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IZ Archives


求解IPO有償沉默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8-03/100419150_all.html

 IPO有償沉默,這種媒體監督「濫用症」(相關報導見本刊2012年第22期「IPO有償沉默」),深為市場人士所詬病,也引發了證監會高層的關注。

  不少業界人士懷疑,這個難題目前可能仍「無解」。不過,中國證監會主席郭樹清已就此事做出批示:這種現象應被譴責,並應被記入誠信檔案,嚴重者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7月31日,證監會正式發佈《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第80號令)(下稱《誠信監管辦法》),自今年9月起正式施行。其中提及,如果部分市場主體發佈與事實明顯不符的資本市場相關評論信息,擾亂市場秩序,證監會及派出機構可以向其出具誠信關注函,記入誠信檔案,並可向其所在工作單位、所屬主管部門或者行業自律組織通報。

  本刊前述報導刊發一週後,一家知名證券報的中層管理者告訴財新記者,「以前的慣例是我們收擬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費或者廣告之前,都要寫一篇有關這家擬上市公司的『監督稿』,就是所謂負面報導。但現在,我們領導說,就不寫監督稿了吧,否則有敲詐嫌疑。」他同時承認目前格局不會有大幅度改變,「我們也要生存。」

  沉默並非解決辦法,否則媒體對資本市場應有的外部監督功能如何體現?

  求解IPO有償沉默,需要監管層面的重視,更需法律、法規層面的完善。多位來自上市公司、券商、監管層、媒體、財經公關公司的讀者來電來函,痛陳身處IPO灰色產業鏈中的經歷,但大多感覺無奈,認為社會信仰缺失、文化根源、監管體制、人性善惡、法治缺失等,是導致IPO有償沉默現象的原因。

  對中國媒體研究多年的北京外國語大學國際新聞與傳播系教授展江說:「俄羅斯媒體被稱為『自由而待價而沽』,中國一些媒體僅僅是待價而沽。」他認為,媒體當前的困難和問題,既有自身的腐敗問題,也面臨怎樣努力消除報導中遇到的障礙,「『IPO有償沉默』現象,既有普遍性,但又不是全部。不建立法治,就難以擺脫部分媒體靠腐敗求生之路」。

  中國政法大學前校長江平告訴財新記者: 「我以前反對新聞立法,現在我改變了這一看法。新聞立法應有助於新聞自由被賦權,同時將監管部門和媒體雙方的行為都納入法治的軌道。」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賀衛方和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蕭瀚則認為,建立新聞法治的方向是正確的,但是在目前制度框架下,恐怕還無法建立。

  媒體及學者的共識是,新聞媒體在當代社會推進透明、維護公義的角色是無可替代的,媒體自律優於他律。縱然媒體的調查批評報導出現不盡準確之處,也應得到社會和法律的相對寬容,以推動「言論自由市場」的發育,並促進整個社會獨立思考能力和理性共識的形成。同時,在任何社會,新聞機構均不享有法律豁免權。如果有敲詐勒索行為發生,當以刑罰論處,對新聞機構也應該有相應的處罰,但需要在法律的框架內依法執行。



記入誠信檔案

  「證監會應該管管!」針對愈演愈烈的IPO有償沉默現象,一些證券界人士表達這樣的直觀感受。

  7月5日-6日,證監會主席郭樹清一行到重慶調研。據證監會官網消息,與會企業代表提到,上市公司應對媒體報導工作越來越複雜,因為其中既有嚴肅報導,也不時遭遇為難乃至敲詐,希望有關部門能加大對財經類媒體的准入、管理以及考核。

  上市公司協會副會長楊樺、重慶證監局局長葉春和表示,之前也聽到過類似意見,應當認真研究解決。

  郭樹清在會議上回應,對媒體確實有一個監督問題,初步想法是可考慮納入誠信體系建設,無論機構還是個人,包括媒體,只要進行了虛假或者惡意宣傳、報導的,都要記錄在案並承擔相應的後果。

