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1日)發布的《京津冀教育發展研究報告(2017~2018)》稱,近年來,京津冀三地在促進教育協同發展方面開展了許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工作推進呈現出“高關註、低共識”“有片段、無整章”“重發展、輕改革”“高呼聲、低動力”的特點。
該研究報告由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共同發布。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教育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高兵副研究員說,2017年是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關鍵一年,是檢閱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目標是否達成的重要節點。教育資源的疏解與承接在區域協同發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和意義。
高兵說,教育資源與人口分布、產業結構和城市功能緊密相連,教育資源的空間布局支撐著城市功能,引導著人口分布。疏解首都教育的目的,是解決首都教育發展過程中出現的瓶頸問題和冗雜的發展負擔,是為了提升區域教育品質,構建與京津冀總體功能定位相適應的現代化教育體系。
隨著京津冀教育協同發展進入全面落實的攻堅階段,作為京津冀教育協同發展的“牛鼻子”,實現區域教育資源的疏解與承接日益凸顯出必要性和緊迫性。
研究結果顯示,未來京津冀城市群將有可能成為世界人口規模最大的城市群。北京教育總體發展水平在一定意義上已與世界最主要發達國家(地區)相當,跟跑的項目在減少,並跑、領跑的項目在增多。
“然而從目前京津冀區域發展狀況來看,實現世界級大城市群的目標任重道遠。”報告稱。
高兵介紹,京津冀三地長期存在的經濟發展落差,導致教育差距顯著。從人口總體受教育水平來看,2015年北京、天津、河北大專及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口占比分別是42.34%、23.33%、10.21%;從教育投入來看,僅以小學為例,2015年北京、天津、河北小學生均公共預算事業費分別是2.4萬元、1.8萬元、0.7萬元,三地教育發展水平階梯式落差顯著。
報告稱,教育資源的京內疏解要適應各區人口調控和人口實際需求進行有針對性的合理疏解。隨著全面放開二孩政策的影響,未來基礎教育受教育人口會逐年增加,按現有學位供給量估算,2016~2020年,小學學位需求將從86.8萬個上升至102.4萬個,普通初中學位需求將從26.8萬個上升到37.8萬個,按現有供給能力計算,至2020年學位缺口量將達到26.6萬個(小學缺口約15.6萬個,中學缺口約11.0萬個),北京還需要投放大量的學位以保證常住人口的基本學位需求。
此外,2021年京津冀地區學前階段學齡人口數將達到峰值。同時,河北、天津學前教育師資隊伍短缺問題將更加嚴重。
高兵說,目前三地的教育合作民間組織熱情高,學校間活動頻繁,以環京津節點城市為主,但是合作呈現碎片化、無序化發展,缺乏切實有效的做法和行動,缺乏頂層的整體統籌規劃和有效監督。各地教育部門簽訂了各級各類教育合作協議幾十項,但合作缺乏中央政府的參與和指導,京津冀協同發展演變為幫扶式發展,忽略了各自教育的轉型發展和戰略定位。在管理層面上,應構建具有權威性和執行力的中央政府協調機制。
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教育發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曹浩文建議,推進教育協同發展的力度和成效納入相關部門的績效考核體系。中央和京津按照一定的分擔比例,合作設立教育協同發展專項資金,重點扶持非首都功能承接地、環京津貧困帶等一部分地區先行先試,提高教育公共服務水平,然後再逐步將資助面擴大。
為了給長三角一體化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長三角正在進一步完善區域立法工作協同的長效工作機制。
6月14日起,“進一步完善長三角地區立法工作協同座談會”在上海召開。上海市發改委副主任、長三角區域合作辦公室常務副主任阮青表示,加強立法協同工作是長三角實現更高質量一體化的制度保障,對於建立和鞏固區域共同價值導向與共同行為準則,化解法規規章沖突與法律依據不一致等問題,具有重要作用。
也因此,在6月1日剛剛經由長三角地區主要領導座談會審議並原則同意的《長三角地區一體化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下稱《三年行動計劃》)中,也專門增加了“關於立足地方人大職能,發揮地方立法對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推動作用”的重要內容。
長三角三省一市人大開展立法工作協作,起步早、發展快,具有比較好的工作基礎,也積累了一定的實踐經驗。當前,長三角一體化迎來了新的發展契機。各地在立法工作協作也將力爭在長三角一體化合作的框架下形成新的突破。
為了更好地推進立法協作,5月8日~10日,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莫負春率法制委、常委會法工委部分組成人員,赴江蘇省人大、安徽省人大調研考察,與兩省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同誌進行座談交流。
6月7日~8日,莫負春一行又赴浙江調研長三角地區一體化立法協同工作。
各方一致認識到,通過開展立法工作協同,長三角省市間整合立法資源,實現信息共享,優化制度供給,共同提升區域整體法治環境,對於保障長三角區域規劃對接、戰略協同、專題合作、市場統一和機制完善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實踐價值。
長三角一體化立法工作協同機制調研組介紹稱,要通過開展立法協作,協調長三角城市群協調發展規劃、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發展規劃,推動解決阻礙區域內合作與發展的問題;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空間布局,引導關聯企業聚集發展,創造規模經濟,推動提高區域整體經濟效益。
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劉世錦近日在媒體上表示,去杠桿初見成效,我國進入穩杠桿階段。
中央對下半年的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已經開始著手調整。多位專家分析,穩杠桿的大背景下,穩健的貨幣政策要松緊適度,積極財政政策將更加積極。同時擴大內需的短期相關政策要和中長期的結構調整、風險防控和改革深化等結合起來,不能偏廢。
宏觀杠桿率趨穩
7月23日,央行在一季度貨幣政策中提出“去杠桿初見成效,穩杠桿成為下一階段主要目標”。
去年以來,我國宏觀杠桿率上升勢頭明顯放緩。2017年杠桿率增幅比2012—2016年杠桿率年均增幅低10.9個百分點。今年一季度杠桿率增幅比去年同期收窄1.1個百分點。
中信證券首席固定收益分析師明明撰文分析,當前宏觀杠桿逐漸趨於穩定,去杠桿壓力降低,對比之前的貨幣政策執行報告,“穩杠桿”成2018年以來主基調,即“去杠桿”實際上變成了“穩杠桿”。
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數據顯示,5月末,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資產負債率為56.6%,同比降低0.6個百分點。其中,國有控股企業資產負債率為59.5%,同比降低1.5個百分點,國有企業去杠桿成效更為顯著。
政府部門杠桿率也持續回落,2017年政府部門杠桿率比2016年低0.4個百分點,連續3年回落,今年一季度進一步回落0.7個百分點。其中,中央政府杠桿率保持低位穩定,地方政府杠桿率有所下降,2017年為19.9%,比上年低0.7個百分點。
劉世錦分析,杠桿率趨穩的主要原因有三方面。一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取得明顯成效,企業利潤、財政收入保持較快增長,有助於消化存量債務。二是穩健中性貨幣政策及結構性信貸政策效果顯現,貨幣信貸總體保持適度增長。三是地方政府融資擔保行為進一步規範,平臺公司等軟約束主體債務增長受到明顯遏制。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學術委員會委員王軍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金融嚴監管、去杠桿政策大方向不會改變,但基於外部風險的不斷聚集,保持內部穩定的重要性提升,政策主動釋放風險的意願不強,去杠桿的節奏力度會有顯著調整,政策面是以穩杠桿替代去杠桿、結構性去杠桿。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稅研究中心《我國宏觀經濟與財政政策分析》報告指出,從2018年上半年的金融穩杠桿來看,金融部門杠桿率相對於實體經濟增長的偏離度較快,實體經濟對於金融穩杠桿的感受較為強烈。
上述報告建議,在金融穩杠桿的過程中,一方面要考慮金融部門的風險化解和步驟,另一方面也需要考慮實體經濟的承受能力。金融穩杠桿的初衷是防範金融風險,促進資金進入實體經濟,保證經濟穩定發展。應該要合理安排好穩杠桿的時點、力度、影響,保證在穩杠桿的過程中經濟增速和金融市場穩定向前。
財政貨幣政策將協同發力
23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定調了下半年的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會議要求保持宏觀政策穩定,堅持不搞“大水漫灌”式強刺激。財政金融政策要協同發力,更有效服務實體經濟,更有力服務宏觀大局。
王軍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宏觀經濟政策是短期逆周期調節工具,在當下的內外部嚴峻環境下,顯然穩增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上升,需要采取適度寬松的政策予以應對。同時,擴大內需的短期相關政策要和中長期的結構調整,風險防控和改革深化等結合起來,不能偏廢,不能因短期壓力而放棄改革,放棄穩杠杠,放棄防範風險,放棄價結構調整。
本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擴內需政策,是年內高層第二次。第一次是4月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擴大內需。二季度投資增速和工業增速等經濟指標緩中趨穩,擴內需政策的必要性大大提高。
王軍表示,政策調整的手段,一是通過財政和貨幣政策擴大內需,二是通過擴大有效投資穩增長。擴大內需的重點是激發社會活力,推動有效投資穩定增長,這也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補短板、鞏固經濟穩中向好勢頭、促進就業的重要舉措。
瑞銀亞洲經濟聯席主管、中國首席經濟學家汪濤此前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更重要的政策支持將來自放松準財政約束和偏緊的信貸政策,包括加快基建項目的審批和建設,並增加對其他的資金支持。此外,強化金融監管和去杠桿的政策執行步伐應會更為循序漸進,再加上保持流動性穩定,相關企業的融資壓力可能會有所緩解。
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章俊對第一財經稱,目前來看上半年在全球經濟增速不及預期以及貿易爭端升級的背景下,無論是貨幣政策還是財政政策都明顯偏緊,不利於實現經濟平穩增長和降低系統性金融風險的政策目標。下半年政策取向是把偏緊的貨幣和財政政策拉回到中性和積極的立場上,不會形成市場所擔心的回到全面寬松的立場上去。
章俊表示,中央對下半年的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已經開始著手調整,最近央行和銀保監會的政策反映了在上半年降準的基礎上要打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確保流動性能切實進入實體經濟來解決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而財政層面更多的是通過減稅來減輕企業負擔以及鼓勵創新經濟的發展。
年初政府工作報告明確的減稅降費政策更多將在下半年體現。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誌勇撰文分析,上半年財政收入增長加快,為減稅提供更大空間。增值稅稅率可再進一步下調,加快稅率三檔變兩檔進程。個人所得稅同樣可進一步下調稅率。另外,一些低效率財政補貼或獎勵應削減。
此內容為第一財經原創。未經第一財經授權,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轉載、摘編、複制或建立鏡像。第一財經將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如需獲得授權請聯系第一財經版權部:7月份的金融和經濟數據已經陸續發布了。貨幣政策從“合理穩定”到“合理寬裕”已初見成效,M2增速反彈至8.5%,相較6月回升0.5個百分點。社融增速回升至兩位數,7月份同比增速10.3%,相較6月份也回升0.5個百分點。但這里面有口徑調整的原因,同一口徑下的數字實際上還下降0.1個百分點。
更值得關註的是結構性變化,在去杠桿階段,社融增速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非信貸類融資下降過快,但7月的數據顯示,其收縮速度明顯收窄。目前,政策導向已經出現明顯改變,在“寬貨幣”與“寬信用”的背景下,M2和社融增速或已出現階段性底部。保持M2和社融增速的穩定,也是“穩杠桿”的要求。
穩杠桿與結構性去杠桿並不矛盾
財政政策方面,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李克強總理要求“積極的財政政策要更加積極”,原因在於基建投資增速拖了後腿。我們看到,過去一段時間,財政政策可以說是拿出了看家本領,比如投資2700億的川藏鐵路正式開工。另一個就是地方政府專項債的發行。7月2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今年計劃發行1.35萬億地方專項債,比2017年多出5500億,主要支持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等重大戰略以及精準扶貧、生態環保、棚戶區改造等重點領域,優先用於在建項目平穩建設。
從財政部公開數據來看,今年上半年全國累計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3673億元。那麽,下半年的發行規模高達近1萬億元。8月14日的財政會議指出,各地至9月底累計完成新增專項債券發行比例原則上不得低於80%,剩余的發行額度應當主要放在10月份發行。可見這剩下的1萬億元,主要集中在未來2~3個月的時間。關鍵問題是,錢從哪兒來?也就是,誰來買?
積極的財政需要貨幣政策配合,貨幣政策在前期已經做好布局。7月份的降準,8月初利用中期借貸便利(MLF)向市場投放5020億元人民幣,定點支持城投和民營、小微企業。其中城投的部分,就對應的是地方財政。但問題是,地方政府債務是當前中國杠桿結構性矛盾比較突出的領域。我們認為,穩杠桿與結構性去杠桿並不矛盾。在新的內外環境下,重點已經從結構性去杠桿變為穩杠桿,區分“好的杠桿”和“壞的杠桿”,該加的要加,該去的還要去,但在去杠桿的方法選擇上,一改前期的宏觀總量政策,改為有針對性的微觀政策。比如,8月8日,國家發改委等5部門聯合發文,推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E)參與債轉股,區分不同行業和企業類型設置資產負債率紅線,推動企業去杠桿。所以,未來的政策動態就是在穩杠桿的情況下結構性去杠桿。
杠桿由何而來
理解如何結構性去杠桿,首先要問杠桿是如何加起來的。
M2/GDP與非金融部門總債務/GDP這兩個指標,均可用來衡量一個經濟體的宏觀杠桿率,分母相同,但分子不同。M2的主體為銀行存款。根據貨幣內生創造機制——貸款創造存款,存款與銀行信貸是等價的,但其前提條件是不存在金融脫媒。在存在金融脫媒的情況下,商業銀行通過資產轉換,如將傳統貸款轉換為同業拆放、信托貸款、應收款項和證券投資,存款與貸款就會出現背離。非金融部門總債務,相當於廣義的存量社會融資規模,是流動性的歸宿,除了銀行信貸,還包括直接融資、信托融資和廣義基金等。對中國而言,銀行仍然是主要的金融機構,M2與非金融部門總債務的交集的主體就是銀行信貸。那麽,M2/GDP與非金融部門總債務/GDP的剪刀差,即可視為金融脫媒的程度,也可看作影子銀行活動的規模。
另一方面,這兩個指標的倒數,可以看作債務產出效率。如GDP/非金融部門總債務,可以看作實體經濟部門每一塊錢債務的總產出,GDP/M2表示一單位廣義貨幣的總產出。指標上升就表示債務產出效率在提高,反之則在下降。那麽,非金融部門總債務/GDP在下降時,就表示債務產出效率在提高。
圖中用這兩個宏觀杠桿率指標的走勢及其趨勢對比,將21世紀前20年的中國經濟走勢分為3個階段。
自2001年底加入WTO以來,開放疊加改革的雙引擎,助力中國經濟高速發展。其中,2003年第三季度到2008年第四季度的這五年時間,可以說是中國經濟發展的“黃金時代”。如圖所示,兩個宏觀杠桿率指標同步下行,債務產出率不斷提高。另一點值得註意的是,這段時期,非金融部門總債務/GDP位於M2/GDP下方,這一點在2009~2011年“4萬億”時期出現了反轉。
考慮到市場自發出清可能引發經濟硬著陸的風險,中國於2008年11月推出了“4萬億”財政刺激計劃,目的在於擴大內需,以應對外需的急劇萎縮。由於資金來源的主體是銀行信貸,所以,從圖中可以看出,2009~2011年,兩個宏觀杠桿率指標的走勢基本重合,上升速度也是最快的。邏輯是,銀行信貸一方面對應著實體部門的負債;另一方面,基於“貸款創造存款”的原理,信貸回流銀行,形成銀行的負債——存款。所以,二者走勢高度重合。這說明,資金仍留在表內,並未出現金融脫媒。但2011年之後,情況發生了變化。這一切都要歸功於中國式的“影子銀行”。
去杠桿三部曲
中國去杠桿實際上經歷了三部曲:穩杠桿、移杠桿和去杠桿。穩杠桿的方式是“堵”,移杠桿的方式是“疏”,去杠桿的方式是“破”。體現在政策層面,首先是2016年國慶期間全國各地出臺的房地產限購、限貸等政策,意在“堵”杠桿資金的去向,防止房地產泡沫愈演愈烈;其次是央行自2017年元旦開始利用結構性工具引導金融市場利率上行、降低調節頻率,意在提高期限錯配成本,降低風險偏好,也是一種“堵”;其三,金融監管層層加碼,設立金穩委,作為金融監管的協調機構,搭建統一監管框架,排除監管盲區,防止政策不對稱導致的監管套利。在完善監管的基礎上,監管層發布“資管新規”,直指大資管行業“百萬億元”資金,強力破剛兌、去嵌套,這是在“疏”。我們認為這是打中了影子銀行的“七寸”,銀行理財和券商資管都將面臨整頓。至此,金融整頓針對的是金融市場上由於資金鏈疊加形成的杠桿。金融市場流動性的收縮,必然會引起實體融資成本的高企,可能與實體去杠桿背道而馳的。
當前的政策困境在於,首先要區分“好杠桿”與“壞杠桿”;其次,如何把“壞杠桿”去掉?中央財經委於4月2日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提出了“結構性去杠桿”的概念和思路(但在理論界和政策的實際運用中,要更早一些),明確將國有企業中的“僵屍企業”列為重點,另一方面是地方政府債務問題。
如圖所示,截至2017年三季度,非金融部門總債務/GDP的指標已經開始企穩。但M2/GDP指標最早在2016年三季度就開始以較快的速度回落,二者的剪刀差反而呈現不斷拉大的趨勢。直觀的解釋就是,銀行信貸下降速度超過了非信貸類債務。這一點也可從金融機構存貸款余額同比增速下行得到證明。由於國際清算銀行(BIS)的數據只更新到2017年三季度,有一定的滯後性。結合當前金融監管和去杠桿政策,我們認為,政策意圖是要使得剪刀差不斷收窄,而且正在逐步實現。原因在於,自2017年7月開始,社會融資存量和增量的同比增速均以較快速度下行,其中存量同比增速至今一直位於貸款余額同比增速下方,這說明非信貸類融資規模正在逐步收縮。
去杠桿進入下半場,即從金融去杠桿轉向實體去杠桿,而這才是去杠桿的“至暗時刻”。資管新規預留的窗口期截至2020年底。要想在兩年半的時間里擠掉金融市場中由於資金嵌套和金融杠桿累積的“水分”,並去掉實體經濟中的“壞杠桿”,不經歷陣痛期是很難辦到的。4月底資管新規落地,5月份的金融市場便出現多重擾動,如債市信用違約事件頻發、民間融資成本快速上升等。此階段,貨幣政策對於流動性的把控註定是試錯的,這就突出了動態性質的宏觀審慎管理(MPA)的重要性。如前所述,用加息的方式去實體部門的杠桿,會推升實體融資成本。在債務存量較大的情況下,反而會迫使債務部門加杠桿。如果再疊加流動性收縮,結果就是債務違約和企業的破產清算。不破不立,以“破”的方式去杠桿,陣痛不可避免,這或許是現有二元體制約束下不得已而為之的選擇。
為了防止出現“謹慎悖論”和日本式的資產負債表衰退,央行擴充了MLF抵押品的範圍,包括不低於AA級的小微企業、綠色和“三農”金融債券,AA+、AA級公司信用類債券,優質的小微企業貸款和綠色貸款。一方面可以釋放一定量級的流動性,防止債市違約風險繼續蔓延,給金融市場“壓壓驚”;另一方面還是有針對性地增加小微企業、綠色和“三農”金融債務的流動性,這也是“結構性去杠桿”的內涵,政策隱含的是將這些擔保品劃入“好杠桿”之列。
結構性去杠桿的同時,又要穩杠桿,恰恰表明,要把“壞的杠桿”去掉,同時,為了經濟能夠保持一定的增速,為去杠桿營造一個好的環境,那些“好的杠桿”,該加的還是要加,這樣才是資源的合理配置。那麽,誰是“好的杠桿”?很明顯,民營企業的資金利用效率要高於國有企業,這基本是共識,所以從政策角度來看,有向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傾斜,而且它們可能最容易被去杠桿“誤傷”。
另一方面,要想去杠桿不觸發金融系統性風險,必須保證一定的經濟增速。在外需不確定性增加和消費難以提振的情況下,投資是唯一可行的渠道。在投資里面,制造業投資和房地產投資都有瓶頸,前者是產能過剩,後者是房企杠桿較高以及土地供應等,所以只能靠基建投資。基建投資的方向在哪里?答案是深度城市化,粵港澳大灣區、津京冀、雄安新區等,而非地方政府主導的PPP模式。
(作者系東方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總裁助理)
1樓提及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12/0330/LTN20120330353_C.pdf
招股書
真是靜雞雞
11樓提及
獨立非執行董事
林英鴻,47歲,於二零一一年二月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林先生於物流、會計、
銀行及金融行業積逾20年經驗。彼為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資深會員、香港公司秘書公
會、英國特許公認秘書及特許銀行學會會員。林先生分別於一九九七年、一九九九年及二
零零四年在香港理工大學取得企業管理碩士學位、專業會計碩士學位及行政人員電子商貿
碩士學位。林先生現為Lontreprise Consulting Limited的顧問並曾於兩間物流公司出任財務
主管及行政會計師。林先生現為中國生命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296)獨立非執行董
事。興發鋁業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098)及貴聯控股國際有限(股份代號:1008)均為
在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除本文所披露者外,於過往三年,林先生概無於任何上市公司
擔任董事職務。
2樓提及
有關本集團高級管理層及獨立顧問投資本公司之協議
二零零六年,本公司擬申請本集團業務在香港上市。然而,本集團與前保薦人進行一
系列磋商後,雙方並未就經計及上市成本及利益的本集團估值達成一致。此外,本集團未
能為本集團取得任何首次公開發售前投資。因此,本集團決定延遲上市時間表,集中資源
進一步發展及擴展本集團業務。為鼓勵若干高級管理層成員長期穩定地為本集團效力,亦
為獎勵劉延、趙曉岩及John Edward Hunt(均為本集團外聘獨立顧問),鑑於彼等於過往對
本集團的服務,包括為本集團的發展及本集團產品的研發提供建議及鼓勵彼等繼續為本集
團提供有關協助,本集團決定允許彼等以優惠價投資於本公司。獨立顧問獲許直接向本公
司投資,高級管理人員獲許透過兩家英屬處女群島公司(即Jumbo Harbour Group Limited
(「Jumbo」)及Pak Fu Enterprises Limited(「Pak Fu」))向本公司投資。
Jumbo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日在英屬處女群島成立,Pak Fu於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九日
在英屬處女群島成立,其原本股東為王浙安先生,持有Jumbo及Pak Fu各自的一股股份。
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日,本公司、Jumbo、Pak Fu、本集團相關高級管理人員,以
及劉延、John Edward Hunt及趙曉岩就建議投資簽署一份股份認購協議(「二零零六年認購
協議」)。根據此二零零六年認購協議,本集團高級管理人員可分別透過Jumbo及Pak Fu投
資合共20,000,000港元以認購股份,透過Jumbo及Pak Fu收購本公司合共約6.67%股權。本
公司並無根據二零零六年認購協議向Jumbo及Pak Fu授出特別權利。同時,獨立第三方劉
延、John Edward Hunt及趙曉岩可向本公司投資合共10,000,000港元,以直接認購本公司約
3.33%股權。
按二零零六年認購協議,本集團以下高級管理人員可分別投資於Jumbo認購其以下數目
的股份,並通過Jumbo持有本公司實益權益:
於二零零六年
認購協議日期於Jumbo 透過Jumbo向
姓名本集團擔任的職務股份數目本公司投資金額
(港元)
劉強(附註1) 研發副總裁14,760,000 4,920,000
沈瑞松南京研發中心總經理750,000 250,000
馮寶理南京研發中心助理經理2,190,000 730,000
何潔首席技術官4,170,000 1,390,000
楊軍(附註2) 深圳研發中心總經理2,880,000 960,000
總數: 24,750,000 8,250,000
附註:
1. 劉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一日離開本集團,並放棄其在二零零六年認購協議下的認購
權。
2. 楊軍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三十日離開本集團,並放棄其在二零零六年認購協議下的認購權。
按二零零六年認購協議,本集團以下高級管理人員可分別投資於Pak Fu認購其以下數
目的股份,並通過Pak Fu持有本公司實益權益:
於二零零六年
認購協議日期於Pak Fu 透過Pak Fu向
姓名本集團擔任的職務股份數目本公司投資金額
(港元)
范志文運營總監8,100,000 2,700,000
虞琦(附註3) 生產管理中心總經理2,370,000 790,000
姚俊水(附註4) 市場推廣及銷售管理
中心總經理7,800,000 2,600,000
徐建需(附註5) 生產管理、行政及
人力資源副總裁16,980,000 5,660,000
總數: 35,250,000 11,750,000
附註:
3. 虞琦於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二日離開本集團,並放棄其在二零零六年認購協議下的認購權。
4. 姚俊水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離開本集團,並放棄其在二零零六年認購協議下的認
購權。
5. 徐建需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三十一日離開本集團,並放棄其在二零零六年認購協議下的認購
權。
按二零零六年認購協議,劉延、John Edward Hunt及趙曉岩(為本集團業務發展及技術
創新作出貢獻的獨立第三方)可分別投資於本公司認購以下數目股份:
佔上市前
本公司己發行股份向本公司
姓名總數之大約百分比投資金額
(港元)
劉延1.33% 4,000,000
John Edward Hunt 1.33% 4,000,000
趙曉岩0.67% 2,000,000
3.33% 10,000,000
根據二零零六年認購協議,本公司給予上述三位個人投資者的認購價為每股股份0.333
港元(即3股股份1.00港元)。根據二零零六年認購協議,本集團高級管理人員可透過Jumbo
或Pak Fu按每股股份0.333港元的價格間接認購本公司股份。給予高級管理人員及上述三位
個人投資者的價格乃參照截至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的未經審核財務資料,以及本
集團於二零零六年的業務狀況及其未來發展規劃而釐定。二零零六年認購協議亦載有(其中
包括)以下條款:
1. 劉延、John Edward Hunt及趙曉岩在二零零六年認購協議下的認購權可經本公司
批准而作出轉讓;
2. 各方所投資的資金可用作為本集團的營運資金;及
3. 相關股票可以在接近本集團向聯交所遞交正式上市申請時發出。
二零零六年認購協議後,劉延、John Edward Hunt、趙曉岩於二零零八年五月前向本
公司繳付各自的認購金額。
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四日,本公司、劉延與韓衛寧(執行董事)簽訂認購權轉讓協議,
據此各方同意劉延以4,000,000港元之價格轉讓其向本公司投資4,000,000港元的權利給韓衛
寧(「認購權轉讓協議」)。韓衛寧按照此認購權轉讓協議於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八日向劉延
繳付4,000,000港元,認購權亦於同日由劉延轉讓給韓衛寧。
由於部分本集團高級管理人員(即劉強、楊軍、虞琦、姚俊水及徐建需)因離職本集團
而放棄購股權,有權透過Jumbo及Pak Fu向本公司投資的個人及各方根據二零零六年認購協
議議定的相應投資金額須作出若干調整。劉強、楊軍、虞琦、姚俊水或徐建需在離開本集
團前均無向Jumbo或Pak Fu繳付其各自投資金額。
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本公司、Jumbo、Pak Fu、下文所列A組方、下文所列B組
方及韓衛寧簽署一份購股權轉讓協議(「二零零九年購股權轉讓協議」),據此各方確認彼等
同意作出下文所示的調整,並同意遵守二零零六年認購協議的相關條款。根據二零零六年
認購協議及二零零九年購股權轉讓協議,本集團以下高級管理人員(「A組」)可分別向Jumbo
投資以下金額,以認購以下數目的股份,從而透過Jumbo於本公司擁有實益權益:
於二零零九年
購股權轉讓協議日期於Jumbo 透過Jumbo向
姓名本集團擔任的職務股份數目本公司投資金額
(港元)
向軍* 市場推廣及銷售副總裁13,259,999 4,420,000
沈瑞松研發副總裁9,660,000 3,220,000
馮寶理南京研發中心總經理3,240,000 1,080,000
何濤洋* 深圳研發中心總經理2,100,000 700,000
黃光欣* 財務規劃及
管理中心副總經理1,740,000 580,000
總數: 29,999,999 10,000,000
* 新加入首次公開發售前購股權安排的高級管理人員。
根據二零零六年認購協議及二零零九年購股權轉讓協議,本集團以下高級管理人員(「B
組」)可分別向Pak Fu投資以下金額,以認購以下數目的股份,從而透過Pak Fu於本公司擁
有實益權益:
於二零零九年
購股權轉讓協議日期於Pak Fu 透過Pak Fu向
姓名本集團擔任的職務股份數目本公司投資金額
(港元)
范志文運營副總裁9,899,999 3,300,000
孫芃* 生產管理中心總經理8,880,000 2,960,000
馬金步* 行政及人力資源中心總經理3,750,000 1,250,000
何潔首席技術官2,550,000 850,000
田華臣* 財務規劃及管理中心總經理2,520,000 840,000
關寶玉* 本集團香港附屬公司會計總監1,200,000 400,000
李廉正* 本集團香港附屬公司
物流及運營總監1,200,000 400,000
總數: 29,999,999 10,000,000
* 新加入首次公開發售前購股權安排的高級管理人員。
於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八日劉延將投資權轉讓予韓衛寧之後,韓衛寧將有權在上市前
就向本公司支付的投資金額4,000,000港元認購本公司1.33%已發行股本。John Edward Hunt
及趙曉岩將有權在上市前分別就彼等各自向本公司支付的投資金額4,000,000港元及
2,000,000港元認購本公司1.33%及0.67%已發行股本。
本公司給予高級管理人員、韓衛寧、John Edward Hunt及趙曉岩的認購價與按二零零
六年認購協議議定的價格每股股份0.333港元相同。
根據二零零六年認購協議及二零零九年購股權轉讓協議,A組所有成員於二零零九年十
二月底悉數注入彼等各自的資金,B組所有成員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五日前悉數注入彼等各自
的資金。於二零一零年二月前,Jumbo、Pak Fu、韓衛寧、John Edward Hunt及趙曉岩向
本公司注入彼等各自的投資金額。
...
