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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閉 好聲音,好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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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於荷蘭的《The voice》在2010年一經推出,就在荷蘭創下了收視奇蹟。當這個節目版權賣到世界46個國家之後,變成了一台台賺錢機器。

6000萬元冠名費,每15秒36萬元廣告費。

從2012年7月13日開播,僅僅兩週時間,作為《中國好聲音》播放平台的浙江衛視對外宣稱已收回成本。

《中國好聲音》這台賺錢機器並非中國原創,而是源自荷蘭在2010年推出的《The Voice of Holland》,《The Voice of Holland》一經推出就在荷蘭創下了收視奇蹟,其「盲選」的新穎選拔模式與導師的專業程度吸引了大量觀眾的目光。此後,《The Voice》被世界上46個國家購買了節目版權。星空傳媒旗下的燦星製作以約300萬元購買了這一節目的中國版權。

雖然節目模式一致,但在不同的國家,其賺錢的模式卻不盡相同。其他國家的製播單位是如何賺錢的呢?「中國好聲音」在商業模式上究竟有哪些創新之處?

廣告、付費下載、門票

燦星製作節目總監陸偉對南方週末記者介紹,無論是在國際還是在國內,《The Voice》一直是以達人秀為比較標竿的,也正是英國之聲在英國第一季播出收視率即超過英國達人秀,最初吸引了節目製作方的眼球。

更具說服力的是,在模式方提供的資料中,陸偉看到,英國之聲僅靠一個沃達豐的植入式廣告以及在蘋果公司iTunes中的付費下載兩項,就實現了比中國製作陣容更加龐大的500人製作團隊的英國之聲的贏利。這無疑證明這檔節目模式本身對觀眾的吸引力以及巨大的商業潛力。

和英國一樣通過單曲下載來獲利的還有美國之聲(The Voice(U.S.))、愛爾蘭之聲(The Voice of Ireland),不過相較於英國之聲單一的沃達豐植入式廣告,美國和愛爾蘭的市場化運作更充分一些,他們擁有更多的廣告投放商。

尤其是美國之聲,該檔節目雖無冠名商,但是起亞汽車公司、斯普林特公司和星巴克都看好美國之聲這個宣傳平台,願意為美國之聲投放廣告,他們與電視公司NBC簽署協議,成為於2012年2月5日首播的第二個賽季的官方贊助商。

同時,美國之聲的官方網頁上還專門開設了一個網上商店(webshop)銷售與美國之聲相關的T恤和CD,這些商品的售價在13.98美元到59.98美元之間。

作為《The Voice》的原創者,荷蘭之聲(The Voice of Holland)的贏利模式除了上文中提到的英、美和愛爾蘭採取的廣告贊助、網店銷售衍生品之外,顯得更趨多元化。

在荷蘭,觀眾收看荷蘭之聲需要向荷蘭之聲製播方RTL Nederland電視公司進行付費數據訂閱,有3%的電視觀眾因此購買訂閱,此項營業額約4300萬歐元(相當於3.39億元人民幣)。荷蘭之聲製播方 還與跨國移動電話營運商沃達豐合作開發了一款名為ThuisCoach的應用程序,通過購買此應用程序,觀眾在節目直播之前,可以從手機、平板電腦、筆記 本電腦、PC上看到任意的節目片段。此外,比賽過程中的電話投票環節,以及比賽現場門票銷售收入也是荷蘭之聲創收的重要方面。

資料來源:傳馳網絡《中國達人秀網絡營銷分析報告》、央視索福瑞媒介研究有限公司。 (李伯根/製圖)

開發整個音樂產業鏈

與國外不同,中國的觀眾並沒有形成付費收看的消費習慣,因此也注定《The Voice》在中國市場上要走一條不同的贏利道路。

「能不能賺錢?」據燦星製作節目總監陸偉介紹,這是他們在眾多節目模式中鎖定《The Voice》之後思考的首要問題。燦星製作曾成功打造中國達人秀、舞林大會等國內一線娛樂節目。也正是這支團隊,曾將《中國達人秀》的收視率基本穩定在 2%,甚至一度送至5.7%的收視率王座。

一番衡量之後,燦星製作大膽地將收視率目標定位在2%這樣一個高位上。此前,除了《非誠勿擾》以2%-3%的收視率雄踞地方衛視收視率榜首,《中國 達人秀》、《快樂大本營》、《中國夢想秀第三季》是目前地方衛視中僅有的收視率破2%的娛樂節目。製作方與浙江衛視最初簽訂的合約中提到,「如果《中國好 聲音》在每週黃金時段(週五21:15-23:00)的收視率超過2%,則燦星參與浙江衛視的利益分成。否則,廣告商的損失由燦星單方負擔」。

據央視索福瑞媒介研究有限公司的數據顯示,《中國好聲音》開播的前三期節目收視率分別為超過1.5%、2.8%、3.093%。據保守統計,浙江衛視十場《中國好聲音》的軟、硬廣告收益約在2.5088億到2.7088億人民幣之間。

據陸偉介紹,《中國好聲音》運作過程中對於整個音樂產業鏈的開發和運用是國外《The Voice》製作中所忽略的一個部分。在已經引入《The Voice》版權的其他國家中,《The Voice》節目結束於選出冠軍的一剎那。換言之,14場節目之後(《中國好聲音》為10場),一季《The Voice》便宣告結束,除了節目本身衍生品或者線上歌曲的繼續銷售外,歌手簽約以及演唱會、各類表演收益等獲利均是唱片公司的事情,已然與《The Voice》節目製作播出方再無關係。因此,就國外而言,《The Voice》的贏利僅限於節目製作與播出這個過程中。

而燦星團隊除了傳統的廣告收入分成、向視頻網站徵收的版權費之外,還把目光投向了整個音樂產業鏈。《中國好聲音》製作方星空傳媒憑藉旗下眾多的優質 音樂平台資源(Channel V、華語音樂榜中榜),把選手簽約這一環以及簽約後的商業演出等項目也收歸自己所有。本已成熟的資源優勢加上一系列為選手定製的商業演出、活動(國內大型 連鎖酒吧的定期室內演唱會,國內、國際商業演出,音樂劇以及中國移動付費彩鈴下載),不僅延長了選秀選手的生命力,也建立了《中國好聲音》的持續贏利能 力。

陸偉表示,「我們不指望單純依靠節目贏利,前期我們的目標只是收支保平而已;對於《中國好聲音》而言,我們更看重的是長時段內對整個音樂產業鏈條的整合和拉動,以及得益於第一季的成功後第二季在廣告投入方面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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