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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喔國際(1219)和南浦是不是有古怪?(1,有續集)

上一集講天喔(1219),講到它和銀基和同類公司,它不是賣品牌,是賣酒的,其實這還沒有完,最重要就是要談他持有51%的南浦食品(集團)有限公司的關係,其實南浦食品(集團)有限公司的地位是非常奇怪的,我們先談第一點,南浦食品(集團)有限公司為何不併表。

南浦食品(集團)有限公司其實早在1992年10月6日成立,由主席林建華及其兄弟成立的莆田市華南副食品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主要從事食品貿易,後來以此為平台再成立天喔國際之前身天喔食品(集團)有限公司。在2002年,又把莆田市華南副食品有限公司及天喔食品(集團)有限公司分拆為兩間公司,由林建華及其親友持有兩家公司全部股權。為打進重要的上海市場,最後在2007年更把持有的49%股權出售給上海國資委持有的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至於林氏家族則持有剩餘51%股權。現時亦由其分銷天喔的產品,至於南浦食品(集團)有限公司亦有出售大量產品給公司。至於林建華仍為公司的董事及總經理,主導南浦食品(集團)有限公司的運作。

根據招股書數字,南浦近年的盈利不斷增加,2010年盈利為3,600萬人民幣、2011年盈利為4,100萬人民幣、2012年為4,700萬人民幣,為提升估值,故希望注入上市公司。但因為由上市公司持有51%股權,所以併入盈利也要併表,因為貿易業務利潤率低,且佔有大量營業額,使它變成一家貿易為絕大部分的上市公司,估值就會下降,所以為著這真正理由,所以才會造成他有併入盈利,但不併表的原因。

至於在招股書的原因,他就指因為是國企,所以無法通開公開投標收購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之權益,且對方也無意出售,加上因為他們在南浦董事局中,原本在2008年修改中,可以在7名董事委任4名,但應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之需求,2010年修改中,可以在6名董事中委任3名,之後2012年章程修改中,原本可以自願由可以在7名董事委任4名,變成委任3名董事,對方由3名則變成4名。上市公司方更指出,原本董事會需要3分2董事投票才可通過議案,故無論是控制4席和3席也無法控制董事會,所以其實也沒有分別,這就構成他們可以透過這種罕見的安排,成功把原本需要併表的東西不用併表,變相提高了盈利率,也提高了估值,這算不算是提高財技的一種呢?

下星期再談這家公司另外的奇怪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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