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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佈向雄濤發牌當日曾太cut定期急轉賬黃楚標公司

1 : GS(14)@2017-01-13 08:09:02

■曾蔭權夫婦昨十指緊扣到庭,幼子曾慶淳首次陪同。謝榮耀攝



【曾蔭權涉貪案 審訊第3日】【本報訊】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昨續審,主控官透露在數碼電台牌照展開公眾諮詢前1天,曾氏夫婦開始調動資金,將存款轉成人民幣,曾太並從牌照申請人雄濤廣播的股東李國寶收取35萬元現金,兩夫婦更將該筆存款做定期。但在政府原則上向雄濤發牌後3日及向外公佈前,曾太突終止定期,兩度指示銀行緊急轉賬80萬元人民幣到雄濤另一股東黃楚標旗下公司;在關係曝光後,曾蔭權或因又急又驚,導致租約最終出錯,將聲稱80萬元人民幣的租金,寫成800萬元。記者:黃幗慧曾蔭權(72歲)昨除了由妻子鮑笑薇陪同外,其幼子曾慶淳也一同乘車到高院。林鄭月娥昨辭職並宣佈將參選特首,曾昨被問到是否支持她或會否為她站台,均木無表情不回應。審訊昨進入第3天,主控官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昨讀出最後一部份控方開案陳詞,交代曾蔭權轉賬至黃楚標公司戶口的經過,指政府在2010年7月9日為發出數碼聲音廣播牌照展開諮詢。就在前一日,曾蔭權將100萬港元從恒生銀行個人戶口,轉至與妻的聯名戶口,然後轉至妻的個人戶口,存款最後轉至東亞銀行聯名戶口。



李國寶戶口提錢 35分鐘後曾太存款

7月16日,曾鮑笑薇收下一筆來自數碼電台牌照申請人、雄濤廣播股東李國寶的35萬元。紀錄顯示,當日早上9時20分,有人在東亞銀行總行從李國寶戶口兌現一張現金支票,提走35萬元現金。9時39分,曾太在同一總行將7.3萬元從個人戶口轉賬至聯名戶口,然後在9時55分將一叠35萬元現金存入聯名戶口。控方指,從李國寶戶口提現金,至曾太存入同額現金,花了35分鐘,「點算銀紙需點時間」。主控官指曾太或會說存入的35萬元現金是她帶入銀行,但主控官着陪審團以常識推算,指兩筆35萬元「明顯有關聯,這是沒有疑問的」。曾太及後將35萬元連同7.3萬元轉成人民幣。在7月16日至9月3日間,曾氏夫婦共分36次買入人民幣,人民幣存款最後有100萬元,二人將100萬元人民幣做定期存款,先後4次續期,到期日為11月9日。然而11月2日,政府原則上向雄濤批出牌照。3日後,即11月5日,政府公佈向雄濤發牌,就在當日早上,曾太終止定期存款,並指示東亞緊急將80萬元人民幣轉賬至雄濤另一股東黃楚標旗下東海聯合(集團)有限公司戶口,同日下午與丈夫離港,與李國寶及黃楚標同時身處內地。


租約出錯 年租80萬變800萬

惟轉賬並不成功,曾氏夫婦又離港赴日。11月17日,兩夫婦返港後翌日,曾太再次指示東亞緊急轉賬80萬元人民幣至東海聯合,轉賬終成功。80萬元人民幣有何作用,一直沒有人知。直至一年多後,曾蔭權與黃楚標關係在2012年2月曝光,曾計劃在卸任後入住的深圳東海花園單位業主為黃旗下公司。曾蔭權稱已與業主簽下租約,並收下收據。惟聲稱在2012年2月21日簽下的租約,寫着年租為「捌拾萬元」,亞拉伯數目字卻寫成「人民幣8000,000」。主控官質疑租約是在又急又驚慌的情況下準備而出錯。主控官質疑,若2012年才簽租約,為何曾太2010年便緊急指示轉賬。控方指80萬元人民幣根本不是租金,而租約寫上80萬元人民幣租金包基本裝修,但主控官着陪審團想想,本案單位裝潢是否只是基本裝修。另租約上又顯示,租客留下的聯絡地址為香港中環交易廣場,即曾蔭權幼子曾慶淳辦公室地址。聆訊今續。案件編號:HCCC484/15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113/19895568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22429

