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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搖號細則出臺:無房戶先搖,假離婚、快速賣房行不通

據杭州住保房管局網站消息,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房地產市場調控精神,切實規範商品住房銷售行為,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杭州市近期打出監管“組合拳”,一方面房管、公安、物價等部門聯合出擊,集中查處了一批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違法違規典型案例,並進行公開曝光,另一方面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協調小組今日下發《關於實施商品住房公證搖號公開銷售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8年4月4日起,市區範圍內符合條件的新申領預售許可商品住房項目,應采取公證機構主持搖號方式開展銷售工作。

《通知》指出,房地產開發企業是商品住房銷售工作的實施主體,應一次性公開銷售所有準售房源,並對“無房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後離異單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後因自有住房交易產生的“無房家庭”)給予傾斜。

《通知》明確,意向客戶登記數量超過準售房源數量的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應聯系公證機構,采取公證搖號方式產生選房家庭和選房順序號,並按序售房。

《通知》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設置意向登記條件應符合相關規定,不得設置有利於內部人員、關系戶等購房的條款。

《通知》強調,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嚴格確保選房結果與網簽名單一致,切實杜絕炒賣房號等行為。

《通知》還明確,中選後放棄選房、購房達二次的家庭,自放棄選房、購房之日起3個月內,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再接受其購房意向登記;中選後放棄選房、購房達三次(含)以上的家庭,自放棄選房、購房之日起6個月內,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再接受其購房意向登記。

以下為通知全文:

關於實施商品住房公證搖號公開銷售工作的通知

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各公證機構: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房地產市場調控精神,切實規範我市商品住房銷售行為,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經研究決定,自2018年4月4日起,市區範圍內符合條件的新申領預售許可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應采取委托公證機構搖號方式開展銷售工作,現就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采用公證搖號方式公開銷售商品住房,應在申領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制定商品住房公證搖號公開銷售方案,一次性公開銷售當期準售房源。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銷售現場公示購房意向登記方案,明確購房意向登記起止時間、地點和條件,意向登記條件應符合相關規定,不得設置有利於內部人員、關系戶等購房的條款。

三、意向客戶登記數量超過準售房源數量的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應聯系公證機構,采取公證搖號方式產生選房家庭和選房順序號,並按序售房。

四、房地產開發企業公證搖號公開銷售商品住房,應對“無房家庭”給予傾斜,提供一定比例的房源保障。

“無房家庭”是指在我市限購範圍內無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後離異單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後因自有住房交易產生的“無房家庭”)。

五、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意向登記起止時間內接受購房意向登記,要求客戶提供購房人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明、婚姻證明、戶籍證明和房產情況核查證明等資料,對客戶符合限購政策情況進行核對,並應在登記完成後出具相關憑據給意向登記人。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無理由拒絕相關登記申請。

六、意向登記截止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整理形成購房意向登記匯總表,在銷售現場公示後報送公證機構公證。

七、公證機構受房地產開發企業委托主持搖號工作,應確保搖號流程和結果公正可靠。

八、搖號結果產生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依據搖號結果有序組織選房銷售工作。前序家庭放棄選房、購房的,後序家庭依次遞補。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確保選房結果與網簽名單一致。

九、中選後放棄選房、購房達二次的家庭,自放棄選房、購房之日起3個月內,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再接受其購房意向登記;中選後放棄選房、購房達三次(含)以上的家庭,自放棄選房、購房之日起6個月內,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再接受其購房意向登記。

十、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及時將搖號結果、選房結果報房管部門備案,並做好購房意向登記方案、購房意向登記匯總表、公證搖號結果、選房結果等證據保全。

十一、房地產開發企業是商品住房銷售工作的實施主體,要切實保證商品住房銷售行為公開、公平、公正,並維持銷售秩序,確保安全。

十二、房管部門應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發現房地產開發企業違反本通知的,一經查實,責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暫停項目網簽,記入房地產開發企業誠信檔案,並給予公開曝光。發現購房者提供虛假信息資料或惡意幹擾公證搖號銷售行為的,房管部門一年內不再受理其限購查檔申請。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三、公證主管部門要根據《公證法》、《公證程序規則》,對本市開展商品住房搖號銷售的公證事項,制定公證業務規範。要加強對公證機構、公證員的業務指導、監督,確保本市商品住房公證搖號公開銷售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杭州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協調小組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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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發布 4月16日接受申報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上午召開新聞發布會,人力社保局局長徐熙介紹了北京市積分落戶申報啟動的有關情況。具體情況如下:

一、實施積分落戶是落實國家戶籍制度改革精神的重要舉措

2016年8月,我市正式對外發布《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結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按照國家關於不同規模城市實行差別化落戶政策的要求,明確了我市積分落戶的資格條件和各項指標,規範了環節操作流程,確保政策在陽光下運行。《辦法》為長期在京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居住、符合條件的普通勞動者,建立一條公開公平的落戶渠道,增強城市融入感和歸屬感,共享和諧社會發展成果。

為更好地落實《辦法》精神,相關部門圍繞如何實現積分申報審核“便民、公正、誠信”,積極開拓創新,做了大量準備工作:包括廣泛征求專家學者及市區各部門意見建議;嚴格依據《辦法》規定梳理指標間邏輯關系,確定操作實施方式;開發建設積分落戶在線申報系統,最大範圍實現部門間數據交換共享、聯審聯核,相當一部分申請人足不出戶就能完成申報全程等。

根據《辦法》規定,本市積分落戶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每年申請一次,即2018年啟動申報時,需要審核2017年度的積分信息。目前,相關部門已經完成了2017年全年基礎數據的歸集工作。在充分準備和反複進行系統測試的基礎上,我們今天發布《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4月16日將正式開放在線系統,接受社會申報。

二、積分落戶申報流程“4、9、8”

“積分落戶498,便捷申報就靠它”,關於申報,請大家記住“4、9、8”這組數字。這里的“4”指的是4項資格條件:持有本市居住證、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無刑事犯罪記錄。需要註意的是,今年居住證的持有時間截止到細則發布前,即2018年4月10日前向本市公安機關申領《北京市居住證》,無論該證件目前是否有效,都可以參加2017年度的積分。

“9”指的是9項積分指標:包括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教育背景、職住區域、創新創業、納稅、年齡、榮譽表彰和守法記錄。資格條件和積分指標在《辦法》里已有明確規定。

“8”指的是8個經辦步驟:包括系統註冊、關聯單位、積分填報、確認提交、數據核查、查看初核結果、複查及現場審核、發布及公示。

本市積分落戶申報需通過用人單位,即申請人所在社保繳納單位提交申請。啟動申報後,用人單位應首先登錄市人力社保局“積分落戶服務專欄”,在申報系統註冊。用人單位註冊通過後,具備4項資格條件的人員可註冊申報系統並填寫9項積分指標,按8個經辦步驟逐一操作。

