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如資料有問題,請詳細告知,謝謝!)
http://realforum.zkiz.com/thread.php?tid=5719
(1)
該公司的主席是一位楊祥波先生,其資料如下:
47歲,我們的董事長兼執行董事。楊先生於2008年11月5日獲委任為董事。楊先生為我們的創辦投資者,負責制定我們的整體業務發展策略及 提供整體管理方向。
於1984年至1990年間,楊先生於廣州及深圳從事日需品及建材等產品貿易業務。於1990年,楊先生成立歲寶集團有限公司(不屬於本集團旗 下)。於1992年,楊先生在深圳成立名為大江南商場的百貨店並經營至1995年末,其間認識了楊筱妹女士及李作霖先生。於1995年末,楊先生 不再擁有及經營大江南商場。
於1992年至2006年間,楊先生擔任哈爾濱哈投投資(自1994年起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其主要業務為熱電供應)董事。於1995年末,楊先生利用 積蓄成立歲寶百貨(深圳),並於1996年1月在深圳開設首家百貨店。於2000年2月至2006年8月期間,歲寶百貨(深圳)部分股本權益由哈爾濱哈投 投資持有。楊先生於1993年至1995年擔任中國招商銀行董事1995年至2003年間擔任中國民生銀行董事。楊先生為第八、九、十屆中 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委員。
看來他很早就創業,並成立了歲寶集團,並擔任過地方及民營銀行的董事實力還好像不小,但是我翻過深圳市的工商紀錄,其實沒有這家公司,現時根據此前的報導,這家公司已易名為深圳惠好集團,但招股書卻沒有提及,其工商資料則如下圖,現時股權由一家香港歲寶實業持有90%,深圳江南經濟開發總公司持有10%股權,和最初深圳歲歲寶百貨(深圳)股權分佈相同。
根據香港登記資料,確實有一家歲寶實業有限公司,在1990年4月20日成立,但和招股書稱上市附屬「香港歲寶」的歲寶百貨投資有限公司有甚麼關係,我們不知道,但從法定代表人是主席來說,應該他仍對該公司有主導權吧,況且持股股權亦非常巧合。
(2)
但是有稱,其發家史如下:
http://www.21cbh.com/HTML/2002-6-17/5505.html
身为岁宝集团及数家关联企业董事长的杨祥波,今年不足40岁,上个世纪80年代他20多岁时从广东陆丰乡下移居香港,90年代初再回到广东时已成了青年港 商。有人说,他真正发家是90年代初在房地产泡沫时期,与深圳城建集团合作以后。
但是據報導,其實力則甚有質疑,甚至可能有一定我們不知道的東西:
而且这些核心资产是否属于岁宝集团还有疑问。记者在深圳调查得知,位于深圳东门的江南大厦本由深圳奥康德集团与深圳城建集团合建,深圳城建集团所拥有的那 部分,由城建集团与岁宝所成立的合资公司进行经营,这就是所谓的大江南酒店,至于这部分房子产权是否归岁宝,城建集团并不肯定这一点;也有人说,是岁宝集 团买了城建的楼,但购款并未清付。
消息人士指,岁宝集团以城建的部分房产作抵押,贷款4亿元,购入深圳发展中心大厦的房产。这笔贷款一直未还,加上其他从建行贷的款,迄今本息已近9亿元。
而且有待证实的消息指,岁宝百货的经营场所,所谓滨江大酒店2号楼,产权也并非岁宝集团所有,而是城建集团房产,由岁宝百货入租,而且开业至今一直拖欠租 金。
据悉岁宝集团欠深圳城建集团款项总计达17.5亿多元,另有一个数字指,岁宝集团拖欠多家银行贷款总额可能高达10多亿元。消息人士指,这两个10多亿元 有重合的地方,比如岁宝集团1993年前后从招商银行贷款2.5亿元,由城建集团担保,城建集团被迫替岁宝还了这笔钱,从而成为岁宝对城建集团的负债。
...
