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網站硝煙再起。
近日,在某影視公司年度新劇推薦會上,優酷員工李某某用酒杯砸傷一名騰訊的工作人員。對此,騰訊發表聲明稱,已向公安機關報案。而優酷方面則認為騰訊也有言辭過激行為,引發了優酷員工的不理智行為。
筆者不去評判此次事件孰是孰非。國內兩大視頻網站人員發生爭執,背後折射出視頻行業內容版權競爭之激烈。在視頻網站不惜重金搶奪內容版權之際,自身也面臨了巨大的財務壓力。
自2004年中國第一家專業視頻網站出現後,視頻網站群體經歷了一輪輪整合,但不論行業競爭如何變化,內容版權依舊是行業競爭的核心。這十余年間,隨著視頻網站的不斷集中,影視內容版權價格也隨之飆升,大量視頻網站因為不堪版權重負而倒下或被收購。
四五年前,頭部影視劇內容一集版權最貴也不過五六十萬元,現如今,數百萬甚至近千萬元一集的版權價格已經司空見慣。騰訊視頻一位版權負責人向筆者感嘆,2011年上映的《甄嬛傳》一集售價大概也就30萬元,同級別的劇在2015年價格漲了10倍,頂級的劇2016年漲了30倍。
當前視頻行業格局基本形成。愛奇藝、優酷、騰訊視頻三大巨頭占據絕大部分市場份額,樂視、搜狐、PPTV等數家在二線梯隊艱難求生,其他的早已經不見蹤影。
與過去一樣,視頻網站獲得領先或者擠壓掉對手的辦法只有一個,就是拿到優質的頭部內容,甚至拿到獨家,做到“人無我有”。頭部內容不僅占據著視頻網站絕大部分流量,甚至關乎視頻網站的生死。畢竟動輒百億點擊量可以讓一家視頻網站排名瞬間提升,這也是目前視頻網站第一的位置總是被幾大視頻網站輪流坐的原因,只要競爭對手手中有錢且舍得砸錢,誰都無法保證穩坐頭把交椅。
不過面對稀缺的優質內容,對手多搶了幾部,自己就少了,流量上立即顯出危機。畢竟,對視頻網站的用戶來說,他們在乎的並不是視頻網站的品牌,而是內容,用戶的忠誠度是很差的,他們並不會因為看了多年的騰訊視頻就不會轉戰到優酷、愛奇藝,只要對方平臺一有好的內容,立即轉移平臺。
三大視頻網站的財大氣粗離不開BAT(百度、阿里巴巴、騰訊)的支持。不過,內容版權爭奪愈演愈烈,版權價格越來越高,甚至已經逼到了幾乎所有視頻網站能夠承受的心理極限。
可以說,幾大視頻網站的競爭已經呈現出零和博弈的態勢,各大視頻網站的內容版權負責人也是壓力劇增,一位內容版權負責人曾坦言,每次去搶購版權就好像上考場,特別焦慮。壓力太大也就需要出口,而往往容易表現在行為舉止上,兩大視頻網站員工的爭執也就難以避免。
面對這樣的困局,目前也很難有好的解決辦法,不過,視頻付費風潮的興起,或許可以緩解這樣的困境,至少可以在營收上緩解幾家的盈利壓力。
海通證券最新報告顯示,預計付費視頻市場總規模有望在2018年突破1000億大關,視頻網站普遍虧損的現狀也有望得到改善,而在此之前,視頻網站的內容競爭也將加劇,幾大視頻網站的版權部門恐怕壓力將繼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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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判不了,但輿論不能饒。
來源|娛樂獨角獸(ID:yuledujiaoshou)
文|crush
“我想要世界上的每一個抄抄坐在印廠庫房里,親手用馬克筆塗掉每一個不屬於它的句子。”
不曾想,作家蕭如瑟批判抄襲者的這番話,成為最近被反複提及的熱句。
隨著電影《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上映,關於原著涉嫌抄襲的質疑聲便在網上掀起千層浪。8月9日,原著作者唐七在微博發聲並曬出一份鑒定書,給出“《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對《桃花債》不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抄襲”的司法判定結果。