三、申報辦理突出“便民、公正、誠信”

《細則》作為《辦法》的配套文件,核心要解決的是如何細化各項積分指標的具體認定標準和辦事流程,因此必須突出可操作性和實際應用。我們認真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宗旨,積極創新政府行政管理方式,按照“便民、公正、誠信”的原則,設計申報審核流程、細化指標解釋,具體來說有以下三個突出特點:

一是建設在線申報系統,力求最大限度地方便群眾。積分落戶指標是對申請人在京合法穩定就業居住、為北京經濟社會發展所做貢獻的綜合評價。積分指標多、時間跨度大,指標審核關聯到申請人在京工作生活的各個方面,涉及13個市級部門、16個區及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部分國家部委共計30多家單位的工作聯動。我們堅持讓“群眾少跑路、信息多聯路、審核多並路、辦理少繞路”,積極運用大數據技術,探索“互聯網+政務服務”,開發建設了積分落戶服務專欄和在線申報系統。專欄加載了積分模擬計算工具、在線申報系統入口,同時集中展示積分落戶相關服務內容,包括政策公告、辦事指南、服務窗口查詢和常見問題解答等。在線申報系統已與13個市級部門、17個區級部門之間實現互聯互通,最大範圍實現了部門間數據交換共享、聯審聯核。本市積分落戶需要核查4項資格條件、9項積分指標,但實際這些指標項都不需要群眾親自計算。多數申請人只需填報百余字即可完成,之後所有的計算審核就交給各部門通過系統交換來進行。大部分申請人可以足不出戶、坐等出分,少數需要遞交書面材料的也最多只跑一次即可辦理完成。

二是統一申報條件、指標認定標準和審核管理程序,確保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積分落戶社會關註度高、涉及人數多,事關當事人切身利益,必須堅持在陽光下運行。為此,我們在指標認定標準上,各項積分指標的具體指向、內涵外延和時間節點全都清楚界定,毫不含糊。例如,資格條件“在京連續繳納社保7年及以上”根據本市社會保險相關規定確定不同險種的繳納計算起始時間;在科技文化領域、創新創業大賽獲得國家級或本市市級獎項以及獲得榮譽表彰的積分標準均以表格形式清晰列出,方便對照操作、社會監督。針對一些指標時間跨度比較大,我們也從實際出發,確定統一標準。比如,申請人在京租房頻繁變更的情況比較普遍,個人追溯既往出示相關證明的難度很大,對於2017年1月1日(不含)以前在京租賃住所和單位宿舍居住年限,以申請人同期在京連續繳納社保年限計算,2017年1月1日(含)以後的在京租賃住所信息以北京市住房租賃監管平臺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為準,當連續居住年限多於合法穩定就業年限時,優先計算自有住所積分。我們通過在線申報系統,讓審核數據在各個部門自動比對、生成積分,堅決杜絕人為因素和自由裁量空間。同時,我們設計開發積分模擬計算工具,申報人通過模擬計算就可以測算自己的積分結果。通過上述措施,確保申報審核公開、公平、公正,標準執行清晰可見,讓群眾明明白白申請、踏踏實實積分。

三是堅持突出首善之區的政策導向,在申報過程中始終強調守法誠信。北京作為首都,市民文明守法是城市文明的重要體現,也是建設首善之區的內在要求。積分落戶申報辦理除依照規定對獲得榮譽表彰進行加分,對有涉稅違法行為和因違反有關法律被公安機關處於行政拘留記錄予以減分外,還特別將“無刑事犯罪記錄”這一資格條件的審查貫穿申報審核全過程。同時,突出強調誠信申報,對相關部門、用人單位和申請人的失職失信行為予以嚴格審查追責,從嚴懲戒弄虛作假,並對不良信息按有關規定予以記錄。在取得落戶資格這一關鍵節點,建立公示制度,明確舉報途徑,引入社會監督。通過上述各方面措施,使積分落戶申報辦理成為法治、精治、共治的生動實踐。

四、申報工作階段安排

本市積分落戶實行年度申報制,分為申報、核查、複查、公示和落戶辦理階段,各個階段時間相互不交叉。今年總體申報審核時間安排如下:

4月16日至6月14日為申報階段。在這60天里,申請人和所在單位可以在申報系統提起註冊申請,經系統自動核驗,符合資格條件的可成功註冊,進入實際申報頁面。申請人逐項填報各項積分指標,經用人單位確認提交後即可等待初核結果。

6月15日至7月30日為核查階段。在這一個半月,本市各相關部門分別根據確定的審核職責,對提交的申報數據進行比對核查,得出初步核查結果。

7月31日至9月4日為複查階段。在這一階段,申請人可登錄系統查看初核結果。對自有住所信息、創新創業指標獎項信息、榮譽表彰指標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提出複查申請。對合法穩定住所指標中需要證明夫妻關系、納稅指標中需要證明投資企業納稅情況的,也在這一階段進行現場審核。

9月5日以後,市政府將根據實際申請人員積分情況,統籌考慮城市承載能力和人口調控目標要求,合理劃定落戶分值,確定落戶規模。我們將在今年第四季度向社會公布落戶分值,公示擬落戶人員信息,為經公示無異議人員辦理調京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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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管新規細則已在路上 當務之急是消化存量

資管新規落地已數個交易日,和半年前征求意見稿出臺時一度引發市場恐慌情緒不同,這次不論是債市還是股市,都沒有產生多少沖擊。

不過,有機構人士認為,不應低估資管新規的影響,表面上較原來征求意見稿有所放松,但實際帶來的影響才剛剛開始。總的來說,資管新規大原則——“去杠桿、去剛兌、去通道”的監管態度在正式稿中得到了進一步的強化。

第一財經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目前銀行內部對於理財產品的估值、到期時間超過過渡期的存量理財產品的處置等細節問題尚不明確。一位接近監管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稱,目前銀行理財產品的存量那麽大,如何解決存量這個“堰塞湖”才是難點,也是關鍵,監管機構已經要求金融機構向監管部門報分年處置計劃。“目前發的只是指導意見,後續細則都得在過渡期內陸續推出。”

某國有大行資管部副總經理亦稱,資管新規更多是框架性的制度安排,銀保監會下一步將出臺關於銀行理財、保險資管以及新規過渡期期間的細則。

實際影響不容小覷

資管新規出臺後的最近兩個交易日,A股和H股市場的金融板塊未跌反漲,債券市場方面總體保持穩定。海通策略認為,資管新規正式落地,相比征求意見稿的變化如過渡期延長、產品凈值計價方法調整等,整體更溫和,意在維持必要的流動性。“投資者對股市資金供求關系的擔憂有望緩解”,並且“資管新規出臺有助資金流入股市”。

