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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週高論】創造財富是最大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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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財知道 第130期 胡釋之

(原文摘編)財富不是天生的,是創造出來的。在窮的時候,大家對這個問題都不會有太大的認識偏差,都知道財富不是現成的,有現成的大家就不會都窮。現在富起來了,有些人忘記財富是怎麼來的,以為是那兒有一大堆現成的財富,還有一個管分配的人,別人比自己更富,就是因為那個管分配的人把現成的財富多分給了別人,少分給了自己。

財富當然是誰創造誰擁有。他若不創造就壓根不會存在,那他獲得他創造的財富不是天經地義的嗎?沒有任何人會因為他佔有他自己創造的財富而受損,他富不會導致別人窮。他創造他擁有,他才會去創造,不然誰會去創造?

否認誰創造誰擁有,那等於是說你有權擁有別人創造的財富。乍看這當然挺爽,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你會願意你創造的財富,是別人有權而不是你有權佔有嗎?這不就是要你做別人的奴隸嗎?

如果你自己不願意當別人的奴隸,就不要指望別人會願意當你的奴隸。如果有人創富能力比你強,比你更勤奮更愛動腦,創造的財富比你多,這不能成為他人因此變為你的奴隸的理由。這樣一來,誰還會願意成為「強」者?怕只會願意成為「搶」者,結果就是個相互掠奪、共同貧窮的社會。

只有極度物質的人,才會覺得搶來的財富和自己創造的財富沒有區別,才會覺得有錢就會有快樂,而不管財富的來源。財富是美德的產物,只有道德地佔有自己創造的財富才會體驗到創造的快感和做人的驕傲。

【推薦理由】有兩個邏輯,市場的邏輯和強盜的邏輯。前者是說,每個人都從生產與交易中獲利,都因為滿足了別人需求、對社會做出了貢獻而獲得回報。後者是身體頭腦健全的人說,別人對我的生活負有責任,憑什麼別人就有錢我就受窮,這不公平,我有權「共享經濟發展成果」。當然,真正的弱勢群體也是有的,是那些失去謀生能力的人,社會對他們要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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