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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法官出缺 難裁大選訴訟

1 : GS(14)@2016-11-08 05:53:57

【話你知】今屆美國大選末段戰情緊湊,得票接近或最終要以選舉訴訟分勝負,但聯邦最高法院現時在一名法官出缺下隨時陷僵局,無法像2000年大選那樣一錘定音。


批特朗普法官或避嫌

當年戈爾與喬治布殊得票極接近,關鍵的佛羅里達州一再重新點票,最高法院及後裁定叫停,令喬治布殊只以537票之差全取該州選舉人票險勝。自高院大法官斯卡利亞今年2月逝世後,其席位在共和黨抵制下一直未能填補,高院保守和自由派大法官各佔四人,若大選官司鬧上高院,隨時出現4比4的膠着狀態,只能維持下級法院的裁決。肯塔基大學法律學者道格拉斯形容這是「噩夢情景」,勢打擊高院合法性。不過,八名現任大法官之一金斯伯格今年7月曾公開批評特朗普,中立性成疑,屆時她會否為避嫌而選擇避席,仍屬未知。美聯社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61107/1982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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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基本法》地位高於立會高院判詞:三權分立有限制

1 : GS(14)@2016-11-16 05:27:36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昨表示,今次判決可助日後處理議員宣誓問題。馬泉崇攝



【宣誓覆核】【本報訊】梁頌恆及游蕙禎一方多番強調香港實行三權分立,司法機關不得干預立法會內部事務,包括議員的宣誓事宜。但法庭對此並不同意,強調《基本法》作為小憲法,地位高於立法會,而是次宣誓風波中所涉及的第一百零四條除了規範立法會議員外,還包括特首、行政會議成員、各級法院法官等,質疑何以只有立法會議員的宣誓行為不在司法管轄內。記者:楊思雅法官區慶祥並不接納梁、游一方基於「不干預原則」的抗辯理據,指出「不干預原則」是源自英國實行的三權分立原則,但英國與香港不同之處是英國沒有明文憲法,但香港有《基本法》,三權分立原則的應用範圍及限制必須考慮到不同司法管轄區的特殊情形。



■公民黨郭榮鏗與黨友昨見傳媒,指判詞稱今次判決並無考慮人大釋法,證明案件與法律爭議無關,釋法是大錯特錯。

引案例指法庭有最終裁決權

區官引述鄭家純控訴李鳳英案例,內文提及《基本法》在香港擁有至高無上的地位,立法會是《基本法》框架下一個獨立個體,獲法例賦予權力和責任,只要立法會在制定法例及運作上沒抵觸《基本法》,立法會原則上「不受干預」,否則法庭可介入裁決。由此可見,《基本法》作為小憲法,地位是高於立法會。而根據梁國雄訴立法會主席剪布的司法覆核案,終審法官指出應用「不干預原則」時,必須符合《基本法》相關的憲制規定;當法例賦予立法機關權力及責任時,法庭有最終裁決權,裁定立法機關是有否擁有某一權力、特權、或豁免權。由此可見,法庭認為受《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所規範的宣誓事宜不屬立法會內部事務,梁、游一方不能以「不干預原則」抗辯。



■大批記者昨在高院門外等候判決。易仰民攝

第104條非只規範議員宣誓

區官另指出,第一百零四條除了規範立法會議員外,還包括特首、行政會議成員、各級法院法官等,若只有立法會議員的宣誓行為不在司法管轄內,並不合理。再者,根據《立法會條例》第七十三條,選民或律政司司長可針對任何以議員身分行事的人,以該人已喪失身分行事資格為由,在原訟法庭提出法律程序。區官指法庭受理案件時,必須裁定相關議員是否已喪失資格,故根據該條例,立法會已確立了法庭對此絕對有司法管轄權。資料大律師梁家傑認為,即使英國與香港兩種司法制度有別,不代表三權分立、互不干預的精神應該退讓。梁家傑又質疑除了宣誓層面,到底法庭何時不適用「不干預原則」,他期望終審法院能夠澄清。



