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SE隨筆130727
媒介即是訊息
掌門執筆
〈楔子〉
周五晚,意態悠閒的俊男 短衣犢褲,在家中輕呷淺嚐著紅酒…..
這照片甫上載 “媒介” Facebook,不片刻,八方哄動,叫好聲不絕於“眼”…..
心思敏銳的好事者立時點出:持機拍照的美女此刻又作何情緒呢?….. 沒錯,對知悉燕爾新婚的熟朋友們來說, “紅袖添香,美人照影”正是圖片中隱藏著的 “訊息”。
這便是現代 “媒介” 與 “訊息” 活生生的 「寫真」。
「面書FB」確實是偉大的當代 “電子傳播媒介”發明,*** 使用者零成本;傳導範圍無遠弗屆;訊資負載厚密無匹;穿梭往復,疾如光電。
餐桌上食物的圖片,負載著主人的心情意緒,頃刻傳遍人間。 而在天涯遠處,某位友人報以一like,留下comment,儘管那like輕似游絲,comment渾不成語句,惟己款曲相通,情愫得傳…..
與之突兀對照的是「掌門天地」的老派文章,百分百 “印刷術傳播媒介”風格,*** 像顆經霜老樹,生硬地屹立在萬紫千紅中,格外地礙眼。
〈傳統sense〉
從常識觀點看來,「媒介Media」負載「訊息Message」,它不是訊息本身。****
訊息的總和構成「內容」, “內容” 先在於,並且獨立於 “媒介”。***
內容於媒介不相干,只是某種媒介 “剛巧” 負載著它,在人群中往來搬動。 改換為他種媒介,原則上並無不可。
舉例:Facebook是 “媒介” ,把新婚這 “內容” 在朋友群中傳播溝通。
Th. 媒介作為負載內容的工具, 是一種鋪陳表述的框架,是一種「形式」。*****
形式不是內容,*** 它是容器,是支架,是編碼法則…..
《清明上河圖》卷軸為例:傳統國畫技法是 “媒介”,北宋亡國前夕,汴京的繁華面貌是 “訊息”。 畫技是 “形式”;城市生活是 “內容”。
理論上,Th. 一種媒介可以負載無限量的訊息和內容。
舉例: 畫技可以摹繪任何有形之物;語文可以描述世間萬象;報價系統可以….. 輸到你死。
Th. 一種媒介愈被高度運用,操作的純熟程度達到 “無意識” 的地步,則使用者甚至感覺不到該媒介的存在。*****
該媒介呈現為 “透明” ,使用者群體以為 “直接” 交流著訊息和內容,渾忘了媒介這一編碼系統的存在。***
舉例:A我們日常運用母語交談,*** 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我們以為直接交流著 “意見和sense”,不覺得交流的實質上只是 “語言和概念” (佛家謂之名相),諸多誤會俱由此而生。
更加恐怖的是,我們思考的時候….. 也一樣, 諸多 “妄想” ,俱由心生。
B 劍聖 “人劍合一” ,理論上他運劍之時感覺不到劍的存在。
(同理,A字太屠殺A字人的時候,招隨心發,也感覺不到 “招” 的存在。 PS好交稿喇,唔係…..)
〈媒介即是訊息Media is Message〉:招即是劍,劍即是招。
此語畫龍點睛,是 麥克盧漢《人的延伸》一書首章的標題,也是全書主旨所繫託。 這句說話的用意在於申明:媒介並不如傳統sense所說的那樣,是透明而不含內容的純架構。**** 反之,
Th. 「任何媒介的 “內容” 都是另一種 “媒介”。」*****
舉例: 印刷媒介的內容是文字;文字的內容是語言;語言的內容是思想;思想的內容是意態形態。
換句話說, “媒介—內容” 鏈條上任一單元同時兼具 媒介 和 內容 兩重身份。
這是「媒介即是訊息」的第一重意義。
作為媒介,只有 “電子數碼” 本身才真正不含內容,稱得上是 “純粹工具性” 的媒介。*** 它的位置正在某條鏈子的最前端。
同理,單純的 鼓音碼 也不含內容,其位置在 “非洲鼓語” 鏈條的最前端。
Th. 媒介本身因其特性,而在文化母體解讀和運用的時候,產生自身的內容。*****
作者用了一對比較例子,頗為深奧精闢。
甲例子:傳統油畫技法,運用 “透視法” ,輔以顏料色調,造成景深。 畫中景物於是極度近肖於肉眼所見,因而被視為高度「寫真」。
但是,在真實世界中,遠山真的會矮於近樹嗎?
傳統油畫技法在二維畫布上畫出 「透視法幻象」, 只因與我們的頭腦和文化相調適, 便被賦予「真相」這種 “內容”。
相對地,乙例子:畢加索 的「立體派」畫技揚棄了 “單一側面透視” 的傳統技法;改為採取 “多側面拼嵌” 的新技, 因為與頭腦和文化相背逆,便被解讀為 “鑿空荒誕,不切現實” 。
作者認為,較諸 “透視法幻象” , “立體派拼嵌” 更為「寫真」。然而頭腦和文化不這樣認為,於是立體派畫作的內容不被賦予「寫真」的位階,而被目為藝術家的童真塗鴉!
透視法作為 “媒介”, 它負載的 “內容” 被認為是真實的; 而立體法作為同類 “媒介”,它負載的 “內容” 卻被認為是不真實的。
透過兩個例子的比對, 相同的畫布顏料, 不同的兩種媒介意圖表述相同的身體人面,但文化對其 “內容” 意涵,卻是天壤雲泥! 這才是「媒介即是訊息」的精義所在。
Th. 麥老漢曰「我們塑造了工具,此後工具又塑造了我們。」*****
「使用者温馴地接受了媒介,媒介成為囚禁其使用者的無牆監獄。」*** 是否很有佛學味道?
Postman在名著《童年的消逝》中闡發的「形式決定內容」論,轉換為McLuhan的語言,就是「媒介決定內容」。**** 用麥老漢自家的語言來說,便是「媒介即是訊息」。
以上學理出自《人的延伸》。
Understanding Media:The Extensions of Man (1964)
Marshall McLuhan麥克盧漢
以標指為明月,則指月皆亡。
SENSE隨筆130802
指月錄*** (註)
Stanley 執筆 + 掌門搭順風車
〈掌門楔子〉
李小龍在其武術論文中如是說: “ It is like a finger pointing away to the moon: Don’t concentrate on the finger, or you will miss all that heavenly glory.”
原典出自《楞嚴經》「以標指為明月,則指月皆亡。」***** (詳見內文。)
他在經典武術電影『龍爭虎鬥』中刻意演繹這一武術思維。
明月之下,山寺之內,庭院之中,大宗師 李小龍端坐喫茶,弟子 (董瑋飾演) 侍立在旁。宗師忽爾對弟子說: 靚仔,最近D功夫練成點,踢一腳過我睇。弟子提腰踢腿,尺度工整,姿態完美。 師卻搖頭示意不滿。弟子再試,蓄勢進馬,這一式神完氣足,漂亮得無話可說。 師擺動食指,再示不滿。弟子氣餒…..
師從容起立整衣,身隨意動,凌厲一擊….. 弟子目瞪口呆。
李小龍當下以手指月,大派sense….. 那sense和下文Stanley所派的共出一轍,非常利害!
