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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罰與賠

http://www.infzm.com/content/93616

「最有可能對光大風控不嚴致交易事故作出行政處罰,還有可能只是由交易所出制裁而已。」

隨著金融和互聯網越來越發達,光大事件不會是唯一 一次,而是未來金融風險的一部分。而國家對互聯網、衍生產品的立法完全沒有跟上。

「對此事件的維權,定性、定損、定責、定因果關係、定合法且適格受害人等,都非常不易,簡直挑戰現行證券法。此事件表明現行證券法又到十年一輪迴的大修年限了。」 

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中,光大證券究竟涉及哪些方面的違法違規,應當承擔什麼樣的責任,而因「烏龍指」事件遭受損失投資者是否應該並是否能獲得賠償?

南方週末記者就以上問題分別採訪上海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宋一欣、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主任合夥人張遠忠、中關村宏觀經濟與知識產權戰略研究所所長朱少平、中國政法大學資本研究中心主任劉紀鵬、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劉俊海、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李曙光。

將錯就錯,還是一錯再錯?

南方週末:在此次「烏龍指」事件中,根據現有的披露情況,光大證券涉及哪些方面的違法違規?

宋一欣:現在指控光大證券違規之名有四:涉嫌操縱證券市場、涉嫌賬戶透支、涉嫌虛假申報操縱、涉嫌虛假信批,雖都能從現象上找到一些依據,其法律依據也很充分,但都是些假設。在此事件中,說光大證券僅存在過失或失誤,無論如何講不過去,但如何定性需等中國證監會最終查處結論才能確定。

朱少平:這個烏龍指事件有點撲朔迷離,就情節本身還有很多不清晰的地方。

根據已經披露的信息,比較嚴重的問題是,發生了上午的問題,下午不應該再下空單,這樣給人的感覺就是操縱市場了。下多單,和下空單,是否是一幫人,這需要區別下,但不管怎麼區別,這邊買,那邊賣,最後給人感覺就是操縱市場。

另外,光大證券董秘兩次完全不一樣、截然不同的表述也是問題,開始否定,後來又承認。這就是公開散佈虛假信息,不當信息披露,所以監管部門應該查。出事了之後,光大證券沒有主動上報問題,這更麻煩了。

現在疑點還很多,最後要看監管部門調查結果如何,第二,看認定的什麼性質;第三,對他如何進行處罰;第四,賠償;第五,是否有可能追究刑事責任。

劉紀鵬:我認為光大這個問題談不上內幕交易。我做過光大證券的獨立董事,對他們的經營團隊多少瞭解一些,他們不是那種膽大、搞內幕交易或者違規的人,比較謹小慎微。但是,這次他們在創新中,我認為是烏龍指。

如果將錯就錯,不算錯,但是核心問題是慌亂中採取的措施,先是說申請交易報廢,其次下午又在股指期貨反常做空,這個短時期內相反的兩種做法,不做解釋就有操縱行為。所以嚴格說,某種意義上,一錯再錯便是過了。

我認為,內幕交易算不上,這個完全是沒有掌握好金融創新和風險內控的關係。

張遠忠:光大證券後半段的做空交易,利用了上市公司還沒有披露的信息,從事期貨交易,我認為還是構成內幕交易。不管是本能對沖還是其他,主觀上利用上市公司未公開的、公眾不知道的信息進行交易,就是內幕交易。

劉俊海:我認為使用內幕交易概括這個行為並不嚴謹。光大證券可能是使用了上午大量做多的交易信息,但這個不是關於上市公司的內幕信息。證券法中內幕交易特指的是,上市公司本身的財務狀況、經營狀況。就像前幾年的基金經理老鼠倉,也有人說是內幕交易,但其實不是,所以後來單獨有老鼠倉的罪名。光大這個事還是一個操縱市場的行為。

最有可能作出行政處罰

南方週末:從現有的披露來看,你認為光大證券可能面臨哪些處罰?

宋一欣:我認為最有可能作出行政處罰,就是對光大風控不嚴致交易事故作出處罰,還有可能只是由交易所出制裁而已。

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核查最後結果若是操作失誤或計算機系統欠缺,則應督促光大證券建立補償基金補償受損者。如查處後存在內幕交易或操縱股價,則有可能被行政處罰乃至刑事制裁,包括沒收非法所得,罰款或判刑,之後方可民事賠償。

朱少平:我覺得追究刑事責任的可能性不是特別大,賠償的可能至少有30%-40%。一切要看是否算是操縱。

如果證明的是軟件設計問題,不太好打官司。接下來,高頻交易肯定要停一段了,用這種軟件的人都需要警示一下了。

這件事還是證監會管轄範圍內,操縱市場一定要證監會認定,認定不了的提請公關部認定。估計查處時間需要1-2周,甚至更長時間。

南方週末:證監會、交易所是否應該承擔相應責任?這一事件暴露金融體系哪些問題?

劉紀鵬:暴露出的問題很嚴重,我們要反思,在中國證券市場現貨制度缺陷都存在,證監會不思改革、漏洞沒有補上的情況下,還在搞T+0、A股的個股期權、融資融券。要創新,但創新不能離開中國土壤,這是最基本的要求。

從行情上看,70億的資金,2分鐘之內就能就打上一百多點,像過山車往上衝,而且這麼多人以為用資金就能把中國股市托起了。誰知下午過山車又掉下來,所以僅僅靠托市、靠砸錢不能解決中國股市的根本痼疾。

證監會必須補漏洞,不思改革、矇混過關,是不能長久的。今天矛盾暴露不是壞事,重要的是跳出光大證券,反思資本市場的監管。

宋一欣:其一,光大證券乃至整個證券業的電腦交易服務系統有否入網前的驗收制度?如有,如何驗收的,請出示相關驗收報告。

其二,此事件中,券商的電腦交易服務系統的電腦開發商理應與光大證券一起承擔賠償責任,光大證券不僅是道歉,而應是高管層全體向市場謝罪並主動辭職(證監會初查結論已免了各位的牢獄之災)。

其三,不知道有否針對系統開發的保險,如有,應保險理賠。

其四,這次光大電腦系統出問題,不能認為是不可抗力,而是疏忽管理所致的可抗力,事實也證明如此,8月19日光大在國債交易中出的差錯即明證。

其五,面對此次系統性事故,交易所出手太軟,客觀上使兩個市場損失加大,也有責任。

李曙光:光大這個事件,在金融和網絡比較發達的情況下,這將會是常態事件。不會是唯一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這是我們未來金融風險的一部分。

而我們國家對互聯網、衍生產品的立法完全沒有跟上。在互聯網越來越發達,金融手段越來越多的情況下,如何防範包括烏龍在內的系統風險,這種很難判斷是烏龍還是故意操縱市場、內幕對沖行為,立法上要加強。即便不到司法、立法層面,行政處罰也不是特別完善。假設你沒有違法因素,或者只有輕微違法的因素,但是你的行為對市場帶來損害,對投資者帶來誤導,帶來不良影響。今後在行政處罰方面應該有些新的依據、標準,新設定的條件,這一方面證監會完全可以做得更完善一些。

另外,除了光大的責任,中證登系統的防火牆方面,也要做一些反思。比如那個系統,不斷重複進行買入指令,接收系統對異常信息有沒有防範功能,沒有一個防火牆機制。系統應該做一些改進。

劉俊海:此事的公平處理涉及三個維度,一是光大和公眾投資者之間的民事關系,二是監管者和券商之間的行政問責機制,三是光大證券的這種行為是否違反了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

其中民事關系最為重要。公眾投資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光大證券先行做空,規避了損失和風險,卻同時把損失轉嫁給善意的投資者。而這個風險本身恰是光大自己導致的,不是第三方,也不是系統風險,相當於光大證券將自己的責任讓其他投資者埋單。

在民事責任承擔方面,如果不讓光大證券承擔自己行為導致的後果,而讓公眾投資者為光大證券的軟件埋單的話,後果將不堪設想。其他券商都可以如法炮製,都可以買一個這樣的軟件,先進行大量交易,賺一大筆,然後再做空,又賺一大筆。

我個人認為,應該採取舉證責任倒置的態度。光大有責任站出來自證清白,並且能夠讓公眾投資者信服。如果難以自圓其說,那麼應該推定為不正當、不正常的交易行為。

舉辦聽證會展現真實的來龍去脈

南方週末:此次事件中,投資者的責任與損失如何確定?此類事件中,如何保護投資者的正當權益?

宋一欣:對此事件的維權,定性、定損、定責、定因果關係、定合法且適格受害人等,都非常不易,難度不小,簡直是挑戰現行證券法,所以,此事件表明現行證券法又到十年一輪迴的大修年限了。

光大烏龍指事件涉及的受害投資者多多,金額高達百億,但從法律上講,必須甄別合法投資者(違規者除外),適格投資者(在烏龍期內受損的證券、基金或期貨投資者)。

這個損失認定的確很難。但目前是等證監會最終查處結論。

另一方面,證監會在立案查處的同時,著手啟動賠償工作,參照萬福生科案行政主導和解模式。如有保險,先理賠,然後督促光大證券及電腦開發商建立賠償基金,必要時可動用交易所風險基金,也可使曾為證券公司破產服務的中國投資者保護基金加入。

李曙光:我個人認為能舉辦聽證會最好。這個事件相對當事人,包括當事人、受審方、一些專業人士,可以在聽證程序中,發揮各方面作用,把事情真實的來龍去脈展現出來,判定這是一個什麼行為,是違反證券法還是違反證券規章,這個要做一個判斷。

還有在行政協調下,民事和解的方法。我肯定這是一個好方法,但它有侷限性。會出現會喊的孩子有奶吃,很多沒有申請的人是得不到。另外還有一些對市場的隱性傷害。

集體索賠成本是非常高的,經年累月開各種聽證會,計算各種損失、後果。瞬間千百手交易的情況下,監管成本是非常高,很難產生證據的因果邏輯鏈條,到底完全是因為信息誤導導致的操作,還是正常的追漲殺跌,都很難判斷。而且是不同的股票,很難知道是正常的判斷還是受誤導信息影響。

所以我主張一個更普適的方案。證監會根據市場損害度進行聽證,給你一筆罰款,用來做一個普適性保護,這是系統性的賠償。也就通過政府罰款這種方式,罰款所得用來建構對系統性風險的防範機制。

這筆罰款可以做的具體事情,包括建設交易所的防火牆,對其他證據鏈條比較清楚的內幕交易、操縱市場行為建立保護基金。另外把要素市場做得更好,包括對券商監控機制、檢測手段、預防交易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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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銀行業績符合預期 處鏡如初

http://xueqiu.com/9226205191/24966697
6月錢荒的始作俑者光大銀行公佈業績,股東淨利潤149.17億元,同比增長15.5%,與預測的150億元幾乎一致;營業收入337.82億元,與預測的338億完全重合。除了個人存款達到3642億元,佔存款比例達到23.4%,比年初22%的比例提高1.4個百分點,顯得有所進步之外。光大銀行更多指標,顯示基本面出明顯的短板。
     一、存款出現環比負增長。6月底存款15547億元,比3月底15576億元減少29億元,存款成本達到2.41%,和平安銀行同樣高企不下,淨息差僅2.23%,負債端薄弱拖累息差可見一斑。
     二、不良生成仍較高。6月底不良貸款餘額88.4億元,加核銷13.5億元,比年初的76.1億元,半年淨增26億元,增長34%。在逾期貸款上,由年初的170億元增加到217億元,逾期不良比達到2.46倍,加核銷,實際增加61億元,增長36%。
     三、撥備提取不足。半的減值撥備金提取僅22.5億元,難抵不良及逾期貸款的生成。撥貸比由年初的2.53%下降到2.34%。
    綜合其營業收入增長11%和股東淨利潤增長15.5%差異情況,可以判斷光大銀行在為其H股上市在報表上所作出的努力,這是預測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