唐七抄襲風波尚未平息,網文大神匪我思存也加入“反抄襲戰隊”,將《甄嬛傳》作者流瀲紫拽進抄襲風波中。
隨著局勢的愈演愈烈,越來越多的網文作品、IP影視劇被牽涉其中。而這場“維權反擊戰”的爆發,未必是件壞事。
《三生三世》陷“抄襲風波”,一方據理力爭一方無奈回應
隨著《三生三世十里桃花》電影版的上映,原著小說涉嫌抄襲的爭議再度引起廣泛關註,並在網絡上掀起波瀾。
從小說到電視劇版,再到如今的電影版,一路走來,唐七始終背負著“抄襲”的罵名。而在8月9日這天,唐七終於選擇為自己“發聲”,並曬出了一份鑒定書,以求證明《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無抄襲嫌疑。
在微博中,唐七聲稱“唯一一條維權之路:是自己‘告’自己”。在這份聲明中,唐七不僅找來代理瓊瑤訴於正案的律師團隊,還通過司法鑒定機構進行證明,“希望十年是非風雨,從此劃上句號。”但網友卻並不買賬。
眼尖的網友甚至指出唐七進行鑒定的“西部知識產權司法鑒定所”在國家司法鑒定名錄網上是查不到的。
而另一邊,《三生三十》涉嫌抄襲的《桃花債》原作者大風刮過,也因這場風浪的波及,按耐不住進行了發聲。指出對方炒作有沒限度,為自己牽涉其中感到無奈“到底何時是個頭。”
除了《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唐七的《九州·華胥引》也沒能“幸免於難”。受到抄襲風波的影響,《鮫珠傳》電影官方於8月12日發表聲明稱,該片並非改編自唐七的《九州·華胥引》,而是原創劇本,撥正“電影改編自抄襲小說”的謠言。
這邊風頭不減,那邊《甄嬛傳》、《如懿傳》又起波瀾。
《甄嬛傳》、《如懿傳》無一幸免,新一輪“抄襲反擊戰”即刻拉響
與大風刮過不願被打擾的態度不同,同為網文作者的匪我思存針對抄襲現象展開了全面反擊。《甄嬛傳》、《如懿傳》以及兩部作品的作者流瀲紫被拉進戰局。
匪我思存先是公開曬出了《後宮·甄嬛傳》與其小說《冷月如霜》相似的部分用詞。
隨後給出了流瀲紫抄襲自己作品的直接證據。如匪我思存在寫“夾岸桃花蘸水開”時錯寫為“夾岸桃花敷水開”,在引用《西洲曲》“單衫杏子紅,雙鬢鴉雛色”一句時錯寫成“雙鬟鴉雛色”。巧的是,種種錯誤也出現在了流瀲紫的《後宮·甄嬛傳》中。
有網友也整理出了《後宮·甄嬛傳》抄襲《鬼吹燈》、《寂寞空庭春欲晚》、《冷月如霜》等作品的“調色盤”。
其實,早在2006年,《後宮·甄嬛傳(上卷)》還在連載、並未賣出影視版權前便已陷入抄襲風波。彼時,有網友整理出一份《甄嬛傳》的抄襲名單,雖然流瀲紫堅稱絕大部分都是自己的創作,否認抄襲。
但晉江管理層在認真通讀了《後宮·甄嬛傳》後,發現該文,有大大小小30多處情節、語句和《斛珠夫人》、《寂寞空庭春欲晚》、《冷月如霜》、《雙成》、《春衫薄》、《枕中記-之青城外傳》、《冷宮》等多篇文章存在相同或相似之處。最終,晉江論壇做出流瀲紫公然違規,且應向被抄襲者道歉的判定。
除了《甄嬛傳》,《如懿傳》也存在抄襲嫌疑。在《今日踩原創,請從匪我思存始》一文中,匪我思存言語間多少有些無奈道“11年了,仍舊不變。”
一天之內,抄襲風波接連來襲,而近年來,陷入“抄襲風波”的可遠不止這幾部作品。
多部影視劇作品“淪陷”,版權之路道阻且長
近年來,網文市場逐漸熱絡起來,大量網絡文學作品被改編為電影、電視劇、動漫、甚至網遊,成為“大IP”。但隨著IP劇的熱潮,由原著涉嫌抄襲而惹來的“風波”也是一浪高過一浪。
據娛樂獨角獸不完全統計,近兩年爭議較大的作品如下:
抄襲是不對的,但為什麽這一現象在網絡小說中屢禁不止?對於實體書出版周期較長而言,網絡小說因寫作門檻低、直面受眾且閱讀方便,日益受到市場追捧。但隨著網絡文學的“跨步式”發展,這一領域也成為盜版、侵權的“重災區”。
對於是否抄襲,法律自有判定標準,但讓原創者真正在意的或許不是一紙判定,更多的是對方的態度。此前熱播的網劇《熱血長安》,因第四集劇情有抄襲大風刮過《張公案》的嫌疑,官方立刻道歉並刪除了相關劇集且不再播放。
與《熱血長安》知錯就改的態度不同,大風刮過曾在微博《關於某事,希望這是最後一次說起……》一文中提到,《三生三世》並沒有抄多少,但作者大張旗鼓“致敬”且將作品寄給自己的行為實在讓人“無奈”。