於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二日,王浙安先生將其持有的1股Jumbo股份轉給向軍,代價為10
港元,已由向軍悉數支付,並於同日將其持有的1股Pak Fu股份轉給范志文,代價為10港
元,已由范志文悉數支付。
於二零一零十二月二日,Jumbo向A組配發股份,Pak Fu向B組配發股份。
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向軍辭去分別於Jumbo及Pak Fu之董事職務,並於同日將其
在Jumbo持有的全部已發行股份(即44.2%Jumbo股權)以4,420,000港元轉讓給董事律智杰。
上述價格與向軍於原先投資認購Jumbo 44.2%股權的認購價相同。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
日,代價由律智杰繳付予向軍。
於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七日,本公司分別向Jumbo及Pak Fu配發及發行30,000,000股股份
及30,000,000股股份,作為已付投資金額10,000,000港元及10,000,000港元的代價。於二零
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本公司分別向韓衛寧、John Edward Hunt及趙曉岩配發及發行
12,000,000股股份、12,000,000股股份及6,000,000股股份, 作為彼等各自已付投資金額
4,000,000港元、4,000,000港元及2,000,000港元的代價。
向Jumbo、Pak Fu、韓衛寧、John Edward Hunt及趙曉岩配發及發行股份後,首次公
開發售前購股權安排已全部完成,並無任何其他尚未行使的首次公開發售前購股權。於上
市後並無根據該安排進一步授出購股權。
13樓提及1樓提及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12/0330/LTN20120330353_C.pdf
招股書
真是靜雞雞
静鸡鸡标尾会。估计有人停牌在即,系被人吊销签名资格前,凿一笔
14樓提及
http://topost.me/uploads/20120330/13666fc3265.jpg
424页
15樓提及11樓提及
獨立非執行董事
林英鴻,47歲,於二零一一年二月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林先生於物流、會計、
銀行及金融行業積逾20年經驗。彼為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資深會員、香港公司秘書公
會、英國特許公認秘書及特許銀行學會會員。林先生分別於一九九七年、一九九九年及二
零零四年在香港理工大學取得企業管理碩士學位、專業會計碩士學位及行政人員電子商貿
碩士學位。林先生現為Lontreprise Consulting Limited的顧問並曾於兩間物流公司出任財務
主管及行政會計師。林先生現為中國生命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296)獨立非執行董
事。興發鋁業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098)及貴聯控股國際有限(股份代號:1008)均為
在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除本文所披露者外,於過往三年,林先生概無於任何上市公司
擔任董事職務。
自己人?
16樓提及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gem/2012/0329/GLN20120329169_C.pdf
08296 中国生命集团 财务报表
31页
19樓提及13樓提及1樓提及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12/0330/LTN20120330353_C.pdf
招股書
真是靜雞雞
静鸡鸡标尾会。估计有人停牌在即,系被人吊销签名资格前,凿一笔
都唔細的呢一筆...又唔使驚,波哥現在都入到好馬房,無事的
25樓提及19樓提及13樓提及1樓提及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12/0330/LTN20120330353_C.pdf
招股書
真是靜雞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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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唔細的呢一筆...又唔使驚,波哥現在都入到好馬房,無事的
思歪,谬波 万岁
28樓提及
d) 以下為於各報告期末為授予 貴集團銀行透支及銀行借款的一般銀行融資作擔保而向
一家銀行提供的擔保:
擔保金額
於
於三月三十一日十月三十一日
關聯方名稱擔保類型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王浙安個人擔保20,000 32,000 40,000 55,000
協同通信公司及
交叉擔保20,000 32,000 40,000 55,000
協同無㵟公司及
交叉擔保20,000 20,000 40,000 55,000
i) 於二零零九年及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一日,協同通信與協同無㵟亦為彼等就其獲
授的最高達20,000,000港元銀行融資向銀行發出的交叉擔保安排所涵蓋,只要彼等
根據銀行融資支取貸款則此擔保一直有效。根據該擔保,協同通信、協同無㵟與
王浙安先生共同及個別負責協同通信及協同無㵟從銀行借取的所有及任何借款,
銀行為擔保的受益人。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該安排透過將該交叉擔保增加至最高達28,000,000港元獲更新。
ii) 於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以及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協同通
信、王浙安先生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銀行向協同無㵟授出銀行融資向該銀行
分別作出以12,000,000港元及9,100,000港元為限的公司擔保。
iii) 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協同通信與王浙安先生共同就銀行向協同無㵟授出
銀行融資向銀行授出15,000,000港元的額外公司及個人擔保。
29樓提及
18. 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
於
於三月三十一日十月三十一日
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貿易應收款項
(附註(b)、(c)及(d)) 100,390 221,730 130,500 115,025
向供應商支付的墊款3,420 3,788 10,118 10,473
向員工支付的墊款8,079 4,064 2,727 1,279
收購無形資產預付款項10,580 1,560 3,315 3,315
其他預付款項及按金1,244 2,752 7,464 12,016
其他可收回稅項250 893 - 309
在建合約工程(附註(e)) 100 - - -
124,063 234,787 154,124 142,417
a) 除預付款項及按金外,所有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均預期於一年內收回。
b) 於往績記錄期, 貴集團的客戶一般以信貸方式購買其產品,信貸期為30至180
天。對存在長期業務關係、信譽卓絕及擁有良好還款歷史的客戶,信貸期可延長
至181天至一年以上。 貴集團各客戶的信貸期由 貴集團的銷售人員釐定,並須
經 貴集團的管理層根據客戶的支付歷史、財務背景、交易量及與 貴集團的業
務關係長短進行審批。
貴集團的銷售部會定期審核所有未收回的貿易應收款項結餘,以確保及時監控任
何逾期應收款項並採取適當的收回措施。對於已超過信貸期限的客戶, 貴集團
的銷售部將跟進收款,而貴集團的財務部將監控收款進度。對於有重大長期未付
結餘的客戶, 貴集團將採取法律行動進行收債。於往績記錄期, 貴集團並無
採取法律行動進行收債。
c) 根據交貨日期對貿易應收款項作出的賬齡分析如下:
於
於三月三十一日十月三十一日
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0至60天31,841 90,523 70,714 82,970
61至90天24,347 10,106 5,086 18,556
91至180天35,095 38,736 38,813 4,807
181至365天9,107 50,140 14,558 6,860
365天以上- 32,225 1,329 1,832
100,390 221,730 130,500 115,025
減:貿易應收款項
減值虧損- - - -
100,390 221,730 130,500 115,025
董事認為,貿易應收款項的賬面值與其公平值相若。
d) 未減值貿易應收款項
未個別或共同被視為減值的貿易應收款項的賬齡分析如下:
於
於三月三十一日十月三十一日
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未逾期未減值91,283 128,006 114,772 106,944
---------------- ---------------- ---------------- ----------------
逾期一個月以下1,096 5,662 - 190
逾期一至三個月4,114 37,357 12,032 6,109
逾期三個月以上
但十二個月以下3,897 47,207 3,696 -
逾期十二個月以上- 3,498 - 1,782
9,107 93,724 15,728 8,081
---------------- ---------------- ---------------- ----------------
100,390 221,730 130,500 115,025
29樓提及
18. 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
於
於三月三十一日十月三十一日
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貿易應收款項
(附註(b)、(c)及(d)) 100,390 221,730 130,500 115,025
向供應商支付的墊款3,420 3,788 10,118 10,473
向員工支付的墊款8,079 4,064 2,727 1,279
收購無形資產預付款項10,580 1,560 3,315 3,315
其他預付款項及按金1,244 2,752 7,464 12,016
其他可收回稅項250 893 - 309
在建合約工程(附註(e)) 100 - - -
124,063 234,787 154,124 142,417
a) 除預付款項及按金外,所有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均預期於一年內收回。
b) 於往績記錄期, 貴集團的客戶一般以信貸方式購買其產品,信貸期為30至180
天。對存在長期業務關係、信譽卓絕及擁有良好還款歷史的客戶,信貸期可延長
至181天至一年以上。 貴集團各客戶的信貸期由 貴集團的銷售人員釐定,並須
經 貴集團的管理層根據客戶的支付歷史、財務背景、交易量及與 貴集團的業
務關係長短進行審批。
貴集團的銷售部會定期審核所有未收回的貿易應收款項結餘,以確保及時監控任
何逾期應收款項並採取適當的收回措施。對於已超過信貸期限的客戶, 貴集團
的銷售部將跟進收款,而貴集團的財務部將監控收款進度。對於有重大長期未付
結餘的客戶, 貴集團將採取法律行動進行收債。於往績記錄期, 貴集團並無
採取法律行動進行收債。
c) 根據交貨日期對貿易應收款項作出的賬齡分析如下:
於
於三月三十一日十月三十一日
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0至60天31,841 90,523 70,714 82,970
61至90天24,347 10,106 5,086 18,556
91至180天35,095 38,736 38,813 4,807
181至365天9,107 50,140 14,558 6,860
365天以上- 32,225 1,329 1,832
100,390 221,730 130,500 115,025
減:貿易應收款項
減值虧損- - - -
100,390 221,730 130,500 115,025
董事認為,貿易應收款項的賬面值與其公平值相若。
d) 未減值貿易應收款項
未個別或共同被視為減值的貿易應收款項的賬齡分析如下:
於
於三月三十一日十月三十一日
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未逾期未減值91,283 128,006 114,772 106,944
---------------- ---------------- ---------------- ----------------
逾期一個月以下1,096 5,662 - 190
逾期一至三個月4,114 37,357 12,032 6,109
逾期三個月以上
但十二個月以下3,897 47,207 3,696 -
逾期十二個月以上- 3,498 - 1,782
9,107 93,724 15,728 8,081
---------------- ---------------- ---------------- ----------------
100,390 221,730 130,500 115,025
26樓提及25樓提及19樓提及13樓提及1樓提及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12/0330/LTN20120330353_C.pdf
招股書
真是靜雞雞
静鸡鸡标尾会。估计有人停牌在即,系被人吊销签名资格前,凿一笔
都唔細的呢一筆...又唔使驚,波哥現在都入到好馬房,無事的
思歪,谬波 万岁
主板殼聽聞5億了,錢都唔是錢
20樓提及14樓提及
http://topost.me/uploads/20120330/13666fc3265.jpg
424页
呢條友真是好正,為錢不擇手段,唔知他是咪有不良嗜好?
37樓提及20樓提及14樓提及
http://topost.me/uploads/20120330/13666fc3265.jpg
424页
呢條友真是好正,為錢不擇手段,唔知他是咪有不良嗜好?
呢个人好大胆,视监管机构如无物,公然向监管机构宣战。其实他是有得选择的,只是他选了一条不归路
事务所那么多人,他为何一定要签发报告?
事务所已经有更大牌头可以用,他为何一定要用原有牌头?
答案可能只有一个,就是要监管机构知道他的利害,有钱财,有思歪,有谬波
40樓提及
誠信哥: 我是最無敵的,我有後台有人撐,做多十件都無得謂,你地班傻仔都是受我呃的啦
42樓提及40樓提及
誠信哥: 我是最無敵的,我有後台有人撐,做多十件都無得謂,你地班傻仔都是受我呃的啦
监管机构无他办法,他有钱,可以买起纪律惩处委员会
40樓提及
誠信哥: 我是最無敵的,我有後台有人撐,做多十件都無得謂,你地班傻仔都是受我呃的啦
44樓提及40樓提及
誠信哥: 我是最無敵的,我有後台有人撐,做多十件都無得謂,你地班傻仔都是受我呃的啦
如果有不良嗜好(20楼),可以叫他做:道友诚
41樓提及
唔簽多幾份,我邊有錢享受人生啊
43樓提及42樓提及40樓提及
誠信哥: 我是最無敵的,我有後台有人撐,做多十件都無得謂,你地班傻仔都是受我呃的啦
监管机构无他办法,他有钱,可以买起纪律惩处委员会
呢個難D,你知不如告ICAC,咁又一班奸人正法
47樓提及43樓提及42樓提及40樓提及
誠信哥: 我是最無敵的,我有後台有人撐,做多十件都無得謂,你地班傻仔都是受我呃的啦
监管机构无他办法,他有钱,可以买起纪律惩处委员会
呢個難D,你知不如告ICAC,咁又一班奸人正法
短时间未有人手,要先解决新地案
48樓提及47樓提及43樓提及42樓提及40樓提及
誠信哥: 我是最無敵的,我有後台有人撐,做多十件都無得謂,你地班傻仔都是受我呃的啦
监管机构无他办法,他有钱,可以买起纪律惩处委员会
呢個難D,你知不如告ICAC,咁又一班奸人正法
短时间未有人手,要先解决新地案
呢D小案慢慢搞
50樓提及
你找到去報案,我無證據
52樓提及
1. 下表載列本集團就往績記錄期內訂立的銷售合約而授予各類客戶的最長經延期信貸
期:
客戶類別最長經延期信貸期
系統集成商24個月
分銷商7個月
直接客戶27個月
就逾期貿易應收款項而言,本集團已於往績記錄期內實施以下措施,以促進向客戶收
款:
‧ 指定市場推廣及銷售部人員跟進及收回逾期貿易應收款項,並通過定期打電話增
強與客戶對逾期貿易應收款項的溝通,加快付款;
‧ 向逾期未清償貿易應收款項的客戶發出逾期付款項警示;
‧ 倘延遲付款是由於系統設立或測試推遲完成,與該等客戶進行討論以核實項目進
度;
‧ 與客戶商討經修訂付款計劃及與逾期未清償貿易應收款項的客戶訂立還款計劃。
根據中國法律顧問的意見,還款計劃受中國法律及法規的法定約束;及
‧ 監控訂有還款計劃的客戶的還款進度,催促還款。
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並無就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及截
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確認特別呆賬撥備。本集團並無就該等結餘持有任何
抵押品。
2. 下表載列於各報告期間向本集團下發採購訂單的客戶人數及信貸期獲延長的客戶人數
以及該等客戶於往績記錄期內貢獻的營業額。
截至
十月三十一日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止七個月
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
客戶人數19 25 32 20
於
於三月三十一日十月三十一日
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
信貸期獲延長的客戶人數(1) 2 4 8 8
截至
十月三十一日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止七個月
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各報告期末
信貸期獲延長的
客戶貢獻的
營業額總額104,990 65.0 116,534 58.4 96,511 44.1 44,348 43.3
附註:
(1) 信貸期獲延長的客戶人數基於在各報告期末有逾期未清償應收款項的客戶人數計算。
於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分別有兩名、四名、八名及八名客戶的信貸期延長至介乎五個月至27個月。
本集團於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
一日的貿易應收款項概無被個別釐定為減值。下表載列未被個別或共同視為減值的貿易應
收款項的償還情況:
於二零零九年於最後實際於二零一零年於最後實際於二零一一年於最後實際於二零一一年於最後實際
三月三十一日可行日期償還三月三十一日可行日期償還三月三十一日可行日期償還十月三十一日可行日期償還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逾期亦無減值的
貿易應收款項91,283 100 128,006 100 114,772 99.5 106,944 28.7
已逾期但無減值的
貿易應收款項9,107 100 93,724 100 15,728 94.9 8,081 82.4
貿易應收款項總額100,390 100 221,730 100 130,500 99.0 115,025 32.5
3.
近期市場動態
數字通信集群系統核心部件銷售繼續佔據本集團大部分營業額。董事預計該等部件的
銷售額會維持穩定增長及繼續為本集團貢獻大量營業額。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約96.1百萬
港元的數字集群系統核心部件銷售合約確認將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完成。由於衛
星系統的銷售競爭加劇,地面移動衛星系統及系統集成核心組件價格下跌,地面移動衛星
系統的銷售減少,本集團因而決定專注於自行開發的衛星天線,旨在減少依賴供應商採購
衛星天線。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約11.2百萬港元的地面移動衛星系統銷售合約確認將於二
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完成。預計推出自主開發衛星天線將增加本集團銷售及日益成為
營業額的另一來源。董事預計,毛利將由於自主開發衛星天線的銷售而增加。
本集團自二零一零年四月起並無產生系統集成銷售額及自二零一一年四月起並無產生
系統技術銷售額,乃由於眾多因素所致,其中包括(1)經計及系統集成利率降低進行銷售策
略調整;及(2)銷售系統技術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客戶產生不定期研究要求的性質(於各期間
並無產生該要求)。董事預計,系統集成及系統技術的銷售額將繼續受該等因素影響。
於往績記錄期地面移動衛星系統核心組件的銷售額繼續減少,系統集成及系統技術分
別於往績記錄期後概無錄得銷售額。由於中國政府當局延遲授出增值稅退還批文,故於往
績記錄期後及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僅確認約834,000港元增值稅退還為其他收益。約7.3百
萬港元的上市開支將於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獲分配及自本集團損益賬扣
除。經考慮上述理由,董事認為,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溢利可能受影響。
董事確認,除所披露者外,由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起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止,財務
或貿易狀況並無任何重大不利變動。
4. Warning Signal
股息
截至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各年及截至二零
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本集團於上市前向其當時股東分別宣派股息52百萬港元、
63百萬港元、零及零。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後,本集團已就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
一日止年度宣派股息27百萬港元。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所有應付股東的股息經已全數結
清。
本集團目前並無就過往及未來可分派溢利制定任何具體股息政策。按10%稅率繳付的預
扣稅將適用於本公司中國附屬公司支付予本公司的任何股息,除非其有權獲稅務條例下的
稅務減免或寬免。本集團日後宣派、支付股息及其金額將由董事酌情釐定及取決於本集團
業績、現金流量及財務條件及狀況、經營及資本需求以及本集團屆時可能認為相關的其他
因素。有關詳情載於本招股章程「財務資料」一節「股息」分節。有關股息的相關風險,請參
閱本招股章程「風險因素」一節。
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
經扣除包銷費用及本公司就全球發售應付的估計費用後並假設發售價為每股股份0.45港
元(即指示發售價範圍每股股份0.30港元至0.60港元的中位數),本集團估計全球發售所得款
項淨額約為120.6百萬港元(假設超額配股權尚未獲得行使)。
5.
本集團面臨對系統集成商的銷售額的信貸風險集中
於往績記錄期,對系統集成商的銷售額約為118.9百萬港元、175.2百萬港元、141.7百
萬港元及63.1百萬港元,分別佔各有關期間本集團營業總額約73.6%、81.7%、64.8%及
61.6%。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同意系統集成商5日至180日不等的合約信貸期。於二零零九
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約94.8百萬港元、
199.6百萬港元、81.2百萬港元及82.4百萬港元(相當於貿易應收款項總額94.5%、90.0%、
62.2%及71.6%)為應收系統集成商的款項。本集團包括系統集成商在內的客戶要求延長信貸
期,乃主要由於該等客戶在向其各自的終端客戶收取最終付款時遭受延誤或其各自終端客
戶受政府年度預算程序的嚴格監管以致延長結算過程。倘系統集成商的終端客戶陷入財務
困境或並未與向本集團下採購訂單的系統集成商結算採購款,或系統集成商並未就其採購
及時向本集團付款或根本未付款,則本集團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
響,這是由於根據適用中國法律及法規,本集團無權向終端客戶索償未償付金額。
6.
本集團依賴主要客戶
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各年以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
個月,本集團五大客戶合共佔本集團總銷售額分別約85.8%、86.4%、82.4%及96.5%。
..
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前,天珩通通信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執行董事倪女士為
天珩通通信兩間控股公司的董事及持有天珩通通信一間控股公司40%權益,王浙安先生為
天珩通通信及天珩通通信其中兩間控股公司(即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深圳協同迅
達」)及深圳市天恆通信息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天恆通」))的法律代表人兼董事。王浙安先生
分別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及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不再為天
珩通通信、深圳協同迅達及深圳天恆通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
日,王浙安先生亦不再為深圳市大有通訊有限公司(天珩通信另一間控股公司)的監事。在
倪女士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出售其於天珩通通信的間接權益及其分別於二零零八年二月
一日及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辭任於天珩通通信兩間控股公司的董事職務後,天珩通通
信不再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有關本集團與天珩通通信的關係的其他詳情,載於本招股章
程「與天珩通通信及協同信聯的關係」一節。
本集團預計於不久將來仍會持續自其五大客戶(特別是天珩通通信)獲得相當大比重的
收益。無法保證本集團將能夠挽留其主要客戶或按對本集團有利的條款獲得任何採購訂
單,或該等客戶將保持或增加其與本集團的現有業務水平。無法保證本集團將能夠長期重
續或按有利於本集團的條款重續與天珩通通信訂立的合作框架協議。任何該等客戶(包括天
珩通通信)的業務量如有任何嚴重削減或該等客戶的定價條款受到重大限制,或向本集團任
何主要客戶的現有銷售範圍出現任何撤銷、延誤或削減,則可能對本集團的經營業績及盈
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7.
本集團未必能維持高利潤率
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
月,本集團的毛利率分別約為62.0%、59.2%、65.4%及58.9%。然而,無法保證本集團日後
將能夠維持高利潤率。倘本集團無法開發高利潤率的新產品或本集團的產品被其競爭對手
所開發的類似產品所替代,則本集團未必能維持高利潤率。
8.
本集團依賴數目有限的供應商供應若干關鍵部件及原材料
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向若干獨立第三方採購其主要原材料及零部件。截至二零一一
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本集團向其五大
供應商進行採購的金額分別佔採購總額約70.8%、66.5%、37.7%及41.3%。於往績記錄期,
本集團與其部分供應商訂立為期約一至兩年的固定年期合約,以獲彼等供應原材料及零部
件。本集團無法保證,該等供應合約將於有關年期屆滿後續訂,而本集團亦無法保證能夠
在因任何原因無法從其現有供應商取得原材料情況下按可接受的價格自替代來源採購原材
料或根本無法採購。未能取得足夠的原材料及零部件可能會干擾本集團的製造業務,並對
本集團的營運及營業額造成不利影響。
9.
與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的銷售與營銷合作
本集團已與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進行策略合作。根據本集團與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於
二零零八年訂立的銷售及服務協議,本集團獲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聘為非獨家代理,在亞
太地區推廣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的天線產品並就有關產品提供服務。銷售及服務協議並無
最低銷售額規定。年期由二零零八年八月十八日起計為一年並於每個週年日自動續期,惟
經雙方同意可由任何一方終止或由任何一方以六十日書面通知終止。於往績記錄期內,本
集團向客戶銷售未經改裝的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的產品。部分該等產品是未經本集團集成
而出售,而其他產品於出售前則與本集團開發的其他產品進行集成。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轉售美國衛星天線供應
商的產品產生的營業額分別約為45.9百萬港元、77.9百萬港元、28.8百萬港元及5.1百萬港
元,分別約佔本集團於有關年度/期間營業總額的28.4%、36.3%、13.2%及5.0%。
10.
