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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後仍不收斂 令政策被調查到被立案歷時14個月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8/4675194.html

十八大後仍不收斂 令政策被調查到被立案歷時14個月

一財網 桐欣 2015-08-21 14:30:00

“令政策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本應牢記黨的宗旨,嚴守黨的紀律,保持清正廉潔,但其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 治規矩、組織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消息稱。

山西省政協原副主席令政策被立案的消息一經發布,就被各媒體迅速轉發。其中,對令政策“存在幹擾、妨礙組織審查的行為”的表述,引發不少關註。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8月21日中午發布關於山西省政協原副主席令政策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消息。
“令政策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本應牢記黨的宗旨,嚴守黨的紀律,保持清正廉潔,但其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 治規矩、組織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消息稱。
同時,高檢網發布的相關消息顯示,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山西省政協原副主席令政策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采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去年的6月19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山西省政協副主席令政策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從令政策被宣布被調查至今被宣布“立案審查”,經過了14個月的時間。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檢索中紀委網站發現,令計劃作為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消息發布,是在2014年12月;而令計劃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予以逮捕,這一消息的發布是在2015年的7月。兩條消息發布時間間隔7個月。
在中紀委網站發布的貪官落馬信息中, “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這一對令政策行為的表述,也是第一次出現。
此外,令政策被立案,使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而落馬貪官再添一員。
 就在8月20日,本報記者對“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的落馬貪官進行了梳理。本報記者發現,今年以來,在中紀委的“紀律審查”一欄中,在對官員立案審查後,凡是經查明在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的,均有明確指出。
本報記者查閱“紀律審查”欄目發現,今年以來(截至8月20日),共有62名貪官被查明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中有16名省部級“老虎”,46名廳級幹部。
中紀委監察部網站8月21日的消息稱,經查,令政策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禮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此外,令政策還存在幹擾、妨礙組織審查的行為。
上述消息稱,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中共中 央批準,決定給予令政策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附:令政策簡歷
1952年5月生,山西平陸人。
參加工作後歷任平陸縣常樂醫院、國營硫磺礦工人,運城地委機要科幹事,省委辦公廳機要處、文書信息處幹事。
1982 年入山西大學中文系幹部專修科漢語言文學專業學習;畢業後歷任山西省委辦公廳文書信息處副處長,省委機要局副局長;1997年任省糧食廳副廳長;2000年5 月任省糧食局副局長,同年6月任省發展計劃委員會副主任;2003年任省發展計劃委員會常務副主任(正廳級)、黨組副書記;2004年任省發展和改革委員 會主任、黨組書記。2008年1月任山西省政協副主席。
2014年6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2015年8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立案偵查。
 

編輯:楊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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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8·12”爆炸案追責:檢方對11人立案偵查 其中廳官7人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8/4677938.html

天津港“8·12”爆炸案追責:檢方對11人立案偵查 其中廳官7人

一財網 秦夕雅 2015-08-27 09:06:00

檢察機關分別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對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主任武岱等10人依法立案偵查並采取刑事強制措施,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對交通運輸部水運局副巡視員王金文(副廳級)依法立案偵查並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8月27日,新華社消息稱,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根據查明的情況和有關法律法規,天津港“8·12”爆炸案所涉的11人被檢方控制,其中廳官7人。

檢察機關分別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對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主任武岱(正廳級)、原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副局長李誌剛(副廳級、已退休)、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港口管理處處長馮剛、天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高懷友(副廳級)、濱海新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曹春波、濱海新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副局長朱立明、天津海關副關長兼新港海關關長王家鵬(副廳級)、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總裁鄭慶躍(正廳級)、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總裁助理李洪峰(副廳級)、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安監部副部長鄭樹國依法立案偵查並采取刑事強制措施,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對交通運輸部水運局副巡視員王金文(副廳級)依法立案偵查並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值得註意的是,只有交通運輸部水運局副巡視員王金文以涉嫌濫用職權罪被立案偵查並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其他10人均涉嫌玩忽職守罪。

原因在於,專案組發現,王金文違法行使職權,幫助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瑞海公司通過安全評審,致使不具備資質的瑞海公司通過了危險化學品經營有關資質的審批。

此外,被查11人中,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總裁鄭慶躍和天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高懷友還參加過新聞發布會。

8月19日舉行的天津港危險化學品倉庫8.12瑞海公司爆炸事故第9場發布會上,鄭慶躍一再劃清天津港集團與瑞海的關系,他表示:

“關於貨場危險品監管問題上,(天津港集團)作為一家企業,我們對其他的危險品不具備監管職能,但是有一點,將來隨著國務院調查組的調查,我們會積極配合,調查組查實以後,無論天津港集團還是個人,如果在哪方面有問題的話,我們也勇於承擔相關的責任,接受任何處罰。”

此前,8月1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稱,最高檢已派員介入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調查,將組織天津市檢察機關,依法嚴查事故所涉瀆職等職務犯罪。

天津交委、安監、海關、天津港等多方將被追責

檢方經調查發現,以下單位在此次爆炸中應該承擔責任。

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作為天津港危險化學品經營管理行業主管部門,對危險化學品經營業務負有審批、監管等職責,有關責任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違規發放經營許可證,對瑞海公司違法違規經營活動監管不力。

