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從中國政府網獲悉,國務院今日印發《全國農業現代化規劃(2016—2020年)》。
規劃提出,到2020年,全國農業現代化取得明顯進展,國家糧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農產品供給體系質量和效率顯著提高,農業國際競爭力進一步增強,農民生活達到全面小康水平,美麗宜居鄉村建設邁上新臺階。東部沿海發達地區、大城市郊區、國有墾區和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基本實現農業現代化。以高標準農田為基礎、以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為支撐的產能保障格局基本建立;糧經飼統籌、農林牧漁結合、種養加一體、一二三產業融合的現代農業產業體系基本構建;農業灌溉用水總量基本穩定,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畜禽糞便、農作物稭稈、農膜資源化利用目標基本實現。
規劃同時提到,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並保持長久不變,落實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完善“三權”分置辦法。加快推進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力爭2018年底基本完成。在有條件的地方穩妥推進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有償退出試點。
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著力推進農村集體資產確權到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占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有序推進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到2020年基本完成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到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健全非經營性資產集體統一運行管護機制。
規劃指出,要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全面實行居住證制度,統籌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就業、社保、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改革,推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保障進城落戶居民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權利和義務。實施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若幹財政政策,建立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同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機制,實現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定居落戶。
規劃還提出,完善財政支農政策,要健全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在厘清政府和市場邊界的基礎上,將農業農村作為國家財政支出和固定資產投資的重點保障領域,建立健全與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涉農資金投入保障機制,確保國家固定資產投資用於農業農村的總量逐步增加;整合優化農業建設投入,鼓勵采取投入補助等方式實施建設項目,鼓勵社會資本主導設立農業產業投資基金、農墾產業發展股權投資基金;調整優化農業補貼政策,逐步擴大“綠箱”補貼規模和範圍,調整改進“黃箱”政策。完善農業三項補貼政策,將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農作物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合並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要創新金融支農政策,完善信貸支持政策。強化開發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對農業發展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建立健全對商業銀行發展涉農金融業務的激勵和考核機制,穩步推進農民合作社內部信用合作;加大保險保障力度。逐步提高產糧大縣主要糧食作物保險覆蓋面,擴大畜牧業保險品種範圍和實施區域,探索建立水產養殖保險制度,支持發展特色農產品保險、設施農業保險。建立農業補貼、涉農信貸、農產品期貨和農業保險聯動機制,擴大“保險+期貨”試點,研究完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
規劃提到,對大豆、棉花、糖料蔗等重要農產品劃定生產保護區,2020年計劃糧食(谷物)綜合生產能力5.5億噸。健全農產品市場調控政策,繼續執行並完善稻谷、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積極穩妥推進玉米收儲制度改革,建立玉米生產者補貼制度。調整完善棉花、大豆目標價格政策。
“‘三權分置’的核心問題是要保護農民的土地承包權。”11月3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農業部部長韓長賦稱,未來土地經營權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是大趨勢。
