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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皮書建議降低流動兒童進公校門檻 突破異地高考制約

流動兒童的義務教育是當前中國最為突出的教育公平問題之一。3月28日發布的《中國流動兒童教育發展報告(2016)》建議,順應人口流動和城市化的內在規律,簡化和降低流動兒童進入公辦學校的條件,建立以流入地省級政府為主的義務教育財政供給體制。

該藍皮書由21世紀教育研究院、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新公民計劃聯合發布。

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10月1日,全國流動人口總量已達2.47億,全國每6個人中就有1個處於“流動”之中,作為流動人口子女的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這兩個群體總數約1億人。

藍皮書介紹,截至2014年底,城市義務教育階段流動兒童在公辦學校就讀比例為79.5%,仍有超過200萬的流動兒童未能進入城市公辦學校,只能在民辦學校或者條件簡陋的打工子弟學校就讀。

流動人口的流動性減弱,常住化和家庭化趨勢日益顯著,正在成為流入地城市穩定的就業者和居住者。攝影/章軻

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發布的《中國流動人口發展報告2015》,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吸納跨省流動人口的數量、人口聚集態勢進一步增加。流動人口的流動性減弱,常住化和家庭化趨勢日益顯著,正在成為流入地城市穩定的就業者和居住者。

“流動人口的居留穩定性增強,融入城市的願望強烈。”藍皮書說,流動人口在現居住地平均居住時間達5年以上的占37%。值得一提的是,在現居住地出生的流動兒童比例不斷上升,從2010年的35%上升到2013年的58%。他們雖然被稱為“流動兒童”,卻從未在老家生活過,生存狀態與父輩完全不同。

2014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要求“將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各級政府教育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範疇,合理規劃學校布局,科學核定教師編制,足額撥付教育經費,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以公辦學校為主接受義務教育。”這顯示國家提出了新的政策目標,解決流動兒童義務教育從“兩為主”轉向“兩納入”,既將常住人口納入區域教育發展規劃、將隨遷子女教育納入財政保障範圍。

藍皮書介紹,從地方實踐來看,2008年之後,流動兒童義務教育出現整體改善和局部創新的局面,但與此同時也出現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多數省會城市流動人口以本省人口為主,解決流動兒童教育問題相對較容易,從發展簡易學校,過渡到擴大公辦學校能力、納入政府管理和規劃,政府提供資助,繼而達到以公辦學校為主。

珠三角城市主要靠發展民辦教育來解決流動兒童教育問題,隨遷子女入學的政策主線是實行積分入學政策,上海自2013年起實行積分制入學、入戶的政策,流動兒童的入學門檻大大提高;在北京,近年流動兒童就讀公辦學校的比例逐漸提高,打工子弟學校逐漸減少,但2014年後對外地戶籍常住人口子女的入學政策驟然收緊,入學門檻也大幅提高。

藍皮書說,各地雖開始實行積分入學、積分入戶的居住證制度,從實踐情況看,現行積分制入學管理的可供學位數遠遠不能滿足隨遷子女的教育需求,主要面向的是高學歷的優勢人群,低學歷、低收入的農民工階層尚難以受惠。

“流動兒童教育仍存在一些整體性和深層次的政策問題,亟待用改革性和創造性的思路加以解決。”藍皮書建議,突破計劃控制的思維定式,通過科學地預測人口,調整城市規劃,增加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的供給,順應人口流動和快速城市化的大趨勢;擴大城市教育公共服務的供給,簡化和降低流動兒童進入公辦學校的條件,保障流動兒童的受教育權利。

同時,加大省級統籌,建立以流入地省級政府為主的義務教育財政供給體制;發展普惠性民辦學校,改善和規範農民工子女學校;促進農民工隨遷子女異地中考、高考;重視改善農民工子女的學前教育;完善積分入戶制度,撤除將居住證與連續社保掛鉤,實質性地促進流動人口市民化。

藍皮書說,當前大部分城市的高中教育資源相對短缺,加上制度和現實環境的因素,農民工隨遷子女難在流入地繼續升學。截至2014年8月,有27個省份明確了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的政策。從各省市公布的異地中考政策方案來看,隨遷子女參與升學考試的資格條件存在較大的地區差異。

藍皮書認為,中等職業教育作為推進異地中考政策的突破口,既可以較好地解決農民工隨遷子女的繼續升學和就業問題,也有利於城市職業教育的發展。

對於異地高考存在的問題,藍皮書認為,根本解決之道或從“計劃高考”變身“自由高考”。

截至2012年底,我國有30個省份先後出臺了異地高考方案或過渡方案,其中,有12個地區,包括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重慶、雲南,從2013年起全面開放異地高考,當年,有4500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獲得在流入地參加高考、錄取的機會;另外18個地區,則從2014年開始逐步解決異地高考問題。2014年,異地高考人數增加到5.6萬人;2015年,全國異地高考人數達7萬人;2016年,僅廣東一省就有9500多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獲得在流入地參加高考的機會。

藍皮書稱,在現行高考錄取制度下,我國開放異地高考存在的主要問題包括:異地高考矛盾比較突出的地區卻沒有全面開放,或者開放門檻較高;人口流入較多的地方,開放異地高考的持續性存疑;西部省區面臨打擊高考移民的艱巨任務。

藍皮書認為,要根本解決異地高考問題,從長遠來看,必須深化推進高考制度改革,即打破現有的分省按計劃錄取制度,實施基於全國統一測試的高校自主招生的新制度,高考從現在的計劃高考變為自由高考,學生可自由選擇報考學校,也就不存在異地高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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