天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濱海新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作為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部門,對轄區內企業特別是危化品經營企業的安全生產負有監管職責,有關責任人員監管不力,對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隱患和違法違規經營問題未及時檢查發現和依法查處。

濱海新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作為轄區各類建設項目的規劃管理部門,對轄區內企業經營危險化學品倉儲業務規劃負有審批職責,有關責任人員明知瑞海公司經營危險化學品倉儲地點違反安全距離規定,未嚴格審查把關,違規批準該公司危險化學品倉儲業務規劃。

天津新港海關有關責任人員在危化品進出口監管活動中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對瑞海公司日常監管工作失察,對其違法從事危化品經營活動未及時發現並查處;給不具備資質的瑞海公司開辟綠色進出關通道,放縱瑞海公司從事違法經營活動。

天津港(集團)公司作為港區企業管理單位,對轄區內經營企業負有安全生產監管等職責,有關責任人員疏於管理,對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隱患和違法違規經營問題未有效督促糾正和處置。

瑞海、中濱海盛12人被刑拘​

此外,8月14日以來,公安機關依法對瑞海公司及相關人員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立案偵查。8月20日,依法對提供安全評價報告的天津中濱海盛安全評價監測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以涉嫌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立案偵查。

目前,瑞海、中濱海盛12人被刑拘​。

包括:瑞海公司董事長於學偉,副董事長董社軒,副總經理曹海軍、劉振國、田旺,前法定代表人李亮,安保部經理郭向濱,財務總監宋齊,操作部副經理李雅翔,天津中濱海盛安全評價監測有限公司評價師曾凡強等1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對在事故中受傷的瑞海公司總經理只峰、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尚慶森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監視居住。

編輯:李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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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證券被立案調查 20億款項仍去向不明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9/4684021.html

民族證券被立案調查 20億款項仍去向不明

一財網 王娟娟 2015-09-10 23:27:00

繼被北京證監局暫停自營業務之後,方正證券全資子公司——民族證券再因20.5億元自有資金投資違法違規問題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方正證券此前曾公開相關調查結果稱,這20.5億元曾以銀行為通道投向7筆信托計劃,但截至目前,除追回3.08億元外,該筆款項仍去向不明。而這7筆信托計劃中的部分信托計劃,與民族證券前控股股東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或存在潛在聯系。

不得不提的是,在方正證券與政泉控股纏鬥看似平靜的背後,是民族證券越來越多的問題被動曝光。據北京證監局此前發布的《關於對中國民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下稱《決定》) 民族證券主要存在三大問題: 一是去年9月至今年3月的財報及年報中,均將20.50億的投資定性為銀行存款,導致相關披露違規;二是2014年9月至今,民族證券持有一種權益類證券的市值與其總市值的比例超過監管標準;三是大額資金使用的決策以及相關審批存在手續不完善。

20億問題款“前世今生”

自去年7月,方正證券收購民族證券後開始,由於前者與政泉控股在改選董事會以及整合方案等方面存有較大爭議,雙方纏鬥不止,互相“揭短”,直接導致財務無法合並,相關業務也各自獨立經營。

民族證券的20.5億元款項問題最早由方正證券披露。2015年4月28日,方正證券在年報審計時,對民族證券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認為其賬上20.5億元的同業協議存款未取得符合要求的詢證函,對該筆存款沒有獲取審計證據。

5月12日,方正證券公告披露,民族證券20.5億元款項涉嫌違規投資,並向監管機構申請介入核查。同月19日,方正證券公告稱,經北京證監局核查,民族證券確實存在20.5億元款項投資違規行為以及此外兩大問題,民族證券被勒令在6月15日之前進行改正,並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隨後的7月24日,北京證監局決定對民族證券采取監管措施,暫停民族證券除固定收益證券以外的自營業務,並對民族證券董事長趙大建、財務總監楊英等關鍵人物實施相關行政監管措施。

方正證券此前調查透露,20.5億元最早被民族證券定義為存入恒豐銀行的協議存款,但實際並不存在,而是於2014年9月至12月期間,以恒豐銀行作為通道和受托人,分別七筆投向了四川信托,這些信托計劃分別為“光明石化股份流動資金貸款信托計劃”共三期、“金輝商務流動資金貸款信托計劃”共一期、“鄭州熹曼股權收益權信托計劃”共兩期、“周口銀行股權收益權信托計劃”共一期,期限均為一年期。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註意到,20.5億元實際上對於民族證券來說並不是小數據。

記者查閱中國證券業協會公布的相關數據發現,截止到2014年年底,民族證券凈資本62.28億元,當年獲得營業收入19.35億元,凈利潤則為5.77億元。而20.5億元遠遠超過了當年民族證券的凈利潤,甚至超過了其2014年全部收入所得。

