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富生活:LikeCoin有利創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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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8-03-12 00:11:45區塊鏈這話題真的沒完沒了,昨晚下課後到旺角茶記食消夜,聽到一位MK仔話:「毛記上市搞IPO都要大半年先集到嗰一億,如果搞ICO,大半個月搞掂啦!」。上幾期《壹週刊》封面,老中青三代人炒Bitcoin,介紹如何幾個月內由幾十萬變幾百萬,市場上洐生出的商機無限,課程、掘礦場、Bitcoin自動販賣機、集資礦場項目等……,作為一個投資者,如果你冇玩加密貨幣,已經outdated。從各人在區塊鏈的討論中,只看到一個「貪」字。黃金右腳話齋:「我哋成隊波都貪!」貪是進步的原動力,並無不妥,但他們的貪有個共通點,就是一窩蜂驚執輸,趁香港還未正式監管ICO時盡賺、盡量以小勞而極多得為目標,不務正業以虛擬貨幣作炒賣為最大價值。老實講,連我這崇尚練精學懶的廢人,也覺得是邪道,不敢妄進。直到我遇到一位朋友介紹高重建給我認識(香港第一隻加密貨幣LikeCoin的創始人),我才真真正正了解到區塊鏈的實用性本質。高重建本人跟我之前遇過的ICO發行人不同,他從不說能賺到多少升值多少,並不認同ICO是用來炒買炒賣,只說LikeCoin的實際用途能如何幫助現今傳播媒介及版權持有人作出合理而有效率的分成。若然這種付款模式普及,LikeCoin自然有其價值。
不經中央結算更有效率
例如陳奕迅有首歌叫「夕陽無限好」,作詞林夕,作曲、監製Eric Kwok,如果有人願意付10元買這首歌曲,平時要先在iTunes或Spotify等中介商買入,中介商賺一部份後,再以分成給這首歌的版權持有人,即唱片公司,再由唱片公司分成給原唱人、作曲、作詞及監製。當中牽涉很多手續費、行政費及時間,到他們手上可能已剩下千分之一的微薄分成。但如果用高重建的加密貨幣,當中有加密合約訂明每一個受益者所佔的分成,不經中央結算,自動有效率地分發給每位持分者。如果林日曦將這首歌二次創作成為「夕爺無大嫂」,引來一班fans畀LikeCoin,二次創作者亦為歌曲加上價值,亦可有部份分成,三四五次創作亦可,只要有人肯畀虛擬貨幣作打賞,而且各個創作者立即收到報酬。如果這概念落實而消費者習慣這種消費模式,實為創意產業帶來一大貢獻,這才是確實確切運用區塊鏈的去中心化等各方面的優勢。難得香港有此有心之科技人,成功與否在後話,他和我亦知道要在香港成功實踐以上方式實在難度不小,但有理念的ICO創辦人實在少見。利申,我沒持有LikeCoin。郭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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