不過,資管新規的改動絕不僅僅是上述放松的條款。從大的原則來看,資管新規的大原則也就是“去杠桿、去剛兌、去通道”的監管態度,在正式稿中有所強化。不僅如此,還有一些重要的條款較之征求意見稿有所收緊。

中金固收認為,資管新規落地,表面上規定較原來征求意見稿有所放松,但實際上資管新規帶來的影響才剛剛開始。如對於非標的定義上就比原來更為嚴格,標準化債權的定義當中,第5條“在銀行間市場、證券交易所市場等經國務院同意設立的交易市場交易”,比原來“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交易市場”要更為嚴格。

中金固收稱,這也意味著銀登中心和北金所掛牌的債權計劃可能無法被認定為標準化債券而列入“非標”,這會使非標的體量進一步上升,加大金融機構處理非標資產的難度。

此外,這次資管新規也明確了銀行理財投資債券類產品不可能采用攤余成本法,除非是期限匹配,在期限錯配情況下是不可能用原來成本計價的方式投資債券的。“這也斷了銀行理財通過定開型產品繞開約束,依然采用成本計價或者攤余成本法投資債券的念想。”中金固收在報告中稱。

中金固收還認為,市場對於資管新規會帶來的影響存在低估或者顯得偏樂觀。雖然資管新規好像比原來征求意見稿寬松,但從我們與銀行理財的溝通交流來看,已經針對資管新規規定開始努力轉型的銀行寥寥無幾。換言之,銀行理財都還沒開始行動,也無從見得最終的沖擊很小,因為沖擊還沒開始反映。

相關細則正在出臺

按照要求,新規已經於5月2日正式落地實施。第一財經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目前銀行內部還在解讀,其中部分條款討論下來還有不同理解,如理財產品估值問題等。

根據資管新規要求,金融資產堅持公允價值計量原則,鼓勵使用市值計量。某股份制商業銀行資產管理部相關負責人對第一財經記者稱,如果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公允價值不只包含市值估值。所以未來是否滿足企業會計準則的前提下,還可以采用其他估值方式,銀行內部正在進行討論。

他認為,資管新規對於估值的描述比征求意見稿更加細致突出,征求意見稿相對比較籠統,征求意見稿當時表示將另外出臺細則對估值進行明確,但此次資管新規落地後,則不再出臺相關細則而是比照會計準則,目前銀行正在和財務部門溝通學習各類資產的估值方法。

“新規相比原來的征求意見稿有所寬松,例如封閉式產品可以采用攤余成本法估值,這樣可以承接做的較長期的非標資產。就估值而言,資管新規多了一些靈活性。以前市值估值法,有一些非標資產是沒有市場價格的,攤余成本則可以較為平穩地的接續。”上述國有大行資管副總經理稱。

其次,在非標資產的認定方面,雖然資管新規列了五個標準,但前述股份制商業銀行資管負責人指出,銀行理解還存在不一致的地方,有待銀行理財主要監管部門銀保監會後續是否出臺細則,還是繼續延用銀保監會關於非標資產界定和報送規則要求。

此外,新規延長過渡期至2020年,但在新規發布之前,各家銀行發的部分老的產品,其到期日在過渡期結束後,這些產品後續如何處理?金融機構與客戶之間的合同,還受到合同法約束,不能隨意終止合同等,諸如此類的問題將如何解決?

前述國有大行資管部副總經理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老的預期收益型產品投資的項目期限比較長,一般都是非標資產。按照資管新規繼續有效,資管新規允許其自然到期。但截止日如果超過2020年過渡期,什麽產品對接目前監管不是很明確,如果是以凈值型產品對接,可能有一定市值壓力,有些不一定能對接。

“哪敢現在不讓銀行發產品?那該有多少企業和在建項目出現資金鏈斷裂問題。”前述接近監管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稱,目前銀行理財產品的存量那麽大,如何解決存量這個“堰塞湖”才是難點和關鍵,目前發的只是指導意見,後續細則都得在過渡期內陸續推出。

該監管人士強調,三年內存量規模必須逐年壓降。具體辦法是:自然到期一部分,回表一部分,按新規發一部分,比如發行三年的產品,但可以有預期收益率等,剩余的“尾巴”可以全部回表,三年過渡期結束,存量也就差不多了。他同時透露,監管機構已經要求金融機構向監管部門報分年處置計劃。

針對上述問題,目前市場正期待有更進一步的針對過渡期的實施細則出臺。

上述國有大行資產管理部副總經理指出,銀保監會下一步會出關於銀行理財、保險資管的具體細則。新規過渡期期間的細則,銀保監會會出臺相關細則。“資管新規更多是框架性的制度安排,銀保監會對銀行理財的監管細則將對新規進行更具體的解釋,不會有大變動,都是按照一個體系下來。”

今年3月,原銀監會創新部主任李文紅在一個發布會上稱,關於銀行理財業務,銀監會一直高度重視理財業務風險和監管問題,不斷完善銀行理財業務監管框架。一是持續推進制度建設,陸續發布實施了一系列監管規定,逐步形成理財業務監管框架。近期,根據資管新規的總體要求,銀監會對現行監管規則進行了系統梳理,研究借鑒國內外監管實踐,起草了銀行理財業務監管辦法,擬作為配套細則適時發布實施。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對第一財經記者稱,資管新規是原則性的規定,需要等銀保監會的銀行理財細則出臺看。中金固收亦認為,最為重磅的資管新規落地之後,金融監管政策最密集出臺的階段應該已經告一段落。力度更大,範圍更廣,影響更為深遠的監管政策繼續出臺的概率不高,未來出臺的金融監管政策可能都是局部的修補,更多的在於過去系列政策的執行和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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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生物提供A股子公司上市新玩法,市場期待“新三板+H”兩地掛牌細則推出

5月4日,成大生物(831550.OC)公告稱,擬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H 股) 並申請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下稱“港交所”)主板掛牌上市。成大生物成為“3+H”兩地掛牌機制落地,第一家正式宣布要登陸港交所的新三板公司。

4月21日,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和全國股轉公司在北京簽約合作,邁出了企業在新三板、港交所兩地同時掛牌上市的第一步。作為A股上市公司遼寧成大(600739.SH)的控股子公司,成大生物在公告中表示,本次發行並上市符合中國境內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要求和條件。

與此同時,也有業內人士表示,成大生物自身的市值和盈利已經達到在港股上市的標準,對於新三板里數量較多的達不到港股上市標準的中小型企業不具有普遍意義,市場仍期待針對這部分企業兩地掛牌的細則能盡快出來。

A股子公司上市新玩法

成大生物是是A股上市公司遼寧成大的控股子公司,截至今年一季度末,遼寧成大持有其60.54%股權,而成大生物此次通過3+H政策赴港上市,也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了上市的新玩法。