否認向雄濤稱要賄賂官員 劉吳惠蘭:曾蔭權無干預發牌

1 : GS(14)@2017-01-25 07:34:51

■商經局前局長劉吳惠蘭昨稱不認識雄濤大股東黃楚標。



【審訊第10日】【本報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前局長劉吳惠蘭昨日出庭作供。辯方盤問時,兩度問她有否向獲發數碼廣播牌照的雄濤廣播表示,要賄賂官員才可以取得牌照,劉吳惠蘭回答:「這事情不可能發生。」她指處理雄濤的牌照申請時,時任特首曾蔭權沒干預她;她並稱,不認識雄濤的大股東黃楚標,認為雄濤的代表是鄭經翰。記者:黃幗慧



現為公務員敍用委員會主席的劉吳惠蘭昨日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她在2008年7月出任商經局局長,在2011年4月因私人理由辭職。她供稱一般廣播牌照申請,申請人須向當時的廣播事務管理局遞交申請,該局審視後向商經局建議發牌,申請最後交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會決定是否批准,而行會主席、即特首有最終決定權。


稱沒與申請人私下會面


雄濤廣播在2008年獲發AM電台牌照,劉吳惠蘭指是次牌照申請在當時是敏感議題,因民間電台沒有申請牌照,公眾亦擔心政府會向親政府人士發牌,令新電台成為政府喉舌,但劉吳惠蘭指政府依法定程序處理申請。雄濤取得牌照後,原計劃在坪洲興建發射站,卻遇居民反對未能廣播。雄濤在2010年4月申請數碼廣播牌照,當時的主席鄭經翰事後去信廣管局表示,若雄濤未能履行AM牌照的要求廣播,將會被沒收200萬元保證金,故希望申請數碼廣播牌照;當雄濤取得數碼廣播牌照後,便會交還AM牌。政府在2011年3月批准向雄濤發數碼廣播牌照,及免收AM牌照費及保證金。劉吳惠蘭指沒有與當時的數碼廣播牌照申請人私下會面。辯方昨甫開始盤問劉吳惠蘭時,即單刀直入問她或下屬,有否向雄濤表示過要向官員付賄款才能獲發牌,以英文作供的劉吳惠蘭回答:「這事情不可能發生。」辯方又問她,時任特首有否在她處理牌照申請時不當地干預她,她亦表示沒有。


指股東鄭經翰是最前線

根據當時的政府文件,劉吳惠蘭確認局方及公眾就向雄濤發牌一事均反應正面,認為可為聽眾提供多個選擇,亦有經濟效益。辯方再次就政府向雄濤發AM牌一事問她,特首有否干預、或她曾否告訴雄濤要付賄款才可以取得牌照,劉吳惠蘭都表示「沒有」,重申當時公平處理申請。雄濤的股東包括夏佳理、李國寶、李國章、鄭經翰等,劉吳惠蘭稱認識他們,更指鄭經翰是「最前線,是公司代表」,至於黃楚標則「完全不認識」。法官陳慶偉問她是否知道黃楚標是持20%股權的大股東,她表示不知道,除非翻看申請文件。法官向劉吳惠蘭指出,黃楚標也是雄濤的董事,及持有深圳東海集團,她稱不知道黃楚標的私人生意。72歲的曾蔭權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兩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控方指曾蔭權接受黃楚標旗下公司持有的深圳東海花園大宅的裝修工程,及向黃楚標租住單位,不過在行會審批雄濤的數碼廣播牌照申請時,隱瞞與黃楚標的關係。案件編號:HCCC484/15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124/19906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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