周末記者。

事實上,宋城集團一手打造的“世界休閑博覽會”更像是為杭州量身定做。

公開資料顯示,“世界休閑組織”每兩年組織一次的世界休閑大會,在杭州承辦前,一直只是一個學術性的論壇。只有杭州申辦後,才將其升級成博覽會的形式。它自舉辦起就爭議不斷。

投桃報李。知情人士透露,2001年,杭州蕭山區政府與宋城集團簽訂的合同約定:如果“休博會”申辦成功,宋城集團將為其一期工程投資8.7億元。

為此,集團將獲得以下優惠:以湖面2萬元/畝、泥塘3萬元/畝、平地14萬元/畝、山地4萬元/畝的價格,獲得出讓的湖面、泥塘702.098畝、山地508.36畝、平地734.125畝,合計1944.58畝,計支付土地款1.37億元。在上述規劃用地中,允許建造48.3萬平方米景觀房產。

“這些價格低到離譜。”一位知情者曾撰文質疑,在同期、同一區域的一塊商品房土地拍賣價是88萬元/畝。

判決書部分證實了這一點。“案涉項目的住宅用地”,出讓面積34040平方米,出讓金才不過區區591.63萬元——成本不過20元每平米,折合每畝13000元左右,相當於市價的七十分之一。而目前,這一項目二手房的評估價在每平方米11916元,為拿地成本的約600倍。

南方周末記者幾次聯系宋城集團執行總裁黃鴻鳴,但無法就此獲得回應。

“雕花用地”引發的糾紛

糾紛源於雙方成立的合資公司。2001年,宋城拿下奧蘭多小鎮的土地後,與濟和集團成立奧蘭多公司,合作開發該項目。

雖然在宋城拿下奧蘭多地塊後,2002年6月,蕭山區政府辦公室印發的蕭政辦紀(2002)45號文件曾要求,“項目的商貿用房只能用於經營或出租,不能出售”。但2008年2月,宋城集團與奧蘭多公司簽訂的奧蘭多小鎮項目補充協議卻似乎無視這一要求。

合同約定:除了51.06畝用地為奧蘭多公司開發70年住宅用地外,另外約282畝50年建設綜合用地,去除宋城集團自身商業所需的約20畝用地後,以4500萬元提供給奧蘭多公司用於建設配套設施。而宋城集團所有的22350平方米旅遊商業用房,則由奧蘭多公司代建,宋城集團按照1100元/ 平方米的價格標準,支付奧蘭多公司代建工程款項2458.5萬元。

協議更要求,“奧蘭多公司應按建設部門的要求,與住宅房產同時辦理好本項目商業部分的竣工驗收,並配合辦理相關權證至宋城集團名下”;奧蘭多公司並“開具有效銷售發票給宋城集團”。

所謂限制,或許從來不是問題。判決書顯示,2009年,按照《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政府關於解決休博園公建建築辦理土地分證問題的批複(蕭政發[2009]75號)》,蕭山就曾一次批複同意威尼斯水城商鋪20875.82平方米、蘇黎士小鎮商鋪4896.40平方米、休博園其它公建建築219976.44平方米按套辦理土地分證。

在外界看來,宋城集團實際上先是以旅遊休閑的名義拿下項目,在土地性質模糊後,采取一定手段,分割出售獲取利益。

事實上,宋城的此種做法確曾得到過政府支持。判決顯示,宋城集團提供證據說,上述會議紀要的內容,已經被蕭政紀[2006]10號、蕭政辦抄[2008]60號、蕭政抄(2008)15號抄告單、蕭政辦[2009]75號作多個紀要所調整,這些紀要,多次明確了休博園區域內的商鋪給予辦理土地和房產分證,並按二手房政策辦理其轉讓手續。

