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滴滴又出新舉措:出租車司機搶單將變為智能派單 以降低空駛

8月31日,滴滴出行宣布,已同北上廣深杭等十余個城市的近五十家出租車企業達成戰略合作,將攜手在智能派單、流量融合等方面展開探索,以共同提高司機收入和運營效率,提升乘客出行體驗。

今日,滴滴公布了出租車網約車融合發展新進展。滴滴出行副總裁、滴滴政策研究院院長張貝指出,滴滴正在從技術融合、服務融合、流量融合三個方面進行探索,試圖把網約車的制度優勢、管理模式以及應用成熟的技術經驗,逐步融合到出租車體系中。

滴滴方面表示,已和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杭州、成都、重慶、南京、三亞等十余個城市的近五十家出租車企業達成戰略合作,這些出租車企業均將引入滴滴獨有的互聯網技術、計算機算法、平臺大數據和運營管理思路。

據悉在原有“搶單模式”的基礎上滴滴將和出租車公司合作推出“智能派單”,系統會綜合考慮距離、擁堵情況、運力供需、司機服務評價等因素,自動將乘客訂單定向匹配給一位最合適的出租車司機。據悉,在流量融合方面,目前平臺已經可以實現出租車網約車訂單和後臺系統的打通,可以讓出租車司機在承接出租車單基礎上,承接網約車訂單。

值得註意的是,“智能派單”將優先向與滴滴合作的出租車企業開放,針對沒有納入企業合作的其他司機,滴滴也在積極研發新產品,將充分利用平臺積累的司機服務數據,智能區分司機服務水平,從而把優質司機納入到“智能派單”模式。

測試數據顯示,相較“搶單模式”,“智能派單”模式下,參與測試的出租車司機時薪最高提升了50%,空駛率最多降低了36%。而“流量融合”後,參與測試的出租車司機平均流水上升14%,空駛率平均下降18%。這也意味著,這兩種融合舉措,都有效降低了司機的空駛,讓司機運營效率和收入進一步提高。

自從和優步中國完成合作之後,滴滴一直動作不斷,先是開始對計價方式進行大調整,實行司機和乘客分開計價,取消之前對司機端收取的每單20%抽成,每單收取0.5元,外加1.77%管理費。然後又獲得了中國郵政的戰略註資,有業內人士以此預測認為,滴滴要進一步拓展的方向,很有可能是快遞和眾包物流領域。緊接著又高調宣布進軍租車領域,旗下租車業務已於7月開始在上海測試運營,首創全程線上化服務及免費上門送取車模式。

在今日,滴滴出行董事長兼CEO程維還同時表示,自8月1日滴滴與優步中國宣布合並以來,雙方“新婚很愉快”。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12704

中國信達:將房地產資產比重降低至40%

今年上半年,信達地產屢次傳出投得“地王”的消息,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01359.HK,下稱中國信達)作為其母公司,對房地產的態度則相對謹慎。

中國信達總裁助理梁強在2016年中期業績會上表示,公司在將資本轉化為資產時奉行“不要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的原則,房地產行業雖然是中國信達形成的比較具有優勢的行業,但是公司正在有意識地加強對行業的管理,目前已經將資產分配比重從47%的占比降到了40%。

同時,房地產業務內部也通過基金的方式,有意識地增加了一二線城市抗壓能力較強的土地儲備,公司仍然堅持房地產行業市場內有需求的產品的發展。梁強稱,雖然公司早前遇到了一些財務困境,但是通過特殊機遇的投資,加上風險控制的專業能力,今年上半年公司已經完成了很多一二線城市的項目投資,包括去年的東直門項目,加上今年上海的一些項目。

對於下一步的計劃,梁強稱,中國信達“既要吃好碗里的,也要吃好鍋里的,還要看好地里的“,公司會做好短期、中期、長期的計劃。

2016上半年,中國信達實現歸屬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人民幣80.1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2.4%。成功收購南洋商業銀行,集團總資產達到人民幣10088.3億元,較去年年底增長41.3%。

中國信達副總裁吳松雲稱,目前內地經濟增長仍有壓力,上半年內地銀行不良資產及比率連續19個季度增長,不過這種上升趨勢持續,對集團的核心業務有利,未來公司會繼續鞏固其不良資產經營業務。

吳松雲提到,上半年內地銀行不良資產升至人民幣14.37億元,不良率達1.75%。銀行打包出售不良資產逾2000億元人民幣,當中信達投得了800多億元人民幣,占比約40%,保持市場領先地位。截至6月底,中國信達不良債權資產收購成本達691.9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19.8%。不良債權資產收入為107.8億元人民幣。

在傳統不良資產(主要收購自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方面,中國信達也在緊抓銀行不良貸款余額持續增加的趨勢,目前收購規模持續增長,上半年新增收購額280.7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7.1%。附重組條件類不良資產(主要來自非金融機構)方面,新增收購規模穩步提升,業務結構持續優化,保持風險管控定力,收益水平維持穩定。

截至6月末,新增收購規模為人民幣411.2億元,同比增長30.4%。債轉股股權經營取得積極發展,著力推進重大專案處置,提高股權處置效率和處置收益,上半年實現債轉股處置凈收益36.2億元人民幣及股利收入5.1億元人民幣。

對於銀行愈趨使用創新方式處置不良資產會否影響集團業務,吳松雲相信,信達在不良資產證券化、債轉股等方面有經驗,可在過程中承擔重要角色。

此外,中國信達也更新了關於南洋商業銀行的收購項目近況。今年5月底,中國信達正式收購南洋商業銀行,中國信達副總裁吳松雲預計,在未來2至3年可以完成南商的整合。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12743

科學家研制出新催化劑 將降低氫能源成本

新能源科學領域中,氫燃料是公認的清潔能源,但目前人類獲取純氫能的方式主要靠化石燃料,氫能取代化石燃料本身就是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弱溫室效應,但是制造氫能源又需要耗費化石燃料,為氫能源的普及利用造成難解。因此,要想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開發可再生清潔能源,離不開分解水制氫這一方式。

以水為原材料制造氫氣各種各樣的缺點,比如輔助材料成本太高、反應能量要求太高、合成催化劑不能在現實條件上穩定存在等。植物早就通過光合作用學會了怎樣分解水,然而人類不得不為複制這一過程拼命努力。

目前,全世界每年生產5000萬噸氫氣,其中95%來自化石燃料,通過甲烷水蒸氣重整制氫。在普通的分解水的化學反應中,析氧反應是出了名的速度慢,給制備氫氣拖後腿。

而科學家最近首次發現酸性條件下依舊有效的催化劑,這種薄膜晶體催化劑可以大大提高反應效率,並降低反應活化能,令水解制氫廠指日可待。

“雖然光合作用分解水的過程非常高效,但是人工的反應根本比不上。”斯坦福大學化學工程學院界面科學和催化反應研究中心(SUNCAT Center for Interface Science and Catalysis)的研究人員托馬斯·哈拉米約(Thomas Jaramillo)稱。

