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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釋放的人


2014-01-06  NCW  
 

 

□ 本刊記者 李雪娜 文郭玉國和弟弟郭玉慶從看守所出來,外面站滿迎接的人。

這是2013年12月19日,深圳冬日最陰冷的一天。判決書卷成筒狀,緊緊握在郭玉國的右手里,上面有深圳中級法院的章和他摁的手印。鮮紅的印泥,落在 “無罪釋放”幾個字上面。

2013年8月9日,深圳市寶安區法院一審判決:郭玉國挪用資金、職務侵佔罪成立,數罪合併七年,執行有期徒刑六年。他的胞弟郭玉慶和另一人韋興華也涉罪獲刑。從2009年12月開始,郭玉國已在看守所被關押四年。此前他是江蘇穩潤光電有限公司(下稱江蘇穩潤)總經理,全國LED行業協會理事長。

時間要追溯到幾年前。這原本是他和新投資人間尋常的矛盾糾紛。2002年3月,鎮江穩潤電子有限公司改製,上市公司恒順醋業等增資入股,更名為江蘇穩潤光電有限公司,郭玉國擔任法定代表人。2006年9月,香港新恒基集團(國際)有限公司(下稱香港新恒基)首次造訪江蘇穩潤。隨後,香港新恒基提出在鎮江打造中國最大光電子產業基地的規劃。

2008年2月,香港新恒基全資子公司中國光電投資有限公司出資9374.4萬元人民幣,獲江蘇穩潤69.44% 股東權益。

2008年9月前後,香港新恒基要求郭玉國從江蘇穩潤轉 出2000萬元到深圳,然後再轉至香港新恒基作為對鎮江基地的投資啓動金,遭郭玉國反對。管理人和投資者之間開始出現矛盾,並逐漸升級。2009 年12月郭玉國遭深圳公安機關逮捕。理由是為其胞弟郭玉慶提供便利,侵佔公司貨物。

多次開庭後,2013年12月19日,深圳市中級法院判決郭玉國、郭玉慶、韋興華三人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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