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2018年以來,信用違約事件相繼曝出。5月7日,第一財經記者獨家從基金和銀行處獲悉,凱迪生態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939,下稱“凱迪生態”)的中票“11凱迪MTN1”實質性違約,規模為12億元人民幣。
記者從機構處獨家獲得的凱迪生態出具的未對外公示書面文件顯示:“截至2018年5月7日終,我公司通過多途徑努力籌措本期債券本息兌付資金,但仍未能按照約定籌措足額償付資金,已經構成實質性違約,該事情嚴重損害了債券持有人利益,在公開市場造成不良影響。在此,公司向‘11凱迪MTN1’持有人致歉。”
就後續兌付安排,凱迪生態表示,公司將通過多途徑努力籌措償付資金,盡快兌付“11凱迪MTN1”本金以及利息,計劃將於2個月內兌付全部本息。
“照理說,中票到期日是今年5月5日,償付資金應該在5月7日下午5點前到賬,但資金始終沒到。銀行做委外的相關人員今天不斷地問詢償付情況。”某持有凱迪生態中票的機構人員對記者表示。
“11凱迪MTN1”發行截止日期為2011年5月3日,到期日為2018年5月5日,當時發行票面利率為6.27%。凱迪生態註冊在武漢,以生物質發電為主營業務,是一家兼顧風電、水電的清潔能源平臺型公司,從2010年以來公司的主體評級穩定地維持在AA,凱迪生態1993年在深圳主板掛牌,法定代表人李林芝,無實際控制人。
記者同時獲悉,此前在凱迪生態某次內部會議上透露出,凱迪生態面臨230億元債務,分別是銀行固貸32%、融資租賃17%、發債14%、信托非標17%、基金(5年以上)13%、ABS 6%;待償付債券34億元,5月到期6.58億元,9月到期8億元,11月到期11.8億元,12月到期6億元。
3月31日,凱迪生態發布《2017年度業績預告》,稱公司擬對部分資產進行資產減值,由此將導致公司2017年歸母凈利潤虧損13億元至16億元。中誠信國際日前發布公告,將凱迪生態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體及相關債項信用等級列入可能降級的觀察名單。
中誠信國際認為,目前公司負債率已超過65%,本次較大規模的資產減值將削弱公司資本實力,擡升公司財務杠桿。同時關註到深交所已就公司2017年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工作進展、2017年業績預告披露、公司債券還本付息、董事會秘書離職事項以及公司重組進展等問題進行問詢。中誠信國際還註意到,2018年,公司有多筆債務融資工具到期,合計規模達32.37億元,公司面臨很大的債券到期償付壓力。
進入2018年以來,川煤炭PPN、大連機床MTN、丹東港PPN、中城建MTN、億陽集團企業債、神霧環保公司債相繼曝出信用違約事件,上周盾安集團曝出流動性緊張,將影響其貸款和債券的償付能力。
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倒計時100天之際,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下稱“上海高院”)提出要構建有利於事實查明、有利於知識產權價值實現、有利於糾紛及時有效解決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機制。
7月27日,上海高院正式公布《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若幹意見》(下稱《若幹意見》),明確提出將有利於權利保護作為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所遵循的基本原則。
今年4月10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博鰲亞洲論壇2018年年會開幕式發表主旨演講時指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這是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最重要的內容,也是提高中國經濟競爭力最大的激勵。
上海高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張斌表示,“本次《若幹意見》的制定,致力於為上海推進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策源能力建設,全力打響‘上海服務、上海制造、上海購物、上海文化’四大品牌,打造銜接國際通行規則的制度創新高地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
據介紹,《若幹意見》立足新時代對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新要求,聚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突出司法保護機制創新,回應廣大創新創業主體反映強烈的現實問題,著力為知識產權人提供及時、有效、充分和合理的保護,主旨明確,措施有力,富於創新。
針對“舉證難”問題,《若幹意見》提出“強化訴訟證據規則運用,準確查明案件事實”,加強訴訟指引,引導當事人充分舉證;豐富取證手段,強化取證的程序保障;準確把握證明標準,減輕權利人舉證負擔;探索證據出示令制度,依法制裁舉證妨礙行為;完善技術人員參與事實查明機制,增強技術事實認定的準確性。
針對“賠償低”難題,《若幹意見》提出“優化賠償計算方式適用,充分體現知識產權價值”,合理確定損害賠償計算方式,讓權利人得到足額充分賠償;加大侵權懲罰力度,讓侵權者付出應有代價;正確運用法定賠償,充分發揮補償和懲罰的雙重功能;尊重法律服務市場價值,讓權利人維權成本得到全面覆蓋。
針對“周期長”問題,《若幹意見》提出要“健全訴訟機制建設,不斷提升知產審判質效”,深化知識產權“三合一”審判機制,加強知識產權綜合保護力度;依法適用禁令措施,發揮禁令及時有效的救濟功能;推進庭審和文書改革,提高糾紛解決的及時性;促進糾紛實質解決,提升司法救濟的實效性;加大對拖延訴訟的制裁,著力提高訴訟效率。
此內容為第一財經原創。未經第一財經授權,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轉載、摘編、複制或建立鏡像。第一財經將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如需獲得授權請聯系第一財經版權部: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倒計時100天之際,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下稱“上海高院”)提出要構建有利於事實查明、有利於知識產權價值實現、有利於糾紛及時有效解決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機制。