托馬斯和同事長期致力於開發析氧反應的催化劑,以求讓合成催化劑持續時間更長,催化反應速度更快,或者降低反應所需的能量。這些改進都能夠降低反應成本,提高反應效率,讓生產氫氣變得更為清潔高效。

《科學》期刊在上周刊登了該團隊的研究成果,他們研究的新催化劑對環境要求不高,但效果空前。

“本次研究最重要的成果在於,我們發現的催化劑可以在酸里穩定存在。而且催化劑的效果前所未見。”斯坦福科學家,上述《科學》文章聯合署名作者疋田育之(Hikita Yasuyuki)如是評價這次研究。

對於析氧反應的催化劑來說,一個很重要的評判標準是過電位,即推動反應開始所需要的電壓。此前的記錄是320毫伏,而這種新催化劑把反應所需的過電位降到了270毫伏到290毫伏之間。

疋田稱,這一新記錄可以大大提高反應效率,大幅降低大規模生產氫氣所需的能耗。有了這種新催化劑,制氫廠指日可待。

這一前景光明的催化劑是一種薄膜晶體,由一層二氧化銥(iridium oxide)和一層Sr2IrO4(strontium iridium oxide)組成。因為薄膜晶體又平又薄,使研究員更容易比較催化反應的效果。二氧化銥是目前人類發現的唯一一種可以在酸里生效的催化劑。

研究團隊還發現,隨著反應的進行,這種催化劑的效果越來越好。在對催化劑進行測量之後,研究人員發現催化劑的表面發生了變化,但目前還沒能解釋催化的具體機理。科學家也承認:“我們還不知道微觀層面發生了什麽。我們只知道有一部分鍶離子離開催化劑,進入了溶液。”

研究團隊正在進行進一步的研究,希望能夠降低催化劑的生產成本,提高催化效果,還要探索催化反應背後究竟為什麽效果如此之好。銥的價格非常高,因此他們試圖用最少的銥達到最好的效果。不過,這種催化劑離實際工業生產還有很大的距離,降低催化劑成本是研究的重中之重。

“在開發催化劑的路上,我們只邁開了一小步,還有廣闊的進步空間。”托馬斯如是說,“有朝一日,我們可能開發出效果比現在好百萬倍的催化劑。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14695

蘇州金龍騙補5.2億元 新能源汽車產銷預期降低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6-09-17/1039146.html

財政部的調查結果中,蘇州金龍在2015年提前辦理了機動車行駛證,多申報中央財政補助資金51921萬元,是5家被點名車企中涉及騙補數額最大的一家。

在新能源“騙補”的黑名單上,金龍聯合汽車工業(蘇州)有限公司赫然在其中。

財政部的調查結果中,蘇州金龍在2015年提前辦理了機動車行駛證,多申報中央財政補助資金51921萬元,是5家被點名車企中涉及騙補數額最大的一家。

蘇州金龍是上市公司廈門金龍汽車(12.060, -0.20, -1.63%)集團股份有限公司(600686.SH)(以下簡稱“金龍汽車”)的控股子公司,金龍汽車間接持有其45%股權。9月9日,金龍汽車發布公告,就蘇州金龍騙補一事做出說明。公告稱,蘇州金龍將直接減少2016年歸屬於母公司凈利潤31542.01萬元,將會對公司2016年經營業績造成較大影響。截至目前,蘇州金龍尚未收到有關部門的正式處罰文件。《中國經營報》記者隨後致電金龍汽車董秘辦,截至發稿對方並未接聽電話。

有牌無車

目前,騙補的問題企業主要涉及四種情況:有牌無車、有車缺電、標示不符、關聯方及經銷商閑置。按照財政部通報,這四種騙補行為都將按照騙補金額的50%進行罰款,蘇州金龍為此將面臨罰金2.6億元。

蘇州金龍屬於“有牌無車”的騙補企業,而“有牌無車”也是最明顯的一種騙補行為。有業內人士透露,作為客車企業,蘇州金龍在上牌過程中鉆了空子:車尚未生產,而牌照已經可以通過非正常途徑在車管所登記在冊,然後便可以憑借上牌數量申報極其豐厚的補貼。

按照財政部通報公布的數據可以計算出,蘇州金龍騙補新能源汽車1683輛,共涉及申報資金51921萬元,平均一輛客車可以獲得高達30.85萬元的國家補貼。按照財政部的補貼政策,根據客車的不同車長,所獲得的補貼也不相同:6米~8米可獲得國家補貼30萬元,8~10米的補貼40萬元,10米以上補貼50萬元。

記者查閱《2016年江蘇省新能源推廣應用省級財政補貼實施細則》與蘇州市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發現,根據車長和續航里程不同,江蘇省純電動客車最高補貼15萬元,蘇州市則與國家標準按照1:1的比例進行補貼。因此,對於一輛長度超過8米的客車,有可能獲得將近100萬元的補貼。

財政部發布的通報顯示,蘇州金龍自2016年起被取消了中央財政補貼資格,工信部將問題車型從《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中予以剔除。而蘇州金龍何時能夠恢複執行中央財政補貼政策存在不確定性。

業內人士分析稱,金龍客車在電動客車沒有出廠就可以輕易申請到補貼,也從側面反映出國家在政策監管方面確實存在漏洞。

據了解,蘇州金龍在遭到“點名批評”後,緊急召開高層會議,會議稱“因受補貼款不能發放、重罰的款項以及其他環節的流失,蘇州金龍或面臨直接經濟損失超8億元人民幣”。廈門金龍董事長黃蒓表示,此次經濟損失帶來的嚴重後果將完全依靠企業自身挽回。

調低預期

高額補助帶來了市場的非正常增長。2015年11月,中國新能源商用車單月銷量超過全球其他國家銷量總和。一個月後,新能源商用車單月銷量達到57800輛,而這一數字在2016年6月為6218輛,僅僅半年時間,銷量激增9.3倍。有業內人士分析認為,由於2016年國家開始實施的新能源補貼退坡政策,因此許多有意騙補的新能源汽車企業都集中在去年年末“狠狠撈上一把”。

2016年1月,工信部等4部委宣布啟動新能源補貼專項審核調查。核查範圍包括近三年內獲得過國家補貼的全部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這次調查長達9個月之久。9月8日,財政部的騙補名單發布,第一只“靴子”落地。

一位汽車行業分析師告訴記者,大規模車企鋌而走險騙補的核心原因是補貼誘人,“企業之前沒有預料到國家會查處如此嚴格”。

值得關註的是,9月9日,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助理秘書長許海東在月度數據發布會上表示,中國汽車工業協會調低今年新能源汽車產銷量預期至40萬輛,在年初中汽協預期這一數字是70萬輛。一位汽車行業分析師告訴記者,中汽協是依據2015年新能源產銷數據推導出今年70萬輛這一預期目標,而去年數據中包含企業為多申報補貼偽造或尚未實際完工的數據。監管核查力度全面加強,調低預期是必然。

