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內部數千員工的抗議,以及外部學術界的批評和媒體的曝光,谷歌周四終於發布使用AI的七項原則,承諾不會將其人工智能用於會造成“整體傷害”的武器、技術和非法監視。
涉及AI的七項原則包括對社會有益,避免制造或加強不公平的偏見,提前測試安全性,對人負責,保證隱私,堅持科學高標準以及從主要用途、技術獨特性等方面來考慮。
這七項原則是為了平息外界對谷歌Maven項目(Project Maven)的關註。Maven是美國國防部將人工智能應用於無人機的舉措。
該項目於去年9月開展,根據合同,國防部將使用谷歌AI技術來分析無人機鏡頭。這是谷歌雲業務負責人黛安·格林(Diane Greene)推動的一項重要舉措,即向政府提供雲服務,該業務利潤豐厚,而目前由亞馬遜和微軟公司統治。
但是,該項目在內部開展不久後,便遭到谷歌內部員工的抵制。4000多名員工聯名上書,要求取消Maven項目合同,理由是谷歌有避免軍事工作的歷史,以及對自動武器的擔憂。
隨著事件不斷發酵,以及媒體不斷披露細節,黛安於上周五宣布,一旦該合同失效,將不會繼續合作。黛安稱,“這是一項為期18個月的合同,因此它將於2019年3月結束”,過期將不再續約。
周四,谷歌首席執行官桑達爾·皮查伊(Sundar Pichai)在一篇博客文章稱,谷歌不會在可能造成“整體傷害”的武器、技術和非法監視領域設計或部署AI。他稱,“在存在重大傷害風險的情況下,我們只會在收益遠超風險的情況下繼續,並且會納入適當的安全限制;不會部署故意導致或直接影響人身傷害的武器或其他技術;不會違反國際規範,部署收集或使用信息進行監視的技術,也不會部署違反國際法和人權原則的技術。”
但谷歌並不會放棄政府這塊大蛋糕,谷歌正在雲計算部門投入巨資,皮查伊的聲明也表示,谷歌將繼續追求這些合同。
在劃定七項原則之後,皮查伊表示,將繼續與政府和軍隊合作, “我們希望明確的是,雖然我們不開發用於武器的AI,但我們將繼續與政府和軍隊在諸多領域合作”,包括網絡安全、培訓、軍人招募、退伍軍人醫療、搜索和救援。“這些合作非常重要,我們將積極尋找更多方式以促進這些組織的重要工作,並確保服役人員和平民的安全。”
谷歌的七項原則也是AI發展的分水嶺。谷歌這樣的科技巨頭在開發軟件和服務方面具有領先優勢,計算機成本下降和性能方面的突破使AI在過去幾年擴展到更多的行業,如汽車,醫療保健,但AI在軍事等方面的應用也引起了學術界和谷歌內部員工的擔憂。
據路透社報道,一位谷歌官員周四表示,盡管Maven項目工作重點放在非攻擊性任務上,但(工作性質)太接近武器裝備了。不僅是谷歌,此前,也有公民自由組織聯名向亞馬遜 CEO 貝索斯上書,抗議該公司將人臉識別技術出售給警方。
皮查伊在文中表示,AI如何開發和使用,將會對未來社會產生重大影響。“作為人工智能領域的領導者,我們感到深深的責任感。所以我們宣布了七項原則來指導我們今後的工作。這些不是理論概念;是具體的標準,將積極主導我們的研究和產品開發,並會影響我們的業務決策。”
谷歌大腦( Google Brain)聯合創始人Jeff Dean在推特上轉發該博文稱,除了AI原則,谷歌正在提供技術實踐以實際履行這些原則。
不過,也有評論認為谷歌做的還很不夠,The New School的副教授彼得·阿薩羅(Peter Asaro)在推特上表示,“這些原則是一個好的開始,但希望能夠看到谷歌在AI監控、隱私、安全、不公平偏見,AI和自主武器等領域制定規範方面發揮積極主導作用,而不是僅僅遵循現狀。
附谷歌AI應用的七項原則:
1.對社會有益
新技術的應用範圍越來越廣,越來越影響到整個社會。AI的進步將對包括醫療保健、安全、能源、運輸、制造和娛樂在內的廣泛領域產生重大影響。當我們考慮AI技術的潛在發展和應用時,我們將考慮一系列的社會和經濟因素,並將在我們認為整體收益遠超過可預見的風險和弊端的情況下繼續推進。
AI還增強了我們理解大規模內容含義的能力。我們將努力使用AI來隨時提供高質量和準確的信息,同時繼續尊重所在國家的文化、社會和法律準則。我們將繼續仔細評估何時可以在非商業基礎上讓大家使用我們的技術。
2.避免制造或加強不公平的偏見
AI算法和數據集可以反映、加強或減少不公平的偏見。我們承認,區分公平和不公平的偏見並不總是很簡單,並且在不同的文化和社會中是不同的。我們將努力避免對人們造成不公正的影響,特別是與種族、民族、性別、國籍、收入、性取向、能力以及政治或宗教信仰等敏感特征有關的人。