宣誓及釋法風波事件簿

10月12日(立法會首次大會):青政梁頌恆與游蕙禎宣誓時將中國稱為「支那」,又披上寫有「Hong Kong is not China」的披肩,被秘書長陳維安指宣誓無效10月18日:‧梁君彥中午裁定5名議員宣誓無效,包括梁頌恆、游蕙禎、劉小麗、姚松炎及黃定光,但准翌日大會重新宣誓‧政府入稟申請司法覆核,阻止梁為青政兩人監誓,指兩人應被撤銷議員資格。法官受理,但拒絕頒發臨時禁制令禁制兩人宣誓10月19日(立法會第二次大會):‧黃定光、姚松炎宣誓後,建制派集體離場策動流會,除梁游外,劉小麗亦未完成宣誓‧政圈開始傳出中央或釋法,袁國強稱中央雖有權釋法,但可按本港司法系統處理,毋須提請人大釋法10月25日:梁君彥稱為免立法會運作停頓,推翻原有決定,押後青政兩人宣誓,直至法院就覆核作裁決10月26日(立法會第三次大會):梁游在部份泛民議員護送下進場,要求重新宣誓不果,大會休會收場,劉小麗續未能宣誓11月1日:梁振英稱不排除人大釋法解決宣誓風波


11月2日(立法會第四次大會):劉小麗完成宣誓;梁游衝入會議廳自行宣誓,混亂期間與保安推撞,6名保安受傷送院11月3日:高院就宣誓案開審,法官區慶祥押後判決;特區政府晚上接獲通知,人大常委會將釋法11月6日:民陣發起反釋法遊行,1.3萬人參加



李飛

11月7日:人大釋法,在《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上僭建條文,指宣誓要真誠及莊嚴,並準確、完整讀出誓言,道具、口號等一概不容,否則監誓人須裁定宣誓無效,不允重新宣誓。全國人大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其後表示,釋法是「對法治的維護」。11月10日:有市民申請司法覆核,質疑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裁定在宣誓時加料的梁國雄、羅冠聰、鄭松泰、邵家臻、陳志全及朱凱廸6名議員宣誓有效的決定,同時質疑梁君彥上月18日准許劉小麗及姚松炎重新宣誓,要求法庭頒令上述8名議員宣誓無效及議席懸空11月11日:「長洲覆核王」郭卓堅針對梁振英及3名建制派議員包括黃定光、蔣麗芸及石禮謙提司法覆核,指4人讀漏或讀錯誓詞,梁振英就任時更把「特別行政區」前讀漏「香港」二字,要求法庭宣告4人宣誓無效,喪失公職資格昨 日:高院裁定政府勝訴,梁游議席懸空。判詞指兩人行為客觀及清楚地顯示,不論在形式或內容上,都不願依照《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和宣誓及聲明條例宣誓,故裁定宣誓無效,取消議員資格。法庭又指推翻梁君彥早前准許兩人再宣誓的決定,及頒令禁止主席為兩人監誓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116/19835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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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裁失議席 梁游今上訴 申請暫緩執行判決

1 : GS(14)@2016-11-17 11:01:42

【宣誓覆核】【本報訊】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前日頒下判詞,裁定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拒絕宣誓,上月12日進行的宣誓無效,議員資格自當日起已被取消。被禁制以議員身份行事的梁、游昨晚隨即反擊,通知與訟各方將會提出上訴,認為區官指宣誓不屬立法會內部事務,法庭可干預等裁決錯誤,二人今早會到高院呈交上訴文件。二人將申請暫緩執行判決以等候上訴,並要求盡快排期聽取暫緩執行判決的申請及進行正審上訴。記者:黃幗慧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指,議員須根據《基本法》104條宣誓的原則,法官判詞已作清晰解說。至於會否就其他議員的宣誓提出司法覆核,袁稱要研究判詞,現未有決定。被裁定敗訴的梁頌恆及游蕙禎,已透過律師將上訴通知書交予與訟各方,二人將於今早到法庭呈交上訴文件。按一般程序,梁、游先向原審法官區慶祥申請暫緩執行其判決,若區官拒絕,二人可向上訴庭申請。