盜版、侵權成本低,但因版權者通過法律途徑維權需要付出足夠的精力和財力,證據收集難、維權成本高,反盜版侵權成為了公認的“持久戰”。
盡管不易,但仍有許多版權者站出來進行“抗戰”。可通過以往的維權案件不難發現,因涉案的多是一些改編為影視劇的網文作品,這些作品除了自身的粉絲外還加持了大量的“電影粉”和“劇粉”,因此在諸多粉絲眼里,原作者的維權淪為“炒作”,淪為“嫉妒”。
抄襲一事,對局外人而言看似無足輕重,但這一惡習對創作者乃至整個行業而言都是一顆“毒瘤”。倘若通過抄襲就能輕松獲得利益並可“全身而退”,那原創大旗由誰來扛?
正如知乎上的回答所說“法律判不了,但輿論不能饒”,當人們開始正視抄襲、重視版權,創作者才能迎來真正的春天。
無論《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甄嬛傳》還是《如懿傳》,最近的輿論對抄襲的關註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而在這場“抄襲反擊戰”中,欣喜的是,更多的網友選擇為原創發聲,站在了維權者這一邊。
隨著國家相關部門對反盜版、反侵權的政策加緊,以及大眾版權意識的覺醒,版權所有者的“維權之路”變得不再陡峭。
“願原創盛大,輝煌,持久。”如匪我思存的願景,“維權之戰”,離不開國家相關部門、法律的支持,離不開大眾版權意識的覺醒,更需要每個從業者的自審、自查與自律。
那些有著蹭熱點、搭順風車想法的廠商是時候改變了。
來源 | 文創資訊
作者 | 樊佩
近日,又一件遊戲版權糾紛案塵埃落定。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就騰訊公司起訴廣州四三九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四三九九網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4399”)侵害“地下城與勇士”、“DNF”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做出一審判決,裁定4399侵權成立,並賠償騰訊公司500萬元。
據有關信息顯示,在此之前,4399已經先後被網易、暴雪等遊戲公司告上法庭,其原因多為遊戲侵權:如暴雪聯合網易起訴4399《英雄槍戰》和《槍戰前線》兩款遊戲涉嫌抄襲《守望先鋒》,侵犯了知識產權,並構成不正當競爭;網易起訴4399《仙語》手遊侵犯網易《夢幻西遊》手遊著作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一審被判罰1500萬元;而據天眼查數據顯示,目前4399公司仍背負著49起訴訟,以“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侵害商標權糾紛”居多。
不止4399公司,近年來,國內遊戲廠商因為涉嫌侵權被告上法庭的案件也是不絕如縷。2014年暴雪網易起訴手遊《臥龍傳說》侵權,認為該遊戲整體抄襲了《爐石傳說》,使用了與《爐石傳說》相同的遊戲規則、遊戲標識和界面,最終案件以暴雪網易方面勝訴告終;
2015年,暴雪娛樂宣布《刀塔傳奇》未經Blizzard(即暴雪)授權,而涉嫌抄襲《魔獸爭霸》及《魔獸世界》多個知名重要角色及部分經典遊戲世界場景,違反著作權法及商標法等,向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提起刑事訴訟;2016年,騰訊還一口氣起訴了14家公司的9款遊戲產品,原因是涉及侵權《英雄聯盟》;更有今年的包括Nexon、網石等等在內的多家韓國遊戲公司集體起訴國內山寨遊戲,尤其是熱門遊戲《絕地求生:大逃殺》在國內出現的數十個未獲得授權的類似產品。
可見,近年來,隨著遊戲公司的法律維權意識逐漸增強,以各種手段竊取其他遊戲廠商利益、搶占他人風頭的做法在移動互聯網時代更加難以被接受,那些有著蹭熱點、搭順風車想法的廠商是時候改變下了。
遊戲侵權屢禁不止,原因何在?
