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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明令,多省潛行,氣象系分羹新能源 「風光」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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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基礎氣象資料5萬元?一套風資源評估報告15萬-20萬元?每年全國風電防雷檢測收入可達2300萬元?

新能源開發中,手握大權的氣象部門已不再是清水衙門,而地方政府的高度配合則更讓氣象部門底氣十足。

清水衙門新「生意」

千萬別以為,氣象部門「只能預報下天氣,有時還不准」,如今,這個再熟悉不過的部門已不再是清水衙門。

2012年8月1日,《黑龍江省氣候資源探測與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這部誕生於中國邊疆的地方條例,史無前例地規定風能、太陽能屬國有,並據此要求任何企業在探測資源前,必須經過黑龍江省氣象局的同意。

此前,黑龍江省氣象局在解釋「條例」出台初衷時認為,此舉是為加強氣候資源探測和保護。因為當下黑龍江省正處於新能源大發展階段,氣候資源探測比較混亂,此外具有外資背景的企業也在掌握具有戰略意義的涉密氣象資料。

「因為現在立的法(『條例』),與國家法律沒有牴觸,我還是持支持態度。」近日,國家氣象局局長鄭國光在做客一家電視台節目,回應「對黑龍江將風能太陽能收回國有這一問題怎麼看」時表示,各省「也可以相互借鑑,但是要根據自己本省的實際需要」。

據南方週末記者瞭解,將探測風能、太陽能上升到行政審批層次的不只黑龍江省。目前,云南、安徽、江西早已暗中實行探測審批制,只是沒有正式出台條例或文件。

全國人大環資委法案室副主任王鳳春認為,從可再生能源開發角度看,探測環節再加一道審批毫無必要。

「按照規定,黑龍江出台條例應向全國人大申請審查和備案,備案到全國人大法工委和環資委,但到現在為止,我都沒有看到黑龍江條例的原文,黑龍江目前還沒有向全國人大備案。」王鳳春說。

對於該條例,眾多風電、太陽能開發企業的牴觸情緒強烈。「新能源項目審批環節越多,開發難度越大,相關費用也就會越高,(氣象局)無疑是又要給發電商開一個天價報價單。」國內一家國有風能企業負責人向南方週末記者抱怨道。

消失的免費午餐

目前來看,這個層層加碼的報價單也是「從無到有」、「從少到多」。

一家風電企業的前期部長告訴南方週末記者,氣象局收費是伴隨著中國風電的發展而發展的。「風電發展越快,收費價格越高。」

2003年,他們做風電前期工作之時,索取氣象數據是免費的,或者象徵性的。但2004、2005年,隨著中國大力發展風電,頒佈可再生能源法以來,氣象局開始正式收費,並且水漲船高。

以風電為例,在建設風電場的前期工作中,評估風資源是一個必不可少的環節,為此,開發企業需要參考當地氣象站30年的測風數據。

企業堅持認為,這些基礎的氣象數據應免費提供,中國氣象局國家氣候中心專家張秀芝在南方週末記者採訪時認為,「提供給企業的數據是經過加工的,這其中耗費了人力,收取一定費用是為了彌補人力成本,況且企業是出於賺錢目的。」

不過,企業想不通的是,即便需要「收費」,氣象資料的收費怎能千差萬別。

根據發電企業提供的資料顯示,內蒙古、甘肅收取5000-8000元不等,貴州的價格翻了番,達到1萬至2萬,江蘇則達到3萬,而山西、河北這樣經濟不算發達的省份起步價就標出4萬至5萬。「不過,如果與地方政府領導關係過硬,極個別項目也可以不收費。」發電企業透露。

一位發電企業負責人說,風電場一般建於遠離城市的高山或空曠地,而氣象站提供的數據大多採集於城市或周邊低窪處,再加上城市建築物的影響,其實對風電開發的參考價值並不大。

「基本的氣象資料應該向全民公開,免費索取,即使開發企業單獨委託氣象局做精細化測量,也應由國家統一規範收費標準。」王鳳春說。

風資源報告價格飆升

事實上,同樣是氣象數據,氣象局和地方政府卻能屢屢翻出新花樣。

南方週末記者瞭解到,從2011年開始,黑龍江、吉林、浙江、湖北、江西、安徽、云南等省已發展到氣象局不直接提供氣象數據,而是要求風電、太陽能項目的前期工作,必須單獨委託省氣象中心或當地設計院編制「風資源評估報告」。

這意味著,氣象局完成了從「提供數據」到「提供報告」的轉型,費用隨之上漲,一般在15萬-20萬元左右,目前最高可達到30萬元。

為了能夠讓風電開發企業定製報告,地方發改委也從中配合——部分地方發改委將「風資源評價報告」作為項目審批「路條」的支持性文件,並明確要求由氣象局組織審查,「在此過程中,報告的審查還要再收一道費」。

地方發改委的介入還不只為氣象局拉來了買賣,風電開發企業的可研報告,也被要求委託給當地的設計院來做,費用在50萬元左右。

一位發電企業的研究所負責人告訴南方週末記者,當測風工作完成後,他們基本就得知了風資源情況,如果風資源不具備開發條件的,就不可能再繼續推進前期工作了,「況且擬建風電場在立塔測風前,我們就會對該區域進行研究,能不能開發,心裡已經有百分之八九十的結論了。」

「這些風資源評估報告與企業做的可研報告高度重合,根本沒有必要。」一家不願透露姓名的發電企業前期部長說。

防雷:安全的幌子?