此外,來自4月30日方正證券會計差錯更正公告,方正證券對民族證券不予納入2014年上市公司合並報表範圍,由此造成方正證券去年三季末的貨幣資金由267.49億元減少為190.66億元,減少的76.83億元正恰恰是民族證券去年三季末的貨幣資金額。推斷可知,上述不知去向的20.5億元,占比民族證券彼時貨幣資金規模近三成。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查閱方正證券公告還發現,截至目前,經相應會計差錯更正和追溯調整後,20.5億款項民族證券合計追回3.08億元,其中,2.09億元沖抵可供出售金融資產,0.99億元計入投資收益,但民族證券該筆資金的最終投向尚未查明,且仍有近17億元資金未追回,方正證券稱,目前尚無證據表明未收回資金已發生損失,不排除給民族證券的資金安全以及業務運營等帶來重大風險隱患的可能性。

對於該筆款項追回進展以及去向,方正證券相關人士今日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最新回應稱,目前公司對民族證券這20.5億問題款項去向的調查進展,僅限於公告已披露內容。不過該人士透露,隨著8月啟動的民族證券的整合工作,公司對民族證券董監事會進行換屆,已逐漸掌握其財務資料。

三大問題背後

根據北京證監局出具的《決定》顯示,民族證券被指存在三項問題:

一是去年9月至今年3月的財報及年報中,均將20.50億的投資定性為銀行存款,導致相關披露違規;二是2014年9月至今,民族證券持有一種權益類證券的市值與其總市值的比例超過監管標準;三是大額資金使用的決策以及相關審批存在手續不完善。

第一大問題目前剛剛被證監會立案調查,而二三問題目前尚無更多披露。

對於第一大問題,有媒體報道稱,前述7筆信托投資的融資方曾在民族證券原股東政泉控股及其實際控制人郭文貴的資本運作中屢次“現身”。以鄭州熹曼股權收益權信托計劃計劃為例,該信托計劃的融資方—鄭州熹曼商貿有限公司的前身為鄭州廣益通股份有限公司。工商資料顯示,該公司曾於2007年,從嶽慶芝手中受讓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下稱盤古氏投資)的股權,而多方信息顯示後者正是證券控股以及盤古氏控制人郭文貴的妻子;彼時一同參與受讓的公司還包括鄭州通原股份有限公司,但後來盤古氏投資的股權結構卻再度發生變化。

值得註意的是,郭文貴還曾以政泉控股持有方正證券的股權為盤古氏投資盤古大觀進行信托融資。據2014年11月10日晚間方正證券公告,中泰信托·北京盤古大觀項目信托計劃書中,自然人郭文貴公開確認作為方正證券市值108億元股份的持有人及實際權益人,數額與政泉控股持股方正數目相吻合。

第三方理財平臺信息顯示,該信托計劃為“中泰·匯聚2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計劃項目融資方為盤古氏投資,融資到的資金用於投資北京盤古持有的特定資產收益權, 該特定資產收益權基於北京盤古合法所有的估值 12.99 億元的盤古大觀項目下 18 套頂級豪宅公寓所產生, 北京盤古將上述所融資資金用於調整自身債務結構,主要為償還銀行借款。

《第一財經日報》查閱中泰信托官網發現,披露信息也顯示,目前該信托受托人於去年11月15日辦理完畢抵押物的第二順位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物為盤古氏投資所持朝陽區北四環中路27號院3號樓盤古七星公館42套公寓,總面積為27540.44平方米,評估值約29.89億元。

而對於第二大問題,權益類證券,主要是指股票和主要以股票為投資對象的證券類金融產品,包括股票、股票基金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證券。《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規定,其中證券公司在自營業務中,持有一種權益類證券的市值與其總市值的比例不得超過5%。

事實上,民族證券去向不明的20.5億元資金涉及的單一信托計劃,並非權益類證券,屬於場外資產,不具備市場定價,就沒有市值概念,顯然與第二大問題無關。那麽,民族證券是否還存在其他二級市場的違規持倉問題,由此造成了第二大問題就不得而知了。對此,方正證券方面也並未作出有效回應。

編輯:黃向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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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涉虛假宣傳,遭北京工商局立案調查

來源: http://www.iheima.com/news/2015/0928/152183.shtml

u=579138479,2502138614&fm=21&gp=0

i黑馬訊(楊博丞)9月28日消息,i黑馬今日從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澱分局獲知,該局已就此前青蔥手機CEO譚文勝實名舉報小米公司虛假宣傳一事進行立案調查處理。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澱分局在文件中表示,在接到舉報材料後,經分局執法人員現場核查,發現小米科技責任有限公司涉嫌在本公司網站發布的廣告中使用“最佳”用語的違行為。根據以上核實的情況,該局決定予以立案調查處理。

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於9月1日正式實施,其對重點商品和服務廣告準則、活動規範都做了明確規定,還加大了對虛假違法廣告的懲治力度。新廣告法規定,企業在宣傳過程中將不允許使用最大、最低、獨家等一系列極限用語。

就在新《廣告法》發出之後的第二天,青蔥手機董事長譚文勝就向北京市工商局實名舉報小米手機涉嫌虛假宣傳。譚文勝在個人微博上曬出舉報照片,並表示來到這里百感交集,身為手機行業的一份子,我們應當對社會和大眾承擔怎樣的義務和責任,雷總您怎麽看?並@小米董事長雷軍。他表示,雷軍是他非常敬重的業內重量級人物,小米也是青蔥重要的學習對象。所以他也熱切希望現今市場中的手機品牌能時刻謹記一個企業的正向義務和責任。