附表 光大銀行預測與公佈偏差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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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事件定性內幕交易 光大被罰5.23億

http://www.infzm.com/content/93920

新華網證券時報網消息,8月30日下午,證監會召開發布會通報了對光大烏龍指事件的處罰決定,沒收光大證券非法所得8721萬元,並處以5倍罰款,共計5.2328億元。證監會認定光大證券異常交易構成內幕交易、信息誤導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

證監會表示,8月16日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定性為內幕交易,對相關四位相關責任人徐浩明、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分別予以警告、罰款60萬元並終身證券期貨市場禁入處罰;對董秘梅鍵責令改正並處罰款20萬元。

證監會介紹,光大證券策略交易投資部門未納入公司風控系統,該交易系統自7月29日上線運行後到事發運行僅15個交易日,其系統的訂單重下功能從未被實盤測試過,當日該重下功能直接造成了錯單事件。

證監會表示,將停止光大證券從事證券自營業務(固定收益證券除外),暫停審批其新業務,責令公司整改並處分有關責任人員。

證監會建議,投資者因光大證券內幕交易形成的損失,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訴訟索賠。

南方週末網此前報導,8月16日,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門套利系統出現問題,導致股市的大幅波動,多只權重股一度漲停。事後光大在ETF、股指期貨市場上「反向操作」對沖損失,在股指期貨市場上賣出了7000餘手空頭合約,引起爭議。

事件發生後,媒體曾一度將其報導為「烏龍指」事件。8月18日,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稱,經初步核查,8月16日,光大證券自營的策略交易系統存在程序調用錯誤、額度控制失效等設計缺陷,並被連鎖觸發,導致生成巨量市價委託訂單,直接發送至上交所,累計申報買入234億元,實際成交72.7億元。同日(16日),光大證券將18.5億元股票轉化為ETF賣出,並賣空7130手股指期貨合約。

證監會同時表示,在核查中尚未發現人為操作差錯,但光大證券該項業務內部控制存在明顯缺陷,信息系統管理問題較多。

8•16異常交易事件發生以來,外界對於證監會將如何善後猜測紛紛。

8月22日中午,光大證券發佈公告,為對「8·16烏龍指事件」負責,總裁徐浩明辭職,由董事長袁長清代行職責。

8月30日早間,據上交所網站消息,光大證券因為有重要事項未公告,今日全日停牌。下午,證監會處罰的「棒子」終於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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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原光大72.7億交易事故

2013-08-26  NCW
 
 

 

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的ETF套利系統上線五個多月,為速度犧牲了風控,釀下8月16日的這次危機,但獲及時補救◎ 本刊記者 楊璐 範軍利 符燕豔 周群 文光大證券(601788.SH)在8月16日的異常交易,現在看來並非一場陰謀。

8月16日上午11時5分左右,上證指數“旱地拔蔥” ,中石油、中石化、工商銀行和中國銀行等近五六十只權重股瞬間漲停。大盤股萎靡不振已久,流動性不好,賣單有限。

隨後謠言四起,跟風盤再度推高股指,上午股指最高摸到2198.85點,較前一交易日收盤暴漲5.96%。

幾乎與此同時, “此番暴漲源於光大證券自營盤70億元的‘烏龍指’ ”的說法不脛而走,稱光大證券交易員將 3000萬股輸入為3000萬手。

中午,光大證券董秘梅鍵回應, “傳聞不了解光大證券嚴格的風控,根本不存在70億元烏龍。傳聞純屬子虛烏有。 ”下午開盤伊始,光大證券申請停牌稱有重大事項未公告。 離收盤還有20分鐘,光大證券發佈公告,承認公司策略投資部門的套利系統出錯,稱正在核查和處置。

收盤後,證監會發言人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公佈,當日大盤異動,系光大證券自營賬戶大額買入所致,上交所和上海證監局已對此展開調查。調查表明就在上午11時5分08秒後的2秒鐘內,來自光大證券的234億元買盤掃光了大盤股的所有買單,實際成交達72.7億元。

在現貨市場上出錯的光大證券,則拼命撤單,並趕在下午公告發佈前,賣出 ETF 一攬子股票18億元,並在中金所賣空股指期貨約50億元,多方“自救” 。至收盤時,光大證券此次異常交易的敞口,剩下1.96億元。

兩天後的8月18日,周日下午,光大證券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了這次異常交易的情況。

“嚴格的風控” ,被證明根本不存在。

8月22日,繼此次肇事部門光大策略投資部有關負責人楊劍波被停職後,光大證券的總經理徐浩明也引咎辭職。

同時,與此交易相關的上下四人均在等待處罰。

餘波未平。從8月20日到9月17日,光大證券有65億元短融到期,經此一劫,信用受損,光大證券很難在銀行間市場滾動發行續債,流動性風險一觸即發。

8月17日,高層決定由央行協調處理光大證券的流動性危機,安排光大獲得銀行貸款,渡過難關。 “光大證券畢竟還有72.7億元的藍籌股被凍結。 ”業內人士說。

這一突發的極端事件給中國資本市場上了一課。

驚心2秒鐘

8月16日,一個普通的星期五。上海新閘路1508號靜安國際廣場,這裡是光大證券總部10樓,2010年成立的策略投資部門,在原國際部在岸業務與衍生業務基礎上合併而來,目前獨立于光大自營部門,掛靠在光大資產管理總部下面,成員不足20人。

這是去年光大證券最風光的部門。

年報顯示,策略投資部2012年創造利潤1.24億元,較同期增長33倍之多,率先推出掛鈎滬深300指數的結構化產品。

當日, 策略投資部按計劃開展 ETF 套利交易。

上午9點41分,在2011年底新裝修的全通透可視的交易室內,交易員分析判斷180ETF 出現套利機會,通過套利策略定單生成系統發出了第一組180ETF 成分股的定單,即171筆委托,委托金額合計不超過200萬元。

這個一攬子股票是200筆,其中三只當天停牌,會影響套利策略的擬合度,因此交易員在10點13分又發出了第二組買入部分180ETF 成分股的定單,總共102筆,委托金額合計不超過150萬元。

11點02分,交易員發出第三組買入180ETF 成分股的定單,即177筆,委托金額合計不超過200萬元。

……11點07分,電話鈴響起,交易所來電詢問為何下出巨單。此時,交易員已通過系統的監控模塊發現成交金額迅速異常。

系統記錄的時間顯示,從11點05分08秒之後的2秒,也就是說08秒到10秒之間,瞬間生成了26082筆預期之外的市價委托定單。其中6413筆委托直接發送到了交易所,並成交。

情急之下,交易員迅速做了批量撤單指令。

一位知情人士向財新記者透露,“此時程序還在自動下單,停都停不住。

最後是先拔了網線又拔了電源,才停了下來。 ”截至收盤,累計申報買入股票234 億元,實際成交72.7億元。

錯誤發生後,交易員隨即啓動了檢查流程,報告部門領導,為了對沖股票持倉的風險,開始賣出 ETF 的一攬子股票,並賣出股指期貨的空頭合約,以對沖買入的巨量股票。

下午2點左右, 核查結束。2點40分,光大證券在上交所發佈了公告。

8月18日,光大證券召開新聞發佈會,回顧了上述驚心動魄的2秒鐘交易,稱光大策略投資部使用的套利策略系統出現了問題,該系統包括了定單生成系統和定單執行系統兩個部分。

光大核查後稱,這一定單生成系統存在缺陷,在特定情況下,生成了預期之外的大量定單。

梅鍵解釋稱, “本次事故是系統的邏輯判斷失誤所致。 ”系統的邏輯判斷為 :當訂單生成系統發出下單委托,如果訂單執行系統在150秒內沒有反饋回報,訂單生成系統會認為前面的操作沒有被執行,就把前面的代碼重新執行一遍,導致前端不斷地重複生成新的訂單,並往後端進行推送。

聯博投資公司(AllianceBernstein Invest.)算法交易策略全球研發總監陳 興中告訴財新記者,在高頻交易中,在訂單生成發送出去,但還沒有成交前,需要有另外的地方把訂單存起來,並有一個訂單總額的限定。 “我們經常遇到類似事情,但不會犯這種不斷生成新訂單的錯誤。 ”他指出,正常的做法是,每次下單前都對信號要做重新預測,建模時要很細緻,需要考慮到級變量,而不可以過於簡化。

但如此巨量買單,為何會不受任何限制,沖進了交易所?

誰的責任

8000萬元,這是8月16日,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核定的交易員當日現貨交易額度,據光大證券事後披露。

一家大型券商高管表示,各家券商對於自營交易員的交易額度都有明確的限制, “需要設定閥值,多了根本不可能下單進系統” 。如果需要調整這個額度,不是自營部門自己就能夠做的, “這需要跟公司內部資金部、清算部都進行申報。 ”這位人士表示。

但當日光大證券在2秒鐘內沖到交易所場內,橫掃五六十只大盤股的所有買單,報單足有234億元之巨。怎麼回事?

