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會草案今再戰立會 林鄭未解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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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07-06 08:04:25【本報訊】改革醫務委員會的《201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今日再戰立法會,政務司長林鄭月娥與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昨與泛民會面,但未能化解分歧,林鄭席間以民生牌向泛民游說,而泛民則堅持不能讓梁振英操控醫委會。部份泛民議員今日與病人組織會面,再決定投票立場。有學者認為,今次連醫生群起反對,政府難將責任推到泛民身上。
梁振英籲對事不對人
立會上周三因梁家騮成功以點人數導致流會,令改革醫委會草案要停止審議,令政府對今日再戰立會份外緊張。林鄭月娥和高永文昨分別與建制派和泛民會面,爭取支持。林鄭於會後稱,與支持草案的建制派議員會面,主要是打氣,希望他們確保不流會;與泛民議員會面則是爭取支持,但並無感到泛民有正面回應,顯示雙方仍「企硬」,未能化解分歧。林鄭針對泛民大打「民生牌」,指草案關乎民生,不應用政治立場作分野,又指修訂主要想重建醫委會的公信力。她又刻意對民主黨「翻舊賬」,指2014年民主黨及自由黨建議改革醫委會,增加非醫生比例,避免繼續「自己人管自己人」,她籲兩黨支持草案。被問到政府會否抽起具爭議的條文,增加通過機會,高永文強調草案是「整全」,意味不會抽起。特首梁振英昨開行會前見記者,呼籲議員「對事不對人」通過草案。公民黨郭家麒稱,今日與病人組織會面後,希望對方能接受他提出的修訂,再決定投票立場。他強調與病人組織沒分歧,只希望可給予醫生專業自主,不想政府操控醫委會,又指與政府會面後無法說服達成共識。民主黨則堅持政府需要接納郭家麒的修訂,才會支持草案。但兩黨表明不會參與「拉布」,會盡量出席會議。民主黨劉慧卿指,若郭家麒的修正案遭否決,該黨迫於無奈或要棄權或不投票,她又反駁林鄭,指若政府草案合理,「點解受過咁高深教育嘅醫生、讀緊醫嘅學生會走嚟立法會示威抗議?」工黨亦於今日決定投票立場。醫學界議員梁家騮被問到今日會否繼續拉布時稱,他不擅長重複發言,若今日議會坐滿35人,他就不能要求點算人數,又表示政府和議會的人力物力強大,單憑他一人之力不能改變太多,直言草案很大機會通過。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直言難以拆解是次困局,因立法會會期將結束,主席曾鈺成要剪布有困難,而政府這次不可推卸責任到泛民拉布、不理性等,「醫生出埋嚟,你鬧醫生喺政治上攞唔到分,泛民大條道理話要尊重專業自主」。■記者姚國雄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706/19683380
醫委草案 怪醫點人數23次 食衞副局率40人狗仔隊箍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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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07-09 06:21:47■有醫科生昨於立會外靜坐,抗議改革草案損害醫委會專業自主。易仰民攝
【本報訊】立法會昨恢復二讀改革醫委會的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在醫學界立法會議員、「怪醫」梁家騮全日23次點人數拉布下,草案未完成審議,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譴責梁以脅迫手段拉布。食物及衞生局為防再流會,官員昨長駐立會走廊催促議員返回會議廳。雖然遭泛民及建制派反對,但梁家騮明言今日復會後會繼續點人數。記者:陳沛冰 林俊謙 于健民
立法會大會昨早先進行口頭質詢,除首次由立法會主席曾鈺成點人數外,梁家騮於口頭質詢便開始點人數,鐘聲此起彼落。傍晚6時才恢復二讀辯論《201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晚上8時休息,今日再續。全日共點人數24次,用了約4小時38分鐘。
林鄭月娥
梁家騮
■食衞局副局長陳肇始用對講機與同事通報議員出入情況。
林鄭斥粗暴拉布
