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發官方說明直面“限供”傳言稱,產能不足是客觀的,希望經銷商合理安排自身經營計劃。
說明稱,2016年12月6日,公司發布了《關於近期業務辦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有媒體據此刊發了《酒企年底限供、有違法嫌疑》的報道,認為公司產品短期缺貨系企業刻意限制供貨所致。為澄清事實、消除誤會,作如下說明:
《通知》中提到的43°和15年陳貴州茅臺酒兩款產品,產能不足是客觀的,發布《通知》的主要目的是要將真實情況告知經銷商,便於經銷商合理安排自身經營計劃。因《通知》發布給社會各界造成的不便,我們深表歉意。
茅臺表示,今後將進一步采取更加規範和嚴謹的方式對外傳遞相關信息,同時,也懇請廣大社會公眾對工作予以監督。
13日,貴州茅臺再發官方通知直面“限供”傳言:產能不足是客觀的,希望經銷商合理安排自身經營計劃。
2016年12月6日,貴州茅臺發布了《關於近期業務辦理的通知》,有媒體據此刊發了《酒企年底限供、有違法嫌疑》的報道,認為公司產品短期缺貨系企業刻意限制供貨所致。為澄清事實、消除誤會,作如下說明:
《通知》中提到的43°和15年陳貴州茅臺酒兩款產品,產能不足是客觀的,發布《通知》的主要目的是要將真實情況告知經銷商,便於經銷商合理安排自身經營計劃。
公司表示,因《通知》發布給社會各界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後將進一步采取更加規範和嚴謹的方式對外傳遞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