隔了四十年,我對電影中所派的武學sense經已全然淡忘;唯獨是那進身一擊,仍然深印腦海之中。 撇開身形和勁度不論,感覺上兩人的腿擊在神意上有著重大差別:「弟子是演式,宗師是臨敵;董瑋踢的是腿,李小龍踢的是人!」*****
(註:相同一擊,對出招者來說,踢空腳和踢實物有所不同,使勁地踢實物要接受很大的反作用力,*** 單一的重心腳異常吃緊,腰部和上肢要預作調整,因此在身形上會顯露出來。)
〈Stanley篇章〉
麥克盧漢McLuhan 的名句 “The medium is the message.” 描述媒介如何形塑人與社會的關係,禪宗的「指月比喻」有助我們洞察這種影響。
麥老說媒介是“人的延伸”。
媒介可以是鐵鎚,它延伸我們手臂的力量;亦可以是車輪,它延伸我們腳的移動能力;傳播媒體則讓我們延伸思想和意念。 媒介給予我們條件,施展比較自身更多更大的功能。
Def. 麥老所指的“內容Content” 是資訊與信息,而“Message”則指媒介對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心理、社會活動 的影響和沖擊。
Def. 任何媒介或科技提供的“Message” 指的是它們在人類活動的規模和模式上造成的變化。
Th. 媒介塑造和控制人類交往和行動的範圍和形式,放大和加速現有的溝通程式。****
舉例:A鐵路(作為媒介)擴大運輸的規模,創造新類型的工作、休閒活動甚至城市,當中什麼東西 (作為內容)被運送並不重要。
B新聞廣播和報紙(作為媒介)的報導,主要影響我們的並不是有關事時的真實性(作為內容) ,而是我們對社會問題的態度。
事實上,Th. 任何媒介的“內容” 都遮掩了媒介本身的特質。*****
每個媒介都有特定的邏輯,性質和形式,這些都嵌入在“Message” 之內。 因此,每一種媒介都發揮特有的“Message”(影響), 引導並規限著我們的日常生活。
麥老再說,(當時的) 收音機和電視已成為整個社會精神生活的既定要素,創建出獨特的文化氛圍。 他使我們意識到,社會文化轉變的基本能源是從新媒介釋出的“Message” 來的。 倘若我們發現新媒介可能有害於社會文化,應該在喪失控制之前調整它的發展和演變。 因此,我們應該經常監測新媒介對社會的影響。
現時,社交網絡和智能電話 已成為都市人生活的一部份。 它們的主要影響(Message)是讓人們以 更充分的形式 和 更便捷的途徑 去進行聯繫。 不過它們也減少了人們面對面溝通的需要,更有甚者,造成有些人沈迷其中達到上癮的程度。***
〈Stanley說法〉
禪宗的「指月比喻」提供我們對媒介一種深入的看法。
《楞嚴經》經上說:
「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當應看月。
若復觀指以為月體,此人豈唯亡失月輪,亦亡其指。
何以故?以所標指為明月故。***」
以手指指向月亮,“手指” 乃是媒介,“月亮”則代表精神或靈性。 很多時候,我們只是將焦點放在“手指”上,忘掉“手指”與“月亮”的關係, 我們不知不覺便把“手指”視作“月亮”本身。 這令我們不僅錯過了“月亮”,連“手指”都弄不清是什麼。
我們不能從媒介完全了解“月亮”,我們要直接感受和體會靈性的意義。***
李小龍在電影《龍爭虎鬥》中對此有所解釋。他說:
「若只顧將注意力放在手指,就看不到月亮的光華。 Don’t concentrate on the finger, or you will miss all that heavenly glory. 」
(可參看: http://youtu.be/LH1GFaw09hk )
“手指” (媒介)是必要的。 我們不可能完全去除“手指”,因為它幫助我們了解世界,與他人交流思想,讓我們的日常生活暢順。 然而更重要的是,我們應該意識到“手指”只是引導我們去接觸“月亮”,並且只是眾多媒介中的一種 (例如也可用望遠鏡或水面倒影) ,它不是“月亮”本身。 ***
以社交網絡和智能電話做例子,兩者皆是 “手指”, 而“月亮”是人情。 我們意識到它只是社交的一種輔助工具,便不會沉迷到不能自拔。 我們應該親身與他人交往,感受人與人之間的情感交流。
(掌門按:對極了,周日快出席讀書會。)
當然 “The medium is the message” 和“指月” 仍是某種“手指”, 我們還是要在 “人生 = 月亮” 上面多點體驗和探索吧。
(註) 《指月錄》是本有名的禪宗 公案集, 掌門博懵挪移用作本文題目, 惟據 “指月精神” ,敦請讀者忘掉這一 “博懵的手指”。
月圓之夜 紫禁之巔
說史130801
傑弗遜傳(23) 決鬥
朝日執筆
〈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十一)—-「路易斯安那購地案」Louisiana Purchase/ Vente de la Louisiane(下)& 「漢密爾頓與伯爾的決鬥」Burr – Hamilton Duel
一場轟轟烈烈的「開國宏圖」,還沒有開始就已經化為泡影,伯爾當然感到非常憤怒。他認為漢密爾頓從很久以前就一直針對他,1800年總統大選,漢密爾頓已經讓他與總統寶座擦身而過,現在又讓他選不上州長,壞了他的「建國大業」。伯爾忍無可忍,決定向漢密爾頓攤牌。伯爾托朋友 Van Ness把一封夾著《艾巴尼紀事報》有關剪報的信,交給漢密爾頓。信中要求漢密爾頓對剪報的內容作出解釋,並明確地承認或否定裏面的內容。漢密爾頓卻也同樣托人,給伯爾捎了一封對質問不置可否的回信。
伯爾回信再次表明他對此事的嚴肅態度:「真正的君子/紳士Gentleman遵守法律,尊重規則,維護榮譽,這一切與政治分歧無關。」這是在向漢密爾頓發出決鬥的警告!然而,漢密爾頓卻表示對問題沒有補充。伯爾認為只有通過決鬥才能恢復他被玷污的名譽,漢密爾頓是所有誹謗他人格的人中唯一的君子,於是他向漢密爾頓發出決鬥的挑戰,漢密爾頓接受了。***
事後,根據負責為漢密爾頓送信的 Nathaniel Pendleton憶述,漢密爾頓曾對他說,他其實對當天在大法官家中的談話內容,並不記得很清楚。他記得確實談起過伯爾,但印象中只是評論過伯爾的政治主張,並表示會關注他的州長競選,卻似乎沒有提到他的品格和為人。不過無論如何,是漢密爾頓模棱兩可的傲慢態度,把他和伯爾推上決鬥的舞台。
鑒於各位看倌對「決鬥」可能存在一點誤會,所以在此先作一個簡單的解釋。自從決鬥的方式由「比劍」改為「對槍」後,決鬥的「致命程度」更是大幅下降。須知「刀劍無眼」,就算雙方也是劍術高手,但在劍鋒互迸的混亂之間,意外還是常有的。相反,在「來福線」還沒有普及的時代,即使是長槍的準繩度也不是太高,更遑論手槍了。只要沒有「幸運地」被打中要害,一般很少出人命。故此在當時,「決鬥」在「紳士」之間,其實是普通不過的事。
伯爾(自稱)之前就曾與人決鬥過兩次。至於鋒芒畢露,四處樹敵的漢密爾頓更曾與人決鬥超過十次,其中對手還包括門羅。另外他也曾不止一次擔任朋友的決鬥助手和決鬥的公證人。儘管當時的「決鬥」其實很「安全」,也許像「體育競技」還多於「拼命」,但意外始終是避免不了的。
1801年漢密爾頓的兒子 Philip Hamilton因受不了別人侮辱他的父親,要求和對方決鬥。 在決鬥時連續射失四槍,結果在第五次舉槍之時被對方開槍擊中要害,結果傷重身亡。 漢密爾頓傷心欲絕,自此多次表示對「決鬥」行為的反對。只是這一次,他不知怎的卻答應了伯爾的挑戰。
1804年7月11日,兩位地位顯赫的政治家— 首任財政部長漢密爾頓和現任美國副總統伯爾,分別從曼哈頓島乘船,自哈德遜河順流而下,抵達位於新澤西州的「決鬥勝地」—威賀根高地Weehawken。
在這裏提醒一下大家,「決鬥」行為在當時號稱「法治國家」的美國,無論是紐約抑或新澤西,皆早已立法禁止,所有的參與者都會被追究刑責。故此,習俗上無論監場者、助手,甚至是船上的船員,都會聲稱對決鬥的一切毫不知情。為了保障純粹「打份工」的水手,決鬥用的手槍會用皮箱裝好,才由他們搬運。 這樣,他日(若有需要)在法庭上聲稱「裝卸時並沒有看到任何手槍」之時,就不必擔心「發假誓」的指控— 雖然,他們之後忍不住好奇,在遠處窺看了整個決鬥的過程。
決鬥雙方和他們的助手(英文是The Second)抵達了約定的地點,兩位助手分別就是兩位送信人──雲尼斯和彭道頓,他們在熹微的晨光中細心清理決鬥場地中的雜草。 天色逐漸光起來了,監場醫生 David Hosack也到了。 雙方如箭在弦,一觸即發……差點忘了最重要的東西,就是決鬥的「程序」。
按照一般慣例,決鬥雙方會在距離約十至十五呎立正(對!就是只有三至五米,真的很近!),一方先開火,然後由公證人或雙方助手一起數三聲,另一方(若還沒有倒下)再開火,如此反覆進行,以一方倒下或雙方同意中止為結束。***
由於滑膛槍的準繩度較低,火力亦較弱,所以一般「互射十二碼」要到第三至四輪才能分出勝負。還有一種較少發生的「賽果」,就是先攻的一方把第一槍朝空處(例如地面)發射,以表現自己視死如歸的勇氣和優雅的風度;而對方亦同樣向空處發射以表敬意,則二人就可以在「惺惺相惜」的情況下中止決鬥,而不會被世人所嘲笑。不過這種情況較為罕見— 若真的如此「惺惺相惜」就不會決鬥了!就算「邪惡地」預先約定,先打空的一方難道不怕「被陰」嗎?
同樣和今天的足球比賽有點相似,決鬥一般會在「開場」前擲毫(抽籤),勝方可以選擇場地座向和先攻。 不過由於今次決鬥漢密爾頓是被挑戰方,按慣例擁有「主場之利」—- 他可以選場和先攻。 順便提一下,漢密爾頓將軍和伯爾上校,都是在獨立戰爭時行伍出身的。伯爾以作戰勇敢,身先事卒著稱,但卻出名槍法糟糕;相反漢密爾頓則是軍中聞名的「神槍手」!
