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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最大走私琥珀案細節披露

http://www.21cbh.com/HTML/2012-9-14/5NNDIwXzUyMTc5NA.html

國內最大走私琥珀案件的作案細節浮出水面。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從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瞭解到,該院對深圳 市昌詰工藝品有限公司走私琥珀一案提起公訴。這家由台灣商人在深圳開設的公司,委託其他代理公司通過貨運渠道或快件渠道,採取偽報品名、低報價格的方式, 累計進口琥珀原料232噸,價值8.28億元人民幣,涉嫌偷逃稅款1.2億元人民幣。

2011年4月19日,深圳市昌詰工藝品有限公司向深圳機場海關申報進口一批「松香」,規格為「無牌無型號、黃色固體、不規則形狀、生產膠水用」。海關在取樣送檢後發現這些「松香」竟然是天然琥珀,該票進口貨物涉嫌偽報品名,偷逃關稅。

除 了偽報松香進口外,昌詰公司還曾以低報價格的方式大肆走私琥珀。2006年11月至2008年6月,昌詰公司通過代理商,從福州海關申報進口琥珀原料8 票,總淨重共計197.2噸,但單價低報為1美元1公斤。而當時國內琥珀的市場基準價為每公斤人民幣4000元左右。僅這批琥珀,偷逃稅款就達到 9454.6萬元人民幣。

目前,國內進出口代理公司、貨物運輸代理公司存在惡性競爭,使代理公司主動為昌詰公司出謀劃策,案發後則以不知情為由推脫責任。

深圳檢察機關披露,昌詰公司並沒有進出口權,其原料進口必須依靠進出口代理公司,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昌詰公司從波蘭、立陶宛、俄羅斯等地採購琥珀原料運抵香港後,委託深圳市豪欣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申報進口。

豪欣公司的負責人邱某明知昌詰公司進口的是琥珀,卻主動建議昌詰公司將琥珀偽報成樹脂,以少繳關稅,後又建議他們改報為松香。

檢察院辦案人員表示,要加強對國內報關和貨物運輸代理市場的監管,針對進出口企業和貨運代理企業建立信用檔案,並完善相應的激勵和懲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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