3.提前測試安全性
我們將繼續開發和應用強大的安全和保障措施,以避免造成引起傷害的意外結果。我們將設計我們的AI系統,使其保持適當的謹慎,並根據人工智能安全研究的最佳實踐開發它們。在適當的情況下,我們將在有限的環境中測試AI技術,並在部署後監控其操作。
4.對人負責
我們將設計能夠提供反饋、相關解釋和說明的AI系統。我們的AI技術將受到人類適當的指導和控制。
5.納入隱私設計原則
我們將在開發和使用AI技術時融入隱私原則。我們將提供通知和同意的機會,鼓勵具有隱私保護措施的架構,並對數據的使用提供適當的透明度和控制。
6.堅持科學卓越的高標準
技術創新植根於科學的方法和開放式調查的承諾,學術嚴謹,誠信和合作。人工智能工具有可能在生物學、化學、醫學和環境科學等關鍵領域開拓科學研究和知識的新領域。我們致力於促進人工智能的發展,追求高標準的科學卓越。
我們將與廣大股東合作,通過科學嚴謹和跨學科的方式來全面促進該領域的發展。我們將通過發布教育材料,以及通過發布可以促進更多人開發AI應用的最佳實踐和研究來分享AI知識。
7.從主要用途、技術獨特性等方面來提供技術
許多技術有多種用途。我們將努力限制可能有害或被濫用的應用程序。在開發和部署AI技術時,我們將根據以下因素評估可能的用途:
主要目的和用途:技術和應用的主要目的和可能的用途,包括解決方案與有害用途的相關性或適用程度
普遍與獨特:我們的技術是獨一無二的還是更普遍適用的
規模:這項技術的使用是否會產生重大影響
谷歌參與的性質:我們是否提供通用工具,為客戶集成工具還是開發定制解決方案
三部委聯合下發光伏“531新政”引發行業關註後,11日,國家能源局召開媒體見面會,對政策背景和下一步措施進行解釋說明。
國家能源局表示,政策對光伏發電新增建設規模進行了優化,采取了分類調控方式:對需要國家補貼的普通電站和分布式電站建設規模合理控制增量;對領跑基地項目視調控情況酌情安排;對光伏扶貧和不需國家補貼項目大力支持,有序發展。因此,此次調控並不是所謂的“一刀切”。除了需要國家補貼的項目,在保證消納、滿足質量安全等要求的情況下,其他項目是放開的。
政策調整發揮市場配置資源作用
5月31日公布的《關於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降低了納入新建設規摸範圍的光伏發電項目標桿電價和補貼標準。
其中,普通光伏電站標電價統一降低5分,一類至三類資源區分別為每千瓦時0.5元、0.6元、和0.7元;"自發自用、余量上網"模式的分布式光伏發電補貼標準也降低5分,具體為每千瓦時0.32元;符合國家政策的村級光伏扶貧電站標桿電價保持不變。
同時明確,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加快推進光伏發電平價上網,所有普通光伏電站均須通過競爭性招標方式確定上網電價,國家制定的普通電站標桿電價只是作為招標的上限價格。
國家能源局在11日的會上稱,2017年底,發改委發布《關於2018年光伏發電項目價格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7﹞2196號),明確2018年繼續執行“630政策”。本次《通知》規定了2018年普通光伏電站標桿電價的降幅,不涉及“630政策”,之前的“630政策”沒有變化。也就是已經納入2017年及以前建設規模補貼範圍的項目在今年6月30日前並網投運的,繼續執行2017年標桿電價。此外,國家能源局組織招標的技術領跑基地建設項目上網電價政策也保持不變。有的企業擔心不能執行“630政策”,是沒有必要的。
政策調整旨在引導行業走好
我國光伏裝機規模持續擴大,已成為全球最大的應用市場。國家能源局提供的數據顯示,我國光伏發電新增裝機連續5年全球第一,累計裝機規模連續3年位居全球第一,“十二五”期間年均裝機增長率超過50%;進入“十三五”時期,光伏發電建設速度進一步加快,年平均裝機增長率75%,2016年新增並網裝機容量3424萬千瓦,2017年新增並網裝機容量5306萬千瓦。截至2017年底,全國光伏發電累計並網裝機容量達到1.3億千瓦。截至2018年4月底,裝機已超過1.4億千瓦。
光伏發展在取得顯著成績的同時,也遇到了一些困難和問題,概括起來主要有補貼缺口持續擴大,消納問題和產能過大等。
