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一季度保險消費投訴情況通報。
2018年一季度銀保監會及各保監局共接收涉及保險公司的保險消費投訴22651件,較去年同期下降9.90%。其中,涉嫌違法違規投訴361件,占投訴總量的1.59%;保險合同糾紛投訴22290件,占投訴總量98.41%。
保險公司涉嫌違法違規投訴同比下降15.26%
在涉嫌違法違規投訴情況上,2018年一季度,共計接收由保險監管機構負責處理的保險公司涉嫌違法違規投訴361件,較去年同期下降15.26%。其中,涉及財產保險公司60件,占比16.62%;涉及人身保險公司301件,占比83.38%。
從投訴數量來看,財產保險公司涉嫌違法違規投訴量居前8位的為:平安財險13件;人保財險12件;國壽財險5件;太平洋財險4件;華泰財險3件;天安財險3件;陽光財險3件;安邦財險2件;大地財險2件;永安財險2件;中華財險2件。值得註意的是,財產保險公司中,平安財險涉嫌違法違規投訴量同比增幅較大,同比增長44.44%,同比增加4件。
人身保險公司涉嫌違法違規投訴量居前10位分別為:中國人壽74件;平安人壽37件;泰康人壽35件;新華人壽29件;陽光人壽29件;人民人壽19件;太平洋人壽18件;富德生命9件;百年人壽7件;太平人壽6件。其中,人身保險公司涉嫌違法違規投訴量同比增幅較大為新華人壽,同比增長20.83%,同比增加5件。
在涉及保險合同糾紛投訴情況方面,2018年一季度,共計接收的轉保險公司處理的保險合同糾紛投訴22290件,較去年同期下降9.81%。其中,涉及財產保險公司11802件,占比52.95%;涉及人身保險公司10488件,占比47.05%。
從投訴數量來看,財產保險公司合同糾紛投訴量居前10位的為:人保財險2735件;平安財險1602件;國壽財險1195件;太平洋財險742件;中華財險683件;太平財險504件;陽光財險400件;大地財險303件;華安財險285件;永安財險278件。
其中,財產保險公司保險合同糾紛投訴同比增幅較大的有:國壽財險同比增長23.58%,同比增加228件;華泰財險同比增長75%,同比增加78件;華安財險同比增長22.32%,同比增加52件。
人身保險公司合同糾紛投訴量居前10位的為:中國人壽2323件;平安人壽1185件;新華人壽983件;泰康人壽920件;太平洋人壽913件;人民人壽629件;富德生命547件;人民健康504件;太平人壽297件;陽光人壽275件。
其中,人身保險公司保險合同糾紛投訴同比增幅較大的有:人民健康同比增長404%,同比增加404件;華夏人壽同比增長76.67%,同比增加115件;天安人壽同比增長157.81%,同比增加101件。
財險理賠糾紛以車險為主
2018年一季度,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機關及各保監局接收的22651件投訴中,涉及財產保險10944件,占比48.51%;涉及人身保險11707件,占比51.89%。
在財產保險方面,理賠糾紛投訴8628件,占財產保險投訴總量的78.84%,理賠糾紛仍以車險理賠為主,主要反映定核損和核賠階段的責任認定爭議、理賠時效慢、理賠金額無法達成一致、拒賠理由不合理、承保未盡說明義務導致理賠爭議等問題。
此外,關於航班延誤險、旅行意外險、退貨運費險、酒店取消險等互聯網保險產品的投訴增速較快,主要反映理賠時效爭議、拒賠認定爭議、理賠手續繁瑣等問題。
而在人身保險方面,消費者投訴涉及人身保險11707件。其中,銷售糾紛投訴4907件,占人身保險投訴總量的41.92%,主要反映誇大保險責任或收益,未如實說明保險期間、不按期交費後果、解約損失和滿期給付年限等重要合同內容,以及虛假不實宣傳等問題。
理賠糾紛投訴3246件,占比27.73%,主要反映核賠階段責任認定爭議、核賠時效慢、核賠金額爭議等問題。退保糾紛投訴1140件,占比9.74%,主要反映退保金額爭議、退保時效慢等問題。另外,在涉及險種方面,疾病保險、醫療保險等保障型產品投訴顯著增加,同比增長41.63%。
影視從業人員若出現簽“陰陽合同”逃稅行為,將遭到稅務機關嚴打。
近日知名主持人崔永元在微博上公布一條“你不用演,你是真爛(1)”的博文,曝出多張演出合約照片,合同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片酬為現金稅後1000萬元,而合同中出現了演員範冰冰。隨後崔永元再次發博文揭露,某演員簽一大一小雙合同,小合同1000萬元,大合同5000萬元,這5000萬元為何要偷偷摸摸拿?怕啥?