食衞局為防重演上周三只欠一個法定人數而流會,昨出動約40名「狗仔隊」長駐立會走廊及前廳,監察議員出入,游說及催促議員返回會議廳,副局長陳肇始更帶備耳機及對講機,與會議廳及立會內同事通報情況。受點人數而延遲口頭質詢兩小時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斥梁家騮以脅迫手段點人數是不要得及不負責任;她指拉布已「唔妥當」,梁點人數方式是「極端唔妥當」,頻密程度嚴峻,以往泛民只在審議具爭議性法案時才點人數,但梁於會議一開始便點人數,手法粗暴,籲其他議員也譴責梁。林鄭又重申,今次是梁家騮與部份泛民議員,與市民及病人利益對立,強調政府不會調動議程,今屆立會會期於下周五午夜完結,但仍有規管私營骨灰龕條例及消防條例需審議,又指若因梁拉布令條例無法通過,是他對不起市民。休會後食衞局局長高永文被問到如何評估法案進度時,他稱「好擔心」。泛民及建制派也反對梁家騮瘋狂點人數,民主黨主席劉慧卿表示,昨午曾勸梁停止點人數,「我25年來從未勸過一個人,我話你(梁家騮)放過我哋,放過香港啦,但佢都唔肯放過,只係喺度笑」。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梁家傑表示,不欣賞梁家騮不斷點人數,會影響另外兩條草案。泛民議員昨早與病人組織會面,期間因點人數而多次中斷會面,趕返會議廳。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斥梁惡意點人數,希望梁回頭是岸。梁家騮明言今日會繼續點人數,希望以時間換取空間,讓當局考慮撤回草案,「根本而家政治體制就係好粗暴,我畀曾鈺成主席一嘢剪晒啲修正案都好粗暴」。他承認昨狂點人數是希望流會,政府寸步不讓相信背後有政治動機,是想操控醫委會。約200名醫學會、杏林覺醒等醫生及醫科生昨在立會外集會。醫學會候任會長蔡堅指,過去兩周政府大規模動員宣傳分化病人及醫生;若最終醫委會處理投訴進度沒加快,要有關議員票債票償,醫學會今早會再集會。社區組織協會及病人政策連線等昨也到立會外要求議員通過草案。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707/19684883
西環集中營:親建制醫生反梁 拒撐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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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07-09 06:43:09今次醫學界群起反對改革醫委會的《201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當中有不少醫生憂慮,日後病人組織選醫委會成員時,會被政府甚至特首梁振英操控人選。雖然政府及病人組織指醫生說法屬政治化,但有一些醫生對季陶說,今次連一些以往不問世事的醫生,也加入反對行列,主因是大部份醫生對梁振英完全不信任,而導火線其實就是梁一意孤行,要委任李國章做港大校委會主席。該名醫生對季陶說,其實今次反對草案的醫生,部份以往頗親建制,亦不是泛民陣營的人,但今次他們也出來與政府對着幹,最主要原因是對梁振英有權用盡、排除異己手段感恐懼,「梁振英點樣用盡手段打壓異己,唔係我哋班醫生幻想出嚟,我都想問林鄭、高永文答,4年來梁振英做過乜?叫人唔好係批評佢嘅傳媒落廣告、自由黨唔聽話就叫所有官唔准去人黨慶,你話特首唔會操控病人組織醫委代表選舉?有冇人信先?」
任命李國章成導火線
他更氣憤地說,令這麼多醫生不信任梁的導火線,正正就是梁當日一意孤行,要委任李國章做港大校委會主席,「港大醫學院、我哋班醫生有眼睇,明明校內校外、師生校友、甚至建制派人士,都叫佢唔好委任李國章(做港大校委會主席),佢(梁振英)就係唔理、唔聽,一意孤行去做,呢件事令好多醫生心寒」,他指不少醫生就算明知反對草案,必定會遭市民大眾批評,但仍堅持「死頂」,「因為大家知道,一旦草案通過,梁一定向醫學界報復」。有泛民議員更說,現時不少以往屬保守、支持政府專業人士,也成為反梁中堅分子,「佢哋唔會激到上街掟磚(反梁),但就係唔信你(梁振英)、反對你」,這種心態或許會左右9月立會功能組別的選情。季陶周一、三、五刊出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708/19686168
最後15小時 泛民堅持拉布 醫委草案今或拉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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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07-15 05:07:52【本報訊】今屆立法會會期進入最後倒數,改革醫委會的《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仍處膠着。曾任醫委會主席的麥列菲菲昨與病人組織等作最後游說,呼籲停止拉布,但直至昨晚立法會休會,仍未開始審議政府具爭議性的修訂。今日會議只剩15小時,多名議員揚言利用無限次發言權利拉布;據悉政府對草案獲通過不樂觀,條例拉倒機會極大。記者:陳沛冰
立法會大會昨日續審《2016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先處理議員梁家騮提出將草案交予專責委員會的動議。梁家騮多次點人數,除泛民議員外,多名建議派議員包括民建聯李慧琼、黃定光及保險界陳健波也發言,共花4個多小時討論動議。結果以40票贊成、15票反對及4票棄權否決,昨午4時多才能進入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該草案共有5場合併辯論,昨日第一場辯論先討論將毋須修訂的條文納入草案。早前約10名泛民揚言積極發言拖延審議,昨有9名泛民發言,當中郭家麒及梁繼昌發言兩次。全日共點人數14次,用了2小時10分鐘,還未能進入討論政府具爭議性的修正案。今日立法會只餘下15小時,據悉政府對草案獲通過不表樂觀,排在之後審議規管骨灰龕及消防條例草案料會胎死腹中。