在正式開始前,漢密爾頓像是刻意地整理眼鏡,並反覆透過手槍的準星瞄看他的對手,這被認為是一種極具挑釁性的舉動— 有點像今天棒球選手出場時,用球棒指向報告板的「全壘打宣言」。 這舉動令伯爾焦躁不安。 決鬥即將要開始了,兩位助手退到手槍的射程範圍外,背向決鬥場地,其他人退到決鬥的叢林之外。
兩下槍聲過後,何薩醫生聽到叢林內有人叫他,就立即衝到現場。根據他後來的憶述,他看著伯爾的背影在雲尼斯用雨傘掩護下(為了不讓其他人看見)離開了。醫生回頭看到漢密爾頓倒在血泊中,就為他解開軍服,發現子彈貫穿了幾個重要器官,呼吸己經停止。 醫生用氨水(當時的「萬應靈藥」)為他進行急救(急救方法就是將氨水像「白花油」一樣在傷者的鼻下、耳後、傷處,以至全身塗抹。),幾分鐘後漢密爾頓醒過來,也許是迴光反照。漢密爾頓說話有點混亂,他叫醫生小心,因為手槍裏仍有子彈,有可能會走火。然後又說,自己從沒想過向伯爾開火,彭道頓也即時對此點頭表示認同。漢密爾頓在醫生表示聽到他的說話後,閉上了眼睛,逐漸失去知覺。翌日下午二時,漢密爾頓終於傷重不治,在家中去世,終年四十七歲。(一說四十九歲,這是因為他的出生年有兩個說法。)
決鬥的過程是一個「羅生門」,真相如何,難以確定,因為現場附近的所有人都起誓說:「沒有看見任何人開槍!」不過可以肯定的是,決鬥中總共開了兩槍,因為這是所有人都「聽到」的!雲尼斯和彭道頓事後曾到現場勘察,二人對決鬥經過的看法也有出入,不過有三點事實是二人都承認的:其一是決鬥中漢密爾頓和伯爾各開了一槍;其二是伯爾的子彈擊中了漢密爾頓,從右腹穿過肝臟,打入腰椎;其三是漢密爾頓的子彈打中了一條高十二呎的松樹樹枝。該樹枝離漢密爾頓十四呎,離伯爾四呎。
在其中一個決鬥經過的說法中,是伯爾先開槍,被命中的漢密爾頓在失去意識前開了另一槍。 若此說法屬實,則伯爾就是在擁有「先攻權」的漢密爾頓開槍前「偷襲」,實在非常「卑鄙」!不過,相信這種說法的歷史學者並不多。
無論當時的人抑或後世的歷者學者,都較多相信漢密爾頓是先開槍的一方,但子彈卻打在伯爾旁邊的松樹枝上。這一槍究竟是刻意打空以示勇氣,抑或純粹只是意外打歪,真相除了漢密爾頓本人以外沒有人知道。反正當時正處於緊張狀態的伯爾,認定漢密爾頓已作出了攻擊,於是立即作出了還擊。(兩位助手還沒有倒數)這一槍正擊中了要害,漢密爾頓應聲倒地。
究竟神槍手漢密爾頓的那一槍,是否故意落空呢?這其中又有一番文章。 事實上,漢密爾頓在決鬥前曾在日記中,表示自己其實極度反對「決鬥」這種行為。因為「曾經滄海」的他,已經重新回到上帝的懷抱,「決鬥」顯然並非上帝所喜悅的事:「我已經決定,如果上帝給我一次機會,讓我放棄第一發子彈,我大概連第二槍也不會開。」他在決鬥後對何薩醫生說的話,似乎也呼應了日記中的說法。
不過,也有歷史學家持(朝日流)陰謀論看法。根據這個說法,漢密爾頓對伯爾的怨恨極深。他在接受決鬥挑戰時,已作好「可能被殺」的準備,現在出現的是他想像中「最差的結局」。為了對伯爾的名譽作出致命的打擊,漢密爾頓不惜以自己的生命作賭注。他在決鬥前先寫下那一段「反對決鬥」的話,卻在決鬥前向伯爾作出挑釁的舉動,並打空一槍,為的就是讓伯爾向自己開槍。這樣,伯爾就會永遠背負「懦夫」和「卑鄙小人」的惡名。若此說屬實的話,從漢密爾頓失去意識前對何薩醫生的話看來,他對伯爾倒也真是「恨之入骨」!
究竟漢密爾頓的真實想法如何,我們當然無從得知。不過伯爾對漢密爾頓恨意之深,甚至到了想將他置諸死地的地步,這點也許確是實情。伯爾在決鬥當天的下午(當時漢密爾頓還未死),就曾對人稱,若不是叢林間清晨的霧氣未散,他的一槍必可命中漢密爾頓的心臟。
英國大哲學家 邊沁Jeremy Bentham在事發的幾年後(1808年),曾在英國見過正在「流亡」的伯爾。他對伯爾的印象並不太好。他憶述伯爾曾向他吹噓,謂自己在決鬥前,「對殺掉漢密爾頓有絕對的信心」。邊沁覺得在「紳士的決鬥」中抱持這樣的心態,是極其可恥的,他認為伯爾「幾乎就是一個謀殺犯」!(朝日倒是好奇,邊沁對似乎「不能為大多數人產生效用」的「決鬥」,究竟抱什麼看法?)
不過,在許久之後,伯爾知道了漢密爾頓日記的內容:「如果這是真的話,他也太可鄙了吧!」—- 你當我係咩呀家下!他似乎對悲劇的發生感到悔恨:「若果我多讀一點 斯特因Laurence Sterne(十八世紀英國小說家,「傷感主義Sentimentalism」的奠基人,影響遠及歐陸,歌德《少年維特的煩惱》據聞也受他的影響頗深。),少讀一些伏爾泰,我大概就會明白,我與漢密爾頓之間其實還有廣闊的天地,根本不會有解決不到的問題……
一代英傑、偉大的聯邦主義者、開國功臣、合眾國的首任財政部長、傑弗遜一生中最強的對手漢密爾頓,就這樣帶點不明不白地英年早逝了。身為虔誠(美國)聖公會信徒的他,死後被葬於曼哈頓的聖三一堂。他的死還在紐約以至整個新英格蘭,掀起了一波「反決鬥運動」。
對於一個惺惺相惜宿敵的離世,傑弗遜感到難過。然而,他的對手又豈會只有漢密爾頓一人?他與馬歇爾的較量還沒有結束;他與伯爾的恩怨還沒有了結。此外,他還得準備1804年底的總統和國會大選。不過,眼下的首要任務,還是處理好路易斯安那這一片廣袤的新土地。
在下一集,傑弗遜將會為合眾國,踏出「西進」的第一步。波瀾壯闊的「西部大開發」,終於要開始了!西進會與西班牙發生正面衝突嗎?傑弗遜又會如何應對呢?1804年的總統大選和國會選舉又會出現怎樣的結果呢?傑弗遜能帶領民主共和黨保住執政權嗎?聯邦黨還有回朝的機會嗎?欲知後事如何,請看下回分解!
SENSE隨筆130730
人的延伸:武器篇***
掌門執筆
〈楔子〉
我認為過去一百年, 中國武術界只出過兩位「大宗師」: 七十年前的王薌齋 與及四十年前的李小龍。 我心目中的大宗師不單止技藝高超, 蓋壓一代; 還要提出創新的武術識見, 並且諸付實踐, 邁越前人, 指引後學。 就像提出 “手割理論” 的棋聖道策 與及 “相對論” 的愛恩斯坦一樣。
王薌齋出身 “形意拳”, 精研武術中「發勁」之道, 創出「意拳」門派。
“捨形存意”, 何等高超! 大家從電影 “一代宗師” 中, 章子怡的對白: 在老爺子身上看到的不是 “招”, 是 “意”….. 可以想見中國武術的藝境追求和內心嚮往。
說個王薌齋的紀實故事。 (註: 出自《意拳滙宗》。)
日治時期的北京, 宗師宏揚武道不止輟, 他的規矩: 每周劃出一個時段, 與天下高手切磋武藝。 ( 註: 昔年李小龍在西雅圖的 “截拳道” 總館也有同樣的慣例。)
一日, 有日本武術家登場較技, 來人柔道初段。( 註: 那時代通貨未膨脹, 不要看輕初段。) 宗師慨然答允,雙方橋手甫一交接, 對手如遭電殛, 震彈顛仆, 無法站立。 其人拜服拳術, 卻請試劍, 原來他更是劍道二段。 宗師以手杖應接木刀, 兩劍交擊, 對手震彈顛仆如故, 大駭莫名, 請教何能至此。
宗師曰:「兵器不過肢體之延伸」***, 我的手能仆跌你, 手中的兵器也能做得到….. 來人心悅誠服, 拜列門牆。
〈武器篇〉
「人的延伸」第32章對「兵器是肢體的延伸」這一說法的推演很有趣味。( 信不信則由你。) 跟據麥老漢的說法:
刀槍棍棒無疑是手臂的延伸 (註:手臂發的是肩背之力。),*** 近距離的「投擲武器」(如石頭, 飛鏢飛刀。) 是其再延伸; 冑甲盔盾則是皮膚的延展,*** 城牆堡壘裝甲車是其再延展。
人類的第一次重大兵器革命是發明「射程武器」****, 先是標槍, 後是弓箭和投石機, 最後是手鎗和步鎗。
投擲武器和射程武器的分別是前者以 “發力”為主; 後者以 “瞄準”為主。*** 瞄準用的是眼, 發的是頸力, 所以射程武器是眼和牙齒的延伸,**** 正所謂 “以目光殺人”。 發明鎗膛線(ie來福線) 之後, 更是如此。 (註:牙齒發的正是頸力。麥老漢真利害。)
其實就算是投擲武器, 也高度要求手眼協調, 據演化人類學家說, 使用投擲武器曾經對大腦演化構成天擇壓力.