此前國內暫無上市公司直接分拆控股子公司成功境內上市的案例,僅有少數上市公司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逐漸減持後出讓實際控制權,將控股子公司變成參股子公司,實現“參股子公司分拆”境內上市。佐力藥業就是首個通過母公司康恩貝轉持股份降為第二大股東後成功登陸創業板的案例。

遼寧成大系遼寧老牌國企,實際控制人為遼寧省國資委,公司所有業務均在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經營,三大主營業務商貿流通、能源開發,生物制藥與投資收益共同構成公司主要利潤來源。遼寧成大2017年公司營收入40億元,歸母凈利潤14.5億元,公司市值達263億元。

中科沃土基金董事長朱為繹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如果成大生物不登陸新三板的話,也沒有登陸港股的機會,單純的上市公司子公司不能分拆到A股上市,分拆到港股原來也沒有過,但是登陸新三板實現過渡,剛好可以借助3+H股的政策多一個國際市場出來。

朱為繹認為,在試點初期,“新三板+H股”兩地掛牌的政策對暫時無法A股上市的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積極的意義,未來成大生物的方法會成為很多上市公司子公司的流行玩法,母公司在A股上市,子公司還可以在港股上市。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公司股東中A股上市公司持股比例超過50%的新三板企業共有超過130家,盡管數量超過百家,但並不是所有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都能采用成大生物的新玩法登陸港股,因為成大生物一樣處在創新行業且市值高有盈利的企業數量不多。

杉杉能源(835930.OC)是創新行業中的一家高盈利公司,2017年杉杉能源營收42.6億元,凈利潤達6億元,公司實控人鄭永剛是上市公司杉杉股份(600884)實控人,盡管杉杉能源的業績頗為亮眼,但受限於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身份,公司暫時無法獨立IPO上市。同樣中國寶安集團(000009)旗下的控股子公司貝特瑞(835185.OC)也是一家盈利過億、市值達50億元的新能源企業。

朱為繹分析道,能在港股上市的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還是少數,港股也是有條款的,處在互聯網、生物科技等創新行業,而且在市值、盈利等財務要求方面表現優異的的企業才是港交所青睞的。”

公開資料顯示,成大生物是全球人用狂犬疫苗龍頭,國內市場占有率達50%。2014年12月,成大生物掛牌新三板,並入選創新層,公司自掛牌以來還完成了一筆2.66億元的融資,目前市值62.29億元。2017年成大生物實現收入12.7億,同比增長23%,歸屬於掛牌公司股東的凈利潤5.6億,同比增長21%。

“3+H”兩地掛牌細則仍待推出

4月21日,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和全國股轉公司簽署了《合作諒解備忘錄》,為企業兩地掛牌建立了基礎性的合作框架。兩周後,成大生物目前成為“3+H”機制落地第一家宣布要赴港上市的新三板公司。盡管成大生物已經率先嘗鮮,但目前兩地掛牌上市細則還有待確定,簽署備忘錄只是第一步。

對於成大生物本次赴港上市,聯訊證券新三板研究負責人彭海認為,成大生物實際上是模仿“A+H”模式,公司本身已經符合了去港股上市的標準,為經營相對成熟的新三板公司樹立了一個“3+H”的標桿,但像成大生物這樣市值達50億元的企業數量很少,成大生物案例不具備普遍性。

知名生物科技企業君實生物(833330.OC)是此前市場熱議的有望通過3+H赴港股上市的新三板企業,君實生物的公司代表還參加了港交所與股轉的簽約儀式。君實生物自掛牌新三板來頗受投資人追捧,融資規模高達18億,公司市值達133.5億元,但目前公司尚未盈利,2017年公司虧損3.17億元。

彭海告訴第一財經記者,針對這類在新三板中未有盈利的獨角獸企業的兩地掛牌細則可能沒那麽快出來,目前H股還是有一定規模要求的,所以短期“3+H”能實行實質進展將會是規模比較大的企業。

成大生物在赴港上市公告中表達了公司渴望推進國際化戰略的願景,對於這類企業,朱為繹認為,在新三板市場能認識成大生物的投資人還是較少的,到了香港市場可以接觸更多投資人,包括國際投資人,對整體估值是有幫助的,未來國際的長期基金也會很看好成大生物這類每年高分紅的藍籌股。

港股的低估值向來被人詬病,關於企業“3+H”上市後的估值,彭海認為,港股的估值低是因為A股,里面主要是有匯率的風險,另外國內的經濟增速實際上也比較高的,所以A股願意給國內的企業一個比較高的估值。

“‘3+H‘“解決了一部分企業的流動性問題,流動性能帶來的估值是高於匯率、經濟增速的影響的,因而享受的估值溢價是明顯能高於整個目前在新三板的企業的估值。”彭海指出。

他舉例,目前來說,香港創業板的整體估值是明顯是高於新三板的,創業板到目前為止估值在二十三倍到二十五倍左右,新三板當中創新層的估值,大概是在二十倍到二十一倍,所以對於能實行“3+H“的企業來說,估值是能改善的。

H股給企業帶來了流動性的改善,也帶來了新三板投資者如何實現退出的問題,彭海認為,短期內“3+H“很難實現全流通,外匯短期不會實現全面放開,這事關三板投資者能不能通過港股退出,如果不能流通,還是退不出的,僅僅是對新三板估值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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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延養老保險細則出爐:長期鎖定、終身領取、產品可轉換

市場翹首以盼的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以下簡稱“稅延養老保險”)配套細則今日出爐,作為中國養老保險體系“第三支柱”的個人商業保險迎來了戰略機遇期。

為了促進稅延養老保險試點順利開展,規範稅延養老保險產品開發設計,5月7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等部委印發關於《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產品開發指引》(下稱《產品指引》)的通知。

“《產品指引》明確了合格的標準化個人稅收遞延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的基本要素,有利於消費者在一定的養老金產品範圍內自由選擇。指引可以提供原則性的規定,將更多產品開發的自主權交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之間在基本規則之下的競爭是保護和提升消費者利益的最好方式。”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對第一財經表示。

隨著監管部門不斷出臺監管政策,保險市場的秩序大為改善,保險公司開發產品也越來越註重回歸保險本源。業內人士指出,未來商業養老保險將進一步補充當前的保障體系,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三類型產品滿足不同風險偏好

自5月1日起,稅延養老險正式進入試點期。根據五部委正式下發的商業養老保險試點通知,首批試點地區為上海、福建及蘇州工業園,對個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每月可獲得最高1000元遞延納稅優惠政策,對應額度在領取養老金時按7.5%的稅率征稅。