上述分析師還告訴記者,現行政策補貼是靠納稅人的錢補貼企業,而這實際上是不可持續的。在未來,政府要放棄自己的“保姆”身份,采取更具市場化機制的政策激勵企業發展。

  • 中國經營報
  • 姚治宇

每經網客戶端推薦下載

每經網首頁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15263

周小川:引導信貸穩定適度增長 降低企業杠桿率

中國央行10月9日消息,央行行長周小川在IMF部長級會議上表示,隨著全球經濟複蘇逐步正常化,中國會對信貸增長有所控制。盡管銀行體系不良貸款有所上升,但資本充足,整體風險可控。中國將利用各種政策工具,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在適當的水平,引導信貸和社會融資總量穩步、適度增長。財政政策將繼續積極支持中高速增長。預計今年中國經濟增速將實現6.5-7%的增長目標。

2016年10月7-9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年會系列會議在美國華盛頓召開。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率中國政府代表團出席,並在第34屆國際貨幣與金融委員會(IMFC)部長級會議上就中國經濟形勢以及宏觀經濟政策等議題作了發言。

周小川行長介紹,今年以來中國經濟增長繼續處於合理區間,物價基本維持穩定,近期一些重要經濟指標出現回升跡象。在經濟進入中高速增長“新常態”的同時,中國經濟增長的結構和質量不斷改善,新的增長動力不斷湧現,經濟長期向好的基本面不會改變。中國信貸增長較快,反映了中國在全球經濟增長乏力背景下應對風險、促進增長所做的努力。隨著全球經濟複蘇逐步正常化,中國會對信貸增長有所控制。盡管銀行體系不良貸款有所上升,但資本充足,整體風險可控。

較早前,央行行長周小川10月8日在代表該行發布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國際貨幣與金融委員會(IMFC)聲明中稱,“中國政府將繼續保持穩定和一致性的宏觀經濟政策,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創造一個有利的貨幣和金融環境進行結構性改革,同時管理總需求。中國將利用各種政策工具,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在適當的水平,引導信貸和社會融資總量穩步、適度增長。財政政策將繼續積極支持中高速增長。”

中國經濟2016年上半年增速為6.7%,占全球經濟增長的25%。在今年前8個月,固定資產投資增長8.1%,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10.3%,工業企業的盈利率上升8.4%。2016年8月,制造業采購經理人指數(PMI)增長至50.4%,反映出商業活動複蘇。預計今年中國經濟增速將實現6.5-7%的增長目標。

中國將在各方面進行改革,以提高增長質量及效率。將進一步推進利率自由化與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資本項目可兌換將有序推進。

中國還將將進一步完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加強宏觀審慎管理。大力促進供應方面的結構性改革,以減少煤炭、鋼鐵和其他行業產能過剩為重點,降低企業的杠桿率,以及通過市場化的手段處理債務,如債務重組、債轉股、資產證券化、清算。這將有助於減少漏洞和風險,提升中長期增長潛力。

IMFC部長級會議主要討論了全球經濟和金融市場的近況和風險、全球政策議程和基金組織改革等問題。會議指出,當前全球經濟複蘇緩慢且不平衡,明年經濟增速預計會略高於今年,主要得益於新興市場經濟體增速有所好轉。部分經濟體的經濟表現和韌性有所改善,金融市場的短期風險大幅下降。但全球經濟的複蘇勢頭仍較為疲軟,全球總需求增長緩慢,產出缺口仍然存在,全球貿易、投資和生產率增速進一步放緩,地緣政治不確定性以及中期金融風險上升。發達國家生產率較低,危機遺留問題尚未完全解決;部分新興市場經濟體正在經歷經濟調整和轉型;持續走低的大宗商品價格對大宗商品出口國持續帶來負面影響。總體而言,不確定性和下行風險增加,長期挑戰依然存在。

會議呼籲各成員國使用包括貨幣、財政和結構性改革在內的所有政策工具,以實現強勁、可持續、平衡以及包容性增長。各國應更加靈活地實施財政政策,並實施更為增長友好型的稅收政策和公共支出。通脹低於目標水平且產出缺口為負的發達國家應繼續維持寬松的貨幣政策,同時註意金融穩定風險。結構性改革對於提高潛在增長率、提振總需求以及促進包容性增長十分重要。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17761

國務院發文: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

國務院10月10日發布《關於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意見》,文件稱,近年來,我國企業杠桿率高企,債務規模增長過快,企業債務負擔不斷加重。在國際經濟環境更趨複雜、我國經濟下行壓力仍然較大的背景下,一些企業經營困難加劇,一定程度上導致債務風險上升。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重點做好“三去一降一補”工作的決策部署,促進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增強經濟中長期發展韌性,現就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以下簡稱降杠桿)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降杠桿的總體思路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政府工作報告部署,堅持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取向,以市場化、法治化方式,通過推進兼並重組、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強化自我約束、盤活存量資產、優化債務結構、有序開展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依法破產、發展股權融資,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助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助推國有企業改革深化,助推經濟轉型升級和優化布局,為經濟長期持續健康發展夯實基礎。

在推進降杠桿過程中,要堅持以下基本原則:

市場化原則。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債權人和債務人等市場主體依據自身需求開展或參與降杠桿,自主協商確定各類交易的價格與條件並自擔風險、自享收益。政府通過制定引導政策,完善相關監管規則,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做好必要的組織協調工作,保持社會穩定,為降杠桿營造良好環境。

法治化原則。依法依規開展降杠桿工作,政府與各市場主體都要嚴格依法行事,尤其要註重保護債權人、投資者和企業職工合法權益。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防範道德風險,嚴厲打擊逃廢債行為,防止應由市場主體承擔的責任不合理地轉嫁給政府或其他相關主體。明確政府責任範圍,政府不承擔損失的兜底責任。

有序開展原則。降杠桿要把握好穩增長、調結構、防風險的關系,註意防範和化解降杠桿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類風險。尊重經濟規律,充分考慮不同類型行業和企業的杠桿特征,分類施策,有扶有控,不搞“一刀切”,防止一哄而起,穩妥有序地予以推進。

統籌協調原則。降杠桿是一項時間跨度較長的系統工程。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標本兼治、綜合施策。要把建立規範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強化自身約束機制作為降杠桿的根本途徑。降杠桿要綜合運用多種手段,與企業改組改制、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化解過剩產能、促進企業轉型升級等工作有機結合、協同推進。