與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銷售與營銷合作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本集團與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訂立一份國際代表協議(「首份國際
代表協議」),據此,本集團同意(i)在中國及本集團經營業務的其他地區按非獨家基準銷售
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產品(包括上變頻轉換器及其他配件);及(ii)向客戶提供技術援助、
產品測試、行政及市場推廣支持及客戶培訓。上變頻轉換器乃本集團提供的地面移動衛星
系統的主要組件之一,其組成衛星發射機的一部分。根據首份國際代表協議,本集團同意
向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提供市場推廣援助以與客戶決策者建立聯繫並保持聯絡;就產品及
服務的選擇協助客戶;就具體客戶決策標準向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提供意見;在上變頻轉
換器供應商制定指定區域的產品及服務市場推廣策略及行動計劃時向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
提供意見,及報告有關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競爭對手活動的情報;而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
同意(其中包括)告知本集團其針對指定區域的產品及服務銷售計劃及目標、向本集團提供
有關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經營手法的資訊材料及向本集團提供有關產品及服務的簡介。本
集團應在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有產品可供應時向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訂購產品。本集團已
作出400部上變頻轉換器的年度銷售承諾,倘達到該目標,本集團有權以產品折扣方式獲得
額外追溯折扣。倘本集團未有達到承諾的銷售目標,首份國際代表協議並無具體條文規
定。董事確認,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在中國及亞太地區分銷21部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
產品。
為釐清相關合約條文的效力,本集團與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於二零一一年四月八日按
前一份協議規定的相若商業條款訂立一份新的國際代表協議,自二零一一年四月八日起計
為期兩年。新協議亦規定(i)其取代訂約雙方之間的首份國際代表協議,而本集團將獲解除
該協議訂明的所有責任,且本集團不承擔根據該協議應付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任何費用
或開支;及(ii)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放棄就首份國際代表協議產生的任何賠償向本集團作出
申索的所有權利及補救措施。根據新協議,本集團繼續作出400部上變頻轉換器的年度銷售
承諾,倘達到該年度銷售目標,本集團有權以產品折扣方式獲得額外追溯折扣。倘本集團
未能達致該承諾年度銷售目標不會視作本集團違反協議。新協議可由任何一方以三十日書
面通知終止,或在下列情況下可由任何一方隨時終止而毋須申述任何理由亦毋須事先通
知,其中包括:(i)一方無力償債或破產;(ii)協議所載的保證未獲遵守;(iii)協議所載的職
責未獲履行;(iv)協議遭嚴重違反;(v)本集團向另一方提供任何虛假或誤導性資料;及(vi)
協議的任何條款被裁定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銷售未經改裝的上變頻
轉換器供應商的產品。部分該等產品是未經本集團集成而出售,而其他產品於出售前則與
本集團開發的衛星天線及其他產品進行集成。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
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銷售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產品產生的營業額
分別約為零、零、2.8百萬港元及0.1百萬港元,分別佔本集團於有關年度營業總額的零、
零、1.3%及0.1%。
11.
生產設施
本集團的生產設施位於其在中國深圳羅湖區的租賃物業。誠如中國法律顧問所告知,
本集團自二零零八年十二月起按月租約人民幣26,400元租賃該項物業。本招股章程附錄三估
值報告第三項物業的租約將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屆滿。租約並無規定續期條款,而
租約將於以下情況下終止:(i)發生任何不可抗力事件或一連串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租約不能
強制執行;(ii)政府沒收、收購或拆卸租賃物業;或(iii)訂約雙方一致同意終止。由於本集
團業務經營的發展,本集團已就其生產設施搬遷至位於深圳清水區一處新物業訂立日期為
二零一一年四月七日的協議。該租賃將於二零二一年四月十日屆滿,新物業現正進行裝
修。本集團計劃於二零一二年三月開始搬遷,預計於二零一二年五月前完成搬遷。本集團
現正與業主磋商暫時延長本招股章程附錄三物業估值報告內第三項物業的租期,以為本集
團的搬遷留出時間。本集團計劃將所得款項淨額約20%用於搬遷生產基地及購買及安裝機械
及設備。董事認為,搬遷生產設施不會影響本公司的業務經營及財務表現。該等租賃物業
的詳情載於本招股章程附錄三。
生產基地擁有兩條主要生產線。其中一條生產線主要用於製造本集團的主要產品,包
括數字集群系統及地面移動低速衛星傳輸系統的核心組件,而另一條生產線主要用於生產
配件及組件,包括發電機及手持終端外殼。生產線主要包括三個生產步驟,即表面貼裝、
焊接以及測試和調試。
本集團在位於深圳的生產設施製造及組裝數字集群系統及低速衛星傳輸系統的核心組
件,而向供應商採購地面移動衛星系統的衛星天線。地面移動衛星系統的主要生產流程是
組裝由本集團製造的零部件。
系統集成的車輛組裝及改裝外判予一家分包商。除測試改裝車輛外,系統集成的生產
流程並不在本集團的生產設施內進行。就系統集成而言,對由本集團製造或採購自供應商
的設備進行網絡形成測試後,本集團將就改裝建議聯絡車輛改裝分包商及協定改裝詳情。
本集團產品會交付予分包商以供改裝。本集團及分包商將協定用於改裝流程的原材料,而
分銷商將根據協議採購必需的原材料。本集團將跟進改裝進程,並於向客戶交貨前對經改
裝的車輛進行測試。
12.
王浙安先生分別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及二零零七年十二月
十八日不再為天珩通通信、深圳協同迅達及深圳天恆通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王浙安先生
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亦不再為深圳大有的監事。倪女士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向獨
立第三方Wang Guan San先生出售其於深圳協同迅達的股權並登記該轉讓。倪女士亦分別
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及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辭任深圳協同迅達及深圳大有的董事職
務。天珩通通信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起不再為關連人士,而本集團與天珩通通信的
交易不再為關連交易。
倪女士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以代價人民幣1.6百萬元向Wang Guan San先生轉讓於天
珩通通信其中一間控股公司深圳協同迅達的40%股權並登記該轉讓。上述代價由雙方按公平
原則議價,相等於倪女士投入的初始金額,佔深圳協同迅達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的
資產凈值(賬面值約人民幣3.9百萬元)約40%。Wang Guan San先生分別於簽立股權轉讓協
議時、上述協議獲公證時及向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前稱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股
權轉讓時,以現金分三期支付代價。除所披露者外,深圳協同信達及其任何現有股東及董
事(包括Wang Guan San先生)並無與本集團、其股東(包括王浙安先生,前稱王鋼軍)及
Wang Min Zhong先生(重組前協同集團前股東Yusman已發行股本的實益擁有人)、董事、
高級管理層及任何彼等各自的聯繫人有任何過往及目前關係(包括但不限於家庭、僱傭、股
權、信託或業務關係)。
Wang Guan San先生為獨立第三方。於Wang Guan San先生擁有天珩通通信的股權前,
彼已從事無線電信業務並與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第七研究所(「電子研究所」)緊密合作。
經Wang Guan San先生確認,彼亦曾與有軍事背景的客戶接觸。透過電子研究所,Wang
Guan San先生對天珩通通信的業務及倪女士有所了解。由於天珩通通信擁有開發及出售進
一步提升或改善以供最終用作公眾保安用途的產品的有關批文(保密資格除外)以及所需經
驗與業務聯繫,故Wang Guan San先生有興趣收購天珩通通信股權的股權。因此,當Wang
Guan San先生明白到倪女士出售其於天珩通通信的間接權益的意圖時,Wang Guan San先
生開始與倪女士進行磋商,並最終收購她於天珩通通信的間接股權。
於天珩通通信餘下60%間接股權由獨立第三方Wang Ying Xin先生持有。Wang Ying
Xin先生亦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以代價人民幣2.4百萬元轉讓其於深圳迅達的60%股權予獨
立第三方Zheng Xian先生。
又有D英中人,呢個叫王冠三,同埋鄭鮮,哈哈哈
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 的基本信息
註冊號: 440301103171773
企業名稱: 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羅湖區太寧路百仕達花園百景苑4棟3D
法定代表人: 王冠三
經營範圍: 興辦實業(具體項目另行申報);國內商業、物資供銷業(不含專營、專控、專賣商品)。
註冊資本(萬元): 400
實收資本(萬元): 400
市場主體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1年12月18日
經營期限: 自2001年12月18日起至2021年12月18日止
核准日期: 2008年2月1日
年檢情況: 2010年度已年檢
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 的股東信息
股東名稱 出資額(萬元) 出資比例(%) 股東屬性 股東類別
王冠三 160.0000 40.0000 自然人 自然人
鄭鮮 240.0000 60.0000 自然人 自然人
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 的成員信息
姓名 職務 產生方式
王冠三 總經理 選舉
鄭鮮 監事 選舉
王冠三 董事長 選舉
深圳市协同迅达实业有限公司2008年2月1日的变更事项
变更前法定代表人: 王浙安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 王冠三
变更前股东: 王迎新 240.0000(万元) 60.0000%
倪蕴姿 160.0000(万元) 40.0000%
变更后股东: 王冠三 160.0000(万元) 40.0000%
郑鲜 240.0000(万元) 60.0000%
变更前成员: 王浙安(董事长) 王浙安(总经理) 倪蕴姿(董事) 徐建需(监事) 王迎新(董事)
变更后成员: 郑鲜(监事) 王冠三(董事长) 王冠三(总经理)
变更前注册号: 4403012079448
变更后注册号: 440301103171773
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的基本信息
注册号: 4403011096980
隶属企业名称: 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经营场所: 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1028号1栋3层C区
负责人: 倪浩哲
经营范围: 通信设备、通信产品(不含专营、专卖和专控商品)。
市场主体类型: 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成立日期: 2002年9月18日
营业期限: 自2002年9月18日起至2007年9月18日止
核准日期: 2010年8月18日
年检情况: 2006年度已年检
备注: 该企业已注销
珛價掛陓洘
馱妀蛁聊瘍ㄩ 440106000194223
珛靡備ㄩ 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珛蛂硊ㄩ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园软件园高唐新建区高普路1025,1027号第二、三层
珛袨怓ㄩ 已开业
珛楊(蛹孮)ㄩ 王冠三
珛濬倰ㄩ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傖蕾ㄩ 2002-5-31
瞄袧ㄩ 2011-09-06
蛁聊訧掛ㄩ 2,000.00勀啋
妗彶訧掛ㄩ 2,000.00勀啋
腎暮儂壽ㄩ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河分局
冪茠毓峓ㄩ 通信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不含出版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茠珛癹ㄩ 2002-05-31祫长期
爛潰爛僅ㄩ 郔陔爛潰爛僅ㄩ2010
杻梗扠
52樓提及
1. 下表載列本集團就往績記錄期內訂立的銷售合約而授予各類客戶的最長經延期信貸
期:
客戶類別最長經延期信貸期
系統集成商24個月
分銷商7個月
直接客戶27個月
就逾期貿易應收款項而言,本集團已於往績記錄期內實施以下措施,以促進向客戶收
款:
‧ 指定市場推廣及銷售部人員跟進及收回逾期貿易應收款項,並通過定期打電話增
強與客戶對逾期貿易應收款項的溝通,加快付款;
‧ 向逾期未清償貿易應收款項的客戶發出逾期付款項警示;
‧ 倘延遲付款是由於系統設立或測試推遲完成,與該等客戶進行討論以核實項目進
度;
‧ 與客戶商討經修訂付款計劃及與逾期未清償貿易應收款項的客戶訂立還款計劃。
根據中國法律顧問的意見,還款計劃受中國法律及法規的法定約束;及
‧ 監控訂有還款計劃的客戶的還款進度,催促還款。
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並無就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及截
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確認特別呆賬撥備。本集團並無就該等結餘持有任何
抵押品。
2. 下表載列於各報告期間向本集團下發採購訂單的客戶人數及信貸期獲延長的客戶人數
以及該等客戶於往績記錄期內貢獻的營業額。
截至
十月三十一日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止七個月
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
客戶人數19 25 32 20
於
於三月三十一日十月三十一日
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
信貸期獲延長的客戶人數(1) 2 4 8 8
截至
十月三十一日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止七個月
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各報告期末
信貸期獲延長的
客戶貢獻的
營業額總額104,990 65.0 116,534 58.4 96,511 44.1 44,348 43.3
附註:
(1) 信貸期獲延長的客戶人數基於在各報告期末有逾期未清償應收款項的客戶人數計算。
於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分別有兩名、四名、八名及八名客戶的信貸期延長至介乎五個月至27個月。
本集團於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
一日的貿易應收款項概無被個別釐定為減值。下表載列未被個別或共同視為減值的貿易應
收款項的償還情況:
於二零零九年於最後實際於二零一零年於最後實際於二零一一年於最後實際於二零一一年於最後實際
三月三十一日可行日期償還三月三十一日可行日期償還三月三十一日可行日期償還十月三十一日可行日期償還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逾期亦無減值的
貿易應收款項91,283 100 128,006 100 114,772 99.5 106,944 28.7
已逾期但無減值的
貿易應收款項9,107 100 93,724 100 15,728 94.9 8,081 82.4
貿易應收款項總額100,390 100 221,730 100 130,500 99.0 115,025 32.5
3.
近期市場動態
數字通信集群系統核心部件銷售繼續佔據本集團大部分營業額。董事預計該等部件的
銷售額會維持穩定增長及繼續為本集團貢獻大量營業額。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約96.1百萬
港元的數字集群系統核心部件銷售合約確認將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完成。由於衛
星系統的銷售競爭加劇,地面移動衛星系統及系統集成核心組件價格下跌,地面移動衛星
系統的銷售減少,本集團因而決定專注於自行開發的衛星天線,旨在減少依賴供應商採購
衛星天線。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約11.2百萬港元的地面移動衛星系統銷售合約確認將於二
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完成。預計推出自主開發衛星天線將增加本集團銷售及日益成為
營業額的另一來源。董事預計,毛利將由於自主開發衛星天線的銷售而增加。
本集團自二零一零年四月起並無產生系統集成銷售額及自二零一一年四月起並無產生
系統技術銷售額,乃由於眾多因素所致,其中包括(1)經計及系統集成利率降低進行銷售策
略調整;及(2)銷售系統技術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客戶產生不定期研究要求的性質(於各期間
並無產生該要求)。董事預計,系統集成及系統技術的銷售額將繼續受該等因素影響。
於往績記錄期地面移動衛星系統核心組件的銷售額繼續減少,系統集成及系統技術分
別於往績記錄期後概無錄得銷售額。由於中國政府當局延遲授出增值稅退還批文,故於往
績記錄期後及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僅確認約834,000港元增值稅退還為其他收益。約7.3百
萬港元的上市開支將於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獲分配及自本集團損益賬扣
除。經考慮上述理由,董事認為,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溢利可能受影響。
董事確認,除所披露者外,由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起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止,財務
或貿易狀況並無任何重大不利變動。
4. Warning Signal
股息
截至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各年及截至二零
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本集團於上市前向其當時股東分別宣派股息52百萬港元、
63百萬港元、零及零。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後,本集團已就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
一日止年度宣派股息27百萬港元。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所有應付股東的股息經已全數結
清。
本集團目前並無就過往及未來可分派溢利制定任何具體股息政策。按10%稅率繳付的預
扣稅將適用於本公司中國附屬公司支付予本公司的任何股息,除非其有權獲稅務條例下的
稅務減免或寬免。本集團日後宣派、支付股息及其金額將由董事酌情釐定及取決於本集團
業績、現金流量及財務條件及狀況、經營及資本需求以及本集團屆時可能認為相關的其他
因素。有關詳情載於本招股章程「財務資料」一節「股息」分節。有關股息的相關風險,請參
閱本招股章程「風險因素」一節。
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
經扣除包銷費用及本公司就全球發售應付的估計費用後並假設發售價為每股股份0.45港
元(即指示發售價範圍每股股份0.30港元至0.60港元的中位數),本集團估計全球發售所得款
項淨額約為120.6百萬港元(假設超額配股權尚未獲得行使)。
5.
本集團面臨對系統集成商的銷售額的信貸風險集中
於往績記錄期,對系統集成商的銷售額約為118.9百萬港元、175.2百萬港元、141.7百
萬港元及63.1百萬港元,分別佔各有關期間本集團營業總額約73.6%、81.7%、64.8%及
61.6%。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同意系統集成商5日至180日不等的合約信貸期。於二零零九
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約94.8百萬港元、
199.6百萬港元、81.2百萬港元及82.4百萬港元(相當於貿易應收款項總額94.5%、90.0%、
62.2%及71.6%)為應收系統集成商的款項。本集團包括系統集成商在內的客戶要求延長信貸
期,乃主要由於該等客戶在向其各自的終端客戶收取最終付款時遭受延誤或其各自終端客
戶受政府年度預算程序的嚴格監管以致延長結算過程。倘系統集成商的終端客戶陷入財務
困境或並未與向本集團下採購訂單的系統集成商結算採購款,或系統集成商並未就其採購
及時向本集團付款或根本未付款,則本集團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
響,這是由於根據適用中國法律及法規,本集團無權向終端客戶索償未償付金額。
6.
本集團依賴主要客戶
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各年以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
個月,本集團五大客戶合共佔本集團總銷售額分別約85.8%、86.4%、82.4%及96.5%。
..
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前,天珩通通信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執行董事倪女士為
天珩通通信兩間控股公司的董事及持有天珩通通信一間控股公司40%權益,王浙安先生為
天珩通通信及天珩通通信其中兩間控股公司(即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深圳協同迅
達」)及深圳市天恆通信息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天恆通」))的法律代表人兼董事。王浙安先生
分別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及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不再為天
珩通通信、深圳協同迅達及深圳天恆通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
日,王浙安先生亦不再為深圳市大有通訊有限公司(天珩通信另一間控股公司)的監事。在
倪女士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出售其於天珩通通信的間接權益及其分別於二零零八年二月
一日及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辭任於天珩通通信兩間控股公司的董事職務後,天珩通通
信不再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有關本集團與天珩通通信的關係的其他詳情,載於本招股章
程「與天珩通通信及協同信聯的關係」一節。
本集團預計於不久將來仍會持續自其五大客戶(特別是天珩通通信)獲得相當大比重的
收益。無法保證本集團將能夠挽留其主要客戶或按對本集團有利的條款獲得任何採購訂
單,或該等客戶將保持或增加其與本集團的現有業務水平。無法保證本集團將能夠長期重
續或按有利於本集團的條款重續與天珩通通信訂立的合作框架協議。任何該等客戶(包括天
珩通通信)的業務量如有任何嚴重削減或該等客戶的定價條款受到重大限制,或向本集團任
何主要客戶的現有銷售範圍出現任何撤銷、延誤或削減,則可能對本集團的經營業績及盈
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7.
本集團未必能維持高利潤率
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
月,本集團的毛利率分別約為62.0%、59.2%、65.4%及58.9%。然而,無法保證本集團日後
將能夠維持高利潤率。倘本集團無法開發高利潤率的新產品或本集團的產品被其競爭對手
所開發的類似產品所替代,則本集團未必能維持高利潤率。
8.
本集團依賴數目有限的供應商供應若干關鍵部件及原材料
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向若干獨立第三方採購其主要原材料及零部件。截至二零一一
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本集團向其五大
供應商進行採購的金額分別佔採購總額約70.8%、66.5%、37.7%及41.3%。於往績記錄期,
本集團與其部分供應商訂立為期約一至兩年的固定年期合約,以獲彼等供應原材料及零部
件。本集團無法保證,該等供應合約將於有關年期屆滿後續訂,而本集團亦無法保證能夠
在因任何原因無法從其現有供應商取得原材料情況下按可接受的價格自替代來源採購原材
料或根本無法採購。未能取得足夠的原材料及零部件可能會干擾本集團的製造業務,並對
本集團的營運及營業額造成不利影響。
9.
與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的銷售與營銷合作
本集團已與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進行策略合作。根據本集團與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於
二零零八年訂立的銷售及服務協議,本集團獲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聘為非獨家代理,在亞
太地區推廣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的天線產品並就有關產品提供服務。銷售及服務協議並無
最低銷售額規定。年期由二零零八年八月十八日起計為一年並於每個週年日自動續期,惟
經雙方同意可由任何一方終止或由任何一方以六十日書面通知終止。於往績記錄期內,本
集團向客戶銷售未經改裝的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的產品。部分該等產品是未經本集團集成
而出售,而其他產品於出售前則與本集團開發的其他產品進行集成。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轉售美國衛星天線供應
商的產品產生的營業額分別約為45.9百萬港元、77.9百萬港元、28.8百萬港元及5.1百萬港
元,分別約佔本集團於有關年度/期間營業總額的28.4%、36.3%、13.2%及5.0%。
10.
與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銷售與營銷合作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本集團與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訂立一份國際代表協議(「首份國際
代表協議」),據此,本集團同意(i)在中國及本集團經營業務的其他地區按非獨家基準銷售
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產品(包括上變頻轉換器及其他配件);及(ii)向客戶提供技術援助、
產品測試、行政及市場推廣支持及客戶培訓。上變頻轉換器乃本集團提供的地面移動衛星
系統的主要組件之一,其組成衛星發射機的一部分。根據首份國際代表協議,本集團同意
向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提供市場推廣援助以與客戶決策者建立聯繫並保持聯絡;就產品及
服務的選擇協助客戶;就具體客戶決策標準向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提供意見;在上變頻轉
換器供應商制定指定區域的產品及服務市場推廣策略及行動計劃時向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
提供意見,及報告有關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競爭對手活動的情報;而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
同意(其中包括)告知本集團其針對指定區域的產品及服務銷售計劃及目標、向本集團提供
有關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經營手法的資訊材料及向本集團提供有關產品及服務的簡介。本
集團應在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有產品可供應時向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訂購產品。本集團已
作出400部上變頻轉換器的年度銷售承諾,倘達到該目標,本集團有權以產品折扣方式獲得
額外追溯折扣。倘本集團未有達到承諾的銷售目標,首份國際代表協議並無具體條文規
定。董事確認,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在中國及亞太地區分銷21部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
產品。
為釐清相關合約條文的效力,本集團與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於二零一一年四月八日按
前一份協議規定的相若商業條款訂立一份新的國際代表協議,自二零一一年四月八日起計
為期兩年。新協議亦規定(i)其取代訂約雙方之間的首份國際代表協議,而本集團將獲解除
該協議訂明的所有責任,且本集團不承擔根據該協議應付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任何費用
或開支;及(ii)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放棄就首份國際代表協議產生的任何賠償向本集團作出
申索的所有權利及補救措施。根據新協議,本集團繼續作出400部上變頻轉換器的年度銷售
承諾,倘達到該年度銷售目標,本集團有權以產品折扣方式獲得額外追溯折扣。倘本集團
未能達致該承諾年度銷售目標不會視作本集團違反協議。新協議可由任何一方以三十日書
面通知終止,或在下列情況下可由任何一方隨時終止而毋須申述任何理由亦毋須事先通
知,其中包括:(i)一方無力償債或破產;(ii)協議所載的保證未獲遵守;(iii)協議所載的職
責未獲履行;(iv)協議遭嚴重違反;(v)本集團向另一方提供任何虛假或誤導性資料;及(vi)
協議的任何條款被裁定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銷售未經改裝的上變頻
轉換器供應商的產品。部分該等產品是未經本集團集成而出售,而其他產品於出售前則與
本集團開發的衛星天線及其他產品進行集成。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
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銷售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產品產生的營業額
分別約為零、零、2.8百萬港元及0.1百萬港元,分別佔本集團於有關年度營業總額的零、
零、1.3%及0.1%。
11.
生產設施
本集團的生產設施位於其在中國深圳羅湖區的租賃物業。誠如中國法律顧問所告知,
本集團自二零零八年十二月起按月租約人民幣26,400元租賃該項物業。本招股章程附錄三估
值報告第三項物業的租約將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屆滿。租約並無規定續期條款,而
租約將於以下情況下終止:(i)發生任何不可抗力事件或一連串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租約不能
強制執行;(ii)政府沒收、收購或拆卸租賃物業;或(iii)訂約雙方一致同意終止。由於本集
團業務經營的發展,本集團已就其生產設施搬遷至位於深圳清水區一處新物業訂立日期為
二零一一年四月七日的協議。該租賃將於二零二一年四月十日屆滿,新物業現正進行裝
修。本集團計劃於二零一二年三月開始搬遷,預計於二零一二年五月前完成搬遷。本集團
現正與業主磋商暫時延長本招股章程附錄三物業估值報告內第三項物業的租期,以為本集
團的搬遷留出時間。本集團計劃將所得款項淨額約20%用於搬遷生產基地及購買及安裝機械
及設備。董事認為,搬遷生產設施不會影響本公司的業務經營及財務表現。該等租賃物業
的詳情載於本招股章程附錄三。
生產基地擁有兩條主要生產線。其中一條生產線主要用於製造本集團的主要產品,包
括數字集群系統及地面移動低速衛星傳輸系統的核心組件,而另一條生產線主要用於生產
配件及組件,包括發電機及手持終端外殼。生產線主要包括三個生產步驟,即表面貼裝、
焊接以及測試和調試。
本集團在位於深圳的生產設施製造及組裝數字集群系統及低速衛星傳輸系統的核心組
件,而向供應商採購地面移動衛星系統的衛星天線。地面移動衛星系統的主要生產流程是
組裝由本集團製造的零部件。
系統集成的車輛組裝及改裝外判予一家分包商。除測試改裝車輛外,系統集成的生產
流程並不在本集團的生產設施內進行。就系統集成而言,對由本集團製造或採購自供應商
的設備進行網絡形成測試後,本集團將就改裝建議聯絡車輛改裝分包商及協定改裝詳情。
本集團產品會交付予分包商以供改裝。本集團及分包商將協定用於改裝流程的原材料,而
分銷商將根據協議採購必需的原材料。本集團將跟進改裝進程,並於向客戶交貨前對經改
裝的車輛進行測試。
12.