隨後網上媒體根據上述信息猜測範冰冰采用“大小合同”的方式進行簽約,並認為這一舉動有可能是為了逃稅。範冰冰工作室發表聲明稱,相關媒體及網絡用戶未經求證、核實便宣稱範冰冰采用“大小合同”的方式進行簽約,並散播所謂“範冰冰拍攝4天片酬6千萬”謠言的行為,已涉嫌構成針對範冰冰女士的誹謗。
範冰冰是否采用“大小合同”簽約逃稅引起社會廣泛關註。6月3日國家稅務總局發文稱,針對近日網上反映有關影視從業人員簽訂“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高度重視,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北京市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朱傳爐告訴第一財經記者,這次崔永元曝出的大小合同,應該是所謂的“陰陽合同”,大小應該指兩個合同的標的數額大小不一樣,大標的額為“陰合同”,而小標的額為“陽合同”。“陽合同”用於備案,展示給外人看,顯示其合法合規;“陰合同”用於真實履約,隱藏不可告人之目的或偷逃稅款。
“事實上,陰陽合同在日常生活中也能見到,比如房屋買賣簽陰陽合同就是為了省稅,減少房屋交易環節各種稅收。由於明星收入高,因此避稅逃稅動機大,明星簽署陰陽合同有一定的普遍性。”朱傳爐說。
6月3日,江蘇省地稅局發文稱,按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對網上反映的有關影視從業人員簽訂“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江蘇省地稅局已組織主管稅務機關等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朱傳爐告訴第一財經,之所以選擇讓江蘇地稅局去核實,主要是是因為範冰冰的公司在江蘇無錫。
根據天眼查信息,範冰冰為無錫愛美神影視文化有限公司和無錫唐德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朱傳爐說,按照現有流程,稅務機關的稽查人員將根據現有線索去調查,如果有逃稅行為就可以立案,調查核實相關證據進行處理,處以相應的罰款。如果涉及刑事責任需要移送公安機關。
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條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對逃稅罪明確規定: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國家稅務總局稱,將在已經部署開展對部分高收入影視從業人員依法納稅情況進行評估調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風險防控措施,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6月3日發布公告稱,針對近日網上反映有關影視從業人員簽訂“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高度重視,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將在已經部署開展對部分高收入、高風險影視從業人員依法納稅情況進行評估調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風險防控分析,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前央視主持人崔永元爆料明星“陰陽合同”,怒懟《手機2》主創馮小剛、劉震雲等人,讓發行方華誼兄弟(300027.SZ)與東陽美拉之間的並購賭局,也再次被放在了聚光燈下。
6月4日,受“陰陽合同”風波影響,華誼兄弟當日以跌停收盤,市值一天縮水近23億元。作為《手機2》的備案單位,東陽美拉系華誼兄弟控股子公司。2015年11月,華誼兄弟以10.5億美元從馮小剛(持股99%)和陸國強手中拿下了東陽美拉70%股權。收購前,東陽美拉凈資產為-0.55萬,這筆總估值高達15億元的交易直接為華誼兄弟創造逾10億元的商譽,而與之相對的,東陽美拉和馮小剛給出的五年業績承諾總額底線不足7億元。2016年與2017年,東陽美拉均勉強擦過業績對賭底線。
實際上,從2013年收購浙江常升開始,華誼兄弟通過與張國立、李晨、馮紹峰等明星之間的多樁豪華並購賭局,將賬面商譽從2013年的3.53億元,擴充至2016年的35.70億元,增長逾9倍,持續的並購也成催發為華誼兄弟業績增長的主要發酵劑。截止2017年年底,華誼兄弟賬面商譽仍高達30.47億元,占比凈資產約31.54%。而專業的會計人士認為,借商譽積攢資產的同時,華誼兄弟也積攢了巨大的商譽減值隱患。
東陽美拉的業績賭局
自華誼兄弟收益東陽美拉開始,對於這筆並購的質疑就未曾停止。
2015年11月,華誼兄弟公告擬以10.5億元投資馮小剛控股的東陽美拉70%的股權。收購前,馮小剛和陸國強分別持有東陽美拉99%和1%的股權,收購後,陸國強退出,馮小剛持股下降至30%。
彼時,東陽美拉未經審計的資產總額僅為1.36 萬元,負債總額卻達1.91 萬元,所有者權益為-0.55 萬元。這意味著,華誼兄弟對凈資產為負的東陽美拉給出了15億元的估值。
“本次投資的交易價格是依據老股東承諾的目標公司2016年度經審計稅後凈利潤的15倍為公司的估值。”華誼兄弟在當時的收購公告中這樣闡述收購的定價標準。而上海一高校專業審計人士對第一財經表示,以股東未來的承諾為定價基準的案例並不多見。
