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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佩儀﹕立好遺囑 遺產如願分配

1 : GS(14)@2017-11-12 16:43:00

【明報專訊】年紀漸長,不少人都可能會想自己百年之後的安排,例如是葬禮的安排、想對家人說的話之類的,特別是對遺產的安排。最常見的必定是立遺囑,在遺囑上寫上自己的心願,財產物業要如何分配等。但立遺囑前有什麼要注意,若果沒有立遺囑,會如何分配?

沒立遺囑 遺產大多歸配偶

若果一個人生前沒有立遺囑而有配偶及子女,遺產分發方式會是,先將所有非土地實產及剩餘遺產中的50萬元資產分給配偶。若尚有剩餘遺產,則會由配偶及子女平均分配,這樣情况下,死者的父母及兄弟姊妹,均不會得到死者的任何遺產。第二種情况為離世者沒有後嗣,這樣會先將所有非土地實產及剩餘遺產中的100萬元資產分給配偶,若尚有剩餘遺產,則會由配偶及父母平均分配。若死者雙親都已經不幸離世,則會分給死者的兄弟姊妹或其已故兄弟姊妹後嗣。若上述所有人士並無人在死者去世時尚存,則依次為祖父母、死者的伯父、叔父、舅父、姑母及姨母,或已故的伯父、叔父、舅父、姑母及姨母的後嗣,享有對遺產的實益權益。特別要留意的是,非婚姻生子女亦可有相等於婚姻生子女的權利,假如無人對遺產享有實益權益,則遺產歸予遺產管理官處理。

執行人宜兼備律師親友

若不想遺產要依上述方式分配,或想由某一人承繼你的財產,最好的方法必定是立一份切合自己心願的遺囑。提早立好遺囑,不但可自己分配自己的遺產歸何人擁有,在遺囑上,你亦可以指定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防止本屬子女的遺產被不負責任的監護人耗盡。立遺囑者自己亦可以決定一至四個具有說服力的人士,作為遺囑執行人,可以是律師,也可以是所有受益人都熟悉的親人或朋友,當然兩者齊備就更好。有熟悉的親人或朋友在其中作為遺囑執行人,有助安撫被悲傷心情籠罩的家人,同時亦可防止受益人為你的遺產分配決定爭吵不休。

成立遺囑之前,立遺囑人必須要釐清所有擁有的資產,最好必定是準備好一張清單,羅列出所有的資產,徹底地將遺產清楚分配。在立遺囑人離世後,不同的種類的資產亦會有不同的處理方法。若立遺囑人有購買保險,而在離世時又可以得到保險賠償金,保險賠償金一般會先轉至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名下,再依遺囑的指示分配。若有立遺囑人有股票,一般會連同遺產認證或遺產管理書到股票註冊處轉名,再依照遺囑的指示分配。若立遺囑人有物業,必須先做查冊,看遺囑認證是否已登記。物業之法律上業權會先轉至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名下,再依遺囑指示安排。

立遺囑前準備好資產清單

其次則是一些個人或私人物品的處理方法,例如一些有紀念價值的東西,例如傳家之寶傳予何人。有些人會有一些具收藏價值的東西,例如珠寶首飾、古玩名畫、名師墨寶等等,立遺囑者亦應該一一在遺囑中,好好列明分配或處理方法。然而除了受益人外,如立遺囑人不希望由某一人承繼任何遺產,亦可在遺囑中指明,以防有人在立遺囑人離世後挑戰遺囑。最後,遺囑中亦可以包括立遺囑人所希望的葬禮形式,和最後希望對家人朋友說的話。

一紙遺囑輕如無物,但內裏卻包涵着立遺囑人的最後一份心意,以及最後不能親口說出的叮嚀,宜早日好好與家人商討後事或遺囑的安排。

美國萬利理財控股有限公司亞太區總裁

[張佩儀 財女手記]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2995&issue=20171107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43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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