  7月31日,證監會正式發佈《誠信監管辦法》,其主要制度包括:建立全國統一的「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推出誠信信息查詢制度,並與國務院其他部門、地方政府、司法機關、行業組織實行誠信信息共享,實現對失信行為協同監管;建立一系列的違法失信懲戒制度,包括在主板、創業板發審委、併購重組委等委員、專家遴選中,對有失信記錄的「一票否決」等;建立針對幾類特定主體的誠信約束制度,加大對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相關重組方履行分紅、資產重組等公開承諾的督促、約束力度。

  涉及媒體報導部分,《誠信監管辦法》中提及,針對當前市場上部分主體發佈與事實明顯不符的資本市場相關評論信息,擾亂市場秩序的實際,規定證監會及派出機構可以向其出具誠信關注函,記入誠信檔案,並可以向其所在工作單位、所屬主管部門或者行業自律組織通報。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誠信監管辦法》是資本市場誠信建設的一部重要基礎性法律制度,其核心和亮點在於,正式把「誠信」納入監督管理的範疇,創新建立專門的誠信監督管理制度,通過從誠信信息的界定與歸集,到誠信信息的公開查詢,從監管部門的誠信監督、管理,到市場機構的自我誠信約束,從失信懲戒、約束,到守信激勵、引導等一系列制度機制,強化對市場主體及其行為的誠信約束。而市場主體認為自己的信息存在應予刪除、修改,或者其他重大、明顯錯誤情形的,也可以申請更正。

  「證券公司保薦代表人可以向證監會舉報,建立誠信檔案,讓上市公司、券商、其他中介機構可以投訴。比如一家媒體被投訴五次以上且查實的,由交易所進行譴責;譴責三次以上,轉給新聞管理部門取締牌照。」上海榮正投資諮詢有限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合夥人鄭培敏建議。

  目前,誠信處設在中國證監會法律部內,接近該部門的知情人士告訴財新記者:記入誠信檔案的前提是有關部門出具正式處罰或表揚。誠信檔案在建立初期,更多是記錄功能,前述諸多機制還有一個建立和發揮功效的過程。

要法治不要管制

  針對市場深惡痛絕的IPO有償沉默甚至變相敲詐等猖獗行為,有證監官員認為應該收集證據向新聞出版部門舉報。

  今年5月,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發起了為期三個月的「打擊新聞敲詐、治理有償新聞」的專項行動。6月13日,國家廣電總局也發出《關於開展「打擊新聞敲詐、治理有償新聞」專項行動的通知》。本次專項行動的基本任務是:嚴厲打擊假冒新聞機構和採編人員開展「新聞採訪」活動及利用「新聞採訪」活動敲詐勒索的行為;治理新聞採編人員利用採訪活動謀取利益,或接受採訪對象、單位、利益相關方和公關公司「紅包」等不良現象;治理新聞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以新聞報導形式發佈廣告,搞有償新聞、有償不聞的行為,規範新聞採訪活動秩序,清除新聞工作中存在的不正之風。

  但有意見認為,用加強管制的做法來解決當前的問題,不能解決根本,其中存在灰色地帶,可能反而限制媒體正常的輿論監督功能發揮。解決IPO有償沉默問題,應訴諸法治。

  「為什麼至今還沒有新聞法?依法對於那些IPO敲詐團的主力敲詐勒索者可以進行懲罰,比如吊銷牌照。」一位投行人士指出了業內認為的IPO敲詐團五大主力媒體,他同時承認,其中一些媒體開始初步具備了專業的新聞調查能力,只是行為不夠前後一致,也常常不夠自律。

  「新聞媒體應該受到監督和管理。但我不讚成簡單訴求行政部門來管理媒體。因為現在強調依法行政,但相關行政部門只有法規,而沒有明確的法律授權對媒體進行管理。」展江說,從2005年開始,新聞出版總署陸續出台了《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等,「但那只是部門規章,談不上有法可依」。

  但新聞業內對出台新聞法一直有擔憂。「如果新聞法規定的權利多是宣示性條款,而義務條條落到實處,那麼結果一定是進一步禁錮新聞自由。」一位新聞業資深人士說。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蕭瀚也有如此擔心。「應該建立新聞法治,但在目前制度框架下無法建立,無論是立法還是行政和司法都無法依靠,因此更多地應該依靠新聞行業的自律,而不是尋求管制。」他說,「如果目前情況下出台新聞法,必然帶來非法治的行政管制,不但無法保障新聞自由,還會將媒體現有的一點自由報導空間拱手相送。」