麥列菲菲:保護主義不智
多個病人組織、醫委會前任及現任主席及醫學會前會長,昨聯合召開記者會,要求議員停止拉布讓草案通過。擔任醫委會主席6年的劉允怡指自己由政府委任,但不是政府走狗及處事沒偏差。今次草案只是小修小改已引起相當大爭議,若推倒重來作全盤修改難度更高,故須先通過今次修訂,加快處理投訴速度。曾任醫委會主席9年的醫學界元老麥列菲菲表示,反對的醫生只是保護主義及不理智,醫委會須增加4名業外委員應付繁重工作。社區組織協會主任何喜華指,醫生站在高牆對付像雞蛋的病人,現時病人只想行前一小步改革。梁家騮昨明言點人數是希望拉倒草案,政府應先將草案中沒爭議的條文納入法例,及暫擱置有爭議的條文。他不明白病人組織或「德高望重」的教授,為何不懂得轉彎解決問題,而是歸邊支持政府。醫學會會董蔡堅則反駁麥列菲菲,指從沒抗拒海外醫生來港執業,只認為單是增加4名業外委員而不增加醫生委員,無法加快聆訊速度。醫學會表示,已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今日集會直至立法會會議半夜12時結束為止。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715/19695447
怪醫拉布 醫委草案終難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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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07-17 15:33:34【本報訊】改革醫委會的《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經過立法會3周共7天審議,以醫學界「怪醫」梁家騮主力拉布、點人數最少120次下,昨於立法會收爐時終被拖垮,擾攘10多年的醫委會改革未能前進。病人組織指是政府、醫生及病人三輸,批評醫生團體挑動醫生反對草案;梁強調拉倒草案不代表醫生勝利,只是「輸少啲」,未知往後會否影響市民對醫生的觀感。食衞局長高永文昨早會議開始前,主動向記者預告草案難於昨日通過,事實上會議開始首20分鐘,梁家騮已點人數兩次。中午12時許梁又點人數,當時建議派議員在立法會宴會廳用膳,高永文、副局長及政治助理在15分鐘點人數鐘聲倒數至8分鐘時,衝入宴會廳催促議員返回會議廳。
林鄭斥泛民漠視公義
高永文昨曾拋出新方案,指會設立三方平台,邀請前線醫生、病人組織代表及議員加入,監察推行草案進度;中午又與泛民議員、病人組織及醫生會面解釋,但未能令泛民回心轉意停止拉布。至昨晚近10時,條例難產在即,建制派聯合召開記者會批評拉布;發展局長陳茂波、勞福局長張建宗、環境局長黃錦星等先後到立法會為議員打氣,其中教育局長吳克儉稱要用行動「支持條例、支持我嘅團體」。林鄭稱堅持不調動、不修訂及不撤回草案,是因獲市民及醫學界很多開明醫生支持,斥泛民議員漠視社會公義及盲目反對,若政府讓步是縱容不公義及鼓吹少數人的暴政。高永文則在條例難產前預告政府沒可能於下屆立法會提出相同草案,較大可能是2至3個月後醫療人力檢討報告出台,會提出較具爭議性改革醫委會方案,包括成立獨立醫療投訴制度,由非醫生主導聆訊機制,但須諮詢公眾,相信現屆政府未必能推動立法。最終今屆立法會會期完結前,草案一如所料無法通過。規管骨灰龕條例及消防條例草案也胎死腹中,須於新一屆立法會重頭再來,整個立法程序或最少推遲一至兩年。多個醫學團體約100人昨晚在立法會外集會直至會議結束。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形容政府、醫生及病人三輸,斥醫學會等團體無限上綱,以陰謀論激化中港矛盾,做法相當「那渣、污糟、冇修養」。■記者陳沛冰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716/19697557
拉倒醫委草案 強調問心無愧 怪醫自爆校定鬧鐘點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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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07-17 15:53:59■梁家騮多年議會生涯以拉布作結,決意不再參選立法會。李家皓攝
【本報訊】人稱「怪醫」的醫學界議員梁家騮全力拉布下,改革醫委會的《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無法在本屆立法會收爐前獲通過。梁家騮強調問心無愧,自爆是「校定鬧鐘」有系統點人數而非瘋狂拉布;拉倒醫改草案是無可奈何,而政府政策出錯,有時能夠「殺人不見血」。梁決意不再爭取連任,但未有拋低醫改爛攤子,已答允擔任醫學會醫委會改革小組主席,並主動提出3個月內將醫改方案交予立法會。記者:伍雅謙 林俊謙