二、主要途徑

(一)積極推進企業兼並重組。

1.鼓勵跨地區、跨所有制兼並重組。支持通過兼並重組培育優質企業。進一步打破地方保護、區域封鎖,鼓勵企業跨地區開展兼並重組。推動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勵國有企業通過出讓股份、增資擴股、合資合作等方式引入民營資本。加快壟斷行業改革,向民營資本開放壟斷行業的競爭性業務領域。

2.推動重點行業兼並重組。發揮好產業政策的引導作用,鼓勵產能過剩行業企業加大兼並重組力度,加快“僵屍企業”退出,有效化解過剩產能,實現市場出清。加大對產業集中度不高、同質化競爭突出行業或產業的聯合重組,加強資源整合,發展規模經濟,實施減員增效,提高綜合競爭力。

3.引導企業業務結構重組。引導企業精益化經營,突出主業,優化產業鏈布局,克服盲目擴張粗放經營。通過出售轉讓非主業或低收益業務回收資金、減少債務和支出,降低企業資金低效占用,提高企業運營效率和經營效益。

4.加大對企業兼並重組的金融支持。通過並購貸款等措施,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並購重組。允許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發行優先股、可轉換債券等方式籌集兼並重組資金。進一步創新融資方式,滿足企業兼並重組不同階段的融資需求。鼓勵各類投資者通過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等形式參與企業兼並重組。

(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強化自我約束。

5.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對企業負債行為建立權責明確、制衡有效的決策執行監督機制,加強企業自身財務杠桿約束,合理安排債務融資規模,有效控制企業杠桿率,形成合理資產負債結構。

6.明確企業降杠桿的主體責任。企業是降杠桿的第一責任主體。強化企業管理層資產負債管理責任,合理設計激勵約束制度,處理好企業長期發展和短期業績的關系,樹立審慎經營觀念,防止激進經營過度負債。落實企業股東責任,按照出資義務依法繳足出資,根據股權先於債權吸收損失原則承擔必要的降杠桿成本。

7.強化國有企業降杠桿的考核機制。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應切實履行職責,積極推動國有企業降杠桿工作,將降杠桿納入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國有企業的業績考核體系。統籌運用政績考核、人事任免、創新型試點政策傾斜等機制,調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有企業降杠桿的積極性。

(三)多措並舉盤活企業存量資產。

8.分類清理企業存量資產。規範化清理資產,做好閑置存量資產相關盡職調查、資產清查、財產評估等工作,清退無效資產,實現人資分離,使資產達到可交易狀態。

9.采取多種方式盤活閑置資產。對土地、廠房、設備等閑置資產以及各類重資產,采取出售、轉讓、租賃、回租、招商合作等多種形式予以盤活,實現有效利用。引導企業進入產權交易市場,充分發揮產權交易市場價格發現、價值實現功能。

10.加大存量資產整合力度。鼓勵企業整合內部資源,將與主業相關的資產整合清理後並入主業板塊,提高存量資產的利用水平,改善企業經營效益。

11.有序開展企業資產證券化。按照“真實出售、破產隔離”原則,積極開展以企業應收賬款、租賃債權等財產權利和基礎設施、商業物業等不動產財產或財產權益為基礎資產的資產證券化業務。支持房地產企業通過發展房地產信托投資基金向輕資產經營模式轉型。

(四)多方式優化企業債務結構。

12.推動企業開展債務清理和債務整合。加大清欠力度,減少無效占用,加快資金周轉,降低資產負債率。多措並舉清理因擔保圈、債務鏈形成的三角債。加快清理以政府、大企業為源頭的資金拖欠,推動開展中小企業應收賬款融資。對發展前景良好、生產經營較為正常,有技術、有訂單,但由於階段性原因成為資金拖欠源頭的企業,鼓勵充分調動多方力量,在政策允許範圍內,統籌運用盤活資產、發行債券和銀行信貸等多種手段,予以必要支持。

13.降低企業財務負擔。加快公司信用類債券產品創新,豐富債券品種,推動企業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利用債券市場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優化企業債務結構。鼓勵企業加強資金集中管理,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設立財務公司,加強內部資金融通,提高企業資金使用效率。通過大力發展政府支持的擔保機構等措施,提高企業信用等級,降低融資成本。

(五)有序開展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

14.以市場化法治化方式開展債轉股。由銀行、實施機構和企業依據國家政策導向自主協商確定轉股對象、轉股債權以及轉股價格和條件,實施機構市場化籌集債轉股所需資金,並多渠道、多方式實現股權市場化退出。

15.以促進優勝劣汰為目的開展市場化債轉股。鼓勵面向發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暫時困難的優質企業開展市場化債轉股,嚴禁將“僵屍企業”、失信企業和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企業作為市場化債轉股對象。

16.鼓勵多類型實施機構參與開展市場化債轉股。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銀行不得直接將債權轉為股權。銀行將債權轉為股權應通過向實施機構轉讓債權、由實施機構將債權轉為對象企業股權的方式實現。鼓勵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保險資產管理機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等多種類型實施機構參與開展市場化債轉股;支持銀行充分利用現有符合條件的所屬機構,或允許申請設立符合規定的新機構開展市場化債轉股;鼓勵實施機構引入社會資本,發展混合所有制,增強資本實力。

(六)依法依規實施企業破產。

17.建立健全依法破產的體制機制。充分發揮企業破產在解決債務矛盾、公平保障各方權利、優化資源配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破產清算司法解釋和司法政策。健全破產管理人制度。探索建立關聯企業合並破產制度。細化工作流程規則,切實解決破產程序中的違法執行問題。支持法院建立專門清算與破產審判庭,積極支持優化法官配備並加強專業培訓,強化破產司法能力建設。規範和引導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依法履職,增強破產清算服務能力。

18.因企制宜實施企業破產清算、重整與和解。對於扭虧無望、已失去生存發展前景的“僵屍企業”,要破除障礙,依司法程序進行破產清算,全面清查破產企業財產,清償破產企業債務並註銷破產企業法人資格,妥善安置人員。對符合破產條件但仍有發展前景的企業,支持債權人和企業按照法院破產重整程序或自主協商對企業進行債務重組。鼓勵企業與債權人依據破產和解程序達成和解協議,實施和解。在企業破產過程中,切實發揮債權人委員會作用,保護各類債權人和企業職工合法權益。

19.健全企業破產配套制度。政府與法院依法依規加強企業破產工作溝通協調,解決破產程序啟動難問題,做好破產企業職工安置和權益保障、企業互保聯保和民間融資風險化解、維護社會穩定等各方面工作。加快完善清算後工商登記註銷等配套政策。

(七)積極發展股權融資。

20.加快健全和完善多層次股權市場。加快完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健全小額、快速、靈活、多元的投融資體制。研究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轉板創業板相關制度。規範發展服務中小微企業的區域性股權市場。支持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模式和服務方式創新,強化融資功能。