銀保監會要求,稅延養老保險產品開發應當遵循“收益穩健、長期鎖定、終身領取、精算平衡”的原則。稅延養老保險產品設計要充分體現保險風險保障功能和長期資金管理優勢,既要幫助參保人有效抵禦工作期間養老金積累階段的投資風險,在確保養老資金本金安全的基礎上取得長期穩健的投資收益;又要幫助參保人有效應對長壽風險,實現退休後養老金的終身領取或長期領取,確保活到老、領到老,避免養老金早早領完、提前用盡、晚年陷入困境的情況發生。

在滿足不同類型客戶差異化需求方面,稅延養老保險提供了多種產品設計類型。按照積累期養老資金收益類型的不同,稅延養老保險產品包括收益確定型、收益保底型、收益浮動型三類、四款產品。一是收益確定型產品,指在積累期提供確定收益率(年複利)的產品;二是收益保底型產品,指在積累期提供保底收益率(年複利),同時可根據投資情況提供額外收益的產品,可細分為每月結季結算收益的產品;三是收益浮動型產品,指在積累期按照實際投資情況結算收益的產品。

“根據消費者風險偏好的不同,確定了三種收益類型,有利於滿足不同投資風險偏好的消費者選擇。”朱俊生表示。另外,養老保險的投資期限通常較長,內含保底收益、同時根據金融市場投資狀況有變動收益的產品更有利於應對通貨膨脹風險。

在試點工作開展以來,各保險公司都在積極為稅延養老險進入實操期而做準備。例如,前不久中國太保就發布了包括產品基本類別框架、投保方式、稅延計算器在內的稅延養老險綜合解決方案。在中國太保發布的解決方案中,產品分為收益固定累產品,適合投資穩健型客戶;收益保底型產品,適合風險中立型客戶;收益浮動型產品,適合風險偏好型客戶。

此外,稅延養老保險產品可提供養老年金給付、全殘保障和身故保障三項保險責任。其中,養老年金給付是指產品進入領取期後,保險公司向參保人終身或長期給付養老年金,即產品提供終身領取方式或長期領取方式。而全殘保障和身故保障保險責任是指,參保人在開始領取養老年金前(60歲前)全殘或身故的,保險公司除給付其個人賬戶內積累的養老金外,還額外贈送相當於賬戶價值5%的全殘或身故保險金,這是目前市場上的養老年金保險產品所不具備的,實際上也是產品設計上的讓利體現,也進一步強化稅延養老保險產品的保險保障功能。

朱俊生認為,上述三項保險責任,是為了分散長壽風險,可以將養老保險設計為生存年金,不提供或少提供身故保障,增大對長壽風險的分散力度。

長江養老保險首席經濟學家兼研究部總經理俞平康對第一財經表示,養老年金保險產品與稅延養老保險產品在投資端 、繳費端、稅收機構、監管機構都有一定的差別。商業養老保險從投資管理方面來看,年金保險與商業保險投資在具體細節上會有細小的差別,主要體現在各個資產類別的投資比例都會有一定的限制,主要是為了滿足不同的投資風險偏好。

產品靈活轉換 促進市場競爭

值得註意的是,為了鼓勵市場良性競爭,提高參保人對養老資金配置的靈活性,稅延養老保險產品給予了參保人產品選擇權和產品轉換權。

朱俊生認為,允許產品在同一公司不同產品之間以及不同公司之間轉換,引入了競爭機制,增加了消費者的選擇。

根據《產品指引》,參保人選擇購買了一家保險公司的稅延養老保險產品後,在開始領取養老年金前,可進行產品轉換,不僅可以在同一保險公司的不同類型產品間轉換,還可以轉到其他保險公司的稅延養老保險產品。

俞平康表示,產品轉換的指引規定非常重要,可以讓投保人出於不同原因、在不同保險公司之前進行轉換,促進市場競爭。

“保險機構要提高產品開發能力,加強產品創新,滿足與適應多樣化的養老保障需求。同時,要提高資產管理的能力和效率,增強商業養老保險的競爭力。”朱俊生稱。

在費用收取方面,稅延養老保險產品的定位應是準公共產品,因此,在產品費用水平上要體現讓利於民原則,同時也要兼顧商業可持續。

據悉,保險公司可向參保人收取的費用包括初始費、資產管理費和產品轉換費。其中,產品轉換費是指保險公司按照參保人轉出的產品賬戶價值的一定比例收取的費用。A、B、C三類產品發生轉換時,可收取產品轉換費,公司內部產品轉換時,每次收取比例不高於0.5%;跨公司產品轉換時,前三個保單年度的收取比例依次不超過3%、2%、1%,第四個保單年度起不再收取。

《產品指引》中明確了各類稅延養老保險產品可收取的費用項目和收費水平上限,要求保險公司向參保人明示收費情況,並在保險合同中載明。與市場同類保險產品相比,稅延保險產品收費項目較少、收費水平較低。

俞平康表示,《產品指引》還處於試行階段,參考了一定的國際經驗,轉換費具體多少會由市場決定,預計費用要比年化投資收益低很多。

稅延養老保險產品采取賬戶式管理模式,賬戶內提供多種產品選擇,每個參保人個人賬戶中所交保費、費用收取、投資收益、資金總額、養老金領取情況等均是清晰透明,可隨時查詢。

銀保監表示,下一步將指導監督保險公司做好稅延養老保險試點有關工作,規範稅延養老保險產品設計,後續還將進一步出臺配套文件,促進稅延養老保險試點持續健康發展。

“保險公司要提高產品開發能力,加強產品創新,滿足與適應多樣化的養老保障需求。同時,要提高資產管理的能力和效率,增強商業養老保險的競爭力;監管部門未來要以市場化為導向,拓寬商業養老保險投資範圍和資產運用渠道,豐富養老保險產品投資選擇。”朱俊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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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管新規配套細則待出,中小銀行升級投研能力謀變

4月27日,《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正式公布,《意見》將過渡期從2019年6月30日延長至2020年底。第一財經記者也從兩位銀行資管部人士處獲悉,包括銀行理財相關細則的配套文件將陸續出臺。

盡管過渡期延長看似利好,但對中小銀行而言,如果想要涉足理財或資管領域,轉型的挑戰不小,難以一蹴而就。首先,消化存量業務是關鍵;其次,新業務要滿足合規要求,而監管層對於銀行理財凈值化轉型的要求,對目前尚缺乏投研能力、人員配備的中小銀行構成挑戰。

“保本理財產品叫停對於依靠保本拉動負債增長的小銀行造成了不小的壓力,而監管倡導的產品凈值化和標準化投資則對有投研能力的銀行來說是一種優勢。近期凈值化理財產品的銷售情況已經超出預期,”南京銀行資管部總經理戴娟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專訪時表示,下一步需要銀行繼續強化投研能力,標準化債券投資必然會加大對於信用債的配置,對於權益類投資則可以繼續通過FOF等方式來進行。此外,對於有能力設立資管子公司的銀行而言,資管子公司將給予銀行資管發展帶來更多的機會,同時也符合去通道的監管導向。