从1998年起(当时城建集团现任总经理李新芳走马上任),深圳城建集团开始清理与岁宝集团之间的恩怨,发现其中一些合作根本没有合同,而只是当时集团领 导签字的协议。2001年深圳市主管城市建设的副市长王炬案发,已公布的牵连进来的处级以上干部中,就有城建集团前董事长李育国,涉嫌受贿730多万元。
(3)
從此文中發現,其還持有一家歲寶熱電(600864,現稱哈爾濱哈投投資)的股權,在(1)段中,招股書也承認他曾為該公司董事長,原來該公司未上市前,因當時歲寶熱電母公司缺乏資金,故楊先生可以入股該公司,但因為後台倒下,其手上股票曾被抵押:
早在1998年,广东省高院就依深圳城建集团的要求冻结了岁宝集团所持岁宝热电的全部股票,当时这批股票还是4255.8万股,占岁宝热电总股本的 31.52%。
然而令人称奇的是,一直没有解冻的这批股票,却在2001年9月份被发现少了709万多股。岁宝热电当时发布公告称,根据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中心发来的 截至2001年8月31日的股东名单,发现第二大股东岁宝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比原来减持5.1929%。有消息人士对本报指,这批股票原来是被另一个地 方法院强制拍卖抵债了。
更有意思的是,1999年12月14日,岁宝热电10配3增资扩股,发起人法人股岁宝集团(深圳)实业有限公司以现金350万元认购50万股,过了几个月 后,岁宝热电2000年年报就显示,中国旅游国际信托总公司诉岁宝集团一案,后者所持50万股岁宝热电股票被北京市高院查封。
(4)
另外,招股書稱,該上市公司曾持有歲寶百貨的股權,此文亦有談及購入過程如下:
1998年10月29日,岁宝热电决定以7209.6万元的价格从英属维尔京岁宝百货有限公司手中购得深圳岁宝百货13.3%的股份,其控股子公司黑龙江 岁宝热电有限公司购得4.5%。
2002年2月6日,岁宝热电再从维尔京岁宝百货手中收购深圳岁宝百货20%股权,出价1.08亿元,收购作价采用收益现值法。至此杨祥波已把合共 37.8%的岁宝百货的股份卖给了岁宝热电,而至2001年底,岁宝集团仍欠岁宝百货应收账款2.387亿元,而且岁宝热电董事会还宣称,“为了培育新的 利润增长点,壮大公司的实力……吸纳优良资产……拟继续收购深圳岁宝百货有限公司的股权。”
這代表當年歲寶熱電購入歲寶百貨(深圳)合共37.8%股權的估值是約5.4億人民幣,後更取不到歲寶百貨的數據,並錄得虧損,根據歲寶熱電2005年年報,其資產價值約1.67億:
後來大股東哈爾濱國投決意利用股改的時候處理該部分股權,以電廠業務置換該部分資產,根據2006年年報,處分價格約2.25億,該交易約在2006年4月完成。此外,大股東哈爾濱投資集團亦趁股改購入歲寶一派的股權,成為該公司控權大股東: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方案的意见》(证监公司字[2006]43号)批准,公司完成了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即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以合法拥有的对深圳岁宝百货有限公司(简称"岁宝百货")的股权投资、对岁宝百货及其关联方的相关债权,经审计总 帐面价值225,073,271.68 元的资产与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法拥有的在建中的热源工程、哈尔滨哈投供热有限公司 100%股权,经评估合计净值286,643,208.87 元的资产进行置换,差价61,569,937.19 元形成公司对哈投集团的负债。
(5)
1. 該文中亦有小插曲,稱一家瑞卓投資曾向大股東哈爾濱石化擬購入歲寶熱電的股權,後來,根據內地傳 媒所載,一家神祕的恆大投資拍得歲寶熱電的股份。
招股書亦稱,這家瑞卓投資亦向深圳江南經濟開發總公司購入瑞寶深圳的股權:
於2002年7月,江南公司按代價約人民幣8.8百萬元轉讓所持歲寶百貨(深圳)10%股本權益予瑞卓投資。
(招股書 pdf p.99)
即是在2002年7月,歲寶百貨(深圳)的估值只是8,800萬人民幣,但在兩年前及5個月前售予歲寶熱電的估值是5.4億人民幣,相差達83.71%,這是國有資產賤賣,還是蓄意以泡沫價售予股東?
