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敗局】擴張失敗,皮武靈交出康駿會館控股權
來源: http://newshtml.iheima.com/2014/1108/147569.html
i黑馬:外表光鮮的公司背後可能隱藏著巨大的危機。今年5月,上海最大的足療連鎖公司康駿會館請來了汪峰、李玟等明星助陣成立10周年慶典,然而到了9月底,公司卻因為擴張太快瀕臨破產,進而重組,創始人皮武靈則失去了控股權。這幾個月里究竟發生了什麽,服務行業的公司如何避免陷入資金鏈斷裂的危機?“康駿還我們血汗錢!”
2014年10月4日,康駿會館的上千名一線員工拉著橫幅,在上海市政府門前聚集維權。事件驚動了警方,將近兩三百人被當場帶走。
而就在前一天,媒體報道了康駿倒閉的消息。“拖欠員工工資上千萬”、“涉嫌會員卡圈錢”、“老板卷款潛逃”等字眼,沖擊著人們的眼球,讓事件受到廣泛關註。
成立於2004年的康駿是上海有名的足浴養生連鎖企業,在上海兩千多家足浴保健企業中,康駿占有第一份額,除了在全國擁有上百家門店外,旗下還有商學院和培訓學校。
就在企業倒閉的負面效益被逐漸放大時,康駿發布公告辟謠,稱公司的資金危機只是暫時的,董事長皮武靈沒有跑路,正在努力解決問題。
企業倒閉,老板跑路已屢見不鮮。積極應對,承擔責任也是企業家的本分,不足為奇。康駿事件的真正價值在於,提供了一個機會,來記錄企業家在企業生死存亡的緊要關頭的真實狀態。
另一個價值則是,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導致康駿出現危機的原因,可以成為中國草莽企業家失敗的一個註腳。康駿身上不被理解的經營和管理邏輯,也同樣存在於其他的民營企業身上。
救命錢沒了“你還想拖到什麽時候?!”
“都已經兩個月沒發工資了,你叫我們怎麽活?!”
“公司沒錢了,你有錢啊,你這麽個大老板,我就不信你一分錢都拿不出來!”
天鑰橋店的員工們把皮武靈圍在中間,越說越憤怒。皮武靈的助理眼見勢頭不對,趕緊躲到一旁撥通了報警電話。
就在這個時候,有人推了皮武靈一把,於是人群一下子找到了新的宣泄途徑,紛紛湧上來,把皮武靈緊緊抱住。皮武靈只能一面掙紮,一面往外跑。好不容易跑到大街上,員工也跟著追了過來。這個時候一輛警車開過來停下,門一開,皮武靈就快步鉆了進去……
員工憤怒是有原因的。皮武靈承諾的補發工資的時間一推再推,先是15號,後來又是23號,到了25號,員工還是沒有拿到錢。這期間一直有員工在罷工。為了安撫員工,9月25日,皮武靈到多家罷工的門店走訪,試圖說服員工再給他一些時間。
在天鑰橋店遭遇了“圍攻”,皮武靈這才意識到,拿不出錢來發工資,說什麽都沒有用。他終於決定暫時擱置和員工的溝通。
可是內憂還沒解決,外患又起。罷工的事鬧得沸沸揚揚,坊間開始出現康駿倒閉的傳言。甚至有人在天涯發帖稱,康駿資金鏈出了嚴重問題,皮武靈拖欠員工工資超過千萬元,已經卷款外逃。
局面開始失控。皮武靈面臨著兩大難題,一個是員工的情緒,一個是資金。而問題的難解之處在於,這兩個難題互成因果。一方面,沒有資金解決工資問題就無法安撫員工,另一方面員工情緒不穩,不斷反彈也會影響投資人的信心。
康駿在此之前曾跟一家基金簽訂合約,預計9月5日之前會有一筆將近五千萬元的資金進賬,但因為某些原因,這筆錢遲遲沒有到位。後來,康駿員工罷工的消息傳出,這家基金公司幹脆就爽約了。
五千萬元的融資泡湯後,康駿向另一家深圳的基金公司發出求救信號。因為雙方已經合作多年,所以這家基金公司答應先拿出兩千四百萬元給康駿救急。但兩千四百萬元畢竟不是小數目,在打款之前,對方準備派代表到上海對康駿遭遇的危機做一個摸底。
這樣一來,事情又有了變數。
此前,在跟這家基金公司的合作過程中,康駿一直出具的都是比較光鮮的報表。可是這一次情況不一樣了,外面已經傳得沸沸揚揚,想瞞也瞞不住。
如果說實話,對方很有可能就拂袖而去,但皮武靈還是決定試一試,畢竟是兩千四百萬元啊,有了這筆錢,眼前的危機就能得到緩沖,也能為自己贏得再做其他打算的空間。
在康駿管理公司的會議室里,皮武靈把公司從2012年開始因快速擴張而入不敷出的實情向投資方做了陳述。代表們當場大怒,指責皮武靈做事莽撞,隱瞞實情。在投資人的盛怒之下,皮武靈只能低頭一個勁承認錯誤,並哀求對方不要見死不救。
最後,該說的都說了,他面色凝重地退出會議室,在門外等待投資人的最終答複。這一等就等到淩晨兩點,代表們推門出來,皮武靈立刻迎上去,對方卻看著他搖搖頭,說“風險太大,我們有錢也不能投。”聽到這句話,皮武靈整個人都呆住了。
崩盤對於皮武靈來說,9月30日是他商業生涯的一道疤。
這天下午6點,他撥通了康駿各區域經理的電話,正式通知他們公司的賬戶上已經沒錢了。這意味著公司的上百家門店徹底斷血,只能全線停業。這些門店可以說凝聚了皮武靈十年來的全部心血。十年前,他從按摩技師做起,憑借自身的勤奮和努力才擁有了今天的一切。
難道只是黃粱一夢,一覺醒來又要一無所有了嗎?掛掉電話,皮武靈整個人癱軟地陷在老板椅里。這半個月來,他食不知味,睡不安寢,整個人已經瘦了一大圈。
崩盤,對於皮武靈來說是冥冥中早有預感的事。或者更準確地說,這半個月來,他的所有努力就是在盡力避免這件事發生。就在這天上午,他還召集了康駿的高層和各區的經理代表開會。會議的主要議程是討論門店承包。皮武靈希望有能力的員工能承包公司的門店,這樣公司能從中籌集到一些資金解決眼前的燃眉之急,但會議沒有收到預想的效果。
這段時間,皮武靈就像一個等待判決的嫌疑犯,只要一天不宣判,他就要在忐忑中繼續煎熬。現在最壞的結果終於發生了,他反而坦然了,沒有害怕、沒有忐忑,接下來他只需要做個選擇,要麽徹底放棄,要麽想辦法重新啟動。
皮武靈不是沒想過放棄。10月1日一早,華商學院的同學來看望他。他們在華商同學會的微信群里看到了皮武靈的求救短信。
當時,幾個人坐在一起幫他出主意,可是資金的問題不解決,說什麽也是枉然。“實在不行就申請破產吧。”皮武靈說。聽到這句話,其他人面面相覷,沈默半晌後安慰他說,“你還沒到那一步”。
其實,皮武靈說這句話時,更多地只是想宣泄一下壓抑的情緒。對於他來說,康駿就是他的孩子,他怎麽也不會放棄這個自己一手創辦起來的品牌。而且,熱衷於各類商業培訓的皮武靈深受成功學的影響,他一直相信堅強的意誌能戰勝一切困難。
皮武靈跟國內很多民營企業家一樣,文化程度有限,企業做大之後就迫切地想要給自己充電。於是,他們開始熱衷於各類商學院和管理培訓。不能說這樣的學習沒有用,就拿皮武靈來說,他能把企業做到今天的規模跟不斷地學習有一定的關系。更重要的是,對於毫無背景的皮武靈來說,商學院和培訓班上的同學成了他重要的人脈資源。
但社會上很大一部分商業培訓幹貨少,只能拿著成功學之類的虛招忽悠人。皮武靈卻對此通盤接受,對成功學的教義深信不疑,就連跟員工講話時也常常把“成功要如何如何,人生要如何如何”之類的話掛在嘴邊,平時更是努力以“有能量、樂觀”的形象示人。
不僅如此,皮武靈還把培訓課上慣用的激勵手段複制到公司。比如,公司經理會,常常是從早上八點開到晚上十二點。會議結束後皮武靈還要搞評比,坐姿不端正,開會不認真的員工要受到體罰。在同事的圍觀下,倒數第一名要做三百個俯臥撐,倒數第二名做兩百個,倒數第三名做一百個。女員工如果做不了就要吃苦瓜代替。
此外,皮武靈還要求員工寫成功日誌,人手一本,包括一線的技師。“一個按腳的,一天到晚累死累活,你還要他寫這個,簡直就是一種負擔。”有員工抱怨說。
