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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局反駁香港電訊

1 : GS(14)@2017-09-17 13:47:32

【本報訊】香港電訊(6823)日前去信電訊規管事務諮詢委員會,認為通訊事務管理局在一個委員會會議中,就兩間流動虛擬網絡營辦商(MVNO)Easycall及潤訊通信忽然結業一事,「若干陳述嚴重扭曲了香港電訊為減少對消費者造成的不便而作出正面行動的性質」。通訊局昨日發稿回應指,會議期間提及的均屬事實的陳述。局方於回應中指,在過去兩宗事件中,儘管通訊辦在得悉有關商業糾紛後,不斷主動催促有關MVNO通報談判進展,並一直要求香港電訊作為宿主流動網絡商提供不少於一星期的停止服務通知期,惟香港電訊在潤迅一事上,只給予少於10小時的通知期,即停止向潤迅通信提供所有服務,導致6萬多名用戶的服務在一夜間中斷。



HKT:局方應促MVNO提早通知

通訊局提到,建議的「業務守則」條款中指明,雙方均須給予受影響的MVNO及用戶不少於5個營業日的事先通知,並將有關通知於通知期開始前送交通訊局。除香港電訊外,所有業界代表及委員在會議上及會議後提供的意見顯示,全部支持或不反對實施建議的「業務守則」,以加強對電訊服務用戶保障。香港電訊發言人回應指,局方回應是選擇性及忽略數星期前的討論,認為局方應該要求MVNO提前數星期將公司面對的經營問題通知其用戶。發言人又指通訊局未有採取任何行動逼使MVNO提早通知用戶,認為這是MVNO及通訊局的問題,並非香港電訊,因相關客戶不屬於香港電訊。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70908/20146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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