一般來說,一款遊戲火了之後,模仿者就會想著趁機賺一把。以今年大火的《絕地求生:大逃殺》為例,該遊戲在PC端是當之無愧的王者,但是一開始處於空白的手遊領域中就山寨者眾,不少中小遊戲廠商一窩蜂而上,用一些相似的概念、玩法、名稱等混淆玩家認知,賺一波就走。但是,隨著正牌廠商維權意識的增強,這種做法似乎逐漸開始行不通了。
縱觀一些被起訴的遊戲,多少都存在大規模、成體系地使用手遊中的諸多元素,包括遊戲角色、遊戲場景、美術圖標乃至UI界面等問題,這就相當於現實生活中的“撞臉”。如網易訴訟《我叫MT3》涉嫌侵犯其UI風格、美術設計等,但是,由於遊戲玩法、UI布局等屬於思想,不在法律保護範圍之內,也無法認定是否侵權。除非遊戲中大篇幅的進行引用,或者對一些極為特殊的文字、圖案、音樂等進行模仿,這種情況或許會造成侵權的斷定。
而在騰訊訴4399侵權案例中,還出現了一種侵權方式,即通過購買他人註冊商標關鍵詞進行競價排名的玩法已經開始被法律認定為侵權行為。這也就是法院經過審理認為,通過搜索關鍵詞“DNF手遊”、“dnf手遊”、“地下城與勇士手遊”被訴搜索結果明確定向了服務類型,而“地下城與勇士”、“DNF”具有指示服務來源的功能,且搜索引擎的結果顯示為廣告或推廣鏈接,可以用來識別服務的提供者,並認定4399利用搜索引擎關鍵詞的行為屬於商標性使用,構成侵權。
此外,還有遊戲玩法的模仿,這類往往會造成遊戲品類的同質化,如消除類遊戲,其案例之多,卻很難進行完全判定,畢竟遊戲規則的創新是十分困難的,而這些規則往往屬於原創者的思想,而著作權法只保護思想的表達,並不對思想本身進行保護,所以,即便遊戲規則相似,卻也很難進行判定。當然,遊戲源代碼侵權、遊戲著作權授權侵權等也是遊戲侵權中極為常見的方式之一。
但是,由於知識產權侵權損失舉證難度高,而賠償額相對較低,這對於那些靠侵權熱門IP而獲利的遊戲廠商而言,獲利往往遠高於法院判賠額。也正因為如此,遊戲業內抄襲換皮、惡意競爭等擾亂市場秩序的投機行為一直以來更是屢禁不止。
走出侵權怪圈?版權意識覺醒是前提
如此眾多的侵權案件,一方面是由於不法廠商利欲熏心,想通過攀附知名遊戲的方式賺得一波快錢,另一方面更是因為一些遊戲廠商本身缺乏創意創新或研發實力,導致國內遊戲產業似乎一直處在你抄我的,我抄你的的惡性循環中,即便是一些明確版權定義的IP、美術圖片等也難逃被抄襲的命運。
由此,想要走出侵權的怪圈,就更加需要遊戲廠商提高版權保護意識,更加註重版權保護。現如今,遊戲同音樂、影視一樣,版權價值大大提升,並已然成為一款遊戲發展的關鍵因素。在遊戲產業大踏步邁向版權運營的時代,已經有如暴雪、網易、騰訊等大牌遊戲廠商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覺醒,他們也更加重視和保護IP、打擊侵權和盜版行為,與此同時,還需要更多遊戲市場參與者版權保護意識的覺醒,只有形成全行業的版權保護意識,才能夠真正有助於遊戲市場的凈化,進而促進遊戲產業新一輪的自主創新。