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使用的套利策略系統分前端訂單生成系統和後端訂單 執行系統兩個部分。梅鍵介紹,因為涉及到交易策略,以及對交易速度的要求,前端系統由光大證券自主開發。訂單執 行系統則由外包公司上海銘創軟件技術有限公司(下稱銘創)設計。整套系統今年3月開發,7月才上線。

光大證券表示,經過核查,這次異常交易產生的主要原因,是定單執行系統對可用資金額度未能進行有效的校驗控制。

銘創的電話已被打爆。在回應客戶質詢時,銘創的工作人員大呼冤枉,直稱,資金額度的控制環節應該在訂單生成環節,由光大證券自己負責。

一位從事資本市場系統開發的人士告訴財新記者, “目前國內多家券商資管和自營部門套利系統的後端(訂單執 行系統) ,都是由銘創提供的。前端部分一般都是自己開發設計,也有整套買來用的。 ”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數據,目前有17 家證券公司及4家期貨公司使用該公司開發的“銘創企業證券投資及資產管理軟件” 。此外,不少陽光私募和信托公司也用銘創的軟件。

“銘創提供的是後端(訂單執行系統) ,只負責將訂單執行報送給交易所,起的是通道作用,不存在對資金額度的校驗控制環節。校驗控制環節是嵌在由我們開發設計的前端(訂單生成系統)里的。 ”銘創一位內部人士對客戶解釋。

事發後,銘創成為焦點。迄今該公司拒絕公開回應外界質疑。電話已無法接通,公司網頁以升級為由關閉。

光大證券的套利系統暴露了設計粗糙的一面。不少業內人士稱,這基本不能算高頻交易,而是算法交易,屬於量化投資的一種。而光大證券為了追求速度,暴露了自己在內部流程、風控體系的諸多缺失。

省掉幾道風控

光大為何省掉了訂單生成系統的資金額度控制?很簡單,為了求速度。

“光大與銘創共同開發的這套套利系統並無校驗控制環節。 ”一位接近設計光大整套系統的人士告訴財新記者。

“幾年前曾跟光大的楊赤忠比賽,速度總趕不上他。 ”一位券商自營部門人士向財新記者透露。事發前,楊赤忠為光大證券助理總裁,分管策略投資部。

“有無校驗控制環節,會極大影響下單的速度。有校驗控制存在,下單的速度不到1秒。但是如沒有風控校驗程序,下單速度能快不止1倍。套利機會往往轉瞬即逝,差異就在毫秒之間。 ”一位從事高頻交易系統設計的人士對財 新記者說。

銘創的競爭對手,恒生電子有限公司的技術人員告訴財新記者,越來越多的券商開始使用內存風控系統,系統中保證金的數量和投資指令之間進行校驗是最基本的一個環節。校驗控制環節既可以內置在前端也可以放在後端。 “不知道光大證券是否做了內存風控,這是個黑匣子。現在大家還在猜測。 ”電子科技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金融學副教授劉波告訴財新記者, “一般程序化交易,會分捕捉機會、執行交易和資金管理等模塊。遇到異常情況,風控系統會發出警告,甚至直接終止程序。

光大的系統顯然存在漏洞。 ”策略交易系統省去了資金額度的校驗程序,這只是光大證券失手的第一道關。財新記者調查發現,這次交易表明,為了提高效率,光大證券沒有將這套策略交易系統納入公司的中央風控系統,而是從櫃台做獨立報價,直接報送去了交易所場內。

有大型券商人士表示,交易所就如同一個大型交易機器,周圍是一圈券商圍成牆,每個券商有一扇門,券商的自營、資管、客戶的報單都從這扇門湧出。

每家券商都有一個集中競價櫃台,即公司的中央風控系統。在這個系統內,公司會把全部交易進行比對核算,防止出現公司內部的對倒、資金超標等合規和風險問題。

“如果走集中競價櫃台,如此巨額的單子肯定就出不去。 ”一位參與事後現場排查的人員告訴財新記者。他並透露,業內大部分券商都為自己的自營報 單給予優先照顧,給出專門跑道,搶在其他客戶的報單之前成交,以謀求能夠提前幾毫秒甚至幾微秒成交。跨過公司的中央風控系統直接下單,會大幅提高成交速度。

不止一位業內人士透露,一些券商為了求快,都省掉了中央風控環節。 “此前沒出過問題而已。 ”

交易清算漏洞

2012年末光大證券排除經紀業務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之後,可以動員的現金僅有30億元,何以成交72.7億元?

目前,中國證券交易的結算制度是分級結算,即客戶與證券公司之間進行二級結算,證券公司與交易所、中登公司進行一級結算。

一位證券公司高管介紹,客戶與證券公司結算層面,需要全額委托。 “當客戶下單後,賬戶上有多少錢,才能交易多少股票,想買到超出資金的股票,是不可能的。 ”交易所對證券公司的自營與資管等非經紀類業務,實行的是會員管理,交易結算制度有所不同。在當日交易結束後,交易所將數據報送到中登公司。中登公司為 A 股提供多邊淨額結算、擔保交收服務,即在 T 日過戶證券,在T+1日16時後交收資金。

因此,券商自己在交易所的交易,理論上,買入可能透支,但不可賣空,即賣出股票必須賬上有相應的股票才能賣,但買入股票時當天可能發生透支。

在當天交收完成後,交易所的清算系統對券商買賣股票的金額進行軋差,對軋差後的資金進行交收;超額部分,券商需要在交收前備足資金。

“這個最低備付金可用于交收,但不能劃出,如果用于交收,次日必須補足。根據各證券公司的交易量,中登公司每月(每月前三個營業日內)調整最低備付比例和限額。 ”華南一位券商清算部經理表示。

一般而言,在每日交易開始前,券商需要按照上個月日均買入額的20% 存入最低結算備付金。

如果交收賬戶發生透支行為,中登公司可採取措施,如透支額1?的日罰息、凍結證券、強制賣出等,但這種情況實際很罕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對券商的管理規定,券商權益類證券及證券衍生品的規模不能超過淨資本的100%。光大證券2013年一季度末的淨資產有233.48億元,但2012年底扣除風險資產等項後的淨資本為131.16億元,光大證券此次交易的規模完全突破這一監管紅線。

市場人士表示,對自營規模的控制完全由券商自己進行,交易所並不承擔前端檢查功能,因此從理論上講,如果光大證券自己願意,完全可以2000億元的報單,只要有足夠的賣家,就有可能成交。換言之,如果當日234億元買單 全部成交,交易所就需要清算光大證券了,相當于當年327國債期貨事件重演。

從最終的交易情況看,光大證券進行的是“市價成交”報單,即只要有賣家,就可以根據賣盤的價格進行成交,很容易就把價格打到漲停板。

據前述大型券商人士表示,目前交易所的電子交易撮合系統不考慮你是自營單還是客戶單,都根據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規則成交。

對於滬深交易所在光大異常交易的巨額成交中是否有失責之嫌, 有監管人士表示, “現行交易制度並無責任,用現行的備付金制度約束會員機構是國際慣例,關鍵是券商不能沒有風控。 ”但他也承認,現行交易結算體系也有可以改善的空間。在發生了類似案件後,境外有部分交易所採用了熔斷機制,即如果發生特別巨額的異動時,交易所有權暫停交易。中國的交易所也可以建立類似的熔斷機制。

不過,他也表示,上海交易所的電子交易系統幾乎是全世界最先進的系統,本身有實時大額交易監控系統,可以採取措施, “這次光大事件證明,交易所還不太具備應付極端事件的經驗” 。

對沖與爭議

“光大在這麼緊急的混亂事件發生後,能當機立斷,做出對沖安排,使得公司利益損失縮小到最小,值得肯定。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

在發現交易異常後,光大證券採取了三大補救措施:第一,撤單,234億元的買單最終成交的是72.7億元。上午收盤前股市一直在漲,如果沒有持續的撤單,成交量會非常大,後果將不堪設想;第二步,將已買入的 ETF 成分股申購成50ETF 以及180ETF 在二級市場上賣出,賣出金額約18.9億元。第三,在中金所賣出股指期貨合約,下午累計賣空6877手 IF1309股指期貨合約,加上早上賣出的253手,全天合計賣空7130手,金額近50億元。

這些措施是在光大證券交易系統陷入混亂的狀態下做出的,有效對沖了系統失靈造成的巨大風險敞口,將光大證券當天的風險敞口鎖定在1.96億元。甚至因為下午股指回落,當天股指期貨的浮盈就達到8000萬元。

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兆全公開表示,光大證券此次事件中涉嫌三宗罪: 其一,巨單買入造成市場大幅波動,涉嫌操縱市場 ;其二,事發後,董秘對外聲稱公司的交易系統正常,涉嫌虛假陳述,誤導投資者;其三,在信息未公佈前,為了減少損失,買入對沖風險的期貨空單,涉嫌內幕交易。

對於巨單買入,從現有調查看是個意外,光大證券並無主觀惡意。

對於虛假陳述,誤導投資者的質問,梅鍵的回應是, “中午在核查結果還未出來時,回複了有私交的記者的問題,未走公司正式披露程序。 ”對於在公告前大建期指空倉,光大方面解釋稱,巨額被動倉位形成以後,立即籌資可能不一定理智,也不一定可取。此舉的目的是為了對沖風險,關閉 風險敞口,主觀是為了套保而非套利。

據財新記者瞭解,中國證監會正在調查此案,不排除最終會稽查立案。

將功補過也很難使得有關當事人免去責罰。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門相關項 目的負責人楊劍波,已被暫停職務並協助監管部門調查。楊劍波畢業于上海財經大學,獲曼徹斯特大學金融學博士,2004年加入光大,上個月剛被任命為權 益類互換業務決策負責人。據內部人士描述,楊為人謙和,投資風格頗為激進。

8月22日,光大證券總經理徐浩明辭職。他原本調往上海金融工委擔任副書記的希望可能落空。加上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總經理兼公司助理總裁楊赤忠及相關交易員等共四人,都可能為此案付出代價。

亡羊需補牢。證監會業已責令光大證券對包括全資子公司在內的所有交易系統全面排查,重點排查包括量化交易在內的新業務IT 系統,重點關注資金校驗、指令校驗等前端風險控制節點,對於存在風險隱患的系統,及時整改。

證監會發言人指出,光大事件是國內資本市場建立以來的首例、極端個別事件。但是,暴露出的問題足以引起整個證券期貨行業的高度警覺。

北京市中銀律師事務所付明德律師認為,目前就投資者所遭受的損失而言,光大證券完全符合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可要求其承擔法律責任。

目前已有多位律師表示願意為在光大異常交易事件中受損的投資者提供法律服務。 “這將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光大這次很可能為了息事寧人,庭外和解的可能性更大。 ”一位法律界人士說。

本刊記者王曉慶、王申璐對此文亦有貢

國內外資本市場烏龍事件

國際

■ 2006年1月19日,美國納斯達克股票交易報價系統發生技術故障,造成約有1500只股票出現報價錯誤。

■ 2010年5月6日,美國東部時間14點42分到14點47分左右,道瓊斯指數瞬間下跌了998.5點,14點58分後大致回到原來水平。原因是一家交易公司的電腦自動執行了賣出命令,執行了一筆高達41 億美元的“高頻交易”賣單。此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更新了“熔斷機制” 。

■ 2012年2月,東京證券交易所發生嚴重技術故障,241家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受到影響,技術故障持續了近三個半小時。

■ 2012年3月,美國第三大證券交易所運營商 BATS 經歷一次嚴重技術故障後宣佈取消上市。隨後,由於納斯達克的系統癱瘓,社交網絡巨頭 Facebook 股票上市當天開盤時間被推遲了30分鐘。

■ 2012年8月6日,由於上線三個月的交易平台技術故障,西班牙股票交易所被迫暫停交易近五個小時。

■ 2012年8月7日,東京證券交易所因交易系統發生半年來第二次“宕機”故障,東證指數期貨等所有金融衍生產品的交易全部暫停,國債期貨和期權交易暫停超過90分鐘,但股市交易未受到影響。

■ 2012年8月1日,美國做市商騎士資本由於技術故障在9點半至10點15分的45分鐘內,做市系統按照預設程序下單,卻無法從交易所獲取訂單的確認信息,不斷繼續追加補單,由此造成的連鎖反應,使實際發出的訂單量呈幾何數量上升,紐交所的上百只股票因此出現劇烈波動,最後只能通過切斷網絡等物理方法才停止了交易。當日持倉最高峰值達到70億美元,經過緊急處理,日終時總持倉仍然達到46億美元,騎士資本因此稅前虧損4.4億美元。