截至2017年底,我國累計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缺口總計達到1127億元,其中光伏補貼缺口455億元(占比約40%),且呈逐年擴大趨勢,目前已超過1200億元,直接影響光伏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國家能源局表示,如果這種超常的增長繼續下去,財政補貼缺口將持續擴大,將會對行業發展帶來更加不利的影響。
隨著光伏發電的迅猛增張,一些地方出現了較為嚴重的棄光限電問題。2015年全國棄光率12%,2016年棄光率11%,2017年棄光率雖下降至6%,但個別地方仍然十分嚴重,甘肅、新疆棄光率分別達到20%和22%。今年一季度,棄光電量16.24億千瓦時,棄光率4%,同比下降5.3個百分點,雖有好轉,但仍不穩固。
在國內光伏發電市場高速增長的刺激下,光伏制造企業紛紛擴大產能,光伏制造產能過剩問題、產品和電站建設質量問題也有顯現。國家能源局表示,上述問題的存在,不利於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需要引導市場和行業根據新形勢調整發展思路,將光伏發展重點從擴大規模轉到提質增效上來,著力推進技術進步、降低發電成本、減少補貼依賴,從而推動行業有序發展、高質量發展。
將抓緊研究光伏市場化時間表、路線圖
國家能源局表示,下一步將抓緊研究光伏發電市場化時間表路線圖,統籌考慮非化石能源消費目標、電網消納能力、財政補貼實力,完善“十三五”光伏發展目標和後幾年發展規模,合理把握發展節奏。
此外,大力推進分布式市場化交易。不斷完善商業模式和運行模式,使分布式市場化交易成為分布式光伏發展的一個重要方向,成為新形勢下分布式光伏發展的新突破、新市場。
國家能源局透露,將抓緊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度的落地實施。目前,辦法已完成征求意見工作,正在根據征求意見情況進一步修改完善,爭取年內出臺。這個制度實施後,進一步強化各地方政府和售電公司、參與市場交易大電力用戶、自備電廠等市場主體對消納可再生能源的責任,將對促進包括光伏發電在內的可再生能源發展起到十分重要作用。
6月12日,人民銀行副行長陳雨露在“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座談會”上表示,在試驗區實踐基礎上,人民銀行正在牽頭制定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綠色信貸業績評價方案,近期即將發布並試點。
“開展綠色信貸評價,將結果納入MPA(宏觀審慎評估體系)考核,將有利於督促商業銀行在業務發展、風險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更加規範,同時又有利於推動金融機構優化綠色資產配置,增強綠色金融創新動力和環境風險的管理能力。”陳雨露稱。
他還指出,目前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點總體處於起步階段,存在綠色標準界定不統一、金融機構獲取綠色信息困難、相關基礎設施建設滯後等一系列問題。管理部門在綠色金融領域缺乏明確統一的標準和指引,金融機構對於綠色信貸、債券、保險等領域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界定也存在著較大的差別,給相關業務的開展帶來了不便 ,部門間市場主體之間的工作協調、政策對接也需要進一步加強。
綠色信貸業績評價方案即將發布
2017年6月14日,國務院第176次常務會議審定,在浙江、廣東、貴州、江西、新疆五省(區)部分地區設立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這標誌著中國綠色金融邁入了自上而下的頂層設計和自下而上的區域探索相互推動、相輔相成的發展新階段。
人民銀行初步評估結果表明,試點總體方案中85%以上的試點任務已經啟動推進。截止到2018年3月末,五省(區)試驗區綠色貸款余額已達到2600多億元,高於同期試驗區各項貸款余額增速2%;綠色信貸資產質量保持在較高的水平;同期,試驗區綠色貸款不良率為0.12%,比平均不良率低0.94%。