8月13日,小米發布紅米Note2,售價799元,該機性價比相當不錯,在開售當天賣出了80W臺的成績。然而,在銷量火爆的背後卻隱藏著一個危機。

不久,有消費者拿到紅米Note 2後發現黃屏現象嚴重,甚至已經超出了可接受程度。之後,網友通過檢測發現,紅米Note 2采用的國產天馬屏幕,而非宣傳的夏普/友達,並以此質疑小米“換屏”。簡單說,小米宣傳它用了夏普/友達屏幕,但實際上是國產廠商天馬的屏,這種偷換概念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利益。

同時,這件事還驚動了“中國打假第一人”王海。王海連發數條微博直指紅米Note2。他稱,紅米Note2宣稱“5.5英寸夏普/友達1080p全高清屏幕,三星1300萬像素相機”,但測試後發現,顯示屏幕為國產天馬,攝像頭為歐菲光,並非三星。這是典型欺詐行為,消費者可要求退一賠三,或委托其團隊訴訟。

不僅紅米Note 2被換屏,又有網友再次爆出自己剛剛收到的紅米2A手機,經測試屏幕供應商為京東方boe,與小米此前宣傳的夏普、友達等供應商差距較大。目前小米官網的宣傳語已經更改。但雷軍在紅2A發布會當天,PPT上清楚地標著“夏普/友達4.7英寸”,沒有“等”字。

對於換屏質疑,小米曾表示,紅米Note2的5.5英寸1080p分辨率IPS全貼合屏幕有多家供應商。小米官網、小米8月13日發布會、PPT和現場視頻從未發布過紅米Note2采用夏普/友達屏幕的信息。同時,小米聲稱由於失誤,在小米官網之外的部分產品圖和文字存在錯誤信息,雖然小米在發現後第一時間通知修改,但是仍有部分錯誤信息未能及時修改。對用戶造成的困惑,我們誠摯道歉。

9月22日在小米4C的發布會上,有網友發現小米4c的宣傳PPT上除了寫著夏普/友達/LG的供應商名字外,右下角有一行小字標明“小米保留引入相同品質和技術指標供應商的權利”,大家都說小米看來學聰明了,真是留了一手啊!對於這段文字我認為意思是自己有權利更換配件,可以不按照真實宣傳的配置給消費者,其實更多的消費者也應當是這麽想的,這究竟有何意義呢?

小米也曾發表聲明,表示小米4C將售機型屏幕均采用夏普、友達、LG的定制屏幕,不存在虛假宣傳。事後,發出了一份題為《詆毀者不屬於這個夢想的時代》的聲明,稱“我們同時對詆毀國產手機行業的組織和個人表示深深的不齒,你們不屬於這個夢想的時代!小米一定會比你們想象的走的更遠更好。

版權聲明:本文作者楊博丞,i黑馬原創。如需轉載請聯系微信號zzyyanan授權,未經授權,轉載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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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裝備部少將李明泉被立案偵查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3787

(新華社 商海春/圖)

中國軍網12月10日下午消息,日前,軍事檢察機關對總裝備部通用裝備保障部原部長李明泉涉嫌違法犯罪問題進行立案偵查。

京華時報報道,自今年1月15日起,軍隊權威部門已分14批對外公布47名軍級老虎落馬。李明泉系十八大以來總裝備部被查的首名“老虎”。

公開報道顯示,李明泉,少將軍銜,1958年11月生,河北武安人,長期在總裝備部服役,曾任總裝通用裝備保障部車船局局長、總裝通用裝備保障部副部長等職。

法制晚報報道,到目前為止,在解放軍四總部中,總參謀部,總裝備部,總後勤部都已經有老虎落馬。其中總參謀部理保障部副部長劉洪傑一人落馬;總後三人,分別為總後勤部副部長劉錚,總後勤部司令部副參謀長符林國、總後勤部軍需物資油料部原副部長周國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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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非獨夫婦搶生二孩社會撫養費征收第一案立案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6/01/4745744.html

全國非獨夫婦搶生二孩社會撫養費征收第一案立案

一財網 王羚 2016-01-29 08:08:00

曾經代理十幾個單獨兩孩搶生案件的浙江律師吳有水認為,當新舊法律沖突時,應適用有利於當事人原則,新法規定一對夫妻可以生育兩個孩子,就不應該在新法實施後繼續對搶生的二孩父母征收社會撫養費。

湖北省荊州市監利縣的二孩母親馬麗雲一紙訴狀將監利縣衛計局告上法庭。1月25日,監利縣法院受理此案。作為全國非獨人群搶生社會撫養費征收第一案,這一案件意義重大。

馬麗雲家住監利縣網市鎮碾橋村,於2015年5月生下第二個孩子。2016年1月1日,修正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生效實施,其中第18條規定: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這意味著全面二孩政策在全國範圍內正式實施。

新法實施十天後,2016年1月11日,馬麗雲夫婦收到監利縣衛計局的一張《征收社會撫養費決定書》,決定書中告知馬麗雲夫婦違反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18條,生育二孩是違法行為,對其征收社會撫養費98700元。

馬麗雲認為,監利縣衛計局的做法,違背了剛剛生效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於是到監利縣人民法院對監利縣衛計局提起了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被告對其作出的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書。