21.推動交易所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進一步發展壯大證券交易所主板,深入發展中小企業板,深化創業板改革,加強發行、退市、交易等基礎性制度建設,切實加強市場監管,依法保護投資者權益,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證券交易所市場發行股票進行股權融資。

22.創新和豐富股權融資工具。大力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促進創業投資。創新財政資金使用方式,發揮產業投資基金的引導作用。規範發展各類股權類受托管理資金。在有效監管的前提下,探索運用股債結合、投貸聯動和夾層融資工具。

23.拓寬股權融資資金來源。鼓勵保險資金、年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等長期性資金按相關規定進行股權投資。有序引導儲蓄轉化為股本投資。積極有效引進國外直接投資和國外創業投資資金。

三、營造良好的市場與政策環境

24.落實和完善降杠桿財稅支持政策。發揮積極的財政政策作用,落實並完善企業兼並重組、破產清算、資產證券化、債轉股和銀行不良資產核銷等相關稅收政策。根據需要,采取適當財政支持方式激勵引導降杠桿。

25.提高銀行不良資產核銷和處置能力。拓寬不良資產市場轉讓渠道,探索擴大銀行不良資產受讓主體,強化不良資產處置市場競爭。加大力度落實不良資產轉讓政策,支持銀行向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打包轉讓不良資產。推動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多渠道補充銀行核心和非核心資本,提高損失吸收能力。

26.加強市場主體信用約束。建立相關企業和機構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級管理人員的信用記錄,並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構建參與各方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嚴格追究惡意逃廢債和國有資產流失等違法違規單位及相關人員責任。

27.強化金融機構授信約束。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通過建立債權人委員會、聯合授信等機制,完善客戶信息共享,綜合確定企業授信額度,並可通過合同約定等方式,避免過度授信,防止企業杠桿率超出合理水平。對授信銀行超過一定數量、授信金額超過一定規模的企業原則上以銀團聯合方式發放貸款,有效限制對高杠桿企業貸款。

28.健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合理確定投資者參與降杠桿的資格與條件。鼓勵具有豐富企業管理經驗或專業投資分析能力,並有相應風險承受力的機構投資者參與企業市場化降杠桿。完善個人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依法建立合格個人投資者識別風險和自擔風險的信用承諾制度,防止不合格個人投資者投資降杠桿相關金融產品和超出能力承擔風險。

29.切實減輕企業社會負擔。完善減輕企業非債務負擔配套政策,落實已出臺的各項清理規範涉企行政性、事業性收費以及具有強制壟斷性的經營服務收費、行業協會涉企收費政策。加大對企業在降杠桿過程中剝離相關社會負擔和輔業資產的政策支持力度。

30.穩妥做好重組企業的職工分流安置工作。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降杠桿過程中的職工安置,充分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多措並舉做好職工安置工作。鼓勵企業充分挖掘內部潛力,通過協商薪酬、轉崗培訓等方式,穩定現有工作崗位。支持企業依靠現有場地、設施、技術開辟新的就業崗位。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按規定由失業保險實施穩崗補貼政策。依法妥善處理職工勞動關系,穩妥接續社會保險關系,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待遇。積極做好再就業幫扶,落實就業扶持政策,加大職業培訓力度,提供公共就業服務,對就業困難人員按規定實施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

31.落實產業升級配套政策。進一步落實重點行業產業轉型升級和化解過剩產能的配套支持措施,加大對重點企業兼並重組和產業整合的支持力度,發揮產業投資基金作用,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實行市場化運作,推動重點行業破局性、戰略性重組,實現產業鏈整合及產業融合,通過資源重新配置降低企業杠桿率,進一步提升優質企業競爭力。

32.嚴密監測和有效防範風險。加強政策協調,強化信息溝通與研判預警,提高防範風險的預見性、有效性,嚴密監控降杠桿可能導致的股市、匯市、債市等金融市場風險,防止風險跨市場傳染。填補監管空白與漏洞,實現監管全覆蓋,完善風險處置預案,嚴守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33.規範履行相關程序。在降杠桿過程中,涉及政府管理事項的,要嚴格履行相關核準或備案程序,嚴禁違法違規操作。為適應開展降杠桿工作的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應進一步明確、規範和簡化相關程序,提高行政效率。

34.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政府在降杠桿工作中的職責是制定規則,完善政策,適當引導,依法監督,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持社會穩定,做好職工合法權益保護等社會保障兜底工作,確保降杠桿在市場化、法治化軌道上平穩有序推進。政府在引導降杠桿過程中,要依法依規、遵循規律、規範行為,不幹預降杠桿工作中各市場主體的相關決策和具體事務。同時,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好國有企業出資人職責,在國有企業降杠桿決策中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行使國有股東權利。

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財政部、銀監會等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建立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加強綜合協調指導,完善配套措施,組織先行先試,統籌推進各項工作。及時了解新情況,研究、解決降杠桿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通過多種方式,加強輿論引導,適時適度做好宣傳報道和政策解讀工作,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及時歸集、整理降杠桿相關信息並進行分析研究,適時開展降杠桿政策效果評估,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附:關於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的指導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政府工作報告部署,切實降低企業杠桿率,增強經濟中長期發展韌性,現就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以下簡稱債轉股)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重要意義

為有效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決策部署,支持有較好發展前景但遇到暫時困難的優質企業渡過難關,有必要采取市場化債轉股等綜合措施提升企業持續健康發展能力。在當前形勢下對具備條件的企業開展市場化債轉股,是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防風險的重要結合點,可以有效降低企業杠桿率,增強企業資本實力,防範企業債務風險;有利於幫助企業降本增效,增強競爭力,實現優勝劣汰;有利於推動企業股權多元化,促進企業改組改制,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有利於加快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優化融資結構。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當前具有開展市場化債轉股的較好條件。公司法、證券法、企業破產法、公司註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已較為完備,為開展市場化債轉股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和有關企業治理結構更加完善,在資產處置、企業重組和資本市場業務方面積累了豐富經驗,為開展債轉股提供了市場化的主體條件。

二、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政府工作報告部署,遵循法治化原則、按照市場化方式有序開展銀行債權轉股權,緊密結合深化企業改革,切實降低企業杠桿率,助推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實現降本增效,助推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助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增強企業競爭力和發展後勁。

開展市場化債轉股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市場運作,政策引導。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建立債轉股的對象企業市場化選擇、價格市場化定價、資金市場化籌集、股權市場化退出等長效機制,政府不強制企業、銀行及其他機構參與債轉股,不搞拉郎配。政府通過制定必要的引導政策,完善相關監管規則,依法加強監督,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持社會穩定,為市場化債轉股營造良好環境。

遵循法治,防範風險。健全審慎監管規則,確保銀行轉股債權潔凈轉讓、真實出售,有效實現風險隔離,防止企業風險向金融機構轉移。依法依規有序開展市場化債轉股,政府和市場主體都應依法行事。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防範道德風險,嚴厲打擊逃廢債行為,防止應由市場主體承擔的責任不合理地轉嫁給政府或其他相關主體。明確政府責任範圍,政府不承擔損失的兜底責任。

