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球科技9月6日晚公告,瑞萊嘉譽於8月11日至9月5日期間,累計增持公司股份1973萬股,累計增持金額3.2億元,累計增持比例5%,成交均價16.26 元/股。增持後,瑞萊嘉譽持有慧球科技比例達10%。
瑞萊嘉譽表示,本次增持系基於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看好而做出。
另外,瑞萊嘉譽還在公告中表示,目前沒有對公司主營業務改變的計劃,但由於慧球科技現有董事會在信披方面涉嫌違規,因此擬向公司提交更換或提名合格的董監事的議案。
上交所今日發布消息,截至9月9日17點,慧球科技沒有完成整改要求。上交所決定,自9月13日起,對公司股票進行ST處理。
公司股票簡稱將由“慧球科技”改為“ST慧球”。9月12日,公司股票將停牌一天。
上交所9月26日晚間發布關於ST慧球重大訴訟事項的監管通報。
2016年9月23日收盤後,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監管部門收到廣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ST慧球”或“公司”)相關股東提交的民事起訴書和應訴通知書,獲悉公司存在未披露的重大訴訟事項。當日,本部即向公司發出監管問詢函(函號:上證公函【2016】2143號),督促公司及時核實重大訴訟等事項並予以披露,同時要求公司立即披露監管函件問詢內容。因公司未及時按要求披露監管函件內容,上交所於9月26日晨間對公司股票實施了停牌處理。截至今日19點,公司仍未披露上述重大事項,為保證投資者知情權,現上交所將監管問詢函予以公開。公司股票將於9月27日複牌交易,請投資者註意投資風險。
附問詢函全文
關於對廣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有關事項的問詢函
廣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3日,我部收到相關股東反映你公司涉及一起重大訴訟。此外,我部還關註到媒體報道你公司獨立董事已提交書面辭職報告。現請你公司就以下事項進行核實並披露:
一、相關股東反映,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已受理關於你公司股權轉讓糾紛的訴訟,你公司為第三被告,被訴請承擔合計15億元的連帶擔保責任。具體訴訟事項參見附件。
1、請你公司核實上述訴訟事項是否屬實;若屬實,請立即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
2、起訴書稱,2016年4月27日,你公司股東顧國平與上海躬盛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上海躬盛)簽訂《股權轉讓備忘錄》《經營權和股份轉讓協議書》《借款協議》,約定顧國平將你公司經營權及其所持有的6.66%的公司股權轉讓給上海躬盛,轉讓對價為7億元。請你公司向顧國平和上海躬盛核實上述事項是否屬實;若屬實,請補充披露相關協議的具體內容。
3、起訴書稱,你公司對上述經營權和股份轉讓款、借款提供無限連帶責任擔保。請你公司核查起訴書中所稱的擔保事項是否屬實;若屬實,請說明該事項對公司生產經營的影響,並充分揭示相關風險。
二、有媒體報道稱,你公司部分獨立董事已向公司提交書面辭職報告。目前,你公司在任董事為5人,如上述獨立董事辭職,你公司董事會人員將低於法律規定的最低人數。請你公司核實上述獨立董事辭職事項是否屬實;若屬實,請你公司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並說明擬采取的措施。
你公司應於2016年9月26日前核實上述事項,並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同時以書面形式回複我部。請你公司在收到本函件後,立即披露函件內容。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寶鋼股份9月27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上交所問詢函,要求公司補充披露關於交易方案及被吸並方的資產權屬瑕疵及經營等情況。同時,上交所要求公司披露寶鋼和武鋼目前是否有壓減產能的任務指標;此次吸收合並對於落實去產能政策等的具體體現,以及兩公司前述壓縮產能的計劃是否會因合並而受影響。
《問詢函》具體內容如下:
一、關於本次交易方案
1.草案披露,本次交易完成後,寶鋼股份每股收益可能存在下降的風險。根據德勤出具的備考審閱報告,假設本次重組於2015年1月1日完成,本次交易會導致寶鋼股份2015年度、2016年1-6月的每股收益和凈資產收益率下降。請公司結合武鋼股份的持續盈利能力等補充披露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請財務顧問發表意見。
2.草案披露,本次交易中武鋼股份的債權債務將由武鋼有限承繼,自交割日起,武鋼有限股權由寶鋼股份控制;武鋼股份已經獲得截至2016年6月30日尚在履行的、融資合同中存在限制性條款的全部金融債權人和部分一般債權人關於同意相關債務轉移的同意函,寶鋼股份已經獲得截至2016年6月30日尚在履行的、融資合同中存在限制性條款的全部金融債權人關於同意本次合並的同意函。請公司補充披露:(1)截至目前武鋼股份和寶鋼股份尚未取得相關債權人同意函的具體情況及其對應的債務比例;(2)上述未取得同意函的債務中,是否存在明確表示不同意本次交易或要求提前清償的債權人,如有,其對應的債務能否在合理期限內償還完畢;(3)如本次交易未獲同意,是否會對本次交易構成實質上的法律障礙,公司擬采取的應對措施。請財務顧問和律師發表意見。