皮武靈卻真心希望通過這樣的磨練來提升員工的素質和企業的文化。在這套邏輯的指導下,2013年,康駿組織員工到內蒙古拉練——7天步行250公里。參加的員工腳底磨起了水泡,有的甚至腳趾甲斷了還要抹上碘酒繼續前進。
這樣的管理到底能給企業帶來什麽好處?是增強了公司的凝聚力?沒有。在公司陷入困境的時候,這樣鍛煉出來的員工並沒有跟他共進退,而是站到了他的對立面。
謠言再起對員工來說,掙不到錢的老板就是在耍流氓。10月3日,媒體開始報道康駿崩盤的新聞,老板跑路的說法再次甚囂塵上。
傳聞並非空穴來風,但也沒有確鑿證據。只是因為10月1日之後皮武靈就沒有露面,而報道此事的媒體記者也無法聯系上他。
想到老板跑路會給康駿帶來什麽樣的影響,皮武靈就坐不住了。他正在四處籌錢,如果大家都相信了外界的傳聞,會認為他皮武靈在跑之前還想撈上一筆,沒有人會願意借錢給他。
此時,穩住人心又成了當務之急。7日晚,皮武靈緊急召集企業高層與員工代表開內部通氣會。8日,康駿發布了一份公告,稱康駿將積極引入資本進行股份改制,並成立了股份制改革小組。同日,皮武靈委派改革小組召開內部交流會,與企業員工、會員及供應商面對面,報告康駿的整改方案。9日,這個股份制改革小組代表皮武靈接受了媒體的采訪,對外界的傳聞進行了回應。
這個股份制改革工作小組里有三個關鍵人物,他們都是皮武靈在華商學院的同學。他們一方面幫皮武靈穩住員工、供應商和債主,另一方面幫他想辦法解決資金和債務問題。從某種意義上說,他們既是皮武靈積極應對危機的見證者,也是皮武靈與外界達成和解和合作的中間人。
謠言得到澄清,但面對公司的員工,皮武靈要想贏回人心,還需要給大家一個說法。當初制定擴張戰略時,公司里就有反對的聲音,但是皮武靈一意孤行,根本聽不進去。
2012年,康駿開始對外擴張,以每年十多家的速度,擴大上海店的數量,還把連鎖店開到北京、成都、鄭州等地。但是,在足浴養生行業,店面租金、裝修、人員配備方面的投入巨大。以上海為例,要新開一家中等水平的足浴店,需要投入350萬元到400萬元的費用。而不斷上漲的租金、人力成本和激烈的行業競爭,讓這一行的利潤日漸攤薄。
康駿的擴張不但沒有收回成本,反而虧損嚴重。“在成都虧了一千多萬元,在北京虧了三千多萬元,在鄭州虧了七八千萬元。”
在外界看來足浴行業是個現金流充沛的行業,因為可以通過售賣會員卡獲得預付款。康駿就做過“買兩萬元送兩萬元”、“買三千元送三千元”等活動。在今年五月份十周年店慶期間,“買三千元送三千元”活動一共賣出去三萬多張卡,獲得現金將近一億元。
但即便這樣的預付款收入模式,也架不住皮武靈的大手筆。今年年初,皮武靈制定了上市計劃,還打算把連鎖店開到海外。為了配合這個計劃,康駿在行業內破天荒地辦起了商學院和培訓學校。商學院負責公司管理層的進修。培訓學校則主要從事技師培養,不但包吃包住,還不收學費。但很多人來康駿學習後卻去了別的足浴店工作。
他們不選擇康駿的原因是因為康駿經常拖欠工資。說起來,康駿的薪資比同行業要高出20%~30%,但是從2008年開始,康駿就常常延遲工資的發放時間。一方面皮武靈大方地提供免費培訓,另一方面他卻連按時發工資都做不到。康駿辦商學院和培訓學校的初衷是為企業的發展培養人才,但他卻沒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制度來留住人才。
為了配合上市,皮武靈還極力打造公司形象。公司十周年慶典請來了著名歌星汪峰和李玟,花費好幾百萬元。不僅如此,皮武靈還讓每個門店都出一個節目。排練費、服裝費、場地費、餐飲費再加上請明星的費用,這場慶典至少花去了上千萬元。
慶典結束後,在上海灘足浴行業,康駿氣勢如虹。於是三個月後,皮武靈啟動了代號為“天羅地網”的行動,要在上海的大街小巷,把康駿開得像便利店一樣多。這個時候的皮武靈怎麽也不會想到,僅僅一個月之後,公司就揭不開鍋了。
直到危機爆發,皮武靈才意識到是自己的決策失誤給公司帶來了災難。
誰來接盤皮武靈需要為自己的決策失誤買單。危機爆發後,他每天只睡不到三個小時,一睜開眼睛就開始想怎麽融資,怎麽跟投資人談。找到新的投資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皮武靈前前後後接觸了二十多個投資人,但是要麽是風險大對方不敢接手,要麽是投資方提出苛刻的要求,比如“把我的店全部拿去,他給我個啟動資金,我分三年還掉”,讓皮武靈難下決心。
但是資金的窟窿正張著嘴等補給。無奈之下,皮武靈只好求助身邊的親人朋友。他因此籌到了1.68個億的資金。其中華商學院的十幾個同學一共資助了他五千多萬元。但這些錢並不能完全扭轉康駿的資金困局。
近年來,民營企業融資越來越難,在資金的壓力下,很多企業只能選擇利息高昂的民間借貸。為了應付快速擴張,民間資本也成為皮武靈重要的資金來源,為此,他每個月要支付高達4百萬元的利息。除了貸款和員工的工資,康駿還有很多小債務,比如拖欠賣水果的二十幾萬元、綠化的十幾萬元、木材的一百萬元……
直到10月9號,通過中間人介紹,在上海的一棟別墅內,皮武靈見到了快鹿集團的投資代表。談判十分順利,快鹿表現得十分慷慨,答應借給康駿2.4億元。10月14號,一則“快鹿集團2.4個億接手康駿”的消息在新華網發布。但直
到10月16號記者見到皮武靈時,這筆錢還一分都沒有到賬。
皮武靈又坐了一次過山車,只能繼續尋找投資方,著名的健身連鎖企業一兆韋德是其中最有投資意向的。但是因為所需資金太大,一兆韋德找來中邦投資合作接盤。可是因為股權分配存在分歧,談判一直懸而未決。
在一些員工看來,和投資方的談判遲遲未果很可能是因為皮武靈不想放棄自己的領導權。原本計劃15號重新啟動已經關閉的門店,後來又推遲到18號。此時,對於康駿的員工來說,能不能渡過危機還是未知數。
如果真如一些員工猜測的那樣,那麽康駿的命運就只在皮武靈的一念之間。
轉機隨時可能發生。
就在記者截稿前,上海快鹿投資集團聯手一兆韋德宣布重組康駿,三方將聯合組建新的股份制公司。在重組後的新康駿中,快鹿和一兆韋德將持有51%股權。
皮武靈失去了對康駿的控股權,康駿則獲得了一絲喘息的機會。對皮武靈來說,過去的這三十天既漫長又短暫。漫長,是因為他在這三十天里經歷了太多的煎熬、掙紮和無奈;短暫,是因為短短一個月,他十年辛苦建立起來的大廈差一點就倒塌。10月18日晚,在他一手創辦的企業里,他告別了屬於他的時代。
國資委:產權轉讓若使國家不再擁有國企控股權的要報政府批準
為規範企業國有資產交易行為,加強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國務院國資委網站1日發布《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辦法》稱,企業國有資產交易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有利於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優化,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作用,遵循等價有償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機構中公開進行,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辦法》規定,企業國有資產交易行為包括:
一、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實際控制企業轉讓其對企業各種形式出資所形成權益的行為(以下稱企業產權轉讓);
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實際控制企業增加資本的行為(以下稱企業增資),政府以增加資本金方式對國家出資企業的投入除外;
三、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實際控制企業的重大資產轉讓行為(以下稱企業資產轉讓)。

《辦法》對這三類國有資產交易行為作出了具體的規定。
其中,國資監管機構負責審核國家出資企業的產權轉讓事項。因產權轉讓致使國家不再擁有所出資企業控股權的,須由國資監管機構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國家出資企業應當制定其子企業產權轉讓管理制度,確定審批管理權限。其中,對主業處於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主要承擔重大專項任務子企業的產權轉讓,須由國家出資企業報同級國資監管機構批準。
轉讓方為多家國有股東共同持股的企業,由其中持股比例最大的國有股東負責履行相關批準程序;各國有股東持股比例相同的,由相關股東協商後確定其中一家股東負責履行相關批準程序。
產權轉讓原則上通過產權市場公開進行。轉讓方可以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和工作進度安排,采取信息預披露和正式披露相結合的方式,通過產權交易機構網站分階段對外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公開征集受讓方。其中正式披露信息時間不得少於20個工作日。
因產權轉讓導致轉讓標的企業的實際控制權發生轉移的,轉讓方應當在轉讓行為獲批後10個工作日內,通過產權交易機構進行信息預披露,時間不得少於20個工作日。
交易價款原則上應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金額較大、一次付清確有困難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對於企業增資,《辦法》規定,國資監管機構負責審核國家出資企業的增資行為。其中,因增資致使國家不再擁有所出資企業控股權的,須由國資監管機構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此外,國家出資企業決定其子企業的增資行為。其中,對主業處於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主要承擔重大專項任務的子企業的增資行為,須由國家出資企業報同級國資監管機構批準。
增資企業為多家國有股東共同持股的企業,由其中持股比例最大的國有股東負責履行相關批準程序;各國有股東持股比例相同的,由相關股東協商後確定其中一家股東負責履行相關批準程序。
企業增資通過產權交易機構網站對外披露信息公開征集投資方,時間不得少於40個工作日。
企業資產轉讓是企業一定金額以上的生產設備、房產、在建工程以及土地使用權、債權、知識產權等資產對外轉讓,應當按照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履行相應決策程序後,在產權交易機構公開進行。涉及國家出資企業內部或特定行業的資產轉讓,確需在國有及國有控股、國有實際控制企業之間非公開轉讓的,由轉讓方逐級報國家出資企業審核批準。
國家出資企業負責制定本企業不同類型資產轉讓行為的內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部門、管理權限、決策程序、工作流程,對其中應當在產權交易機構公開轉讓的資產種類、金額標準等作出具體規定,並報同級國資監管機構備案。資產轉讓價款原則上一次性付清。
《辦法》還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實際控制企業進行了定義:
一、政府部門、機構、事業單位出資設立的國有獨資企業(公司),以及上述單位、企業直接或間接合計持股為100%的國有全資企業;
二、第一款所列單位、企業單獨或共同出資,合計擁有產(股)權比例超過50%,且其中之一為最大股東的企業;
三、第一、二款所列企業對外出資,擁有股權比例超過50%的各級子企業;
四、政府部門、機構、事業單位、單一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直接或間接持股比例未超過50%,但為第一大股東,並且通過股東協議、公司章程、董事會決議或者其他協議安排能夠對其實際支配的企業。
《辦法》稱,企業國有資產交易應當嚴格執行“三重一大”決策機制。國資監管機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實際控制企業的有關人員違反規定越權決策、批準相關交易事項,或者玩忽職守、以權謀私致使國有權益受到侵害的,由有關單位按照人事和幹部管理權限給予相關責任人員相應處分;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相關責任人員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附: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企業國有資產交易行為,加強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企業國有資產交易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有利於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優化,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作用,遵循等價有償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機構中公開進行,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企業國有資產交易行為包括:
(一)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實際控制企業轉讓其對企業各種形式出資所形成權益的行為(以下稱企業產權轉讓);
(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實際控制企業增加資本的行為(以下稱企業增資),政府以增加資本金方式對國家出資企業的投入除外;
(三)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實際控制企業的重大資產轉讓行為(以下稱企業資產轉讓)。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實際控制企業包括:
(一)政府部門、機構、事業單位出資設立的國有獨資企業(公司),以及上述單位、企業直接或間接合計持股為100%的國有全資企業;
(二)本條第(一)款所列單位、企業單獨或共同出資,合計擁有產(股)權比例超過50%,且其中之一為最大股東的企業;
(三)本條第(一)、(二)款所列企業對外出資,擁有股權比例超過50%的各級子企業;
(四)政府部門、機構、事業單位、單一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直接或間接持股比例未超過50%,但為第一大股東,並且通過股東協議、公司章程、董事會決議或者其他協議安排能夠對其實際支配的企業。
第五條企業國有資產交易標的應當權屬清晰,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已設定擔保物權的國有資產交易,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事項的,應當依法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核。
第六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國資監管機構)負責所監管企業的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國家出資企業負責其各級子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的管理,定期向同級國資監管機構報告本企業的國有資產交易情況。
第二章企業產權轉讓
第七條國資監管機構負責審核國家出資企業的產權轉讓事項。其中,因產權轉讓致使國家不再擁有所出資企業控股權的,須由國資監管機構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第八條國家出資企業應當制定其子企業產權轉讓管理制度,確定審批管理權限。其中,對主業處於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主要承擔重大專項任務子企業的產權轉讓,須由國家出資企業報同級國資監管機構批準。
轉讓方為多家國有股東共同持股的企業,由其中持股比例最大的國有股東負責履行相關批準程序;各國有股東持股比例相同的,由相關股東協商後確定其中一家股東負責履行相關批準程序。
第九條產權轉讓應當由轉讓方按照企業章程和企業內部管理制度進行決策,形成書面決議。國有控股和國有實際控制企業中國有股東委派的股東代表,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和委派單位的指示發表意見、行使表決權,並將履職情況和結果及時報告委派單位。
第十條轉讓方應當按照企業發展戰略做好產權轉讓的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論證。產權轉讓涉及職工安置事項的,安置方案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涉及債權債務處置事項的,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十一條產權轉讓事項經批準後,由轉讓方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轉讓標的企業進行審計。涉及參股權轉讓不宜單獨進行專項審計的,轉讓方應當取得轉讓標的企業最近一期年度審計報告。
第十二條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必須進行資產評估的產權轉讓事項,轉讓方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對轉讓標的進行資產評估,產權轉讓價格應以經核準或備案的評估結果為基礎確定。
第十三條產權轉讓原則上通過產權市場公開進行。轉讓方可以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和工作進度安排,采取信息預披露和正式披露相結合的方式,通過產權交易機構網站分階段對外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公開征集受讓方。其中正式披露信息時間不得少於20個工作日。
因產權轉讓導致轉讓標的企業的實際控制權發生轉移的,轉讓方應當在轉讓行為獲批後10個工作日內,通過產權交易機構進行信息預披露,時間不得少於20個工作日。
第十四條產權轉讓原則上不得針對受讓方設置資格條件,確需設置的,不得有明確指向性或違反公平競爭原則,所設資格條件相關內容應當在信息披露前報同級國資監管機構備案,國資監管機構在5個工作日內未反饋意見的視為同意。
第十五條轉讓方披露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二)轉讓標的企業的股東結構;
(三)產權轉讓行為的決策及批準情況;
(四)轉讓標的企業最近一個年度審計報告和最近一期財務報表中的主要財務指標數據,包括但不限於資產總額、負債總額、所有者權益、營業收入、凈利潤等(轉讓參股權的,披露最近一個年度審計報告中的相應數據);
(五)受讓方資格條件(適用於對受讓方有特殊要求的情形);
(六)交易條件、轉讓底價;
(七)企業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有限責任公司原股東是否放棄優先受讓權;
(八)競價方式,受讓方選擇的相關評判標準;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項。
其中信息預披露應當包括但不限於以上(一)、(二)、(三)、(四)、(五)款內容。
第十六條轉讓方應當按照要求向產權交易機構提供披露信息內容的紙質文檔材料,並對披露內容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產權交易機構應當對信息披露的規範性負責。
第十七條產權轉讓項目首次正式信息披露的轉讓底價,不得低於經核準或備案的轉讓標的評估結果。
第十八條信息披露期滿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的,可以延期或在降低轉讓底價、變更受讓條件後重新進行信息披露。
降低轉讓底價或變更受讓條件後重新披露信息的,披露時間不得少於20個工作日。新的轉讓底價低於評估結果的90%時,應當經轉讓行為批準單位書面同意。
第十九條轉讓項目自首次正式披露信息之日起超過12個月未征集到合格受讓方的,應當重新履行審計、資產評估以及信息披露等產權轉讓工作程序。
第二十條在正式披露信息期間,轉讓方不得變更產權轉讓公告中公布的內容,由於非轉讓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可能對轉讓標的價值判斷造成影響的,轉讓方應當及時調整補充披露信息內容,並相應延長信息披露時間。
第二十一條產權交易機構負責意向受讓方的登記工作,對意向受讓方是否符合受讓條件提出意見並反饋轉讓方。產權交易機構與轉讓方意見不一致的,由轉讓行為批準單位決定意向受讓方是否符合受讓條件。