東陽美拉當時業績,2016年度度經審計的稅後凈利潤不低於1億元,自2017年度起至2020年12月31日,每年在上一年度承諾的凈利潤目標基礎上增長15%。若未能完成該目標,馮小剛將以現金補足差額。
華誼兄弟2016年年報顯示,東陽美拉2016年全年實現的凈利潤5511.39億元,如果以這一年的凈利潤來看,東陽美拉並未完成業績承諾。但不得不提的是,華誼兄弟在2016年年報中強調,東陽美拉2016年度承諾的業績時限,實際是從股權轉讓完成之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以此視為2016 年度。而2015年東陽美拉的凈利潤為4602.67萬元,與2016年凈利潤合並約1.01億元,勉強達標。
2017年,東陽美拉依然是勉強擦過業績對賭底線,當年實現凈利潤約1.17億元,較上一年增幅約15.84%。
兩年業績合並算一期的方式曾讓外界質疑華誼兄弟投機取巧。對此,上述審計人士表示,在上市公司的並購之中,業績承諾主要看雙方如何約定,可以約定每年不少於多少,或者三年總和不少於多少,通常一年算一期,且業績承諾期限一般為三年。但在雙方同意的基礎上,也可以從股權過戶日開始計算,以此也可以保證業績承諾達標,減輕並購標的的對賭壓力。
東陽美拉仍然有三年的業績承諾期。2015年的收購公告顯示,東陽美拉的主營業務是影視劇項目的投資、制作,影視劇本創作、策劃、交易等。彼時已經儲備和開發的項目包括電影《手機2》、電影《念念不忘》、 電影《非誠勿擾 3》、電影《麗人行》、電視劇《12封告白信》以及綜藝節目等, 除此之外,華誼兄弟稱當時東陽美拉已經制定並且實施新人導演計劃,培養新一代導演。
記者檢索信息發現,到目前為止,上述作品均未真正面世,而作為剛剛開機的《手機2》,即讓東陽美拉因“陰陽合同”,陷入了偷稅漏稅的嫌疑之中。國家稅務總局官網信息顯示,6月3日下午,稅務總局已經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調查核實有關影視從業人員“陰陽合同”涉稅問題。
巨額商譽減值風險
從2009年上市至今,華誼兄弟的資產規模從最初的17.11億元到2012年的41.38億元,三年增長1.42倍。進入2013年,華誼兄弟總資產卻急速躥升至72.12億元,這一年華誼兄弟開啟了與明星的資本並購賭局。
“根據華誼兄弟的利潤表,銷售收入從上市前的4.09億增長至2016年的35.03億,增長了8.56倍,平均複合增長率為30.78%。資產規模從上市前的5.55億增長至2016年的198.53億,增長了35.76倍,平均複合增長率高達56.38%。”長江商學院終身教授、長江商學院創辦副院長、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創辦副院長薛雲奎分析稱,華誼兄弟的資產規模的增長要遠快於銷售收入的增長,其結果必然導致公司管理效率的大幅度下降。而資產周轉率從上市前2008年的0.74次下降至2016年的0.18次,究其原因,是因為公司增長的驅動因子是持續不斷的企業購並。
除了東陽美拉,從2013年到2015年整個創業板的並購浪潮之中,華誼兄弟先後以類似的業績對賭方式,高溢價地收購了浙江常升70%的股權、銀漢科技50.88%的股權、東陽浩瀚70%的股權。加上東陽美拉,四起並購華誼兄弟合計耗資27.3億元,獲得商譽總計超過25億元。
這四起並購中,除了遊戲公司銀漢科技,華誼兄弟的交易對手均是影視圈明星,浙江常升收購前是張國立旗下公司由其擔任法人;2015年10月,收購東陽浩瀚時,李晨、馮紹峰、Angelababy、鄭愷、杜淳、陳赫共持有該公司85%的股權。
2017年,華誼兄弟轉讓銀漢科技25%的股份,套現6.47億元不再納入合並範圍,且華誼兄弟以此為由將銀漢科技的並購商譽進行了5.35億元的全額計提。
除這筆計提之外,華誼兄弟五年間鮮少對並購標的進行商譽減值。但高溢價、高商譽的幾家公司幾年來為華誼兄弟貢獻的利潤並不多,甚至在2016年集體“爽約”業績承諾。據華誼兄弟2016年年報內容,報告期內上述三家公司分別實現凈利2500.13萬元、1.178億元和1.01億元,未完成業績部分合計超過8000萬元。
業績承諾未達標,但商譽一分不少,審計人士認為,這實際上為華誼兄弟未來積攢了巨大的減值風險,存在業績承諾到期,一次性巨額計提的隱患。
“收購之後的商譽減值,每年會計機構都會進行減值測試,根據評估計算來確認減值數額,一般都會在合理的範圍,不會完全不計提或者一次性巨額計提。”前述審計人士認為,商譽減值是對企業過去並購行為的判定,而2014年—2015年的創業板並購大潮之後,業績承諾到期,不少上市公司均出現了一次性巨額商譽減值。
“很多公司業績承諾到期之後都要清算商譽,也有用這個(商譽減值)來調節利潤的,如果商譽有幾十億的都是值得警惕的。”該人士稱。
對於華誼兄弟的資產減值風險,薛雲奎認為,商譽由於與企業整體有關,難以識別或分離,所以,只要被收購企業持續經營和增長,它就被認定為是一項永久性資產。而對於華誼兄弟而言,五年業績承諾到期未滿,會計上的商譽資產按照永續經營的前提,都勿需攤銷或減值。而當承諾期滿不再持續經營時,就將出現一次性計提減值準備。
6月4日,受“陰陽合同”事件牽連,影視板塊遭重挫。華誼兄弟、唐德影視應聲下跌,華誼兄弟開盤跌幅9.66%,唐德影視跌8.42%。此外,橫店影視、光線傳媒、金逸影視等均有較大跌幅。
此前,崔永元微博爆料明星簽“陰陽合同”,一時間使得明星天價收入和逃稅成了焦點話題。6月3日,該事件又迎來新一輪高峰。國家稅務總局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事實上,範冰冰涉稅案遭調查已不只是娛樂圈事件了,A股整個影視板塊都成了高危區。早在5月28日崔永元爆料之初,華誼兄弟股價由升轉跌,隨後股價也是連跌兩日。