陳雨露回顧道,試驗區建設一年來探索的一些可複制、可推廣的經驗可以及時提煉,上升到制度層面。一是以綠色項目庫建設為抓手,推動制度建設;二是立足市場化原則,探索多種渠道、多種資源,推動綠色金融可持續發展;三是以綠色信貸MPA考核為抓手,構建綠色金融正向激勵機制和風險防範機制。
“部分試驗區積極探索綠色信貸MPA考核辦法,相繼建立綠色金融風險預警機制,初步形成以資本約束為核心的市場化風險防範機制。”他進一步表示,在試驗區實踐的基礎上,人民銀行正在牽頭制定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綠色信貸業績評價方案,近期即將發布試點。開展綠色信貸評價並將結果納入MPA考核,將有利於督促商業銀行在業務發展、風險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更加規範,同時又有利於推動金融機構優化綠色資產配置,增強綠色金融創新動力和環境風險的管理能力。
他還提到,部分試驗區積極建立綠色貸款財政貼息和綠色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對於開辦綠色業務的金融機構提供財政貼息和風險補償會大大地增強綠色金融的市場吸引力。
標準統一、信息披露需改善
陳雨露同時指出,綠色金融改革試驗區在建設過程當中面臨著一些問題和挑戰,試驗區改革創新的重大使命認識有待進一步提升,目前創新試點總體處於起步階段,存在綠色標準界定不統一、金融機構獲取綠色信息困難、相關基礎設施建設滯後等一系列問題。由於管理部門在綠色金融領域缺乏明確統一的標準和指引,金融機構對於綠色信貸、債券、保險等領域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界定也存在著較大的差別,給相關業務的開展帶來了不便。
除此,部門間市場主體之間的工作協調、政策對接需要進一步加強。“綠色金融不僅涉及到金融管理部門和監管部門,還涉及到財政、生態環境、農業、住建等有關管理部門,參與的主體不僅有金融機構,還包括大量的企業、第三方中介機構等,在一些試點地區部分協調和政策對接不暢的問題顯得比較突出。”
“當前綠色金融發展面臨著一個突出的挑戰,即可持續能力還有待進一步提高,一些綠色項目還難以有效內生化,投資回報率不高、市場吸引力不足。”陳雨露指出,如果綠色金融不能體現自身的可持續發展,就意味著需要政府源源不斷地進行投入和補貼,這既不符合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也違背了綠色金融發展的初衷。
陳雨露表示,未來應緊緊圍繞提升綠色金融可持續發展的這一核心目標,推動試驗區工作向縱深邁近。一是先行先試,大力探索;二是多措並舉降低綠色項目融資成本。
三是註重風險防範,牢牢守住風險底線。他進一步強調,要註重防範綠色金融發展過程當中可能出現的過度覆蓋的風險以及“假綠色”風險,各金融機構要不斷地提高環境和風險管理能力。提升對綠色項目環境效益與成本的定量分析能力,合理控制綠色項目的融資杠桿率。
四是完善體制,共同形成綠色金融有效工作的合力。五是加強評估,總結推廣成熟的經驗,爭取在統一綠色金融標準及促進綠色金融外部性內生化、提高綠色金融商業可持續性、完善綠色金融基礎設施建設這些關鍵的方面形成更多可複制、可推廣的經驗。
證監會副主席方星海在陸家嘴論壇上表示,從5月31號開始,A股納入MSCI指數進一步順應了國際投資者的投資需求。從那到6月11號為止,滬港通和深港通的日均凈流入比今年前五個月的日均資金流入提高了1%。證監會會同有關部門滬深交易所著手研究相關新的制度,以便盡快將目前的A股納入MSCI因子從5%提高到15%左右,其中就包括了股票收盤價格自律規範,以及創造條件允許境外機構交易股指期貨。
全國首家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20日正式掛牌成立。