重在改革,協同推進。開展市場化債轉股要與深化企業改革、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化解過剩產能和企業兼並重組等工作有機結合、協同推進。債轉股企業要同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強化激勵約束機制、提升管理水平和創新能力,為長期持續健康發展奠定基礎。

三、實施方式

(一)明確適用企業和債權範圍。

市場化債轉股對象企業由各相關市場主體依據國家政策導向自主協商確定。

市場化債轉股對象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發展前景較好,具有可行的企業改革計劃和脫困安排;主要生產裝備、產品、能力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方向,技術先進,產品有市場,環保和安全生產達標;信用狀況較好,無故意違約、轉移資產等不良信用記錄。

鼓勵面向發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暫時困難的優質企業開展市場化債轉股,包括:因行業周期性波動導致困難但仍有望逆轉的企業;因高負債而財務負擔過重的成長型企業,特別是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成長型企業;高負債居於產能過剩行業前列的關鍵性企業以及關系國家安全的戰略性企業。

禁止將下列情形的企業作為市場化債轉股對象:扭虧無望、已失去生存發展前景的“僵屍企業”;有惡意逃廢債行為的企業;債權債務關系複雜且不明晰的企業;有可能助長過剩產能擴張和增加庫存的企業。

轉股債權範圍以銀行對企業發放貸款形成的債權為主,適當考慮其他類型債權。轉股債權質量類型由債權人、企業和實施機構自主協商確定。

(二)通過實施機構開展市場化債轉股。

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銀行不得直接將債權轉為股權。銀行將債權轉為股權,應通過向實施機構轉讓債權、由實施機構將債權轉為對象企業股權的方式實現。

鼓勵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保險資產管理機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等多種類型實施機構參與開展市場化債轉股;支持銀行充分利用現有符合條件的所屬機構,或允許申請設立符合規定的新機構開展市場化債轉股;鼓勵實施機構引入社會資本,發展混合所有制,增強資本實力。

鼓勵銀行向非本行所屬實施機構轉讓債權實施轉股,支持不同銀行通過所屬實施機構交叉實施市場化債轉股。銀行所屬實施機構面向本行債權開展市場化債轉股應當符合相關監管要求。

鼓勵各類實施機構公開、公平、公正競爭開展市場化債轉股,支持各類實施機構之間以及實施機構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股權投資機構之間開展合作。

(三)自主協商確定市場化債轉股價格和條件。

銀行、企業和實施機構自主協商確定債權轉讓、轉股價格和條件。對於涉及多個債權人的,可以由最大債權人或主動發起市場化債轉股的債權人牽頭成立債權人委員會進行協調。

經批準,允許參考股票二級市場交易價格確定國有上市公司轉股價格,允許參考競爭性市場報價或其他公允價格確定國有非上市公司轉股價格。為適應開展市場化債轉股工作的需要,應進一步明確、規範國有資產轉讓相關程序。

完善優先股發行政策,允許通過協商並經法定程序把債權轉換為優先股,依法合理確定優先股股東權益。

(四)市場化籌集債轉股資金。

債轉股所需資金由實施機構充分利用各種市場化方式和渠道籌集,鼓勵實施機構依法依規面向社會投資者募集資金,特別是可用於股本投資的資金,包括各類受托管理的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實施機構發行專項用於市場化債轉股的金融債券,探索發行用於市場化債轉股的企業債券,並適當簡化審批程序。

(五)規範履行股權變更等相關程序。

債轉股企業應依法進行公司設立或股東變更、董事會重組等,完成工商註冊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涉及上市公司增發股份的應履行證券監管部門規定的相關程序。

(六)依法依規落實和保護股東權利。

市場化債轉股實施後,要保障實施機構享有公司法規定的各項股東權利,在法律和公司章程規定範圍內參與公司治理和企業重大經營決策,進行股權管理。

銀行所屬實施機構應確定在債轉股企業中的合理持股份額,並根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要求承擔有限責任。

(七)采取多種市場化方式實現股權退出。

實施機構對股權有退出預期的,可與企業協商約定所持股權的退出方式。債轉股企業為上市公司的,債轉股股權可以依法轉讓退出,轉讓時應遵守限售期等證券監管規定。債轉股企業為非上市公司的,鼓勵利用並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區域性股權市場交易、證券交易所上市等渠道實現轉讓退出。

四、營造良好環境

(一)規範政府行為。

在市場化債轉股過程中,政府的職責是制定規則,完善政策,依法監督,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持社會穩定,做好職工合法權益保護等社會保障兜底工作,確保債轉股在市場化、法治化軌道上平穩有序推進。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不幹預債轉股市場主體具體事務,不得確定具體轉股企業,不得強行要求銀行開展債轉股,不得指定轉股債權,不得幹預債轉股定價和條件設定,不得妨礙轉股股東行使股東權利,不得幹預債轉股企業日常經營。同時,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好國有企業出資人職責,在國有企業債轉股決策中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行使國有股東權利。

(二)推動企業改革。

要把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作為開展市場化債轉股的前提條件。通過市場化債轉股推動企業改組改制,形成股權結構多元、股東行為規範、內部約束有效、運行高效靈活的經營機制,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

債轉股企業要健全公司治理結構,合理安排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建立權責對等、運轉協調、制衡有效的決策執行監督機制。

(三)落實和完善相關政策。

支持債轉股企業所處行業加快重組與整合,加大對債轉股企業剝離社會負擔和輔業資產的支持力度,穩妥做好分流安置富余人員工作,為債轉股企業發展創造更為有利的產業與市場環境。

符合條件的債轉股企業可按規定享受企業重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根據需要,采取適當財政支持方式激勵引導開展市場化債轉股。

(四)強化約束機制。

加強對市場化債轉股相關主體的信用約束,建立債轉股相關企業和機構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級管理人員的信用記錄,並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構建市場化債轉股參與各方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嚴格追究違法違規單位及相關人員責任。

強化對債轉股企業的財務杠桿約束,在債轉股協議中,相關主體應對企業未來債務融資行為進行規範,共同制定合理的債務安排和融資規劃,對資產負債率作出明確約定,防止企業杠桿率再次超出合理水平。

規範債轉股企業和股東資產處置行為,嚴格禁止債轉股企業任何股東特別是大股東掏空企業資產、隨意占用和挪用企業財產等侵害其他股東權益的行為。防範債轉股企業和實施機構可能存在的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不正當利益輸送行為。

建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對投資者參與市場化債轉股設定適當資格與條件,鼓勵具有豐富企業管理和重組經驗的機構投資者參與市場化債轉股。完善個人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依法建立合格個人投資者識別風險和自擔風險的信用承諾制度,防止不合格個人投資者參與市場化債轉股投資和超出能力承擔風險。

