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視欠薪 面臨被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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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4-12-24 02:17:53
【本報訊】亞視未向員工發放11月薪金,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指,勞工處今日約見亞視高層,並向員工講解勞工法律及權益。根據法例僱主若一個月不發放工資,變相等於解僱,僱主需負全責,包括支付遣散費。
勞工處今晤亞視高層
張建宗昨日出席活動後向傳媒表示,勞工處今日派員到亞視約見高層人員,也會向員工提供勞工法律及權益資料。張建宗說:「我係完全明白員工嘅焦慮,因為已經差唔多一個月,以及年關在即,以及聖誕,係對佢哋好大壓力。」他指僱主發放工資是天經地義,按法例若一個月也不發放工資,變相等於解僱,勞工處不排除檢控資方。亞視則回應指,希望盡快解決11月薪金問題。消息指,亞視新聞部或會發表聲明,若僱主未能在本月31日前發放薪金,新聞部或會在元旦日起停工,他們要求資方日後按時支薪。此外,港九工團聯合總會在今日上午到亞視廠房外向員工派單張,可就欠薪問題提供協助。外號「光仔仔」的市民曾慶光,也揚言今日到亞視門外「贈興」,他會在15分鐘內表演「D1億」救亞視活動、又會「開定支七喜」及以特別方法報佳音。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1222/18977541
ATV拖糧遭檢控《亞洲早晨》停播 舊劇揳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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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5-01-02 08:36:01
■欠薪風波下,亞視要縮減新聞報道時間以維持運作,新聞部冷冷清清。讀者提供圖片
【欠薪第32日】【本報訊】踏入2015年首日,亞洲電視要再見「早晨」。亞視拖欠員工薪金逾一個月,法例上變相遣散員工,為應付今起有員工離職的影響,亞視昨決定今日起停播《亞洲早晨》及《新聞簡報》,又縮減三次詳盡新聞的時間至僅符合免費電視牌照要求,惹火節目《ATV焦點》亦將被消失。亞視涉違反《僱傭條例》,勞工處已取得律政司意見,昨向亞視寄出傳票提出檢控。記者:韓耀庭 倪清江 譚倩宜勞工處昨午向亞視及其有關董事發出合共34張傳票,包括檢控公司涉嫌在今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故意及無合理辯解不依時支付工資給僱員,以及公司違例欠薪是涉嫌在其有關董事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造成。案件將於沙田裁判法院進行答辯。勞工處昨已通知亞視及該有關董事有關檢控事宜。
重播《爸爸兩邊走》
主管新聞部的亞視高級副總裁劉瀾昌昨表示,有個別員工會離開,但仍未能掌握實際人數。他宣佈本港台今天起取消早上6時半至8時35分播放的《亞洲早晨》,改為重播由林韋辰及已過檔無綫的萬綺雯主演的04年舊劇《爸爸兩邊走》和資訊節目《香港百人》。每日在廣告時段期間播放四次、每節約1分至2分30秒的《新聞提要》、普通話新聞以及亞洲台新聞亦會取消。他稱,由於現時所有股東都不肯再次注資,他已把目標設得較低,「唔好被釘牌」。被取消的《亞洲早晨》,由91年起由新聞部負責,開創晨早報道本地新聞先河,威脅當時無綫資訊及清談節目《香港早晨》,迫使無綫也跟風,由新聞及資訊部製作《香港早晨》,以新聞報道為主。對於停播《亞洲早晨》,當年有份改造《亞洲早晨》的前亞視新聞部採訪主任劉國華說:「無奈、悲哀、可惜,對亞視仲有感情,都唔想佢衰!」
《ATV焦點》消失
另外,《十二點半新聞》由原本長14至17分鐘不等縮減至12分鐘﹔《六點新聞》由長26至28分鐘不等縮減至15分鐘,即由三節縮減至兩節﹔晚間新聞由長22至25分鐘縮減至18分鐘。國際台的《晚間新聞》及《夜間新聞》都由原本的20至25分鐘縮減至15分鐘。他稱︰「亞視管理層呢個決定,係想要堅守亞視仍能繼續運作,希望再為市民服務,為亞視搵新老闆。」本報比較亞視節目表亦發現,惹火節目《ATV焦點》今也被消失,下周一起同時段由報道亞視欠薪最新情況的新節目《亞視我們這一家》代替。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101/18987749