梁家騮周六凌晨在醫生條例被拉倒後步出立法會外,隨即獲在場逾百名醫生及反對草案的市民報以熱烈歡呼,掌聲持續近一分鐘。梁家騮雙手抱拳感謝支持,又與在場人士握手,開腔第一句是將會在未來兩個半月推出「我哋自己嘅改革方案」。對於草案因拉布無法通過,梁家騮自爆早在數星期前已放了一張紙在枱面,「就係謀事在人,成事在天,仲有一句就係船到橋頭自然直,我相信所有事情都可以解決」,並指至今也不理解,為何政府和病人組織全程不妥協。他直言自己是擺明車馬點人數,「我其實係校定鬧鐘點人數,唔係求其經過點一次,呢啲唔係瘋狂,係叫做有系統!」
3個月內提改革方案
他又指最重要是明白道理在哪裏,「拉布、點人數唔係一樣罪大惡極嘅嘢,我覺得要睇情況」,自己曾做民調,了解市民如何看待醫改問題,「好多病人、市民,佢哋好多都鼓勵我繼續咁做,我無愧於心。」梁家騮早已表明不會再參選立法會,多年議會生涯以拉布作結,他說以平常心面對。對於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指,不能屈服於少數議員的「暴政」,梁家騮反指政府在其他情況曾調動議程,例如曾在財委會作調動,「有爭議嘅嘢先放埋一邊,其實係一個理性嘅政府應該做嘅嘢」。香港醫學會將成立醫委會改革小組,並已邀得他擔任主席。他指最快下周討論小組組成的具體方案,並會爭取與醫委會溝通,以及跟進食衞局局長高永文前日提出的三方平台方案。醫學會候任會長蔡堅表示,小組計劃邀請前線醫生、病人組織及法律界人士參與,其中一個研究重點是如何加快醫委會的聆訊速度。蔡堅笑言因梁家騮主動提出要在3個月內,提交草案予新一屆立法會,「其實幾困難,所以我叫佢(梁家騮)自己做番」。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717/19698297
草案拉倒 撐政府委員變臉 醫委會商改革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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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09-11 05:21:21【本報訊】政府提出改革醫委會的條例草案早前被拉倒,支持政府的醫委會委任委員疑即時「變臉」,令改革變得寸步難行,於近期兩度阻撓在醫委會的會議內討論改革。醫委會選舉產生的委員林哲玄表示,日前醫委會例會上,選舉委員原計劃動議由醫委會向政府發信,要求政府「找數」向醫委會增撥資源,並成立工作小組制訂初級偵訊委員會處理投訴服務的承諾,但遭委任委員以程序問題阻止無法討論,有委員考慮就事件提出司法覆核。記者:陳沛冰
林哲玄指日前醫委會例會上,選舉產生委員原本計劃提出兩項新動議,包括醫委會向政府發信,要求政府兌現於上屆立法會討論醫委會改革時所作出的承諾,包括向醫委會增撥資源加快處理投訴,以及醫委會自行成立工作小組,就初級偵訊委員會處理投訴制訂服務時間承諾,詳細處理投訴的時限可以再商討。
麥列菲菲
麥列菲菲疑阻討論
林哲玄引述委任委員麥列菲菲在會議指,選舉產生委員上月已提出了兩項類似的動議,大會當時投票通過延至本月討論。由於該兩項舊動議未被撤回,因此本月不能再提出新動議。最終投票時,委任委員以10票對選舉產生委員7票,通過不能提出該兩項新動議。林哲玄續指,連醫委會法律顧問也表示不需要撤回兩項舊動議,質疑有人根本無心討論醫委會改革。上屆立法會討論醫委會改革時,委任委員聲言贊成改革,不過現在又刻意拖延,林對此表示遺憾,暫時未決定下月開會時是否再提出類似的動議。
蔡堅擬提司法覆核
另一名醫委會選舉產生委員蔡堅表示,委任委員刻意阻撓討論醫委會改革,也反映不少醫生於上屆立法會反對政府增加委任委員方案的原因。蔡堅續指,會考慮就日前的投票結果提出司法覆核,以免下次有人再用同一種手法阻撓討論醫委會改革。醫委會選舉產生委員、候任醫學界立法會議員陳沛然則表示,對於連續兩次開會仍然處於討論議事規則階段感到失望,但不相信有人存心「玩嘢」。他會嘗試於下次開會之前,與法律顧問、委任及選舉產生委員溝通,希望可以先澄清議事規則,以免再浪費議會時間。醫務委員會秘書處指,由於醫委會會議以非公開形式進行,故此不方便透露會議的內容。而本報曾經聯絡麥列菲菲以及醫委會主席劉允怡,但兩人均不在香港。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911/19767207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就《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草案所作出的說明(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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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11-08 