(五)加強和改進服務與監督。

各部門和單位要健全工作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做好服務與監督工作。要按照分工抓緊完善相關政策,制定配套措施。要加強監督指導,及時研究新情況,解決市場化債轉股實施中出現的新問題。加強政策宣傳,做好解讀、引導工作。

各地人民政府要營造良好的區域金融環境,支持債權人、實施機構、企業自主協商,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持社會穩定,做好相關工作。

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財政部、銀監會等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指導銀行、實施機構和企業試點先行,有序開展市場化債轉股,防止一哄而起;加強全過程監督檢查,及時歸集、整理市場化債轉股相關信息並進行分析研究,適時開展市場化債轉股政策效果評估,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18042

國務院:同意建立降低企業杠桿率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國務院同意建立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負責開展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試點,以發改委為牽頭單位,包括央行和財政部等。

附件

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政府工作報告有關部署,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和協作配合,有序推進降低企業杠桿率(以下簡稱降杠桿)工作,經國務院同意,建立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工作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責

在國務院領導下,聯席會議履行以下職責:

(一)研究擬定《國務院關於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意見》(國發〔2016〕54號)相關配套文件。

(二)組織開展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試點。

(三)研究確定降杠桿的具體政策,組織協調實施降杠桿相關支持政策和監管政策。

(四)跟蹤分析研究非金融企業債務問題並提出建議。

(五)開展降杠桿重大問題專題研究,及時協調解決降杠桿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六)組織建立健全約束機制,推動依法懲處違法行為、聯合懲戒失信行為,確保降杠桿不偏離市場化、法治化軌道。

(七)負責就降杠桿問題與地方人民政府溝通協調,引導地方營造良好的區域金融環境,指導地方做好相關支持和協調工作。

(八)建立降杠桿信息收集和報送機制,組織對降杠桿政策的效果評估。

(九)組織協調降杠桿相關輿論引導工作,適時適度做好宣傳報道和政策解讀工作。

(十)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降杠桿工作的進展情況,經國務院同意可適時調整聯席會議的職責和工作重點。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財政部、銀監會、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商務部、國資委、稅務總局、工商總局、法制辦、證監會、保監會、高法院等17個部門和單位組成,發展改革委為牽頭單位。

聯席會議由發展改革委主要負責同誌擔任召集人,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財政部、銀監會各一位分管負責同誌擔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誌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等原因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根據工作需要,經聯席會議研究確定,可增加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發展改革委,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由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財政部、銀監會派員參加;必要時,可邀請其他相關成員單位派員參加並組織相關人員集中辦公。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有關司局負責同誌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成員單位可以提出召開會議的建議。研究具體工作事項時,可視情況召集部分成員單位參加會議,也可邀請其他單位參加會議。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經與會單位同意後印發有關方面,同時抄報國務院。重大事項按程序報國務院。

四、工作要求

發展改革委要牽頭做好聯席會議各項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開展工作,切實履行職責,認真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及工作任務。各成員單位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作用,形成高效運行的長效工作機制。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對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的跟蹤督促落實,及時向成員單位通報進展情況。

聯席會議應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銀行、實施機構建立有效的信息溝通協調機制。

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工作

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召 集 人:徐紹史  發展改革委主任

副召集人:連維良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範一飛  人民銀行副行長

史耀斌  財政部副部長

王兆星  銀監會副主席

成  員:郭衛民  新聞辦副主任

任賢良  中央網信辦副主任

辛國斌  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

張義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

王廣華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

童道馳  商務部部長助理

沈 瑩  國資委總會計師

孫瑞標  稅務總局副局長

劉玉亭  工商總局副局長

袁曙宏  法制辦副主任

姜 洋  證監會副主席

陳文輝  保監會副主席

杜萬華  高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20562

債轉股細則加速落地:不良資產批量轉讓門檻降低 地方AMC“二胎”放開

國務院市場化債轉股指導意見剛剛出臺不久,各部委針對債轉股的實施細則便紛紛加速落地。27日市場傳出,財政部、銀監會近日下發了新的《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批量轉讓管理辦法》(下稱《新辦法》)。接收方為各財政廳、各銀監局、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及資產管理公司(AMC)等機構。

當日,長城資產管理公司(下稱“長城資管”)某地方辦事處副總經理對第一財經記者確認,長城資管已經開始實施新的不良資產轉讓辦法。他還透漏,自己參與了上述新版《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批量轉讓管理辦法》的起草和討論工作。

與2012年舊版《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批量轉讓管理辦法》(【2012】6號)不同,《新辦法》規定明顯的變化是:不良資產批量轉讓組包門檻由之前的10戶可批量轉讓,降低至3戶。上述長城資管某地方辦事處副總經理表示,目前長城資管正在與銀行商議,只要湊夠3戶就可以按批量接受銀行的不良資產。

另一方面,第一財經記者獲悉,銀監會近期也下發了《關於適當調整地方資產管理公司有關政策的函》(【2016】1738號)。同樣是針對(【2012】6號)的修改,核心是放寬了此前一省原則上只可設立一家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的限制,相當於地方政府放開AMC“二胎”政策。

批量轉讓門檻降低 加速處置不良

“批量轉讓門檻從原來的10戶降低到3戶,就好比一個漏鬥,如果只有10戶才能漏下去,很多不良資產都漏不下去。但現在變成3戶,更方便AMC處置不良資產,預計不良資產處置將提速。”上述長城資管某地方辦事處副總經理稱,早前,將不良資產按10戶認定為批量轉讓可享受國家相關優惠政策支持,也符合國家政策的指導方向,此次調整為3戶一組批量轉讓也將享受相關政策優惠。

市場普遍認為,《新辦法》通過降低批量處置不良資產組包門檻,可以起到加速處置不良資產的目的。但也有市場有觀點認為,《新辦法》出臺後限制了轉讓給社會投資者的自由度,原因是僅3戶就需要報批。

按照舊版《辦法》,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是10戶才可以批量轉讓,10戶以下的處置則屬於非批量,可自由轉讓給社會投資者。

不過,上述長城資管某地方辦事處副總經理並不認可這一觀點,他稱,不良資產市場是牌照許可經營,銀行在轉讓不良資產時,除了四大AMC和地方AMC外,銀行並不敢將不良資產轉讓給其他投資者,此前一般都是10戶一批轉讓,現在則是3戶批量轉讓。

對於報批限制了自由度的問題,他也表示,在實際操作中不良資產轉讓是銀行內部的程序,對於報批而言也是銀行內部批,各家銀行都有自己的規定。對於AMC而言也有內部操作規定。銀行賣不良資產,AMC收不良資產,並不會因為多少戶就改變審批要求。