馬麗雲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她原本不懂法,收到社會撫養費征收通知書很緊張,發到網上後很多網友告訴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已經修改,監利縣衛計局的征收決定書上有明顯錯誤。“我想既然錯誤這麽明顯,網友也都支持我,就決定起訴了。不過我還沒有告訴父母,怕他們擔心。”

馬麗雲的代理律師燕文薪認為,修正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18條規定了中國公民可生育2個子女,監利縣衛計局在新法生效之後對馬麗雲夫婦生育二孩做出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書,是違法的征收行為。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看到,監利縣衛計局的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書上有“當事人因2015年5月計劃外生育二孩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18條”等內容。1月13日,湖北省衛計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在新法實施前違法生育二孩的還沒有做出處理決定的,依照生育行為發生當時的法律法規規定,由有關行政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此前,國家衛計委曾經表態,對於新法實施前違法生二孩的並且沒有處理完畢的,由各省自行解決。

目前,各省正在修訂地方人口與計生法,絕大部分省市明確對搶生二孩予以處罰。對此,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律師馮濤分析,對於本案,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對沒有做出處理決定的行為,按照生育行為發生當時的法律法規規定,有關行政機關是有權利做出處理決定的。但是,由於行政機關沒有及時在《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改之前處理,導致在修改之後生效的法律適用期間卻適用已經被修正的舊法進行處罰,處罰依據上存在瑕疵,為以後爭端的產生留下了隱患。

曾經代理十幾個單獨兩孩搶生案件的浙江律師吳有水認為,當新舊法律沖突時,應適用有利於當事人原則,新法規定一對夫妻可以生育兩個孩子,就不應該在新法實施後繼續對搶生的二孩父母征收社會撫養費。

吳有水代理的單獨兩孩搶生案件現在都處於停滯階段。他分析,現在很多法官也在觀望中。由於此前各地都成立了由各部門領導組成的計劃生育領導小組,即使是在新法實施後,司法部門在相關案件的審理上仍然受到計生部門的影響。

從全國範圍來看,不少搶生二孩的非獨夫妻在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後陸續收到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書。因此,湖北監利的非獨搶生社會撫養費征收第一案意義重大。對於案件進展,《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將及時進行跟蹤報道。

編輯:姚君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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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宜寶涉嫌非法集資被立案 法定代表人“已去世4年”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6-04-18/998899.html

4月12日晚,有自媒體發布消息稱上海融宜寶積家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上海浦東分部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上海浦東警方刑事立案,並配有投資者潑油漆等激烈表現的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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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晚,有自媒體發布消息稱上海融宜寶積家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上海浦東分部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上海浦東警方刑事立案,並配有投資者潑油漆等激烈表現的圖片。

融宜寶:未收到公安機關任何要求協助調查的通知

4月13日上午10點,《中國經濟周刊》記者來到位於上海浦東新區浦東南路1118號鄂爾多斯大廈6層的融宜寶上海第三財富中心。會議室內已有多名投資者聚集。

一名自稱是團隊經理的趙先生告訴《中國經濟周刊》記者:針對網上的“謠言”,公司已發布聲明,一切以該聲明為準,“我不能多說,我要負法律責任的”。趙經理向記者出具的聲明中提出,“根據該文圖片顯示的浦東公安分局立案告知書(副本)內容,我們註意到擡頭報案人處是‘匿名’,這不符合公安機關相關文書書寫以及發放的規定和習慣,不足為憑。需要說明的是,本公司以及上海分公司並未收到過公安機關就前述案件發出的任何要求協助調查書面或口頭通知。目前本公司經營狀況正常。”

知情人士:融宜寶的確已經被上海警方立案

針對融宜寶浦東分部立案書,《中國經濟周刊》記者隨後致電浦東警方獲悉,此案由市經偵總隊統一辦理,區級層面無法給出正面回複,浦東警方有關人士在電話里表示:“我看過圖片,應該不是偽造,如果偽造,市民也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而有關“匿名”舉報一說,記者咨詢了上海市廣發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陳潔律師,她指出,涉及公眾的案件,擡頭可以署名“匿名”。

網上流傳的另一份《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立案告知書》顯示:“有市民於2015年11月20日向警方反映的‘上海市靜安區融宜寶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經我局審查,認為符合刑事立案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之規定,已決定立案。”落款時間為2015年12月8日。

經《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多方核實,該份立案告知書真實可信,也就是說,融宜寶的確被上海警方立案。

融宜寶投資者:到期後只拿到利息沒拿到本金

當記者於4月13日上午11點趕到位於靜安區成都北路333號招商局大廈東樓1508室的融宜寶上海第一財富中心時,有等待兌付的投資者告知記者,有身著警服的經偵人員收集材料剛剛離開。

在現場,記者遇到了一位陪朋友來兌付的胡先生,他告訴記者,自己也是從事金融行業的,但因此被融宜寶的業務員拒之門外。“業務員態度很差,知道我也是做金融行業的,就把我朋友單獨領進去談。我讓業務員提供債權列表里面貸款人的貸款協議資料,隨機選了3個,他們就提供了一個人的信息給我朋友看,我朋友不是這行的,根本看不懂,還有另外兩個貸款人信息,業務員說打印很麻煩,就不提供了。”