05:37:00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參選或者出任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公職的法定要求和條件1984年6月,鄧小平同志就明確指出,「港人治港有個界線和標準,就是必須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對於甚麼是愛國者,鄧小平同志指出,「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香港基本法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以及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組成人員的規定,貫穿着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理香港的原則,其中一項重要的要求是: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都必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在香港基本法具體條文起草過程中,這一要求與香港通行的就職宣誓制度結合起來,形成了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即「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因此,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的「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既是依法宣誓必須包含的法定內容,也是參選或者出任該條所列公職的法定要求和條件。香港基本法頒佈後,對於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規定,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一直是這樣理解和執行的。1996年成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在其制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人選的產生辦法、臨時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第一屆立法會的具體產生辦法中,都規定行政長官參選人、立法會議員候選人必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願意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設立的負責籌備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權力機構,其所作出的決定和規定具有法律效力。按照香港基本法和籌委會上述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制定的《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16條和《立法會條例》第40條作出了相應的規定,並在歷任行政長官和歷屆立法會選舉中得到遵循。鑑於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選舉中,出現了公開宣揚「港獨」的人參選並當選的情況,有必要明確參選或者出任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公職的人必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為此,本解釋(草案)第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的『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既是該條規定的宣誓必須包含的法定內容,也是參選或者出任該條所列公職的法定要求和條件。」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在香港宣揚和推動「港獨」,屬於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明確規定禁止的分裂國家行為,從根本上違反香港基本法第一條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份」、第十二條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等規定。宣揚「港獨」的人不僅沒有參選及擔任立法會議員的資格,而且應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二、關於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的「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的含義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有關公職人員「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按照法律規定及其實踐,這一規定至少具有4個層次的含義:第一,宣誓是該條規定的有關公職人員就職的法定條件和必經程序,未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合法有效宣誓或者拒絕宣誓,有關公職人員不得就職,從而也不得行使相應的職權和享受相應的待遇。