第二十二條產權轉讓信息披露期滿、產生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按照披露的競價方式組織競價。競價可以采取拍賣、招投標、網絡競價以及其他競價方式,且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受讓方確定後,轉讓方與受讓方應當簽訂產權交易合同,交易雙方不得以交易期間企業經營性損益等理由對已達成的交易條件和交易價格進行調整。
第二十四條產權轉讓導致國有股東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間接轉讓的,應當同時遵守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管理以及證券監管相關規定。
第二十五條企業產權轉讓涉及交易主體資格審查、反壟斷審查、特許經營權、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探礦權和采礦權等政府審批事項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受讓方為境外投資者的,應當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和負面清單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資安全審查有關規定。
第二十七條交易價款應當以人民幣計價,通過產權交易機構以貨幣進行結算。因特殊情況不能通過產權交易機構結算的,轉讓方應當向產權交易機構提供轉讓行為批準單位的書面意見以及受讓方付款憑證。
第二十八條交易價款原則上應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
金額較大、一次付清確有困難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不得低於總價款的30%,並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其余款項應當提供轉讓方認可的合法有效擔保,並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間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過1年。
第二十九條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後,產權交易機構應當將交易結果通過交易機構網站對外公告,公告內容包括交易標的名稱、轉讓標的評估結果、轉讓底價、交易價格,公告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
第三十條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並且受讓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交易價款後,產權交易機構應當及時為交易雙方出具交易憑證。
第三十一條以下情形的產權轉讓可以采取非公開協議轉讓方式:
(一)涉及主業處於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企業的重組整合,對受讓方有特殊要求,企業產權需要在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之間轉讓的,經國資監管機構批準,可以采取非公開協議轉讓方式;
(二)同一國家出資企業及其各級控股企業或實際控制企業之間因實施內部重組整合進行產權轉讓的,經該國家出資企業審議決策,可以采取非公開協議轉讓方式。
第三十二條采取非公開協議轉讓方式轉讓企業產權,轉讓價格不得低於經核準或備案的評估結果。
以下情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章程履行決策程序後,轉讓價格可以資產評估報告或最近一期審計報告確認的凈資產值為基礎確定,且不得低於經評估或審計的凈資產值:
(一)同一國家出資企業內部實施重組整合,轉讓方和受讓方為該國家出資企業及其直接或間接全資擁有的子企業;
(二)同一國有控股企業或國有實際控制企業內部實施重組整合,轉讓方和受讓方為該國有控股企業或國有實際控制企業及其直接、間接全資擁有的子企業。
第三十三條國資監管機構批準、國家出資企業審議決策采取非公開協議方式的企業產權轉讓行為時,應當審核下列文件:
(一)產權轉讓的有關決議文件;
(二)產權轉讓方案;
(三)采取非公開協議方式轉讓產權的必要性以及受讓方情況;
(四)轉讓標的企業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其核準或備案文件。其中屬於第三十二條(一)、(二)款情形的,可以僅提供企業審計報告;
(五)產權轉讓協議;
(六)轉讓方、受讓方和轉讓標的企業的國家出資企業產權登記表(證);
(七)產權轉讓行為的法律意見書;
(八)其他必要的文件。
第三章企業增資
第三十四條國資監管機構負責審核國家出資企業的增資行為。其中,因增資致使國家不再擁有所出資企業控股權的,須由國資監管機構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第三十五條國家出資企業決定其子企業的增資行為。其中,對主業處於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主要承擔重大專項任務的子企業的增資行為,須由國家出資企業報同級國資監管機構批準。
增資企業為多家國有股東共同持股的企業,由其中持股比例最大的國有股東負責履行相關批準程序;各國有股東持股比例相同的,由相關股東協商後確定其中一家股東負責履行相關批準程序。
第三十六條企業增資應當符合國家出資企業的發展戰略,做好可行性研究,制定增資方案,明確募集資金金額、用途、投資方應具備的條件、選擇標準和遴選方式等。增資後企業的股東數量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企業增資應當由增資企業按照企業章程和內部管理制度進行決策,形成書面決議。國有控股、國有實際控制企業中國有股東委派的股東代表,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和委派單位的指示發表意見、行使表決權,並將履職情況和結果及時報告委派單位。
第三十八條企業增資在完成決策批準程序後,應當由增資企業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開展審計和資產評估。
以下情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章程履行決策程序後,可以依據評估報告或最近一期審計報告確定企業資本及股權比例:
(一)增資企業原股東同比例增資的;
(二)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對國家出資企業增資的;
(三)國有控股或國有實際控制企業對其獨資子企業增資的;
(四)增資企業和投資方均為國有獨資或國有全資企業的。