例如,2009年,蕭山區政府下發的蕭政發(2009)75號《關於解決休博園公建建築辦理土地分證問題的批複》,同意“上述商鋪在完成辦理房產、土地分證後,再按二手房政策辦理其轉讓手續”。就這樣,幾百處商鋪以“二手房”的名義賣出去了。

但在外界看來,這更像是政府違規操作後,出於維穩的壓力而做出的妥協。這種俗稱“雕花用地”的做法,導致土地所有權和房產所有權分割不清,直接侵害到了業主的利益,曾一度引發奧蘭多小鎮數百名業主上訪。而這些情況,在休博園的多個項目都曾存在,“附近的蘇黎士小鎮等地,也有業主曾上訪。”一位杭州律師告訴南方周末記者。

2010年9月起,雙方的合作開始出現裂痕,並最終破裂。休博園公司開始催促奧蘭多公司履行合同,要求交付全部房產、開具不動產銷售發票、完成商用商品房的初始登記,並賠償相應損失。

奧蘭多公司在訴訟中曾辯解稱,“當時就是由於宋城集團將上述兩宗綜合用地抵押給銀行,未解除抵押,導致土地複核、交房備案無法通過,奧蘭多公司無法交房導致數百名業主上訪。公司要求宋城集團解除抵押,但宋城集團置之不理。最終才不得不簽署商貿用房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想為地贖身而不可得

但法院最終采納的證據,是2002年蕭山區紀要“禁止出售”的要求——這正是宋城集團一直在訴訟中針鋒相對的東西。

他們拒絕承認“禁止出售”紀要的合法性,在法庭上爭辯:“(我們)並未參加此次會議,這一內容也不是(宋城)與蕭山區人民政府所訂立合同中的內容。”

為了證明房產能轉讓,宋城方面還提供證據證明,奧蘭多公司曾將該綜合用地使用權抵押給中國銀行蕭山支行,取得巨額貸款。

但一審和二審法院均未采納這些證據。判決書指出,除了2002年蕭山區紀要的要求,2008年,宋城集團和奧蘭多公司還曾向蕭山官方書面承諾,“綜合用地上所建的商貿用房只能用於經營或出租,不能出售。”——這被宋城集團在上訴中視為“法院故意對此(此前支持分割的紀要)視而不見”。

杭州蕭山區法院2014年10月16日的一審判決,駁回了休博園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但看起來,終審的判決確實比一審宋城敗訴的判決更對宋城不利。

杭州市中級法院的終審判決,將原審認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改成了普通房屋買賣合同。理由是,“合同雖名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但其土地性質為旅遊綜合用地,顯然不屬於一般意義上的商品房,即使進行轉讓也應當屬於普通的房屋買賣,不屬於商品房預售或商品房銷售”。法院最終駁回了休博園公司的所有訴訟請求。

在觀察者看來,這兩個判決其實並無太大區別。“如果真如舉報所說,有上面的領導介入案件審理,結果也相差不大。宋城都是敗訴方,為什麽現在這麽急?難以理解。”杭州一位法律界人士分析。

宋城方面看起來確實已經孤註一擲。作為昔日20元一平方米拿地的受益者,休博園公司在訴訟中,竟一反企業低調的做法,曾主動提及土地變更使用條件、補繳土地出讓金問題,想為這塊地“贖身”。但法院的幾次判決均回避了這個問題。

“涉案商業用房整體轉讓是否屬於變更土地使用條件,是否需要土地出讓方即蕭山區政府批準並補繳土地出讓金,休博園公司並未提供相應證據加以證明。同時,涉案房屋整體轉讓是否違反土地出讓時關於不得轉讓的承諾,目前也無相關證據證明。”杭州中院的終審判決說。

損失幾個億利益的宋城集團最終搞了一出“舞臺劇”。而浙江省高院院長齊奇本人,則成了宋城集團的靶子。盡管看起來,他與這一官司表面上並無關系。8月11日下午,中紀委一名工作人員告訴騰訊網,中紀委已經註意到這一舉報,將會按照正常工作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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