廉署完成貪案調查曾蔭權面臨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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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5-01-27 14:55:41
曾蔭權
【本報訊】前特首曾蔭權卸任前被揭連串涉貪腐醜聞,包括以平價租住數碼廣播公司股東黃楚標的深圳六千呎豪宅、接受有「重慶首富」之稱的張松橋等富豪以私人飛機款待遊泰國布吉。廉署花了近三年時間已完成調查。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昨透露,很快會決定是否檢控。據了解,律政司向外諮詢的法律意見認為應予起訴,正尋求多一個法律意見。記者:雷子樂 張婷婷 黃家慧
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昨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簡報行政長官二○一五年施政報告的相關工作時,被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追問他有關前特首曾蔭權接受富豪款待的案件進度。楊家雄表示,一直與廉政公署保持緊密接觸,並首次公開證實,廉政公署已經完成調查。楊表示現正研究所有相關資料和法律,但不便透露詳情,「容許我引用Mr. Zervos(前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嗰句說話,very soon(很快)」。郭榮鏗追問是否調查已完畢、刑事檢控專員正準備作出決定?楊家雄回應說:「冇錯。」
【平價租豪宅】■2012年曾蔭權被揭以低價租住黃楚標於深圳的豪宅,被質疑以此交換向DBC批出牌照。
英御用大律師:應檢控
據了解,律政司已收到廉政公署的調查資料,並曾向外尋求法律意見。當局取得英國御用大律師的意見,認為應予檢控。不過,當局現正再向外尋求多一個法律意見。郭榮鏗不滿楊家雄的答案,批評前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早在二○一三年八月已說有關案件,very soon會有決定,「
23條下叫平反六四結束專政梁愛詩︰不保證不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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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5-05-11 19:31:18【本報訊】內地公佈的《國家安全法草案》審議稿兩度提及香港,令人擔心是否適用於香港。多位建制派人士昨連番消毒,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指,國安法非要壓迫及箝制香港,即使引入本港也須經本地立法程序,屆時本港會有足夠時間諮詢,呼籲巿民毋須過份擔心,但她不能保證《基本法》23條通過後,在港要求平反六四不會遭檢控。記者:姚國雄
正在內地審議的《國家安全法》,其草案第二次審議訂明香港在維護領土完整的義務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即時惹起法例會否影響香港的憂慮。
國安法須本地立法
梁愛詩昨日出席無綫節目《講清講楚》時指出,若果內地《國家安全法》直接在本港實施,要透過《基本法》附件三引入,有其程序:「《國家安全法》一個咁複雜嘅法律,係唔會只係就咁公佈,而係需要本地立法,喺本地立法嘅過程,大家亦有足夠時間表達意見,而家《國家安全法》都未通過,內容都仲係未清楚,只係着眼喺兩條說話,『香港特別行政區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然後作出咁多擔心、咁多疑慮係冇必要。」但她說,無論是否引入國安法,香港有憲制責任就《基本法》23條立法,若有意圖和有行為推翻共產黨屬於顛覆罪。被問到本港每年六四都有大批人要求結束一黨專政,若《基本法》23條通過,會否犯法,梁指回歸以來,每年也有人叫平反六四、結束一黨專政,但從來沒有人因而被檢控,但她不能保證通過後會否繼續不受檢控,只稱立法不能損害言論和表達自由:「我唔可以作保證,就算我保證都冇用,我唔係政府,亦唔代表政府。」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則稱,香港有責任對分裂、顛覆國家的行為作限制,但內地的國安法主要目標「根本唔係香港同澳門」。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羅范椒芬稱,內地國安法只是提出香港有憲制責任保障國家安全,並不表示國安法要延伸到香港,若要在港實施,有一定程序。
梁愛詩語錄