上海金融法院的成立,作為金融防風險進程中濃墨重彩的一筆,將助力金融秩序的治理、細化管轄範圍,將新型金融民商事案件與金融市場基礎設施納入其中,進一步完善金融案件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上盛勇強在21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設立金融法院,實行金融案件專門管轄,對服務保障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服務保障金融市場穩定有序運行,實現到2020年基本建成與我國經濟實力以及人民幣國際地位相適應的國際金融中心,具有重要意義。
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上海是全國的金融中心,其金融案件繁多、人才儲備充足,又是上交所所在地,未來會有更多金融機構在上海落戶,將金融法院設立在滬,就是發揮了人才優勢、地域優勢,更好地為解決審判工作中的專業化問題。
金融的“專科醫院”
在我國,受理特定範圍的案件的審判機關被稱為專門人民法院,上海金融法院即是如此,其管轄範圍,主要包括了五個方面,即上海市轄區內應由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審金融民商事案件;以上海市轄區內金融監管機構為被告的涉金融行政案件;以住所地在上海市的金融市場基礎設施為被告或者第三人與其履行職責相關的第一審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等。
其中,在第一方面即應由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審金融民商事案件,還被具體細化為五個領域,包括:一是證券、期貨交易、信托、保險、票據、信用證、金融借款合同、銀行卡、融資租賃合同、委托理財合同、典當等糾紛;二是獨立保函、保理、私募基金、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網絡借貸、互聯網股權眾籌等新型金融民商事糾紛;三是以金融機構為債務人的破產糾紛;四是金融民商事糾紛的仲裁司法審查案件;五是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金融民商事糾紛的判決、裁定案件。
由此可見,上海金融法院的專業性和針對性更強,主要審理金融民商事案件,並根據市場特性,細化不同領域,可謂是金融的“專科醫院”。它既包括證券、期貨、信托、保險等11類已有案由規定的金融民商事案件,又包括金融機構為債務人的破產糾紛、司法審查、外國法院金融民商事糾紛的判決裁定等,實體案件和程序性案件雙管齊下,充分發揮專門審判職能。
作為最早呼籲成立金融法院的人士之一,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呂紅兵曾表示,不同於一般案件,金融審判對專業化的要求更高,因為它的每一個判決對市場交易和監管規範都會產生重大影響。因此,設立金融法院十分必要,它有助於金融市場實現體系化、規則化和國際化,有利於促進金融司法對金融市場的規則指引和價值引領。
規範新型金融民商事糾紛
上海金融法院積極回應當前金融案件審判實踐的需求,首次提出新型金融民商事糾紛類型,包括獨立保函、保理、私募基金、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網絡借貸、互聯網股權眾籌等,進一步規範金融行業的發展。
值得註意的是,管轄範圍對新型金融民商事糾紛案件類型采用了“等”的表述。上海金融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趙紅在發布會上表示,“考慮到上海金融審判實踐的發展,管轄規定對案件類型采用了‘等’的表述。規定正式實施之後,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將從上海金融法院實際審判出發,對管轄規定出臺具體的實施細則。”
另外,管轄範圍區分了不同性質的網絡借貸糾紛,即對P2P糾紛進行了說明。趙紅強調,關於P2P,上海金融法院管轄範圍指以網絡借貸平臺為被告的金融民商事案件,不包括網絡借貸的民事案件和因平臺違法活動所引發的刑事案件。
上海金融法院實行以案由為主、主體為輔的管轄原則。如果雙方當事人皆是自然人,則屬於普通民事案件;如果其中一方為網絡借貸平臺,則屬於金融民商事案件,當然前提是涉案金額在訴訟標的額範圍內(高於人民幣5000萬元)。