王浙安先生分別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及二零零七年十二月
十八日不再為天珩通通信、深圳協同迅達及深圳天恆通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王浙安先生
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亦不再為深圳大有的監事。倪女士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向獨
立第三方Wang Guan San先生出售其於深圳協同迅達的股權並登記該轉讓。倪女士亦分別
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及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辭任深圳協同迅達及深圳大有的董事職
務。天珩通通信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起不再為關連人士,而本集團與天珩通通信的
交易不再為關連交易。
倪女士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以代價人民幣1.6百萬元向Wang Guan San先生轉讓於天
珩通通信其中一間控股公司深圳協同迅達的40%股權並登記該轉讓。上述代價由雙方按公平
原則議價,相等於倪女士投入的初始金額,佔深圳協同迅達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的
資產凈值(賬面值約人民幣3.9百萬元)約40%。Wang Guan San先生分別於簽立股權轉讓協
議時、上述協議獲公證時及向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前稱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股
權轉讓時,以現金分三期支付代價。除所披露者外,深圳協同信達及其任何現有股東及董
事(包括Wang Guan San先生)並無與本集團、其股東(包括王浙安先生,前稱王鋼軍)及
Wang Min Zhong先生(重組前協同集團前股東Yusman已發行股本的實益擁有人)、董事、
高級管理層及任何彼等各自的聯繫人有任何過往及目前關係(包括但不限於家庭、僱傭、股
權、信託或業務關係)。
Wang Guan San先生為獨立第三方。於Wang Guan San先生擁有天珩通通信的股權前,
彼已從事無線電信業務並與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第七研究所(「電子研究所」)緊密合作。
經Wang Guan San先生確認,彼亦曾與有軍事背景的客戶接觸。透過電子研究所,Wang
Guan San先生對天珩通通信的業務及倪女士有所了解。由於天珩通通信擁有開發及出售進
一步提升或改善以供最終用作公眾保安用途的產品的有關批文(保密資格除外)以及所需經
驗與業務聯繫,故Wang Guan San先生有興趣收購天珩通通信股權的股權。因此,當Wang
Guan San先生明白到倪女士出售其於天珩通通信的間接權益的意圖時,Wang Guan San先
生開始與倪女士進行磋商,並最終收購她於天珩通通信的間接股權。
於天珩通通信餘下60%間接股權由獨立第三方Wang Ying Xin先生持有。Wang Ying
Xin先生亦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以代價人民幣2.4百萬元轉讓其於深圳迅達的60%股權予獨
立第三方Zheng Xian先生。
又有D英中人,呢個叫王冠三,同埋鄭鮮,哈哈哈
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 的基本信息
註冊號: 440301103171773
企業名稱: 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羅湖區太寧路百仕達花園百景苑4棟3D
法定代表人: 王冠三
經營範圍: 興辦實業(具體項目另行申報);國內商業、物資供銷業(不含專營、專控、專賣商品)。
註冊資本(萬元): 400
實收資本(萬元): 400
市場主體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1年12月18日
經營期限: 自2001年12月18日起至2021年12月18日止
核准日期: 2008年2月1日
年檢情況: 2010年度已年檢
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 的股東信息
股東名稱 出資額(萬元) 出資比例(%) 股東屬性 股東類別
王冠三 160.0000 40.0000 自然人 自然人
鄭鮮 240.0000 60.0000 自然人 自然人
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 的成員信息
姓名 職務 產生方式
王冠三 總經理 選舉
鄭鮮 監事 選舉
王冠三 董事長 選舉
深圳市协同迅达实业有限公司2008年2月1日的变更事项
变更前法定代表人: 王浙安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 王冠三
变更前股东: 王迎新 240.0000(万元) 60.0000%
倪蕴姿 160.0000(万元) 40.0000%
变更后股东: 王冠三 160.0000(万元) 40.0000%
郑鲜 240.0000(万元) 60.0000%
变更前成员: 王浙安(董事长) 王浙安(总经理) 倪蕴姿(董事) 徐建需(监事) 王迎新(董事)
变更后成员: 郑鲜(监事) 王冠三(董事长) 王冠三(总经理)
变更前注册号: 4403012079448
变更后注册号: 440301103171773
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的基本信息
注册号: 4403011096980
隶属企业名称: 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经营场所: 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1028号1栋3层C区
负责人: 倪浩哲
经营范围: 通信设备、通信产品(不含专营、专卖和专控商品)。
市场主体类型: 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成立日期: 2002年9月18日
营业期限: 自2002年9月18日起至2007年9月18日止
核准日期: 2010年8月18日
年检情况: 2006年度已年检
备注: 该企业已注销
珛價掛陓洘
馱妀蛁聊瘍ㄩ 440106000194223
珛靡備ㄩ 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珛蛂硊ㄩ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园软件园高唐新建区高普路1025,1027号第二、三层
珛袨怓ㄩ 已开业
珛楊(蛹孮)ㄩ 王冠三
珛濬倰ㄩ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傖蕾ㄩ 2002-5-31
瞄袧ㄩ 2011-09-06
蛁聊訧掛ㄩ 2,000.00勀啋
妗彶訧掛ㄩ 2,000.00勀啋
腎暮儂壽ㄩ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河分局
冪茠毓峓ㄩ 通信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不含出版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茠珛癹ㄩ 2002-05-31祫长期
爛潰爛僅ㄩ 郔陔爛潰爛僅ㄩ2010
杻梗扠
52樓提及
1. 下表載列本集團就往績記錄期內訂立的銷售合約而授予各類客戶的最長經延期信貸
期:
客戶類別最長經延期信貸期
系統集成商24個月
分銷商7個月
直接客戶27個月
就逾期貿易應收款項而言,本集團已於往績記錄期內實施以下措施,以促進向客戶收
款:
‧ 指定市場推廣及銷售部人員跟進及收回逾期貿易應收款項,並通過定期打電話增
強與客戶對逾期貿易應收款項的溝通,加快付款;
‧ 向逾期未清償貿易應收款項的客戶發出逾期付款項警示;
‧ 倘延遲付款是由於系統設立或測試推遲完成,與該等客戶進行討論以核實項目進
度;
‧ 與客戶商討經修訂付款計劃及與逾期未清償貿易應收款項的客戶訂立還款計劃。
根據中國法律顧問的意見,還款計劃受中國法律及法規的法定約束;及
‧ 監控訂有還款計劃的客戶的還款進度,催促還款。
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並無就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及截
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確認特別呆賬撥備。本集團並無就該等結餘持有任何
抵押品。
2. 下表載列於各報告期間向本集團下發採購訂單的客戶人數及信貸期獲延長的客戶人數
以及該等客戶於往績記錄期內貢獻的營業額。
截至
十月三十一日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止七個月
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
客戶人數19 25 32 20
於
於三月三十一日十月三十一日
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
信貸期獲延長的客戶人數(1) 2 4 8 8
截至
十月三十一日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止七個月
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各報告期末
信貸期獲延長的
客戶貢獻的
營業額總額104,990 65.0 116,534 58.4 96,511 44.1 44,348 43.3
附註:
(1) 信貸期獲延長的客戶人數基於在各報告期末有逾期未清償應收款項的客戶人數計算。
於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分別有兩名、四名、八名及八名客戶的信貸期延長至介乎五個月至27個月。
本集團於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
一日的貿易應收款項概無被個別釐定為減值。下表載列未被個別或共同視為減值的貿易應
收款項的償還情況:
於二零零九年於最後實際於二零一零年於最後實際於二零一一年於最後實際於二零一一年於最後實際
三月三十一日可行日期償還三月三十一日可行日期償還三月三十一日可行日期償還十月三十一日可行日期償還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逾期亦無減值的
貿易應收款項91,283 100 128,006 100 114,772 99.5 106,944 28.7
已逾期但無減值的
貿易應收款項9,107 100 93,724 100 15,728 94.9 8,081 82.4
貿易應收款項總額100,390 100 221,730 100 130,500 99.0 115,025 32.5
3.
近期市場動態
數字通信集群系統核心部件銷售繼續佔據本集團大部分營業額。董事預計該等部件的
銷售額會維持穩定增長及繼續為本集團貢獻大量營業額。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約96.1百萬
港元的數字集群系統核心部件銷售合約確認將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完成。由於衛
星系統的銷售競爭加劇,地面移動衛星系統及系統集成核心組件價格下跌,地面移動衛星
系統的銷售減少,本集團因而決定專注於自行開發的衛星天線,旨在減少依賴供應商採購
衛星天線。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約11.2百萬港元的地面移動衛星系統銷售合約確認將於二
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完成。預計推出自主開發衛星天線將增加本集團銷售及日益成為
營業額的另一來源。董事預計,毛利將由於自主開發衛星天線的銷售而增加。
本集團自二零一零年四月起並無產生系統集成銷售額及自二零一一年四月起並無產生
系統技術銷售額,乃由於眾多因素所致,其中包括(1)經計及系統集成利率降低進行銷售策
略調整;及(2)銷售系統技術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客戶產生不定期研究要求的性質(於各期間
並無產生該要求)。董事預計,系統集成及系統技術的銷售額將繼續受該等因素影響。
於往績記錄期地面移動衛星系統核心組件的銷售額繼續減少,系統集成及系統技術分
別於往績記錄期後概無錄得銷售額。由於中國政府當局延遲授出增值稅退還批文,故於往
績記錄期後及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僅確認約834,000港元增值稅退還為其他收益。約7.3百
萬港元的上市開支將於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獲分配及自本集團損益賬扣
除。經考慮上述理由,董事認為,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溢利可能受影響。
董事確認,除所披露者外,由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起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止,財務
或貿易狀況並無任何重大不利變動。
4. Warning Signal
股息
截至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各年及截至二零
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本集團於上市前向其當時股東分別宣派股息52百萬港元、
63百萬港元、零及零。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後,本集團已就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
一日止年度宣派股息27百萬港元。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所有應付股東的股息經已全數結
清。
本集團目前並無就過往及未來可分派溢利制定任何具體股息政策。按10%稅率繳付的預
扣稅將適用於本公司中國附屬公司支付予本公司的任何股息,除非其有權獲稅務條例下的
稅務減免或寬免。本集團日後宣派、支付股息及其金額將由董事酌情釐定及取決於本集團
業績、現金流量及財務條件及狀況、經營及資本需求以及本集團屆時可能認為相關的其他
因素。有關詳情載於本招股章程「財務資料」一節「股息」分節。有關股息的相關風險,請參
閱本招股章程「風險因素」一節。
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
經扣除包銷費用及本公司就全球發售應付的估計費用後並假設發售價為每股股份0.45港
元(即指示發售價範圍每股股份0.30港元至0.60港元的中位數),本集團估計全球發售所得款
項淨額約為120.6百萬港元(假設超額配股權尚未獲得行使)。
5.
本集團面臨對系統集成商的銷售額的信貸風險集中
於往績記錄期,對系統集成商的銷售額約為118.9百萬港元、175.2百萬港元、141.7百
萬港元及63.1百萬港元,分別佔各有關期間本集團營業總額約73.6%、81.7%、64.8%及
61.6%。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同意系統集成商5日至180日不等的合約信貸期。於二零零九
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約94.8百萬港元、
199.6百萬港元、81.2百萬港元及82.4百萬港元(相當於貿易應收款項總額94.5%、90.0%、
62.2%及71.6%)為應收系統集成商的款項。本集團包括系統集成商在內的客戶要求延長信貸
期,乃主要由於該等客戶在向其各自的終端客戶收取最終付款時遭受延誤或其各自終端客
戶受政府年度預算程序的嚴格監管以致延長結算過程。倘系統集成商的終端客戶陷入財務
困境或並未與向本集團下採購訂單的系統集成商結算採購款,或系統集成商並未就其採購
及時向本集團付款或根本未付款,則本集團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
響,這是由於根據適用中國法律及法規,本集團無權向終端客戶索償未償付金額。
6.
本集團依賴主要客戶
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各年以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
個月,本集團五大客戶合共佔本集團總銷售額分別約85.8%、86.4%、82.4%及96.5%。
..
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前,天珩通通信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執行董事倪女士為
天珩通通信兩間控股公司的董事及持有天珩通通信一間控股公司40%權益,王浙安先生為
天珩通通信及天珩通通信其中兩間控股公司(即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深圳協同迅
達」)及深圳市天恆通信息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天恆通」))的法律代表人兼董事。王浙安先生
分別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及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不再為天
珩通通信、深圳協同迅達及深圳天恆通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
日,王浙安先生亦不再為深圳市大有通訊有限公司(天珩通信另一間控股公司)的監事。在
倪女士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出售其於天珩通通信的間接權益及其分別於二零零八年二月
一日及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辭任於天珩通通信兩間控股公司的董事職務後,天珩通通
信不再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有關本集團與天珩通通信的關係的其他詳情,載於本招股章
程「與天珩通通信及協同信聯的關係」一節。
本集團預計於不久將來仍會持續自其五大客戶(特別是天珩通通信)獲得相當大比重的
收益。無法保證本集團將能夠挽留其主要客戶或按對本集團有利的條款獲得任何採購訂
單,或該等客戶將保持或增加其與本集團的現有業務水平。無法保證本集團將能夠長期重
續或按有利於本集團的條款重續與天珩通通信訂立的合作框架協議。任何該等客戶(包括天
珩通通信)的業務量如有任何嚴重削減或該等客戶的定價條款受到重大限制,或向本集團任
何主要客戶的現有銷售範圍出現任何撤銷、延誤或削減,則可能對本集團的經營業績及盈
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7.
本集團未必能維持高利潤率
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
月,本集團的毛利率分別約為62.0%、59.2%、65.4%及58.9%。然而,無法保證本集團日後
將能夠維持高利潤率。倘本集團無法開發高利潤率的新產品或本集團的產品被其競爭對手
所開發的類似產品所替代,則本集團未必能維持高利潤率。
8.
本集團依賴數目有限的供應商供應若干關鍵部件及原材料
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向若干獨立第三方採購其主要原材料及零部件。截至二零一一
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本集團向其五大
供應商進行採購的金額分別佔採購總額約70.8%、66.5%、37.7%及41.3%。於往績記錄期,
本集團與其部分供應商訂立為期約一至兩年的固定年期合約,以獲彼等供應原材料及零部
件。本集團無法保證,該等供應合約將於有關年期屆滿後續訂,而本集團亦無法保證能夠
在因任何原因無法從其現有供應商取得原材料情況下按可接受的價格自替代來源採購原材
料或根本無法採購。未能取得足夠的原材料及零部件可能會干擾本集團的製造業務,並對
本集團的營運及營業額造成不利影響。
9.
與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的銷售與營銷合作
本集團已與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進行策略合作。根據本集團與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於
二零零八年訂立的銷售及服務協議,本集團獲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聘為非獨家代理,在亞
太地區推廣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的天線產品並就有關產品提供服務。銷售及服務協議並無
最低銷售額規定。年期由二零零八年八月十八日起計為一年並於每個週年日自動續期,惟
經雙方同意可由任何一方終止或由任何一方以六十日書面通知終止。於往績記錄期內,本
集團向客戶銷售未經改裝的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的產品。部分該等產品是未經本集團集成
而出售,而其他產品於出售前則與本集團開發的其他產品進行集成。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轉售美國衛星天線供應
商的產品產生的營業額分別約為45.9百萬港元、77.9百萬港元、28.8百萬港元及5.1百萬港
元,分別約佔本集團於有關年度/期間營業總額的28.4%、36.3%、13.2%及5.0%。
10.
與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銷售與營銷合作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本集團與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訂立一份國際代表協議(「首份國際
代表協議」),據此,本集團同意(i)在中國及本集團經營業務的其他地區按非獨家基準銷售
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產品(包括上變頻轉換器及其他配件);及(ii)向客戶提供技術援助、
產品測試、行政及市場推廣支持及客戶培訓。上變頻轉換器乃本集團提供的地面移動衛星
系統的主要組件之一,其組成衛星發射機的一部分。根據首份國際代表協議,本集團同意
向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提供市場推廣援助以與客戶決策者建立聯繫並保持聯絡;就產品及
服務的選擇協助客戶;就具體客戶決策標準向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提供意見;在上變頻轉
換器供應商制定指定區域的產品及服務市場推廣策略及行動計劃時向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
提供意見,及報告有關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競爭對手活動的情報;而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
同意(其中包括)告知本集團其針對指定區域的產品及服務銷售計劃及目標、向本集團提供
有關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經營手法的資訊材料及向本集團提供有關產品及服務的簡介。本
集團應在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有產品可供應時向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訂購產品。本集團已
作出400部上變頻轉換器的年度銷售承諾,倘達到該目標,本集團有權以產品折扣方式獲得
額外追溯折扣。倘本集團未有達到承諾的銷售目標,首份國際代表協議並無具體條文規
定。董事確認,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在中國及亞太地區分銷21部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
產品。
為釐清相關合約條文的效力,本集團與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於二零一一年四月八日按
前一份協議規定的相若商業條款訂立一份新的國際代表協議,自二零一一年四月八日起計
為期兩年。新協議亦規定(i)其取代訂約雙方之間的首份國際代表協議,而本集團將獲解除
該協議訂明的所有責任,且本集團不承擔根據該協議應付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任何費用
或開支;及(ii)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放棄就首份國際代表協議產生的任何賠償向本集團作出
申索的所有權利及補救措施。根據新協議,本集團繼續作出400部上變頻轉換器的年度銷售
承諾,倘達到該年度銷售目標,本集團有權以產品折扣方式獲得額外追溯折扣。倘本集團
未能達致該承諾年度銷售目標不會視作本集團違反協議。新協議可由任何一方以三十日書
面通知終止,或在下列情況下可由任何一方隨時終止而毋須申述任何理由亦毋須事先通
知,其中包括:(i)一方無力償債或破產;(ii)協議所載的保證未獲遵守;(iii)協議所載的職
責未獲履行;(iv)協議遭嚴重違反;(v)本集團向另一方提供任何虛假或誤導性資料;及(vi)
協議的任何條款被裁定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銷售未經改裝的上變頻
轉換器供應商的產品。部分該等產品是未經本集團集成而出售,而其他產品於出售前則與
本集團開發的衛星天線及其他產品進行集成。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
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銷售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產品產生的營業額
分別約為零、零、2.8百萬港元及0.1百萬港元,分別佔本集團於有關年度營業總額的零、
零、1.3%及0.1%。
11.
生產設施
本集團的生產設施位於其在中國深圳羅湖區的租賃物業。誠如中國法律顧問所告知,
本集團自二零零八年十二月起按月租約人民幣26,400元租賃該項物業。本招股章程附錄三估
值報告第三項物業的租約將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屆滿。租約並無規定續期條款,而
租約將於以下情況下終止:(i)發生任何不可抗力事件或一連串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租約不能
強制執行;(ii)政府沒收、收購或拆卸租賃物業;或(iii)訂約雙方一致同意終止。由於本集
團業務經營的發展,本集團已就其生產設施搬遷至位於深圳清水區一處新物業訂立日期為
二零一一年四月七日的協議。該租賃將於二零二一年四月十日屆滿,新物業現正進行裝
修。本集團計劃於二零一二年三月開始搬遷,預計於二零一二年五月前完成搬遷。本集團
現正與業主磋商暫時延長本招股章程附錄三物業估值報告內第三項物業的租期,以為本集
團的搬遷留出時間。本集團計劃將所得款項淨額約20%用於搬遷生產基地及購買及安裝機械
及設備。董事認為,搬遷生產設施不會影響本公司的業務經營及財務表現。該等租賃物業
的詳情載於本招股章程附錄三。
生產基地擁有兩條主要生產線。其中一條生產線主要用於製造本集團的主要產品,包
括數字集群系統及地面移動低速衛星傳輸系統的核心組件,而另一條生產線主要用於生產
配件及組件,包括發電機及手持終端外殼。生產線主要包括三個生產步驟,即表面貼裝、
焊接以及測試和調試。
本集團在位於深圳的生產設施製造及組裝數字集群系統及低速衛星傳輸系統的核心組
件,而向供應商採購地面移動衛星系統的衛星天線。地面移動衛星系統的主要生產流程是
組裝由本集團製造的零部件。
系統集成的車輛組裝及改裝外判予一家分包商。除測試改裝車輛外,系統集成的生產
流程並不在本集團的生產設施內進行。就系統集成而言,對由本集團製造或採購自供應商
的設備進行網絡形成測試後,本集團將就改裝建議聯絡車輛改裝分包商及協定改裝詳情。
本集團產品會交付予分包商以供改裝。本集團及分包商將協定用於改裝流程的原材料,而
分銷商將根據協議採購必需的原材料。本集團將跟進改裝進程,並於向客戶交貨前對經改
裝的車輛進行測試。
12.
王浙安先生分別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及二零零七年十二月
十八日不再為天珩通通信、深圳協同迅達及深圳天恆通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王浙安先生
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亦不再為深圳大有的監事。倪女士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向獨
立第三方Wang Guan San先生出售其於深圳協同迅達的股權並登記該轉讓。倪女士亦分別
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及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辭任深圳協同迅達及深圳大有的董事職
務。天珩通通信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起不再為關連人士,而本集團與天珩通通信的
交易不再為關連交易。
倪女士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以代價人民幣1.6百萬元向Wang Guan San先生轉讓於天
珩通通信其中一間控股公司深圳協同迅達的40%股權並登記該轉讓。上述代價由雙方按公平
原則議價,相等於倪女士投入的初始金額,佔深圳協同迅達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的
資產凈值(賬面值約人民幣3.9百萬元)約40%。Wang Guan San先生分別於簽立股權轉讓協
議時、上述協議獲公證時及向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前稱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股
權轉讓時,以現金分三期支付代價。除所披露者外,深圳協同信達及其任何現有股東及董
事(包括Wang Guan San先生)並無與本集團、其股東(包括王浙安先生,前稱王鋼軍)及
Wang Min Zhong先生(重組前協同集團前股東Yusman已發行股本的實益擁有人)、董事、
高級管理層及任何彼等各自的聯繫人有任何過往及目前關係(包括但不限於家庭、僱傭、股
權、信託或業務關係)。
Wang Guan San先生為獨立第三方。於Wang Guan San先生擁有天珩通通信的股權前,
彼已從事無線電信業務並與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第七研究所(「電子研究所」)緊密合作。
經Wang Guan San先生確認,彼亦曾與有軍事背景的客戶接觸。透過電子研究所,Wang
Guan San先生對天珩通通信的業務及倪女士有所了解。由於天珩通通信擁有開發及出售進
一步提升或改善以供最終用作公眾保安用途的產品的有關批文(保密資格除外)以及所需經
驗與業務聯繫,故Wang Guan San先生有興趣收購天珩通通信股權的股權。因此,當Wang
Guan San先生明白到倪女士出售其於天珩通通信的間接權益的意圖時,Wang Guan San先
生開始與倪女士進行磋商,並最終收購她於天珩通通信的間接股權。
於天珩通通信餘下60%間接股權由獨立第三方Wang Ying Xin先生持有。Wang Ying
Xin先生亦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以代價人民幣2.4百萬元轉讓其於深圳迅達的60%股權予獨
立第三方Zheng Xian先生。
又有D英中人,呢個叫王冠三,同埋鄭鮮,哈哈哈
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 的基本信息
註冊號: 440301103171773
企業名稱: 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羅湖區太寧路百仕達花園百景苑4棟3D
法定代表人: 王冠三
經營範圍: 興辦實業(具體項目另行申報);國內商業、物資供銷業(不含專營、專控、專賣商品)。
註冊資本(萬元): 400
實收資本(萬元): 400
市場主體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1年12月18日
經營期限: 自2001年12月18日起至2021年12月18日止
核准日期: 2008年2月1日
年檢情況: 2010年度已年檢
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 的股東信息
股東名稱 出資額(萬元) 出資比例(%) 股東屬性 股東類別
王冠三 160.0000 40.0000 自然人 自然人
鄭鮮 240.0000 60.0000 自然人 自然人
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 的成員信息
姓名 職務 產生方式
王冠三 總經理 選舉
鄭鮮 監事 選舉
王冠三 董事長 選舉
深圳市协同迅达实业有限公司2008年2月1日的变更事项
变更前法定代表人: 王浙安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 王冠三
变更前股东: 王迎新 240.0000(万元) 60.0000%
倪蕴姿 160.0000(万元) 40.0000%
变更后股东: 王冠三 160.0000(万元) 40.0000%
郑鲜 240.0000(万元) 60.0000%
变更前成员: 王浙安(董事长) 王浙安(总经理) 倪蕴姿(董事) 徐建需(监事) 王迎新(董事)
变更后成员: 郑鲜(监事) 王冠三(董事长) 王冠三(总经理)
变更前注册号: 4403012079448
变更后注册号: 440301103171773
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的基本信息
注册号: 4403011096980
隶属企业名称: 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经营场所: 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1028号1栋3层C区
负责人: 倪浩哲
经营范围: 通信设备、通信产品(不含专营、专卖和专控商品)。
市场主体类型: 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成立日期: 2002年9月18日
营业期限: 自2002年9月18日起至2007年9月18日止
核准日期: 2010年8月18日
年检情况: 2006年度已年检
备注: 该企业已注销
珛價掛陓洘
馱妀蛁聊瘍ㄩ 440106000194223
珛靡備ㄩ 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珛蛂硊ㄩ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园软件园高唐新建区高普路1025,1027号第二、三层
珛袨怓ㄩ 已开业
珛楊(蛹孮)ㄩ 王冠三
珛濬倰ㄩ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傖蕾ㄩ 2002-5-31
瞄袧ㄩ 2011-09-06
蛁聊訧掛ㄩ 2,000.00勀啋
妗彶訧掛ㄩ 2,000.00勀啋
腎暮儂壽ㄩ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河分局
冪茠毓峓ㄩ 通信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不含出版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茠珛癹ㄩ 2002-05-31祫长期
爛潰爛僅ㄩ 郔陔爛潰爛僅ㄩ2010
杻梗扠
54樓提及
全部都是鄭鮮同王冠三先恐怖
55樓提及52樓提及
1. 下表載列本集團就往績記錄期內訂立的銷售合約而授予各類客戶的最長經延期信貸
期:
客戶類別最長經延期信貸期
系統集成商24個月
分銷商7個月
直接客戶27個月
就逾期貿易應收款項而言,本集團已於往績記錄期內實施以下措施,以促進向客戶收
款:
‧ 指定市場推廣及銷售部人員跟進及收回逾期貿易應收款項,並通過定期打電話增
強與客戶對逾期貿易應收款項的溝通,加快付款;
‧ 向逾期未清償貿易應收款項的客戶發出逾期付款項警示;
‧ 倘延遲付款是由於系統設立或測試推遲完成,與該等客戶進行討論以核實項目進
度;
‧ 與客戶商討經修訂付款計劃及與逾期未清償貿易應收款項的客戶訂立還款計劃。
根據中國法律顧問的意見,還款計劃受中國法律及法規的法定約束;及
‧ 監控訂有還款計劃的客戶的還款進度,催促還款。
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並無就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及截
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確認特別呆賬撥備。本集團並無就該等結餘持有任何
抵押品。
2. 下表載列於各報告期間向本集團下發採購訂單的客戶人數及信貸期獲延長的客戶人數
以及該等客戶於往績記錄期內貢獻的營業額。
截至
十月三十一日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止七個月
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
客戶人數19 25 32 20
於
於三月三十一日十月三十一日
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
信貸期獲延長的客戶人數(1) 2 4 8 8
截至
十月三十一日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止七個月
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各報告期末
信貸期獲延長的
客戶貢獻的
營業額總額104,990 65.0 116,534 58.4 96,511 44.1 44,348 43.3
附註:
(1) 信貸期獲延長的客戶人數基於在各報告期末有逾期未清償應收款項的客戶人數計算。
於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分別有兩名、四名、八名及八名客戶的信貸期延長至介乎五個月至27個月。
本集團於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
一日的貿易應收款項概無被個別釐定為減值。下表載列未被個別或共同視為減值的貿易應
收款項的償還情況:
於二零零九年於最後實際於二零一零年於最後實際於二零一一年於最後實際於二零一一年於最後實際
三月三十一日可行日期償還三月三十一日可行日期償還三月三十一日可行日期償還十月三十一日可行日期償還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逾期亦無減值的
貿易應收款項91,283 100 128,006 100 114,772 99.5 106,944 28.7
已逾期但無減值的
貿易應收款項9,107 100 93,724 100 15,728 94.9 8,081 82.4
貿易應收款項總額100,390 100 221,730 100 130,500 99.0 115,025 32.5
3.