進入「火藥武器」時代, 步鎗射程明顯超出日常精準地使用目力的距離, 步鎗使用者要對空間存有 “透視法” 了解,**** 否則不能測算距離, 和把目的物從背境中分離出來。 據說, 擅長弓箭的部落民很少成為優秀的鎗手。
二戰時的機關鎗, 和後來的手提輕機鎗, 連續發射能力有了突破性提高。 戰場上射擊觀念由 交义綫條組成的 “火力網” ,一變而為 “環形或球形火力” 和 “火力牆” 。*** 前此極之吃香的狙擊槍手立時身價暴跌,狙擊鎗淪落為暗殺的工具。
機鎗何需瞄準,計算的是範圍而不是定點或移動。(註:有點像拳術中的劈掛捎拋,而不是直拳和插鎚。) 它是擁抱,*** 擁抱是觸覺操作,與視覺無關。
到了「彈道武器」 (如大炮飛彈.) 時代,目的物座落在目力範圍之外,透視法已無能為力,對空間的了解必需是「牛頓式」的,**** 而彈道要用智能,而非體能操作運算。 所以,彈道武器是神經系統的延伸。**** ( “吹水”夠利害嗎?)
(註:透視法看到的空間不是牛頓空間,請參閱《演說1301博覧會的政治學》第4節。)
〈麥老漢的sense〉
麥老漢一代宗師,又豈徒 “吹水” 而矣,且看他的sense:
競爭源出天擇,乃是人類社會運作的結構形式,因此,武器是人類技術進步的泉源。*** 上述武器發展史和人體的關聯想象,可以看作是論述技術革新對人類社會心理的潛在轉換和影響。**** 這樣,觀感會為之一變。
每一種決定性技術革新,都會改變社會生活和人際關係,從而轉換了人類的心理和行為。
印刷術的興起使人類變成分析性的「理性人」,*** 長於條理而弱於掌握整體; 社會關係變成異質單子的集合體,行一人一票「民主政制」;心理和行為上屬於「個人主義」。***
電子技術的興起將使人類變回綜合性的「部落民」,長於掌握整體而弱於條理;社會日趨同質化,心理和行為上屬於「部落主義」。*** 資訊處理呈現為 “採集” 和加工形態。**** (註:網路internet和facebook加速了這一進程。)
據麥宗師的 “預言” ,武器—–重新定義為競爭的工具,在「電子時代」施用距離愈來愈遙遠,「形象」愈來愈柔軟多變,攻擊針對性也愈來愈由肉體轉向中樞神經。
新興電子技術不是人類肢體的延伸,而是神經系統的延伸。**** 人類將會以「思想」作為武器,他舉出及身見到的明確例子:廣告。***
一種新興技術,作為競爭工具,對所有缺少它的人都構成威脅。在這重意義上,它就是一種武器。 那麼,「戰爭」可以看作是不均等技術之間取得新平衡的過程。**** 每發明一種新 武器/技術,對舊系統使用者來說都是一場社會災難。
新興技術壓倒了舊技術之後,人人都使用著它,於是陷入了同質化競爭狂熱…..
麥子曰:「武器,成為人類社會自我清算的工具。」*****
Understanding Media:The Extensions of Man (1964)
Marshall McLuhan麥克盧漢
論藝130803
再談運動攝影
魚尾執筆
《論藝130628運動攝影淺談》主要談及拍攝前的準備工作, 包括攝影器材的考量, 認識場地, 了解比賽項目和規則,以及對特定運動項目的認識. 有了基本的準備後, 我們可以來到賽場, 看看運動攝影的特性.
絕大部份的運動照片都是在比賽進程中拍下來的. 在競賽過程中, 運動員會全力以赴, 發揮其潛在極限. 勝利的喜悅, 失敗的頹喪, 高難度動作時扭曲的面容, 甚至被擊中或受傷時的痛苦表情, 都是攝影師要捕足的一刻! 運動員也常有些不自覺的小動作或表情, 為攝影師送上不少有趣味的照片.
以上所述的諸多動人細節, 愛好攝影的朋友不難掌握, 但卻往往見樹不見林, 忽略了貫串於「比賽」的一系列重要元素.
我們先看看構成一場賽事的各種元素:
場地, 時間, 運動員(賽員), 競技用具(如球拍), 觀眾, 評判, 和工作人員。
相片要包含「比賽」元素才得豐滿, 簡單來說, 影球賽要有「波」, 影比賽要有「對手」及「觀眾」.
運動攝影師與一般愛好者的朋友的分別在於, 一般攝友往往只專注於運動員的表現, 表情或優美的動作, 而容易忽略「比賽」本身帶來的互動及氣氛! 運動員在賽場上的激動表情是比賽中互動的一部份, 相信在練習時不會流露出來.
作個比喻, 運動相片是一張劇照, 而運動員是主角, 有時甚至只是一位配角罷了.
畢竟運動員常常是運動照片中的主角, 我們接下來研究一下如何能夠捕捉他們的動作及表情.
在拍照前, 我會先將運動項目分類, 然後因應該項目的特性,選擇適合的拍攝方法.
速度(相對速度)的快慢 (可先參考前文賽車與羽毛球的比較)
我們在這裡所指的「速度」, 並不是單指球速或車速的快慢, 而是對攝影師要求的速度. 那是要加上拍攝距離及位置, 所用鏡頭等外在元素, 合起來的「相對速度」!
以單車賽為例, 一般公路賽最高車速達70km/hr或以上, 如攝影師用慢快門擺鏡(擺鏡又名Pan鏡, 是常用拍攝單車的技巧), 就算處於同一位置拍攝, 不同焦距的鏡頭相對速度也會相差很遠. 一般而言, 用廣角鏡時相對速度會較慢, 但用擺鏡技巧拍攝時則剛好相反, 又回到「一寸長(焦距), 一寸強」的定律.
球速往往比車速更快, 所以大部份球類運動都屬於快速度運動.
預測的難度
在一些運動項目, 運動員的動作是很容易預測到的. 例如: 跳高. 每位運動員過桿的位置必定大同小異. 而大部份田徑項目也類似.
而一些項目則較難預測. 例如: 拳賽. 賽手在擂台上不停走動, 而發拳亦有虛有實, 更不會知道那一拳那一腳會真正命中對手. 同樣,中拳後的反應也難於預測, 是一擊倒下或是能及時反擊, 全是未知之數.
大多數的球類運動則介乎上面兩者之間.
我們將項目分類後, 便可選擇不同的拍攝技巧來處理運動員的動作及背景, 甚至互動.
以籃球比賽最後幾秒為例, 兩隊勝負往往取決於最後一個攻勢的成敗.
攝影師可把鏡頭蒲著最後起手球員的臉部, 不去會理籃球是否進籃, 只因不管是否命中, 可以預期該球員必有跨張的表情. 最好在構圖上能把觀眾的反應也納入相片中.
同構, 攝影師也可將鏡頭瞄準在後備球員(不要忘記, 後備球員也是運動員)甚至教練或觀眾席上, 那裡也有不少(可預期的) 動人的表情.
註: 本文著重探討理論, 即係只派Sense, 唔識影相都睇得. 所以盡量避免談論攝影技巧及相機運用那類技術性問題.
要吹得好水, 最緊要sense好!
要拍的好相, 才要攝影技巧好!
演說1308
理解媒介:論人的延伸
掌門執筆
Understanding Media:The Extensions of Man (1964)
Marshall McLuhan麥克盧漢
這本書五十年前面世之初,在智識界誘發的震動,有如引爆了一枚原子彈。 憑藉這本書,麥克盧漢的江湖地位上升至「先知」的位階。 他創制了「地球村Global Village」和「訊息時代」這兩個語詞,用來表述他那超前時代的觀念:「媒介即是訊息」。
〈傳統sense〉
從常識觀點看來,「媒介Media」負載「訊息Message」,它不是訊息本身。***
訊息的總和構成「內容」,“內容”先在於,並且獨立於“媒介”。
內容於媒介不相干,只是某種媒介“剛巧”負載著它,在人群中往來搬動。 改換為他種媒介,原則上並無不可。****
舉例:一項“召集令”可以用書面、旗幟、呼叫、鼓語或Facebook發出,傳導雖有利鈍之分,而與命令內容不相干。
Th. 媒介作為負載內容的工具,是一種鋪陳表述的框架,是一種「形式」。*****
形式不是內容,*** 它是容器,是支架,是編碼法則…..
