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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軌分析之科學研究方法 一念間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5165cba01019hku.html
網友@醫藥商業一直提倡討論時要區分事實(Fact)和看法(Opinion),認為第一步是要把事實搞清楚,在沒有事實真相前,儘量不要形成任何看法,更不要下妄下結論。我非常認同這種做法,最近也用它來反思自己各種想法,包括以前寫過的文章,確實發現有不少可以改進的地方。這裡,我把它進一步細分為四個概念:事實(Fact)、結論(Conclusion)、看法(Opinion)和證據(Evidence)來進一步討論:通過事實得到結論,先有看法後有證據。

事實==>結論
這是我們常用的思考方法,即根據事實或現象得出結論;或是根據事實或現象,提出假說/理論,然後證實或證偽。比如,我們根據報表的計算,知道公司的盈利情況;通過檢測,得出白酒塑化劑含量是多少,等等。

這一個過程,主要是大腦的邏輯思維能力(用《思考,快與慢》中的說法是系統2)在起作用。科學的研究方法有四個步驟:
  • 第一步是觀察現象,提出問題。
  • 第二步就是提出理論,做出猜想。為瞭解釋所面對的現象,我們要提出一個假說,提出一個理論,這個理論在邏輯上要能夠自圓其說,要能夠解釋所面對的現象,這是研究的第二步。
  • 第三步就是從假說和理論出發,從其內在的邏輯出發,去提出一系列的預測。這一系列的預測本身是基於理論的內在邏輯推演出來的。
  • 第四步就是有系統性地蒐集經驗、事實和證據,並把這些經驗、事實和證據同理論的預測相對照。
如果理論的所有預測都能夠和經驗事實一致起來,那我們就接受這個理論;如果理論的預測和經驗事實不一致,那我們就推翻這個理論,去尋求一個新的理論。這就是我們迄今所知道的所有科學研究的四個步驟,這四個步驟是缺一不可的。

這是自然科學通用的研究方法,但並不是人們所習慣的方法。畢竟現代科學才幾百年的時間,而人類文明已經存在了數千年。尤其東方人普遍是形象思維,缺少西方人形式邏輯和實證精神的傳統。中國的先秦時代也曾有過很激烈的辯論習慣,並推動了邏輯的發展,其到達的高度中國人在後來再也沒有到達過,但是它跟古希臘的形式邏輯相比是不在一個量級上的。以後的知識分子都醉心於解讀古代的典籍,而沒有嚴密的邏輯推演和合理預測。順便說一句,有人認為東方人喜歡炒股是因為好賭的本性,這種說法本身也只是一種假說而非結論。我覺得更有可能是東方人擅長形象思維不擅長邏輯思維,而喜歡賭博和炒股。

因此很多人做完第二步就停步了,其實後兩步更重要。人類的大腦喜歡偷懶,認為「所見即為事實",會因為一個因果關係說起來似乎很有道理,就願意相信它,甚至僅僅因為二者同時出現,就認為其有因果關係。但通過觀察現象研究事實得到的結論只能說明二者有相關關係,而非因果關係,因此這時的結論叫假設或假說更確切。只有通過後兩步證實(天亮是因為地球自轉)或證偽(天亮是因為公雞叫),才能確定有無因果關係,從而得到可信的結論。


看法==>證據
雖然人們對自然科學的研究(通過事實得出結論)已經充滿了偏見和錯誤,但我對人們處理社會科學領域(尤其投資領域)的能力更加悲觀。大家不妨仔細想一想,自己每天有多少時間/多大比例是自己真正在思考和做決定?結論恐怕是大家都不願面對的:我想大部分人不到十分之一,很多人可能不到百分之一。人雖然自詡為萬物之靈,但大部分人在大部分時間只不過是像草履蟲那樣簡單的回應刺激,或者思維處於無序狀態(行尸走肉)。也就是說,是機械的條件反射和潛意識控制我們生活的大部分。用《思考,快與慢》中的說法就是系統1,包含了潛意識和無意識能力。由於潛意識一詞用得更廣,我這裡用潛意識近似替代系統1。

我們的系統1並不善於質疑。它抑制了不明確的信息,不由自主地將信息處理得儘可能連貫。除非該信息立刻被否定,不然,它引發的聯想就會擴散開,彷彿這條信息就是千真萬確的。系統2能夠提出質疑,因為它可以同時包含不相容的多種可能性。然而,保持這種質疑會比不知不覺相信其真實性更加困難。因此我們對事物的信任多於質疑。

由於最近大家都很關注茅台,就用它舉例。其實一開始你的潛意識已經決定你是茅粉還是茅黑了——潛意識先形成看法。接下來雙方都為拚命找證據來支持自己預設的看法。於是事情看起來就很有趣了,面對同一件事,比如一個帖子,無論是好事還是壞事,看空的人會解讀出大量空頭信息,看多的人則恰恰相反,而任何一方看起來又都很有道理。因此我們看到不管主帖說什麼,下面的評論都是如出一轍,你把任何一個帖子的評論移到其它帖子下都完全可以。

我們不過是自己潛意識的奴隸——先由潛意識自動生成看法,然後再用所謂的「理性思維」去尋找證據。即先有看法,後有證據

之所以在這裡刻意把看法和結論、事實和證據四個詞分開,就是為了強調其區別:1、看法是主觀的,只有結論才是客觀的;2、證據看起來和事實很像,但它是經過「看法」過濾和選擇性接收的。

這篇文章寫起來很費勁,覺得沒法把自己想的全部表達出來,估計大家看起來也晦澀難懂不知所云。時間不早了,直接上結論。其實很簡單,我們學習和研究的時候,應該:

1、只關注「事實」以及邏輯論證關係(「結論」必然能重現)
2、對「看法」,只需要關注少數和自己不一樣的,或有更好視角的(「看法」無法通過討論改變或學習)
3、忽略所謂的「證據」(除非你能把它當作事實的一部分填充到自己的「事實==>結論」體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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