第三十九條企業增資通過產權交易機構網站對外披露信息公開征集投資方,時間不得少於40個工作日。信息披露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一)企業的基本情況;
(二)企業目前的股權結構;
(三)企業增資行為的決策及批準情況;
(四)近三年企業審計報告中的主要財務指標;
(五)企業擬募集資金金額和增資後的企業股權結構;
(六)募集資金用途;
(七)投資方的資格條件,以及投資金額和持股比例要求等;
(八)投資方的遴選方式;
(九)增資終止的條件;
(十)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項。
第四十條企業增資涉及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的,應當同時遵守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管理以及證券監管相關規定。
第四十一條產權交易機構接受增資企業的委托提供項目推介服務,負責意向投資方的登記工作,協助企業開展投資方資格審查。
第四十二條通過資格審查的意向投資方數量較多時,可以采用競價、競爭性談判、綜合評議等方式進行多輪次遴選。產權交易機構負責統一接收意向投資方的投標和報價文件,協助企業開展投資方遴選有關工作。企業董事會或股東會以資產評估結果為基礎,結合意向投資方的條件和報價等因素審議選定投資方。
第四十三條投資方以非貨幣資產出資的,應當經增資企業董事會或股東會審議同意,並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認投資方的出資金額。
第四十四條增資協議簽訂並生效後,產權交易機構應當出具交易憑證,通過交易機構網站對外公告結果,公告內容包括投資方名稱、投資金額、持股比例等,公告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
第四十五條以下情形經同級國資監管機構批準,可以采取非公開協議方式進行增資:
(一)因國有資本布局結構調整需要,由特定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或國有實際控制企業參與增資;
(二)因國家出資企業與特定投資方建立戰略合作夥伴或利益共同體需要,由該投資方參與國家出資企業或其子企業增資。
第四十六條以下情形經國家出資企業審議決策,可以采取非公開協議方式進行增資:
(一)國家出資企業直接或指定其控股、實際控制的其他子企業參與增資;
(二)企業債權轉為股權;
(三)企業原股東增資。
第四十七條國資監管機構批準、國家出資企業審議決策采取非公開協議方式的企業增資行為時,應當審核下列文件:
(一)增資的有關決議文件;
(二)增資方案;
(三)采取非公開協議方式增資的必要性以及投資方情況;
(四)增資企業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其核準或備案文件。其中屬於第三十八條(一)、(二)、(三)、(四)款情形的,可以僅提供企業審計報告;
(五)增資協議;
(六)增資企業的國家出資企業產權登記表(證);
(七)增資行為的法律意見書;
(八)其他必要的文件。
第四章企業資產轉讓
第四十八條企業一定金額以上的生產設備、房產、在建工程以及土地使用權、債權、知識產權等資產對外轉讓,應當按照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履行相應決策程序後,在產權交易機構公開進行。涉及國家出資企業內部或特定行業的資產轉讓,確需在國有及國有控股、國有實際控制企業之間非公開轉讓的,由轉讓方逐級報國家出資企業審核批準。
第四十九條國家出資企業負責制定本企業不同類型資產轉讓行為的內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部門、管理權限、決策程序、工作流程,對其中應當在產權交易機構公開轉讓的資產種類、金額標準等作出具體規定,並報同級國資監管機構備案。
第五十條轉讓方應當根據轉讓標的情況合理確定轉讓底價和轉讓信息公告期:
(一)轉讓底價高於100萬元、低於1000萬元的資產轉讓項目,信息公告期應不少於10個工作日;
(二)轉讓底價高於1000萬元的資產轉讓項目,信息公告期應不少於20個工作日。
企業資產轉讓的具體工作流程參照本辦法關於企業產權轉讓的規定執行。
第五十一條除國家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另有要求的外,資產轉讓不得對受讓方設置資格條件。
第五十二條資產轉讓價款原則上一次性付清。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五十三條國資監管機構及其他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對企業國有資產交易履行以下監管職責:
(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管制度和辦法;
(二)按照本辦法規定,審核批準企業產權轉讓、增資等事項;
(三)選擇從事企業國有資產交易業務的產權交易機構,並建立對交易機構的檢查評審機制;
(四)對企業國有資產交易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負責企業國有資產交易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和上報工作;
(六)履行本級人民政府賦予的其他監管職責。
第五十四條省級以上國資監管機構應當在全國範圍選擇開展企業國有資產交易業務的產權交易機構,並對外公布名單。選擇的產權交易機構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一)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未從事政府明令禁止開展的業務,未發生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二)交易管理制度、業務規則、收費標準等向社會公開,交易規則符合國有資產交易制度規定;
(三)擁有組織交易活動的場所、設施、信息發布渠道和專業人員,具備實施網絡競價的條件;
(四)具有較強的市場影響力,服務能力和水平能夠滿足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的需要;
(五)信息化建設和管理水平滿足國資監管機構對交易業務動態監測的要求;
(六)相關交易業務接受國資監管機構的監督檢查。
第五十五條國資監管機構應當對產權交易機構開展企業國有資產交易業務的情況進行動態監督。交易機構出現以下情形的,視情節輕重對其進行提醒、警告、通報、暫停直至停止委托從事相關業務:
(一)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較差,市場功能未得到充分發揮;
(二)在日常監管和定期檢查評審中發現問題較多,且整改不及時或整改效果不明顯;
(三)因違規操作、重大過失等導致企業國有資產在交易過程中出現損失;