《清明上河圖》卷軸為例:傳統國畫技法是“媒介”,北宋亡國前夕,汴京的繁華面貌是“訊息”。畫技是“形式”;城市生活是“內容”。
Th. 理論上,一種媒介可以負載無限量的訊息和內容。***
舉例:畫技可以摹繪任何有形之物;語文可以描述世間萬象。
Th. 一種媒介愈被高度運用,操作的純熟程度愈達到“無意識”的地步,則使用者愈會感覺不到該媒介的存在。*****
該媒介呈現為“透明”,使用者群體以為“直接”交流著訊息和內容,渾忘了中介性編碼系統的存在。
舉例:我們日常運用母語交談,*** 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我們以為直接交流著“意見和sense”,不覺得交流的實質上只是“語言和概念”。 我們思考的時候…..其實也一樣。
〈媒介即是訊息The Medium is the Message〉
是麥克盧漢《理解媒介》一書首章的標題,也是全書主旨所繫託。 這句說話的用意在於申明: 媒介並不如傳統sense所說的那樣,是透明而不含內容的純架構。反之,
Th.「任何媒介的“內容”都是另一種“媒介”。」*****
舉例:印刷媒介的內容是文字;文字的內容是語言;語言的內容是思想;思想的內容是意態形態。
換句話說,“媒介à內容” 鏈條上任一單元同時兼具 “媒介和內容” 雙重身份。這是「媒介即是訊息」的第一重意義。
作為媒介,只有“電子數碼”本身才真正不含內容,稱得上是“純粹工具性”的媒介。*** 它的位置正在某條鏈子的最前端。
同理,單純的鼓音碼也不含內容,其位置在“非洲鼓語”鏈條的最前端。
Th.媒介本身因其特性,在文化母體解讀和運用的時候,產生自身的內容。*****
作者用了一對比較例子,頗為精闢。
甲例子:傳統油畫畫技運用“透視法”,輔以顏料色調,造成“景深”。 畫中景物於是相當近肖於肉眼所見,被視為高度「寫真」。
但是,在真實世界中,遠山真的矮於近樹嗎? 傳統油畫技法在二維畫布上畫出「透視法幻象」,因為與我們的頭腦和文化相調適,便被賦予「真相」這種“內容”。
相對地,乙例子:畢加索的「立體派」畫技揚棄了 “單一側面透視” 的傳統技法,採行 “多側面鑲嵌” 。 新技法顯示的 “內容” 與頭腦和文化杆格不入,便被解讀為“鑿空荒誕,不切實際”,頂多只算是藝術家的童真塗鴉!
作者卻認為,較諸“透視法幻象”,“立體派鑲嵌”更為「寫真」。 反倒是文化存有偏見,以致立體派畫作的內容不被賦予真相的位階。
透過兩個例子的比對,相同的畫布顏料,不同的兩種 “媒介” 意圖表述相同的主題:透視法負載的 “內容” 被認為是「真實」的;而立體法卻被認為是「不真實」的。文化賦予兩者的意涵,真是天壤雲泥!
這才是「媒介即是訊息」的精義所在。
Th. 麥子曰「我們塑造了工具,此後工具又塑造了我們。」*****
「使用者温馴地接受了媒介,媒介成為囚禁其使用者的無牆監獄。」是否很有佛學味道?
Postman在名著《童年的消逝》中闡發的「形式決定內容」論,轉換為麥老漢McLuhan流語言,就是「媒介決定內容」。**** 直接用麥氏的語言來說,便是「媒介即是訊息」。
〈武器篇〉
「理解媒介」第32章對「兵器是肢體的延伸」這一說法的推演很有趣味。
跟據麥老漢的說法:刀槍棍棒是手臂的延伸,*** 近距離的「投擲武器」是其再延伸;冑甲盔盾是皮膚的延展, 城牆堡壘是其再延展。
發明「射程武器」是重大的兵器革命****, 先是標槍,後是弓箭, 最後是手鎗和步鎗。
投擲武器和射程武器的分別是前者以“發力”為主,發的是肩背力度;後者以“瞄準”為主。 瞄準用的是眼,發的是頸力, 所以射程武器是眼和牙齒的延伸。***
進入「火藥武器」時代, 步鎗射程明顯超出日常精準地使用目力的距離, 使用者要對空間存有“透視法”了解,**** 否則不能測算距離,和把目的物從背境中分離出來。據說,擅長弓箭的部落民很少成為優秀的鎗手。
二戰時的機關鎗,和後來的手提輕機鎗, 連續發射能力有了突破性提高。 戰場上射擊觀念由 交义綫條組成的“火力網”,一變而為“環形或球形火力”和“火力牆”。*** 機鎗何需瞄準,計算的是範圍而不是定點或軌跡。它是擁抱,*** 擁抱是觸覺,與視覺無關。
及至「彈道武器」面世,目的物座落在目力範圍之外,透視法無以為功,對空間的了解必需是「牛頓式」的。 運算彈道要用智能,而不以體能操作,所以彈道武器是神經系統的延伸。****
(註:透視法看到的空間不是牛頓空間,請參閱《演說1301博覧會的政治學》第4節。)
武器是人類技術進步的泉源。*** 上述武器發展史和人體的關聯想象,真正的用意是論述技術革新對人類社會心理的潛在轉換和影響。
Th. 每一種決定性的技術革新,都會改變社會生活和人際關係,從而轉換了人類的心理和行為。
例子:鐵路擴大運輸的規模, 創造新類型的社會活動,甚至移易城市生態和面貌,當中什麼東西被運送並不重要。
印刷術的興起使人類變成分析性的「理性人」,*** 長於推陳事理而弱於宏觀;社會關係變成等價單子的集合體,行一人一票「民主政制」;心理和行為上屬於「個人主義」。***
電子技術的興起使人類回復為綜合性的「部落民」,長於掌握整體而弱於條理;社會日趨同質,心理和行為上回歸「部落主義」。*** 資訊處理呈現為“採集”和加工形態。*****
舉例:Facebook的訊資傳導習俗明顯地吻合 “採集—加工”形態。
據麥宗師的“預言”,武器—–重新定義為競爭的工具,在「電子時代」施用距離愈來愈遙遠,「形象」愈來愈柔軟多變,攻擊針對性也愈來愈由肉體轉向中樞神經。
新興電子技術不是人類肢體的延伸,而是神經系統的延伸。**** 人類將會以「思想」作為武器,他舉出及身見到的明確例子:廣告。***
一種新興技術,作為競爭工具,對所有缺少它的人都構成威脅。 在這重意義上,它就是一種武器。 那麼,「戰爭」可以看作是不均等技術之間取得新平衡的過程。**** 每發明一種新武器/技術,對舊系統使用者來說都是一場社會災難。
新興技術壓倒了舊技術之後,人人都使用著它,於是陷立了同質化競爭狂熱…..
麥子曰:「武器,成為人類社會自我清算的工具。」*****
〈遊戲篇〉
「理解媒介」第24章討論遊戲,主旨在於申明人類在遊戲中追求和補足的是“人性的整全”,所以遊戲是“人性的延伸”,就如武器是人體的延伸一樣。
麥老漢這樣定義Def.:「遊戲是人為設計和控制的情景,旨在容許很多人同時參予團體生活中某種有意義的模式。」****
所以「遊戲是大眾傳播媒介,是群體知覺的延伸,*** 容許人們從慣常的生活模式中得到休整。對整個社會而言,遊戲是一種自言自語的行為。****」
在現代,大部分人不喜歡“工作”,全部人都喜歡“遊戲”。為甚麽? (少數喜歡工作的人, 皆因工作對他們來說是一種遊戲.)
按照馬克思主義, 工人在工作中不能實現自我, 反而埋沒了本性, 此之謂「異化」alienation。***** 工業社會中, 人為物役, 意無所用, 生產是「返工」, 工作沒有價值意義. 所以人不喜歡工作。
在現代資本主義經濟制度中, 「人」作為 “生產要素production factor” 被肢解割裂,然後在“勞動力市場”上零散出租。 雇主只洽租了雇員的某部分才能,有時甚至只是體能,有時甚或是色相…..
在職場上,人不是以一個「整全的人格」被雇用的。***** 相反,生產架構必須將人力資源切割歸類,再重新組合調配,以達致效益最大化。***
舉例:公司決策階層是大腦(大腦皮層負責思考),管理人員是小腦(負責協調),專業人員是骨骼(負責技術作業),非技術人員是肌肉(負責作功)。各司其職, 不得混淆, 即是之故, 唯獨決策階層尚似番個人.