近期市場動態
數字通信集群系統核心部件銷售繼續佔據本集團大部分營業額。董事預計該等部件的
銷售額會維持穩定增長及繼續為本集團貢獻大量營業額。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約96.1百萬
港元的數字集群系統核心部件銷售合約確認將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完成。由於衛
星系統的銷售競爭加劇,地面移動衛星系統及系統集成核心組件價格下跌,地面移動衛星
系統的銷售減少,本集團因而決定專注於自行開發的衛星天線,旨在減少依賴供應商採購
衛星天線。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約11.2百萬港元的地面移動衛星系統銷售合約確認將於二
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完成。預計推出自主開發衛星天線將增加本集團銷售及日益成為
營業額的另一來源。董事預計,毛利將由於自主開發衛星天線的銷售而增加。
本集團自二零一零年四月起並無產生系統集成銷售額及自二零一一年四月起並無產生
系統技術銷售額,乃由於眾多因素所致,其中包括(1)經計及系統集成利率降低進行銷售策
略調整;及(2)銷售系統技術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客戶產生不定期研究要求的性質(於各期間
並無產生該要求)。董事預計,系統集成及系統技術的銷售額將繼續受該等因素影響。
於往績記錄期地面移動衛星系統核心組件的銷售額繼續減少,系統集成及系統技術分
別於往績記錄期後概無錄得銷售額。由於中國政府當局延遲授出增值稅退還批文,故於往
績記錄期後及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僅確認約834,000港元增值稅退還為其他收益。約7.3百
萬港元的上市開支將於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獲分配及自本集團損益賬扣
除。經考慮上述理由,董事認為,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溢利可能受影響。
董事確認,除所披露者外,由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起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止,財務
或貿易狀況並無任何重大不利變動。
4. Warning Signal
股息
截至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各年及截至二零
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本集團於上市前向其當時股東分別宣派股息52百萬港元、
63百萬港元、零及零。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後,本集團已就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
一日止年度宣派股息27百萬港元。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所有應付股東的股息經已全數結
清。
本集團目前並無就過往及未來可分派溢利制定任何具體股息政策。按10%稅率繳付的預
扣稅將適用於本公司中國附屬公司支付予本公司的任何股息,除非其有權獲稅務條例下的
稅務減免或寬免。本集團日後宣派、支付股息及其金額將由董事酌情釐定及取決於本集團
業績、現金流量及財務條件及狀況、經營及資本需求以及本集團屆時可能認為相關的其他
因素。有關詳情載於本招股章程「財務資料」一節「股息」分節。有關股息的相關風險,請參
閱本招股章程「風險因素」一節。
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
經扣除包銷費用及本公司就全球發售應付的估計費用後並假設發售價為每股股份0.45港
元(即指示發售價範圍每股股份0.30港元至0.60港元的中位數),本集團估計全球發售所得款
項淨額約為120.6百萬港元(假設超額配股權尚未獲得行使)。
5.
本集團面臨對系統集成商的銷售額的信貸風險集中
於往績記錄期,對系統集成商的銷售額約為118.9百萬港元、175.2百萬港元、141.7百
萬港元及63.1百萬港元,分別佔各有關期間本集團營業總額約73.6%、81.7%、64.8%及
61.6%。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同意系統集成商5日至180日不等的合約信貸期。於二零零九
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約94.8百萬港元、
199.6百萬港元、81.2百萬港元及82.4百萬港元(相當於貿易應收款項總額94.5%、90.0%、
62.2%及71.6%)為應收系統集成商的款項。本集團包括系統集成商在內的客戶要求延長信貸
期,乃主要由於該等客戶在向其各自的終端客戶收取最終付款時遭受延誤或其各自終端客
戶受政府年度預算程序的嚴格監管以致延長結算過程。倘系統集成商的終端客戶陷入財務
困境或並未與向本集團下採購訂單的系統集成商結算採購款,或系統集成商並未就其採購
及時向本集團付款或根本未付款,則本集團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
響,這是由於根據適用中國法律及法規,本集團無權向終端客戶索償未償付金額。
6.
本集團依賴主要客戶
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各年以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
個月,本集團五大客戶合共佔本集團總銷售額分別約85.8%、86.4%、82.4%及96.5%。
..
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前,天珩通通信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執行董事倪女士為
天珩通通信兩間控股公司的董事及持有天珩通通信一間控股公司40%權益,王浙安先生為
天珩通通信及天珩通通信其中兩間控股公司(即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深圳協同迅
達」)及深圳市天恆通信息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天恆通」))的法律代表人兼董事。王浙安先生
分別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及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不再為天
珩通通信、深圳協同迅達及深圳天恆通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
日,王浙安先生亦不再為深圳市大有通訊有限公司(天珩通信另一間控股公司)的監事。在
倪女士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出售其於天珩通通信的間接權益及其分別於二零零八年二月
一日及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辭任於天珩通通信兩間控股公司的董事職務後,天珩通通
信不再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有關本集團與天珩通通信的關係的其他詳情,載於本招股章
程「與天珩通通信及協同信聯的關係」一節。
本集團預計於不久將來仍會持續自其五大客戶(特別是天珩通通信)獲得相當大比重的
收益。無法保證本集團將能夠挽留其主要客戶或按對本集團有利的條款獲得任何採購訂
單,或該等客戶將保持或增加其與本集團的現有業務水平。無法保證本集團將能夠長期重
續或按有利於本集團的條款重續與天珩通通信訂立的合作框架協議。任何該等客戶(包括天
珩通通信)的業務量如有任何嚴重削減或該等客戶的定價條款受到重大限制,或向本集團任
何主要客戶的現有銷售範圍出現任何撤銷、延誤或削減,則可能對本集團的經營業績及盈
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7.
本集團未必能維持高利潤率
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
月,本集團的毛利率分別約為62.0%、59.2%、65.4%及58.9%。然而,無法保證本集團日後
將能夠維持高利潤率。倘本集團無法開發高利潤率的新產品或本集團的產品被其競爭對手
所開發的類似產品所替代,則本集團未必能維持高利潤率。
8.
本集團依賴數目有限的供應商供應若干關鍵部件及原材料
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向若干獨立第三方採購其主要原材料及零部件。截至二零一一
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本集團向其五大
供應商進行採購的金額分別佔採購總額約70.8%、66.5%、37.7%及41.3%。於往績記錄期,
本集團與其部分供應商訂立為期約一至兩年的固定年期合約,以獲彼等供應原材料及零部
件。本集團無法保證,該等供應合約將於有關年期屆滿後續訂,而本集團亦無法保證能夠
在因任何原因無法從其現有供應商取得原材料情況下按可接受的價格自替代來源採購原材
料或根本無法採購。未能取得足夠的原材料及零部件可能會干擾本集團的製造業務,並對
本集團的營運及營業額造成不利影響。
9.
與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的銷售與營銷合作
本集團已與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進行策略合作。根據本集團與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於
二零零八年訂立的銷售及服務協議,本集團獲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聘為非獨家代理,在亞
太地區推廣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的天線產品並就有關產品提供服務。銷售及服務協議並無
最低銷售額規定。年期由二零零八年八月十八日起計為一年並於每個週年日自動續期,惟
經雙方同意可由任何一方終止或由任何一方以六十日書面通知終止。於往績記錄期內,本
集團向客戶銷售未經改裝的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的產品。部分該等產品是未經本集團集成
而出售,而其他產品於出售前則與本集團開發的其他產品進行集成。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轉售美國衛星天線供應
商的產品產生的營業額分別約為45.9百萬港元、77.9百萬港元、28.8百萬港元及5.1百萬港
元,分別約佔本集團於有關年度/期間營業總額的28.4%、36.3%、13.2%及5.0%。
10.
與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銷售與營銷合作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本集團與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訂立一份國際代表協議(「首份國際
代表協議」),據此,本集團同意(i)在中國及本集團經營業務的其他地區按非獨家基準銷售
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產品(包括上變頻轉換器及其他配件);及(ii)向客戶提供技術援助、
產品測試、行政及市場推廣支持及客戶培訓。上變頻轉換器乃本集團提供的地面移動衛星
系統的主要組件之一,其組成衛星發射機的一部分。根據首份國際代表協議,本集團同意
向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提供市場推廣援助以與客戶決策者建立聯繫並保持聯絡;就產品及
服務的選擇協助客戶;就具體客戶決策標準向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提供意見;在上變頻轉
換器供應商制定指定區域的產品及服務市場推廣策略及行動計劃時向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
提供意見,及報告有關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競爭對手活動的情報;而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
同意(其中包括)告知本集團其針對指定區域的產品及服務銷售計劃及目標、向本集團提供
有關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經營手法的資訊材料及向本集團提供有關產品及服務的簡介。本
集團應在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有產品可供應時向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訂購產品。本集團已
作出400部上變頻轉換器的年度銷售承諾,倘達到該目標,本集團有權以產品折扣方式獲得
額外追溯折扣。倘本集團未有達到承諾的銷售目標,首份國際代表協議並無具體條文規
定。董事確認,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在中國及亞太地區分銷21部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
產品。
為釐清相關合約條文的效力,本集團與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於二零一一年四月八日按
前一份協議規定的相若商業條款訂立一份新的國際代表協議,自二零一一年四月八日起計
為期兩年。新協議亦規定(i)其取代訂約雙方之間的首份國際代表協議,而本集團將獲解除
該協議訂明的所有責任,且本集團不承擔根據該協議應付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任何費用
或開支;及(ii)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放棄就首份國際代表協議產生的任何賠償向本集團作出
申索的所有權利及補救措施。根據新協議,本集團繼續作出400部上變頻轉換器的年度銷售
承諾,倘達到該年度銷售目標,本集團有權以產品折扣方式獲得額外追溯折扣。倘本集團
未能達致該承諾年度銷售目標不會視作本集團違反協議。新協議可由任何一方以三十日書
面通知終止,或在下列情況下可由任何一方隨時終止而毋須申述任何理由亦毋須事先通
知,其中包括:(i)一方無力償債或破產;(ii)協議所載的保證未獲遵守;(iii)協議所載的職
責未獲履行;(iv)協議遭嚴重違反;(v)本集團向另一方提供任何虛假或誤導性資料;及(vi)
協議的任何條款被裁定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銷售未經改裝的上變頻
轉換器供應商的產品。部分該等產品是未經本集團集成而出售,而其他產品於出售前則與
本集團開發的衛星天線及其他產品進行集成。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
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銷售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產品產生的營業額
分別約為零、零、2.8百萬港元及0.1百萬港元,分別佔本集團於有關年度營業總額的零、
零、1.3%及0.1%。
11.
生產設施
本集團的生產設施位於其在中國深圳羅湖區的租賃物業。誠如中國法律顧問所告知,
本集團自二零零八年十二月起按月租約人民幣26,400元租賃該項物業。本招股章程附錄三估
值報告第三項物業的租約將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屆滿。租約並無規定續期條款,而
租約將於以下情況下終止:(i)發生任何不可抗力事件或一連串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租約不能
強制執行;(ii)政府沒收、收購或拆卸租賃物業;或(iii)訂約雙方一致同意終止。由於本集
團業務經營的發展,本集團已就其生產設施搬遷至位於深圳清水區一處新物業訂立日期為
二零一一年四月七日的協議。該租賃將於二零二一年四月十日屆滿,新物業現正進行裝
修。本集團計劃於二零一二年三月開始搬遷,預計於二零一二年五月前完成搬遷。本集團
現正與業主磋商暫時延長本招股章程附錄三物業估值報告內第三項物業的租期,以為本集
團的搬遷留出時間。本集團計劃將所得款項淨額約20%用於搬遷生產基地及購買及安裝機械
及設備。董事認為,搬遷生產設施不會影響本公司的業務經營及財務表現。該等租賃物業
的詳情載於本招股章程附錄三。
生產基地擁有兩條主要生產線。其中一條生產線主要用於製造本集團的主要產品,包
括數字集群系統及地面移動低速衛星傳輸系統的核心組件,而另一條生產線主要用於生產
配件及組件,包括發電機及手持終端外殼。生產線主要包括三個生產步驟,即表面貼裝、
焊接以及測試和調試。
本集團在位於深圳的生產設施製造及組裝數字集群系統及低速衛星傳輸系統的核心組
件,而向供應商採購地面移動衛星系統的衛星天線。地面移動衛星系統的主要生產流程是
組裝由本集團製造的零部件。
系統集成的車輛組裝及改裝外判予一家分包商。除測試改裝車輛外,系統集成的生產
流程並不在本集團的生產設施內進行。就系統集成而言,對由本集團製造或採購自供應商
的設備進行網絡形成測試後,本集團將就改裝建議聯絡車輛改裝分包商及協定改裝詳情。
本集團產品會交付予分包商以供改裝。本集團及分包商將協定用於改裝流程的原材料,而
分銷商將根據協議採購必需的原材料。本集團將跟進改裝進程,並於向客戶交貨前對經改
裝的車輛進行測試。
12.
王浙安先生分別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及二零零七年十二月
十八日不再為天珩通通信、深圳協同迅達及深圳天恆通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王浙安先生
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亦不再為深圳大有的監事。倪女士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向獨
立第三方Wang Guan San先生出售其於深圳協同迅達的股權並登記該轉讓。倪女士亦分別
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及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辭任深圳協同迅達及深圳大有的董事職
務。天珩通通信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起不再為關連人士,而本集團與天珩通通信的
交易不再為關連交易。
倪女士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以代價人民幣1.6百萬元向Wang Guan San先生轉讓於天
珩通通信其中一間控股公司深圳協同迅達的40%股權並登記該轉讓。上述代價由雙方按公平
原則議價,相等於倪女士投入的初始金額,佔深圳協同迅達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的
資產凈值(賬面值約人民幣3.9百萬元)約40%。Wang Guan San先生分別於簽立股權轉讓協
議時、上述協議獲公證時及向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前稱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股
權轉讓時,以現金分三期支付代價。除所披露者外,深圳協同信達及其任何現有股東及董
事(包括Wang Guan San先生)並無與本集團、其股東(包括王浙安先生,前稱王鋼軍)及
Wang Min Zhong先生(重組前協同集團前股東Yusman已發行股本的實益擁有人)、董事、
高級管理層及任何彼等各自的聯繫人有任何過往及目前關係(包括但不限於家庭、僱傭、股
權、信託或業務關係)。
Wang Guan San先生為獨立第三方。於Wang Guan San先生擁有天珩通通信的股權前,
彼已從事無線電信業務並與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第七研究所(「電子研究所」)緊密合作。
經Wang Guan San先生確認,彼亦曾與有軍事背景的客戶接觸。透過電子研究所,Wang
Guan San先生對天珩通通信的業務及倪女士有所了解。由於天珩通通信擁有開發及出售進
一步提升或改善以供最終用作公眾保安用途的產品的有關批文(保密資格除外)以及所需經
驗與業務聯繫,故Wang Guan San先生有興趣收購天珩通通信股權的股權。因此,當Wang
Guan San先生明白到倪女士出售其於天珩通通信的間接權益的意圖時,Wang Guan San先
生開始與倪女士進行磋商,並最終收購她於天珩通通信的間接股權。
於天珩通通信餘下60%間接股權由獨立第三方Wang Ying Xin先生持有。Wang Ying
Xin先生亦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以代價人民幣2.4百萬元轉讓其於深圳迅達的60%股權予獨
立第三方Zheng Xian先生。
又有D英中人,呢個叫王冠三,同埋鄭鮮,哈哈哈
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 的基本信息
註冊號: 440301103171773
企業名稱: 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羅湖區太寧路百仕達花園百景苑4棟3D
法定代表人: 王冠三
經營範圍: 興辦實業(具體項目另行申報);國內商業、物資供銷業(不含專營、專控、專賣商品)。
註冊資本(萬元): 400
實收資本(萬元): 400
市場主體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1年12月18日
經營期限: 自2001年12月18日起至2021年12月18日止
核准日期: 2008年2月1日
年檢情況: 2010年度已年檢
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 的股東信息
股東名稱 出資額(萬元) 出資比例(%) 股東屬性 股東類別
王冠三 160.0000 40.0000 自然人 自然人
鄭鮮 240.0000 60.0000 自然人 自然人
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 的成員信息
姓名 職務 產生方式
王冠三 總經理 選舉
鄭鮮 監事 選舉
王冠三 董事長 選舉
深圳市协同迅达实业有限公司2008年2月1日的变更事项
变更前法定代表人: 王浙安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 王冠三
变更前股东: 王迎新 240.0000(万元) 60.0000%
倪蕴姿 160.0000(万元) 40.0000%
变更后股东: 王冠三 160.0000(万元) 40.0000%
郑鲜 240.0000(万元) 60.0000%
变更前成员: 王浙安(董事长) 王浙安(总经理) 倪蕴姿(董事) 徐建需(监事) 王迎新(董事)
变更后成员: 郑鲜(监事) 王冠三(董事长) 王冠三(总经理)
变更前注册号: 4403012079448
变更后注册号: 440301103171773
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的基本信息
注册号: 4403011096980
隶属企业名称: 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经营场所: 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1028号1栋3层C区
负责人: 倪浩哲
经营范围: 通信设备、通信产品(不含专营、专卖和专控商品)。
市场主体类型: 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成立日期: 2002年9月18日
营业期限: 自2002年9月18日起至2007年9月18日止
核准日期: 2010年8月18日
年检情况: 2006年度已年检
备注: 该企业已注销
珛價掛陓洘
馱妀蛁聊瘍ㄩ 440106000194223
珛靡備ㄩ 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珛蛂硊ㄩ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园软件园高唐新建区高普路1025,1027号第二、三层
珛袨怓ㄩ 已开业
珛楊(蛹孮)ㄩ 王冠三
珛濬倰ㄩ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傖蕾ㄩ 2002-5-31
瞄袧ㄩ 2011-09-06
蛁聊訧掛ㄩ 2,000.00勀啋
妗彶訧掛ㄩ 2,000.00勀啋
腎暮儂壽ㄩ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河分局
冪茠毓峓ㄩ 通信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不含出版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茠珛癹ㄩ 2002-05-31祫长期
爛潰爛僅ㄩ 郔陔爛潰爛僅ㄩ2010
杻梗扠
52楼楼底乱码
56樓提及52樓提及
1. 下表載列本集團就往績記錄期內訂立的銷售合約而授予各類客戶的最長經延期信貸
期:
客戶類別最長經延期信貸期
系統集成商24個月
分銷商7個月
直接客戶27個月
就逾期貿易應收款項而言,本集團已於往績記錄期內實施以下措施,以促進向客戶收
款:
‧ 指定市場推廣及銷售部人員跟進及收回逾期貿易應收款項,並通過定期打電話增
強與客戶對逾期貿易應收款項的溝通,加快付款;
‧ 向逾期未清償貿易應收款項的客戶發出逾期付款項警示;
‧ 倘延遲付款是由於系統設立或測試推遲完成,與該等客戶進行討論以核實項目進
度;
‧ 與客戶商討經修訂付款計劃及與逾期未清償貿易應收款項的客戶訂立還款計劃。
根據中國法律顧問的意見,還款計劃受中國法律及法規的法定約束;及
‧ 監控訂有還款計劃的客戶的還款進度,催促還款。
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並無就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及截
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確認特別呆賬撥備。本集團並無就該等結餘持有任何
抵押品。
2. 下表載列於各報告期間向本集團下發採購訂單的客戶人數及信貸期獲延長的客戶人數
以及該等客戶於往績記錄期內貢獻的營業額。
截至
十月三十一日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止七個月
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
客戶人數19 25 32 20
於
於三月三十一日十月三十一日
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
信貸期獲延長的客戶人數(1) 2 4 8 8
截至
十月三十一日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止七個月
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各報告期末
信貸期獲延長的
客戶貢獻的
營業額總額104,990 65.0 116,534 58.4 96,511 44.1 44,348 43.3
附註:
(1) 信貸期獲延長的客戶人數基於在各報告期末有逾期未清償應收款項的客戶人數計算。
於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分別有兩名、四名、八名及八名客戶的信貸期延長至介乎五個月至27個月。
本集團於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
一日的貿易應收款項概無被個別釐定為減值。下表載列未被個別或共同視為減值的貿易應
收款項的償還情況:
於二零零九年於最後實際於二零一零年於最後實際於二零一一年於最後實際於二零一一年於最後實際
三月三十一日可行日期償還三月三十一日可行日期償還三月三十一日可行日期償還十月三十一日可行日期償還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逾期亦無減值的
貿易應收款項91,283 100 128,006 100 114,772 99.5 106,944 28.7
已逾期但無減值的
貿易應收款項9,107 100 93,724 100 15,728 94.9 8,081 82.4
貿易應收款項總額100,390 100 221,730 100 130,500 99.0 115,025 32.5
3.
近期市場動態
數字通信集群系統核心部件銷售繼續佔據本集團大部分營業額。董事預計該等部件的
銷售額會維持穩定增長及繼續為本集團貢獻大量營業額。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約96.1百萬
港元的數字集群系統核心部件銷售合約確認將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完成。由於衛
星系統的銷售競爭加劇,地面移動衛星系統及系統集成核心組件價格下跌,地面移動衛星
系統的銷售減少,本集團因而決定專注於自行開發的衛星天線,旨在減少依賴供應商採購
衛星天線。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約11.2百萬港元的地面移動衛星系統銷售合約確認將於二
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完成。預計推出自主開發衛星天線將增加本集團銷售及日益成為
營業額的另一來源。董事預計,毛利將由於自主開發衛星天線的銷售而增加。
本集團自二零一零年四月起並無產生系統集成銷售額及自二零一一年四月起並無產生
系統技術銷售額,乃由於眾多因素所致,其中包括(1)經計及系統集成利率降低進行銷售策
略調整;及(2)銷售系統技術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客戶產生不定期研究要求的性質(於各期間
並無產生該要求)。董事預計,系統集成及系統技術的銷售額將繼續受該等因素影響。
於往績記錄期地面移動衛星系統核心組件的銷售額繼續減少,系統集成及系統技術分
別於往績記錄期後概無錄得銷售額。由於中國政府當局延遲授出增值稅退還批文,故於往
績記錄期後及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僅確認約834,000港元增值稅退還為其他收益。約7.3百
萬港元的上市開支將於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獲分配及自本集團損益賬扣
除。經考慮上述理由,董事認為,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溢利可能受影響。
董事確認,除所披露者外,由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起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止,財務
或貿易狀況並無任何重大不利變動。
4. Warning Signal
股息
截至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各年及截至二零
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本集團於上市前向其當時股東分別宣派股息52百萬港元、
63百萬港元、零及零。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後,本集團已就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
一日止年度宣派股息27百萬港元。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所有應付股東的股息經已全數結
清。
本集團目前並無就過往及未來可分派溢利制定任何具體股息政策。按10%稅率繳付的預
扣稅將適用於本公司中國附屬公司支付予本公司的任何股息,除非其有權獲稅務條例下的
稅務減免或寬免。本集團日後宣派、支付股息及其金額將由董事酌情釐定及取決於本集團
業績、現金流量及財務條件及狀況、經營及資本需求以及本集團屆時可能認為相關的其他
因素。有關詳情載於本招股章程「財務資料」一節「股息」分節。有關股息的相關風險,請參
閱本招股章程「風險因素」一節。
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
經扣除包銷費用及本公司就全球發售應付的估計費用後並假設發售價為每股股份0.45港
元(即指示發售價範圍每股股份0.30港元至0.60港元的中位數),本集團估計全球發售所得款
項淨額約為120.6百萬港元(假設超額配股權尚未獲得行使)。
5.
本集團面臨對系統集成商的銷售額的信貸風險集中
於往績記錄期,對系統集成商的銷售額約為118.9百萬港元、175.2百萬港元、141.7百
萬港元及63.1百萬港元,分別佔各有關期間本集團營業總額約73.6%、81.7%、64.8%及
61.6%。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同意系統集成商5日至180日不等的合約信貸期。於二零零九
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約94.8百萬港元、
199.6百萬港元、81.2百萬港元及82.4百萬港元(相當於貿易應收款項總額94.5%、90.0%、
62.2%及71.6%)為應收系統集成商的款項。本集團包括系統集成商在內的客戶要求延長信貸
期,乃主要由於該等客戶在向其各自的終端客戶收取最終付款時遭受延誤或其各自終端客
戶受政府年度預算程序的嚴格監管以致延長結算過程。倘系統集成商的終端客戶陷入財務
困境或並未與向本集團下採購訂單的系統集成商結算採購款,或系統集成商並未就其採購
及時向本集團付款或根本未付款,則本集團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
響,這是由於根據適用中國法律及法規,本集團無權向終端客戶索償未償付金額。
6.
本集團依賴主要客戶
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各年以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
個月,本集團五大客戶合共佔本集團總銷售額分別約85.8%、86.4%、82.4%及96.5%。
..
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前,天珩通通信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執行董事倪女士為
天珩通通信兩間控股公司的董事及持有天珩通通信一間控股公司40%權益,王浙安先生為
天珩通通信及天珩通通信其中兩間控股公司(即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深圳協同迅
達」)及深圳市天恆通信息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天恆通」))的法律代表人兼董事。王浙安先生
分別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及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不再為天
珩通通信、深圳協同迅達及深圳天恆通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
日,王浙安先生亦不再為深圳市大有通訊有限公司(天珩通信另一間控股公司)的監事。在
倪女士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出售其於天珩通通信的間接權益及其分別於二零零八年二月
一日及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辭任於天珩通通信兩間控股公司的董事職務後,天珩通通
信不再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有關本集團與天珩通通信的關係的其他詳情,載於本招股章
程「與天珩通通信及協同信聯的關係」一節。
本集團預計於不久將來仍會持續自其五大客戶(特別是天珩通通信)獲得相當大比重的
收益。無法保證本集團將能夠挽留其主要客戶或按對本集團有利的條款獲得任何採購訂
單,或該等客戶將保持或增加其與本集團的現有業務水平。無法保證本集團將能夠長期重
續或按有利於本集團的條款重續與天珩通通信訂立的合作框架協議。任何該等客戶(包括天
珩通通信)的業務量如有任何嚴重削減或該等客戶的定價條款受到重大限制,或向本集團任
何主要客戶的現有銷售範圍出現任何撤銷、延誤或削減,則可能對本集團的經營業績及盈
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7.
本集團未必能維持高利潤率
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
月,本集團的毛利率分別約為62.0%、59.2%、65.4%及58.9%。然而,無法保證本集團日後
將能夠維持高利潤率。倘本集團無法開發高利潤率的新產品或本集團的產品被其競爭對手
所開發的類似產品所替代,則本集團未必能維持高利潤率。
8.