(四)違反相關規定,被政府有關部門予以行政處罰而影響業務開展;
(五)拒絕接受國資監管機構對其相關業務開展監督檢查;
(六)不能滿足國資監管機構監管要求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條國資監管機構發現轉讓方或增資企業未執行或違反相關規定、侵害國有權益的,應當責成其停止交易活動。
第五十七條國資監管機構及其他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應定期對國家出資企業及其控股和實際控制企業的國有資產交易情況進行檢查和抽查,重點檢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五十八條企業國有資產交易過程中交易雙方發生爭議時,當事方可以向產權交易機構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以按照約定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九條企業國有資產交易應當嚴格執行“三重一大”決策機制。國資監管機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實際控制企業的有關人員違反規定越權決策、批準相關交易事項,或者玩忽職守、以權謀私致使國有權益受到侵害的,由有關單位按照人事和幹部管理權限給予相關責任人員相應處分;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相關責任人員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六十條社會中介機構在為企業國有資產交易提供審計、資產評估和法律服務中存在違規執業行為的,有關國有企業應及時報告同級國資監管機構,國資監管機構可要求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實際控制企業不得再委托其開展相關業務;情節嚴重的,由國資監管機構將有關情況通報其行業主管部門,建議給予其相應處罰。
第六十一條產權交易機構在企業國有資產交易中弄虛作假或者玩忽職守、給企業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並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六十二條政府部門、機構、事業單位持有的企業國有資產交易,按照現行監管體制,比照本辦法管理。
第六十三條金融、文化類國家出資企業的國有資產交易和上市公司的國有股權轉讓等行為,國家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六十四條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對各級子企業資產交易的監督管理,相應由各級人民政府或國資監管機構另行授權。
第六十五條境外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實際控制企業在境內投資企業的資產交易,比照本辦法規定執行。
第六十六條政府設立的各類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形成企業產(股)權對外轉讓,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六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現行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管相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劉強東女助理變身京東“當家人”;夏新控股權被1萬元甩賣;網絡直播用戶達到3.25億 | 黑馬早報
來源: http://www.iheima.com/zixun/2016/0804/157887.shtml
劉強東女助理變身京東“當家人”;夏新控股權被1萬元甩賣;網絡直播用戶達到3.25億 | 黑馬早報
常皓靖
1. 89年女總裁接管87億資產?京東辟謠稱只是劉強東助理
網傳京東旗下52家關聯公司法人代表或執行董事從劉強東變更為一位不知名的89後女生張雱,這些公司註冊資本總額超87億元人民幣。京東相關人士表示,張雱只是劉強東的助理,法人代表變更主要為減少劉強東的日常事務性工作。
@Milo泳往前聰:從這則新聞看出我國普法道路任重道遠,:法人就是一個組織,一個集體,而不是某個人。
@靜盡凈禁:27歲就取得如此大的成功,人家是靠實力說話,評論里的人別酸了,該佩服的還是得佩服不是。
@阿迪斯阿貝巴:你以為恒大的法人就是許家印咩
2. 還記得夏新手機嗎?如今1萬元就能買下它近半股權
7月底,夏新科技有限責任公司49.215%股權被掛牌轉讓。令人感嘆的是,7年前,九州集團聯合幾家資方以1.35億元競買下夏新品牌和夏新手機技術及開發研制等資產,如今這49.215%股權掛牌價為1萬元。不過,受讓方還需替夏新子公司向九州集團償還858萬元的債務。
@曼聯不拿英超冠軍不改名:坐等不了解情況的網友一萬買了一半股份,然後走上了慢慢還債路
@兜Dou抖豆2333:這不是當年橡果國際天天大甩賣的手機嗎
@小黑喜歡大白兔:各位,還有公司欠債800+萬呢
3. CNNIC第38次報告看點:1.5億人網上點外賣 超3億人網絡直播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昨日公布了第38次全國互聯網發展統計報告。中國網民規模達7.10億,手機網民規模達6.56億。數據還顯示,1.5億網民網上點外賣,網絡直播用戶3.25億,超二成用戶網上叫車。
@我男票樂叔啦啦啦:畢竟現在老齡化嚴重,很大部分沒有使用網絡的人都是中老年人h
@不想被熟人找到的小邋遢:點外賣看直播的是同一撥人…
@愛研報:這是時代的寫照,一半是勝利,一半還要繼續。同時提醒大家千萬莫做網癮少年
4. 發改委反壟斷局:將關註滴滴優步中國並購會否涉及價格壟斷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監督和反壟斷局有關人士表示,一旦並購成功,將具有很強的市場力量,至於對市場競爭秩序和消費者利益有何影響,會不會涉及價格壟斷行為,發展改革委將持續關註並做進一步研判。
@籃胖紙:兩桶油,三通信
@__盡管叫我瘋子___:想多了,滴滴的競爭對手是傳統出租車行業。在整個短途出行市場上根本達不到壟斷再說了,他要是敢漲價我就坐出租車
5. 國泰君安道歉:參加電話會議的“滴滴副總裁”非滴滴員工
國泰君安晚間發布道歉聲明稱:經內部核實並與滴滴出行公司確認,我司並未邀請過滴滴出行公司現任副總裁張貝參加電話會議,由第三方服務公司邀請參加當天電話會議的“滴滴 副總裁 張總”並非滴滴出行公司現任員工,亦未擔任副總裁職位,該人士在電話交流會議上發表的觀點和言論與其身份和事實不符。我司確認所有會議邀請函及電話會議記錄中均未提及張貝。
@項_坤:這不是開國際玩笑嗎
@Xian賢貳貳:尷尬癥都犯、
@錕斤拷屯屯屯燙燙燙:現在這位影帝在哪呢?