知名主持人崔永元曝光某演員簽一大(5000萬)一小(1000萬)雙合同後,社會聚焦部分明星借大小合同(即“陰陽合同”)偷稅。對此國家稅務總局稱,針對近日網上反映有關影視從業人員簽訂“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高度重視,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4日,江蘇省無錫市地稅局官方微博發文稱,對於大家關註的問題,已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和江蘇省地方稅務局的要求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受稅務稽查部門嚴查明星“陰陽合同”消息影響,6月4日股市影視板塊遭重挫。截至上午11:50分,唐德影視(300426)大跌9.21%,華誼兄弟(300027)大跌8.8%。港股華誼騰訊娛樂跌幅近20%。
雖然崔永元並未指明上述簽陰陽合同演員是範冰冰,但外界猜測這一演員是指範冰冰。範冰冰的工作室對媒體表示,範冰冰及其工作室從未通過“陰陽合同”方式簽約,並表示接下來會全力配合相關部門依法核查。 一般來說,“陽合同”或用於備案,或展示給外人看,顯示其合法合規或常規交易;“陰合同”用於真實履約,有隱藏不可告人之目的或有偷逃稅款嫌疑。
北京市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朱傳爐告訴第一財經,之所以選擇讓無錫地稅局去核實,主要應該是範冰冰的公司或工作室在江蘇無錫。
根據天眼查信息,範冰冰是無錫愛美神影視文化有限公司和無錫唐德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一位稅務稽查人員告訴第一財經,稅務稽查部門需要按照《稅務稽查工作規程》(下稱稽查規程),設立選案、檢查、審理、執行部門,分別實施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工作。
選案部門,主要負責對稽查對象的選取。稽查部門應當通過多種渠道獲取案源信息,集體研究,合理、準確地選擇和確定稽查對象。選案部門對案源信息采取計算機分析、人工分析、人機結合分析等方法進行篩選,發現有稅收違法嫌疑的,應當確定為待查對象。
目前舉報人崔永元並未明確範冰冰簽陰陽合同偷稅,3日晚甚至表示“4天6000萬合同”與範冰冰無關,並向範冰冰致歉。但他聲稱掌握不少大腕明星陰陽合同的證據,且表示願意配合官方調查取證。
根據稽查規程,稽查對象確定後,經批準開始立案檢查,由檢查部門負責。檢查人員實施檢查前,應當查閱被查對象納稅檔案,了解被查對象的生產經營情況、所屬行業特點、財務會計制度、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熟悉相關稅收政策,確定相應的檢查方法。並告知被查對象檢查時間、需要準備的資料等。
一般檢查會在實施檢查之日起60日內完成。實施檢查時可以采取實地檢查、調取賬簿資料、詢問、查詢存款賬戶或者儲蓄存款、異地協查等方法。
檢查結束後,稽查部門需要出具《稅務稽查報告》。經檢查發現有稅收違法事實的,《稅務稽查報告》包括查明的稅收違法事實及性質、手段,稅務處理、處罰建議及依據等內容。如果檢查沒有發現稅收違法事實的,應當在《稅務稽查報告》中說明檢查內容、過程、事實情況。
然後,審理部門對檢查部門移交的《稅務稽查報告》及有關資料進行逐項審核,提出書面審理意見。
審理部門認為有稅收違法行為,應當進行稅務處理的,擬制《稅務處理決定書》。認為有稅收違法行為,應當進行稅務行政處罰的,擬制《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認為稅收違法行為輕微,依法可以不予稅務行政處罰的,擬制《不予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認為沒有稅收違法行為的,擬制《稅務稽查結論》。
最後,執行部門接到《稅務處理決定書》、《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不予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稅務稽查結論》等稅務文書後,應當依法及時將稅務文書送達被執行人。
被執行人需要在限期內繳清稅款、滯納金、罰款,或者稽查局依法采取強制執行措施追繳稅款、滯納金、罰款。
事實上,江蘇省一位地稅稽查局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其實近些年稅務部門都會對明星繳稅情況開展稽查。
比如,稅務總局印發的《2017年稅務稽查重點工作安排》中,稅務總局稽查局以股權轉讓、投資公司、基金、證券、演藝公司等行業和領域為切入點,統一選取30名企業高管、演藝明星,下發地方稅務局,開展個人所得稅及相關聯的企業所得稅檢查。
國家稅務總局昨日也公開表示,將在已經部署開展對部分高收入、高風險影視從業人員依法納稅情況進行評估調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風險防控分析,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近日,央視前主持人崔永元曝光了一份影視圈某明星關於片酬的陰陽合同(大合同報高價,小合同返還部分片酬),不僅讓兩份合同“4天6000萬元”的天價片酬引發行業熱議,並被業內人士指出可能存在偷逃漏稅的嫌疑。此事一經發酵,6月4日整個傳媒股大跌,數家上市公司紛紛表態撇清關系。
在陰陽合同表象的背後,高片酬的行業頑疾如何去除?而對於影視企業而言,如何提高制作水平,控制供需關系,達到降本增效的目的?這些問題,仍需行業不斷思考。
陰陽合同撕開行業內幕