解釋為何國安法提及香港「好多人對一國兩制唔了解,成日只係講兩制、唔講一國,香港同澳門都有咁嘅義務去維護國家安全,唔係要對香港特別箝制或壓迫,完全唔係呢個意思。」指港人對國安法過慮「(內地)國家安全法都未通過,內容都仲係未清楚,(港人)只係着眼喺兩條說話,『香港特別行政區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然後作出咁多擔心、咁多疑慮係冇必要。」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511/19143260
證監年查30宗「向下炒」 少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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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5-06-18 12:15:37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50618/news/eb_eba1.htm

【明報專訊】近年不少上市公司趁市旺集資,其中一批細價股更先進行股份合併,再「大折讓、大比例」供股集資,甚至大削股本後才進行供股,觸發股價插水。立法會議員昨日就這種俗稱「向下炒」的現象提問,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昨日透過書面回應,直言證監會每年均會就25至30宗供股後出現股價波動作出查訊,惟絕大部分最終都因為沒有可以符合舉證標準的證據支持下,不了了之。
明報記者 陳偉燊
近年不少二、三線上市公司以供股方式取得資金,都採取先合併股份,再進行大批例供股集資。當中如創業板公司譽滿國際(8212)便是一例,其先進行20股合併1股,繼而每股合併股份供30股,集資2.26億元,折算供股比例為1股供1.5股。由該股在3月份宣布合股及供股至昨日止,股價大跌38.5%可見一斑。
中國3D合股後股價跌8.7%
即使現時合股後,多行一步進行削減股本,繼而供股的做法已經少見,但是個別案例如中國3D(8078)為了滿足足夠面值進行集資的法定要求,單單進行合股及削股本後,股價亦跌足8.7%。其他如錦興(0275)、藍鼎國際(0582)及譽滿國際,在公布合股兼供股消息後,股價不約而同較宣布前大插31.3至38.5%不等。
聯交所上市委會﹕難全面收緊
陳家強在回應立法會議員李慧查詢時稱,聯交所會在發現濫用供股及合股的個案作個別處理,並且將可能違反證券法的個案轉介相關執法機構。過去幾年,證監會年均就約25至30宗提出供股或公開要約前後的股價波動作查訊,該等個案亦涉及供股前的內幕交易或非法沽空,只是在欠缺舉證標準的證據而不再跟進。
他更進一步披露,證監會曾於2012年11月和2013年7月,建議考慮上市公司代售不參與供股者的供股權,並將得益回饋股東,甚至取消公開發售方式供股。
不過聯交所上市委員會認為,濫用個案只是個別例子,若全面收緊則恐削弱較公平的集資方式而作罷。
譚紹興﹕應取消豁免包銷商全購
不過,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認為,就算證監會提出前述建議,對阻嚇股價「向下炒」用途不大,反而可以考慮在供股包銷商方面手,例如可以考慮在包銷商承購未獲足額供股後觸發全面收購觸發點時,索性取消給予包銷商豁免全購,以至限制過於低價供股,甚至需要上市公司在供股前,證明本身出現財政困難才准予同時合股及供股,才可以對症下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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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5-06-18 12:17:07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50618/news/eb_eba2.htm
專家籲散戶勿存僥倖心態
2015年6月18日
【明報專訊】現時上市公司進行供股的方式選擇較多,不過並非每種方式均對小股東有利,對於這種「向下炒」的遊戲,有證券界更直言,散戶明知有二、三線股有機會供股集資「抽水」時仍去參與「接火棒」買賣,抱僥倖心態以為自己可以脫險,建議投資者需要了解市場操作,知所防範。
據現行做法,在上市公司供股時,需設有包銷服務。基於這個原則,市面上除傳統賦予股東供股權,去選擇供股與否外,亦演變出公開發售供股,即只容許現股東參與,將放棄供股權利者的供股權轉由包銷商承購。
明知或被抽水也接火棒
若供股比例較大,供股價又偏低,很多時此舉會令投資者放棄供股,最終令股票貨源落入包銷商及大戶。過往亦有上市公司以分階段供股形式集資,甚至如豐控股(0005)在2009年進行每12股供5股時般,引進歐洲及英國最新處理供股的做法,即由上市公司代股民出售放棄的供股權,將得益撥歸股民。但是礙於上市公司要承擔大量買賣手續費,非一般二、三線股可以承擔。