■ 2012年10月5日, 印度大盤指數 (Nifty)瞬間暴跌近16%,印度國家股票交易所被迫暫停交易15分鐘,恢複交易後股指回到正常水平。事故原因為,經紀公司Emkay Global代表機構客戶下了59個錯誤的訂單,價值65億盧比(約1.26億美元) 。印度國家股票交易所稱,這一錯誤 是人為因素導致的。

兩岸三地

■ 2005年6月28日,台灣第二大證券經紀商富邦證券的一名交易員因輸錯指令,導致其客戶美林的8000萬元台幣買單放大了100倍,以漲停板價格買進282只一攬子股票, 總金額近80億元台幣。 據估計,此次錯誤交易給富邦帶來的損失逾4億元台幣。

■ 2007年3月8日,因市價委托規則存在漏洞,南京一位股民以1厘錢的價格買到了收盤價近0.7元的海爾認沽權證,共買到82萬份。

■ 2007年10月23日和2008年3月13日,渝開發控股股東兩次違反了不得在賣出後六個月內買入公司股票的規定,原因是操作人員誤 將“買入股票”作為“賣出股票”。

■ 2008年9月22日,廣電運通股東梅州敬基金屬製品有限公司在減持股票過程中,將賣出股票誤操作為買入股票,出現短線交易,因此虧損2.37萬元。

■ 2008年11月19日,飛樂音響發佈公告稱,第一大股東上海儀電10月20日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買入其股票298000股,當日因工作人員操作失誤,賣出11463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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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證券「烏龍指」損失初步估計430萬元 空頭已全部平倉

http://wallstreetcn.com/node/55826

據光大證券9月7日發佈於上交所網站公告,截至9月6日收盤,該公司8月16日為對衝風險購入的股指期貨空頭合約已全部平倉,初步核算損失約為430萬元。

同日的另一公告披露,8月光大證券營業收入約-5.372億元,淨利潤約-5.231億元,期末淨資產約為219.4億元。

8月該公司營業收入為1417.65萬元,淨利潤為617.38萬元,期末淨資產為2.625億元。

因8月16日的「烏龍指事件」,證監會當月30日認定光大證券構成內幕交易,罰沒合計5.23億元。
9月2日,光大證券公佈證監會處理結果,公司原總裁徐浩明、助理總裁楊赤忠和董事會秘書梅鍵等五名高管被處罰款合計260萬元。

四名高管徐浩明、沈詩光、楊赤忠、楊劍波被處終身禁入證券市場及禁入期貨市場。

徐浩明已於8月22日辭去光大證券董事和總裁職務,光大集團黨委會同日決定免去徐浩明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委員職務。

9月2日光大證券董事會稱,楊赤忠與梅鍵均已請辭。

以下烏龍指介紹來自南都週刊。

8月30日,證監會新聞發佈會公佈:

對於投資者因光大證券內幕交易受到的損失,投資者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

目前已有上海、廣州、福建等多地的投資者向光大證券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新華網報導,一些機構初步估算,光大可能將面臨近30億元的巨額民事索賠。
業內人士分析,這將是國內首例關於內幕交易的投資者集體維權案例。

截至9月6日,福建已有68位股民委託律師事務所,將在2至3周後向上海相關法院提起訴訟。

以下可見光大證券9月7日兩份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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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證券出包 台灣人機會來了?

2013-09-02  TCW
 
 

 

日前上海A股出現數十年來罕見奇觀,兩分鐘內三十多檔股票亮燈漲停,帶動A股指數狂升一百點。但當市場發現大漲是因光大證券(簡稱光大證)人民幣七十多億元(約合新台幣三百四十億元)的錯單,指數迅速回跌,以小跌作收。

這場激情演出,讓有官方支持、向來以金融創新聞名的「國家隊」代表光大證券暫停交易、總裁徐浩明引咎辭職,得吸收人民幣近兩億元(約合新台幣十億元)損失,並驚動中國證監會介入調查。當時,大陸媒體一度言之鑿鑿,烏龍單是因為台灣團隊開發的程式出錯,惹得台灣證券業雞飛狗跳。

元大寶來證券副總經理黃天仁當天正好在大陸參加金融研討會,第一時間取得當地消息。他說,的確有曾受雇於台灣券商的人在光大出事部門裡,但並非資深員工,不是關鍵人物。

根據中國證監會初步調查,光大證券策略交易部門當時正測試ETF(指數股票型基金)套利,利用內部開發的訂單生成軟體,搭配向上海銘創軟件採購的訂單執行軟體,買進一籃子ETF所持有股票,再賣出ETF基金賺取價差。測試時訂單生成軟體出錯,重複共下了二萬六千多筆買單,訂單執行軟體額度控管失靈、持續成交,接連失誤釀成大災。

證券市場開放進程恐生變

事發後,外界這才發現以超低報價聞名的上海銘創軟件,客戶涵蓋中國一百四十多家金融機構,儼然成了市場不定時炸彈,上海交易所竟缺乏處理這類錯誤交易的標準與程序,機制顯然有漏洞。光大證券先否認出錯,再反手放空以沖銷錯單損失,不但涉及內線交易,也顯示券商缺乏下錯單的處理概念。擔憂的心理蔓延,導致陸股證券商股價一度大跌,惹得中國證監會出面強調,這是首例極端「個別」事件,而這次光大證事件後續演變,也被視為將大幅影響中國證券市場開放進程。

券商公會理事長簡鴻文認為,光大證事件是台灣機會,也是警訊。「台灣證券業走得比大陸快,比較有經驗,人才也較多。」只要台灣券商拿到大陸門票,憑經驗與人才有很大發展空間;憂的是大陸野心勃勃,兩岸競賽激烈,「如果慢下來,我們就會被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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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烏龍指」,我懂了! 智者樂水黃曉航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56698330101ffh7.html
  今天指數竟然輕鬆越過了光大「烏龍指」的高峰,並且成交量也大幅超過了「烏龍指」當天的量,這在今天大家可能覺得很正常,但是在「烏龍指」當天收盤的時候,估計大部分人都不會想到指數會這麼快漲起來,那些當天追高買入銀行股的人這些天淨想著怎麼和光大打官司,哪裡想得到他們麼快就解套了。

   現在有一個問題了,這些追高買入的人賠錢了就要和光大打官司,那現在賺錢了,還要和光大打官司嗎?除了那天被爆倉的空頭以外,大部分當天追高的人已經解套了,如果未來指數繼續上漲的話,可能當天所有買入的人都會解套,如果大家都沒有損失,和光大打官司就完全沒有必要了。從結果上來看,這輪指數的上漲,除了那幾個幹了傻事的高管以外,光大是最大的受益者,那麼光大會不會是這輪行情的發起者呢?

   光大是否能發動如此一輪行情,我自己確實沒有這個概念,但是光大「烏龍指」那天指數被拉起來後洶湧澎湃的買盤,真是讓我大吃了一驚,當天如果不是光大意識到錯誤自己反手做空,只怕當天市場就被拉起來了。大盤在2000點附近盤桓了2年時間,市場上該跌的跌了不少,不該跌的也跌了不少,每次市場剛想要雄起一把,總是沒有幾天就陽痿掉了。於是大家總在說,這個市場主要是缺錢,就像一個男人腎虧一樣,總是不能持久的。但是光大的「烏龍指」卻讓大家發現市場並不缺錢,只要有良好的刺激,錢自然而然地就出現了。

   現在我總算明白了光大「烏龍指」真正的意義了,「烏龍指」冒天下之大不韙,不小心捅破了一層薄薄的窗戶紙,讓窗戶紙這邊的「機構男」們看到了窗戶紙那邊的春光,大家這才發現自己並不腎虧,於是不管自覺不自覺的都雄起了,於是就有了這幾天的行情!ok,光大「烏龍指」就是這麼回事了!你懂了嗎?光大鈥溛诹糕潱叶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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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誠71億拋售陸家嘴東方匯經中心,光大控股接盤

http://wallstreetcn.com/node/60530

香港富豪李嘉誠繼續「勝利大逃亡」,將通過和記黃埔有限公司和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出售在上海陸家嘴金融區的東方匯經中心,售價是71億人民幣(11.6億美元),接盤的買家包括中國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和記黃埔有限公司和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將分別出售各自所持東方匯經中心的50%股份,和記黃埔在給香港交易所的一份聲明中提到,被出售的東方匯經中心具體位置在上海陸家嘴環路。HYZL發展有限公司和HYZL投資有限公司將各自接盤東方匯經中心的47%股份,而剩下的6%的股份,將被鑽石門集團有限公司買走。根據光大控股發表的聲明,鑽石門集團有限公司是中國光大控股有限公司的一家附屬公司。

在2006年10月,李嘉誠旗下的和記黃埔與長江實業宣佈,他們將斥資17.4億人民幣(約合2.85億美元)在陸家嘴開發房地產。根據當地政府網站信息,該地塊佔地約31.8平方公里,約有64家海外公司的地區總部駐紮在內。

另據東方早報的報導,今年8月,長江實業計劃出售持有的「東方匯經中心」辦公樓項目。年報顯示,該項目是長江實業在上海陸家嘴開發的唯一地產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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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烏龍指事件主角“喊冤” 狀告證監會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76524