華創證券資產管理總部總經理屈慶則表示,代銷或者投顧可能是未來中小銀行理財的主要方向,但代銷不僅要求銀行具備代銷資格,還要銀行對大類資產配置有非常好的趨勢把握;對於不願意代銷其他機構產品的銀行,那麽投顧是另外一個選擇。當然,投顧的終極目標是不用投顧,這同樣需要銀行加強投研能力。

銀行去通道、凈值化轉型

眼下,除了理財規模同比下滑,變化還發生在銀行理財的期限和計價上。按照投資目的,是持有到期還是可交易,可以分別使用攤余成本和市價法。對於銀行而言,目前最擔憂的問題在於,產品凈值化後,凈值波動增大。

《意見》要求資產管理業務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明確剛性兌付的認定及處罰標準,同時也明確了銀行理財投資債券類產品不能采用攤余成本法,除非是期限匹配。在期限錯配情況下是不可能用原來成本計價的方式投資債券的。

“一些客戶基礎好、能力強的銀行,的確可以做到凈值化轉型,但對於部分能力較差的銀行而言,無疑將面臨客戶的流失。”戴娟對記者表示。

此外,不少銀行全年表內非標額度已經用盡,而多數銀行也已在收縮非標業務,這主要因為早前銀行通過資管計劃、信托計劃等通道、嵌套形式進行投資,而在資管新規下,部分投資已不合規,如果非標回表,則需要消耗大量資本金,這也導致資本金吃緊的銀行被動縮表。

同時,資管新規對投資“非標”的要求也愈發嚴格,尤其是在期限匹配方面。銀行期限匹配的嘗試已經展開,但挑戰仍在於拉長理財產品期限後,投資者是否願意買單。

眼下,也有股份行資管部人士對記者表示,具體的事宜仍要等銀保監會的細則指引,尤其是非標究竟如何定義,市場比較關註未來銀登中心和北金所是否可以作為非標轉標的選擇,此外還有公募產品投資非標的比例,銀行資管子公司的配套管理辦法,以及結構性存款如何定性等。

期待資管子公司落地

資管新規對新理財產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屈慶也表示,現在部分中小銀行沒有投研團隊,沒有投研系統,這決定了很多中小銀行不具備開展理財業務的能力。其實按照監管要求,中小銀行應該更多服務當地的實體,也就隱含了中小銀行少做理財業務的意思。

不過,幾家歡喜幾家愁。對於部分資管能力、客戶基礎本來就紮實的銀行而言,轉型的陣痛並不大,需要的只是投資者適應的時間。幾家銀行也相繼表明了擬出資設立資管子公司的意願。

今年3月,招商銀行公告擬出資50億元設立資管子公司。之後,銀保監會副主席王兆星公開表示,提出申請就會認真對待,鼓勵更多主體參與資管市場,主體多元化有利於提高競爭與效率,但有一定程序;早在2016年時,南京銀行董事會也同意了成立資管子公司的事宜;同年年初,中信銀行亦稱,成立資管子公司在上一年就通過董事會批準,並計劃於當年4月正式運營;而在此前的2015年3月底,光大銀行就公告稱,董事會已同意全資設立理財業務子公司;同年5月26日,浦發銀行公告擬設立浦銀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如果有能力的銀行能夠正式成立資管子公司,投資的便利度就更大,原來不得不依靠的通道、嵌套也就沒有存在的必要。”戴娟告訴記者。

早前,光大銀行資產管理部總經理潘東就提及,嵌套和通道其實是分成三種不同的目的,除了監管套利的目的,即純粹為了規避MPA考核或避免資本計提,另一個目的其實就是為了投資交易。由於資管行業參與者的行業身份不同,不同行業有不同的準入,為了實現投資交易的目的而不得不借助通道。如果新規能給予各行業公平的待遇,通道自然就沒了。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認為,資管子公司盡管以法人獨立運營,但由於客戶、資金、資產等均來自母行,反而有可能成為銀行調節資產負債表、資本充足率、變相剛兌的通道,仍然難以實現實質獨立。如果真正獨立開展業務,就需要市場化運營,面向全市場開發業務。

根據海外經驗,獨立的資管子公司是提升銀行ROE的利器,也是有實力銀行的普遍做法。

渣打財富管理部投資產品總監閔成對記者表示,全球大型資管公司中,有很多是銀行獨資,有很多資管已經超過了銀行自身的表內規模。它們在業務模式、組織架構、流程分工、人員配備、產品體系等方面的做法,對於探索適合中國銀行理財業務的管理體系和組織架構,具有較大參考價值。

探索投顧、代銷模式

在現有模式下,部分銀行也在探索投顧和代銷的模式。

其實,代銷基金等產品的模式也是外資行的普遍做法,但代銷並非易事。

“市場上有公募基金的產品,有券商的產品,還有大銀行的理財產品,信托的產品,不是說什麽產品都需要代銷。而且不同的產品,投資門檻不一樣,也是銀行在選擇代銷產品時重點需要考慮的問題。”屈慶表示,銀行要對金融市場有非常好的趨勢把握,在合適的時間代銷合適的產品,其實就是要自己做好大類資產配置。

此外,銀行要對客戶進行分層,不同風險收益特征的客戶推薦不同的產品。由於以後更多是凈值型產品,這意味著銀行對客戶的風險收益特征的了解要比現在更準確。同時,銀行要評估機構的管理能力,做到事中監控和事後業績歸因分析,這樣才能保證銀行代銷的產品最終能給客戶帶來好的收益。

至於投顧模式,主要是針對那些不願意代銷其他機構的產品,還是希望自己的團隊來做產品的銀行。顧名思義,投顧的意思是錢不出賬,只是聘請外部投資顧問來幫助自己的團隊做好投資。

“如果投顧可以在權益類資產、信用債等投資方面給出較好的建議,我們也會予以考慮,當然對於投顧的選擇較為慎重。”戴娟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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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結構性存款”將遇強監管,更多資管配套細則待出臺

第一財經記者從多位銀行資管人士處獲悉,2018年一季度瘋長的結構性存款將迎來強監管。

一方面,目前發行的非同業保本理財在記賬時也計入到“結構性存款”科目,未來結構性存款和保本理財可能要采取兩套管理體系;另一方面,並未真實掛鉤衍生品的“假結構性存款”的發行未來可能會受到限制。

事實上,結構性存款監管細則的出臺已經在業內人士預期之中。第一財經記者還了解到,除了結構性存款監管細則以外,銀行理財監管細則、銀行資管子公司管理辦法等一系列《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下稱“資管新規”)的配套細則都將會陸續出臺。

監管將限制“假結構”