胡先生無奈地說,他的朋友投了4家(融宜寶、中晉、金鹿財行、善林金融)理財產品,有3家都出現了兌付危機。

據融宜寶多名投資者現場反映,自己購買的理財產品到期後利息拿到,但本金沒有拿到,有投資者300萬元理財產品3月份到期了,至今還沒有拿到本金。“他們的態度就是我沒錢,讓你等著。”胡先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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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是其4年前去世的總裁

資料顯示,融宜寶總部設在北京,旗下有5家全資子公司,並在北京、上海、南京、天津等25個城市設有百余家分公司,至今已經累計服務上萬名會員客戶,為客戶配置資產超過百億;4年前,融宜寶原總裁王會師遇害身亡,目前該公司負責人為安小燕。

然而,記者查詢“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輸入“融宜寶”後,顯示出融宜寶積家信息咨詢(北京)有限公司、融宜寶積家普惠征信(北京)有限公司 、融宜寶積家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融宜寶嘉創(北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融宜寶國際投資管理咨詢有限公司5家公司,這5家的法定代表人仍為已故的“王會師”。

  • 中國經濟周刊
  • 張喜威
  • 宋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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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融通涉嫌非法吸存被立案 融資項目標的被指造假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6-06-06/1010654.html

投資者5月31日晚間在舒城與公司董事長周勤得談判時,周親口承認公司在2014年底虧損900萬元,從2015年開始到目前,所有借貸項目都是虛假標的,是公司自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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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經記者 查道坤

安徽P2P平臺徽融通(安徽天貸金融咨詢服務有限公司旗下P2P平臺)出現兌付問題引發各方關註。

據記者了解,目前徽融通在合肥的辦公現場已經人去樓空。記者從合肥官方獲取的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立案告知書顯示:安徽天貸金融咨詢服務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一案(合蜀(經)受案字(20165090號),我局經審查認為擬立為刑事案件,決定對此立案。

值得註意的是,在徽融通出問題後,關於其融資項目標的的真實性成為焦點。據投資者給記者發來的相關信息,其標的公司的名稱無一例外地都被打上了馬賽克,投資者無法確認融資公司的具體名稱。

投資者袁先生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投資者5月31日晚間在舒城與公司董事長周勤得談判時,周親口承認公司在2014年底虧損900萬元,從2015年開始到目前,所有借貸項目都是虛假標的,是公司自融。

辦公現場人去樓空

雖然出現了兌付問題,但是截至記者發稿,徽融通網站依然能正常打開。

6月2日,記者在位於合肥市政務區新城國際大廈B座3F的徽融通辦公現場看到,公司大門緊閉,通過玻璃門可以看到,里面已無任何辦公人員,原有的徽融通公司標牌已被拿掉。

投資者盧女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徽融通)公司在5月下半月就開始陸續轉移,在5月30日被曝出問題時,都已經搬遷完畢,投資者再去看時,已經是空無一人的辦公場所。”

有意思的是,在5月下旬還有客服人員向投資者打電話推薦新產品,“就在他們偷偷搬遷過程中,公司還不斷向我們投資者推薦新的產品,我們都被蒙在鼓里,其實在下半月的時候,給我們打電話的客服就應該知道公司出現了資金鏈的問題。”投資者趙先生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

6月1日問題已經曝出時,徽融通一款產品還在銷售當中,並且在當天全部認購完畢。在明知公司已經出現資金問題之時,還讓投資者繼續投資,這讓不少投資者難以接受。

為此,在5月31日和6月1日,投資者前往安徽舒城和公司高管溝通解決方案。在6月1日上午,徽融通官網發布《承諾公告》,給出了兩種解決方案,不過該方案遭到了投資者的強烈反對。

隨後,在6月1日下午和6月2日,投資者紛紛向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經偵大隊報案以及向舒城公安報案。據記者了解,目前,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經偵大隊已介入調查。

一位參與報案的投資者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投資者以非法集資的名義向公安機關報案,目前報案的投資者已經超過100名,並且我們也向舒城當地的公安部門報案。”

同時,針對目前的局面,徽融通已經成立以總監黃俊為主的善後小組,目前主要工作是接待投資者,已經辦理投資者選擇的解決方案的訴求。《每日經濟新聞》致電該小組,但是對方並不願意就此事多談。

項目被指造假融資

值得註意的是,徽融通作為P2P借貸平臺,所有的產品都是由固定的公司借款,而付出超過15%的高利息作為代價。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徽融通網站粗略統計,從2013年3月上線到目前,已經有超過380家公司在該平臺上借款,每家公司借貸金額從20萬元至300萬元不等。

徽融通官網數據顯示,截至今年5月31日,徽融通總成交金額24億多元,僅在5月份的投資金額就近1億元。

在徽融通5月30日出現提現問題後,關於平臺上借貸公司的真實性成為投資者關註的焦點,“投資標的真實性,投資者並未進行過實地的調查,借貸公司的營業執照和抵押物都會在網上進行公布,每一位購買標的的投資者都可以看到,我們起初是確信的。”盧女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