去年夏天證券市場最轟動的大戲——光大烏龍指事件又起新波瀾,2月8日該事件主角之一楊劍波一紙訴狀要求證監會撤銷對他的處罰,他在接受《證券市場周刊》采訪時表示自己是冤枉的,同時還詳述了此事的隱秘內幕,他指出上交所、上海證監局以及中金所都知光大會對沖,卻未阻止。 光大烏龍指事件發生在2013年8月16日,楊劍波時任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總經理。事件發生後,證監會決定沒收光大證券8月16日13時至14時22分之前對沖交易的非法所得,並對徐浩明、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分別予以警告,罰款60萬元並采取終身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並宣布為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2014年2月8日,楊劍波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證監會撤銷對其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以及市場禁入決定。 在證監會本周五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回應稱,證監會已經關註到相關報道,此前證監會已就光大證券異常交易事件的調查處理情況做過詳細介紹。 《證券市場周刊》還提到,14年前凱立勝訴證監會一案的主辦律師北京中兆律師事務所李江重出江湖,又一次代理了狀告證監會的行政案件。這次訴訟,有望進一步推進中國股市的制度建設。 在接受采訪時,楊劍波還詳述了事件的一些內幕: 交易室的監管匯報 我們下午要做對沖 “今年的部門獎金完了。”2013年8月16日上午11時15分,楊劍波腦子里閃過這樣一個念頭。 11時02分,光大策略投資部的交易員發起第三組ETF申贖套利交易,3分鐘之內,ETF籃子的171只權重股成交了147只。11時05分08秒,交易員向程序員請教能不能通過使用“重下”功能對24只未成交股票進行自動補單?證監會通過調查發現,程序員在交易員的電腦上演示並按下了“重下”按鈕。 “重下”按鈕一按,楊劍波的厄運開始了。存在嚴重錯誤的程序被啟動了,這是楊劍波之前從未遇到過的狀況。交易員本想通過補單買入24只股票,被執行為買入24組ETF籃子股票,報送訂單瞬間送至訂單執行系統。中國石油、中國石化、工商銀行等權重股瞬間觸及漲停,上交所的市場監察系統於11時06分發出預警。一分鐘之內,系統出現此類預警信息數十條。 “實時監控人員發現,涉及的股票最大買方是光大證券的一個自營賬戶。”上交所新聞發言人在8月25日證實。 11時07分,上交所市場監察部問詢光大證券負責人、合規總監,得到的答複要麽是自己不在公司,要麽是暫不清楚情況。 11時10分,上交所市場監察部與中金所監查部進行連線溝通。上交所新聞發言人證實,連線是根據確定的監管協作機制,啟動了異常交易跨市場聯合監管流程。 11時15分,上交所開始啟動對自身交易系統及行情系統進行自查,發現交易所系統一切運行正常。11時44分,它通過官方微博發布“截至目前為止,上交所系統運行正常”的公開信息。 當上交所在緊張地同中金所溝通以及進行系統自查的時候,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的交易員根據公司《策略交易部管理制度》中關於“系統故障導致交易異常時應當進行對沖交易”的規則,開始賣空IF1309股指期貨合約。 11時20分,交易員將情況向楊劍波匯報後,楊立即將策略投資部交易出現的狀況向光大證券辦公室主任兼計劃財務部總經理沈詩光匯報。沈隨即報告光大證券總裁徐浩明:大盤暴漲可能和策略投資部的操作有關。 交易所在電話中要求光大證券盡快給出一個回複。11時40分左右,光大證券總裁徐浩明、計財部總經理沈詩光、證券投資部總經理楊赤忠、策略投資部總經理楊劍波以及股票自營一位負責人在徐浩明的辦公室召開了一個臨時碰頭會。 “當時,我晚到了約10分鐘,之前討論過什麽問題不清楚。我拿著一張紙和筆進入會議室後,大家開始討論流動性風險的狀況和應對措施。”楊劍波說。 一個可怕的數據擺在光大高管們面前:在11時05分至07分之間,策略投資部系統報單規模達到686億元,其中進入上交所系統的訂單有234億元,其中161.3億元訂單被上交所交易系統根據預先設定的“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余撤銷”的規則自動取消。盡管如此,還是成交了72.7億元。按照證券清算規則,光大證券必須在第二個交易日(8月19日)的早上9點提供足夠的清算資金72.7億元。 流動性難題將光大證券推向了生死關口。從《證券市場周刊》獲得的一份證監會內部材料顯示,彼時,光大證券的流動性風險遠比錯單造成的市場風險大得多,嚴重得多:若周一(8月19日)不能交收,光大證券將面臨存亡問題。 該材料顯示,徐浩明召開的碰頭會主要決定通過拆借以及降低其他交易部門的方向性交易頭寸的方法來提供流動性。策略投資部風險中性的交易原理以及光大證券對該部門的定位,都明確要求策略投資部進行對沖。 楊劍波遲到的這個五人碰頭會,提出了三個解決頭寸的方案:第一,自營拋售部分股票套現;第二,賣空股指期貨合約、轉換並賣出ETF對沖風險;第三,向銀行借錢。會議決定楊劍波負責實施對沖交易,楊聽聞三個方案後提前走出了會議室。 “當時碰頭會的信息是拋售股票套現難度很大,按照光大證券以及策略投資部的規定,當天下午必須進行風險對沖。”楊劍波回憶當天開會的細節時說,“當時上交所的人來了,我要去將他們迎進來。” 就在碰頭會商量頭寸時,上交所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稱“中證登上海公司”)進行電話溝通,上交所提示中證登上海公司可能出現清算的風險。光大證券2013年上半年自營業務規模為162.92億元,一旦72.7億元訂單進行正常結算,光大證券面臨流動性困難。很快,雙方進行現場討論交收事宜。上交所新聞發言人透露當時主要是“防範結算問題引發系統性風險”。 12時許,上交所的人抵達光大證券8層。楊劍波需將上交所兩位領導迎到8樓策略投資部交易室,上交所兩人走進了交易室。 楊劍波回憶說,交易所的領導在交易室問楊發生了什麽情況。 楊劍波回憶說,當時自己匯報說系統出現了問題,自動生成了大量訂單。 在交易室短暫的交流後,楊劍波將上交所的人請進自己在交易室旁邊的辦公室,上交所的人繼續問楊劍波“接下來怎麽做?”楊告訴上交所的人,下午將管理好風險,進行對沖交易。 上交所的人在楊劍波的辦公室短暫停留後,再次來到了交易室,上交所的一位女領導用三星手機在交易室拍了一張照片。大概幾分鐘的停留後離開,再去同光大證券的高層進行了會面。 “交易所的人到了一會後,上海證監局的人就到了。”楊劍波回憶,上海證監局的官員問了同樣的問題,自己再次重複下午要進行風險對沖。 上交所和上海證監局的官員還在徐浩明的辦公室時,楊劍波召集了策略投資部的所有人到交易室。他將10多人分成了三組,一組進行股指期貨交易,一組進行ETF交易,一組進行測算。“當時的ETF市場交易並不活躍,要降低風險敞口,當天不可能通過賣出ETF來完成。”楊劍波回憶當時的情形,“為了完成下午的對沖交易,連銷售都用上了。” “在下午開盤前,你確信你已經明確向上交所以及上海證監局的官員提出下午你要進行對沖交易?”面對記者的追問,楊劍波非常肯定地說,“是的,我當時對他們說的是下午要進行對沖交易。” 中金所五次來電 熱線上的對沖交易 2013年8月16日13時,楊劍波開始進行對沖交易。 證監會在2013年8月30日公布的調查結果顯示,8月16日13時開始至14時22分,光大證券賣空IF1309、IF1312股指期貨合約共6240張,獲利7414萬元,同時,轉換並賣出180ETF基金2.63億份、50ETF基金6.89億份,規避損失1307萬元。14時22分以後,光大證券繼續賣空IF1309股指期貨合約。 14時22分,證監會認定光大證券內幕交易的時間分界線。 楊劍波在組織全部門進行對沖交易期間,14時22分之前到底發生了什麽事情?上交所新聞發言人提供的信息顯示,11時45分,上交所相關部門負責人分別致電光大證券信息披露、合規、信息技術部門負責人,要求立即查明原因,及時報告有關情況。12時,光大證券有關負責人回電上交所稱其策略交易系統可能存在故障,具體情況仍在核查。上交所的發言人說,上交所之後多次以電話和短信方式聯系光大證券董秘、證券事務代表等人,督促公司盡速核實、及時公告,同時考慮停牌。 12時42分,光大證券因“重大事項未公告”申請停牌,上交所依據《上市規則》實施半天停牌操作,並要求光大證券進一步發布提示性公告說明事件原因。12時50分,上交所再次致電光大證券負責人,督促其下午開市前公告相關情況。隨後,上交所相關負責人又持續多次督促光大證券立即發布提示性公告、說明事件及其原因。14時19分,光大證券通過上交所官方網發布公告,公司策略投資部門自營業務在使用其獨立的套利系統時出現問題,公司正在進行相關核查和處置工作,並稱公司其他經營活動保持正常。 證監會的處罰結果認定,光大證券異常交易事件不僅對光大證券自身的經營和財務有重要影響,而且直接影響了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和造成了股票價格的大幅波動。根據上交所的統計,11時05分至11時07分,上證綜指短時間內上漲5.96%;11時07分至11時15分,股指從2198點回落至2103點,漲幅收窄至1.01%;11時15分至11時30分,股指從2103點上漲至2148點,漲幅3.19%。13時至14時19分光大證券發布公告,股指從2148點回落至2082點,漲幅收窄至0.01%。證監會認為光大證券的異常交易導致的股市波動影響了投資者對權重股票、ETF和股指期貨的投資決策,屬於《證券法》第75條、《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82條規定的證券、期貨市場內幕信息。 證監會認定,14時22分公告前,光大證券知悉市場異動的真正原因,公眾投資者並不知情。在此情況下,光大證券本應戒絕交易,待內幕信息公開以後再合理避險。光大證券在內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即著手反向交易,明顯違反了公平交易的原則。據此,光大證券在8月16日13時(公司高管層決策後)至14時22分轉換並賣出50ETF、180ETF基金以及賣空IF1309、IF1312股指期貨合約,構成《證券法》第202條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70條所述的內幕交易行為。 光大證券的策略投資部交易量一直很大,同中金所關系融洽,但是,在盤中交易時很少接到中金所的電話。《證券市場周刊》獨家獲得的一份電話記錄顯示,2013年8月16日下午,楊劍波進行對沖交易期間,中金所與他一直保持熱線通話。 13時08分,中金所給楊劍波打了第一個電話,時長1分30秒。“在交易過程中的一次通話中,對方說,你們今天的交易和平時不太一樣。”楊劍波回憶中金所來電時的情景說,“當時我告訴對方,我們今天確實出了一點狀況,在做風險管理,對沖。” 據楊的回憶,對方問他,“你們是不是要對沖大約一萬張左右的頭寸?” “我一聽對方是個行家,不轉換賣出ETF,一萬張正好是72億元,我告訴對方,下午確實要進行對沖交易。” 楊回憶說,當時對方告訴他,中金所已經同上交所進行了熱線溝通,對光大證券上午發生的情況有所了解。