在自我版權保護意識覺醒的同時,遊戲廠商的自我創新也極為重要。這種創新是立足於對遊戲市場的深度耕耘,充分了解玩家的真正需求之上的創新,面對這種自我創新,更加需要來自玩家、市場、行業的大力支持。尤其是在有著更多發聲渠道、人人都是自媒體的今天,玩家對原創的支持態度更加顯而易見,積極的自我創新必然能夠得到市場的支持。
目前,國內已經有不少充滿創意的遊戲作品出現,這些作品除了需要得到玩家支持之外,更需要得到一些遊戲發行、運營平臺的鼎力支持,而只有充分發掘這些優秀作品,並給予這些作品以時間和空間,相信未來會有更多具有原創精神開發者積極投身於遊戲原創開發中,也將會有越來越多的優秀作品出現。
在愈加講究原創,更加追求版權的今天,已經有越來越多的遊戲廠商、玩家、法律工作者等在為遊戲版權保護積極奔走,文創資訊相信,此時遊戲市場版權糾紛的此起彼伏,不僅是遊戲廠商版權意識覺醒的表現,更是整個市場版權意識的壯大,未來,隨著市場的逐漸凈化,將會有越來越多的優秀原創作品出現,為玩家帶來更多的遊戲歡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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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樓提及
聽聞版權賣左7位數字, 都好公道啦. 如果以電影度橋黎講, 老蕭都係頂班啦.
2樓提及
係香港,先會仲停留係成日計住賣幾多碟來賺錢
西方依家都唔係靠賣碟為身,好多參加比賽同youtube一夜成名架人,都係靠登台搵真錢,你睇gaga走地球一圈,搵幾多,佢背後班音樂人又搵幾多。
不過,依家的香港的歌手都醒左,近來行一圈澳門,好多歌手都去左個邊登台,係香港全貴張飛,係個邊要坐山頂
睇開的~~
4樓提及
歌曲的版權我唔多識, 請問如果首歌我以自己的樂器及自己的聲音重新演繹一次, 再放上網自娛及供朋友分享, 又是否侵犯了版權?
那這做法, 實際是侵犯了誰人及哪一方面的版權呢?
5樓提及
呢樣屬於改編,其實應該唔算
6樓提及5樓提及
呢樣屬於改編,其實應該唔算
我誇張D, BOOK 個STUDIO, 找人幫手錄過一隻, 但同原裝的有9成相似(以前廟街賣的口水歌), 咁又點呢?
又, 學校的歌唱比賽, 好多時都要參賽者自備聲樂音帶(回想10幾廿年前), 現在又是否有問題?
7樓提及6樓提及5樓提及
呢樣屬於改編,其實應該唔算
我誇張D, BOOK 個STUDIO, 找人幫手錄過一隻, 但同原裝的有9成相似(以前廟街賣的口水歌), 咁又點呢?
又, 學校的歌唱比賽, 好多時都要參賽者自備聲樂音帶(回想10幾廿年前), 現在又是否有問題?
改少少編曲,唔好太似就得
9樓提及
如果係以是否及「商業」為原則, 咁我以個人興趣, 將D歌放上網, 分亨給「朋友」, 而網站是自費架設, 網頁無廣告, 不收分文, 純粹交朋結友用, 無事了吧?
12樓提及
咁講, 阿薯伯伯都應該無中招架喎, ..... 如果佢無作商業用途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