6. 韓星來華全面受限?目前暫無任何官方渠道證實
據北京青年報消息,近日,一則關於韓星來華將全面受限的消息在朋友圈、微博流傳甚廣。該傳聞稱,受國際關系影響,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將“調控”韓國明星在電視、電影、演唱會等文化領域的出現頻率,韓星的廣告代言也將受到限制。該禁令8月起開始生效。如傳聞屬實,或將波及一批大片,包括備受矚目的《八月未央》、《旋風少女2》、《武神趙子龍2》等熱劇。
不過,北京青年報記者采訪中得知,目前暫時沒有任何官方渠道證明該傳聞屬實。
@Suwind仔:封殺了之後,談戀愛應該會變得容易些。。。。
@Fong_wong:雖然對韓星挺不感冒的,但正常的民間文化交流,演出還是必要的
@娛扒爺 :受這個傳言的影響,韓國幾大娛樂公司股票開始下跌了。
7. 百度貼吧終止商業化合作引不滿 代理商上門談判稱賠償不夠
百度方面於7月7日起正式停止代運營合作,並出具兩套方案對代理商進行賠償,但代理運營商表示不滿,他們近期齊聚百度北京總部,向百度方面討要說法。代理商方面要求要麽繼續提供服務和合作,要麽賠償所有的經濟損失。
@奮鬥的oli:出來混遲早要還的
@上古神獸草泥馬:百度這是要鬧哪樣?
8. 奇虎360分拆剝離資產 私有化投資人面臨退出風險
據財新網消息,在奇虎360臨時發起的分拆方案中,計劃把金融、桌面、手機業務和健康剝離,留下搜索、安全等主體業務尋求上市。參與私有化投資的投資人將按投資金額比例在四個業務板塊獲得相對應比例的股份。
@紫霄:要不是360,保不準大家都還用著收費殺軟
@流氓瘋子71151811:最近360的新聞比較多,昨天剛報道說中葡股份否認奇虎360將借殼自身回歸A股。
9. 王健林簽下IMAX史上最大訂單:6年再開150家IMAX影院
8月2日晚間,萬達院線發布公告稱,公司於8月1日與IMAX中國(香港)有限公司、愛麥克斯(上海)多媒體技術有限公司就租賃IMAX影院系統和特定商標的許可簽署協議。雙方約定,將在2022年12月31日前新增150家IMAX影院。這是IMAX迄今為止簽署的最大一筆協議。
@Jerome鵬鵬:真不覺得3D看起來比2D好多少,都是被逼著看,如果有2D選擇,我都會願選擇2D。
@First:其實國內的3D效果很差 商家因為延長放映燈壽命 調低亮度 所以國內觀眾看3D的時候總感覺暗暗的。
10. 傳沃爾瑪有意收購在線零售商Jet.com以追趕亞馬遜
消息人士透露,沃爾瑪正與在線零售商Jet.com展開一項有關收購後者的談判。目前還不清楚沃爾瑪將支付什麽樣的價格來收購Jet.com,但Jet.com的價值最高可達30億美元。目前,沃爾瑪正在對其在線業務進行重大投資以期追趕亞馬遜。
@彩蛋暉:不是剛把一號店甩給京東麽,怎麽又買一個
@DrWangPing:對Walmart而言,Jet的生意有那麽複雜、難以複制嗎?
@人心_人行:亞馬遜現在重在雲服務,估計沒想和沃爾瑪爭零售吧
11. 特斯拉汽車Q2營收12.7億美元 凈虧2.93億美元
特斯拉汽車今天公布了截至6月30日的2016年第二季度財報。報告顯示,公司該季總營收為12.70億美元,去年同期為9.55億美元,同比增長33%;按美國通用會計準則計,凈虧損為2.93億美元,去年同期為凈虧損1.84億美元;合攤薄後每股虧損2.09美元,去年同期為每股虧損1.45美元。
@火星網友:氫能源才是正道。
@Attackon Titan:馬斯克背後肯定有大人物支持,要不然老板早就撤資了。
[本文作者常皓靖,i黑馬原創。如需轉載請聯系微信公眾號(ID:iheima)授權,未經授權,轉載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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