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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實務(20):公司是以商業模式運作的 笨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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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最廣傳的新聞,相信是商業電台DJ李慧玲小姐,在前行政總裁陳志雲先生退任之後翌日被解約。

坊間已有很多不同的討論,筆者就從管理角度去看這件事。

商業電台(Commercial Radio)起創目的是為了推銷收音機,名副其實的商業電台,是一間做生意的電台。其後內容維繞時事及娛樂,於八九十年代是高峰期,例如《十八樓C座》、《軟硬癲台》等節目。政論節目曾經將881帶到頂峰,可是隨著大班毓民封咪而消失,廣告及收聽都大跌。

其後多次發生大裁員,說明了一個商業機構,當內容質素下跌,管治水平插水(轉了幾手CEO),再加上其他媒體如電視、網台的競爭,步入黃昏是可預計之中,本身孭重飛的節目主持人,難道可以獨善其身?

一般商業機構,裁員炒人會被理解為例行工事,只是很普通的辦公室政治,但香港人對於傳媒業有很多期望,人事變動可以隨時上綱上線到政治層面,可是查小欣小姐被辭退,為甚麼又不是這樣理解?維基百科顯示被商台辭退的員工成張list咁長,車載斗量。

再從個人層面講,李小姐與管理層有很多意見分歧,除了Whatsapp事件外,還有不出席公司春茗,以及高調將高層禮物隨意轉送他人。

李慧玲whatsapp

 

估計今次事件的導火線,是有報章報導李小姐向外界揚言,陳先生「有破壞無建設」,並在FB白紙黑地質疑公司的安排:

通訊局對ceo開咪有冇意見?「主動」是語言偽術嗎?問下通訊局囉!
如果之後有問題,之前有冇問題?當日CEO開咪,正常嗎?CEO開咪,算正常調動?
真相愈『辨』愈明。

從管理層的角度,這是越過了底線,挑戰公司權威的做法,而且不是口講,而是發之為文,根本就是不容否認。機構出現這類員工,就只有這種處理方法,否則其他員工紛紛效尤,公司又怎樣運作?員工若然認為自己任職的機構不公不義,應該做的是立即辭職,劃清界線以明志,留在機構之內而又不認同公司的運作,就是首鼠兩端的投機行為。

要維護言論自由,有許多方法,李小姐可以加入數碼電台,什至自己搞,相信亦有有心人出錢出力支持,正如大班一樣。言論自由不會因一個節目主持人而消失,事實上現在香港的言論自由是前所未有地得到充分體現,否則也不會天天都有鋪天蓋地的,對政府的無情攻訐,包括政府電台電視台在內。

P.S. 九巴路訊通的前身,是商台節目在巴士播,大家又知不知?1999年商台就推銷過巴士電台,就係搭巴士聽收音機節目,賣廣告賺錢。商業機構是靠生意來運作,其他都只是副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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