多位銀行資管人士向第一財經記者證實,近日監管部門已經開始醞釀針對結構性存款的相關政策,對理財與結構性存款采取兩套監管,並對“假結構性存款”的發行進行限制。

記者了解到,所謂的“假結構性存款”,就是由於期權觸發的可能性極小,對應的產品並未與衍生品建立真實掛鉤的結構性存款。

除此之外,還有另外一類“假結構”。對於這種產品來說,最高收益率達成條件幾乎為確定性事件。事實上,這類 “假結構”已經成為很多銀行保本理財的變種。

以某銀行34天掛鉤黃金兩層區間1個月結構性存款為例,只有當黃金價格較期初價格下跌超過400美元/盎司時(該觸發條件可能性極小),存款利率為1.15%,否則存款利率便為3.5%;而以另一家銀行的結構性存款為例,該產品最高收益率達成條件為觀察日美元對港元匯率在7.9區間內,而這基本是確定性事件。

“做成假結構性存款其實是無奈之舉,真正的結構性存款的條款有幾個投資者能接受?”一位城商行人士感嘆,客戶對於風險與收益的錯配預期也是“假結構”存在的原因之一。

中金公司固收部董事總經理張繼強此前就對記者表示,從銀行的角度看,開展結構性存款業務需要有金融衍生品的經驗和相應資格。相對於保本理財,結構性存款的成本稍高,資金運用靈活度弱化,而結構性存款如果鑲嵌的是“假結構”,還面臨較大的監管風險。

除了限制“假結構”,一位大行人士還對記者透露,監管部門未來可能對結構性存款和保本理財采取兩套管理體系分別進行管理。

興業研究分析師梁世超近日對記者表示,目前發行的非同業保本理財在記賬時也計入到“結構性存款”科目,經計算,2017年有60%的“結構性存款”增長實際上是保本理財。而2018年以來,隨著資管新規征求意見稿的發布,結構性存款的增量中多數是結構性存款產品。根據第一財經記者統計,截至2018年3月底,商業銀行結構性存款總量已經達到87958.84億元。其中,中小型銀行單位結構性存款余額就高達36561.1億元。

在資管新規征求意見稿出臺以後,結構性存款已經逐漸成為保本理財的替代品。僅2018年一季度,新增結構性存款就達到了18409.76億元,遠超去年全年11771.11億的增量。

某股份制商業銀行資管部人士對記者表示,資管新規沒有提到關於結構性存款的內容,但市場對於結構性存款監管政策收緊已經有預期。

“我們銀行保本理財已經全部停止發行了,發行的結構性存款是保本的,僅把存款未來收益或是未來收益的其中一部分掛鉤投資衍生品。”他表示,由於結構性存款具有較強的攬儲功能,目前仍然是該行發力的重點。

第一財經註意到,中小銀行的結構性存款增長尤其迅猛,在剛剛過去的一季度中,中小銀行結構性存款的增量就突破了萬億元規模,其中,僅單位結構性存款增量就高達5546.11億。

今年一季度以來銀行結構性存款增長尤其迅猛(單位:億元) 來源:Wind資訊

這些配套細則也將陸續出臺

結構性存款監管細則以外,多位銀行人士向記者表示,隨著資管新規的落地,銀行理財細則、銀行資管子公司管理辦法等一系列配套細則都將會陸續出臺。

“就估值而言,資管新規多了一些靈活性,例如封閉式產品可以采用攤余成本法估值,這樣可以承接做較長期的非標資產。”上述國有大行資管副總經理指出,以市值估值法,有一些非標資產是沒有市場價格的,采取攤余成本則可以實現較為平穩的接續。

某股份制商業銀行資管負責人指出,關於非標資產的認定,雖然資管新規列了五個標準,但銀行理解還存在一些分歧,有待銀行理財主要監管部門銀保監會後續明確是出臺細則,還是繼續延用銀保監會關於非標資產界定和報送規則要求。

上述大行資產管理部副總經理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預期收益型投資期限較長的產品,一般都是非標資產。按照資管新規要求,雖然允許其自然到期,但如果超過新規2020年過渡期,目前監管對於以什麽產品對接不明確,如果是以凈值型產品對接,可能有一定市值壓力,此外有一些無法對接。

另外,第一財經還了解到,監管部門正在醞釀銀行資管子公司的管理辦法。

資管新規在防範風險的同時為銀行打開了一個發展業務的新方向,即允許銀行成立資管子公司。

在近期,亦先後有北京銀行、招商銀行等宣布資管子公司方案已獲董事會通過。更早前,則有光大銀行、浦發銀行和中信銀行都曾公告擬成立資管子公司。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銀行系資管子公司還要等到銀行理財細則出臺後再定,預計年內會有銀行系資管子公司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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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明確賽馬、競猜型體彩等產業招商責任單位 細則待定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記者從海南省今天舉辦的“2018海南自貿區(港)百日大招商(項目)暨促進總部經濟發展項目政策發布會”會議資料中了解到,海南省已布局124項涉及重點產業項目的點對點招商任務。值得註意的是,任務明確,“發展賽馬運動”的招商責任單位為海南省文體廳。

此前,海南省工商局已暫停受理“賽馬”等字樣的登記申請。會議資料顯示,“發展賽馬”的參考招商對象為“規劃建設賽馬場地及競技、旅遊、商業的配套設施”,但招商對象待定。

此外,“發展競猜型體育彩票和大型國際賽事即開彩票”的招商責任單位也已明確,為海南省文體廳、省財政廳,但目前“尚未具備招商條件”。

會上還公布,海南省已出臺了促進總部經濟發展的相關文件,將重點布局海口、三亞兩地,鼓勵跨國企業、國內大型企業集團在海南設立總部。為此,相關負責人表示,海南省將出臺優惠力度空前的資金扶持政策。但由於當前海南的房地產調控力度較大,房地產開發企業將不納入總部企業的認定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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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R落地再邁進一步,存托憑證登記結算業務細則公開征求意見

繼5月4日,證監會發布《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後,5月21日,中國結算就《存托憑證登記結算業務細則(公開征求意見稿)》向市場參與主體公開征求意見。作為一項重要的配套規則,《登記結算細則》的出爐也意味著中國存托憑證(CDR)距離正式落地又向前邁進了一步。

該《細則》共四章二十八條,針對CDR所涉及的證券登記、存管、結算等具體業務給予明確規範。《細則》規定,中國結算暫不辦理存托憑證的質押登記業務,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要求存托人與中國結算簽訂協議,並規範了相關登記業務中存托人與中國結算的職責劃分。

值得註意的是,《細則》適用範圍主要為創新企業發行CDR相關登記結算業務。同時,考慮到中國證監會《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兼容“滬倫通”業務模式,《細則》亦為“滬倫通”預留了制度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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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控細則呼之欲出,百余企業或重發牌照