後來,在購入歲寶熱電手上歲寶百貨(深圳)股權4個月後,哈爾濱投資集團出售其手上的歲寶百貨(深圳)37.8%股權,招股書稱:
於2006年8月,哈爾濱哈投投資及黑龍江熱電決定出售所持歲寶百貨(深圳)股本權益以精簡投資組合。轉讓該37.8%歲寶百貨(深圳)股本權益予恒大投資的代價分別約為人民幣167.2百萬元及人民幣12.4百萬元,乃根據訂約雙方進行磋商後釐定,經深圳有關政府機關批准。
(招股書 pdf p.99)
根據歲寶熱電2006年年報所載,在2006年4月售出歲寶百貨(深圳)兩批股權的確實作價為167,162,455.22元(代表33.3%股權)及12,424,521.80元(代表4.5%股權),相等於4個月後平價轉讓,但當中與歲寶百貨的往來款呢,並沒有提及,可能有賤賣國有資產或有私下協議之嫌。
那為何恆大投資及瑞卓投資這兩家公司經常出現在這兩家公司的紀錄上?
(6)
根據國內的傳媒稱,恆大投資的資料如下:
记者得到的资料是,该投资公司注册地址正是在岁宝集团声称拥有的江南大厦,而董事长朱碧江(该公司由两名个人股东各控股50%,分别为朱碧江、朱碧辉姐 弟)于1992~1999年间一直在岁宝系旗下的大江南酒店及大江南商场工作。是否是岁宝的关联企业或代理人公司?这一点恐怕要由岁宝集团来排除。
根據深圳市的工商紀錄(詳下圖),現時有所變更,持有人變為陳先胖和陳劍峰,但是根據招股書稱「恒 大投資的股本權益持有人為楊先生的兩名姪兒。」,故可推論出,兩位陳先生都是關連人士,是楊祥波的姪兒。
至於瑞卓投資,根據招股書稱:
瑞卓投資的股本權益持有人為朱碧江先生(他是我們的高層管理團隊成員及楊先生的姪兒)及其胞姊朱碧輝女士(為楊先生的姪女)。
因此,恒大投資及瑞卓投資的股本權益持有人有堂表關係。由於上述關係,我們的個人控股股東同意可委託瑞卓投資及恒大投資持有歲寶百貨(深圳)及歲寶連鎖的股本權益。
雖然其由不同親戚持有,但是根據招股書稱「根據四份日期為2008年10月20日的協議,恒大投資及瑞卓投資確認其所持歲寶百貨(深圳)及歲寶連鎖的股本權益乃為及代表我們的個人控股股東(分別為楊先生、楊筱妹女士及李作霖先生)持有。」
故此,此前歲寶熱電的股權紛爭及神祕的公司購入持股之說,全部解開,可以說是楊先生的人頭公司在搞局。
此前,有國內傳媒引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分析家对记者指,岁宝集团的财富运作手法由两点支撑:缠上深圳城建集团从银行大量借款;通过岁宝百货和岁宝热电将财富进行转移。」
同文也有稱當年活躍一時的中科系L先生曾欲取得歲寶熱電,但消息人士指,最終給楊先生拒絕,但最後卻因政府壓力下出售此上市公司,也許就是因為此前因為股改關係失去了中國的融資平台,並因為要令別人找不出經營的資料,故此特來香港這特色的融資平台上市,以使一些不太懂以往的故事人士因為便宜購入此股,成功集資,並利用此個國際融資平台做他以往經常做的事呢。
近日,湖北省武漢市警方成功打掉一個網上造謠炒作公司「武漢漫山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漫山公司),抓獲27名不法人員,唐某、孫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人民日報》報導,據警方介紹,漫山公司搭建了「水軍十萬」、「神槍手」網賺任務平台兩個網站。「水軍十萬」網站用於宣傳,「客戶」可通過電話、QQ、郵箱等方式與營銷人員「洽談」相關業務的內容、效果、費用,談妥之後,營銷人員便通過「神槍手」網賺任務平台派單。行動中,網警還發現該公司掌控大V微博賬號312個,單個大V最高擁有粉絲量達160萬,全部粉絲量總和達2.2億。
只要給錢,發帖刪帖、刷票、造謠滋事、誣衊詆毀等活漫山公司都干,下派「任務」通過專門的網絡平台,非法獲利直接打到銀行賬戶上,公司擁有的600餘名「槍手」分佈於28個省市……
《武漢晚報》8月30日報導,「水軍十萬」網站創始人唐某在工商管理部門註冊了「武漢漫山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專司所謂的「網絡公關」,即網絡炒作、造謠、刪除負面網貼等。