在工作架構中,每個人都只被當成「局部的人」, 只能夠顯露那部分的才能和人格。人格的其餘部分必須妥為隱藏, 切勿使之流露出來, 以免干擾執行作業的部分. 這就稱做「專業Pro. 」!*** 夠變態沒有? 所以人不喜歡工作。
遊戲與工作根本不同之處, 在於遊戲不是生產活動,*** 即遊戲不是工作.
在遊戲中,人以「整全的人格」參加著。*** 所以人喜歡遊戲。
更有甚者, 人性中有被社會在日常生活中力加壓抑的部分, 如暴力傾向, 可以在遊戲設定的框架中盡情地表露出來,*** 如拳擊. 所以人更加喜歡暴力遊戲。
Th. 任何遊戲的「形式」都是它的第一要素。**** 使遊戲與生活相關聯的是它的模式,而不是參加的人,更不是遊戲的結果。
舉例: 拳擊是暴力, 撲克是欺詐, 划艇是合群, 攀山是孤傲. 形式與內容打從開始便渾成一體.
遊戲是人們心靈生活的戲劇模式,**** 使緊張情緒得到宣泄的渠道。 他又是集體通俗藝術,具有嚴格的控制程式。
「人生如(遊)戲, (遊)戲如人生. 」對嗎?
遊戲是經驗轉換器。**** 把人生經驗和社會現實轉到遊戲場地上面, 以較不具破壞力的形式重現出來.
例子:撲克Poker表現了高度競爭性社會中一切複雜態度和不便明言明的價值觀念—–精明機敏,咄咄迫人,弄虛作假,不奉承人。利害
說史130806
傑弗傳(24) 劉易斯與克拉克遠征
朝日執筆
〈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十二)劉易斯與克拉克遠征Lewis and Clark Expedition &《憲法第十二修正案》
前文再續,書接上一回。 上回講到伯爾與漢密爾頓的多年宿怨,終於因紐約州長競選而爆發。 伯爾向漢密爾頓發出決鬥的挑戰。漢密爾頓最終在決鬥中死得不明不白。 位於新澤西的威賀根高地,至今仍標示著二人當時站立的位置,以及漢密爾頓子彈打空的方位。 各位若是到美東遊覽,也不妨去憑弔一下那位還在五十元鈔票上望著你的偉人。
雖說是英年早逝,但漢密爾頓在決鬥中死去,也算是紳士的榮耀。 在中世紀的歐洲,若一位高貴的騎士為了榮譽,而在一場公平公正的比武決鬥中不幸身亡,任何人,包括親手殺死他的對手,均不會被追究罪責。 不過,正如上回所說,十九世紀的美國,已是一個「法治社會」,決鬥行為無論在紐約抑或新澤西都是非法的。 紐約州公民伯爾在新澤西州境內, 殺死了另一名紐約州公民漢密爾頓,因此,他將被紐約州和新澤西州的檢察部門追究刑責。 不過,當時還沒有「聯邦調查局」,也還沒有跨州引渡的條例,故此,也只有這兩個州有權拘捕他。於是,伯爾「行兇」後,立即逃回華盛頓。
就在伯爾和漢密爾頓還在因為紐約州長選舉期間的「爆料事件」,越鬧越僵之時,傑弗遜正開展一個大規模的企劃。 他派遣了一支「探索軍團Corps of Discovery」,用了兩年零四個月的時間,由密西西比河西岸的「聖路易斯Saint Louis」出發,穿過「新領土」路易斯安那,深入西部的「不毛之地」,最後到達美洲大陸西端的太平洋海岸。
探險隊由 劉易斯上尉Meriwether Lewis和 克拉克William Clark少尉帶領, 史稱「劉易斯與克拉克遠征 Lewis and Clark Expedition」。 這次旅程在當時是了不起的壯舉,它踏出了美國西部大開發的重要一步。 探險隊將旅程中的風土人情、山川地貌記載下來,為日後無數西進的拓荒者訂出重要指引。
歐洲人從大西洋而來,他們「發現」美洲,是從東部開始的。早於1793年,「探索軍團」前十年,蘇格蘭探險家 麥肯時爵士 Sir Alexander Mackenzie帶領的探險隊,已由東面的大西洋海岸出發,橫越今天整個加拿大,到達西邊的太平洋海岸,他是第一個橫越北美大陸(這裏指墨西哥以北,在墨西哥南部的狹長地帶「橫越」也太容易了吧!)的白人。 當時的加拿大地廣人稀(現在也是),麥肯時的壯舉純粹只是一次「探險活動」,而各國政府也沒有著力跟進。
事實上,「地廣人稀」是當時整個北美的常態。在「路易斯安那購地案」之前,美國雖說要向西拓展農業土地,但單是在英國手中得到的密西西比河以東土地,就足夠她慢慢「消化」了。 在十九世紀初,雖然已有合眾國的拓荒者到達了密西西比河西岸的「無主荒地」, 但事實上美國的人口壓力還遠遠沒有到達「必需西拓」的地步。 購買路易斯安那,純粹是因為要保護密西西比河的權益。 整片路易斯安那土地,只是法國「綑縛式銷售」的一部分而已! 不過,地既然買了,就一定要「管一下」。 就算沒有能力立即發展,也要先了解和掌握當地的情況,尤其是與海洋連接的河流水道,以便部署有效的控制。 否則,在這亂世之中,土地是很容易被鄰國用武力「逆權侵佔」的。
1803年10月,法美簽署了《路易斯安那購地條約》。雖然根據條約,雙方到明年才正式交割,但在條約簽署的大約一個月後,傑弗遜已向國會申請撥款二千五百美元(約相當於今天的一億美元),組織了一支約十人的小隊,從海路探索西部海岸線。 這小隊被視為後來劉易斯和克拉克的先頭部隊,儘管這也許並非他們的初衷。他們嘗試搜集有關印第安部落、動植物、氣候地貌等自然生態資料。不過,最重要的任務還是探聽英國、法國和西班牙在西海岸地區的勢力情況。 由於他們未敢孤軍深入,所以任務未算完全成功。
雖然「路易斯安那」現在已成為美國的領土,不過西班牙人仍控制著德薩斯和路易斯安那的西南部。 另一方面,北方英屬加拿大與密西西比河以東的英國殘餘勢力,也對路易斯安那虎視眈眈。 西班牙、英國,以至法國,也或明或暗地煽動和支援路易斯安那地區的印第安部落,以他們作為緩衝美國勢力的屏障。 傑弗遜決定派出一支部隊到西部探勘,他選擇派遣軍人,而非科學家去執行這個任務。 因為根據探險小隊提供的情報,傑弗遜判定,要真正有效控制路易斯安那,除了武力,別無他途。***
這個任務最終落在前第一步兵團上尉 劉易斯Meriwether Lewis和炮兵團少尉 克拉克William Clark的身上。 這兩個三十出頭的年青人,都是維珍尼亞民兵團出身。 劉易斯1774年在維珍尼亞出生,十歲時舉家移居西南部的喬治亞,年紀稍長,父母把他送回維珍尼亞接受教育,年及弱冠加入維珍尼亞民兵團。 這種經歷在當時的拓荒農民家庭中十分常見,我們之前說馬歇爾大法官的經歷,也是大同小異。 1794年劉易斯在平定「威士尼之亂」的前線上,獲得了初次的作戰經驗。翌年他加入正規軍,憑軍功逐漸升遷至上尉軍階。1801年是他人生的轉捩點,這一年傑弗遜讓他擔任總統的私人秘書。 作為傑弗遜的心腹,他順理成章地被任命為這次「遠征」的指揮官。
克拉克同樣生於維珍尼亞,他的哥哥George Rogers Clark是獨立戰爭中傳奇人物,人稱「西線戰場上的華盛頓Washington of the West」。 因著哥哥的關係,克拉克也很早就加入了民兵團,後來又加入了正規軍,並晉升至少尉。 雖然彼此隸屬不同的部隊,但他和劉易斯就是在軍旅生涯中認識的了。 1796年克拉克離開軍隊,四處遊歷。1803年他聽到好友劉易斯獲總統派遣探索西部,於是向他自薦擔任副手,一起執行這次艱鉅的任務。 劉易斯欣然向總統推薦了克拉克,傑弗遜讓劉易斯負責團隊的組織事宜,而讓克拉克到費城學習測量、繪圖等技術。 後來遠征隊中所有的測繪、動植物區系劃分、物資管理,都由克拉克負責。遠征結束後他也用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去整理旅途中獲得的所有資料。
1804年,一支包括西班牙語和印第安語翻譯在內,共四十五人的探險隊「組班」完成。 傑弗遜稱這支隊伍為「探索軍團Corps of Discovery」,並任命劉易斯和克拉克為正副指揮官。(傑弗遜本來已下令將克拉克的軍階提升為「上尉」,不過由於戰爭部和美國陸軍的行政延誤,他出發時仍只有「少尉」軍階。 然而,劉易斯一路上對比他年長四年的克拉克都非常尊重,一直以兼具「隊長」之意的Captain「上尉」稱呼對方。他視克拉克為夥伴多於下屬。)
傑弗遜正式向這支「軍團」下達任務命令:
“The object of your mission is to explore the Missouri River, and such principals stream of its, as, by its course and communication with the waters of the Pacific Ocean…may offer the most direct and practicable water communication across this continent for the purpose of commerce.”