3.草案46頁第一段披露,武鋼股份現有的全部資產、負債、業做相應更正。請財務顧問發表意見。
二、關於被吸並方的資產權屬瑕疵及經營情況
4.草案披露,武鋼股份尚有本部實際擁有和使用合計面積為94,329.27平方米的29處房產因歷史原因登記在武鋼集團名下,武鋼集團承諾本次合並完成後2年內過戶至本次吸收合並方案確定的武鋼股份資產接收方或下屬子公司名下,請公司補充披露:(1)上述房產登記在武鋼集團名下的原因及主要考慮;(2)上述房產未於本次交割日後12個月內隨同其他資產一並移轉至武鋼有限的原因,並結合上述情況說明上述房產過戶是否存在法律障礙。請財務顧問和律師發表意見。
5.草案披露,武鋼股份尚有正在使用的房屋合計980,261.30平方米因歷史原因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登記證書。請公司補充披露未取得房屋所有權登記證書的原因,說明標的資產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關於資產權屬清晰的條件,後續權證取得是否存在法律障礙。請財務顧問和律師發表意見。
6.草案披露,武鋼股份2010年籌劃配股交易時,武鋼集團承諾在國際商標註冊完成後,將盡快完成商標轉讓工作。2016年9月22日,武鋼股份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豁免原有商標轉讓承諾的議案。請公司補充披露豁免原有商標轉讓承諾的原因及合理性,豁免議案還需經過哪些決策程序,豁免轉讓的商標占武鋼股份無形資產的金額比例。請財務顧問和律師發表意見。
7.草案披露,武鋼股份持有武漢市汙染物排放許可證(臨時),請公司補充披露武鋼股份持有臨時汙染物排放許可證的原因,預計取得汙染物排放許可證的時間,如到期不能取得的應對措施。請財務顧問和律師發表意見。
三、關於去產能情況
8.在目前國家大力推進供給側改革、鋼鐵行業去產能的宏觀背景下,本次交易引起市場廣泛關註。請公司補充披露:(1)寶鋼股份和武鋼股份目前是否有壓減產能的任務指標;(2)本次吸收合並對於落實去產能政策、實現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提高行業集中度的具體體現;(3)兩公司前述壓縮產能的計劃是否會因合並而受影響。請財務顧問發表意見。
四、其他問題
9.草案披露,寶鋼股份擬購回退出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尚未達到解鎖條件的限制性股票1653萬股。請公司補充披露公司退出股票激勵計劃相關的會計處理,說明是否適用股權支付會計準則中加速行權的處理方式,並分析對公司的財務影響。請財務顧問和會計師發表意見。
上交所要求公司在2016年10月11日之前,針對上述問題書面回複,修改《吸收合並報告書》並披露。公司將根據《問詢函》的要求,積極組織相關各方準備答複工作,盡快就上述事項予以回複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回複期間,公司股票將繼續停牌。
9月30日,上交所對外發布《上市公司變更證券簡稱業務指引》,並修訂相關公告格式指引,對公司變更證券簡稱,提出相應的規範要求。
以下為通知全文
關於發布《上市公司變更證券簡稱業務指引》的通知
上證發〔2016〕49號
各上市公司:
為規範上市公司變更證券簡稱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制定了《上市公司變更證券簡稱業務指引》(見附件),現予發布,並自2016年10月10日起施行。
同時,為了便於上市公司更好地理解和執行,根據上述業務指引的規定,本所同步修訂、合並了與變更證券簡稱相關的兩個臨時公告格式指引《第十九號 上市公司變更證券簡稱公告》《第九十六號 上市公司董事會審議變更證券簡稱公告》,形成了《第十九號 上市公司變更證券簡稱(實施)公告(修訂)》,請上市公司遵照執行。原臨時公告格式指引《第十九號 上市公司變更證券簡稱公告》《第九十六號 上市公司董事會審議變更證券簡稱公告》同時廢止。
上述臨時公告指引全文可至本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法律規則”下的“本所業務指南與流程”欄目查詢。上市公司和相關信息披露操作人員應認真學習並遵照執行,做好信息披露及業務操作申請相關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上海來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來伊份”)今日公告稱,公司將於10月12日登陸上交所,最終網上中簽率僅0.046%。
來伊份此次共發行6000萬股,發行價格為11.67元/股,最終募集資金凈額6.6億,分別投入營銷終端建設項目和生產及倉庫用房項目。其中,營銷終端建設項目投資總額約3.27億元,生產及倉庫用房項目投資總額約3.47億。
來伊份表示,營銷終端建設項目將依托公司現有市場布局和後續發展計劃,升級一批現有門店,對其進行裝修、設計的升級和設備的更替,提高現有門店使用率,進一步挖掘門店的盈利能力。
據招股說明書披露,公司2016年1-9月營業收入為233,605.49萬元,較2015年同期增加6,838.21萬元,增長3.02%;2016年1-9月扣非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變動為7,476.82萬元,較2015年同期增加30.45萬元,增長0.41%。
國華人壽因四度舉牌天宸股份,於10月11日收到上交所的問詢函,要求國華人壽說明是否要取得天宸股份的實際控制權、是否有意參與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未來12個月內增持計劃中的資金,是否符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保險公司開展重大股票投資的相關規定。