有意思的是,投資者給《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來的標的公司相關材料顯示,無論是公司的營業執照還是借款合同,標的公司的名稱都被打上馬賽克,無法得知公司的全名。比如某科技公司因為短期資金周轉問題,向徽融通平臺借款280萬元,但是徽融通網站公布給投資者的材料,無論是該借款的借款合同和營業執照上公司名稱一欄都被隱去。

投資者袁先生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起初我也懷疑過標的的真實性,但是投資一段時間發現無論本金和利息都正常兌付,所以那種懷疑在隨後也就打消了,但是目前可以確信的是,所有的標的項目中大部分都是造假。”這一說法沒有得到徽融通方面或警方的證實。

之所以袁先生這麽肯定地說,還是源於5月31日晚間與公司董事長周勤得的談判,“周自己承認,公司在2014年底虧損了900萬元,從2015年到目前所有的標的都是虛假的,承認他們在自融。”

這一說法,得到了當晚在現場談判的投資者和徽融通客服人員的證實。多位投資者向記者表示,周勤得承認虛假標的融資,“這是讓我們投資者無法接受的,他們這是在欺詐投資者,進行非法集資,是蓄意已久的陰謀。”袁先生表示。

針對徽融通以虛假標的進行融資一事,安徽天貸金融公司一位不願具名的員工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平臺上線之初,很多標的是真實的,但是從2014年下半年開始標的真實的很少,周(勤得)承認虛假標的融資說法沒有錯,確實是采取虛假標的進行自融。”

龍舒酒業股權融資

除了通過徽融通平臺進行集資之外,周勤得還通過龍舒酒業進行集資。據多位投資者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介紹稱,從2015年下半年開始,徽融通的客戶就開始向投資者推銷龍舒酒業股權認籌計劃,“客服和我們說,龍舒酒業開始籌備上市,目前推出了部分股份給投資者認籌,我投資了2萬元買了龍舒酒業的股權。”盧女士表示。

投資者提供的《龍舒宴A輪股權眾籌項目介紹》顯示,龍舒酒業表示之所以要股權融資,是為了布局全國,沖擊上市,並且打造年產50000噸白酒花園式工廠,形成集團化模式。

此外,上述介紹材料還顯示,龍舒酒業股權融資以2萬元為一個單位,投資者最多可以買3個單位,即6萬元。投資者購買1個單位可獲得龍舒酒業2萬元原始股,並且獲得龍舒酒業2萬元高檔酒作為獎勵,在公司上市之後股東退出,預計收益為3至50倍。

根據龍舒酒業計劃,在2015年9月30日結束A輪眾籌,2015年10月15日啟動上市方案,2015年10月30日開啟B輪眾籌方案,2016年12月之前完成主板上市或者新三板掛牌。

盧女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我買了2萬元,公司給我送了2萬元的酒水,有30多箱,我還付了幾百元的物流費,從購買股權到現在,就分紅一次,也才300元。”

與盧女士一樣,投資者袁先生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我購買了6萬元的股權,同樣也獲得了價值6萬元的酒水。”

投資者給記者發來的《安徽龍舒酒業原始股投資委托協議書》顯示,購買6萬元原始股,占比總股本0.0171%,除了獲得6萬元酒水之外,還將獲得價值120萬元的龍舒酒業特許經營權。

投資者不接受酒水兌付

對於投資者所說的龍舒酒業進行股權融資的說法,記者在龍舒酒業的官網也得到證實。在2015年6月6日,公司官網以《熱烈祝賀龍舒酒業股權A輪眾籌正式啟動》,文章詳細說了龍舒酒業股權融資的情況,並刊登了股權融資的相關書面材料,以及評估公司對龍舒酒業資產評估報告報告書,與投資者發給記者的說法以及發來的材料一致。

同時,上述安徽天貸金融員工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除了對投資者推薦之外,公司客服人員和員工都購買了龍舒酒業的股權,最少的也購買了兩萬,僅此一項公司員工就投入了五六百萬元,投資者投入的資金更多。”

市場價值評估超過3.5億元,並且即將在新三板掛牌,這對投資者來說具有很大的誘惑,因此吸引了徽融通眾多投資者的參與。

“參與徽融通投資的至少一半以上的投資者都購買了龍舒酒業的原始股,現在徽融通出現資金問題,這也就意味著龍舒酒業的資金鏈出現問題,公司承諾我們購買原始股的計劃也無法兌現,現在來看,周勤得是通過徽融通和龍舒酒業兩個平臺進行融資。”袁先生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

值得註意的是,無論是通過徽融通還是參與了龍舒酒業的股權認籌,目前關鍵的問題是龍舒酒業能否償還投資者的資金。

投資者趙先生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我們現在想了解的是,公司通過虛假標的融資的那麽多資金都轉移到哪里了,否則僅僅依靠龍舒酒業目前的資產很難償還投資者的本金。”

如果按照龍舒酒業給出的解決方案,30%的以酒水兌付投資者,以投資50萬元為例,那麽需要15萬元兌付酒水。按照龍舒酒業官網公布的龍舒宴系列酒的價值計算,其中龍舒宴60年窖藏龍壇每瓶價值高達9999元,這也就意味著投資者可以領取15瓶酒。

不過,按照徽融通的承諾公告在6月5日進行第一次兌付投資者4%本金,然後在一年時間內,兌付投資者70%本金。但是截至記者發稿時,承諾公告並未兌現,投資者不能提取4%本金。