地方AMC放開“二胎”政策

自從10月10日國務院頒布本輪市場化債轉股指導意見後,各部委的細則正在加速落地。除了財政部、銀監會聯合修改了2012年開始實施的《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批量轉讓管理辦法》外,第一財經記者還獲悉,近期銀監會方面也下發了《關於適當調整地方資產管理公司有關政策的函》(【2016】1738號)

“1738號文”對此前2012年《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批量轉讓管理辦法》(【2012】6號)各省級人民政府原則上可設立一家地方AMC的限制作出放寬。允許確有意願的省級人民政府增設一家地方AMC。

但《關於適當調整地方資產管理公司有關政策的函》也明確,省級人民政府增設一家地方AMC應當考慮一下因素:一是當地不良貸款余額較高,不良資產處置壓力大;二是不良資產增速較快,不良資產轉讓需求較高;三是已設立的地方AMC正常經營並已經積極發揮作用。

上述長城資管某地方辦事處副總經理表示,這相當於地方政府AMC“二胎”放開。他表示:“在符合一定條件的情況下,省級層面的不良資產行業處置格局由原來‘4+1’變為‘4+2’,即四大AMC和兩家地方AMC,也是可以的。”

根據此前國務院出臺的此輪市場化債轉股指導意見,銀行不得直接將債權轉為股權,應通過向實施機構轉讓債權、由實施機構將債權轉為對象企業股權的方式實現。第三方可以是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保險資產管理機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等多種類型。

一位地方商業銀行副行長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AMC在不良資產債轉股方面深耕多年,具備先天優勢,預計債轉股實施機構主要是AMC。近期財政部、銀監會先放開地方政府AMC“二胎”,又降低AMC批量轉讓不良資產組包門檻,可見本輪市場化債轉股一系列實施細則正在加速落地中。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20747

全國首個票據交易中心落戶武漢 “淘寶模式”助企業降低融資成本

10月28日,武漢票據交易中心正式上線運營。該中心由湖北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是全國第二家獲批、首家上線運營的區域性票據交易中心,以銀行承兌匯票直貼、轉貼、轉讓業務為核心,提供交易撮合、票據融資等基礎業務及相關衍生品服務的電子交易平臺,由國資背景股東控股。

票據,是我國貨幣市場重要的交易產品,也是金融與實體經濟結合最緊密的業務之一,大量企業通過銀行承兌匯票進行結算。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研究院報告顯示,2015年,中國票據承兌余額和承兌發生量分別為10.4萬億元和22.4萬億元,比2001年分別增長了20.4倍和17.5倍;票據貼現余額和累計貼現量分別達到4.6萬億元和102.1萬億元,分別比2001年增長了13.5倍和55.8倍。這些都表明,我國票據交易市場規模大,且增速迅猛。

但由於全國沒有一家統一的票據交易平臺,使得票據業務在不同地區、不同銀行出現不同的價格,買賣信息溝通不暢,導致企業融資成本上升,增加了企業的負擔。

同時,企業與銀行間的信息不對稱,催生了一批由票據掮客組成的票據中介組織,他們利用地區間、買賣方的信息不對稱賺取差價,成為引發票據市場不規範交易的因素之一。近年來發生的多起票據大案,多與不規範的票據中介市場有關。

武漢票據交易中心的成立,將有助於緩解當前票據交易市場混亂的局面。武漢票據交易中心通過電子化系統實現企業在線電票轉讓和直貼交易,“票款同時交付”的模式確保交易雙方的交易安全性和便捷性。

通俗來說,武漢票據交易中心相當於票據界的淘寶。在交易平臺上,一端是手持大量票據的企業,另一端則連接著多家銀行。跟淘寶一樣,企業在平臺上能比較每家銀行貼現率的高低,並自主決定與哪一家銀行達成交易。當企業在平臺上找到貼現率最低的銀行並達成交易,實際上就給企業降低了成本。

比如某日全國主要地區銀行的貼現率(直貼,月息)在2.4‰~2.55‰之間波動。某企業手持一張面值1000萬元3個月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要辦理貼現,若選擇2.55‰貼現率的銀行,那麽企業將損失7.65萬元;若選擇2.4‰貼現率的銀行,則損失7.2萬元,可節省0.45萬元,相當於為企業省下約6%的融資成本。

更重要的是,票據交易中心能形成透明有效的票據價格體系,打破信息不對稱的束縛,共享票據交易信息,刺激貼現利息下降,幫助企業找到成本更低的交易對象,並能從源頭對每一筆交易實時監控,追溯交易軌跡,防止“假票”、“一票多賣”等事件發生。

目前,武漢票據交易中心已與60余家銀行形成合作關系,票據貼現更為便利。

除了交易撮合,武漢票據交易中心還推出了票據貸等創新產品。通過票據貸,企業可將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辦理質押貸款。這種貸款模式,企業不僅可避免貼現的融資成本,還能獲得額外收益,有助於擴大再生產。

武漢票據交易中心董事長方敏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武漢票據交易中心成立後第一年計劃實現交易規模1萬億元,第二年力爭交易規模達到10萬億元。未來,交易中心將逐步拓展業務範圍,納入應收賬款、大額存單、信用證等基礎產品的交易業務,並開拓利率市場、風險對沖市場等衍生產品的交易業務。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20964

發改委回應“蒜你狠”:主因是產量降低 已部署巡查

國家發改委定於2016年11月11日在發改委中配樓三層大會議室召開定時定主題新聞發布會,發布宏觀經濟運行情況並回應熱點問題,發改委相關負責同誌出席發布會,並回答記者提問。

中央改革報改革網記者:大家可能都關註到了,時隔半年,大蒜又成為網友們炫富、討論、調侃的談資,炒蒜大軍也在擴大,市場人氣特別旺,價格主管部門是否關註到了蒜價異常波動的狀況?下一步又會采取什麽相關措施嗎?

國家發改委秘書長李樸民回應稱,對於近期大蒜價格過快上漲的現象,價格主管部門密切關註,近期已部署山東、河南、江蘇三省大蒜主產區開展大蒜價格的巡查。對具有一定規模的儲存商、批發商進行提醒告誡,並對大蒜冷庫出庫、批發等環節進行摸底調查,發現串通、哄擡等價格違法行為,將迅速予以查處。

對於這一輪大蒜價格的過快上漲,主要原因是今年大蒜產量的降低。受2015年年底雨雪、寒潮天氣影響,國內多數大蒜產區出現不同程度減產,2016年大蒜產量低於去年,但大蒜需求基本穩定,大蒜價格也具有較強的上漲預期。在價格看漲的情況下,儲存商的觀望、惜售,又加劇了階段性供需失衡,蒜價持續上漲。

為了加強大蒜等小宗農產品價格監測和預警,我委已將小宗農產品價格分析預警系統納入“12358”價格監管平臺二期建設,目的就是通過及時研判價格走勢,發布小宗農產品相關信息,合理引導種植農戶和市場預期,避免小宗農產品價格大起大落。謝謝。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23193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