日前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下稱《意見》),將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下稱“三權”)分置並行視為繼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後農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創新。韓長賦認為,《意見》把承包農戶、新型經營主體雙方在承包地上權利厘清了,可以有效地避免和化解流轉中產生的糾紛,確保農業的健康發展和農村的社會穩定。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在發布會上提問關於三權中的承包權、經營權性質所屬以及農民是否能退出承包地,韓長賦做出相關回應。
六成承包地完成土地確權
在發布會上,韓長賦稱,十八大以後,中央部署在農村全面開展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確權登記頒證,是為了“確實權、頒鐵證”。
確權有兩方面的好處。韓長賦說,一方面是讓農民放心,土地承包權是農民的,而且是長久不變的,不會因其出去打工就失去這個權利,這能夠讓農民放心地轉移就業、流轉土地;另一方面承包農戶和流入土地的新經營主體心里都有底,流轉時間可以長一點、穩定一點,也便於新主體拿到土地進行生產經營的長遠預期。
韓長賦表示,確權跟“三權分置”配套,都屬於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目前已在2545個縣(市、區)、2.9萬個鄉鎮、49.2萬個村開展,完成確權面積7.5億畝,接近家庭承包耕地面積的60%。不過,無論土地的經營權如何流轉,承包權都屬於農戶,這個基本原則是搞“三權分置”和土地流轉過程中必須要繼續堅持的。
在2007年頒布的《物權法》中,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界定為用益物權。那麽由土地承包經營權派生出來的承包權、經營權又應該屬於什麽權利?《第一財經日報》在會上進行了提問。
對此,韓長賦回應稱,農戶的承包權屬於用益物權。農戶流轉土地給新的經營主體,把經營權轉讓出去,現在實行合同管理,承包農戶和流入土地的新經營主體雙方要簽訂合同,簽訂合同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來規範運行,農民集體以及政府的農業經營管理部門可以加以指導。
他認為,這個制度安排可以從法律和政策上使多方的權益得到保障,特別是承包農戶的權益,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強迫或者限制他們流轉土地,但是需要按規定備案。
農民退出承包地需歷史耐心
在日前頒布的《意見》中,盡管提到過“有權依法依規就承包土地經營權設定抵押、自願有償退出承包地”,但是進一步強化承包權仍然出現在字里行間,如“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能取代農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都不能非法剝奪和限制農戶的土地承包權”。
那麽農民是否可以退出承包權?本報對此進行提問。
韓長賦回應稱,依據文件和政策,如果農民確實有這個真實意願的話,可以依法有償退出。現在全國的一部分縣搞試點,試點涉及的農戶也不多。
而且在農民退出承包地的問題上,“現在只有少部分農民有這個意願。進城農民退出承包地,要有足夠長的歷史過程與足夠的歷史耐心。其中原因在於,農村人口多,農民舉家進城是少數,多數是年輕人在城市打工,父母、孩子在農村生活。特別是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大的情況,城市的就業也不那麽寬松。農民進城就業,在他還沒有足夠穩定時,還要保留其承包地,使得他能夠進退有據,所以探索也應當是審慎的。”韓長賦說。
局部土地流轉增速放緩
在“三權分置”後,土地流轉比例是否會提高?韓長賦表示,土地經營權流轉戶數和面積逐步增加是大趨勢,不過近期局部地區的增速會有所放緩。
現在全國土地流轉面積占承包地面積的比例約為三分之一,沿海發達地區約二分之一。土地流轉的比例要從實際出發,順其自然,因勢利導,決不搞行政命令、不下指標、不搞一刀切。
對於各地方土地流轉的比例出現差異,韓長賦分析,由於有些地方城市化進程較快,二、三產業的就業渠道多,流轉得快一些;有些地方不夠發達,可能就慢一點。總體來說,土地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程度,要與城鎮化進程和農村勞動力轉移規模、與農業科技進步和生產手段改進程度、與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提高相適應。
而局部地區增速放緩的主要原因,則在於農產品價格方面的變化和勞動力成本的上升,確實有少數經營主體的經營狀況出現了虧損,也有個別出現了退地現象。最近農業部門已經開展調研,一方面引導經營主體更好地應對風險,一方面通過指導合同履行減少糾紛,韓長賦說。
近年來大量農業人口轉向二、三產業,家家包地、戶戶種田的局面已發生改變。土地承包權主體和經營權主體分離的現象越來越普遍,農業生產者的構成也發生了變化,2.3億農戶雖然是土地承包者,但很大一部分已經將承包的土地流轉出去。目前全國已有270多萬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它們不一定擁有土地承包權,但流入了較大規模的土地搞農業,擁有土地經營權,它們才是真正的農業生產經營者。
韓長賦認為,在實行“三權分置”之後,需要在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基礎上,處理好傳統承包農戶和新型經營主體二者的關系。
蘇寧雲商收購天天快遞。
早上好,各位!
這是新年工作日的第一份早報,雖然沒玩夠睡夠,但早報還是要看的,這可是你通往人生巔峰的不二法門[Dog臉]。2017年接下來的日子里,靜靜的早報都將陪你一起度過哦。
好了別賴床了,來看今天的早報吧~
1.平臺推“有償搶火車票”遭質疑:跟黃牛有何區別?