自資管新規正式落地之後,金融控股集團的監管細則成為金融穩定領域當下最為緊要的任務。

第一財經從接近監管人士處獨家獲悉,金控集團監管首批試點機構已經確定為包括招商局、螞蟻金服、蘇寧集團等在內的五家,“另外考慮地域上,北京、上海還各有一家”,上述人士表示,去年年底試點名單已經確認,2018年年初開始試點。

中國自2002年開始試點綜合金融控股集團,至今已經有100家以上的金控企業。混業經營在增加金融機構業務多樣性和競爭力,追求資本投資最優化、資本利潤最大化的同時,也蘊涵了風險。尤其是目前在中國分業監管的模式下,金融控股公司在監管規模上尚存空白,監管主體也有待明確。

隨著防範金融風險成為當下的主要任務,金控監管細則的制定和出臺也被快速提上議程。

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目前監管的主要思路是先試點,規範、達標後再審核發牌。監管辦法正在報批,按程序還要經過討論審議。

資本真實性、質量、充足是監管核心要點

據了解,之所以選擇以上五家金控機構作為試點,主要考慮是試點要覆蓋央企、國企、民企、地方企業、互聯網金融企業等不同類型,試點的選擇同時也考慮了地域性。其中,螞蟻金服和蘇寧集團是比較有代表性的兩家互聯網金融企業,也是地方民營企業,註冊地分別在浙江杭州和江蘇南京。此外,還有兩家分別為北京和上海的地方國企。

接近監管人士透露,試點方案的核心主要聚焦在:公司治理結構、資本來源、資本的真實性、資本整體充足率、杠桿、關聯交易、股東責任、防火墻、並表監管等方面。

“金控的資本是加權平均的概念,主要是指集團整體杠桿水平,單個機構資本達標,集團也要達標。”前述接近監管人士進一步解釋稱。

“目前試點時間比較短,還不太成熟,所以一直沒有對外披露。”該人士稱,目前主要思路是先試點、規範,達標後再審核發牌。監管辦法正在報批,按程序還要經過討論審議。

盡管目前監管細則還沒有披露,但實際上在央行此前發布的金融穩定報告中以及相關負責人的講話中,對於金控集團的監管思路和監管的基本原則,已經呼之欲出。

在今年兩會的央行記者會上,時任央行行長周小川曾對金控監管有過詳細的解釋。

周小川當時稱,首先一條是金融業要依靠充足的資本。資本是能夠吸收風險的基礎和能力,因為金融是高風險行業,你必須有一定的本錢來支撐它的穩健經營。目前出現的一些金融控股的行為,使得有一些他們所控制的金融機構的資本並不真實完整,社會上存在著一些虛假註資、循環註資的問題。因此,強調資本的真實性、資本的質量、資本的充足,這是加強金融控股公司管理的一個內容。

二是集團的股權結構和收益所有人的結構。實際控制人的狀態應該保持足夠的透明度。

三是加強金控集團內部的關聯交易管理。

全國政協委員、央行上海總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長金鵬輝在今年兩會的提案中,對於金控公司的監管對象建議稱,抓住問題突出的金融控股公司,分類施策。按照抓大放小原則,從系統重要性角度考慮,將規模較大、風險外溢程度較高的機構納入監管範疇。“對於保險系金融控股公司、地方政府主導的金融控股公司、民營控股金融集團、互聯網金融集團等,應予以重點關註和監管。”

關於金控監管細則的研究進度,上述接近監管人士表示,先試點,規範、達標後再審核發牌。目前監管辦法正在報批,按程序還要經過討論審議。

重新審視混業經營內生風險

金控集團的風險已經成為威脅中國金融穩定的重要領域之一。在中國分業監管的模式下,金融控股公司在監管的規則上尚存空白,監管主體也有待明確。

根據1999年2月國際上三大金融監管部門——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國際證監會組織、國際保險監管協會聯合發布的《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原則》,明確金融控股公司的內涵,即“在同一控制權下,所屬的受監管實體至少明顯地在從事兩種以上的銀行、證券和保險業務,同時每類業務的資本要求不同”。

中國金融業經歷了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歷程。從改革開放初期的混業經營模式,一直到上世紀90年代初期,開始走上分業經營的道路。

直到2002年,國務院批準光大、中信和平安作為第一批試點綜合金融控股集團。2005年“十一五”規劃綱要中提出,完善金融機構規範運作的基本制度,穩步推進金融業綜合經營試點。自此以後,金控集團在各地全面開花。除了試點的金控公司,一些商業銀行、四大資產管理公司也開始嘗試多牌照綜合經營。招商局、寶鋼、中石化、中石油、華潤、五礦、國家電網等實業型央企也以產融結合的方式參與其中。

此外,還有地方金融集團、民營金融集團和互聯網金控集團等,地方金融集團如上海國際集團、廣州越秀、浙江省金融控股公司、山東魯信集團等;民營金融集團包括平安、複星、明天、泛海、希望、萬向、東方等;近年來新崛起的互聯網金控集團,如螞蟻金服、蘇寧等。

據統計,截至2016年年末,有近70家中央企業擁有各類金融子公司共150多家,有28家民營企業持有5家以上金融機構的股權。

“混業經營自身存在著不透明風險、道德風險、監管套利、投資者保護不力四方面風險,這些混業經營的業務在增加金融機構業務多樣性和競爭力的同時,也放大了道德風險和利益沖突,對金融機構自身的風險管理和金融監管形成了挑戰,帶來了跨行業、跨市場、跨區域的風險傳遞。”央行金融研究所所長孫國峰近日在清華五道口全球金融論壇上表示。

央行金融研究所所長孫國峰

孫國峰分析了風險的主要表現,一是機構跨界擴張,一些金融機構追求多牌照、全牌照,一些企業控股了不同類型的金融機構,成為野蠻生長的金融控股集團,抽逃資本,循環註資、虛假註資,以及通過不正當的關聯交易進行利益輸送等問題比較突出。二是業務跨界套利,表現為不合理的影子銀行,體現為交叉投資、放大杠桿、同業套利、脫實向虛等一系列問題。

“金融控股集團內部不同的金融業務存在著跨行業、跨市場傳遞的風險,因此需要建立內部的防火墻以隔離這個風險,進行穿透式監管。但如果將金融控股集團內部的業務完全隔離,和金融控股集團當初設立的初衷也是相悖的,這就決定了混業經營模式下金融控股集團存在這種內生的風險。”孫國峰指出。

去年10月,時任央行行長周小川在華盛頓出席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年會期間發表演講時,首次公開提及金融穩定四大重點關註領域,包括影子銀行、資產管理行業、互聯網金融和金融控股公司。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在金融監管方面,將強化金融監管統籌協調,健全對影子銀行、互聯網金融、金融控股公司等監管。過去一年多,針對以上四方面,監管機構相繼揮出重拳。隨著資管新規的正式落地,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辦法的落實成為當下金融穩定領域的首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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