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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首富都忽略的 4個基本常識!

202-8-27  TCW




為什麼明日之星捅下的樓子,總是讓人心驚膽跳?

有再好的人才、再大的夢想,如果少了最基礎、最簡單的管理,任何事業都可能變成一場惡夢。

這一段話,花不到你十秒鐘就能看完,卻是花掉威望國際董事長陳主望十五億元和六年時間,才學到的體悟。

陳主望談起「威望案」的爭議,懊惱的說,「你可以說我是大笨蛋,」輕忽最基本的管理工作,讓好不容易找到的天才,變成自己最大的惡夢,「很多的瑕疵你會覺得『啊算了,以後再解決,反正公司在衝,一直往前走。』但其實,不應該是這樣!」陳主望說。

該放手授權,讓人才盡力一搏?還是嚴守分際,堅守管理紀律?

霸菱銀行前高級交易員──李森(Nick Lesson),在兩年半內搞垮兩百年歷史霸菱銀行的案例,最是經典。李森在霸菱銀行表現優異,促使銀行獨厚李森,讓李森不必遵照負責交易和負責稽核的人員分開的制度,霸菱授權李森可以獨自完成交易,結局是闖下滔天大禍。

其他包括像安能案裡的前執行長史金林(Jeffrey Skilling)畢業於哈佛大學MBA,卻爆發一手遮天的醜聞案,搞垮一家公司;有「垃圾債券天王」之稱的米爾肯(Michael Milken)畢業於華頓商學院MBA,因幫助委託人逃稅等而栽了跟頭。

有天才特質的人,往往具有明日之星的架式,但也造成原本應負責管理天才的人混淆了他的角色,從監督者反而成了欣賞者,跟著天才一起做夢,最後敗在內部控制(簡稱內控)系統失靈,鑄下大錯。

「很多新創公司都有同樣的狀況,」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委員葉銀華觀察,威望不是特例,連續四關失守,才讓公司陷入爭議醜聞。

監督、執行須分開!公司再小再特別,都要有損益表

葉銀華分析,如果投資者和經營者每天一起工作,互相監督,有沒有具體的監督機制,或許沒那麼重要。但是,在威望的例子裡,陳主望只是專職董事長,不參與公司經營,「執行和監督就要分開,我去執行,你來監督,」葉銀華說。

「談這個沒有大理論,就是做生意的基本常識,」葉銀華說。

他觀察,即使再小的公司,再特別的產業,都至少要有損益表,而且,至少每半年就要報告一次狀況,總經理應該清楚告訴董事會,公司這段期間做了多少生意,賺或賠了多少?

根據陳主望的說法,張心望前後要了五十多次的錢,錢用完了,開口就有錢,就等於是水龍頭永遠處在一個無法節制的狀態下,水庫也終有乾涸的一天。

透過監督機制,董事會得以時時檢查公司商業模式的合理性,如果靠投資換市場,董事會就應該要問,市占率要達到多少,才可以損益兩平?並且要計算每一筆投資和交易是否合乎邏輯?如果要再繼續投資,公司對未來的營收和獲利狀況的預測又是什麼?

就算總經理是天才,有再好的藉口,也不該規避這些監督。

威望內部沒有固定的財務人員,更讓監督機制徹底失靈,「一般公司,董事會會安排一、兩個人到公司去上班,這些人通常是財務或內控人員,」葉銀華觀察,這些人不干涉總經理的決定,但直接和董事會報告,有這層設計,就不會讓任何人有隻手遮天、刻意隱瞞資訊的機會。

但在威望,公司卻連一般的財務人員都沒有,才導致問題爆發。

授權、決策設上限!虧損後再增資,須報備並定期追蹤

葉銀華觀察,威望董事會重大決定的授權程序「有很大改進空間」。

他觀察,威望成立已六年,本業還無法轉虧為盈,卻仍然不斷的增加可能虧損的轉投資,同時還要求投資人不斷增資,例如投資樂聲戲院等新事業,就像火箭引擎漏 油,卻還在油箱上挖第二、第三個洞,同時還向裡面加油,雖然美其名為上下游整合,事實上是加速失血,「還沒把對手打死,自己就先死掉。」

一般公司成立第二年虧損,要再找投資人增資,就不容易,威望成立六年,連財報都沒有,卻還能連續數十次要求投資人給錢,葉銀華認為,這是很不合理的決策,再小的公司,都不該這樣做。

他分析,一般的做法是,董事會要替總經理設下授權上限,一定金額以上的決策要向董事會報告,「而且要定期追蹤,」葉銀華觀察,董事會每一到兩個月,就應該開一次,要求總經理說明,才能有效監督總經理的決策。

總經理應該要持股!願意拿自己錢投資,是種經營承諾

威望的經營過程裡,總經理雖然是創辦人之一,卻連薪水都不領,也沒有股權。

「這是公司經營的大忌!」葉銀華觀察,「總經理沒有股權,卻擁有這麼大的權限,很危險!」

他分析,雖然每個人財力不同,但公司成立時,就應該要求總經理買下一部分股權,「總經理可以占到三成,至少也要兩成,」而且,要拿錢出來,不只是插乾股,用意是讓總經理的個人財務狀況和公司綁在一起,一旦總經理要對公司不利,也會傷害自己的權益。

董事會把關要徹底!投資每塊錢,都要當成自己的錢

威盛去年年報揭露,威望是威盛的轉投資公司,威盛擁有威望一九%的股權。因此,威望內部控制系統出問題,受損失的不只是王雪紅,「還有威盛的小股東,」葉銀華說。

「公司治理的原則是,如果這筆錢是你的錢,你會不會做這樣的決定?」他觀察,董事會最大的責任,就是要把投資的每一塊錢,當成自己的錢,「要在乎每一塊錢的風險和獲利。」

威望雖然也是定期開董事會,卻沒有發揮任何功能,才讓公司成立六年,連最基本的財務報表都沒有,他觀察,蓋曼威望的資本額高達十五億元,「很多上市公司的股本都不到十五億,」如果董事會成員無法把公司的錢,當成自己的錢一樣小心運用,就會傷害到千千萬萬的小股民。

「不管你做哪一種生意,都要跟董事會說清楚、講明白,這不會影響你做生意。」一位前上市公司財務長觀察。

不管再好的理由,一旦公司內決策和監督對立的內控機制被打破,等於明擺著捷徑,引誘人以身試險。管理、監督本身就是一條單行道,沒有任何繞道而行的空間,尤其是不應該為特殊人才開出另外一條路,否則,即使那條路走歪了,你也無法即時判斷,終會釀下大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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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維基百科、各網站 整理:林宏達、邱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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