由於市場內較少如新世界發展(0017)在過去10年進行3次供股般,每次都提供供股權買賣,亦較少出現控的歐式供股方法,因此股民在參與那些供股集資機會較高的股份,宜提高警覺。匯盈證券董事謝明光更不諱言,上市公司除了合股及供股「向下炒」之外,尚有其他做法,因此最重要還是加強投資者教育,並且減少參與該等二、三線股買賣為妙。
獲賠男子促檢控動粗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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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08-15 22:51:33■獲撤襲警罪的梁偉文昨再次展示受傷相片。何柏佳攝
【傘運受襲】【本報訊】油漆工梁偉文於兩年前雨傘運動期間,路經旺角被誤當示威者拘捕,遭警員以暴力按壓地上,引致手腕及身體嚴重受傷。他獲撤襲警指控後循民事索償,20個月後獲律政司提出和解及賠償18.9萬元,並拒絕保密要求令事件曝光。梁稱對方主動提和解是還自己公道,認為「公道冇理由唔可以講番出嚟」,會致電投訴警察課要求跟進,促盡快刑事檢控濫用武力警員。
律師:有片證無辜好好彩
梁稱當日與朋友吃飯後路經旺角回家,卻被警方當成示威者,朋友被警員以肩膀撞擊,自己上前理論,隨即遭警員按在馬路上,導致左手腕骨折及雙眼血管破裂。他因涉嫌襲警被帶署,稱當時「好驚」,直至48小時過後獲釋,始知有拍得片段可證明自己清白,「見到片先冇咁擔心」。梁去年1月獲撤控,即委託律師向警務處長索償20萬元,但一直未獲回應;至去年4月律政司主動提出以18.9萬元和解,認為對方是「知道上堂會打唔贏」,認為還自己一個公道,但條件卻要簽保密協議,「咁係咪真正嘅公道呢?公道冇理由唔可以講番出嚟」。他拒簽署協議,終上庭前一周迫使對方無條件和解。梁曾致電投訴警察課,惟對方收妥文件及資料後,卻以案件正在民事訴訟為由拒調查;如今訴訟了結,他會在明日或周三再致電投訴。協助梁的律師林洋鋐補充,民事訴訟沒規定投訴警察課要在案件結束後才可調查。林稱今次有人拍攝片段證明梁無襲警是「好好彩」,稱一般有充足證據提出民事索償時,對方會即時提出和解,形容20個月是「拖得比較耐」,相信是有人不想承認責任。他又指過去只有約5%案件被索償一方會要求簽保密協議。林稱因警方及律政司無起訴濫用暴力警員,要靠民事訴訟討回公道實屬無奈,促當局拘捕及檢控傘運時涉不恰當使用暴力的警員,包括梁偉文案及前警司朱經緯案;若在合理時間內無回應,會再商討行動。他透露目前正跟進多宗類似案件追討。■記者佘錦洪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815/19736864
黃毓民:梁堅持檢控無視律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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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09-09 04:48:49【掟杯案】【本報訊】月底卸任立法會議員的黃毓民涉於前年7月向特首梁振英掟杯案,昨結案陳詞。黃散庭後有感而發稱,「雖然我而家冇得做議員,佢(梁)好高興」,但「一日未斷氣都未知邊個輸」,他會「到死誓相隨」,更透露正就梁涉收取5,000萬元一事諮詢法律意見,考慮以私人傳票向他提控,若梁連任失敗,「UGL單嘢實搞佢」。
150頁陳詞或破自辯紀錄
黃又引述消息指,律政司曾向梁提及案件證據不足,基於政治因素亦不宜對他檢控,但梁一意孤行,本案根本是政治檢控。他續指梁作為特區首長,地位超然可任命律政司及法官,即使作假證亦未必被追究,要求法庭不接納其證供。黃昨預備了150頁14多萬字作結案陳詞,預計陳詞最少3日,黃指可能破了香港裁判法院被告自辯陳詞的最長紀錄,但笑言並非「冇得做立法會議員就嚟法庭搞拉布」。以議會抗爭作為抗辯理由的黃強調,自2008年當選議員後一直堅守顛覆議會文化、提升議事質素及加強監察政府三大原則,並一一列舉過往掟蕉、掟T恤等例子,笑言恍如「白頭宮女話當年」。他指香港民主進程回歸至今毫無寸進,政府沒認受性,施政困難;議會則因功能組別存在而失效,導致政府橫行無忌,故作為代議士必須抗爭,而掟杯只屬議會抗爭,僅針對政權而非梁個人。黃另引述案例指若被告沒律師代表、亦沒傳召證人作供,控方不應就證據陳詞,但控方在本案中卻已將陳詞存入法庭,明顯違反專業操守。黃又批評控方證據摘要偏頗兼錯漏百出,故意誤導法庭,造成審訊不公。聆訊今續。案件編號:ESCC2615/15■記者楊思雅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908/19764153
