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千諾酒店投資騙局調查:銷售+抵押 圈走3.6億

http://www.21cbh.com/HTML/2012-8-14/5MNDIwXzQ5Njc5MQ.html

昆明千諾酒店涉嫌巨資詐騙的真相姍姍來遲,但突然驚醒的數百名投資人發現:歷史總是驚人的相似。

數年前,國內曾發生了轟動一時的「淳安千島湖」、「西安英吉利酒店」等事件,一度將產權酒店的「高回報」假象暴露無遺,但在國內相關法律仍顯滯後的背景下,去年底引爆的上述巨資詐騙案,再次將產權酒店的高投資風險推向前台。

公 開信息顯示,涉案的昆明豪慶商務公司將舊房改裝成產權式千諾酒店後,在2010年12月至去年8月公開銷售,其中一部分產權先售後抵押,另一部分產權先抵 押後售,前者抵押時業主毫不知情,後者出售時業主仍不知產權已抵押,公司共套取合同現金約2.0956億元,抵押貸款1.522億元,但這筆巨資早被挪 用,致使出現爛尾樓。

昨日(8月13日)下午,《每日經濟新聞》從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經偵部門一內部人士瞭解到,目前警方已查封昆明豪 慶商務公司大樓,凍結該公司實際控制人吳小蘭6輛汽車、25套房產及在云南德宏地產與開遠市的兩處投資項目,其總估值遠超1億元,此案還涉及云南聚誠投資 幕後老闆楊衛和昆明市真元公證處等,預計9~10月將送法院提審。

合同巨額詐騙路徑

近日,昆明市的何先生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來業主們所掌握的有關昆明千諾酒店涉嫌巨資詐騙的舉報材料,而何先生僅是捲入此案的400餘名受害者之一。

記 者查閱多方資料後得知,此案主要操作伎倆是:昆明豪慶商務公司先以低價購到一棟舊式酒樓,然後用廣告轟炸吸引投資者高價認購。隨後,控制方與投資者簽訂 5~10年租賃合同,許諾高額回報並等待返還現金在購房款中扣除,還承諾5年後以120%的價格進行回購。因此,上述高額回報的誘惑,並經昆明真元公證處 公證,吸引了一大批購房者,套利逾2億元。

之後,在所有投資人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控制方又把購來的舊酒樓房產證找地方信貸機構及放高利貸者以高利息(月息3分)進行抵押貸款,再次「融資」超1.5億元。而在這一過程中,也就是僅一年時間,昆明豪慶商務公司兩次變更公司地址,更換5任法人代表,案發後已人去樓空。

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全經聯深圳分盟首席法律顧問顏宇丹律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涉案房產交易應屬非法,所簽買賣合同無效,原因在於合同項下房產尚未取得相關房產管理機關和土地規劃部門審批同意分割成獨立的空間和房屋進行銷售。

此外,昆明市房屋交易產權管理處登記科科長陳景平曾向媒體表示,對一棟二手房進行改造,需向規劃部門報批,按照設計圖嚴格進行,並由規劃部門對大產權進行分割,才能在銷售後為投資者辦理小產權證。

舉報材料稱,規劃局曾表示昆明豪慶商務有限公司只報批了外牆裝修,無內部改造和規劃內容。昆明市規劃局的這一說法,在業主提供給記者的一份錄音資料中得到了印證。

如此說來,昆明豪慶商務公司向規劃局報批時避重就輕,明知23個大產權無法分割成300~400個小產權卻又堅持對外公開銷售,涉嫌合同欺詐。

千諾酒店前世今生

產權式酒店,作為一種既擁有房產權,又能獲取可觀收益和一定期限居住權的投資產品,隨著近年來國內旅遊度假潮的火熱而興起。

涉案的昆明千諾酒店,其實原本就是一個名叫「清源賓館」的舊樓盤,後來為推進省級國資管理改革而作為首家單位於2010年4月份進行公開拍賣,最終由昆明豪慶商務公司以3600萬元競得,不久取得清源賓館的房產權。