該網站還自稱,與百度、天涯論壇、貓撲、搜狐、網易、騰訊、新浪、優酷、土豆網等知名網站有業務合作,並在網站醒目位置註明。
2012年11月,深圳一置業公司的負面信息被刪除,「漫山」獲利19534元;2012年12月,北京一醫藥公司的負面信息被刪除,「漫山」獲利5600元;2013年天津一貴金屬公司的負面信息被刪除,「漫山」獲利2438元。剛剛查獲的最大一筆獲利43000餘元。
2012年至2013年,該公司曾為鄭州、內蒙古、九江、邢台、襄陽、隨州等多地的「客戶」提供過刷票服務,干擾網絡評選的公正,其中最近一次刷票服務就獲利15400元。
警方介紹,2012年9月,該公司接到客戶的炒作要求後,在沒有任何事實依據、檢測報告、客戶身份不明的情況下,在網上大量炒作「某名酒存在嚴重的質量缺失,用工業香精勾兌酒」、「某名酒用工業香精勾兌」,嚴重詆毀有關公司的信譽,從中獲利。2013年4月,應「客戶」要求,該公司為獲利將外地一藥品公司的商業合同糾紛,炒作成藥品公司賣假藥,抹黑該公司,也引起人們的不安。
新華網8月20日消息稱,當前互聯網上製造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活動猖獗,公安部根據廣大人民群眾舉報的線索,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開展專項行動,集中打擊網絡有組織製造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
據新華網引述湖北省公安廳消息,在公安部的統一部署下,湖北警方對一批網絡制謠傳謠案件進行集中收網。目前,湖北公安機關共查處網絡謠言案件135起,查實謠言製造者、傳播者223人,教育訓誡128人,行政拘留90人,刑事拘留5人。
湖北警方此次集中行動,一舉打掉武漢以唐某、孫某為首的「十萬水軍」非法網絡公關組織、荊州洪湖以葉某為首的「網訊天下」非法網絡公關組織、孝感黃某利用「315信息在線」等5個網站,以及劉某某利用「企業在線網」等2個網站收集負面信息敲詐公司財務的非法組織,咸寧錢某以刪帖、發帖等形式進行非法牟利的「金順網絡傳媒工作室」等。
據中新網報導,今年來,海南省公安機關已破涉網違法犯罪案件152起,打擊處理違法犯罪嫌疑人506人。
此外,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機關網警部門已清理網上違法信息8萬餘條,其中網絡謠言和虛假信息3000餘條,落地調查發佈網絡謠言和虛假信息18人,查處網絡造謠等違法犯罪18起,治安處罰3人,教育訓誡15人;關閉違法的網站、欄目58個,關停相關網絡賬號、碼號49756個。
此外,網絡造謠、發佈虛假恐怖信息類案例也層出不窮,例如,海南警方列舉一個案例:
4月8日,某網民稱:「緊急通知:剛剛電視新聞已播出、暫時別吃牛肉或牛肉製品,因遼寧到海口1570頭牛感染了炭疽桿菌。海口剛開完緊急會議。請儘量多通知親朋好友,收到請轉」,這一消息迅速蔓延、擴散。海口市政府和海南省農業廳就此事進行公開闢謠,證實上述信息系虛假信息。造謠的網民屯昌邵某的行為嚴重擾亂了正常社會秩序,已被公安機關查獲,被處以治安拘留五天的處罰。
另據南方週末網早前報導,日前,北京警方根據群眾舉報,依法立案偵查發現,以網絡紅人「秦火火」、「立二拆四」為首的網絡推手公司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公司通過互聯網策劃製造網絡事件、蓄意製造傳播謠言、惡意侵害他人名譽並非法牟取暴利。例如,編造謠言詆毀雷鋒形象、炒紅干露露、楊紫璐等網絡名人就是該公司的傑作。目前該公司已被北京警方一舉打掉。
「立二拆四」在其實名認證的微博曾這樣介紹自己:我是一名網絡推手的職業者,05年入行,公司策劃天仙妹妹、最美清潔工、西單女孩、干露露、郭美美英文翻譯、楊紫璐坑乾爹……不管你們信不信,我其實也有一顆高尚的心。我做負面也是為了警示你們認清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