對於明星簽署陰陽合同的目的,業內普遍認為是為了偷逃漏稅。一家影視公司高層向記者表示:“陰陽合同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是為了避稅,但是否存在偷逃漏稅還要看情況,也可能是為給中間渠道環節的人好處費而簽署的陰陽合同。”
對於陰陽合同可能存在的偷逃漏稅嫌疑,國家稅務總局已經表態,針對近日網上反映有關影視從業人員簽訂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表示將在部署開展對部分高收入影視從業人員依法納稅情況進行評估調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風險防控措施,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據悉,由於陰陽合同可能涉及演員範冰冰,而範冰冰工作室在無錫,《法制日報》稱,無錫市濱湖區地稅局目前已經介入調查取證,相關情況有待後續由稅務機關權威發布。不過,對於陰陽合同涉及的藝人是不是範冰冰目前並無權威證據顯示。
陰陽合同事件曝光之後,包括唐德影視、慈文傳媒、華策影視等多家上市公司均向第一財經發來聲明,表明企業自身不存在偷逃漏稅行為。但無奈的是,幾家上市公司的聲明並沒有能夠挽回市場信心,6月4日傳媒股普遍大跌。華策影視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明星陰陽合同主要是明星個人為了偷逃漏稅,影視公司跟藝人個人簽約就有給藝人代繳代扣稅收的義務,在這個過程中才可能存在偷逃漏稅或者合理避稅的行為,而華策在跟藝人合作的時候目前全部是與經紀公司簽約,沒有單獨跟藝人簽約,所以不會存在陰陽合同的問題,而且5月底浙江省稅務部門剛剛完成了對華策稅務方面的稽查,沒有發現任何問題。”
當然,陰陽合同的背後還可能有多重可能。對此,傳媒娛樂法律領域資深律師胡雪指出,除了有藝人偷稅嫌疑外,也存在制片方“合理避稅”、藝人借陰陽合同擡高身價,以規避廣電總局“限薪令”,甚至可能存在利益輸送。
事實上,去年《關於電視劇網絡劇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見》(下稱《意見》)指出要將演員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範圍內。《意見》規定,全部演員的總片酬不超過制作總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員不超過總片酬的70%,其他演員不低於總片酬的30%。
對此,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有不少藝人通過陰陽合同來規避上述規定,以實現個人高片酬的目的。
不過,也有部分藝人因為轉型需要,跟影視公司簽署了兩份合同,這並不屬於違規。慈文傳媒副總裁趙斌告訴第一財經,“市場上很多影視明星都有一種危機感,就是認為演藝事業是一個青春飯碗,個人很難在演藝圈做一棵常青樹,因此很多明星希望趁自己在影視圈還有一定人脈和話語權的時候,能夠在做演員的同時,兼任發行、制片甚至投資。這種情況下,影視公司往往會與明星簽署兩份合同。這樣的雙份合同只要符合法律法規,就沒有問題。”
明星高片酬頑疾難除
明星高片酬在中國已經眾所周知,去年相關部門明星“限薪令”也沒有能夠很好壓制住明星高片酬問題。那麽是什麽導致明星片酬居高不下?
趙斌向記者表示,從內容端來看,高片酬產生的根源大致有三方面因素,第一,一線明星的稀缺,目前國內影視公司眾多,每年影視項目也很多,但是一線主流明星卻遠遠不夠用,其稀缺性決定了市場有人願意出高價支付給明星。第二,資本追逐安全性,資本是逐利的,但同時資本也是追逐安全性的。當下中國影視行業,一部影視劇如果找明星來演,成功的概率往往很高。第三,優質新人缺乏。以前很多藝術院校的畢業生拿過來就可以用,通過拍一兩部戲之後演技會變得更加精湛,而現在行業太浮躁,真正願意在入行前就錘煉好演技的新人太少,很多剛畢業的新人,影視公司需要花一年時間進行回爐培養,才能達到基本要求。總的說來就是影視圈好作品太少,好的新人也太少,不得不依賴大明星來為影視內容導流。
瑞銀證券傳媒行業分析師劉智景向第一財經表示,明星片酬過高本質上來說是國內影視制作能力不足、不得不依賴明星等單一要素來支撐其影視劇的收視率或播放量。過高片酬壓制了國內影視制作成本,限制了制作水平的提升。
值得一提的是,互聯網行業的燒錢大戰也是促成高片酬現象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國內在線視頻行業為了爭奪用戶,不惜重金采購或自制優質內容,這也導致了在線視頻行業連續十多年全行業虧損。從視頻網站上市公司的財報可以看出,在線視頻網站每年虧損額可以高達近40億元。
有人虧了,就有人賺了。影視劇行業的收益主要來自於廣告和用戶付費,這筆錢主要流向了播放渠道(視頻網站、電視臺)、影視制作公司、藝人。既然視頻行業巨虧,而幾大影視上市公司利潤表現一般,真正賺錢的就只有藝人了。因此,一旦明星片酬下滑,視頻網站的成本可能也會下降。
趙斌指出,真正讓視頻網站虧損的是腰部內容,而不是頭部內容,頭部內容支撐了視頻網站近50%的流量和收入回報。視頻網站需要控制的是腰部內容的數量。“目前已經可以看到這一苗頭。近期的一次某主流視頻網站的項目審核會上,39個層層選拔出來的項目最終只有4個項目獲得通過,這在以往是很難見到的。可見視頻網站也在通過從項目初期嚴格把關,來控制腰部項目數量,提升頭部項目的比例。這很大程度上可以推動項目的減少,改善影視項目過多而一線明星過少的供需關系。”
另一方面,影視公司也在盡可能推動演員片酬下降。華策影視總裁趙依芳向記者表示:“我們目前正在通過控制明星片酬在影視制作中的費用占比以及培養新人來控制明星高片酬現象。”