楊劍波說,通話最後,中金所的人還在電話中提醒,“你們能不能對沖的時候註意點,空單不要下得太猛?” 13時17分,中金所同一個電話再次直接打給楊劍波本人,這次通話1分26秒。14時07分,中金所打進兩個電話,第一次12秒,第二次通話時長40秒。14時31分,中金所致電楊劍波,通話時長1分09秒。15時06分,中金所打給楊劍波的通話時長28秒。 頻繁的電話到底談了什麽?楊劍波回憶說,大約在14時至15時之間,中金所監查部的負責人也和自己通了電話,主要涉及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對沖的原因(主要是談11時出現的異常交易)、對沖目的(風險管理、風險對沖)、對沖情況(光大證券可以對沖1萬張左右). 也就是說,除了中午向上交所、上海證監局匯報了光大證券當天下午要進行的對沖之外,在當天下午的交易過程中,中金所同指揮對沖交易的楊劍波保持熱線通話。 “當時ETF交易量太小,中金所提醒股指期貨交易不能太猛,為了降低風險敞口,我們的財務在ETF和股指期貨兩組人之間進行緊張測算。”楊劍波回憶說,“後來沒有一家銀行借錢給光大證券,聽到消息時我才深切地體會到雷曼兄弟死亡時的恐懼,金融機構沒有流動性,精英也只有死亡一條路。” 上交所新聞發言人在8月25日的“8.16事件發布會”上證實,當天11時10分,中金所同上交所進行了溝通,雙方當即就啟動了異常交易垮市場聯合監管流程。 “在當天下午交易期間內,你們多次通話,中金所是否對你們的對沖交易提出異議?”面對記者的追問,楊劍波很肯定地回答說,“在當天下午的整個交易過程中,中金所多次電話並沒有提出任何異議,除了知道我們要進行對沖交易,不但沒有提出異議,相反讓我們別太猛。”楊劍波回憶整個交易過程,“事後外界對我們當天的對沖技術評價是堪稱完美。” 證監會兩派調查組 上面已經有了定論 8月19日,楊劍波的手機被證監會調查組的人拿走了。 “8月16日事發當天,一直是上交所、中金所和上海證監局的人來光大證券調查,到了8月19日,證監會稽查大隊的人就到了上海。”楊回憶,證監會派出的第一調查組到公司就拿走了自己的手機。調查給手機里的信息進行了拷貝,很快就把手機還給了楊劍波。 8月16日是一個星期五,按慣例證監會有記者見面會,對一周的重大信息進行發布或者答疑。光大烏龍指事件自然成為當天記者們關註的焦點,《證券市場周刊》記者向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提問當天的調查進展,回答是,“目前上交所和上海證監局正抓緊對光大證券異常交易的原因展開調查。” 本刊了解到,烏龍指事發當天,北京高層就高度關切事件的進展。 8月18日,證監會破例在周日召開臨時新聞發布會,公布了初步調查結果:光大證券自營的策略交易系統包含訂單生成系統和訂單執行系統兩個部分,存在程序調用錯誤、額度控制失效等設計缺陷,並被連鎖觸發,導致生成巨量市價委托訂單,直接發送至上交所,累計申報買入234億元,實際成交72.7億元。同日,光大證券將18.5億元股票轉化為ETF賣出,並賣空7130手股指期貨合約。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說,光大證券該項業務內部控制存在明顯缺陷,信息系統管理問題較多,上海證監局已決定先行采取行政監管措施,暫停相關業務,責成公司整改,進行內部責任追究。同時,證監會決定對光大證券正式立案調查,根據調查結果依法做出嚴肅處理,及時向社會公布。證監會決定派出調查組赴上海調查。 幾乎同時,光大證券在上海總部召開記者會,通報的情況同證監會一樣。在發布會上,光大高層承認本次事件導致8月16日光大證券“權益類證券及證券衍生品/凈資本”指標超過了100%的監管紅線,可能因此事件面臨監管部門的警示或處罰,從而可能影響光大證券業務拓展和經營業績。 “當時是周末,證監會第一撥調查的人是周一找自己的。”楊劍波回憶,證監會第一調查組的人拷貝手機信息後未發現異常情況,倒是有不少的關切短信。“當時稽查大隊的人還開玩笑說我人品不錯。”楊回憶說。 記者獲得的一份調查組拷貝記錄顯示,8月15日22時31分,楊劍波通過17951撥打了一個189的長途電話,通話時長6分13秒。到8月16日9時12分,楊劍波接聽了一個33秒的電話後,到烏龍指發生之前,楊劍波接聽了三個電話,一個座機兩個手機。從11時16分到17時,楊劍波的手機一共有54個通訊信息,其中10個通訊信息是楊劍波主動發出,44個是被動接收,包括中金所的5個來電。在通話記錄中,通話時長絕大多數不超過30秒,顯得非常匆忙。相反,中金所的5個來電中有3個超過1分鐘。 楊劍波回憶,證監會第一調查組除了拷貝其手機信息,對整個交易系統以及對沖交易都進行了詳細調查,並詳細問詢了8月16日下午的對沖交易細節。 “第一撥人對我的鎮定自若很是欣賞。”楊強調,光大證券是上市公司,作為一個交易部門,自己必須按照公司內部規定進行風險對沖。“那個時候相當考驗智慧。”楊劍波沒有關註公司之外早已嘩然天下的各種傳聞。 “當時沒有意識到下午的交易可能觸及內幕交易的紅線嗎?”面對記者的追問,楊回憶說,第一天向公司管理監管者以及交易所作了匯報,按照公司的內部規定進行交易,“有一天我們幾個坐在車上,提起了外界說內幕交易的問題,我們還嗤之以鼻,認為外界根本不了解情況,哪有向監管者匯報後,監管者就在公司的情況下,在交易所那麽多電話溝通的情況下做出的交易是內幕交易的道理?” 第一調查組在8月22日左右基本做完了調查。“當時我們沒有從調查組那里聽到任何有關內幕交易的說法。”楊說。 8月21日,光大證券宣布暫停楊劍波的職務,令其配合調查。當時,他自稱對調查前景相當樂觀,因為他曾受證監會邀請,成為中國場外金融衍生品交易規則起草的四位牽頭人之一,得到過證監會高層的高度贊揚。 “當時我認為是系統出現問題,公司暫停職務,事情調查清楚後自己還能回到工作崗位,畢竟自己領銜的策略投資部是光大證券2012年內部考評第一的部門。” 為了給市場傳遞一個積極的信號,光大證券派風險管理部總經理李海松接替楊的策略投資部總經理職位。其實,8月20日開始,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已經處於停業狀態。8月22日下午,光大證券突然停牌,公告公司總裁徐浩明辭去董事、總裁職務,公司董事長袁長清代行總裁職務。一個不妙的情況是,徐浩明是光大證券運營的實際負責人,他並非是暫停職務,而是離職。 證監會派出的第一調查組剛走,第二調查組就進場了。“第二撥人一來,我就感覺有點不對勁,他們一來就問我有沒有筆記本。”楊回憶道,當時他感覺到第二撥人上來的問題有很強的誘導性、目的性,問題可能沒有自己預期的那麽簡單。楊劍波說自己沒有記筆記的習慣,每次開會都是順手拿一張紙一記,開完會看看隨手就丟進垃圾桶。“如果有筆記本就好了,能證明我的清白。”楊劍波有些後悔。 8月25日,上交所就“8.16事件”答記者問,除了通報上交所在整個事件中的角色已經采取的具體措施,整個過程未提及內幕交易。盡管當時有證監會要按照內幕交易來處罰光大“烏龍指”之說,但是楊劍波通過證監會、交易所的發布情況判斷,內幕交易說法不會成立。 各種版本的傳言令楊劍波很不安,甚至網上還出現了處罰措施。他覺得證監會派出的第二撥人同第一調查組的態度有著天壤之別,問詢的時候語氣已經沒有第一撥人那麽輕松,整個過程顯得有些壓抑。在整個調查期間,楊劍波也沒有從他們口中聽到任何關於內幕交易的說法。“到了第二撥人快走的時候,大約25日左右,突然有一人提了一句現在好像在朝內幕交易稿,自己就問為什麽,對方說,你這個內幕,又交易了,當然是內幕交易啦。”楊回憶說,當時突然意識到情況不妙。 楊劍波開始不斷打探消息。“擔心某些領導對具體業務不是很清楚,可能在最後的認定過程中產生誤會。”楊劍波說,光大證券在2009年發行掛鉤A股的結構性產品的時候就曾經引起高層的關註,當時解釋清楚了事態就平息下來了,他希望這一次也能夠向監管層解釋清楚。 到了8月27日,楊劍波絕望了,他說他聽到一個信息:“上面已經有定論了。” 符合常規操作 鮮有人懂的中性策略投資 楊劍波最初沒有意識到8月16日上午的錯單行為有可能屬於內幕信息。他對《證券市場周刊》稱,“我認為自己沒有利用該信息進行內幕交易的主觀故意,只是遵循風險中性的策略投資業務原理、紀律進行了止損操作。” 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業務管理制度》第9頁關於市場中性策略型交易管理制度指引第15條規定:“如果因市場出現流動性急劇下降、市場壓力、系統故障、以及其他原因而導致交易異常,應考慮采用合適的對沖工具(包括但不限於股指期貨、ETF等)及時控制風險,進行對沖交易,以保證部門整體風險敞口處於可控範圍,保持市場中性。” 所謂市場中性策略型投資,是指交易機構建多頭和空頭頭寸以對沖市場風險,純粹利用選股能力或捕捉定價偏差的能力,獲取無關市場牛熊的收益。市場中性策略型投資的交易原理和業務特性決定了該業務不留單邊的風險敞口,因此,無論是主動還是被動地產生了單邊頭寸,都要盡快完成對沖以平衡風險。 上午異常交易出現後、形成約72億現貨頭寸後,策略投資部無論是賣空IF1309股指期貨合約235張的對沖行為,還是下午的大規模減持和對沖交易,均是根據部門“風險中性”基本策略而立即進行的既定交易。 也就是說,一個完整的交易總是包含“多”“空”兩筆交易,或“多”“空”兩個方向的交易。因此,無論當日上午光大證券是正常購入證券,還是錯誤購入證券,依據市場中性策略型投資的要求,隨後均要進行對沖以彌補風險敞口,上午的“多頭”交易和下午的“空頭”交易共同構成一個完整的交易策略。 按《策略投資部業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對沖是策略投資的常規做法,如果認定光大事件中下午的對沖行為是內幕交易,則自營業務中通行的對沖、套保、套利交易都有可能被認定為內幕交易。 而證監會則表示,光大證券在突發事件的背景下實施的內幕交易行為,主觀上具有對沖風險、調劑頭寸,降低可能產生的交易結算風險的因素,光大證券案件不同於一般的內幕交易,在我國沒有先例,涉及跨市場交易,屬新型案件。因此,證監會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相關問題進行了認真論證咨詢後認為,認定追究光大證券內幕交易的行政法律責任是適當的。 楊劍波質疑,證監會在認定光大事件下午的對沖行為是內幕交易後,那麽是不是可以推導出,在大規模的套利或套保活動中,如果先開的倉位(如現貨)對證券市場有影響,那就得馬上公告,否則接下來的對沖、套保行為都是內幕交易,因為已經知道了前面的市場波動以及單邊頭寸是自己造成的。 而關於策略投資業務在中國證券市場上尚屬於新生事物,中國內地真正理解風險中性的相關交易的原理,並利用該原理嫻熟操作的人士相對較少,主要集中在少數外資背景的公司以及少數領先的中資證券公司的相關前臺部門。 全文鏈接在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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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烏龍指事件主角狀告證監會 法院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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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14年2月18日下午,光大證券原策略投資部總經理楊劍波訴證監會一案已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楊劍波將與證監會對簿公堂,開庭時間則將由法院安排。 