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懋不滿龔如心遺產舊管理人收費近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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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2-07-07 16:46:07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20706/News/ec_gna1.htm
龔如心去世後爆發爭產案,2007年12月法庭委任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事務所的兩名合伙人黎嘉恩及勞建青為臨時遺產管理人。隨覑陳振聰「終極敗訴」,爭產案塵埃落定,但遺產仍未交到華懋慈善基金手上,律政司早前已入稟,要求法庭先釐清2002年遺囑應如何詮釋,案件已排期今年12月17日審理。
去年11月,華懋慈善基金因不滿德勤收費過高,向法庭申請改由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的合伙人林學沖、游明德及莊日傑為管理人,昨正式由羅兵咸接任。高院昨閉門審理,決定是否委任獨立估價員計算德勤近5年來的酬金。據悉德勤擬收費近1億元,華懋反對,指收費過高,德勤遂建議委任估價員提供協助,雙方仍未達成共識。
王德輝爭產案 管理人5年收3億
鑑於當年龔如心與家翁王廷歆爭產時,臨時遺產管理人工作逾5年擬收費3億惹來爭議,07年12月時任高院法官張舉能委任德勤為管理人時,特別提醒本案涉及慈善團體,管理人須盡可能把開支減至最低,避免不必要的法律訟訴。雖有前車之鑑,今次管理人收費遠低於3億元,但就現時情看來,仍未必能避免「拗數」。
陳振聰未付訟費 華懋或申其破產
另外,聆案官於一個月前完成訟費評定,裁定陳振聰須就原訟庭及上訴庭爭產案向華懋支付8000萬元訟費。據悉,陳振聰至今分毫未付,若陳最終未能付款,華懋會向法庭申請陳振聰破產。消息指出,華懋暫未打算祭出「殺手騐」,因陳現仍與華懋保持聯絡,陳透露正積極與第三方商議,欲抵押名下價值5億元的楠樺居地皮還債。
【案件編號︰HCAP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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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2-07-07 16:46:51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20706/News/ec_gna3.htm
根據破產管理署資料,欠債人一旦被法庭頒下破產令,其名下所有資產都會被凍結,破產人要交代所有資產,清盤官亦有權追溯破產人破產前5年的所有資產轉移詳情,以免有人在破產前把資產轉移以逃避還款責任。
在清盤官安排下,破產人只能擁有一個銀行戶口,所有資產及收入在扣除基本生活開支後均要上繳,交由其資產受託人按欠債比例攤還予債權人;基本生活開支包括起居飲食、醫療等。
龔如心遺產終極判決830億做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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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5-05-19 08:14:19■華懋慈善基金昨終極敗訴,龔仁心以「寵辱不驚,去留無意」形容心情。羅君豪攝
【本報訊】華懋集團已故主席龔如心830億元遺產案,隨着終審法院五位法官昨日一致駁回華懋慈善基金(下稱基金)的上訴,裁定基金不是受益人,而是信託人,可算塵埃落定。剩下的,據終院所說,是基金與律政司合作訂下監管慈善信託的計劃,成立監管機構,履行龔如心做慈善的遺願,包括設立類似諾貝爾獎的中國獎。記者:梁偉強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歡迎終院裁決,他表示基金是否信託人影響深遠,今次判決令往後的路向清晰,但律政司仍要與獨立律師團隊研究判詞,以及跟獨立臨時遺產管理人及基金商討,希望在法律框架下發揮基金的最大慈善效益。華懋集團主席龔仁心則指,判決只屬處理慈善的方式問題,相信政府並無牽制慈善基金的用意。
■龔如心
設監管機構執行遺囑
終院於判詞中表示,按龔如心遺囑成立的慈善信託,是重大的捐獻,需要有清晰的計劃加以管理,而非依賴她自家製的遺囑,此舉涉及重大公眾利益。而計劃有兩大目標,一是成立監管機構,二是設立類似諾貝爾獎的中國獎。終院指,監管機構成員的品格、經驗及判斷均應不受非議,也應精於公司管理及投資,以及對慈善信託可能活躍的範疇有深刻認識,當中包括醫學及科學研究、教育、救災、音樂、文學等。監管機構也要落實中國獎的項目,有需要可成立專責委員會。終院認為,中國獎不必跟足諾貝爾獎,重要的是有慈善目的。終院希望基金理事會與律政司合作,將計劃呈交原訟庭審批,也要考慮撥款照顧王德輝家人及華懋員工,以及檢討基金章程,以考慮執行委員會是否仍有作用等。龔如心為保先夫王德輝的遺產,與家翁王廷歆爭產,在等候高院裁決時,她揚言要將一切遺產留作慈善用途,並於2002年7月28日立下遺囑,由胞妹龔因心代筆,沒有諮詢法律意見。龔如心在遺囑開首,便說要將所有財產撥歸基金,但在隨後的三大段,表示要成立由聯合國秘書長、中國政府總理及特首組成的監管機構,監管基金壯大華懋集團,以其部份盈利發展慈善事業,包括設立類似諾貝爾獎、具有世界性意義的中國獎。此外,龔如心也指示基金照顧王德輝的家人、華懋同事及其子女等。基金於1988年由王德輝夫婦成立,以1996年至2001年為例,每年捐獻由17萬至5,600萬元不等。龔死前兩日,她的胞弟仁心、胞妹中心及因心才獲委任為基金理事。後來基金與商人陳振聰打官司勝訴,法庭裁定2002年遺囑是龔的最後遺囑。
基金非受益人 是信託人
不過,律政司其後突然入稟,要求法庭澄清基金不是受益人,而是信託人;基金則堅稱是遺產唯一受益人。高院及上訴庭均判律政司勝訴,上訴庭更指若基金是受益人,便不必嚴格執行遺囑,基金遂作終極上訴。終院昨表示考慮到遺囑的整體文意,包括命令式語言,清晰顯示龔如心要成立慈善信託,而慈善信託的設立,並非無條件將遺產饋贈,也不一定要有聯合國秘書長等人的參與,反而是在基金以外成立監管機構,由真正優秀的人管理,才是龔如心計劃的重要一環。自龔如心2007年死後,華懋集團已設立惠及3,000多名員工的計劃,截至2012年花費300多萬元,而遺囑中指明要照顧的王家中人,只剩下王德輝四名弟妹及五名姪兒女。案件編號:FACV9/14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519/19152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