對於明星片酬的回歸理性,趙斌認為這一現象正在發生,但也需要市場在自身發展中不斷優化,市場需要一個時間換空間的過程。
知名主持人崔永元日前曝光某演員簽一大(5000萬)一小(1000萬)雙合同(陰陽合同)後 ,除了引發行業熱議的天價片酬外,業內人士還指出可能存在偷逃漏稅的嫌疑。今日,傳媒板塊各股大跌,數家上市公司紛紛發文“自救”。
對於"陰陽合同"可能存在的偷逃漏稅嫌疑,國家稅務總局已經表態:針對近日網上反映有關影視從業人員簽訂“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表示將在部署開展對部分高收入影視從業人員依法納稅情況進行評估調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風險防控措施,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上市公司發文“自救”
一家影視公司高層向記者表示:“陰陽合同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是為了避稅,但是否存在偷逃漏稅還要看情況,也可能是為給中間渠道環節的人好處費而簽署的陰陽合同。”
根據天眼查信息,範冰冰是無錫愛美神影視文化有限公司和無錫唐德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外界猜測“陰陽合同”可能涉及的演員是範冰冰,不過,目前並無權威證據顯示。
受此風波的影響,6月4日傳媒股開盤走低,陷入此次風波的華誼兄弟一度跌幅達9%,光線傳媒、唐德影視一度跌幅超7%。
畢竟偷逃漏稅無論對上市公司還是個人都是犯罪行為,會對個人或公司產生巨大負面影響。在此情況下,一眾影視上市公司紛紛發文“自救”以撇清關系。
國內影視劇龍頭華策影視(300133.SZ)向第一財經表示:“華策影視作為上市公司,所有財務數據的披露都是按照證監會的要求進行規範處理。同時作為中國影視內容產業龍頭公司,華策一直重視和投入影視後備人才梯隊的建設,積極承擔社會責任,抵制高片酬現象。”
與範冰冰有密切合作的唐德影視(300426.SZ)也向第一財經發來回複稱:“一貫以來,在日常經營過程中,公司均嚴格遵循了相關法律法規,依法納稅。其中,在與上遊供應商的合作過程中,存在需由公司承擔代扣代繳義務的,公司均已依法完整履行了相應的代繳義務。目前,唐德影視各項業務有序推進,項目儲備豐富,各項業績指標向好。”
慈文傳媒(002343.SZ)方面則表示:”合法繳稅是大家的共識。合理繳稅、依法繳稅不會增加成本,公司的毛利不會因為繳稅受到影響。慈文傳媒與藝人簽約都會代扣代繳稅,與工作室簽約也會約定清楚,如果需要工作室代繳也會把這塊的稅給他們,公司都是合法合規經營。”
慈文傳媒副總裁趙斌接受第一財經專訪時表示:“陰陽合同對於審計程序嚴格的上市公司而言,沒有必要冒這個風險,但是現在不少影視上市公司躺槍股價大跌,這可能是市場對這件事情存在一些恐慌情緒,需要權威專業的部門進一步調查才能下結論,到時候一些躺槍的影視公司股價也會企穩,我們承認這個市場存在一定不規範現象,相關機構的介入肯定會給行業帶來正向推動作用,促使行業向更規範的方向走。實際上,目前影視行業出現這麽多行業亂象,跟行業產能過剩有關,我們影視劇‘二八現象’,特別是低水平重複建設,帶來優質資源被過剩產品搶奪,通過行業整頓可以促使優質資源向行業頭部產品集中,推動行業頭部公司獲得更好發展。”
漏稅只是冰山一角?
今日,還有網友向知名演員袁立爆料稱:“四天5000萬元,可能不僅僅是漏稅,還有洗錢的嫌疑,資本借助拍電影洗錢也是重要潛規則。”此事還被袁立發到了微博上引發大量轉發。
相關網友還爆料稱,明星通過陰陽合同將部分片酬返還給公司老板,讓本該屬於上市公司的利潤騰挪到了上市公司老板手中,讓股東受損。對此,趙斌接受第一財經記者專訪時表示:“這種現象可能存在,特別是過去監管比較松散的情況下,但在目前市場環境下這種操作的可能性已經很低了。”
“這種操作如果說的是上市公司,可能性極低,一方面操作難度太大,隨著央行監管從嚴,超過五萬元對私賬戶都要備案,如果簽署兩份合同,走賬的過程就暴露在監管之下,相當於光天化日之下裸奔,正常的明星或老板都不會傻到做這種事情;另一方面,對於上市公司老板個人而言,這種方式只會導致上市公司利潤降低,股價下滑,雖然帶來一定的收益,但相比做高利潤,推高股價帶來的個人資產升值而言幾乎杯水車薪,正常情況下上市公司老板也沒有合理動機去做這個事情。”趙斌表示,“如果是非上市公司,那麽這家公司的資產主要屬於公司老板個人,那就更加沒有必要做這種左手倒右手的事情,還產生很高的資金流通成本。”
不過,這並不代表影視行業沒有或者少有腐敗問題。趙斌表示:“我覺得所有腐敗的產生是因為沒有陽光,沒有陽光的原因無非是因為市場不成熟,有一些讓違法犯罪分子可以鉆的空隙或暫時的法外之地。”
當然,簽署兩份合同並不代表一定存在問題,目前曝光的一些陰陽合同,有些本身並不屬於真正意義上的陰陽合同。趙斌告訴記者:“市場上很多影視明星都有一種危機感,就是認為演藝事業是一個青春飯碗,個人是很難在演藝圈做一棵常青樹,因此很多明星希望趁自己在影視圈還有一定人脈和話語權的時候,希望能夠在做演員的同時,兼任發行、制片甚至投資。這種情況下,影視公司往往會與明星簽署兩份合同。這樣的雙份合同只要符合法律法規,就沒有問題。”
此外,對於偷逃漏稅現象需要嚴厲打擊,但對於一些合理避稅現象背後也存在一些政策問題,問題的解決依舊考驗著政策制定者的智慧。目前,影視行業的“霍爾果斯”現象值得行業反思。趙斌表示:“霍爾果斯等地出臺了非常優惠的稅收政策,很多影視公司或明星個人工作室會把註冊地放在這些地方,實際上只是一個空殼,並無實際業務產生,當政策一旦發生變化,這些公司又會像候鳥一樣遷徙到下一個政策更有競爭優勢的地區,這樣的政策過於粗放,對提高當地文化產業的發展並沒有起到很好的推動作用,政策制定者需要提高這些政策的質量。”