不同於前幾年用刷票軟件免費刷票的模式,今年,各大平臺對有償搶票服務趨之若鶩。選好車次和搶票套餐,消費者還可以購買“插隊券”提升搶票成功概率,一張回家過年的火車票,竟需多掏低至幾十元、高至百余元的服務費。面對“一票難求”的局面,互聯網平臺的有償搶票生意引發網友質疑:這跟加錢到窗口倒票的黃牛很相似,以後會不會不加錢就搶不到票?
@shibasakiRoka:支付寶平臺那個搶票軟件大概收三十塊的加急搶票費~但是不知道效果如何
@扯淡吉哥:說明黃牛符合市場經濟!
2.新華社:多家機構策略師認為中國股市有望迎來牛市
近期摩根士丹利的策略師18個月來首次將中國的評級調升為“增持”,他們預計中國公司股票價格將在新的盈利增長帶動下迎來一波反彈。今年上證綜指和深證綜指沒有跌破過去五年平均估值水平,這意味著市場情緒沒有出現崩潰。
@Longerthanever_:意淫強國 意淫強市
3.境內個人購匯監管加強:不得用於境外買房和證券投資
雖然2017年居民5萬美元購匯額度並未縮減,但個人客戶購買外匯時需要填寫《申請書》,明確不得用於境外買房、證券投資等,違者將列入“關註名單”,當年及之後兩年不享有個人便利化額度。
@周玄毅:太棒了!繼限購之後,除了“為啥在北京沒房”,我又有了“為啥在美國沒房”的體面理由
4.郭臺銘50天敲定610億投資背後的野心
富士康董事長郭臺銘宣布在增城投資610億元人民幣建立8K顯示器全生態產業園區,項目預計一年半內完工。這是郭臺銘近十年來,對國內投資的最大一筆項目。郭臺銘說,廣州市政府領導之前多次與他交流,都希望他到廣州來投資,但因為交通等問題,沒有成行,這一等就是28年。這次“心平氣和”談下來,居然只用了50天時間。
@紫苑寺有子_Alice:美國想搶走,除非人工成本降低,要麽稅收降低,不然不可能。
5.繼馬雲之後,蔡崇信也將出售阿里巴巴650萬股股票
1月2日消息,阿里巴巴董事局副主席蔡崇信旗下慈善基金以及另兩家隸屬於蔡崇信的實體公司已采用預先安排的股票銷售計劃。這項計劃允許這些實體在2017年10月之前出售阿里巴巴的約650萬股公司股票。占蔡崇信實際擁有阿里巴巴股票的約8%。截至最近一個交易日(12月30日),阿里巴巴股價為87.81美元,以此計算,出售該部分股份的賬面收益可能將達到5.7億美元(約合人民幣39.6億元)。
@中大恩地:隔美國股民韭菜哈哈
6.蘇寧雲商29.75億收購天天快遞70%股份 未來將全資收購
蘇寧雲商1月2日晚間公告稱,公司全資子公司江蘇蘇寧物流以現金出資人民幣29.75億元收購轉讓方持有天天快遞70%股份。交割完成後12個月內,蘇寧物流或購買天天快遞剩余全部股份。
@深南錢莊:這個天天快遞的服務真不敢恭維
7.傷眼睛?HTC、索尼、三星都建議不要讓小孩子玩VR
當VR技術越來越深入生活,被越來越多的人購買自用時,網上出現了疑問——“VR眼鏡的屏幕,距離眼睛那麽近,會不會對眼睛有傷害呢?”就在這時,HTC聲明不建議小孩使用VR設備,索尼也提示用戶不要讓12歲以下的小孩使用PlayStation VR;三星也在自己Gear VR的免責說明中寫道:“13歲及以下的孩子不應該使用Gear VR。
@蘇城:理由更應該是:虛擬現實是給玩膩了現實的人準備的,而不是給孩子——他們現實還沒搞明白呢,非常容易分不清虛擬與現實。
8.下面來看兩條關於蘋果的消息
iPhone或減產10%,這款產品還被評價“不值得買”
據《日本經濟新聞》統計供應商數據稱,蘋果要將2017年第一季度iPhone的整體產量砍掉10%。日經稱,多款iPhone機型減產是因為需求下降,而需求頗高的iPhone 7 Plus的產能則因為攝像頭傳感器短缺而受限。
蘋果2017年展望:或推新版iPad 大幅更新iPhone
2016年對蘋果而言有些難以接受,iPhone遭遇了首次銷量下滑的尷尬局面,AirPod無線耳機發布時間推遲了兩個月,新版MacBook Pro的電池續航時間也極不穩定。2017年,蘋果最大的挑戰將是釋放更多的產品潛能,繼續彌補薄弱之處,特別是要改進其在人工智能、軟件以及其它數字服務等方面的諸多不足。
@河南孫夢濤:沒啥難以接受的,手機頻繁關機卻拒絕免費更換電池,電腦關機的時候是90%,開機就成了9%,蘋果不愧是被咬了一口,就不是不完整!