「你們的任務,就是探索密蘇里河和及其主要支流,例如,其可以通往太平洋的涇流和水道……開闢出橫跨大陸最直接的實用商業航道。」
從這命令我們會發現,傑弗遜對遠征的期望,其實是非常「實用主義」的。 他將探險隊定位為以軍事力量開拓商業路線的「軍團」,*** 並指令兩位指揮官除必須盡量與後方保持聯絡外,當遇到來自英國、法國、西班牙,以及任何未知力量的威脅時,可以使用軍事手段應對。
1804年5「探索軍團」乘著一艘龍骨艇和兩隻雙桅平底船,從 聖路斯Saint Louis附近的營地(該地現在叫做Camp Wood)出發,沿密蘇里河逆流而上,開始了他們驚心動魄的西部之旅,向太平洋進發!
「劉易斯與克拉克遠征」是美國史上充滿浪漫主義的一章。 二百多年來,無數的歷史學者讚揚了這次遠征的成就, 也有無數的作家把這段彷如史詩奧德賽般的旅程寫成小說。 在這次旅程中,有人犧牲、有人叛變、有人逃走、有人被逐、有人偷竊、有人退縮。 各種史實、傳說紛陳,其中最傳奇的大概是索索尼族Shoshone姑娘 莎卡加維婭Sacagawea,有關她的傳說多不勝數。 她和丈夫法籍加拿大廚師 夏博諾Toussaint Charbonneau在軍團中充任翻譯,更於途中誕下了一個兒子。
這種種的傳說軼事,若要逐一細說,也許三天三夜也說不完,若各位有興趣,甚至可以直接找一本由兩位指揮官自己寫成的《劉易斯與克拉克日誌》,書中對這次旅程已有相當詳細的記述(劉易斯的愛犬在書中也佔有若干「戲份」)。 這裏只記旅程中一些較重要或指標性的事件。
由於西班牙不承認美國在路易斯安那西部的主權, 故此當收到關於這遠征隊的消息時,就在他們動身幾乎同一時間,下令新西班牙(即今美國西南部、墨西哥和巴拿馬,並包括遠在亞洲的菲律賓)總督,務必逮捕所有「惡意闖入西班牙領地的人」。 不過,素以辣手見稱的總督大人,並沒有打算按命令行事。 向來對美國不怎麼友善的他,派人到與西班牙結盟的印第安 科曼奇部落Comanche,要求他們在半路上殺死劉易斯和克拉克。 不過,探險隊因故延誤了行程。科曼奇殺手撲了個空,誤以為劉易斯等人已然經過,結果無功而還。
大難不死的探險隊繼續前進。 在同年的獨立紀念日,他們航行到位於今天堪薩斯州艾奇遜Atchison的一條小溪流,並將之命名為「獨立溪Independence Creek」。 八月,在隊員們先後為兩位隊長慶祝生日後,這次的探險出現了第一個犧牲者。軍需官 弗萊「沙展」Charles Floyd因急性盲腸炎死於征途之上,他也是整個旅程中唯一的犧牲者。 隊員們把他的遺體安在河邊的峭壁上,並以他的姓氏Floyd命名該地。
八月底探索軍團進入印第安 拿哥達族Lakota(蘇族Sioux的一支)地盤。 這部族以勇武善戰見稱,時至今天,他們仍留下眾多關於戰爭的神話,這在其他印第安部落中並不常見。 千百年來,這些強悍的部族一直是中西部大平原的統治者,他們稱自己為「勇者之王」。
為了讓劉易斯等人可以安然穿過這個地區,傑弗遜早於探險隊出發之前,已請託一名拿哥達人把總統的親筆信帶給當地酋長,信中讚美對方部族的強大並表達了敬畏之意。 酋長對東方「美利堅大酋長」傑弗遜的恭維非常受落,友好地接待了探險隊的成員,並用這些白人們從沒見過的超長煙斗向他們「敬煙」以示尊敬。 當日適逢該族有一名嬰兒出生,酋長禮貌地請客人為嬰兒祝福。 劉易斯用星條旗當作襁褓包裹嬰兒,高聲宣布他是這個部族中第一個「美國人」! 劉易斯和克拉克在愉快的氣氛中穿過了該地區,並把族人請他們吸煙的地方命名為「煙斗崖」。
辭別「煙斗崖」上的印第安友人,劉易斯等人在九月底來到今天南達科他州,這裏盤踞著另一個同樣非常「有名」的拿哥達部落。 不過這個部落之所以有名,並不是因為「勇悍」,而是因為他們經常劫掠來往的商旅。 探險隊前往拜見了該族的酋長。會面期間有族人意圖發難,帶人馬包圍帳幕,雙方劍拔弩張。面對威脅,劉易斯、克拉克與部下臨危不懼,沒有表露半點慌亂的神色。 劉克二人按槍環視四周,包圍者亦被他們的氣勢所震懾。 正當衝突一觸即發之際,酋長大喝一聲,把一眾包圍者斥退。 他非常欣賞這些白人戰士的勇氣,請兩位隊長同席共飲,然後送他們繼續行程。
SENSE隨筆130807
人的延伸:遊戲篇
掌門執筆
〈楔子〉英式幽默,天下知名:
當英國國會議員是最容易不過的事情, 開會毫不費神,儘管聊天瞌睡神遊; 只要不是輪到自己發言,連功課也不用做, 別人做的功課當然更用不著看……
當議員一條 “黃金規則” 適用一切情況: 最緊要看清楚當下發言的人所站位置,在我們這邊的一律喝彩;在對面那邊的一律喝倒彩!***
麥老漢說 “有些遊戲令參加者愈玩愈蠢”, 他舉的例子竟然不是candy crush saga,而是「英國國會」! 他以此作為 “形式決定內容” 的有力論証:****
英國國會形式上是超大型的「方桌會議」***,兩大黨的議員們分開在長條形方桌兩邊就座, 楚河漢界,各不相混。 辯論的時候,兩個陣營適用著同一條 “黃金規則” ,呼喝聲就如球場那樣子,雖混亂吵鬧卻壁壘分明。 投票的時候,有 “黨鞭” 監督著,敢於 “投敵” 者黨紀伺候。***
所以當國會議員首先要學會放棄獨立思考,黨云亦云; 進而不辨賢愚,凡我同志雖不肖必力挺之,凡屬敵營雖sense必力踩之;最後喪失了創造力,唔好諗咁多喇,跟黨鞭指揮做野罷剌….. 愈做愈蠢,理所當然。
《人的延伸》第24章討論的是「遊戲」, 主旨在於申明人類在遊戲中追求和補足 “人性的整全”,所以遊戲是 “人性的延伸”*** ,就如武器是人體的延伸一樣。
在現代,大部分人不喜歡 “工作”,全部人都喜歡 “遊戲”。*** 為甚麽?
(我相信:那少數喜歡工作的人, 皆因工作對他們來說是一種遊戲。)
且看:
〈工作篇〉
以我的某位朋友為例, (嚴正聲明,我說的不是你,如有雷同,純屬不幸。) 受人尊敬的行業,高薪厚職,有足夠的工作 “誘因”。 她工作能力強橫,上司賞識,同事羨慕,職場之嬌子也….. 她卻硬是不想起床上班,一心想著轉業。
我猜測她厭惡的其實不是該項特定工作,而是 “返工” 這件事本身,*** 故此轉業可能無用,失業反倒有益。
按照馬克思主義, 工業社會中, 工人在工作中不能實現自我, 反而埋沒了本性, 此之謂「異化」alienation。***** 人為物役, 意無所用, 生產是「返工」, 工作沒有價值意義, 所以人不喜歡工作。
在現代資本主義經濟制度中,「人」作為 “生產要素production factor” 被肢解割裂,在“勞動力市場”上零散出租。 雇主只洽租了雇員的某部分才能,有時甚至只是體能,有時甚或是色相…..
在職場上,人不是以一個「整全的人格」被雇用的。***** 相反,生產架構必須將人力資源切割歸類,再重新調配裝組,以達致效益最大化。***
舉例:公司決策階層是大腦(大腦皮層負責思考),管理人員是小腦(負責協調),專業人員是骨骼(負責技術作業),非技術人員是肌肉(負責作功)。各有司職, 不得混淆, 即是之故, 唯獨決策階層尚似番個人。
(如此,可以推論決策階層較為喜歡工作,與及多數人較喜歡當決策階層。)
在工作架構中,每個人都只被當成「局部的人」, 只能夠顯露那部分的才能和人格。人格的其餘部分必須妥為隱藏, 切勿使之流露出來, 以免干擾執行作業的部分。 這就稱做「專業Pro. 」喇!*** 夠變態未?