逾200人檢控無期陳健民:越遲越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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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09-28 04:51:33【本報訊】傘運迄今近兩年,警方於金鐘清場行動拘捕200多名示威者及預約拘捕48名佔中搞手,至今無相關人士被檢控。多名被捕者質疑當局拖延檢控涉政治考慮,批評越遲提出檢控,對審訊越不公。傘運義務律師團成員文浩正稱,至今無涉金鐘清場或預約拘捕人士被檢控,他不揣測當局為何拖延近兩年。被預約拘捕的佔中發起人陳健民稱,律政司或積壓不少傘運個案,致拖延檢控,但他批評越遲提出檢控,對審訊公正性越大疑問。他又不排除當局拖延檢控有政治考慮,特首梁振英或透過控告他們作為爭取連任的籌碼,他笑言:「好難諗梁振英呢啲人,佢可能認為咁做可以顯示對中央忠誠,唔會放過呢啲人,常理諗,佢越告越失敗,但梁振英真係唔可以用常理去諗佢。」
李卓人質疑警方擺姿態
先後於金鐘清場及被預約拘捕的工黨李卓人促當局盡快了斷,他質疑當日警方大規模拘捕只是擺政治姿態,「只係為咗做場政治show,並非實質執法,而家hold咁耐,我相信同梁振英面子有關,佢條氣唔順想告,但律政司未必夠料告人,或者等佢落台就不了了之」。警方稱,非法「佔領行動」期間共拘捕955人,截至上月底共216人經司法程序處理,當中196人完成司法程序,其中123人須承擔法律後果。警方又預約拘捕48人,部份涉扮演主導角色,去年3月完成調查,已呈交律政司,其後警方應律政司要求於今年4月呈交跟進資料,正等候法律意見。律政司回應稱,與警方保持溝通,不宜評論案件具體進度及處理方向,會依據《檢控守則》及適用法律和相關證據公平處理。■記者謝明明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928/19784314
張學友演唱會門票貴8倍賣$8,874 中介網涉炒黃牛飛 警無權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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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11-12 05:30:08■張學友將於12月在紅館開演唱會,最貴官方門票為980元。資料圖片
【本報訊】門票轉售網站在港逐漸流行,《蘋果》發現中介網站Ticketbis(票可易)賣家近日熱炒張學友、周杰倫等紅歌星將於紅館舉行的演唱會門票,售價較原價高出1至8倍,最貴索價超過8,800元,大有網上炒黃牛票之嫌。不過,《蘋果》發現原來法例有嚴重漏洞,令炒賣紅館演唱會門票「合法化」,警方根本無權檢控,警方表示正促請當局檢討有關法例。記者:郭美華 陳志偉
■周杰倫明年1月在港舉行演唱會,門票在Ticketbis被炒貴逾7倍。資料圖片
康文署表示會密切留意事件,由於香港Ticketbis網站並無聯絡電話,記者曾以電郵及網頁即時聊天系統留言查詢,但截稿前未獲回覆。
Ticketbis自稱全球最大門票交易市場,經營模式是在網上撮合演唱會或音樂劇等門票的買方及賣方,Ticketbis從中收取佣金。《蘋果》近日收到讀者投訴,指因該網站資料不清晰,令他們被誤導以高價購買門票,質疑網站形同炒黃牛飛。記者發現,在Ticketbis轉售的門票多達2,500張是與紅館將舉行的張學友、周杰倫及陳柏宇演唱會有關,售價一般較正價高1至8倍。
■Ticketbis網頁內,張學友的演唱會門票最高放售價為8,874元。
不知具體座位位置
像張學友及周杰倫演唱會,最貴官方門票售價分別為980元及1,080元,但張學友演唱會門票在Ticketbis的最高放售價為8,874元(貴8倍),而周杰倫演唱會門票的最高放售價則為8,880(貴7.2倍);陳柏宇演唱會門票亦有人以4,880元放售,較原價580元貴7.4倍。記者曾測試訂票程序,發現透明度嚴重不足,例如買票前後看不到票的相片,也不知道具體買了哪個座位的票,只能粗略知道門票座位是屬於A、B或C區。記者其後假扮演唱會門票賣家電郵Ticketbis查詢,該公司回覆指賣方可就門票自由定價,多貴都沒有問題,但若成功交易,Ticketbis會收取賣方定價的25%作為佣金。其網頁指2009年以來已在全球達成逾30萬宗門票交易。
有大律師質疑,在網上以高原價數倍價錢賣持牌公眾娛樂場所的演唱會門票,可能屬違法賣黃牛票,但《蘋果》卻發現原來康文署轄下場地包括紅館及大球場,均屬獲豁免發牌的公眾娛樂場所,故黃牛票法例不適用,換言之,警方是無法檢控涉及紅館演唱會的黃牛票活動。警方回應指,已經就黃牛票法例疑不適用於紅館及大球場一事,向相關政策局提交意見,並促請當局檢視有關法例,以更有效打擊炒黃牛活動,但警方強調若接獲炒賣黃牛票的舉報或投訴必會跟進。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112/19831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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