9.1000多元一瓶的茅臺,是不是“國酒”?這個問題有了新說法
貴州茅臺截至2016年12月30日收盤市值達4198億,在3000多家上市公司當中排名第11。不過,1月1日的一則消息,可能不會讓茅臺開心。據悉,國家商標局下發了關於第8377533號“國酒茅臺及圖”商標不予註冊的決定。
@人原泰山:茅臺一般規矩是:買的不喝,喝的不買
10.臺灣康師傅決議自2017年1月1日解散 不再生產銷售方便面
據頂新集團證實,臺灣康師傅決議自2017年1月1日解散。頂新集團公共事務室副總表示,臺灣康師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過去業務僅是進口生產設備,並出租給味全委托生產,2015年爆發油品事件後,臺灣已不再生產銷售康師傅方便面,因此,基本上已無任何實質營運業務。
@永夜沈寂___:康師博、康帥傅、康帥博等廠家一臉懵逼。
11.中國花10億造的這座大橋,讓英美網友炸開了鍋!
12月29日,北盤江大橋正式建成通車:全長1341.4米,橋面到谷底垂直高度565米——這也是世界最高的大橋。據報道,該大橋總投資10.3億元。別以為這個價格很高,實際上,因為造價太低,國外網友都炸開了!
@海鵬在shanghai:英美橋梁隨隨便便都能用上百年,貴國的橋呢
@一百坨鼻屎:趙州橋在看著你老弟
12.臺媒:中國2億單身男女將迎相親季 IT男壓力大
臺媒稱,年關將至,大陸的單身男女將“不是在相親就是在相親的路上”。報告顯示,北京、深圳、上海、廣州、成都、重慶、西安、武漢、東莞、長沙成為單身人口最多的前十大城市。而單身男最多的則是互聯網產業的IT工程師。
@彌夏i:IT男怎麽了!?信不信我分分鐘給你個new對象!還是數組的!
13.步億航後塵,零度智控被曝裁員上百人
告別2016、憧憬2017之際,無人機企業“零度智控”卻被曝進行大幅裁員。有匿名網友在知乎提問指出,“零度智控最近有人內部爆料已經裁員105人,此事發生在4-5分鐘之內,沒有任何預料,來的很突然,年關之際,好多人為此而失業。”而後,在其他相關報道中,裁員人數變為166人。
@鄭峻:矽谷也一樣,去年爆火的自拍無人機Lily和3DR都在沽售中。
今日思想
不管前方的路有多苦,只要走的方向正確,不管多麽崎嶇不平,都比站在原地更接近幸福。
——宮崎駿
16日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發布關於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其中,意見提出要建立國有森林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建立國有草原資源有償使用制度。
意見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產權明晰、權能豐富、規則完善、監管有效、權益落實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使用權體系更加完善,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政府的服務監管作用充分發揮,所有者和使用者權益得到切實維護,自然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水平顯著提升,實現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的生態、經濟、社會效益相統一。
意見提出了各領域重點任務:
一是完善國有土地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擴大國有建設用地有償使用範圍,加快修訂《劃撥用地目錄》;鼓勵可以使用劃撥用地的公共服務項目有償使用國有建設用地;對國有農場、林場(區)、牧場改革中涉及的國有農用地,參照國有企業改制土地資產處置相關規定,采取國有農用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劃撥、授權經營等方式處置;通過有償方式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農用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出租、作價出資(入股)、擔保等。
二是完善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健全水資源費征收制度,支持低消耗用水、鼓勵回收利用水、限制超量取用水,合理調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大幅提高地下水特別是水資源緊缺和超采地區的地下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嚴格控制和合理利用地下水。推進水資源稅改革試點,鼓勵通過依法規範設立的水權交易平臺開展水權交易,區域水權交易或者交易量較大的取水權交易應通過水權交易平臺公開公平公正進行。
三是完善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完善礦業權有償出讓制度,在礦業權出讓環節,取消探礦權價款、采礦權價款,征收礦業權出讓收益。進一步擴大礦業權競爭性出讓範圍,除協議出讓等特殊情形外,對所有礦業權一律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完善礦業權有償占用制度,在礦業權占有環節,將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調整為礦業權占用費;完善礦產資源稅費制度,落實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的要求,提高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效率。