本集團依賴數目有限的供應商供應若干關鍵部件及原材料
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向若干獨立第三方採購其主要原材料及零部件。截至二零一一
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本集團向其五大
供應商進行採購的金額分別佔採購總額約70.8%、66.5%、37.7%及41.3%。於往績記錄期,
本集團與其部分供應商訂立為期約一至兩年的固定年期合約,以獲彼等供應原材料及零部
件。本集團無法保證,該等供應合約將於有關年期屆滿後續訂,而本集團亦無法保證能夠
在因任何原因無法從其現有供應商取得原材料情況下按可接受的價格自替代來源採購原材
料或根本無法採購。未能取得足夠的原材料及零部件可能會干擾本集團的製造業務,並對
本集團的營運及營業額造成不利影響。
9.
與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的銷售與營銷合作
本集團已與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進行策略合作。根據本集團與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於
二零零八年訂立的銷售及服務協議,本集團獲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聘為非獨家代理,在亞
太地區推廣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的天線產品並就有關產品提供服務。銷售及服務協議並無
最低銷售額規定。年期由二零零八年八月十八日起計為一年並於每個週年日自動續期,惟
經雙方同意可由任何一方終止或由任何一方以六十日書面通知終止。於往績記錄期內,本
集團向客戶銷售未經改裝的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的產品。部分該等產品是未經本集團集成
而出售,而其他產品於出售前則與本集團開發的其他產品進行集成。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轉售美國衛星天線供應
商的產品產生的營業額分別約為45.9百萬港元、77.9百萬港元、28.8百萬港元及5.1百萬港
元,分別約佔本集團於有關年度/期間營業總額的28.4%、36.3%、13.2%及5.0%。
10.
與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銷售與營銷合作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本集團與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訂立一份國際代表協議(「首份國際
代表協議」),據此,本集團同意(i)在中國及本集團經營業務的其他地區按非獨家基準銷售
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產品(包括上變頻轉換器及其他配件);及(ii)向客戶提供技術援助、
產品測試、行政及市場推廣支持及客戶培訓。上變頻轉換器乃本集團提供的地面移動衛星
系統的主要組件之一,其組成衛星發射機的一部分。根據首份國際代表協議,本集團同意
向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提供市場推廣援助以與客戶決策者建立聯繫並保持聯絡;就產品及
服務的選擇協助客戶;就具體客戶決策標準向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提供意見;在上變頻轉
換器供應商制定指定區域的產品及服務市場推廣策略及行動計劃時向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
提供意見,及報告有關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競爭對手活動的情報;而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
同意(其中包括)告知本集團其針對指定區域的產品及服務銷售計劃及目標、向本集團提供
有關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經營手法的資訊材料及向本集團提供有關產品及服務的簡介。本
集團應在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有產品可供應時向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訂購產品。本集團已
作出400部上變頻轉換器的年度銷售承諾,倘達到該目標,本集團有權以產品折扣方式獲得
額外追溯折扣。倘本集團未有達到承諾的銷售目標,首份國際代表協議並無具體條文規
定。董事確認,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在中國及亞太地區分銷21部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
產品。
為釐清相關合約條文的效力,本集團與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於二零一一年四月八日按
前一份協議規定的相若商業條款訂立一份新的國際代表協議,自二零一一年四月八日起計
為期兩年。新協議亦規定(i)其取代訂約雙方之間的首份國際代表協議,而本集團將獲解除
該協議訂明的所有責任,且本集團不承擔根據該協議應付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任何費用
或開支;及(ii)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放棄就首份國際代表協議產生的任何賠償向本集團作出
申索的所有權利及補救措施。根據新協議,本集團繼續作出400部上變頻轉換器的年度銷售
承諾,倘達到該年度銷售目標,本集團有權以產品折扣方式獲得額外追溯折扣。倘本集團
未能達致該承諾年度銷售目標不會視作本集團違反協議。新協議可由任何一方以三十日書
面通知終止,或在下列情況下可由任何一方隨時終止而毋須申述任何理由亦毋須事先通
知,其中包括:(i)一方無力償債或破產;(ii)協議所載的保證未獲遵守;(iii)協議所載的職
責未獲履行;(iv)協議遭嚴重違反;(v)本集團向另一方提供任何虛假或誤導性資料;及(vi)
協議的任何條款被裁定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銷售未經改裝的上變頻
轉換器供應商的產品。部分該等產品是未經本集團集成而出售,而其他產品於出售前則與
本集團開發的衛星天線及其他產品進行集成。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
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銷售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產品產生的營業額
分別約為零、零、2.8百萬港元及0.1百萬港元,分別佔本集團於有關年度營業總額的零、
零、1.3%及0.1%。
11.
生產設施
本集團的生產設施位於其在中國深圳羅湖區的租賃物業。誠如中國法律顧問所告知,
本集團自二零零八年十二月起按月租約人民幣26,400元租賃該項物業。本招股章程附錄三估
值報告第三項物業的租約將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屆滿。租約並無規定續期條款,而
租約將於以下情況下終止:(i)發生任何不可抗力事件或一連串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租約不能
強制執行;(ii)政府沒收、收購或拆卸租賃物業;或(iii)訂約雙方一致同意終止。由於本集
團業務經營的發展,本集團已就其生產設施搬遷至位於深圳清水區一處新物業訂立日期為
二零一一年四月七日的協議。該租賃將於二零二一年四月十日屆滿,新物業現正進行裝
修。本集團計劃於二零一二年三月開始搬遷,預計於二零一二年五月前完成搬遷。本集團
現正與業主磋商暫時延長本招股章程附錄三物業估值報告內第三項物業的租期,以為本集
團的搬遷留出時間。本集團計劃將所得款項淨額約20%用於搬遷生產基地及購買及安裝機械
及設備。董事認為,搬遷生產設施不會影響本公司的業務經營及財務表現。該等租賃物業
的詳情載於本招股章程附錄三。
生產基地擁有兩條主要生產線。其中一條生產線主要用於製造本集團的主要產品,包
括數字集群系統及地面移動低速衛星傳輸系統的核心組件,而另一條生產線主要用於生產
配件及組件,包括發電機及手持終端外殼。生產線主要包括三個生產步驟,即表面貼裝、
焊接以及測試和調試。
本集團在位於深圳的生產設施製造及組裝數字集群系統及低速衛星傳輸系統的核心組
件,而向供應商採購地面移動衛星系統的衛星天線。地面移動衛星系統的主要生產流程是
組裝由本集團製造的零部件。
系統集成的車輛組裝及改裝外判予一家分包商。除測試改裝車輛外,系統集成的生產
流程並不在本集團的生產設施內進行。就系統集成而言,對由本集團製造或採購自供應商
的設備進行網絡形成測試後,本集團將就改裝建議聯絡車輛改裝分包商及協定改裝詳情。
本集團產品會交付予分包商以供改裝。本集團及分包商將協定用於改裝流程的原材料,而
分銷商將根據協議採購必需的原材料。本集團將跟進改裝進程,並於向客戶交貨前對經改
裝的車輛進行測試。
12.
王浙安先生分別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及二零零七年十二月
十八日不再為天珩通通信、深圳協同迅達及深圳天恆通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王浙安先生
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亦不再為深圳大有的監事。倪女士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向獨
立第三方Wang Guan San先生出售其於深圳協同迅達的股權並登記該轉讓。倪女士亦分別
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及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辭任深圳協同迅達及深圳大有的董事職
務。天珩通通信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起不再為關連人士,而本集團與天珩通通信的
交易不再為關連交易。
倪女士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以代價人民幣1.6百萬元向Wang Guan San先生轉讓於天
珩通通信其中一間控股公司深圳協同迅達的40%股權並登記該轉讓。上述代價由雙方按公平
原則議價,相等於倪女士投入的初始金額,佔深圳協同迅達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的
資產凈值(賬面值約人民幣3.9百萬元)約40%。Wang Guan San先生分別於簽立股權轉讓協
議時、上述協議獲公證時及向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前稱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股
權轉讓時,以現金分三期支付代價。除所披露者外,深圳協同信達及其任何現有股東及董
事(包括Wang Guan San先生)並無與本集團、其股東(包括王浙安先生,前稱王鋼軍)及
Wang Min Zhong先生(重組前協同集團前股東Yusman已發行股本的實益擁有人)、董事、
高級管理層及任何彼等各自的聯繫人有任何過往及目前關係(包括但不限於家庭、僱傭、股
權、信託或業務關係)。
Wang Guan San先生為獨立第三方。於Wang Guan San先生擁有天珩通通信的股權前,
彼已從事無線電信業務並與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第七研究所(「電子研究所」)緊密合作。
經Wang Guan San先生確認,彼亦曾與有軍事背景的客戶接觸。透過電子研究所,Wang
Guan San先生對天珩通通信的業務及倪女士有所了解。由於天珩通通信擁有開發及出售進
一步提升或改善以供最終用作公眾保安用途的產品的有關批文(保密資格除外)以及所需經
驗與業務聯繫,故Wang Guan San先生有興趣收購天珩通通信股權的股權。因此,當Wang
Guan San先生明白到倪女士出售其於天珩通通信的間接權益的意圖時,Wang Guan San先
生開始與倪女士進行磋商,並最終收購她於天珩通通信的間接股權。
於天珩通通信餘下60%間接股權由獨立第三方Wang Ying Xin先生持有。Wang Ying
Xin先生亦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以代價人民幣2.4百萬元轉讓其於深圳迅達的60%股權予獨
立第三方Zheng Xian先生。
又有D英中人,呢個叫王冠三,同埋鄭鮮,哈哈哈
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 的基本信息
註冊號: 440301103171773
企業名稱: 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羅湖區太寧路百仕達花園百景苑4棟3D
法定代表人: 王冠三
經營範圍: 興辦實業(具體項目另行申報);國內商業、物資供銷業(不含專營、專控、專賣商品)。
註冊資本(萬元): 400
實收資本(萬元): 400
市場主體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1年12月18日
經營期限: 自2001年12月18日起至2021年12月18日止
核准日期: 2008年2月1日
年檢情況: 2010年度已年檢
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 的股東信息
股東名稱 出資額(萬元) 出資比例(%) 股東屬性 股東類別
王冠三 160.0000 40.0000 自然人 自然人
鄭鮮 240.0000 60.0000 自然人 自然人
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 的成員信息
姓名 職務 產生方式
王冠三 總經理 選舉
鄭鮮 監事 選舉
王冠三 董事長 選舉
深圳市协同迅达实业有限公司2008年2月1日的变更事项
变更前法定代表人: 王浙安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 王冠三
变更前股东: 王迎新 240.0000(万元) 60.0000%
倪蕴姿 160.0000(万元) 40.0000%
变更后股东: 王冠三 160.0000(万元) 40.0000%
郑鲜 240.0000(万元) 60.0000%
变更前成员: 王浙安(董事长) 王浙安(总经理) 倪蕴姿(董事) 徐建需(监事) 王迎新(董事)
变更后成员: 郑鲜(监事) 王冠三(董事长) 王冠三(总经理)
变更前注册号: 4403012079448
变更后注册号: 440301103171773
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的基本信息
注册号: 4403011096980
隶属企业名称: 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经营场所: 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1028号1栋3层C区
负责人: 倪浩哲
经营范围: 通信设备、通信产品(不含专营、专卖和专控商品)。
市场主体类型: 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成立日期: 2002年9月18日
营业期限: 自2002年9月18日起至2007年9月18日止
核准日期: 2010年8月18日
年检情况: 2006年度已年检
备注: 该企业已注销
珛價掛陓洘
馱妀蛁聊瘍ㄩ 440106000194223
珛靡備ㄩ 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珛蛂硊ㄩ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园软件园高唐新建区高普路1025,1027号第二、三层
珛袨怓ㄩ 已开业
珛楊(蛹孮)ㄩ 王冠三
珛濬倰ㄩ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傖蕾ㄩ 2002-5-31
瞄袧ㄩ 2011-09-06
蛁聊訧掛ㄩ 2,000.00勀啋
妗彶訧掛ㄩ 2,000.00勀啋
腎暮儂壽ㄩ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河分局
冪茠毓峓ㄩ 通信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不含出版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茠珛癹ㄩ 2002-05-31祫长期
爛潰爛僅ㄩ 郔陔爛潰爛僅ㄩ2010
杻梗扠
6.
本集團依賴主要客戶
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各年以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
個月,本集團五大客戶合共佔本集團總銷售額分別約85.8%、86.4%、82.4%及96.5%。
五大客户比例都几高,有可能得1至2个客户
57樓提及52樓提及
1. 下表載列本集團就往績記錄期內訂立的銷售合約而授予各類客戶的最長經延期信貸
期:
客戶類別最長經延期信貸期
系統集成商24個月
分銷商7個月
直接客戶27個月
就逾期貿易應收款項而言,本集團已於往績記錄期內實施以下措施,以促進向客戶收
款:
‧ 指定市場推廣及銷售部人員跟進及收回逾期貿易應收款項,並通過定期打電話增
強與客戶對逾期貿易應收款項的溝通,加快付款;
‧ 向逾期未清償貿易應收款項的客戶發出逾期付款項警示;
‧ 倘延遲付款是由於系統設立或測試推遲完成,與該等客戶進行討論以核實項目進
度;
‧ 與客戶商討經修訂付款計劃及與逾期未清償貿易應收款項的客戶訂立還款計劃。
根據中國法律顧問的意見,還款計劃受中國法律及法規的法定約束;及
‧ 監控訂有還款計劃的客戶的還款進度,催促還款。
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並無就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及截
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確認特別呆賬撥備。本集團並無就該等結餘持有任何
抵押品。
2. 下表載列於各報告期間向本集團下發採購訂單的客戶人數及信貸期獲延長的客戶人數
以及該等客戶於往績記錄期內貢獻的營業額。
截至
十月三十一日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止七個月
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
客戶人數19 25 32 20
於
於三月三十一日十月三十一日
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
信貸期獲延長的客戶人數(1) 2 4 8 8
截至
十月三十一日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止七個月
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各報告期末
信貸期獲延長的
客戶貢獻的
營業額總額104,990 65.0 116,534 58.4 96,511 44.1 44,348 43.3
附註:
(1) 信貸期獲延長的客戶人數基於在各報告期末有逾期未清償應收款項的客戶人數計算。
於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分別有兩名、四名、八名及八名客戶的信貸期延長至介乎五個月至27個月。
本集團於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
一日的貿易應收款項概無被個別釐定為減值。下表載列未被個別或共同視為減值的貿易應
收款項的償還情況:
於二零零九年於最後實際於二零一零年於最後實際於二零一一年於最後實際於二零一一年於最後實際
三月三十一日可行日期償還三月三十一日可行日期償還三月三十一日可行日期償還十月三十一日可行日期償還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逾期亦無減值的
貿易應收款項91,283 100 128,006 100 114,772 99.5 106,944 28.7
已逾期但無減值的
貿易應收款項9,107 100 93,724 100 15,728 94.9 8,081 82.4
貿易應收款項總額100,390 100 221,730 100 130,500 99.0 115,025 32.5
3.
近期市場動態
數字通信集群系統核心部件銷售繼續佔據本集團大部分營業額。董事預計該等部件的
銷售額會維持穩定增長及繼續為本集團貢獻大量營業額。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約96.1百萬
港元的數字集群系統核心部件銷售合約確認將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完成。由於衛
星系統的銷售競爭加劇,地面移動衛星系統及系統集成核心組件價格下跌,地面移動衛星
系統的銷售減少,本集團因而決定專注於自行開發的衛星天線,旨在減少依賴供應商採購
衛星天線。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約11.2百萬港元的地面移動衛星系統銷售合約確認將於二
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完成。預計推出自主開發衛星天線將增加本集團銷售及日益成為
營業額的另一來源。董事預計,毛利將由於自主開發衛星天線的銷售而增加。
本集團自二零一零年四月起並無產生系統集成銷售額及自二零一一年四月起並無產生
系統技術銷售額,乃由於眾多因素所致,其中包括(1)經計及系統集成利率降低進行銷售策
略調整;及(2)銷售系統技術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客戶產生不定期研究要求的性質(於各期間
並無產生該要求)。董事預計,系統集成及系統技術的銷售額將繼續受該等因素影響。
於往績記錄期地面移動衛星系統核心組件的銷售額繼續減少,系統集成及系統技術分
別於往績記錄期後概無錄得銷售額。由於中國政府當局延遲授出增值稅退還批文,故於往
績記錄期後及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僅確認約834,000港元增值稅退還為其他收益。約7.3百
萬港元的上市開支將於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獲分配及自本集團損益賬扣
除。經考慮上述理由,董事認為,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溢利可能受影響。
董事確認,除所披露者外,由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起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止,財務
或貿易狀況並無任何重大不利變動。
4. Warning Signal
股息
截至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各年及截至二零
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本集團於上市前向其當時股東分別宣派股息52百萬港元、
63百萬港元、零及零。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後,本集團已就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
一日止年度宣派股息27百萬港元。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所有應付股東的股息經已全數結
清。
本集團目前並無就過往及未來可分派溢利制定任何具體股息政策。按10%稅率繳付的預
扣稅將適用於本公司中國附屬公司支付予本公司的任何股息,除非其有權獲稅務條例下的
稅務減免或寬免。本集團日後宣派、支付股息及其金額將由董事酌情釐定及取決於本集團
業績、現金流量及財務條件及狀況、經營及資本需求以及本集團屆時可能認為相關的其他
因素。有關詳情載於本招股章程「財務資料」一節「股息」分節。有關股息的相關風險,請參
閱本招股章程「風險因素」一節。
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
經扣除包銷費用及本公司就全球發售應付的估計費用後並假設發售價為每股股份0.45港
元(即指示發售價範圍每股股份0.30港元至0.60港元的中位數),本集團估計全球發售所得款
項淨額約為120.6百萬港元(假設超額配股權尚未獲得行使)。
5.
本集團面臨對系統集成商的銷售額的信貸風險集中
於往績記錄期,對系統集成商的銷售額約為118.9百萬港元、175.2百萬港元、141.7百
萬港元及63.1百萬港元,分別佔各有關期間本集團營業總額約73.6%、81.7%、64.8%及
61.6%。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同意系統集成商5日至180日不等的合約信貸期。於二零零九
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約94.8百萬港元、
199.6百萬港元、81.2百萬港元及82.4百萬港元(相當於貿易應收款項總額94.5%、90.0%、
62.2%及71.6%)為應收系統集成商的款項。本集團包括系統集成商在內的客戶要求延長信貸
期,乃主要由於該等客戶在向其各自的終端客戶收取最終付款時遭受延誤或其各自終端客
戶受政府年度預算程序的嚴格監管以致延長結算過程。倘系統集成商的終端客戶陷入財務
困境或並未與向本集團下採購訂單的系統集成商結算採購款,或系統集成商並未就其採購
及時向本集團付款或根本未付款,則本集團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
響,這是由於根據適用中國法律及法規,本集團無權向終端客戶索償未償付金額。
6.
本集團依賴主要客戶
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各年以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
個月,本集團五大客戶合共佔本集團總銷售額分別約85.8%、86.4%、82.4%及96.5%。
..
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前,天珩通通信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執行董事倪女士為
天珩通通信兩間控股公司的董事及持有天珩通通信一間控股公司40%權益,王浙安先生為
天珩通通信及天珩通通信其中兩間控股公司(即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深圳協同迅
達」)及深圳市天恆通信息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天恆通」))的法律代表人兼董事。王浙安先生
分別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及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不再為天
珩通通信、深圳協同迅達及深圳天恆通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
日,王浙安先生亦不再為深圳市大有通訊有限公司(天珩通信另一間控股公司)的監事。在
倪女士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出售其於天珩通通信的間接權益及其分別於二零零八年二月
一日及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辭任於天珩通通信兩間控股公司的董事職務後,天珩通通
信不再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有關本集團與天珩通通信的關係的其他詳情,載於本招股章
程「與天珩通通信及協同信聯的關係」一節。
本集團預計於不久將來仍會持續自其五大客戶(特別是天珩通通信)獲得相當大比重的
收益。無法保證本集團將能夠挽留其主要客戶或按對本集團有利的條款獲得任何採購訂
單,或該等客戶將保持或增加其與本集團的現有業務水平。無法保證本集團將能夠長期重
續或按有利於本集團的條款重續與天珩通通信訂立的合作框架協議。任何該等客戶(包括天
珩通通信)的業務量如有任何嚴重削減或該等客戶的定價條款受到重大限制,或向本集團任
何主要客戶的現有銷售範圍出現任何撤銷、延誤或削減,則可能對本集團的經營業績及盈
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7.
本集團未必能維持高利潤率
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
月,本集團的毛利率分別約為62.0%、59.2%、65.4%及58.9%。然而,無法保證本集團日後
將能夠維持高利潤率。倘本集團無法開發高利潤率的新產品或本集團的產品被其競爭對手
所開發的類似產品所替代,則本集團未必能維持高利潤率。
8.
本集團依賴數目有限的供應商供應若干關鍵部件及原材料
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向若干獨立第三方採購其主要原材料及零部件。截至二零一一
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本集團向其五大
供應商進行採購的金額分別佔採購總額約70.8%、66.5%、37.7%及41.3%。於往績記錄期,
本集團與其部分供應商訂立為期約一至兩年的固定年期合約,以獲彼等供應原材料及零部
件。本集團無法保證,該等供應合約將於有關年期屆滿後續訂,而本集團亦無法保證能夠
在因任何原因無法從其現有供應商取得原材料情況下按可接受的價格自替代來源採購原材
料或根本無法採購。未能取得足夠的原材料及零部件可能會干擾本集團的製造業務,並對
本集團的營運及營業額造成不利影響。
9.
與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的銷售與營銷合作
本集團已與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進行策略合作。根據本集團與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於
二零零八年訂立的銷售及服務協議,本集團獲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聘為非獨家代理,在亞
太地區推廣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的天線產品並就有關產品提供服務。銷售及服務協議並無
最低銷售額規定。年期由二零零八年八月十八日起計為一年並於每個週年日自動續期,惟
經雙方同意可由任何一方終止或由任何一方以六十日書面通知終止。於往績記錄期內,本
集團向客戶銷售未經改裝的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的產品。部分該等產品是未經本集團集成
而出售,而其他產品於出售前則與本集團開發的其他產品進行集成。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轉售美國衛星天線供應
商的產品產生的營業額分別約為45.9百萬港元、77.9百萬港元、28.8百萬港元及5.1百萬港
元,分別約佔本集團於有關年度/期間營業總額的28.4%、36.3%、13.2%及5.0%。
10.
與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銷售與營銷合作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本集團與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訂立一份國際代表協議(「首份國際
代表協議」),據此,本集團同意(i)在中國及本集團經營業務的其他地區按非獨家基準銷售
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產品(包括上變頻轉換器及其他配件);及(ii)向客戶提供技術援助、
產品測試、行政及市場推廣支持及客戶培訓。上變頻轉換器乃本集團提供的地面移動衛星
系統的主要組件之一,其組成衛星發射機的一部分。根據首份國際代表協議,本集團同意
向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提供市場推廣援助以與客戶決策者建立聯繫並保持聯絡;就產品及
服務的選擇協助客戶;就具體客戶決策標準向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提供意見;在上變頻轉
換器供應商制定指定區域的產品及服務市場推廣策略及行動計劃時向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
提供意見,及報告有關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競爭對手活動的情報;而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
同意(其中包括)告知本集團其針對指定區域的產品及服務銷售計劃及目標、向本集團提供
有關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經營手法的資訊材料及向本集團提供有關產品及服務的簡介。本
集團應在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有產品可供應時向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訂購產品。本集團已
作出400部上變頻轉換器的年度銷售承諾,倘達到該目標,本集團有權以產品折扣方式獲得
額外追溯折扣。倘本集團未有達到承諾的銷售目標,首份國際代表協議並無具體條文規
定。董事確認,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在中國及亞太地區分銷21部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
產品。
為釐清相關合約條文的效力,本集團與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於二零一一年四月八日按
前一份協議規定的相若商業條款訂立一份新的國際代表協議,自二零一一年四月八日起計
為期兩年。新協議亦規定(i)其取代訂約雙方之間的首份國際代表協議,而本集團將獲解除
該協議訂明的所有責任,且本集團不承擔根據該協議應付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任何費用
或開支;及(ii)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放棄就首份國際代表協議產生的任何賠償向本集團作出
申索的所有權利及補救措施。根據新協議,本集團繼續作出400部上變頻轉換器的年度銷售
承諾,倘達到該年度銷售目標,本集團有權以產品折扣方式獲得額外追溯折扣。倘本集團
未能達致該承諾年度銷售目標不會視作本集團違反協議。新協議可由任何一方以三十日書
面通知終止,或在下列情況下可由任何一方隨時終止而毋須申述任何理由亦毋須事先通
知,其中包括:(i)一方無力償債或破產;(ii)協議所載的保證未獲遵守;(iii)協議所載的職
責未獲履行;(iv)協議遭嚴重違反;(v)本集團向另一方提供任何虛假或誤導性資料;及(vi)
協議的任何條款被裁定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銷售未經改裝的上變頻
轉換器供應商的產品。部分該等產品是未經本集團集成而出售,而其他產品於出售前則與
本集團開發的衛星天線及其他產品進行集成。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
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銷售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產品產生的營業額
分別約為零、零、2.8百萬港元及0.1百萬港元,分別佔本集團於有關年度營業總額的零、
零、1.3%及0.1%。
11.
生產設施
本集團的生產設施位於其在中國深圳羅湖區的租賃物業。誠如中國法律顧問所告知,
本集團自二零零八年十二月起按月租約人民幣26,400元租賃該項物業。本招股章程附錄三估
值報告第三項物業的租約將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屆滿。租約並無規定續期條款,而
租約將於以下情況下終止:(i)發生任何不可抗力事件或一連串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租約不能
強制執行;(ii)政府沒收、收購或拆卸租賃物業;或(iii)訂約雙方一致同意終止。由於本集
團業務經營的發展,本集團已就其生產設施搬遷至位於深圳清水區一處新物業訂立日期為
二零一一年四月七日的協議。該租賃將於二零二一年四月十日屆滿,新物業現正進行裝
修。本集團計劃於二零一二年三月開始搬遷,預計於二零一二年五月前完成搬遷。本集團
現正與業主磋商暫時延長本招股章程附錄三物業估值報告內第三項物業的租期,以為本集
團的搬遷留出時間。本集團計劃將所得款項淨額約20%用於搬遷生產基地及購買及安裝機械
及設備。董事認為,搬遷生產設施不會影響本公司的業務經營及財務表現。該等租賃物業
的詳情載於本招股章程附錄三。
生產基地擁有兩條主要生產線。其中一條生產線主要用於製造本集團的主要產品,包
括數字集群系統及地面移動低速衛星傳輸系統的核心組件,而另一條生產線主要用於生產
配件及組件,包括發電機及手持終端外殼。生產線主要包括三個生產步驟,即表面貼裝、
焊接以及測試和調試。
本集團在位於深圳的生產設施製造及組裝數字集群系統及低速衛星傳輸系統的核心組
件,而向供應商採購地面移動衛星系統的衛星天線。地面移動衛星系統的主要生產流程是
組裝由本集團製造的零部件。
系統集成的車輛組裝及改裝外判予一家分包商。除測試改裝車輛外,系統集成的生產
流程並不在本集團的生產設施內進行。就系統集成而言,對由本集團製造或採購自供應商
的設備進行網絡形成測試後,本集團將就改裝建議聯絡車輛改裝分包商及協定改裝詳情。
本集團產品會交付予分包商以供改裝。本集團及分包商將協定用於改裝流程的原材料,而
分銷商將根據協議採購必需的原材料。本集團將跟進改裝進程,並於向客戶交貨前對經改
裝的車輛進行測試。
12.