“我們現在除了報案,等待公安機關調查結果之外,6月5日是我們投資者比較關鍵的一天,公司有沒有資金,當天是否兌付就非常清楚。不過無論是何種結果,投資者都無法接受酒水的兌付方案。”投資者趙先生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

  • 每日經濟新聞
  • 祝裕
  • 每經記者 查道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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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今年前4月立案調查35廳官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21581.html

近日,廣東省紀委監察廳通報,今年1至4月,廣東全省紀檢監察機關深入貫徹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省紀委五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繼續加大執紀審查力度,保持了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

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群眾舉報16170件,同比增長0.3%。立案5948件,同比增長37.1%,其中,廳級幹部35人,涉及在職現任黨政一把手11人,占31.4%。結案3805件,同比增長58.9%,給予黨政紀處分3744人,同比增長59.7%。其中,給予黨政紀輕處分(黨內嚴重警告及以下、行政降級及以下)2240人,給予黨政紀重處分(撤銷黨內職務及以上、行政撤職及以上,不含移送司法機關)1318人,涉嫌違法移送司法機關186人,分別占處分人數的59.8%、35.2%、5.0%。

廣東省各級紀委認真把握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住縣、鎮兩級主戰場,堅持暗訪、查處、追責、曝光“四管齊下”,分片協作等方式方法相互結合,堅決查辦農村基層違紀案件,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查處農村基層違紀違法案件10826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0685人。抓早抓小,治病救人,今年以來全省談話提醒基層黨員幹部53370人次,咬耳扯袖、紅臉出汗逐步成為常態,在受到責任追究的2648名基層黨員幹部中,輕處分1352人,占51.0%,重處分1003人,占37.9%,移送司法158人,占6.0%。堅持每月一通報一曝光制度,定期發月度工作通報,通報侵害群眾利益突出問題12批共6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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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證券傳聞成真:已受證監會立案調查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32573.html

發酵兩日多的西南證券(600369.SH)投行業務被暫停事件終有定音。6月23日晚間,西南證券發布公告稱,收到證監會的立案調查通知書,投行業務在立案調查期間將不被受理。有接近涉事方的人士表示,很可能跟大有能源(600403.SH)違規有關。

6月21日下午,一張題為“關於證監會停止接收因被立案調查相關中介材料的通知”的郵件截圖在社交媒體上瘋傳。涉事方西南證券6月22日緊急停牌,23日繼續停牌核實情況。

西南證券核實了兩天的坊間傳言被證實。該公司在23日晚間的公告中表示,因該公司涉嫌未按規定履行職責,根據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立案調查期間,中國證監會暫不受理公司作為保薦機構的推薦,暫不受理相關保薦代表人具體負責的推薦,暫不受理公司作為獨立財務顧問出具的文件。

據了解,目前西南證券在會的投行項目有數十個。其中在會的IPO項目有9個,證監會已經受理的公司有4家,分別為安佑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華悅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東莞銘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立方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另有2家公司處於已反饋階段、3家公司尚處於已預披露更新階段。

“預計公司投資銀行業務在立案調查期間將受到影響,並可能對公司當期經營業績造成一定的影響。”西南證券方面表示。

西南證券去年投行業務收入占比為16.24%,營業利潤占比為26.93%。在西南證券四大傳統業務中,投行業務去年在行業中的競爭力最強。公司去年投行業務收入13.80億元,同比增長47.64%,在行業中位列第8位;利潤11.49億元,同比增長166.6%,在行業中排名第4位,毛利率達83.25%。

關於傳言中的另一涉事方北京市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下稱“競天公誠”)情況,其市場拓展部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表示,最終情況確定之後將會公開發布聲明。

在業內看來,西南證券此次被立案調查,大概率因大有能源被立案調查而“連坐”。大有能源曾因定增信披違規於2013年10月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目前仍在等待中國證監會最終認定結果。2015年10月15日,大有能源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被認定在2012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期間涉嫌欺詐發行、以及未按規定進行信息披露。而當時操刀大有能源定向增發項目的的中介機構正是西南證券、中勤萬信會計師事務所和競天公誠。

對此,《第一財經日報》嘗試就上述業內判斷向西南證券相關人士求證,但其表示,目前還不了解詳細的情況,暫不方便回應。

風暴中西南證券可謂禍不單行,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同時,西南證券因自營業務風險控制指標不符合規定標準,且未按規定發布相關臨時公告,收到重慶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根據西南證券的公告,今年4月份,該公司量化投資業務因進行阿爾法策略調倉交易,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方式合計買入中泰橋梁(002659.SZ)141,435股,加上之前的4.98%持股,西南證券合計持有中泰橋梁5.03%的股份。對此,重慶證監局認定西南證券的行為違反了《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同時,該公司未按規定發布相關臨時公告,違反了《關於加強上市證券公司監管的規定》第十三條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的規定。

重慶證監局要求公司在 4 個月內對風險控制指標不符合規定的情形予以改正。同時,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要求公司對信息披露違規行為進行整改,在2個工作日內按有關規定對風險控制指標不符合規定標準的相關情況進行補充披露。

西南證券股票於6月24日(星期五)開市起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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