四是建立國有森林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國有天然林和公益林、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國家濕地公園、國家沙漠公園的國有林地和林木資源資產不得出讓。對確需經營利用的森林資源資產,確定有償使用的範圍、期限、條件、程序和方式。推進國有林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全面清理規範已經發生的國有森林資源流轉行為,通過租賃、特許經營等方式積極發展森林旅遊。
五是建立國有草原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全民所有制單位改制涉及的國有劃撥草原使用權,按照國有農用地改革政策實行有償使用。穩定和完善國有草原承包經營制度,規範國有草原承包經營權流轉。對已確定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的國有草原,繼續依照現有土地承包經營方式落實國有草原承包經營權。國有草原承包經營權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單位和個人流轉的,應按有關規定實行有償使用。加快推進國有草原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六是完善海域海島有償使用制度。嚴格實行圍填海總量控制制度,確保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於35%。明確無居民海島有償使用的範圍、條件、程序和權利體系,完善無居民海島使用權出讓制度,探索賦予無居民海島使用權依法轉讓、出租等權能。研究制定無居民海島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有關規定。鼓勵地方結合實際推進旅遊娛樂、工業等經營性用島采取招標、拍賣、掛牌等市場化方式出讓。建立完善無居民海島使用權出讓價格評估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無居民海島使用權出讓最低價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7日據新華社報道,我國將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範圍,以進一步彰顯土地資產權益,促進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
國土資源部7日發布消息稱,經國務院同意,國土資源部會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人民銀行、林業局、銀監會近日聯合印發《關於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範圍的意見》。這是改革完善國有土地使用制度,發揮市場配置土地資源決定性作用的重大舉措。文件的實施,將對促進國有土地資源全面節約集約利用、更好支撐和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發揮重大積極作用。
意見明確,適應投融資體制改革要求,對可以使用劃撥土地的相關公共服務項目,除可按劃撥方式供應土地外,在自願的前提下,鼓勵以出讓、租賃方式供應土地,支持以作價出資或者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使項目擁有完整的土地產權,增加其資產總量和融資能力。適應國有企事業單位改革要求,事業單位等改制為企業的,其使用的原劃撥建設用地,改制後不符合劃撥用地法定範圍的,應按有償使用方式進行土地資產處置,符合劃撥用地法定範圍的,可繼續以劃撥方式使用,也可依申請按有償使用方式進行土地資產處置。
意見要求,國有農用地使用權可根據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別辦理國有農用地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或者入股、授權經營使用權登記手續。國有農用地的有償使用,嚴格限定在農墾改革的範圍內。國有農用地的使用權人,可根據取得土地的權利類型,分別采取承包租賃、轉讓、出租、抵押等方式經營管理。
意見強調,對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劃明確禁止開發的區域,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供應國有土地,用於與保護無關的建設項目。作價出資或者入股土地使用權實行與出讓土地使用權同權同價管理制度。工業用地可采取先租後讓、租讓結合方式供應。支持各地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或者入股方式供應標準廠房、科技孵化器用地。農墾國有農用地使用權擔保要以試點的方式有序開展。