王浙安先生分別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及二零零七年十二月
十八日不再為天珩通通信、深圳協同迅達及深圳天恆通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王浙安先生
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亦不再為深圳大有的監事。倪女士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向獨
立第三方Wang Guan San先生出售其於深圳協同迅達的股權並登記該轉讓。倪女士亦分別
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及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辭任深圳協同迅達及深圳大有的董事職
務。天珩通通信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起不再為關連人士,而本集團與天珩通通信的
交易不再為關連交易。
倪女士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以代價人民幣1.6百萬元向Wang Guan San先生轉讓於天
珩通通信其中一間控股公司深圳協同迅達的40%股權並登記該轉讓。上述代價由雙方按公平
原則議價,相等於倪女士投入的初始金額,佔深圳協同迅達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的
資產凈值(賬面值約人民幣3.9百萬元)約40%。Wang Guan San先生分別於簽立股權轉讓協
議時、上述協議獲公證時及向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前稱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股
權轉讓時,以現金分三期支付代價。除所披露者外,深圳協同信達及其任何現有股東及董
事(包括Wang Guan San先生)並無與本集團、其股東(包括王浙安先生,前稱王鋼軍)及
Wang Min Zhong先生(重組前協同集團前股東Yusman已發行股本的實益擁有人)、董事、
高級管理層及任何彼等各自的聯繫人有任何過往及目前關係(包括但不限於家庭、僱傭、股
權、信託或業務關係)。
Wang Guan San先生為獨立第三方。於Wang Guan San先生擁有天珩通通信的股權前,
彼已從事無線電信業務並與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第七研究所(「電子研究所」)緊密合作。
經Wang Guan San先生確認,彼亦曾與有軍事背景的客戶接觸。透過電子研究所,Wang
Guan San先生對天珩通通信的業務及倪女士有所了解。由於天珩通通信擁有開發及出售進
一步提升或改善以供最終用作公眾保安用途的產品的有關批文(保密資格除外)以及所需經
驗與業務聯繫,故Wang Guan San先生有興趣收購天珩通通信股權的股權。因此,當Wang
Guan San先生明白到倪女士出售其於天珩通通信的間接權益的意圖時,Wang Guan San先
生開始與倪女士進行磋商,並最終收購她於天珩通通信的間接股權。
於天珩通通信餘下60%間接股權由獨立第三方Wang Ying Xin先生持有。Wang Ying
Xin先生亦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以代價人民幣2.4百萬元轉讓其於深圳迅達的60%股權予獨
立第三方Zheng Xian先生。
又有D英中人,呢個叫王冠三,同埋鄭鮮,哈哈哈
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 的基本信息
註冊號: 440301103171773
企業名稱: 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羅湖區太寧路百仕達花園百景苑4棟3D
法定代表人: 王冠三
經營範圍: 興辦實業(具體項目另行申報);國內商業、物資供銷業(不含專營、專控、專賣商品)。
註冊資本(萬元): 400
實收資本(萬元): 400
市場主體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1年12月18日
經營期限: 自2001年12月18日起至2021年12月18日止
核准日期: 2008年2月1日
年檢情況: 2010年度已年檢
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 的股東信息
股東名稱 出資額(萬元) 出資比例(%) 股東屬性 股東類別
王冠三 160.0000 40.0000 自然人 自然人
鄭鮮 240.0000 60.0000 自然人 自然人
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 的成員信息
姓名 職務 產生方式
王冠三 總經理 選舉
鄭鮮 監事 選舉
王冠三 董事長 選舉
深圳市协同迅达实业有限公司2008年2月1日的变更事项
变更前法定代表人: 王浙安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 王冠三
变更前股东: 王迎新 240.0000(万元) 60.0000%
倪蕴姿 160.0000(万元) 40.0000%
变更后股东: 王冠三 160.0000(万元) 40.0000%
郑鲜 240.0000(万元) 60.0000%
变更前成员: 王浙安(董事长) 王浙安(总经理) 倪蕴姿(董事) 徐建需(监事) 王迎新(董事)
变更后成员: 郑鲜(监事) 王冠三(董事长) 王冠三(总经理)
变更前注册号: 4403012079448
变更后注册号: 440301103171773
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的基本信息
注册号: 4403011096980
隶属企业名称: 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经营场所: 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1028号1栋3层C区
负责人: 倪浩哲
经营范围: 通信设备、通信产品(不含专营、专卖和专控商品)。
市场主体类型: 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成立日期: 2002年9月18日
营业期限: 自2002年9月18日起至2007年9月18日止
核准日期: 2010年8月18日
年检情况: 2006年度已年检
备注: 该企业已注销
珛價掛陓洘
馱妀蛁聊瘍ㄩ 440106000194223
珛靡備ㄩ 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珛蛂硊ㄩ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园软件园高唐新建区高普路1025,1027号第二、三层
珛袨怓ㄩ 已开业
珛楊(蛹孮)ㄩ 王冠三
珛濬倰ㄩ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傖蕾ㄩ 2002-5-31
瞄袧ㄩ 2011-09-06
蛁聊訧掛ㄩ 2,000.00勀啋
妗彶訧掛ㄩ 2,000.00勀啋
腎暮儂壽ㄩ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河分局
冪茠毓峓ㄩ 通信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不含出版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茠珛癹ㄩ 2002-05-31祫长期
爛潰爛僅ㄩ 郔陔爛潰爛僅ㄩ2010
杻梗扠
12.
王浙安先生分別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及二零零七年十二月
十八日不再為天珩通通信、深圳協同迅達及深圳天恆通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
怪不了要今年才可以上市,2008年3月之后3年,才不是「关联交易」
58樓提及54樓提及
全部都是鄭鮮同王冠三先恐怖
本来就是王浙安的
59樓提及
我繁體字無論如何都亂了碼,你不如試試去廣州工商局吧。
63樓提及59樓提及
我繁體字無論如何都亂了碼,你不如試試去廣州工商局吧。
广州工商局得到下列信息
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
工商注册号: 440106000194223
企业名称: 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住址: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园软件园高唐新建区高普路1025,1027号第二、三层
企业状态: 已开业
企业法人(负责人): 王冠三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2-5-31
核准日期: 2011-09-06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0万元
登记机关: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河分局
经营范围:
通信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不含出版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
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营业期限: 2002-05-31至长期
年检年度: 最新年检年度:2010
61樓提及57樓提及52樓提及
1. 下表載列本集團就往績記錄期內訂立的銷售合約而授予各類客戶的最長經延期信貸
期:
客戶類別最長經延期信貸期
系統集成商24個月
分銷商7個月
直接客戶27個月
就逾期貿易應收款項而言,本集團已於往績記錄期內實施以下措施,以促進向客戶收
款:
‧ 指定市場推廣及銷售部人員跟進及收回逾期貿易應收款項,並通過定期打電話增
強與客戶對逾期貿易應收款項的溝通,加快付款;
‧ 向逾期未清償貿易應收款項的客戶發出逾期付款項警示;
‧ 倘延遲付款是由於系統設立或測試推遲完成,與該等客戶進行討論以核實項目進
度;
‧ 與客戶商討經修訂付款計劃及與逾期未清償貿易應收款項的客戶訂立還款計劃。
根據中國法律顧問的意見,還款計劃受中國法律及法規的法定約束;及
‧ 監控訂有還款計劃的客戶的還款進度,催促還款。
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並無就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及截
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確認特別呆賬撥備。本集團並無就該等結餘持有任何
抵押品。
2. 下表載列於各報告期間向本集團下發採購訂單的客戶人數及信貸期獲延長的客戶人數
以及該等客戶於往績記錄期內貢獻的營業額。
截至
十月三十一日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止七個月
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
客戶人數19 25 32 20
於
於三月三十一日十月三十一日
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
信貸期獲延長的客戶人數(1) 2 4 8 8
截至
十月三十一日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止七個月
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各報告期末
信貸期獲延長的
客戶貢獻的
營業額總額104,990 65.0 116,534 58.4 96,511 44.1 44,348 43.3
附註:
(1) 信貸期獲延長的客戶人數基於在各報告期末有逾期未清償應收款項的客戶人數計算。
於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分別有兩名、四名、八名及八名客戶的信貸期延長至介乎五個月至27個月。
本集團於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
一日的貿易應收款項概無被個別釐定為減值。下表載列未被個別或共同視為減值的貿易應
收款項的償還情況:
於二零零九年於最後實際於二零一零年於最後實際於二零一一年於最後實際於二零一一年於最後實際
三月三十一日可行日期償還三月三十一日可行日期償還三月三十一日可行日期償還十月三十一日可行日期償還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逾期亦無減值的
貿易應收款項91,283 100 128,006 100 114,772 99.5 106,944 28.7
已逾期但無減值的
貿易應收款項9,107 100 93,724 100 15,728 94.9 8,081 82.4
貿易應收款項總額100,390 100 221,730 100 130,500 99.0 115,025 32.5
3.
近期市場動態
數字通信集群系統核心部件銷售繼續佔據本集團大部分營業額。董事預計該等部件的
銷售額會維持穩定增長及繼續為本集團貢獻大量營業額。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約96.1百萬
港元的數字集群系統核心部件銷售合約確認將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完成。由於衛
星系統的銷售競爭加劇,地面移動衛星系統及系統集成核心組件價格下跌,地面移動衛星
系統的銷售減少,本集團因而決定專注於自行開發的衛星天線,旨在減少依賴供應商採購
衛星天線。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約11.2百萬港元的地面移動衛星系統銷售合約確認將於二
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完成。預計推出自主開發衛星天線將增加本集團銷售及日益成為
營業額的另一來源。董事預計,毛利將由於自主開發衛星天線的銷售而增加。
本集團自二零一零年四月起並無產生系統集成銷售額及自二零一一年四月起並無產生
系統技術銷售額,乃由於眾多因素所致,其中包括(1)經計及系統集成利率降低進行銷售策
略調整;及(2)銷售系統技術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客戶產生不定期研究要求的性質(於各期間
並無產生該要求)。董事預計,系統集成及系統技術的銷售額將繼續受該等因素影響。
於往績記錄期地面移動衛星系統核心組件的銷售額繼續減少,系統集成及系統技術分
別於往績記錄期後概無錄得銷售額。由於中國政府當局延遲授出增值稅退還批文,故於往
績記錄期後及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僅確認約834,000港元增值稅退還為其他收益。約7.3百
萬港元的上市開支將於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獲分配及自本集團損益賬扣
除。經考慮上述理由,董事認為,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溢利可能受影響。
董事確認,除所披露者外,由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起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止,財務
或貿易狀況並無任何重大不利變動。
4. Warning Signal
股息
截至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各年及截至二零
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本集團於上市前向其當時股東分別宣派股息52百萬港元、
63百萬港元、零及零。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後,本集團已就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
一日止年度宣派股息27百萬港元。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所有應付股東的股息經已全數結
清。
本集團目前並無就過往及未來可分派溢利制定任何具體股息政策。按10%稅率繳付的預
扣稅將適用於本公司中國附屬公司支付予本公司的任何股息,除非其有權獲稅務條例下的
稅務減免或寬免。本集團日後宣派、支付股息及其金額將由董事酌情釐定及取決於本集團
業績、現金流量及財務條件及狀況、經營及資本需求以及本集團屆時可能認為相關的其他
因素。有關詳情載於本招股章程「財務資料」一節「股息」分節。有關股息的相關風險,請參
閱本招股章程「風險因素」一節。
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
經扣除包銷費用及本公司就全球發售應付的估計費用後並假設發售價為每股股份0.45港
元(即指示發售價範圍每股股份0.30港元至0.60港元的中位數),本集團估計全球發售所得款
項淨額約為120.6百萬港元(假設超額配股權尚未獲得行使)。
5.
本集團面臨對系統集成商的銷售額的信貸風險集中
於往績記錄期,對系統集成商的銷售額約為118.9百萬港元、175.2百萬港元、141.7百
萬港元及63.1百萬港元,分別佔各有關期間本集團營業總額約73.6%、81.7%、64.8%及
61.6%。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同意系統集成商5日至180日不等的合約信貸期。於二零零九
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約94.8百萬港元、
199.6百萬港元、81.2百萬港元及82.4百萬港元(相當於貿易應收款項總額94.5%、90.0%、
62.2%及71.6%)為應收系統集成商的款項。本集團包括系統集成商在內的客戶要求延長信貸
期,乃主要由於該等客戶在向其各自的終端客戶收取最終付款時遭受延誤或其各自終端客
戶受政府年度預算程序的嚴格監管以致延長結算過程。倘系統集成商的終端客戶陷入財務
困境或並未與向本集團下採購訂單的系統集成商結算採購款,或系統集成商並未就其採購
及時向本集團付款或根本未付款,則本集團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
響,這是由於根據適用中國法律及法規,本集團無權向終端客戶索償未償付金額。
6.
本集團依賴主要客戶
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各年以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
個月,本集團五大客戶合共佔本集團總銷售額分別約85.8%、86.4%、82.4%及96.5%。
..
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前,天珩通通信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執行董事倪女士為
天珩通通信兩間控股公司的董事及持有天珩通通信一間控股公司40%權益,王浙安先生為
天珩通通信及天珩通通信其中兩間控股公司(即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深圳協同迅
達」)及深圳市天恆通信息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天恆通」))的法律代表人兼董事。王浙安先生
分別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及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不再為天
珩通通信、深圳協同迅達及深圳天恆通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
日,王浙安先生亦不再為深圳市大有通訊有限公司(天珩通信另一間控股公司)的監事。在
倪女士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出售其於天珩通通信的間接權益及其分別於二零零八年二月
一日及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辭任於天珩通通信兩間控股公司的董事職務後,天珩通通
信不再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有關本集團與天珩通通信的關係的其他詳情,載於本招股章
程「與天珩通通信及協同信聯的關係」一節。
本集團預計於不久將來仍會持續自其五大客戶(特別是天珩通通信)獲得相當大比重的
收益。無法保證本集團將能夠挽留其主要客戶或按對本集團有利的條款獲得任何採購訂
單,或該等客戶將保持或增加其與本集團的現有業務水平。無法保證本集團將能夠長期重
續或按有利於本集團的條款重續與天珩通通信訂立的合作框架協議。任何該等客戶(包括天
珩通通信)的業務量如有任何嚴重削減或該等客戶的定價條款受到重大限制,或向本集團任
何主要客戶的現有銷售範圍出現任何撤銷、延誤或削減,則可能對本集團的經營業績及盈
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7.
本集團未必能維持高利潤率
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
月,本集團的毛利率分別約為62.0%、59.2%、65.4%及58.9%。然而,無法保證本集團日後
將能夠維持高利潤率。倘本集團無法開發高利潤率的新產品或本集團的產品被其競爭對手
所開發的類似產品所替代,則本集團未必能維持高利潤率。
8.
本集團依賴數目有限的供應商供應若干關鍵部件及原材料
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向若干獨立第三方採購其主要原材料及零部件。截至二零一一
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本集團向其五大
供應商進行採購的金額分別佔採購總額約70.8%、66.5%、37.7%及41.3%。於往績記錄期,
本集團與其部分供應商訂立為期約一至兩年的固定年期合約,以獲彼等供應原材料及零部
件。本集團無法保證,該等供應合約將於有關年期屆滿後續訂,而本集團亦無法保證能夠
在因任何原因無法從其現有供應商取得原材料情況下按可接受的價格自替代來源採購原材
料或根本無法採購。未能取得足夠的原材料及零部件可能會干擾本集團的製造業務,並對
本集團的營運及營業額造成不利影響。
9.
與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的銷售與營銷合作
本集團已與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進行策略合作。根據本集團與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於
二零零八年訂立的銷售及服務協議,本集團獲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聘為非獨家代理,在亞
太地區推廣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的天線產品並就有關產品提供服務。銷售及服務協議並無
最低銷售額規定。年期由二零零八年八月十八日起計為一年並於每個週年日自動續期,惟
經雙方同意可由任何一方終止或由任何一方以六十日書面通知終止。於往績記錄期內,本
集團向客戶銷售未經改裝的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的產品。部分該等產品是未經本集團集成
而出售,而其他產品於出售前則與本集團開發的其他產品進行集成。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轉售美國衛星天線供應
商的產品產生的營業額分別約為45.9百萬港元、77.9百萬港元、28.8百萬港元及5.1百萬港
元,分別約佔本集團於有關年度/期間營業總額的28.4%、36.3%、13.2%及5.0%。
10.
與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銷售與營銷合作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本集團與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訂立一份國際代表協議(「首份國際
代表協議」),據此,本集團同意(i)在中國及本集團經營業務的其他地區按非獨家基準銷售
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產品(包括上變頻轉換器及其他配件);及(ii)向客戶提供技術援助、
產品測試、行政及市場推廣支持及客戶培訓。上變頻轉換器乃本集團提供的地面移動衛星
系統的主要組件之一,其組成衛星發射機的一部分。根據首份國際代表協議,本集團同意
向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提供市場推廣援助以與客戶決策者建立聯繫並保持聯絡;就產品及
服務的選擇協助客戶;就具體客戶決策標準向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提供意見;在上變頻轉
換器供應商制定指定區域的產品及服務市場推廣策略及行動計劃時向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
提供意見,及報告有關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競爭對手活動的情報;而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
同意(其中包括)告知本集團其針對指定區域的產品及服務銷售計劃及目標、向本集團提供
有關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經營手法的資訊材料及向本集團提供有關產品及服務的簡介。本
集團應在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有產品可供應時向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訂購產品。本集團已
作出400部上變頻轉換器的年度銷售承諾,倘達到該目標,本集團有權以產品折扣方式獲得
額外追溯折扣。倘本集團未有達到承諾的銷售目標,首份國際代表協議並無具體條文規
定。董事確認,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在中國及亞太地區分銷21部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
產品。
為釐清相關合約條文的效力,本集團與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於二零一一年四月八日按
前一份協議規定的相若商業條款訂立一份新的國際代表協議,自二零一一年四月八日起計
為期兩年。新協議亦規定(i)其取代訂約雙方之間的首份國際代表協議,而本集團將獲解除
該協議訂明的所有責任,且本集團不承擔根據該協議應付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任何費用
或開支;及(ii)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放棄就首份國際代表協議產生的任何賠償向本集團作出
申索的所有權利及補救措施。根據新協議,本集團繼續作出400部上變頻轉換器的年度銷售
承諾,倘達到該年度銷售目標,本集團有權以產品折扣方式獲得額外追溯折扣。倘本集團
未能達致該承諾年度銷售目標不會視作本集團違反協議。新協議可由任何一方以三十日書
面通知終止,或在下列情況下可由任何一方隨時終止而毋須申述任何理由亦毋須事先通
知,其中包括:(i)一方無力償債或破產;(ii)協議所載的保證未獲遵守;(iii)協議所載的職
責未獲履行;(iv)協議遭嚴重違反;(v)本集團向另一方提供任何虛假或誤導性資料;及(vi)
協議的任何條款被裁定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銷售未經改裝的上變頻
轉換器供應商的產品。部分該等產品是未經本集團集成而出售,而其他產品於出售前則與
本集團開發的衛星天線及其他產品進行集成。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
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銷售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產品產生的營業額
分別約為零、零、2.8百萬港元及0.1百萬港元,分別佔本集團於有關年度營業總額的零、
零、1.3%及0.1%。
11.
生產設施
本集團的生產設施位於其在中國深圳羅湖區的租賃物業。誠如中國法律顧問所告知,
本集團自二零零八年十二月起按月租約人民幣26,400元租賃該項物業。本招股章程附錄三估
值報告第三項物業的租約將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屆滿。租約並無規定續期條款,而
租約將於以下情況下終止:(i)發生任何不可抗力事件或一連串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租約不能
強制執行;(ii)政府沒收、收購或拆卸租賃物業;或(iii)訂約雙方一致同意終止。由於本集
團業務經營的發展,本集團已就其生產設施搬遷至位於深圳清水區一處新物業訂立日期為
二零一一年四月七日的協議。該租賃將於二零二一年四月十日屆滿,新物業現正進行裝
修。本集團計劃於二零一二年三月開始搬遷,預計於二零一二年五月前完成搬遷。本集團
現正與業主磋商暫時延長本招股章程附錄三物業估值報告內第三項物業的租期,以為本集
團的搬遷留出時間。本集團計劃將所得款項淨額約20%用於搬遷生產基地及購買及安裝機械
及設備。董事認為,搬遷生產設施不會影響本公司的業務經營及財務表現。該等租賃物業
的詳情載於本招股章程附錄三。
生產基地擁有兩條主要生產線。其中一條生產線主要用於製造本集團的主要產品,包
括數字集群系統及地面移動低速衛星傳輸系統的核心組件,而另一條生產線主要用於生產
配件及組件,包括發電機及手持終端外殼。生產線主要包括三個生產步驟,即表面貼裝、
焊接以及測試和調試。
本集團在位於深圳的生產設施製造及組裝數字集群系統及低速衛星傳輸系統的核心組
件,而向供應商採購地面移動衛星系統的衛星天線。地面移動衛星系統的主要生產流程是
組裝由本集團製造的零部件。
系統集成的車輛組裝及改裝外判予一家分包商。除測試改裝車輛外,系統集成的生產
流程並不在本集團的生產設施內進行。就系統集成而言,對由本集團製造或採購自供應商
的設備進行網絡形成測試後,本集團將就改裝建議聯絡車輛改裝分包商及協定改裝詳情。
本集團產品會交付予分包商以供改裝。本集團及分包商將協定用於改裝流程的原材料,而
分銷商將根據協議採購必需的原材料。本集團將跟進改裝進程,並於向客戶交貨前對經改
裝的車輛進行測試。
12.
王浙安先生分別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及二零零七年十二月
十八日不再為天珩通通信、深圳協同迅達及深圳天恆通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王浙安先生
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亦不再為深圳大有的監事。倪女士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向獨
立第三方Wang Guan San先生出售其於深圳協同迅達的股權並登記該轉讓。倪女士亦分別
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及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辭任深圳協同迅達及深圳大有的董事職
務。天珩通通信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起不再為關連人士,而本集團與天珩通通信的
交易不再為關連交易。
倪女士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以代價人民幣1.6百萬元向Wang Guan San先生轉讓於天
珩通通信其中一間控股公司深圳協同迅達的40%股權並登記該轉讓。上述代價由雙方按公平
原則議價,相等於倪女士投入的初始金額,佔深圳協同迅達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的
資產凈值(賬面值約人民幣3.9百萬元)約40%。Wang Guan San先生分別於簽立股權轉讓協
議時、上述協議獲公證時及向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前稱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股
權轉讓時,以現金分三期支付代價。除所披露者外,深圳協同信達及其任何現有股東及董
事(包括Wang Guan San先生)並無與本集團、其股東(包括王浙安先生,前稱王鋼軍)及
Wang Min Zhong先生(重組前協同集團前股東Yusman已發行股本的實益擁有人)、董事、
高級管理層及任何彼等各自的聯繫人有任何過往及目前關係(包括但不限於家庭、僱傭、股
權、信託或業務關係)。
Wang Guan San先生為獨立第三方。於Wang Guan San先生擁有天珩通通信的股權前,
彼已從事無線電信業務並與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第七研究所(「電子研究所」)緊密合作。
經Wang Guan San先生確認,彼亦曾與有軍事背景的客戶接觸。透過電子研究所,Wang
Guan San先生對天珩通通信的業務及倪女士有所了解。由於天珩通通信擁有開發及出售進
一步提升或改善以供最終用作公眾保安用途的產品的有關批文(保密資格除外)以及所需經
驗與業務聯繫,故Wang Guan San先生有興趣收購天珩通通信股權的股權。因此,當Wang
Guan San先生明白到倪女士出售其於天珩通通信的間接權益的意圖時,Wang Guan San先
生開始與倪女士進行磋商,並最終收購她於天珩通通信的間接股權。
於天珩通通信餘下60%間接股權由獨立第三方Wang Ying Xin先生持有。Wang Ying
Xin先生亦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以代價人民幣2.4百萬元轉讓其於深圳迅達的60%股權予獨
立第三方Zheng Xian先生。
又有D英中人,呢個叫王冠三,同埋鄭鮮,哈哈哈
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 的基本信息
註冊號: 440301103171773
企業名稱: 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羅湖區太寧路百仕達花園百景苑4棟3D
法定代表人: 王冠三
經營範圍: 興辦實業(具體項目另行申報);國內商業、物資供銷業(不含專營、專控、專賣商品)。
註冊資本(萬元): 400
實收資本(萬元): 400
市場主體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1年12月18日
經營期限: 自2001年12月18日起至2021年12月18日止
核准日期: 2008年2月1日
年檢情況: 2010年度已年檢
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 的股東信息
股東名稱 出資額(萬元) 出資比例(%) 股東屬性 股東類別
王冠三 160.0000 40.0000 自然人 自然人
鄭鮮 240.0000 60.0000 自然人 自然人
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 的成員信息
姓名 職務 產生方式
王冠三 總經理 選舉
鄭鮮 監事 選舉
王冠三 董事長 選舉
深圳市协同迅达实业有限公司2008年2月1日的变更事项
变更前法定代表人: 王浙安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 王冠三
变更前股东: 王迎新 240.0000(万元) 60.0000%
倪蕴姿 160.0000(万元) 40.0000%
变更后股东: 王冠三 160.0000(万元) 40.0000%
郑鲜 240.0000(万元) 60.0000%
变更前成员: 王浙安(董事长) 王浙安(总经理) 倪蕴姿(董事) 徐建需(监事) 王迎新(董事)
变更后成员: 郑鲜(监事) 王冠三(董事长) 王冠三(总经理)
变更前注册号: 4403012079448
变更后注册号: 440301103171773
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的基本信息
注册号: 4403011096980
隶属企业名称: 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经营场所: 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1028号1栋3层C区
负责人: 倪浩哲
经营范围: 通信设备、通信产品(不含专营、专卖和专控商品)。
市场主体类型: 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成立日期: 2002年9月18日
营业期限: 自2002年9月18日起至2007年9月18日止
核准日期: 2010年8月18日
年检情况: 2006年度已年检
备注: 该企业已注销
珛價掛陓洘
馱妀蛁聊瘍ㄩ 440106000194223
珛靡備ㄩ 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珛蛂硊ㄩ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园软件园高唐新建区高普路1025,1027号第二、三层
珛袨怓ㄩ 已开业
珛楊(蛹孮)ㄩ 王冠三
珛濬倰ㄩ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傖蕾ㄩ 2002-5-31
瞄袧ㄩ 2011-09-06
蛁聊訧掛ㄩ 2,000.00勀啋
妗彶訧掛ㄩ 2,000.00勀啋
腎暮儂壽ㄩ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河分局
冪茠毓峓ㄩ 通信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不含出版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茠珛癹ㄩ 2002-05-31祫长期
爛潰爛僅ㄩ 郔陔爛潰爛僅ㄩ2010
杻梗扠
12.