隨著影視明星天價片酬“陰陽合同”的曝光,資本市場上相關上市公司的股價也受到了波及,國內A股影視板塊全線下挫。
“大小合同只是中國電影產業的天價片酬‘毒瘤’中的一個。牽一發而動全身,大明星、大導演、上市公司,毒瘤一旦病發,整個鏈條誰也逃不了。只是這個毒瘤在影視行業這個所謂巨人體內潛藏已久,許多人不願意面對。而金字塔頂層的那撥受益者是不是真的願意改變或‘切除’這個毒瘤都是問題。”一家文娛類上市公司高管告訴第一財經記者。
中國式大片催生“天價片酬”
“中國主要還是以導演為核心制或者以知名導演與演員為核心的電影制作環境,這是未來5年甚至10年都很難改變的現狀。”歡喜傳媒董事會主席董平近日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
中國電影在2002年才開始產業化改革,一方面是應對WTO之後進口影片對國產電影的沖擊,另一方面是中國電影在1999年跌入谷底,當年的票房才達到8.1億元。中國電影需要一次脫胎換骨,而產業化的核心就是允許民營、外資進入電影投資、制作、發行、放映環節。
在資本力量的助推下,中國電影的產量從2002年的100部左右上升到2017年的700多部,電影年票房從2002年的不足10億元擴大到2017年的559.11億元,增長速度全球第一。
這些讓人興奮的數字背後是“中國式大片”正成為中國電影黃金發展時期的主要模式,也就是大導演、大投資、大明星、大制作“引領著”著中國電影的沖鋒方向。
不可否認,中國電影的發展階段,“中國式大片”模式的確有一定積極的探索作用,導演、演員的片酬增長也存在一定的市場合理性,但問題也不少。
這些問題集中在明星高片酬而擡高電影成本以及過多資本湧入市場破壞電影發展等方面。以電影投資成本為例,主要包括內容制作與宣傳發行兩大部分,核心是內容制作,內容制作中演職人員成本是最高的。
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有的電影投資有80%用在了演員片酬方面,這一比例全球居首。目前中國有些明星的稅後實際片酬甚至高過好萊塢一線明星,曾有知名影視公司負責人表示,“中國的藝人是全世界最幸福的藝人,片酬不僅一年一變,而且在雙方合同中,很多藝人要求的都是稅後片酬,稅讓制片公司出。”
天價片酬是否合理?
資深電影人王璐表示:“沒有人計算過,從2002年到2008年,中國電影每年的投資總額變化是怎樣的,但的確與社會資本向影視產業的大量流入不無關系。”
“2008年,中國式大片已有一些危機,但隨著金融危機的爆發以及2009年華誼兄弟、光線傳媒等影視傳媒公司的上市,加之地產、能源型企業的轉型,熱錢再次湧入電影行業。”王璐認為。
雖然小成本制作的電影在這期間有發過光,但隨著2014年,占據中國富豪榜單前十位的集團,尤其是BAT的大舉進入影視產業,進入10億票房時代的中國電影超越好萊塢貌似指日可待,制作公司計劃投入的上億元投資的影視項目比比皆是,而各路崛起的明星也暴漲,有些演員因為一部影視劇的火爆,其身價一年之內就會暴漲百倍。
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一線明星的片酬至少在幾千萬元,二線明星的片酬在幾百萬元到1000萬元上下。這樣的飛漲速度雖然讓投資者苦不堪言,但一部影視劇的制作終究離不開影視明星。
第一財經記者熟悉的一些金牌制作人所制作的每個項目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演職人員的搭配組合,什麽樣的陣容可以使得項目在預售時賣出最好的價格才是他們看來最核心的問題。
曾有通報要求,各級電視播出機構在電視劇購播過程中不得指定演員、不得以明星大腕作為論價標準,在電視劇宣傳工作中不得對明星進行過度炒作。現實則是一個影視劇項目從投資到銷售的整個過程中,明星陣容是最先吸引投資者以及播出平臺的。
以電視劇為例,與論價標準相關的就是產品的收視率以及廣告收益,也就是核心的“千人成本”和“收視點成本”,前者指的是某條廣告被1000人次的受眾量看到所需要花費的成本,後者指的是某條廣告每得到一個收視率百分點所需要花費的成本。兩個指標直接反映出廣告的投放成本和播出效率。
節目收視率越高,收視點成本越低,廣告傳播效果也就越好,廣告時段的銷售價格也就越高,這是一條看得見的商業利益邏輯。
同樣的邏輯在電影票房、視頻點播率亦是相通的。而在收視率、票房、點播率的追逼下,背後的許多數據也有造假成分,能看得見的商業利益都是與明星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問題太多、太複雜,一方面焦灼的投資者需要一個明晰的標準,從而降低明星的成本,能夠將更多的錢放在編劇與其他制作層面,一方面,市場的需求又離不開明星的影響力。”王璐認為。
新玩法
相較於網友與媒體表現出對天價片酬、明星的 “大小合同”等問題的關註,影視圈則幾乎一片平靜。
“大家還是在輿論聲浪中靜靜地觀望,我也一樣,畢竟像對明星片酬的運作,所謂大小合同並不是什麽新鮮事。”一位資深影視制片人告訴第一財經記者。
去年9月出臺的《關於電視劇網絡劇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見》要求,各會員單位及影視制作機構要把演員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範圍內,全部演員的總片酬不超過制作總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員不超過總片酬的70%,其他演員不低於總片酬的30%。
管理部門的初衷是為了管控不合理高片酬,弘揚“戲比天大”的職業精神,但是執行起來就難說了。