隨著農地“三權分置”的制度設計出現,我國現行的《農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簡稱《承包法》)正面臨修法的挑戰。
3月2日,全國人大代表、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蔡繼明教授做客中國經濟網2017兩會特別報道節目稱,《承包法》需要通過總結農地“三權分置”的經驗加以修改。政府應該探索建立進城農民承包地、宅基地有償退出機制,從而鼓勵農村轉移人口向大中城市集中。
“三權分置”的效應
2015年,全國耕地20億畝,農民戶均8.7畝,約為世界平均水平的1/6,約為美國的1/360。目前,我國農地經營規模達到50畝以上的農戶大概有350萬,共經營了3. 5億畝土地。我國2.3億農戶中大概只有6800萬農戶或多或少流轉了土地,流轉面積只占全部承包土地的三分之一。
蔡繼明稱,我國目前的農地經營規模異常狹小,嚴重地制約了農業現代化的進程,若全國農村達到每戶100畝的規模經營水平,需要把現有90%農戶的土地轉移到10%的農戶手里,這無疑是一個極其艱巨又必須完成的戰略轉移。
此前,中共中央和國務院《關於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在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與農戶承包經營權兩權分離的基礎上,進一步將土地承包權與經營權分離,實行集體土地所有權、土地承包權與土地經營權“三權分置”。
他評價稱,這一舉措順應了廣大農民特別是大量進城務工農民保留土地承包權、流轉土地經營權的意願,和繼續務農的家庭以及下鄉的工商資本實現農地適度規模經營的要求,從而有利於加快新型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步伐。
不過,《意見》在強調放活“經營權”的同時,又將分離後的農地承包權認定為集體所有制成員權,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得承包本集體的土地,農戶已獲得的承包權又只能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轉讓並經農民集體同意;流轉其土地經營權的,須向農民集體書面備案,經營主體再流轉土地經營權或依法依規設定抵押,也須經承包農戶或其委托代理人書面同意,並向農民集體書面備案。
蔡繼明認為,這些規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農村土地的流轉以及農民土地財產權益的實現,從而不利於農地適度規模經營的實現和農民工的市民化。
進一步深化農地承包制改革
蔡繼明稱,我國農地承包經營制改革應在原有合理的法律基礎上推進。
比如,我國現行的《農村土地承包法》是允許集體土地發包和轉包給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現行的《物權法》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屬於《物權法》保護的用益物權,而用益物權人有權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農村集體亦有權將土地發包給本集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集體經濟成員也可以將土地承包權轉讓給非集體經濟成員。
此外,《承包法》還規定,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蔡繼明提醒說,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和農民工進城,首選的是設區(地級)以上的大城市,要求全家遷入地級以上城市的農民無償放棄原有承包地,不利於城市人口向大中城市集中,與《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提出的構建“兩橫三縱”和“集中均衡”的城市群戰略相悖。
在今年的兩會建議中,蔡繼明提到,應該探索建立進城農民承包地、宅基地有償退出機制,從而鼓勵農村轉移人口向大中城市集中。《承包法》中的這一條款正是需要通過總結農地“三權分置”的經驗而加以修改的。
另外,他提到,政府應按照《承包法》所強調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蔡繼明認為,隨著越來越多的農民進城務工落戶和遷徙定居,傳統的村落有的興盛,有的衰亡,彼此之間的合並重組已經不可避免,由此必然要求農地承包權的流轉跨越原集體經濟組織的界限,甚至不同村落的集體土地所有權也難免會發生相應的轉移和重組。農地制度的安排應該順應這一城鄉關系變革和農村傳統社會變革的歷史潮流。
最後,隨著工業化、城市化和農業現代化的推進,他說,城鄉之間、城市之間、鄉村之間的人口流動會愈加頻繁,規模也會越來越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改革和發展方向應該是開放的,既要允許原有的成員進城落戶之後通過轉讓土地承包權而放棄其成員權,也要允許外來的人口通過接入承包權獲得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特別是在農村集體資產(包括土地)股份化之後,農民初始獲得的集體資產的股份完全可以自由轉讓給任何單位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