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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同意建立降低企業杠桿率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國務院同意建立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負責開展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試點,以發改委為牽頭單位,包括央行和財政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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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政府工作報告有關部署,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和協作配合,有序推進降低企業杠桿率(以下簡稱降杠桿)工作,經國務院同意,建立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工作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責

在國務院領導下,聯席會議履行以下職責:

(一)研究擬定《國務院關於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意見》(國發〔2016〕54號)相關配套文件。

(二)組織開展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試點。

(三)研究確定降杠桿的具體政策,組織協調實施降杠桿相關支持政策和監管政策。

(四)跟蹤分析研究非金融企業債務問題並提出建議。

(五)開展降杠桿重大問題專題研究,及時協調解決降杠桿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六)組織建立健全約束機制,推動依法懲處違法行為、聯合懲戒失信行為,確保降杠桿不偏離市場化、法治化軌道。

(七)負責就降杠桿問題與地方人民政府溝通協調,引導地方營造良好的區域金融環境,指導地方做好相關支持和協調工作。

(八)建立降杠桿信息收集和報送機制,組織對降杠桿政策的效果評估。

(九)組織協調降杠桿相關輿論引導工作,適時適度做好宣傳報道和政策解讀工作。

(十)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降杠桿工作的進展情況,經國務院同意可適時調整聯席會議的職責和工作重點。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財政部、銀監會、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商務部、國資委、稅務總局、工商總局、法制辦、證監會、保監會、高法院等17個部門和單位組成,發展改革委為牽頭單位。

聯席會議由發展改革委主要負責同誌擔任召集人,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財政部、銀監會各一位分管負責同誌擔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誌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等原因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根據工作需要,經聯席會議研究確定,可增加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發展改革委,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由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財政部、銀監會派員參加;必要時,可邀請其他相關成員單位派員參加並組織相關人員集中辦公。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有關司局負責同誌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成員單位可以提出召開會議的建議。研究具體工作事項時,可視情況召集部分成員單位參加會議,也可邀請其他單位參加會議。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經與會單位同意後印發有關方面,同時抄報國務院。重大事項按程序報國務院。

四、工作要求

發展改革委要牽頭做好聯席會議各項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開展工作,切實履行職責,認真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及工作任務。各成員單位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作用,形成高效運行的長效工作機制。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對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的跟蹤督促落實,及時向成員單位通報進展情況。

聯席會議應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銀行、實施機構建立有效的信息溝通協調機制。

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工作

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召 集 人:徐紹史  發展改革委主任

副召集人:連維良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範一飛  人民銀行副行長

史耀斌  財政部副部長

王兆星  銀監會副主席

成  員:郭衛民  新聞辦副主任

任賢良  中央網信辦副主任

辛國斌  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

張義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

王廣華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

童道馳  商務部部長助理

沈 瑩  國資委總會計師

孫瑞標  稅務總局副局長

劉玉亭  工商總局副局長

袁曙宏  法制辦副主任

姜 洋  證監會副主席

陳文輝  保監會副主席

杜萬華  高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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