2月8日,楊劍波因不滿判罰,一紙訴狀將證監會告上了法庭,其要求證監會撤銷對其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以及市場禁入決定。 2月14日: 去年夏天證券市場最轟動的大戲——光大烏龍指事件又起新波瀾,2月8日該事件主角之一楊劍波一紙訴狀要求證監會撤銷對他的處罰,他在接受《證券市場周刊》采訪時表示自己是冤枉的,同時還詳述了此事的隱秘內幕,他指出上交所、上海證監局以及中金所都知光大會對沖,卻未阻止。 光大烏龍指事件發生在2013年8月16日,楊劍波時任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總經理。事件發生後,證監會決定沒收光大證券8月16日13時至14時22分之前對沖交易的非法所得,並對徐浩明、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分別予以警告,罰款60萬元並采取終身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並宣布為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2014年2月8日,楊劍波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證監會撤銷對其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以及市場禁入決定。 在證監會本周五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回應稱,證監會已經關註到相關報道,此前證監會已就光大證券異常交易事件的調查處理情況做過詳細介紹。 《證券市場周刊》還提到,14年前凱立勝訴證監會一案的主辦律師北京中兆律師事務所李江重出江湖,又一次代理了狀告證監會的行政案件。這次訴訟,有望進一步推進中國股市的制度建設。 在接受采訪時,楊劍波還詳述了事件的一些內幕: 交易室的監管匯報 我們下午要做對沖 “今年的部門獎金完了。”2013年8月16日上午11時15分,楊劍波腦子里閃過這樣一個念頭。 11時02分,光大策略投資部的交易員發起第三組ETF申贖套利交易,3分鐘之內,ETF籃子的171只權重股成交了147只。11時05分08秒,交易員向程序員請教能不能通過使用“重下”功能對24只未成交股票進行自動補單?證監會通過調查發現,程序員在交易員的電腦上演示並按下了“重下”按鈕。 “重下”按鈕一按,楊劍波的厄運開始了。存在嚴重錯誤的程序被啟動了,這是楊劍波之前從未遇到過的狀況。交易員本想通過補單買入24只股票,被執行為買入24組ETF籃子股票,報送訂單瞬間送至訂單執行系統。中國石油、中國石化、工商銀行等權重股瞬間觸及漲停,上交所的市場監察系統於11時06分發出預警。一分鐘之內,系統出現此類預警信息數十條。 “實時監控人員發現,涉及的股票最大買方是光大證券的一個自營賬戶。”上交所新聞發言人在8月25日證實。 11時07分,上交所市場監察部問詢光大證券負責人、合規總監,得到的答複要麽是自己不在公司,要麽是暫不清楚情況。 11時10分,上交所市場監察部與中金所監查部進行連線溝通。上交所新聞發言人證實,連線是根據確定的監管協作機制,啟動了異常交易跨市場聯合監管流程。 11時15分,上交所開始啟動對自身交易系統及行情系統進行自查,發現交易所系統一切運行正常。11時44分,它通過官方微博發布“截至目前為止,上交所系統運行正常”的公開信息。 當上交所在緊張地同中金所溝通以及進行系統自查的時候,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的交易員根據公司《策略交易部管理制度》中關於“系統故障導致交易異常時應當進行對沖交易”的規則,開始賣空IF1309股指期貨合約。 11時20分,交易員將情況向楊劍波匯報後,楊立即將策略投資部交易出現的狀況向光大證券辦公室主任兼計劃財務部總經理沈詩光匯報。沈隨即報告光大證券總裁徐浩明:大盤暴漲可能和策略投資部的操作有關。 交易所在電話中要求光大證券盡快給出一個回複。11時40分左右,光大證券總裁徐浩明、計財部總經理沈詩光、證券投資部總經理楊赤忠、策略投資部總經理楊劍波以及股票自營一位負責人在徐浩明的辦公室召開了一個臨時碰頭會。 “當時,我晚到了約10分鐘,之前討論過什麽問題不清楚。我拿著一張紙和筆進入會議室後,大家開始討論流動性風險的狀況和應對措施。”楊劍波說。 一個可怕的數據擺在光大高管們面前:在11時05分至07分之間,策略投資部系統報單規模達到686億元,其中進入上交所系統的訂單有234億元,其中161.3億元訂單被上交所交易系統根據預先設定的“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余撤銷”的規則自動取消。盡管如此,還是成交了72.7億元。按照證券清算規則,光大證券必須在第二個交易日(8月19日)的早上9點提供足夠的清算資金72.7億元。 流動性難題將光大證券推向了生死關口。從《證券市場周刊》獲得的一份證監會內部材料顯示,彼時,光大證券的流動性風險遠比錯單造成的市場風險大得多,嚴重得多:若周一(8月19日)不能交收,光大證券將面臨存亡問題。 該材料顯示,徐浩明召開的碰頭會主要決定通過拆借以及降低其他交易部門的方向性交易頭寸的方法來提供流動性。策略投資部風險中性的交易原理以及光大證券對該部門的定位,都明確要求策略投資部進行對沖。 楊劍波遲到的這個五人碰頭會,提出了三個解決頭寸的方案:第一,自營拋售部分股票套現;第二,賣空股指期貨合約、轉換並賣出ETF對沖風險;第三,向銀行借錢。會議決定楊劍波負責實施對沖交易,楊聽聞三個方案後提前走出了會議室。 “當時碰頭會的信息是拋售股票套現難度很大,按照光大證券以及策略投資部的規定,當天下午必須進行風險對沖。”楊劍波回憶當天開會的細節時說,“當時上交所的人來了,我要去將他們迎進來。” 就在碰頭會商量頭寸時,上交所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稱“中證登上海公司”)進行電話溝通,上交所提示中證登上海公司可能出現清算的風險。光大證券2013年上半年自營業務規模為162.92億元,一旦72.7億元訂單進行正常結算,光大證券面臨流動性困難。很快,雙方進行現場討論交收事宜。上交所新聞發言人透露當時主要是“防範結算問題引發系統性風險”。 12時許,上交所的人抵達光大證券8層。楊劍波需將上交所兩位領導迎到8樓策略投資部交易室,上交所兩人走進了交易室。 楊劍波回憶說,交易所的領導在交易室問楊發生了什麽情況。 楊劍波回憶說,當時自己匯報說系統出現了問題,自動生成了大量訂單。 在交易室短暫的交流後,楊劍波將上交所的人請進自己在交易室旁邊的辦公室,上交所的人繼續問楊劍波“接下來怎麽做?”楊告訴上交所的人,下午將管理好風險,進行對沖交易。 上交所的人在楊劍波的辦公室短暫停留後,再次來到了交易室,上交所的一位女領導用三星手機在交易室拍了一張照片。大概幾分鐘的停留後離開,再去同光大證券的高層進行了會面。 “交易所的人到了一會後,上海證監局的人就到了。”楊劍波回憶,上海證監局的官員問了同樣的問題,自己再次重複下午要進行風險對沖。 上交所和上海證監局的官員還在徐浩明的辦公室時,楊劍波召集了策略投資部的所有人到交易室。他將10多人分成了三組,一組進行股指期貨交易,一組進行ETF交易,一組進行測算。“當時的ETF市場交易並不活躍,要降低風險敞口,當天不可能通過賣出ETF來完成。”楊劍波回憶當時的情形,“為了完成下午的對沖交易,連銷售都用上了。” “在下午開盤前,你確信你已經明確向上交所以及上海證監局的官員提出下午你要進行對沖交易?”面對記者的追問,楊劍波非常肯定地說,“是的,我當時對他們說的是下午要進行對沖交易。” 中金所五次來電 熱線上的對沖交易 2013年8月16日13時,楊劍波開始進行對沖交易。 證監會在2013年8月30日公布的調查結果顯示,8月16日13時開始至14時22分,光大證券賣空IF1309、IF1312股指期貨合約共6240張,獲利7414萬元,同時,轉換並賣出180ETF基金2.63億份、50ETF基金6.89億份,規避損失1307萬元。14時22分以後,光大證券繼續賣空IF1309股指期貨合約。 14時22分,證監會認定光大證券內幕交易的時間分界線。 楊劍波在組織全部門進行對沖交易期間,14時22分之前到底發生了什麽事情?上交所新聞發言人提供的信息顯示,11時45分,上交所相關部門負責人分別致電光大證券信息披露、合規、信息技術部門負責人,要求立即查明原因,及時報告有關情況。12時,光大證券有關負責人回電上交所稱其策略交易系統可能存在故障,具體情況仍在核查。上交所的發言人說,上交所之後多次以電話和短信方式聯系光大證券董秘、證券事務代表等人,督促公司盡速核實、及時公告,同時考慮停牌。 12時42分,光大證券因“重大事項未公告”申請停牌,上交所依據《上市規則》實施半天停牌操作,並要求光大證券進一步發布提示性公告說明事件原因。12時50分,上交所再次致電光大證券負責人,督促其下午開市前公告相關情況。隨後,上交所相關負責人又持續多次督促光大證券立即發布提示性公告、說明事件及其原因。14時19分,光大證券通過上交所官方網發布公告,公司策略投資部門自營業務在使用其獨立的套利系統時出現問題,公司正在進行相關核查和處置工作,並稱公司其他經營活動保持正常。 證監會的處罰結果認定,光大證券異常交易事件不僅對光大證券自身的經營和財務有重要影響,而且直接影響了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和造成了股票價格的大幅波動。根據上交所的統計,11時05分至11時07分,上證綜指短時間內上漲5.96%;11時07分至11時15分,股指從2198點回落至2103點,漲幅收窄至1.01%;11時15分至11時30分,股指從2103點上漲至2148點,漲幅3.19%。13時至14時19分光大證券發布公告,股指從2148點回落至2082點,漲幅收窄至0.01%。證監會認為光大證券的異常交易導致的股市波動影響了投資者對權重股票、ETF和股指期貨的投資決策,屬於《證券法》第75條、《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82條規定的證券、期貨市場內幕信息。 證監會認定,14時22分公告前,光大證券知悉市場異動的真正原因,公眾投資者並不知情。在此情況下,光大證券本應戒絕交易,待內幕信息公開以後再合理避險。光大證券在內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即著手反向交易,明顯違反了公平交易的原則。據此,光大證券在8月16日13時(公司高管層決策後)至14時22分轉換並賣出50ETF、180ETF基金以及賣空IF1309、IF1312股指期貨合約,構成《證券法》第202條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70條所述的內幕交易行為。 光大證券的策略投資部交易量一直很大,同中金所關系融洽,但是,在盤中交易時很少接到中金所的電話。《證券市場周刊》獨家獲得的一份電話記錄顯示,2013年8月16日下午,楊劍波進行對沖交易期間,中金所與他一直保持熱線通話。 