也就是說,網貸平臺所涉集資詐騙等刑事案件不歸屬上海金融法院管轄範圍。根據記者了解,P2P平臺非法集資行為主要包括自我融資、資金池、龐氏騙局、偽平臺等模式。對P2P平臺非法集資行為予以刑事規制的罪名則主要是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集資詐騙罪。
肖颯對第一財經表示,上海金融法院只從事金融民商事訴訟、行政訴訟,不含刑事訴訟。以網貸行業為例,也就是包括民間借貸、資金撮合居間合同糾紛、涉互金監管的行政訴訟。
除了納入新型金融民商事糾紛外,上海金融法院還創新性地將住所地在上海市的金融市場基礎設施納入管轄範圍,而在此前,金融市場基礎設施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司法解釋實行集中管轄。此舉為金融審判的實際發展預留了空間,保障金融的有序發展。
此外,肖颯建議,各地疑難複雜金融刑事案件,也可以由上海金融法院管轄。她認為,刑事案件關系一個人的自由和生命,是法律的最後一道防線,更需要專業知識和金融審判經驗,“目前,各地法院刑事庭對於金融領域的知識相對匱乏,為提高辦案效率和質量,建議上海金融法院不要單純受理民事、行政案件,也受理刑事案件。”
此內容為第一財經原創。未經第一財經授權,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轉載、摘編、複制或建立鏡像。第一財經將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如需獲得授權請聯系第一財經版權部:8月27日晚間,中信銀行發布上半年業績報告顯示,上半年經營收入813.80億元 ,同比增長6.09%;實現歸屬於股東的凈利潤257.21億元,同比增長7.12%。
同期,該行資產質量相比去年末有小幅下降,不良貸款率為1.8%,較去年末的1.68%上升0.12個百分點。
此外,中信銀行撥備覆蓋率與撥貸比均小幅下降。其中,撥備覆蓋率為151.19%,較去年末的169.44%下降了18.25個百分點;而撥貸比則由去年末的2.84%下降至2.72%。中信銀行表示,上半年計提資產減值損失261.61億元 ,同比增長7.16%。
不良率小幅上升
在國內信用風險進入新的敏感期的形勢下,進一步嚴格不良貸款確認標準 ,主動將逾期90天以上貸款納入不良,導致該行不良率小幅上升。
值得註意的是,在監管要求銀行將90天逾期全部計入不良後,部分中小銀行出現不良率大幅飆升的情況。此前,銀保監會發布的上半年銀行業主要監管數據顯示,二季度股份制商業銀行不良率從1.70%下降至1.69%,但銀行業整體不良率卻出現小幅上升,不良貸款率1.86%,較上季末上升0.12個百分點。
中信銀行半年末不良率1.8%,已高於股份行不良率均值。不過,該行逾期90天以上貸款與不良貸款比例為93.92% ,比上年末下降15.46個百分點。
反映盈利能力的指標顯示,中信銀行上半年盈利能力有所改善,這與近期披露業績的多家股份行趨勢一致。半年末,該行凈息差由去年末的1.77%上升至1.89%,上升了0.12個百分點;此外平均總資產回報率(ROAA) 由去年末的0.84%上升至0.92%,上升了0.08個百分點;平均凈資產收益率(ROAE)由去年末的13.9%上升至14.12%,上升了0.22個百分點。
半年末,該行三大資本充足率指標均高於監管要求,但資本充足率較去年末下降了0.31個百分點,並比二季度股份行資本充足率均值12.12%低了0.78個百分點。
百信銀行不良率僅0.25%
值得註意的是,此次中信銀行半年報還披露了與百度聯合成立的國內首家獨立法人直銷銀行百信銀行的最新數據。
截至2018年6月末 ,百信銀行客戶已近400萬戶 ,資產總額213.04億元 ,營業收入3.37億元 ,不良率僅0.25%。
上半年,中信銀行與百度分別對百信銀行進行增資,百信銀行的註冊資本由人民幣20億元增至40億元,股份總數由20億股增至40億股。中信銀行和百度公司持股份數分別增至28億股和12億股,持股比例仍為70%和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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