此後,正是昆明豪慶商務公司對該地塊開發並推出了春城陽光項目,也將清源賓館更名為「千諾酒店」。這一改名及後來的一系列騙局,均是圍繞著千諾酒店而展開的。

當年12月份,千諾酒店開始對外出售,其合同賣方顯示是昆明豪慶商務公司,並對投資人承諾:不僅可獲得產權,還可享有以租償貸的「利好」,致使400餘名投資人入彀。

經產權售賣和民間抵押雙向運作之後,千諾酒店的騙局東窗事發。目前千諾酒店經營陷入混亂,由投資人組成的業主委員會擬將接管酒店經營權。

幕後「黑手」袖裡乾坤

舉 報資料稱,昆明豪慶商務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是該公司原法人代表吳鳳香的女兒吳小蘭,其籍貫是浙江東陽人,挪用資金8500萬元,其中在2011年6月7日從 公司賬戶轉移4000萬元,另一部分資金是以抵押部分酒店產權而獲得的,而楊衛作為註冊成立於2009年的云南聚誠投資公司董事長,也是運作昆明豪慶商務 公司騙局的幕後「黑手」,轉移昆明豪慶商務公司資產逾2.6億元。

工商資料顯示,云南聚誠投資公司現法人代表是劉汪明,另據知情人士透露,此人乃是該公司董事長楊衛的司機,以借此掩蓋騙局,而昆明豪慶商務公司作為前者的下屬公司,其現任法人代表是崔世能,此人乃是劉汪明的「江湖兄弟」。

記者從舉報材料獲悉,目前楊衛已將大部分資產過戶或轉移給家人。隨後,記者撥打業主提供的楊衛電話,但已是空號。

舉 報材料還提及,據昆明豪慶商務有限公司現法人劉汪明提供的項目收支費用清單顯示,在收入方面,昆明豪慶商貿公司從春城陽光二期獲利20956萬元,3次抵 押獲取15220萬元,合計從春城陽光二期套現36170萬元;在支出方面,昆明豪慶商務公司支付給金橋房地產董曉秋7500萬元、佳新酒店項目2600 萬元、梁河項目880萬元、合夥人吳小蘭轉走4000萬元、普洱項目1000萬元、北京路項目576萬元及其他事項1800萬元等。

此 外,據業主所委託的相關律師從產權交易中心獲得資料顯示,昆明豪慶商務公司將持有的編號為201052814~201052820共7個房產證在2011 年3月17日抵押給劉黛林1000萬元,李慶峰、林愛娟1600萬元及五華楊融小貸公司900萬元。上述材料顯示,抵押總金額為15220萬元。

對 於上述數據,業主維權代表楊先生告訴記者,他們有金融方面的業主,通過各種渠道搞到了支出費用與抵押貸款情況,數據也基本上是準確的。另一業主楊女士表 示,在案發後,警方雖已控制了楊衛、劉汪明和崔世能3人,但吳小蘭已取保候審,她們通過查閱登機信息,仍能找到吳小蘭的名字,且其身份證號與護照都顯示與 之吻合。

監管被指存疏漏

「『春城陽光二期』兩次開盤,雖談不上家喻戶曉,但也夠大張旗鼓的。宣傳售樓一年的時間,沒有任何部門過問豪慶公司的行為,更不要說進行過監管。」業主提供的一封《關於請求昆明市政府加強案情監管的請求》的信件(以下簡稱「信件」)中提到。

另一封關於昆明市公安局回覆業主的信函談到,昆明豪慶商貿有限公司未辦理過房地產開發資質,不是房地產開發公司,不能從事房地產開發和經營,這個項目是對原酒店進行改造,未辦理過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對外銷售是違規的。

「根據無效合同的處理原則,應當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相關房地產權管理機關可以對違法銷售房予以查處。」顏宇丹律師認為,政府對一手商品房的監管要嚴格一些,而對二手房難以監管,購房者也有引起注意的義務。

此外,作為公證方的昆明市真元公證處也備受質疑。昆明市真元公證處一林姓副主任表示,盤龍分局經偵隊仍在偵查刑事案情,根據最後案情結果,他們將承擔應承擔的責任,目前不便於明確表態。

在業內人士看來,國內頻現的產權酒店投資風波,一方面說明投資者對這一模式需要加強風險意識,另一方面,監管空白也急需填補。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6336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