  展江表示理解那些反對出台新聞法的理由,比如在一個不成熟環境下出台新聞法可能進一步壓縮媒體的新聞自由空間,但他不贊成這些理由,也和一些法學界學者辯論過,「結論是,只有依法行政,相關部門的權力才能正確行使,才會受到合理限制」。

  展江認為,最擔心出台新聞法的是相關部門,而不是媒體和受眾。「目前對於新聞媒體的監管可謂是法治的盲區,人治的特區,規制(行政規章)的綠區。只有規制,而無法律。」他說,「我國接近於大陸法系,只有對新聞正式立法,才有執法依據,所謂『以法律為準繩』才能成立。法律具有公開性、穩定性,否則在這方面的監管就會流於隨意、神秘。」

  「除非有上位法的支持,我不大贊成行政規章來管制媒體,因為這不是真正的法治,不符合溫家寶總理近年來一直推進的依法行政的邏輯。」展江說。

直面敲詐勒索

  在新聞法未出台之前,依法治理IPO敲詐的路徑仍然存在。直接尋求法律幫助,面對敲詐勒索行為發起抵抗,是那些遭遇IPO有償沉默、自認遭到不公平待遇的企業們應該走的路。

  「目前對於媒體的監管主要在行政處罰和追究刑事責任方面,而民法是缺位的。新聞法和媒體行政管理應該主要對接民法和行政法部分。如果媒體報導失實,應該通過《民法通則》等索取賠償或者賠禮道歉,同時要避免『因言獲罪』。」展江分析。

  一位上市公司的證券事務代表說:「某些媒體打來電話,直接就說交30萬元廣告費,可以不發負面報導。這是赤裸裸的敲詐勒索,有錄音為證。」而相對隱蔽的變通辦法更多,比如要求贊助會議等活動,或是要求公司全數購買印有相關報導的報紙,數量已經遠遠超過這家報紙平日的發行量。

  另一位上市公司的副總經理則說:「我總覺得沒有特別有力的證據,而且公司上市後又不能得罪媒體。我想瞭解可以哪些罪名來起訴這些不良媒體?」

  「如果媒體的調查性報導屬實,那麼就是做了一件好事。如果媒體報導失實,而且是涉嫌參與IPO敲詐團的主力媒體之一,那麼就應該以敲詐勒索罪來追究,這個取證相對於官媒勾結容易一些。」展江說。

  「在追究刑事責任方面,關於職務犯罪,那麼有沒有媒體人和記者犯貪污受賄罪一說?記者不是公務員。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醫院和高校等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已被納入貪污賄賂罪的犯罪主體。媒體也是公司化運作的事業單位,如果還有例外的話,那麼可以商業賄賂罪量刑。」展江說。

  「媒體有問題,公司也有問題。」展江認為,那些主動用金錢來賄賂媒體,用非正常手段干擾甚至制止媒體正常監督的企業本身,也有行賄罪的嫌疑。有關上市公司是否也應該納入證監會誠信體系的黑名單? 這是一個目前監管當局還沒有涉及的地帶。

  「投資者、融資者、監管者,都要按法律來。媒體不能造假傳謠,要有責任感,不能故意引導讀者。有些媒體製作的標題帶著問號,說明並沒有切實的證據,但令投資者一看標題就以為擬上市公司是造假。很多時候,這些帶問號的問題可能是敞口的。」 鄭培敏對財新記者說。

  鄭培敏建議,證監會應該建立紅名單和黑名單的檔案制度,以幫助擬上市公司直面某些媒體的敲詐勒索。紅名單制度是給好人貼標籤,確定哪些媒體的調查報導在發審中可以採信。「對媒體也可以進行分級監管,比如對有公信力的媒體可以認定為一級採信媒體,給好人貼標籤。」鄭培敏說。