所以人不喜歡工作, “專業人士” 概無例外。
再看:
〈遊戲篇〉
麥老漢這樣定義Def.:「遊戲是人為設計和控制的情景,旨在容許很多人同時參予團體生活中某種有意義的模式。」****
「遊戲是大眾傳播媒介,是群體知覺的延伸,***** 容許人們從慣常的生活模式中得到休整。
對整個社會而言,遊戲是一種 “自言自語”的行為。****」精彩!
遊戲與工作根本不同之處,在於遊戲不是生產活動,*** 即遊戲不是工作。
在遊戲中,人以「整全的人格」參加著。*** 所以人喜歡遊戲。
更有甚者,人性中存有被社會在日常生活中力加壓抑的部分,如暴力傾向, 有時反倒容許在遊戲設定的框架中盡情地表露出來,*** 例如拳擊。 (所以人更加喜歡 “暴力遊戲”,自己做不來,也喜歡觀看。)
Th. 任何遊戲的「形式」即是它的第一要素。**** 使遊戲與生活相關聯的是它的模式,而不是參加的人,更不是遊戲的結果。
舉例: 拳擊是暴力, 撲克是欺詐, 划艇是合群, 攀山是孤傲。 形式與內容打從開始便渾成一體.
遊戲是人們心靈生活的戲劇模式,**** 使緊張情緒得到宣泄的渠道。 他又是集體通俗藝術,具有嚴格的控制程式。
「人生如(遊)戲, (遊)戲如人生。」對嗎?
Th. 遊戲是經驗轉換器。**** 把人生經驗和社會現實轉換到遊戲場地上面,以較不具破壞力的形式重現出來。
例子:撲克Poker表現了高度競爭性社會中一切複雜態度和 “不便明言明的價值觀念”—– 精明機敏,咄咄迫人,弄虛作假,不奉承人。利害!
壓倒性結論:「遊戲」本質上是好的,大家要 “全心全意地” 遊戲。
不過咁,愈玩愈蠢既遊戲,如當議員,就無謂喇。
附記:
周日演說此章,講至工作制度閹割人性,聽眾不勝唏噓……
掌門眼利,瞥見Rayan和SoChun雙雙感懷身世,目泛淚光……
兄弟,「花在去年紅處紅」,Morgan的花紅又豈有白給之理?
以上學理出自
Understanding Media:The Extensions of Man (1964)
Marshall McLuhan麥克盧漢
SENSE隨筆130808
金融之王(一) 諸神的黃昏
執筆人:蟬
〈黃金的堀起〉
1914年之際,全世界有59個國家採取金本位制度。***
所謂「金本位」,即為鞏固國家貨幣價值而拋下的錨**** :
「以法律限制發鈔者每發行一定數量的鈔票,需要儲備一定數量的黃金, 並有責任以儲備黃金承兌持幣者的贖回要求。」*****
由於各國黃金儲備數量有限,其鈔票發行量因而受到限制。
舉例:美國聯邦儲備局發行的紙幣需要有40%的黃金支持。
實行金本位的國家須將幣值與黃金的重量掛鈎。
當年1英鎊等值於113格令grain黃金,這裡1「格令」約為一粒麥粒的平均重量。***
Th. 因為每個金本位國家的貨幣均與黃金掛鈎,各金本位國貨幣之間的兌換率從而鎖定,國際貨幣兌換市場遂形成「固定滙率制」。***
如此,相當有利於國際間資本流動。****
當時1英磅等於4.86美元。 全世界實際通貨約為120億美元,當中1/4為金幣,6成為紙幣,其餘為銀幣。為了應付金本位對黃金的要求,世上約有2/3的黃金以金磚的型式儲存在各國的銀行金庫裡面。
金本位是那個時代的圖騰****,人們對它的信仰壓倒一切,甚至高於自由貿易。可惜金本位制度雖然可以控制通貨膨脹,但卻未能消除金融危機。***
突如其如的危機
1914年6月28日奧地利王儲在 薩拉熱窩 遭到塞爾維亞民族主義者暗殺,7月28日奧匈帝國對塞爾維亞宣戰,局勢旋即急轉直下,雙方的結盟國家紛紛履行條約義務捲入事態。 一個沒落王朝與一個弱小國家的衝突瞬間演變成 「歐戰」 ,後來更被稱為 「第一次世界大戰」。
當時歐洲大部證券交易的結算都集中在倫敦進行, 作為世界金融中心,英國向外國提供的貸款規模約為每年10億美元,為全世界之冠。 若戰爭擴大,國外借款人將無法償還貸款,而國外投資者亦可能將存放於英國的資金抽走,造成極其嚴重的金融危機。
於是倫敦交易所以歐洲局勢緊張為理由宣佈停止交易,此為140年來所首見。***
當時英國的「央行」「英格蘭銀行」成為少數堅守黃金兌換承諾的發鈔者,這使得該行的黃金儲備在四日間由 1.3億美元降至不到5,000萬美元。
相對於英國的流動性危機,德國的情況相當理想。 早在1911年發生的 「阿加迪爾危機」 使德國一早便清楚金融危機的痛楚, 在這三年間銀行應政府要求將黃金儲備由2億美元增至5億,並成立黃金戰爭基金,把7,500萬美元的黃金和白銀存於柏林巿郊, 再加上對法國人提款的限制,德國有信心避免早年股巿崩盤和擠提問題的困擾。
法國作為德國的死敵,當然也不甘示弱,早在普法戰爭後法蘭西銀行便不斷積聚黃金,至1914年7月,該行擁有的金條總值超過8億美元。
瘋狂的消耗
一戰初期,歐洲普遍認為戰爭很快會結束,國際銀行界清楚知道健全貨幣紀律的重要性,為了避免之前戰爭都曾發生過的惡性通脹,皆有信心不會發生紙幣濫發及大幅貶值的情況。
其時初露頭角的英國劍橋大學國王學院31歲經濟學家 凱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亦向朋友宣稱,戰爭不會持續多過一年,因為到時能支持戰爭的流動資金將會消耗殆盡。 凱氏早歲即以對國際金融事務識見卓越而聞名於世。
1915年底,歐陸投入戰爭中的人員已達到1,800萬人。 次年,英法德奧俄每月戰事花費高達30億美元,佔五國GDP總和的一半。
其時各國募集軍費的方法大同小異,提高稅率會直接影響民生,故此不是主要的集資策略。 軍費最主要來自借貸,若然不足,便唯有依賴發行通貨。***
以一向審慎理財的英國為例,為了支應4年間高達430億美元的軍費(當中110億是給法俄等歐洲同盟的貸款),其中86億來自增加徵稅,另向國內和美國借款270億,餘額74億由英格蘭銀行填補。 於是數年間英國通貨翻了一番。
事實上英格蘭銀行1694年創立之初,便是為了支付當時的戰爭費用。***
與英國成強烈對比的是法國,它在戰爭期間共花了300億美元。當中只有不足5%是透過增加徵稅得來的,而透過發行政府債券向國內中產階級募集的金額則高達150億美元, 另外英美政府合共為法國提供了100億美元的貸款。就算這樣,戰爭期間法國的通貨也翻了兩番。
諷刺的是,法蘭西銀行建立的初衷是為了要在貨幣混亂時期恢復秩序,而不是募集戰爭資金。
情況最可怕的反倒是一直致力避免再次陷入金融危機的德國。 由於一直深信會獲勝而軍費將由戰敗國償付,數年間德國花費了470億美元在戰爭上面,而當中只有10%透過增稅得來,加上無法獲得海外借款,德國只能依賴通貨膨脹來解決開支。四年間德國通貨便增加了三倍,而這只是馬克陷落的前奏。
悶聲發大財
聯邦儲備局,即今日美國的中央銀行,是直至1913年底才立法成立的。*** 在此之前,美國是唯一沒有設立中央銀行的主要經濟體。
1791年 漢密爾頓Alexander Hamilton成立了美國史上第一家中央銀行 「美國第一銀行」,但該行並沒有今日央行的權力,而且當時全美國只有4家銀行。1811年由於章程失效,美國第一銀行的身份也失效。
1816年 「美國第二銀行」創立,但在 傑克遜總統Andrew Jackson干預下,銀行章程又在1836年失效,該行亦隨之解散。
對美國來說,這場戰爭簡直是飛來橫財, 歐洲對美國的物資和商品需求大幅增加,更且由於資金避難,令大量的黃金流入美國,使其儲備量由20億大幅飆升至40億,而美元的供應量亦隨之翻了一番。 一戰讓歐洲列強勁弩末勢,步入衰頹,還造就了美國領袖世界的新局面。
下集預告:金融之王(二) 馬克的崩落
參考:
《金融之王:毀了世界的銀行家》
《Lords of Finance: The Bankers Who Broke the World》, 2009, Liaquat Ahamed
此書獲獎甚多,當中包括:
- 普立茲獎歷史類 (2010)
- 金融時報 高盛最佳商業圖書 (2009)
- 紐約時報年度十佳圖書 (2009)
- 時代雜誌年度十佳圖書 (2009)
- 亞馬遜十佳圖書 (2009)
- Arthur Ross Book Award Gold Medal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