王浙安先生分別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及二零零七年十二月
十八日不再為天珩通通信、深圳協同迅達及深圳天恆通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
怪不了要今年才可以上市,2008年3月之后3年,才不是「关联交易」
也不一定,1110 也是最後一年才弄
65樓提及61樓提及57樓提及52樓提及
1. 下表載列本集團就往績記錄期內訂立的銷售合約而授予各類客戶的最長經延期信貸
期:
客戶類別最長經延期信貸期
系統集成商24個月
分銷商7個月
直接客戶27個月
就逾期貿易應收款項而言,本集團已於往績記錄期內實施以下措施,以促進向客戶收
款:
‧ 指定市場推廣及銷售部人員跟進及收回逾期貿易應收款項,並通過定期打電話增
強與客戶對逾期貿易應收款項的溝通,加快付款;
‧ 向逾期未清償貿易應收款項的客戶發出逾期付款項警示;
‧ 倘延遲付款是由於系統設立或測試推遲完成,與該等客戶進行討論以核實項目進
度;
‧ 與客戶商討經修訂付款計劃及與逾期未清償貿易應收款項的客戶訂立還款計劃。
根據中國法律顧問的意見,還款計劃受中國法律及法規的法定約束;及
‧ 監控訂有還款計劃的客戶的還款進度,催促還款。
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並無就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及截
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確認特別呆賬撥備。本集團並無就該等結餘持有任何
抵押品。
2. 下表載列於各報告期間向本集團下發採購訂單的客戶人數及信貸期獲延長的客戶人數
以及該等客戶於往績記錄期內貢獻的營業額。
截至
十月三十一日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止七個月
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
客戶人數19 25 32 20
於
於三月三十一日十月三十一日
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
信貸期獲延長的客戶人數(1) 2 4 8 8
截至
十月三十一日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止七個月
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一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各報告期末
信貸期獲延長的
客戶貢獻的
營業額總額104,990 65.0 116,534 58.4 96,511 44.1 44,348 43.3
附註:
(1) 信貸期獲延長的客戶人數基於在各報告期末有逾期未清償應收款項的客戶人數計算。
於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分別有兩名、四名、八名及八名客戶的信貸期延長至介乎五個月至27個月。
本集團於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
一日的貿易應收款項概無被個別釐定為減值。下表載列未被個別或共同視為減值的貿易應
收款項的償還情況:
於二零零九年於最後實際於二零一零年於最後實際於二零一一年於最後實際於二零一一年於最後實際
三月三十一日可行日期償還三月三十一日可行日期償還三月三十一日可行日期償還十月三十一日可行日期償還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逾期亦無減值的
貿易應收款項91,283 100 128,006 100 114,772 99.5 106,944 28.7
已逾期但無減值的
貿易應收款項9,107 100 93,724 100 15,728 94.9 8,081 82.4
貿易應收款項總額100,390 100 221,730 100 130,500 99.0 115,025 32.5
3.
近期市場動態
數字通信集群系統核心部件銷售繼續佔據本集團大部分營業額。董事預計該等部件的
銷售額會維持穩定增長及繼續為本集團貢獻大量營業額。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約96.1百萬
港元的數字集群系統核心部件銷售合約確認將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完成。由於衛
星系統的銷售競爭加劇,地面移動衛星系統及系統集成核心組件價格下跌,地面移動衛星
系統的銷售減少,本集團因而決定專注於自行開發的衛星天線,旨在減少依賴供應商採購
衛星天線。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約11.2百萬港元的地面移動衛星系統銷售合約確認將於二
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完成。預計推出自主開發衛星天線將增加本集團銷售及日益成為
營業額的另一來源。董事預計,毛利將由於自主開發衛星天線的銷售而增加。
本集團自二零一零年四月起並無產生系統集成銷售額及自二零一一年四月起並無產生
系統技術銷售額,乃由於眾多因素所致,其中包括(1)經計及系統集成利率降低進行銷售策
略調整;及(2)銷售系統技術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客戶產生不定期研究要求的性質(於各期間
並無產生該要求)。董事預計,系統集成及系統技術的銷售額將繼續受該等因素影響。
於往績記錄期地面移動衛星系統核心組件的銷售額繼續減少,系統集成及系統技術分
別於往績記錄期後概無錄得銷售額。由於中國政府當局延遲授出增值稅退還批文,故於往
績記錄期後及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僅確認約834,000港元增值稅退還為其他收益。約7.3百
萬港元的上市開支將於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獲分配及自本集團損益賬扣
除。經考慮上述理由,董事認為,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溢利可能受影響。
董事確認,除所披露者外,由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起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止,財務
或貿易狀況並無任何重大不利變動。
4. Warning Signal
股息
截至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各年及截至二零
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本集團於上市前向其當時股東分別宣派股息52百萬港元、
63百萬港元、零及零。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後,本集團已就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
一日止年度宣派股息27百萬港元。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所有應付股東的股息經已全數結
清。
本集團目前並無就過往及未來可分派溢利制定任何具體股息政策。按10%稅率繳付的預
扣稅將適用於本公司中國附屬公司支付予本公司的任何股息,除非其有權獲稅務條例下的
稅務減免或寬免。本集團日後宣派、支付股息及其金額將由董事酌情釐定及取決於本集團
業績、現金流量及財務條件及狀況、經營及資本需求以及本集團屆時可能認為相關的其他
因素。有關詳情載於本招股章程「財務資料」一節「股息」分節。有關股息的相關風險,請參
閱本招股章程「風險因素」一節。
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
經扣除包銷費用及本公司就全球發售應付的估計費用後並假設發售價為每股股份0.45港
元(即指示發售價範圍每股股份0.30港元至0.60港元的中位數),本集團估計全球發售所得款
項淨額約為120.6百萬港元(假設超額配股權尚未獲得行使)。
5.
本集團面臨對系統集成商的銷售額的信貸風險集中
於往績記錄期,對系統集成商的銷售額約為118.9百萬港元、175.2百萬港元、141.7百
萬港元及63.1百萬港元,分別佔各有關期間本集團營業總額約73.6%、81.7%、64.8%及
61.6%。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同意系統集成商5日至180日不等的合約信貸期。於二零零九
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約94.8百萬港元、
199.6百萬港元、81.2百萬港元及82.4百萬港元(相當於貿易應收款項總額94.5%、90.0%、
62.2%及71.6%)為應收系統集成商的款項。本集團包括系統集成商在內的客戶要求延長信貸
期,乃主要由於該等客戶在向其各自的終端客戶收取最終付款時遭受延誤或其各自終端客
戶受政府年度預算程序的嚴格監管以致延長結算過程。倘系統集成商的終端客戶陷入財務
困境或並未與向本集團下採購訂單的系統集成商結算採購款,或系統集成商並未就其採購
及時向本集團付款或根本未付款,則本集團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
響,這是由於根據適用中國法律及法規,本集團無權向終端客戶索償未償付金額。
6.
本集團依賴主要客戶
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各年以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
個月,本集團五大客戶合共佔本集團總銷售額分別約85.8%、86.4%、82.4%及96.5%。
..
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前,天珩通通信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執行董事倪女士為
天珩通通信兩間控股公司的董事及持有天珩通通信一間控股公司40%權益,王浙安先生為
天珩通通信及天珩通通信其中兩間控股公司(即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深圳協同迅
達」)及深圳市天恆通信息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天恆通」))的法律代表人兼董事。王浙安先生
分別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及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不再為天
珩通通信、深圳協同迅達及深圳天恆通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
日,王浙安先生亦不再為深圳市大有通訊有限公司(天珩通信另一間控股公司)的監事。在
倪女士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出售其於天珩通通信的間接權益及其分別於二零零八年二月
一日及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辭任於天珩通通信兩間控股公司的董事職務後,天珩通通
信不再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有關本集團與天珩通通信的關係的其他詳情,載於本招股章
程「與天珩通通信及協同信聯的關係」一節。
本集團預計於不久將來仍會持續自其五大客戶(特別是天珩通通信)獲得相當大比重的
收益。無法保證本集團將能夠挽留其主要客戶或按對本集團有利的條款獲得任何採購訂
單,或該等客戶將保持或增加其與本集團的現有業務水平。無法保證本集團將能夠長期重
續或按有利於本集團的條款重續與天珩通通信訂立的合作框架協議。任何該等客戶(包括天
珩通通信)的業務量如有任何嚴重削減或該等客戶的定價條款受到重大限制,或向本集團任
何主要客戶的現有銷售範圍出現任何撤銷、延誤或削減,則可能對本集團的經營業績及盈
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7.
本集團未必能維持高利潤率
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
月,本集團的毛利率分別約為62.0%、59.2%、65.4%及58.9%。然而,無法保證本集團日後
將能夠維持高利潤率。倘本集團無法開發高利潤率的新產品或本集團的產品被其競爭對手
所開發的類似產品所替代,則本集團未必能維持高利潤率。
8.
本集團依賴數目有限的供應商供應若干關鍵部件及原材料
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向若干獨立第三方採購其主要原材料及零部件。截至二零一一
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本集團向其五大
供應商進行採購的金額分別佔採購總額約70.8%、66.5%、37.7%及41.3%。於往績記錄期,
本集團與其部分供應商訂立為期約一至兩年的固定年期合約,以獲彼等供應原材料及零部
件。本集團無法保證,該等供應合約將於有關年期屆滿後續訂,而本集團亦無法保證能夠
在因任何原因無法從其現有供應商取得原材料情況下按可接受的價格自替代來源採購原材
料或根本無法採購。未能取得足夠的原材料及零部件可能會干擾本集團的製造業務,並對
本集團的營運及營業額造成不利影響。
9.
與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的銷售與營銷合作
本集團已與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進行策略合作。根據本集團與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於
二零零八年訂立的銷售及服務協議,本集團獲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聘為非獨家代理,在亞
太地區推廣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的天線產品並就有關產品提供服務。銷售及服務協議並無
最低銷售額規定。年期由二零零八年八月十八日起計為一年並於每個週年日自動續期,惟
經雙方同意可由任何一方終止或由任何一方以六十日書面通知終止。於往績記錄期內,本
集團向客戶銷售未經改裝的美國衛星天線供應商的產品。部分該等產品是未經本集團集成
而出售,而其他產品於出售前則與本集團開發的其他產品進行集成。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轉售美國衛星天線供應
商的產品產生的營業額分別約為45.9百萬港元、77.9百萬港元、28.8百萬港元及5.1百萬港
元,分別約佔本集團於有關年度/期間營業總額的28.4%、36.3%、13.2%及5.0%。
10.
與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銷售與營銷合作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本集團與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訂立一份國際代表協議(「首份國際
代表協議」),據此,本集團同意(i)在中國及本集團經營業務的其他地區按非獨家基準銷售
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產品(包括上變頻轉換器及其他配件);及(ii)向客戶提供技術援助、
產品測試、行政及市場推廣支持及客戶培訓。上變頻轉換器乃本集團提供的地面移動衛星
系統的主要組件之一,其組成衛星發射機的一部分。根據首份國際代表協議,本集團同意
向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提供市場推廣援助以與客戶決策者建立聯繫並保持聯絡;就產品及
服務的選擇協助客戶;就具體客戶決策標準向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提供意見;在上變頻轉
換器供應商制定指定區域的產品及服務市場推廣策略及行動計劃時向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
提供意見,及報告有關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競爭對手活動的情報;而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
同意(其中包括)告知本集團其針對指定區域的產品及服務銷售計劃及目標、向本集團提供
有關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經營手法的資訊材料及向本集團提供有關產品及服務的簡介。本
集團應在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有產品可供應時向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訂購產品。本集團已
作出400部上變頻轉換器的年度銷售承諾,倘達到該目標,本集團有權以產品折扣方式獲得
額外追溯折扣。倘本集團未有達到承諾的銷售目標,首份國際代表協議並無具體條文規
定。董事確認,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在中國及亞太地區分銷21部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
產品。
為釐清相關合約條文的效力,本集團與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於二零一一年四月八日按
前一份協議規定的相若商業條款訂立一份新的國際代表協議,自二零一一年四月八日起計
為期兩年。新協議亦規定(i)其取代訂約雙方之間的首份國際代表協議,而本集團將獲解除
該協議訂明的所有責任,且本集團不承擔根據該協議應付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任何費用
或開支;及(ii)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放棄就首份國際代表協議產生的任何賠償向本集團作出
申索的所有權利及補救措施。根據新協議,本集團繼續作出400部上變頻轉換器的年度銷售
承諾,倘達到該年度銷售目標,本集團有權以產品折扣方式獲得額外追溯折扣。倘本集團
未能達致該承諾年度銷售目標不會視作本集團違反協議。新協議可由任何一方以三十日書
面通知終止,或在下列情況下可由任何一方隨時終止而毋須申述任何理由亦毋須事先通
知,其中包括:(i)一方無力償債或破產;(ii)協議所載的保證未獲遵守;(iii)協議所載的職
責未獲履行;(iv)協議遭嚴重違反;(v)本集團向另一方提供任何虛假或誤導性資料;及(vi)
協議的任何條款被裁定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銷售未經改裝的上變頻
轉換器供應商的產品。部分該等產品是未經本集團集成而出售,而其他產品於出售前則與
本集團開發的衛星天線及其他產品進行集成。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以
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七個月,銷售上變頻轉換器供應商的產品產生的營業額
分別約為零、零、2.8百萬港元及0.1百萬港元,分別佔本集團於有關年度營業總額的零、
零、1.3%及0.1%。
11.
生產設施
本集團的生產設施位於其在中國深圳羅湖區的租賃物業。誠如中國法律顧問所告知,
本集團自二零零八年十二月起按月租約人民幣26,400元租賃該項物業。本招股章程附錄三估
值報告第三項物業的租約將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屆滿。租約並無規定續期條款,而
租約將於以下情況下終止:(i)發生任何不可抗力事件或一連串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租約不能
強制執行;(ii)政府沒收、收購或拆卸租賃物業;或(iii)訂約雙方一致同意終止。由於本集
團業務經營的發展,本集團已就其生產設施搬遷至位於深圳清水區一處新物業訂立日期為
二零一一年四月七日的協議。該租賃將於二零二一年四月十日屆滿,新物業現正進行裝
修。本集團計劃於二零一二年三月開始搬遷,預計於二零一二年五月前完成搬遷。本集團
現正與業主磋商暫時延長本招股章程附錄三物業估值報告內第三項物業的租期,以為本集
團的搬遷留出時間。本集團計劃將所得款項淨額約20%用於搬遷生產基地及購買及安裝機械
及設備。董事認為,搬遷生產設施不會影響本公司的業務經營及財務表現。該等租賃物業
的詳情載於本招股章程附錄三。
生產基地擁有兩條主要生產線。其中一條生產線主要用於製造本集團的主要產品,包
括數字集群系統及地面移動低速衛星傳輸系統的核心組件,而另一條生產線主要用於生產
配件及組件,包括發電機及手持終端外殼。生產線主要包括三個生產步驟,即表面貼裝、
焊接以及測試和調試。
本集團在位於深圳的生產設施製造及組裝數字集群系統及低速衛星傳輸系統的核心組
件,而向供應商採購地面移動衛星系統的衛星天線。地面移動衛星系統的主要生產流程是
組裝由本集團製造的零部件。
系統集成的車輛組裝及改裝外判予一家分包商。除測試改裝車輛外,系統集成的生產
流程並不在本集團的生產設施內進行。就系統集成而言,對由本集團製造或採購自供應商
的設備進行網絡形成測試後,本集團將就改裝建議聯絡車輛改裝分包商及協定改裝詳情。
本集團產品會交付予分包商以供改裝。本集團及分包商將協定用於改裝流程的原材料,而
分銷商將根據協議採購必需的原材料。本集團將跟進改裝進程,並於向客戶交貨前對經改
裝的車輛進行測試。
12.
王浙安先生分別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及二零零七年十二月
十八日不再為天珩通通信、深圳協同迅達及深圳天恆通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王浙安先生
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亦不再為深圳大有的監事。倪女士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向獨
立第三方Wang Guan San先生出售其於深圳協同迅達的股權並登記該轉讓。倪女士亦分別
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及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辭任深圳協同迅達及深圳大有的董事職
務。天珩通通信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起不再為關連人士,而本集團與天珩通通信的
交易不再為關連交易。
倪女士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以代價人民幣1.6百萬元向Wang Guan San先生轉讓於天
珩通通信其中一間控股公司深圳協同迅達的40%股權並登記該轉讓。上述代價由雙方按公平
原則議價,相等於倪女士投入的初始金額,佔深圳協同迅達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的
資產凈值(賬面值約人民幣3.9百萬元)約40%。Wang Guan San先生分別於簽立股權轉讓協
議時、上述協議獲公證時及向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前稱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股
權轉讓時,以現金分三期支付代價。除所披露者外,深圳協同信達及其任何現有股東及董
事(包括Wang Guan San先生)並無與本集團、其股東(包括王浙安先生,前稱王鋼軍)及
Wang Min Zhong先生(重組前協同集團前股東Yusman已發行股本的實益擁有人)、董事、
高級管理層及任何彼等各自的聯繫人有任何過往及目前關係(包括但不限於家庭、僱傭、股
權、信託或業務關係)。
Wang Guan San先生為獨立第三方。於Wang Guan San先生擁有天珩通通信的股權前,
彼已從事無線電信業務並與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第七研究所(「電子研究所」)緊密合作。
經Wang Guan San先生確認,彼亦曾與有軍事背景的客戶接觸。透過電子研究所,Wang
Guan San先生對天珩通通信的業務及倪女士有所了解。由於天珩通通信擁有開發及出售進
一步提升或改善以供最終用作公眾保安用途的產品的有關批文(保密資格除外)以及所需經
驗與業務聯繫,故Wang Guan San先生有興趣收購天珩通通信股權的股權。因此,當Wang
Guan San先生明白到倪女士出售其於天珩通通信的間接權益的意圖時,Wang Guan San先
生開始與倪女士進行磋商,並最終收購她於天珩通通信的間接股權。
於天珩通通信餘下60%間接股權由獨立第三方Wang Ying Xin先生持有。Wang Ying
Xin先生亦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以代價人民幣2.4百萬元轉讓其於深圳迅達的60%股權予獨
立第三方Zheng Xian先生。
又有D英中人,呢個叫王冠三,同埋鄭鮮,哈哈哈
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 的基本信息
註冊號: 440301103171773
企業名稱: 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羅湖區太寧路百仕達花園百景苑4棟3D
法定代表人: 王冠三
經營範圍: 興辦實業(具體項目另行申報);國內商業、物資供銷業(不含專營、專控、專賣商品)。
註冊資本(萬元): 400
實收資本(萬元): 400
市場主體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1年12月18日
經營期限: 自2001年12月18日起至2021年12月18日止
核准日期: 2008年2月1日
年檢情況: 2010年度已年檢
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 的股東信息
股東名稱 出資額(萬元) 出資比例(%) 股東屬性 股東類別
王冠三 160.0000 40.0000 自然人 自然人
鄭鮮 240.0000 60.0000 自然人 自然人
深圳市協同迅達實業有限公司 的成員信息
姓名 職務 產生方式
王冠三 總經理 選舉
鄭鮮 監事 選舉
王冠三 董事長 選舉
深圳市协同迅达实业有限公司2008年2月1日的变更事项
变更前法定代表人: 王浙安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 王冠三
变更前股东: 王迎新 240.0000(万元) 60.0000%
倪蕴姿 160.0000(万元) 40.0000%
变更后股东: 王冠三 160.0000(万元) 40.0000%
郑鲜 240.0000(万元) 60.0000%
变更前成员: 王浙安(董事长) 王浙安(总经理) 倪蕴姿(董事) 徐建需(监事) 王迎新(董事)
变更后成员: 郑鲜(监事) 王冠三(董事长) 王冠三(总经理)
变更前注册号: 4403012079448
变更后注册号: 440301103171773
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的基本信息
注册号: 4403011096980
隶属企业名称: 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经营场所: 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1028号1栋3层C区
负责人: 倪浩哲
经营范围: 通信设备、通信产品(不含专营、专卖和专控商品)。
市场主体类型: 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成立日期: 2002年9月18日
营业期限: 自2002年9月18日起至2007年9月18日止
核准日期: 2010年8月18日
年检情况: 2006年度已年检
备注: 该企业已注销
珛價掛陓洘
馱妀蛁聊瘍ㄩ 440106000194223
珛靡備ㄩ 广州市天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珛蛂硊ㄩ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园软件园高唐新建区高普路1025,1027号第二、三层
珛袨怓ㄩ 已开业
珛楊(蛹孮)ㄩ 王冠三
珛濬倰ㄩ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傖蕾ㄩ 2002-5-31
瞄袧ㄩ 2011-09-06
蛁聊訧掛ㄩ 2,000.00勀啋
妗彶訧掛ㄩ 2,000.00勀啋
腎暮儂壽ㄩ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河分局
冪茠毓峓ㄩ 通信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不含出版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茠珛癹ㄩ 2002-05-31祫长期
爛潰爛僅ㄩ 郔陔爛潰爛僅ㄩ2010
杻梗扠
12.
王浙安先生分別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及二零零七年十二月
十八日不再為天珩通通信、深圳協同迅達及深圳天恆通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
怪不了要今年才可以上市,2008年3月之后3年,才不是「关联交易」
也不一定,1110 也是最後一年才弄
通知王先生下次不用等
67樓提及
tommorow trading la. IPO price at $0.33. Be careful
http://www.iporesults.hkex.com.h ... TN20120417025_C.HTM
67樓提及
tommorow trading la. IPO price at $0.33. Be careful
http://www.iporesults.hkex.com.h ... TN20120417025_C.HTM
68樓提及67樓提及
tommorow trading la. IPO price at $0.33. Be careful
http://www.iporesults.hkex.com.h ... TN20120417025_C.HTM
道友诚明天发大财
70樓提及68樓提及67樓提及
tommorow trading la. IPO price at $0.33. Be careful
http://www.iporesults.hkex.com.h ... TN20120417025_C.HTM
道友诚明天发大财
至少釘牌都有筆錢
72樓提及
道友2誠呢鋪都夠啦
73樓提及72樓提及
道友2誠呢鋪都夠啦
罚得好轻,不足以反映案件之嚴重性,股民真系任人欺凌:
公会罚款$35,000,有关紀律程序之费用$29,200及财务匯報
局之调查费用$51,700
74樓提及73樓提及72樓提及
道友2誠呢鋪都夠啦
罚得好轻,不足以反映案件之嚴重性,股民真系任人欺凌:
公会罚款$35,000,有关紀律程序之费用$29,200及财务匯報
局之调查费用$51,700
所以罰少賺多之下,做假都抵的
75樓提及74樓提及73樓提及72樓提及
道友2誠呢鋪都夠啦
罚得好轻,不足以反映案件之嚴重性,股民真系任人欺凌:
公会罚款$35,000,有关紀律程序之费用$29,200及财务匯報
局之调查费用$51,700
所以罰少賺多之下,做假都抵的
现在好后悔,沒有聽老妈话,比心机读书,大个做审计师。
应该要学道友诚一样,赚一大筆,仲要監管机构都无他乎,吹胀
78樓提及
為甚麼此股可以在半新股的屍骸中一枝獨秀,值得研究
80樓提及
what did they want to do???
82樓提及
but they make it up
84樓提及
yes sir!!!!But i really didnt buy it.!! But I feel they will make it to $1.
we 打賭一個大快樂下午荼餐。
92樓提及
原來係做IPTV. 睇到我一舊雲
97樓提及
呢個概念終於狠狠地炒了.
99樓提及
炒高配股.
102樓提及
上左太空...
協同通信 2.620 +0.350 +15.419%
104樓提及102樓提及
上左太空...
協同通信 2.620 +0.350 +15.419%
仲要出盈喜,4元見
105樓提及104樓提及102樓提及
上左太空...
協同通信 2.620 +0.350 +15.419%
仲要出盈喜,4元見
4蚊是52.8億市值,上半年盈利是3,150萬,年化後PE成83.8倍,咪害人啦好唔好
107樓提及105樓提及104樓提及102樓提及
上左太空...
協同通信 2.620 +0.350 +15.419%
仲要出盈喜,4元見
4蚊是52.8億市值,上半年盈利是3,150萬,年化後PE成83.8倍,咪害人啦好唔好
湯兄,股價唔可以咁計,可能有機會同其他公司共同營運啲嘢,睇你上面啲評論,你都冇估到啲隻股升到而家啦!你咪阻住人賺錢啦好唔好!
108樓提及
1135/1045 la
111樓提及
1613係D記愛股, 妖到無倫, 1045實在得多, 尤其1045緊1~2年吾使換衞星, 冇額外支出, 盈利應該吾錯
112樓提及
其實做衞星真係咁好賺?
116樓提及
Capital Coverpage......
118樓提及116樓提及
Capital Coverpage......
Die Hard?
中信未換股就散?
107樓提及105樓提及104樓提及102樓提及
上左太空...
協同通信 2.620 +0.350 +15.419%
仲要出盈喜,4元見
4蚊是52.8億市值,上半年盈利是3,150萬,年化後PE成83.8倍,咪害人啦好唔好
湯兄,股價唔可以咁計,可能有機會同其他公司共同營運啲嘢,睇你上面啲評論,你都冇估到啲隻股升到而家啦!你咪阻住人賺錢啦好唔好!
119樓提及118樓提及116樓提及
Capital Coverpage......
Die Hard?
中信未換股就散?
關事的咩
123樓提及119樓提及118樓提及116樓提及
Capital Coverpage......
Die Hard?
中信未換股就散?
關事的咩
一高調, 買封面就PK
$1.9 -21%
dannyc在126樓提及
之前話股權太集中,宜家配左5億CB,比左邊個?股價會唔會大跌.....
greatsoup38在135樓提及
老招數
fatlone168在136樓提及greatsoup38在135樓提及
老招數
即是甚麼招數??
chinesecheung在138樓提及
is today's big jump the right time? it went up 42%.
greatsoup在156樓提及
盈利暴增
fatlone168在158樓提及greatsoup在156樓提及
盈利暴增
真盈利還是人工鍊成?
greatsoup38在165樓提及
不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