真正讓發電企業頭疼的是防雷檢測費。氣象數據和風資源評估的收費環節集中於電廠建設前期,屬於一次性收費,而防雷檢測收費則始於電廠竣工之日,需年年收取。

據瞭解,這項收費發端於2011年。這一年,中國風電裝機容量躍居世界第一。正是因檢測技術和收費尚無標準,各地安監、氣象局自由裁量權很大。據一家發電企業介紹,此前他們認為防雷檢測收費不合理,沒有繳納,隨後就接到了罰款通知單。

據某央企發電公司反映,2011年8月18日,河北省安監局組織的防雷減災檢查組到該公司進行風電場防雷工作檢查,提出該風電場中所有風力發電機組的接地裝置,必須由當地氣象局即張北縣防雷中心每年進行防雷接地體的檢測,對公司自檢和聘請電網公司進行檢測的方式不予認可。

2011年8月15日,張北縣氣象局發給該公司的收費說明顯示:「根據河北省物價局文件,防雷檢測每個檢測點收費標準為80元,按每颱風機10個檢測點。共計800元/台,最終優惠價為每台300元。」按該公司風電場274颱風機計算,共計需繳費82200元。

但該公司調查發現,對於風力發電機這種以鋼結構和混凝土基礎為一體的電力設備應選取幾個檢測點,河北省物價局文件和風電行業的規範中並沒有明確規 定。如果比照廣東、福建氣象部門的定點規定,類似鐵塔、煙囪、水塔等建築物的防雷接地體應按一個點或兩個點、每個點60元的標準來確定,折算每颱風機的檢 測費用只有120元。

河北省的風電場防雷檢測收費還不算高,一位發電企業運營人員稱:「內蒙古氣象局防雷檢測時要求每颱風力發電機組測試20個點,每個點收費180元,每颱風機的檢測費用高達3600元!」

簡單算一筆賬,如果防雷檢測收費的全國平均值為500元,中國目前風電裝機大約4.6萬台,那麼,氣象部門每年的風電防雷檢測收入即可達到2300萬元。

默許的地方政府

在企業看來,沒有地方政府的支持,氣象局根本收不到錢。風資源評估報告需要地方發改委在發放「路條」上配合,防雷檢測離不開地方安監局聯合執法。

地方政府的高度配合,源於風電企業繳納的稅收和政府預期差距太大。

增值稅改革(生產型增值稅轉為消費型增值稅)後,企業購入設備的金額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而風電企業設備購進費用佔到總投資的75%,這意味著,地方政府的增值稅收入將大幅減少,一些地區甚至長年都是零。

此前,酒泉市國家稅務局曾預計,2015年酒泉新增裝機容量755萬千瓦產生的進項稅金的抵扣年限約為19.87年。也就是說,實行增值稅轉型後,風電項目在近20年內不用上繳增值稅。

然而,即使在20年以後,風電企業也不見得繳納增值稅。風電設備運轉5-8年後一旦出現老化破損,就要維修更換,這會產生一筆固定資產增值稅進項,企業又可以進行抵扣。風電企業在現行增值稅政策下,可能永遠都不用繳納增值稅。

對急於獲取稅收的地方政府而言更為雪上加霜的是,風電開發業繳納的稅收主要是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但由於風電產業投資回收期長達8年至15年,大多 數風電企業短期內不能滿負荷發電,處於虧損狀態,加之「三年免稅、三年減半徵收」的優惠政策,近幾年風電企業都不會實現企業所得稅。

對於急切想從風電企業看到效益的地方政府來說,這無異於一枚難以吞下的苦果,這也讓地方政府在有限空間,尋找新的「致富」途徑——氣象部門擴權收費,顯然是其中一個。

後「風光國有」時代

「氣象局的介入勢必會拉長風電場建設的審批週期,也提高了企業進入風電和光伏行業的門檻和成本。」一家來自黑龍江的風電企業如是評價。

國內一發電廠商預計,如若實施條例,現已處於盈虧邊緣的風電項目將被放棄。而未來在開發海上風電時,海上風資源的探測審批可能會遇到麻煩。

更令風電、光伏企業擔憂的是,黑龍江省條例涉險過關後,早已暗中實施風、光資源審批制的云南、安徽、江西甚至更多省份會不會跟進出台類似條例。

而類似「風能、太陽能國有」的口子一旦敞開,未來極有可能變相滋生出其他名目的收費項目。「那時,風電產業將面臨滅頂之災!」上述發電廠商說。

據南方週末記者瞭解,針對黑龍江條例的內容,國家能源局政策法規司已收集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李豔芳等各方意見,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異議,但截至發稿時仍沒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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