13時08分,中金所給楊劍波打了第一個電話,時長1分30秒。“在交易過程中的一次通話中,對方說,你們今天的交易和平時不太一樣。”楊劍波回憶中金所來電時的情景說,“當時我告訴對方,我們今天確實出了一點狀況,在做風險管理,對沖。” 據楊的回憶,對方問他,“你們是不是要對沖大約一萬張左右的頭寸?” “我一聽對方是個行家,不轉換賣出ETF,一萬張正好是72億元,我告訴對方,下午確實要進行對沖交易。” 楊回憶說,當時對方告訴他,中金所已經同上交所進行了熱線溝通,對光大證券上午發生的情況有所了解。楊劍波說,通話最後,中金所的人還在電話中提醒,“你們能不能對沖的時候註意點,空單不要下得太猛?” 13時17分,中金所同一個電話再次直接打給楊劍波本人,這次通話1分26秒。14時07分,中金所打進兩個電話,第一次12秒,第二次通話時長40秒。14時31分,中金所致電楊劍波,通話時長1分09秒。15時06分,中金所打給楊劍波的通話時長28秒。 頻繁的電話到底談了什麽?楊劍波回憶說,大約在14時至15時之間,中金所監查部的負責人也和自己通了電話,主要涉及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對沖的原因(主要是談11時出現的異常交易)、對沖目的(風險管理、風險對沖)、對沖情況(光大證券可以對沖1萬張左右). 也就是說,除了中午向上交所、上海證監局匯報了光大證券當天下午要進行的對沖之外,在當天下午的交易過程中,中金所同指揮對沖交易的楊劍波保持熱線通話。 “當時ETF交易量太小,中金所提醒股指期貨交易不能太猛,為了降低風險敞口,我們的財務在ETF和股指期貨兩組人之間進行緊張測算。”楊劍波回憶說,“後來沒有一家銀行借錢給光大證券,聽到消息時我才深切地體會到雷曼兄弟死亡時的恐懼,金融機構沒有流動性,精英也只有死亡一條路。” 上交所新聞發言人在8月25日的“8.16事件發布會”上證實,當天11時10分,中金所同上交所進行了溝通,雙方當即就啟動了異常交易垮市場聯合監管流程。 “在當天下午交易期間內,你們多次通話,中金所是否對你們的對沖交易提出異議?”面對記者的追問,楊劍波很肯定地回答說,“在當天下午的整個交易過程中,中金所多次電話並沒有提出任何異議,除了知道我們要進行對沖交易,不但沒有提出異議,相反讓我們別太猛。”楊劍波回憶整個交易過程,“事後外界對我們當天的對沖技術評價是堪稱完美。” 證監會兩派調查組 上面已經有了定論 8月19日,楊劍波的手機被證監會調查組的人拿走了。 “8月16日事發當天,一直是上交所、中金所和上海證監局的人來光大證券調查,到了8月19日,證監會稽查大隊的人就到了上海。”楊回憶,證監會派出的第一調查組到公司就拿走了自己的手機。調查給手機里的信息進行了拷貝,很快就把手機還給了楊劍波。 8月16日是一個星期五,按慣例證監會有記者見面會,對一周的重大信息進行發布或者答疑。光大烏龍指事件自然成為當天記者們關註的焦點,《證券市場周刊》記者向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提問當天的調查進展,回答是,“目前上交所和上海證監局正抓緊對光大證券異常交易的原因展開調查。” 本刊了解到,烏龍指事發當天,北京高層就高度關切事件的進展。 8月18日,證監會破例在周日召開臨時新聞發布會,公布了初步調查結果:光大證券自營的策略交易系統包含訂單生成系統和訂單執行系統兩個部分,存在程序調用錯誤、額度控制失效等設計缺陷,並被連鎖觸發,導致生成巨量市價委托訂單,直接發送至上交所,累計申報買入234億元,實際成交72.7億元。同日,光大證券將18.5億元股票轉化為ETF賣出,並賣空7130手股指期貨合約。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說,光大證券該項業務內部控制存在明顯缺陷,信息系統管理問題較多,上海證監局已決定先行采取行政監管措施,暫停相關業務,責成公司整改,進行內部責任追究。同時,證監會決定對光大證券正式立案調查,根據調查結果依法做出嚴肅處理,及時向社會公布。證監會決定派出調查組赴上海調查。 幾乎同時,光大證券在上海總部召開記者會,通報的情況同證監會一樣。在發布會上,光大高層承認本次事件導致8月16日光大證券“權益類證券及證券衍生品/凈資本”指標超過了100%的監管紅線,可能因此事件面臨監管部門的警示或處罰,從而可能影響光大證券業務拓展和經營業績。 “當時是周末,證監會第一撥調查的人是周一找自己的。”楊劍波回憶,證監會第一調查組的人拷貝手機信息後未發現異常情況,倒是有不少的關切短信。“當時稽查大隊的人還開玩笑說我人品不錯。”楊回憶說。 記者獲得的一份調查組拷貝記錄顯示,8月15日22時31分,楊劍波通過17951撥打了一個189的長途電話,通話時長6分13秒。到8月16日9時12分,楊劍波接聽了一個33秒的電話後,到烏龍指發生之前,楊劍波接聽了三個電話,一個座機兩個手機。從11時16分到17時,楊劍波的手機一共有54個通訊信息,其中10個通訊信息是楊劍波主動發出,44個是被動接收,包括中金所的5個來電。在通話記錄中,通話時長絕大多數不超過30秒,顯得非常匆忙。相反,中金所的5個來電中有3個超過1分鐘。 楊劍波回憶,證監會第一調查組除了拷貝其手機信息,對整個交易系統以及對沖交易都進行了詳細調查,並詳細問詢了8月16日下午的對沖交易細節。 “第一撥人對我的鎮定自若很是欣賞。”楊強調,光大證券是上市公司,作為一個交易部門,自己必須按照公司內部規定進行風險對沖。“那個時候相當考驗智慧。”楊劍波沒有關註公司之外早已嘩然天下的各種傳聞。 “當時沒有意識到下午的交易可能觸及內幕交易的紅線嗎?”面對記者的追問,楊回憶說,第一天向公司管理監管者以及交易所作了匯報,按照公司的內部規定進行交易,“有一天我們幾個坐在車上,提起了外界說內幕交易的問題,我們還嗤之以鼻,認為外界根本不了解情況,哪有向監管者匯報後,監管者就在公司的情況下,在交易所那麽多電話溝通的情況下做出的交易是內幕交易的道理?” 第一調查組在8月22日左右基本做完了調查。“當時我們沒有從調查組那里聽到任何有關內幕交易的說法。”楊說。 8月21日,光大證券宣布暫停楊劍波的職務,令其配合調查。當時,他自稱對調查前景相當樂觀,因為他曾受證監會邀請,成為中國場外金融衍生品交易規則起草的四位牽頭人之一,得到過證監會高層的高度贊揚。 “當時我認為是系統出現問題,公司暫停職務,事情調查清楚後自己還能回到工作崗位,畢竟自己領銜的策略投資部是光大證券2012年內部考評第一的部門。” 為了給市場傳遞一個積極的信號,光大證券派風險管理部總經理李海松接替楊的策略投資部總經理職位。其實,8月20日開始,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已經處於停業狀態。8月22日下午,光大證券突然停牌,公告公司總裁徐浩明辭去董事、總裁職務,公司董事長袁長清代行總裁職務。一個不妙的情況是,徐浩明是光大證券運營的實際負責人,他並非是暫停職務,而是離職。 證監會派出的第一調查組剛走,第二調查組就進場了。“第二撥人一來,我就感覺有點不對勁,他們一來就問我有沒有筆記本。”楊回憶道,當時他感覺到第二撥人上來的問題有很強的誘導性、目的性,問題可能沒有自己預期的那麽簡單。楊劍波說自己沒有記筆記的習慣,每次開會都是順手拿一張紙一記,開完會看看隨手就丟進垃圾桶。“如果有筆記本就好了,能證明我的清白。”楊劍波有些後悔。 8月25日,上交所就“8.16事件”答記者問,除了通報上交所在整個事件中的角色已經采取的具體措施,整個過程未提及內幕交易。盡管當時有證監會要按照內幕交易來處罰光大“烏龍指”之說,但是楊劍波通過證監會、交易所的發布情況判斷,內幕交易說法不會成立。 各種版本的傳言令楊劍波很不安,甚至網上還出現了處罰措施。他覺得證監會派出的第二撥人同第一調查組的態度有著天壤之別,問詢的時候語氣已經沒有第一撥人那麽輕松,整個過程顯得有些壓抑。在整個調查期間,楊劍波也沒有從他們口中聽到任何關於內幕交易的說法。“到了第二撥人快走的時候,大約25日左右,突然有一人提了一句現在好像在朝內幕交易稿,自己就問為什麽,對方說,你這個內幕,又交易了,當然是內幕交易啦。”楊回憶說,當時突然意識到情況不妙。 楊劍波開始不斷打探消息。“擔心某些領導對具體業務不是很清楚,可能在最後的認定過程中產生誤會。”楊劍波說,光大證券在2009年發行掛鉤A股的結構性產品的時候就曾經引起高層的關註,當時解釋清楚了事態就平息下來了,他希望這一次也能夠向監管層解釋清楚。 到了8月27日,楊劍波絕望了,他說他聽到一個信息:“上面已經有定論了。” 符合常規操作 鮮有人懂的中性策略投資 楊劍波最初沒有意識到8月16日上午的錯單行為有可能屬於內幕信息。他對《證券市場周刊》稱,“我認為自己沒有利用該信息進行內幕交易的主觀故意,只是遵循風險中性的策略投資業務原理、紀律進行了止損操作。” 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業務管理制度》第9頁關於市場中性策略型交易管理制度指引第15條規定:“如果因市場出現流動性急劇下降、市場壓力、系統故障、以及其他原因而導致交易異常,應考慮采用合適的對沖工具(包括但不限於股指期貨、ETF等)及時控制風險,進行對沖交易,以保證部門整體風險敞口處於可控範圍,保持市場中性。” 所謂市場中性策略型投資,是指交易機構建多頭和空頭頭寸以對沖市場風險,純粹利用選股能力或捕捉定價偏差的能力,獲取無關市場牛熊的收益。市場中性策略型投資的交易原理和業務特性決定了該業務不留單邊的風險敞口,因此,無論是主動還是被動地產生了單邊頭寸,都要盡快完成對沖以平衡風險。 上午異常交易出現後、形成約72億現貨頭寸後,策略投資部無論是賣空IF1309股指期貨合約235張的對沖行為,還是下午的大規模減持和對沖交易,均是根據部門“風險中性”基本策略而立即進行的既定交易。 也就是說,一個完整的交易總是包含“多”“空”兩筆交易,或“多”“空”兩個方向的交易。因此,無論當日上午光大證券是正常購入證券,還是錯誤購入證券,依據市場中性策略型投資的要求,隨後均要進行對沖以彌補風險敞口,上午的“多頭”交易和下午的“空頭”交易共同構成一個完整的交易策略。 按《策略投資部業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對沖是策略投資的常規做法,如果認定光大事件中下午的對沖行為是內幕交易,則自營業務中通行的對沖、套保、套利交易都有可能被認定為內幕交易。 而證監會則表示,光大證券在突發事件的背景下實施的內幕交易行為,主觀上具有對沖風險、調劑頭寸,降低可能產生的交易結算風險的因素,光大證券案件不同於一般的內幕交易,在我國沒有先例,涉及跨市場交易,屬新型案件。因此,證監會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相關問題進行了認真論證咨詢後認為,認定追究光大證券內幕交易的行政法律責任是適當的。 楊劍波質疑,證監會在認定光大事件下午的對沖行為是內幕交易後,那麽是不是可以推導出,在大規模的套利或套保活動中,如果先開的倉位(如現貨)對證券市場有影響,那就得馬上公告,否則接下來的對沖、套保行為都是內幕交易,因為已經知道了前面的市場波動以及單邊頭寸是自己造成的。 而關於策略投資業務在中國證券市場上尚屬於新生事物,中國內地真正理解風險中性的相關交易的原理,並利用該原理嫻熟操作的人士相對較少,主要集中在少數外資背景的公司以及少數領先的中資證券公司的相關前臺部門。 全文鏈接在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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