梁家傑:隨時打一兩年

資深大律師梁家傑接受查詢時指,法庭是否批准暫緩執行判決申請時,會考慮上訴勝訴機會有多大,以及上訴得直後事件交回立會主席處理,二人可恢復議席機會有多大;若案件打到終審法院,隨時要一至兩年,暫緩執行這麼長時間,或影響議員代議的功能。梁指法官會平衡各因素才決定是否批准暫緩執行的申請。對二人申請暫緩執行判決,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接受查詢時表示,若法庭認為上訴理據的勝算機會低,未必接納暫緩執行的申請,此外如法庭能盡快排期上訴,需暫緩執行判決的作用亦不大。據了解,梁、游二人的上訴理據大致相同,二人均要求將區官的判決撤銷,並可取得訟費。據區官在前日頒下的判詞,他認為不干預原則不適用於本案,因為《基本法》104列明宣誓的要求,而當一名議員被質疑已被取消資格時,法庭有權決定立法會秘書及主席能否容許該議員再次宣誓,宣誓不屬立法會內部事務。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不依法宣誓的後果,不止適用於立法會議員,故不應只有立法會議員可免受法庭干預。梁、游認為區官上述的裁決錯誤,他們指不干預原則適用於本案,只有立法會秘書及主席可當監誓人、及決定議員是否拒絕宣誓,這全屬立法會的內部事務。而當立法會的監誓人都沒有裁定一名議員是否已拒絕宣誓,法官不能代監誓人作出決定。二人續指,即使立法會議員拒絕宣誓,議席並非自動懸空,而是需要由主席宣佈該議員不再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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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衞司法獨立 高院外派傳單 30法律群英 誓全取選委倒梁

1 : GS(14)@2016-11-23 07:46:51

■由無政黨法律界人士組成的「ProDem21」昨在高院外派傳單拉票。王心義攝



【本報訊】由21名法律界人士組成的「ProDem21」與9名民主派政黨法律界人士組成的「PanDem9」成員,昨日展開首場特首選舉選委會拉票行動,親身到高院派發宣傳單張。梁家傑表明兩團隊可全取法律界30個選委會席位,民主派希望上述兩個組織能全取30席,又表明不支持梁振英連任,並會以督促特首及政府,捍衞香港法治和核心價值為目標。記者:林俊謙



由9名民主派法律界人士,包括公民黨主席梁家傑、民協廖成利、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譚俊傑、黃國桐等組成的「PanDem9」,昨午1時與由21名無政黨法律界人士組成的「ProDem21」,分頭在高等法院圖書館門外行人通道,以及噴水池外人流較多的地方派發宣傳單張,呼籲法律界選民在12月11日投票支持,稍後亦會到區域法院,及中環等較多律師出沒的地方進行拉票。「ProDem21」團隊成員、資深大律師陳景生,昨日則與資深大律師夏偉志、法律學者張達明、資深大律師潘熙、律師文浩正和韋智達等共10多法律界人士,在高等法院外的噴水池旁,派發宣傳單張拉票。


未表明提名胡國興

陳景生指,團隊對梁振英施政不太滿意,希望香港有更好的特首,又指人大釋法對法治的衝擊,令法律界更覺得香港人要齊心,在下屆找到能令香港人團結的特首人選,而不是「只專做分化」的特首。問到會否提名已表態參選的退休法官胡國興時,公民黨主席梁家傑指,胡國興仍在約見選委之中,目前言之尚早。陳景生則指,會盡量讓有資格競選特首的人能夠參選,但指胡國興暫未約見該組織,會視乎胡及其對手的政綱和表現。


「梁令港禮崩樂壞」

梁家傑昨日指,希望上述兩個民主派團隊,能在法律界選委界別全取30席,令30名選委未來5年能「一把聲、一致行動」,捍衞香港司法獨立、法治和核心價值。梁家傑表示,法律界今年有37人競逐30個選委會席位,民主派成員已表明不會提名梁振英,因為梁振英在任以來,香港核心價值和制度「禮崩樂壞」。梁家傑拉票期間,多次呼籲選民於12月11日踴躍投票,令民主派在法律界全數當選,能在未來5年督促特首和政府,捍衞香港法治。問到如何評估今次選情時,梁家傑則指:「多啲人投票,我哋就有信心」。法律界除上述參選名單外,其他知名度較高的參選人包括「民主思路」召集人湯家驊、法律顧問翁靜晶,以及在剛過去立法會選舉中,以近2,000票敗給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的律師文理明,其他參選人包括何國偉、李兆德和黎瀛洲、陳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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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大法官候任人選不滿特鬧法官