7月27日,上海高院正式公布《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若幹意見》(下稱《若幹意見》),明確提出將有利於權利保護作為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所遵循的基本原則。
今年4月10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博鰲亞洲論壇2018年年會開幕式發表主旨演講時指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這是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最重要的內容,也是提高中國經濟競爭力最大的激勵。
上海高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張斌表示,“本次《若幹意見》的制定,致力於為上海推進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策源能力建設,全力打響‘上海服務、上海制造、上海購物、上海文化’四大品牌,打造銜接國際通行規則的制度創新高地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
據介紹,《若幹意見》立足新時代對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新要求,聚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突出司法保護機制創新,回應廣大創新創業主體反映強烈的現實問題,著力為知識產權人提供及時、有效、充分和合理的保護,主旨明確,措施有力,富於創新。
針對“舉證難”問題,《若幹意見》提出“強化訴訟證據規則運用,準確查明案件事實”,加強訴訟指引,引導當事人充分舉證;豐富取證手段,強化取證的程序保障;準確把握證明標準,減輕權利人舉證負擔;探索證據出示令制度,依法制裁舉證妨礙行為;完善技術人員參與事實查明機制,增強技術事實認定的準確性。
針對“賠償低”難題,《若幹意見》提出“優化賠償計算方式適用,充分體現知識產權價值”,合理確定損害賠償計算方式,讓權利人得到足額充分賠償;加大侵權懲罰力度,讓侵權者付出應有代價;正確運用法定賠償,充分發揮補償和懲罰的雙重功能;尊重法律服務市場價值,讓權利人維權成本得到全面覆蓋。
針對“周期長”問題,《若幹意見》提出要“健全訴訟機制建設,不斷提升知產審判質效”,深化知識產權“三合一”審判機制,加強知識產權綜合保護力度;依法適用禁令措施,發揮禁令及時有效的救濟功能;推進庭審和文書改革,提高糾紛解決的及時性;促進糾紛實質解決,提升司法救濟的實效性;加大對拖延訴訟的制裁,著力提高訴訟效率。
此內容為第一財經原創。未經第一財經授權,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轉載、摘編、複制或建立鏡像。第一財經將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如需獲得授權請聯系第一財經版權部:國企改革“雙百行動”動員部署視頻會議8月17在國資委召開。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國資委主任肖亞慶出席會議並講話,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國資委副主任翁傑明主持會議。
肖亞慶指出,開展國企改革“雙百行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舉措,是深入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的必然要求,是破解國有企業改革重點難點問題的迫切需要,要統一思想、凝聚共識,深刻認識其重大意義,在全國國企國資系統抓一批有代表性的基層企業,全面落實國企改革政策要求,充分激發企業改革發展內生動力,形成從“1+N”頂層設計到“十項改革試點”再到“雙百行動”梯次展開、縱深推進、全面落地的國企改革新局面。
肖亞慶強調,要突出重點、紮實推進,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率先取得實質性突破。以健全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為重要支撐,重點規範各類治理主體權責,逐級實現充分、規範、有序的授權放權和行權,全面提升國有企業運行效率和市場化、現代化經營水平。以完善市場化經營機制為關鍵抓手,大力深化內部三項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等,持續激發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內生活力。以積極穩妥推進股權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為主要路徑,加快促進國有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以健全激勵約束機制為動力源泉,充分調動國有企業廣大幹部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以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為基礎前提,努力推動國有企業輕裝上陣、公平參與競爭。以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為堅強保證,確保黨委(黨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牢牢把握國有企業改革正確方向。
肖亞慶要求,要落實責任、強化擔當,把“雙百行動”抓深抓細抓出實效。各地國資委、各中央企業集團和參與“雙百行動”的企業要明確各自分工,層層落實責任,確保目標任務完成到位。要強化協同,形成改革合力,以“雙百行動”綜合改革帶動其他企業改革。要加強宣傳,講好“雙百行動”改革故事,營造支持國有企業改革的良好氛圍。
國企改革“雙百行動”,是指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選取百余戶中央企業子企業和百余戶地方國有骨幹企業,在2018—2020年期間全面落實國有企業改革“1+N”政策要求,深入推進綜合性改革,力求在改革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率先取得突破,打造一批治理結構科學完善、經營機制靈活高效、黨的領導堅強有力、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顯著提升的國企改革尖兵,凝聚起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強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