  黑名單制度是建立誠信記錄,給壞人貼標籤,一旦被記錄誠信污點,則該媒體的報導不能在發審中被採信。鄭培敏建議,「比如可以讓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牽頭來設計制度,超過十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投訴了某家媒體並查實,就進入黑名單。」

  一些業內人士提到了在IPO過程中表現頗為活躍的上海李國機律師事務所。「我聽說有關領導已表態,可以冷淡處理他們發來的一些文件。」該業內人士透露,在IPO企業的招股說明書預披露稿公佈之後,有時會很快收到上海李國機律師事務所的來函,指出公司存在的某些風險或法律瑕疵,要求被聘為法律顧問,否則就要向監管部門舉報,已經成為該律所的一種業務模式。

  截至本刊發稿前,李國機律師事務所未對本刊的採訪函做出回應。

破除尋租根源

  不乏市場人士稱,IPO有償沉默根源應歸結為發審制度本身,以及相關的監管制度。

  一位備受媒體敲詐困擾的擬上市公司副總經理說:「為什麼證監會在發審時候不能停止採納媒體意見呢?證監會不聽媒體的,不就行了嗎?」市場中和他有類似想法的人不在少數。

  發審制度本身雖然不符合市場化的取向,但卻不是IPO有償沉默的源頭。因為即使在沒有發審制度的市場上,媒體的報導一樣會直接影響到公司的發行股價,乃至發行能否成功。

  「任何一個沒有輿論監督的行業,都會失控。這條灰色的IPO產業鏈之所以存在,是因為媒體報導可能會阻礙企業上市,而敲詐勒索卻基本不用付出什麼代價。」一位就業於某知名財經媒體的新聞從業者說,「正常的輿論監督應得到鼓勵,而非法的敲詐勒索必須受到懲治。」

  即使在發審權力過大的市場環境中,媒體監督也是一種有效制衡機制。「失去媒體監督,監管者就好比聾子和瞎子。」一位證監會發審部門的官員表示,在利益的驅動下,保薦機構和發行人合謀造假的可能性不是不存在,單憑發行部門兩位預審員,如何能夠完全識別出來?

  6月28日,在中國證監會主辦的第二期保薦代表人培訓班上,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透露,真正因為媒體報導影響審核的不足5%。只要擬上市公司在遞交IPO申請文件的流程中,遇到任何問題都能說清楚,而且提前把「疤」說清楚,就不會因為外界的質疑報導而對發審產生影響。

  「如果你連自己公司身上的疤都說不清楚,那又怎麼說服我們呢?」證監會發行部有關人士表示。

  西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辦股份轉讓部總經理程曉明在微博上評論IPO有償沉默現象時說,根本原因是目前的審批制度過於糾纏法律和會計的合規問題,公司在這些方面幾乎都可能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其實對資本市場的投資者而言,公司行業、技術、成長性才是最重要的,但這樣的判斷應該交給市場,而不是證監會和發審委。

  一位證券監管者則表示,「我們在發審的時候,並不要求IPO企業100%完美乾淨,內部是有一個『三二一』慣例的。比如要著重審查企業七方面的問題,而如果這個企業存在三個問題,肯定不能過會。如果存在兩個問題,有可能過會。如果存在一個問題,那一般都是可以過會的。」

  抵制「有償沉默」,最需要尚在IPO流程中「飽受煎熬」公司的主動配合。一位正在IPO流程中的擬上市公司人士告訴財新記者:「預披露後我們每天幾乎接到七八十個電話,說為我們維護媒體環境要求投廣告,幾天後不投放就要寫負面。我們不妥協的結果就是負面鋪天蓋地,有的網站還做了專輯。但我們相信能向預審員解釋清楚。」

  但另一位擬上市公司副總經理沒那麼自信,他表示該公司之前的首次上會失敗,與沒有滿足某些媒體敲詐報導有一定關係,發審委的意見也有失公允。

  他正在準備二次報材料。「上次被發審委質疑說盈利能力有週期性,波動很大,去年和今年的業績我們都實現了穩定並有增長,因此這次過會把握很大。」他表示,最頭疼的就是再次被某些媒體圍攻,但是,「這次誰要敲詐,我就和誰豁上了」。

  本刊見習記者楊璐對此文亦有貢獻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5774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