1 : GS(14)@2017-02-11 18:37:44

美國總統特朗普對難民和穆斯林七國的入境禁令,仍待上訴結果,但他對法官發炮未停過,連他提名的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人選戈薩奇(Neil Gorsuch圖)都感不滿。特朗普上周末在Twitter指,煞停入境禁令的西雅圖聯邦地方法官羅伯特是「所謂法官」,裁決「荒謬」。戈薩奇的發言人前天證實,戈薩奇與一名民主黨參議員會見時,形容這番言論「令人洩氣」、「使人灰心」。其他被炮轟法官則一直沒有回應,前法官和學者認為獨立的法官不應回應批評。特朗普辯稱戈薩奇只是被誤解。


美接收1,250澳拒收難民

特朗普前天繼續向法官發炮,在華盛頓一個全國警長會議中,指入境禁令是為「我國安全」,入境法律賦予總統權力這樣做,連「不濟的高中生都了解」,但周二晚上訴法院的口頭辯論忽視這重點「令人丟臉」,又指法庭「太政治化」。他當日推文稱某些地區赴美人數在入境禁令煞停後大增,威脅國民安全,卻要「等一個本應很易下的裁決」。但根據旅遊分析公司ForwardKeys報告,特朗普上月底簽署入境禁令後的8日,美國行定單比去年同期少6.5%,除被禁七國,亦打擊歐亞其他地區人士赴美意欲。另外,特朗普早前不情願下維持接收1,250名被澳洲拒收難民的協議,澳洲昨指到了難民營所在島國諾魯多個月的美國人員,已結束審查難民並離開。路透社/美聯社/法新社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70210/1992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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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拒頒令讓網媒用點票中心記者區

1 : GS(14)@2017-03-25 10:31:33

■岑倚蘭(右)在開庭前指港府政策故步自封。謝榮耀攝



【本報訊】香港記者協會(記協)申請覆核政府拒絕網媒使用政府新聞設施,並要求法院頒令讓持有記協會員證之網媒記者在明日行政長官選舉中使用傳媒採訪區一案,昨在高等法院進行緊急聆訊。法官林雲浩在聽罷雙方陳詞後拒絕作臨時頒令,指法庭不會指令行政當局作特定決定,取代當局審批採訪的權力,但指政府在新聞業轉型之際未有作為,過去5年檢討網媒政策未盡人意,並似乎無視申訴專員提出彈性處理網媒採訪的建議,故受理覆核申請。


岑倚蘭:不會上訴


記協主席岑倚蘭表示歡迎法院受理案件,認為法官嚴厲批評了政府拖延檢討政策;她亦尊重法官拒絕頒令,不會就此上訴。岑在開庭前指港府政策故步自封,與政府交涉5年仍不果,逼不得已才入稟,而三位特首參選人均已去信當局要求讓網媒採訪投票,但也遭政府漠視。記協尋求的臨時命令,影響來自10間網媒的26名記協會員。對於政府指難以為網媒定下資格準則,記協一方昨指它作為全港最大新聞業工會,受不少公共機構認可,其會員經嚴格審批,正好可作識別;政府一方則反駁指,記協並非代表大多數新聞從業員,有網媒例如《熱血時報》亦反對以記協會員資格作標準。法官林雲浩批出覆核許可,但指即使記協最終勝訴,令法庭撤銷政府新聞處和民政事務局的政策,即一律禁止網媒採訪官方活動及使用政府新聞發佈系統,這也不代表記協的網媒會員必然應獲授權。法庭只會宣告政策是否違憲,不會取代當局作具體決定,將對傳媒業把關的權力轉移到記協身上。此外,法例對傳統媒體有特定規管或發牌制度,但網媒不受規管,這區別不容忽視。


官:記協太遲入稟


對於政府指拒絕網媒採訪有保安考慮,記協強調專業記者並非示威者,當局應獨立考慮每間網媒的資格,而非一刀切拒絕,法官則指不能斷言讓記協的網媒會員採訪不會造成安全隱憂。法官又指,記協在特首選舉極遲階段才入稟,爭議難以圓滿地處理;即使禁止網媒採訪選舉,傳統媒體亦會製作網上報道供市民觀看,故拒絕作臨時頒令。案件編號:HCAL96/17■記者勞東來、楊思雅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325/19969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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