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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委發緊急通知再表態 小產權房轉正夢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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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中全會《決定》播發後,小產權房或可轉正的風聲再起。對此,11月22日,國土資源部和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堅決遏制最近一些地方出現的違法建設、違法銷售「小產權房」問題。

據《21世紀經濟報導》,「所謂的同等入市、同地、同價,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並不意味著小產權房能夠轉正。」國土部相關負責人對該報記者表示。

轉正美夢破碎 「堅決拆除一批」

所謂「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所以叫做「鄉產權房」,又叫「小產權房」。

從法律意義上說,小產權房的「業主」實際並沒有國家認可的房產所有權。但是,在過去十年步步走高的房價下,小產權房早已遍地開花。

中央層面對於小產權房問題從未鬆口。國土資源部曾多次強調,「小產權房」實質是違法建築。國土部每季度的掛牌督辦土地違法案件中,基本上都有對「小產權房」的查處。而北京也在2007年就完成了對通州張家灣鎮和房山琉璃河鎮非法佔地建設「小產權房」的處理。

不過,近期隨著「383」方案以及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的公佈,相關政策內容引來猜測:小產權房或許可以轉正?

10月26日,媒體報導的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課題組公開的「383」改革方案中,與小產權房轉正有關的表述是:「在規劃和用途管制下,允許農村集體土地與國有土地平等進入非農用地市場……在集體建設用地入市交易的架構下,對已經形成的"小產權房",按照不同情況補繳一定數量的土地出讓收入,妥善解決這一歷史遺留問題。」

此後,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

「『小產權房』轉正」的風聲隨之再起。例如,據《華夏時報》11月23日報導,微博名為「深圳小產權房大全」的代理機構人員小王透露,最近半個月內深圳小產權房每平方米提價一兩百元十分常見,最高的已經漲價500元/平方米。

而此次兩部委的緊急通知再次擊碎了小產權房投資者的幻想。

通知強調,建設、銷售「小產權房」,嚴重違反土地和城鄉建設管理法律法規,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衝擊了耕地保護紅線,擾亂了土地市場和房地產市場秩序。建設、銷售和購買「小產權房」不受法律保護,要堅決遏制在建、在售「小產權房」行為。

通知說,近年來,國務院有關部門多次重申農村集體土地不得用於經營性房地產開發,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房和「小產權房」。各級國土資源和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通知要求,對在建、在售的「小產權房」堅決叫停,嚴肅查處,對頂風違法建設、銷售,造成惡劣影響的「小產權房」案件,要公開曝光,掛牌督辦,嚴肅查處,堅決拆除一批,教育一片,發揮警示和震懾作用。

據《京華時報》報導,浙江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員楊遴傑表示,此次通知和此前有關部門發佈的有關小產權房的政策基本要求是一樣的,但當前小產權房再度升溫,此時再次發文是為了表明當前態度。

前述《21世紀經濟報導》稱,「最近看到了市場上有些誤讀,所謂的同等入市、同地、同價,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並不意味著小產權房能夠轉正,」國土部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採訪時表示。

上述人士進一步介紹,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前提是對用途管制和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規劃,也就是說,「小產權房(的合規性)和是否是集體土地性質,並不直接相關。」

轉正之爭

對小產權房的「轉正」,多方有不同的觀點。

據《新京報》報導,在北京市房協秘書長陳志看來,「小產權房」的轉正還面臨著諸多難題。其中最大的問題就是法律上的障礙,《憲法》中規定的土地所有形式只有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而且按照現行的《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村民只能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不能出租、買賣或變相買賣。

河北大學中國鄉村建設研究中心研究員李昌平認為,在沒有修改法律的情況下,就應該嚴格執行法律,該查處就查處,該處罰得處罰。如果現在不處理「小產權房」,而是一下子全部「轉正」,這就意味著違反現有法律,把一切違法合法化,「會帶來嚴重的後果。」

前述《華夏時報》報導,「千萬別買,讓小產權房轉正,想都別想,三中全會也沒說小產權房可以入市。」華遠董事長任志強近日怒斥小產權房的違法性,認為允許其入市就跟讓其他違法犯罪合法化一樣。

而以研究市場為主的多個專家觀點趨於一致,認為對於小產權房已經形成的既定事實,必須分批次解決,通過補交地價,讓其入市。

民建中央經濟委員會副主任馬光遠認為,小產權房對穩定中國房地產市場、增加供應、解決居民住房問題功不可沒,小產權房轉正是必然的趨勢。

住建部住房政策專家委員會副主任顧云昌認為,從中央提出建設統一的城鄉建設用地來看,小產權房變大產權是必然趨勢,但處置起來問題複雜,因此已經拖了十來年,中央政府一直未鬆口。

已售小產權房怎麼處置?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兩部委針對小產權房下發的通知中,針對已售已建小產權房的處理,緊急《通知》並未明示。《通知》要求,各地開展一次集中排查摸底,結合實際研究提出分類處理的意見,並將結果報兩部門。

前述《21世紀經濟報導》稱,北京市國土局副局長李軍透露,去年開始,北京開展的清理小產權房的工作,基本原則就是要杜絕新生,逐步地處理遺留問題。

針對已建已售的「小產權房」,李軍表示,這一遺留問題目前也正在進行處理。李軍透露,將選擇個別區域進行試點,目前試點方案正在研究制定中,但北京從未考慮讓小產權房轉正。

而據前述《京華時報》報導,浙江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員楊遴傑表示,理論上看,對已出售項目的解決方案,無非三種可能。一是全部認定非法,全面拆除。這樣做社會風險太大。二是存量全部合法轉正,嚴控新增產生。這無疑會鼓勵更猛的建設熱潮。三是對存量採取一定原則區別對待,部分轉正,部分拆除。關鍵是如何確定這個原則,處理不好,前兩個方案的負面效果會集中在這個方案中體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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