第二,宣誓是一項莊嚴的聲明,必須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內容要求,即宣誓人的行為方式必須真誠、莊重,在宣誓內容上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誓言準確、完整、莊重地進行宣誓。第三,如果宣誓人拒絕宣誓,即喪失就任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所列相應公職的資格。宣誓人故意以行為、語言、服飾、道具等方式違反、褻瀆宣誓程序和儀式,或者故意改動、歪曲法定誓言或者宣讀與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也應認定該宣誓行為不符合宣誓的形式或實質要求,從而宣誓無效,宣誓人即喪失就任資格。至於不是出於宣誓人的故意而出現的不符合規範的情況,可允許宣誓人進行再次宣誓。第四,宣誓必須有監誓的安排。監誓人負有確保宣誓合法進行的責任,相應地也具有對宣誓是否有效作出決定的權力。對故意違反宣誓要求者,不得為其重新安排宣誓。為此,本解釋(草案)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相關公職人員『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具有以下含義:(一)宣誓是該條所列公職人員就職的法定條件和必經程序。未進行合法有效宣誓或者拒絕宣誓,不得就任相應公職,不得行使相應職權和享受相應待遇。(二)宣誓必須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內容要求。宣誓人必須真誠、莊重地進行宣誓,必須準確、完整、莊重地宣讀包括『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內容的法定誓言。(三)宣誓人拒絕宣誓,即喪失就任該條所列相應公職的資格。宣誓人故意宣讀與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者以任何不真誠、不莊重的方式宣誓,也屬於拒絕宣誓,所作宣誓無效,宣誓人即喪失就任該條所列相應公職的資格。(四)宣誓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監誓人面前進行。監誓人負有確保宣誓合法進行的責任,對符合本解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有效宣誓;對不符合本解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無效宣誓,並不得重新安排宣誓。」需要特別說明的是,上述解釋內容是依法宣誓的必然含義,也是香港歷來有關宣誓的基本要求。香港回歸後,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絕大部份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都能夠按照基本法的要求依法進行就職宣誓,但個別立法會議員背離宣誓的基本要求,而且愈演愈烈。特別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議員宣誓時,個別候任議員在宣誓過程中破壞莊嚴的宣誓儀式,呼喊與宣誓無關的口號,不按法定誓言宣誓,甚至侮辱國家和民族。這些人的行為無論在形式上還是在內容上,都違反依法宣誓的要求,嚴重挑戰「一國兩制」的原則底線和香港基本法的規定。因此,進一步明確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關於「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的規定,是維護香港基本法和法律尊嚴的要求,也是恢復立法會議員宣誓秩序的需要。三、關於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的依法宣誓的法律約束力及其法律責任宣誓是宣誓人以公開聲明的方式對國家和社會作出的莊嚴承諾,具有法律約束力,違反誓言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就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而言,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是該條所列公職人員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一項法律承諾。