上交所註意到,國華人壽持有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已占天宸股份總股本的 20%,並於2016年10月 11日披露了《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現要求國華人壽對以下問題作進一步說明和披露:
一、國華人壽在權益變動報告書中稱本次權益變動的目的主要是出於對上市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看好。目前,天宸股份控股股東上海仲盛虹橋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上海成元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合計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數占總股本的 29.17%,國華人壽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數已占總股本的 20%,且擬於本次增持後 12個月內,繼續擇機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上交所要求國華人壽明確說明:公司是否有意通過股份增持獲得天宸股份的實際控制權,是否有意參與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
二、國華人壽在《報告書》中稱,將與原公司股東共同積極推進公司的戰略轉型,為廣大投資者創造更大價值。
上交所要求國華人壽明確說明:截至目前,是否存在對上市公司主營業務進行調整的具體計劃。如有,請詳細說明方案計劃的具體內容。
三、國華人壽在《報告書》中稱,將適時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和程序,就董事、監事調整事宜提出相關提案。
上交所要求國華人壽明確說明:截至目前,是否存在對上市公司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的組成進行調整的具體修改計劃,如是,請詳細說明相關內容。
另外,上交所註意到,國華人壽披露的未來12個月內增持計劃中稱,擬增持股份的資金為你公司自有資金或其他合法途徑資金。上交所要求國華人壽明確說明:上述資金安排是否符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保險公司開展重大股票投資的相關規定。
天津勸業場集團10月12日收到上證所關於公司宣布終止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的問詢。
上交所要求公司15日以前,以書面形式,說明本次停牌的審慎性,並說明針對重大事項的論證過程。同時,請你公司詳細披露自7月19日停牌以來,公司及有關中介機構為推進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開展的各項具體工作。
另外,津勸業此前公告交易對方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控制下的國有企業,終止籌劃的原因是雙方未能就交易對價及方案細節達成一致意見。上證所要求公司補充披露交易雙方就交易對價及相關方案細節洽談的主要過程,並說明未達成一致意見的主要障礙。
據津勸業此前公告,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擬購買資產為江蘇錢橋金屬制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天物現代物流江蘇有限公司 ,主營業務分別為貿易和物流。標的資產實際控制人為天津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司定於10月13日13:30至14:30召開投資者說明會,說明公司終止籌劃此次重大資產重組的具體情況。
天宸股份12日晚間披露國華人壽對上交所的回複。國華人壽稱,截至目前無意通過股份增持獲得天宸股份的實際控制權,也無意參與公司經營管理。
同時。目前未籌劃關於天宸股份的並購重組、股份發行、債務重組、業務重組、資產剝離和資產註入等重大事項。另外,也不存在對公司董事會和高管進行調整的計劃。公司股票10月13日複牌。
此前,國華人壽因四度舉牌天宸股份,於10月11日收到上交所的問詢函,要求國華人壽說明是否要取得天宸股份的實際控制權、是否有意參與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未來12個月內增持計劃中的資金,是否符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保險公司開展重大股票投資的相關規定。
上交所發布會表示,上半年滬市部分公司生產經營仍存在階段性困難,因此監管半年報問詢主要聚焦於四類公司:一是曾經出現信披違規情形,切未有明顯改善的公司;二是上市後業績變臉、經營業績明顯異於同行業變化趨勢的公司;三是存在不當會計處理粉飾財務報表、掩蓋經營業績大幅下滑嫌疑的公司;四是前期並購重組存在“高估值、高承諾”的公司。
另外,通過半年報事後監管問詢發現,公司主要存在五方面問題,一是經營境況與行業趨勢不匹配;二是業務收入與現金流量不匹配;三是同一業務境內外業績不匹配;四是上市前後業績趨勢不匹配;五是資金運用和經營活動不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