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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谢晓萍 发自北京
备受关注的国美陈黄谈判终于迎来首次和解协议。昨日 (11月10日),国美对外发布公告称:将在即将举行的特别股东大会上,希望可以获得股东批准,委任邹晓春先生担任执行董事,黄燕虹为非执行董事,任期3 年,从股东特别大会结束起计。知情人士说,从目前看,国美董事会已经无条件同意大股东的要求,增加两名董事会席位。不过,对于此前的非上市门店事宜是否终 止协议以及再次提起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对方并未表态。
这也是在特别股东大会之后,黄陈双方达成的第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国美在公告中表示,将于ShinningCrown订立谅解备忘录建议扩大董事会及建议委任董事谅解备忘录,以股东在公司即将举行的特别股东大会上批准委任邹晓春为执行董事及委任黄燕虹为非执行董事为前提,邹晓春和黄燕虹亦将获委任担任各董事委员会的成员。
根据该谅解备忘录条款,双方均已承诺在所有方面合作,落实各项行动和措施,以为国美和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打造一家更强及更具盈利能力的公司。国美董事会和ShinningCrown分别有权终止谅解备忘录,但需(其中包括)提前30日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
根据上述协议,国美董事会也在公告中表示,将寻求在特别股东大会上获得股东批准,将许可的董事最高人数从11人增加至13人。
“目前只是在进入国美董事会上达成一致意见,剩下的问题也将分阶段来谈。”知情人士昨日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如是说。
按照现有的董事会人员组成包括执行董事陈晓、伍健华、王俊洲、魏秋立及孙一丁;非执行董事竺稼、IanAndrewReynolds及王励弘;及独立非 执行董事史习平、陈玉生及ThomasJosephManning,加上邹晓春与黄燕虹进驻,目前代表大股东方面的董事会成员也只有邹晓春、黄燕虹、伍健 华三人,略弱于陈晓方面。
不过,有业内人士指出,大股东在国美董事会的合法席位得到了实现,这也是双方和解的信号,在短期之内,国美或将不再出现“一分为二”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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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下午,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当日举行的国美特别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案,任命邹晓春为执行董事、黄燕虹为非执行董事。
与9月28日的“决战日”不同,这一次的表决结果几乎没有悬念。此外,黄光裕控股的ShinningCrown将不会终止非上市门店管理协议,国美“分家”风险将彻底解除。
国 美创始股东对这一结果表示欢迎。邹晓春在当选国美执行董事后表示,相信良好的公司治理绝对不是排挤大股东在董事会的合理席位和权力。他同时承诺,创始股东 将通过一切可行的途径,和董事会成员积极洽商,尽最大可能地使国美更快、更好的向前发展,尽可能地本着不分拆母集团的方向来解决业已存在的阻碍企业发展的 问题。
邹晓春同时提出,国美最佳的公司治理方案,应该是有创始股东参与及指导下,保证公司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和业务的快速发展,加强公司治理,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11月10日,国美发布公告称黄光裕、陈晓双方已达成谅解备忘录,董事会同意邹晓春和黄燕虹进入,前者担任执行董事,后者担任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成员将从11人扩增至13人。二人均由黄光裕方面提名,若议案顺利通过,黄光裕一方代表将正式进入国美决策层。
邹晓春和黄燕虹的董事固定任期为3年,根据备忘录,邹晓春将同时被任命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成员,黄燕虹将被委任为薪酬委员会成员。此前黄光裕方面明确表示,如果创始股东获得在董事会的适当代表席位,将无意终止任何上市与非上市部分之间的内部协议。
业 内人士普遍认为,虽然邹晓春、黄燕虹进入董事会尚须股东大会批准,但该谅解备忘录应该是黄光裕、陈晓、贝恩资本等多方博弈的结果。目前,黄光裕夫妇仍是国 美最大股东,持股32.47%;贝恩资换股后现持股9.98%,为第二大股东;主席陈晓持股1.25%。按照董事会的投票建议,黄光裕、贝恩、陈晓三方已 经共有43.7%的股权支持二人加入董事会,所以结果几乎没有悬念。
决议案:1.增加许可的董事最高人数,从11人增加至13人;2.委任邹晓春先生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并即时生效;3.委任黄燕虹女士为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并即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