“越限制片酬卻越高,因為對演員的依賴性,企業與演員的談判價碼並不高,上有政策,下有市場,該怎麽辦?大小合同,還是得簽。”一位投資影視行業的金融界人士表示。
上述資深制片人就這樣表示,“大小合同一個是給明星片酬的合同,一個是以明星所在公司或工作室的名義的制作費合約;或者擔任多個職務,拿到制片人、監制等多份職務的酬勞等。”
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除了分大小合同這種“小兒科”玩法外,一線明星與流量明星也有以薪酬入股方式進入到好的項目中,項目的投資方中多有上市公司的影子,這樣即便影片票房不佳,各方也可以在二級市場收獲頗豐,當然收益最大的就是參與出品的上市公司。
例如,《葉問3》當年其中直接參與者包括兩家上市公司——神開股份、十方控股,快鹿集團就是在2014年末至2015年初,先後入股上述兩家上市公司,並讓其參與到自身投拍電影的票房投資中,業內稱其“醉翁之意”就是二級市場收割財富。
相較二級市場的高收益,出品方給明星的那些天價片酬不算什麽。“這也是此次影視圈基本保持沈默的根本原因,畢竟每年的大片拍攝基本在幾大初具規模的大娛樂公司手中。”上述高管表示。
有關“陰陽合同”的話題近來持續發酵,這已經不是一個單純娛樂界的話題,更成為一個有關納稅的嚴肅話題。
6月3日,國家稅務總局通報,針對近日網上反映有關影視從業人員簽訂“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該局高度重視,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這次稅務機關的反應速度很快,事件從網上熱炒到相關部門介入調查不過就兩三天的時間。這充分反映出納稅這個話題的熱度。
“陰陽合同”並不是一個嚴格的法律術語,但其中的意思大家都很明白,就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及以上內容不相同的合同,有的對內,有的對外。
能簽訂“陰陽合同”的當事人通常不是普通的民眾,很多是高收入者。有這麽一種情況:中低收入者往往照章納稅,而一些不良的高收入者尋找種種渠道偷稅、漏稅、逃稅。這顯示出他們的“饕餮之心”。
“饕餮”是古代傳說中的一種怪獸,其特征是好吃、貪婪,以至於它可以將自己吃掉。
其實,無論是“陽合同”還是“陰合同”都得不到法律保障。“陽合同”方面,只要有證據證明並非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達,就不受法律保護;“陰合同”方面,雖然是雙方意思的真實表達,但違反國家法律、違反公序良俗的基本準則,也同樣不受法律保護。冒著這麽大的風險還簽訂“陰陽合同”,只能說明其中巨大利益的引誘。
目前娛樂明星的薪酬征稅辦法,是按照勞務費個人所得稅計算的。根據相關稅法規定,勞務報酬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為:每次勞務報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減去800元,余額為納稅基數;每次勞務報酬收入超過4000元的,減去收入額的20%,稅率為20%。單次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萬元的,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單次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的、不超過5萬元的,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30%-2000;單次應納稅所得額超過5萬元的,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40%-7000。
包含明星在內的人群收入高沒有問題,但必須在合法的前提下。如果網傳的“陰陽合同”是事實的話,可以逃多少稅,大家都心知肚明。這是社會輿論沸反盈天的根本所在。當然,上述合同是否真實存在及如果合同存在是否就適用勞務報酬所得稅計稅辦法,還有待稅務部門最終的調查結果。
事件出來之後,影視概念股應聲下跌,這說明人們對影視界整個群體的擔憂。其實,“陰陽合同”這種現象並非單純出現在演藝娛樂圈,其在體育圈以及房產中介圈等都廣泛存在,或許換了一副馬甲,但實質是一樣的。
“陰陽合同”事件現在稅務部門已經介入調查,相信不久會有一個權威的結果。但不論個案中是否有“陰陽合同”,都不能否認“陰陽合同”在社會中的存在,也不能否認利用類似“陰陽合同”偷稅漏稅的現象存在。
所以,希望這次相關部門介入調查只是一個開始。通過法律的介入,該查的查,還公眾以真相。國家稅務總局將在已經部署開展對部分高收入影視從業人員納稅情況進行評估調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風險防控措施,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同時通過調查完善相關制度,堵塞漏洞。總之,希望這次“陰陽合同”事件的調查,可以做到舉一反三、觸類旁通,能發現並堅決打掉一些人、一些群體光環背後的“饕餮之心”。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相關人群不要存在僥幸心理,在大數據支持下,各種收入來源越來越多地存有可查的電子痕跡,所有個人收入未來將按照個人身份證號碼即個人納稅號碼留下記錄,稅務機關能夠更快、更全面地查清納稅人的真實情況,鋌而走險式逃稅被發現的概率將大大提高,而帶來的後果將會更加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