宣誓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定行為,宣誓人必須真正贊同、真誠信奉誓言要求,並決心遵守誓言,同時也公開表明如果違反誓言,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是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題中應有之義。據此,本解釋(草案)第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所規定的宣誓,是該條所列公職人員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香港特別行政區作出的法律承諾,具有法律約束力。宣誓人必須真誠信奉並嚴格遵守法定誓言。宣誓人作虛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後從事違反誓言行為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資料來源:新華社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108/19826602
新《警察法》草案擬放寬開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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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12-06 03:56:02中國公安部日前在網上徵集對《人民警察法》的修訂草案意見,該草案新增警察可用武器的條件,雖然乍看是增設警員使用武器的限制,但修訂案特別提出,若警員來不及警告或覺得警告會導致更嚴重的後果,可以直接使用武器,此舉令人擔心警員在隨意使用武器甚至開槍後,仍有其正當性。新華社前日報道,公安部於上周四(1日)於網上徵集對《人民警察法》修訂草案的意見,草案新增5個警員可以使用武器的情形,例如犯人進行危害國家安全、公眾安全等行為後逃跑的,警員就可以使用武器。而修訂案指若有選擇,警員應盡可能選擇對公民造成最小侵害的措施。但修訂草案特別提出,若警員來不及警告或在警告後,可能會導致更嚴重的後果,警員可以直接使用武器,令人憂警權將大增。而修訂草案亦首次提出如何處理警員被襲擊,若犯人襲擊警察或阻礙執法,經警告無效的,可以使用武器作驅逐或制服。今次亦增加兩個警員不得使用武器的情形,包括疑犯為懷孕婦女或兒童、及疑犯處於人多或儲放危險品的地方。新華社報道,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程雷指,內地確有濫用武器的問題,所以需要法律進行明確的規定和授權。界面/新華社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61205/19855650
白紙草案諮詢23條 盼京袋住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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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2-07 05:07:59【拆 局】曾俊華公佈的政綱中,除了提出累進利得稅、負入息稅等有爭議措施外,亦提到以白紙草案方式為《基本法》23條立法,以及重啟政改亦相當重要,因為這兩個議題將直接影響民主派選委會否給他提名票。其中曾提出白紙草案方式為《基本法》23條立法,其實是來自2002年大律師公會建議,相信曾想北京接受「袋住先」,用先易後難方式逐步立法,亦可減少市民反彈。有民主派中人指,當年就《基本法》23條立法時,大律師公會曾要求政府先以白紙草案諮詢,但當年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及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反對,堅持要在2003年7月通過,時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梁家傑表明最少要以白紙草案諮詢3個月,收集市民對23條意見。
隻字不提等同棄選
該民主派中人稱,民主派及市民明白,香港有就23條立法的憲制責任,「關鍵係點樣立同幾時立」。有民主派選委亦指,明白及理解曾俊華在政綱中,不可能不提23條立法問題,「如果佢隻字不提,即係等同放棄參選,因為北京一定無法接受」。他認為曾俊華現時對《基本法》23條立法的想法,其實是一個爭取各方妥協的建議,一方面滿足中央對23條立法要求,另一方面先以白紙草案諮詢,希望爭取民主派和市民認同,為立法行第一步。該民主派選委相信,一日沒有真普選,民主派不可能接受23條全面立法,最終以白紙草案諮詢,極其量只會對一些沒有爭議立法內容有共識,「到時北京就要考慮,係咪接受袋住先,先就23條部份要求立法,其他有爭議部份,就留到有全面普選再做埋」。■記者莫劍弦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07/1992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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