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案被告上訴 專家:難度極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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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8-17 08:00:02【本報訊】經律政司覆核成功改判入獄8至13個月的新界東北案被告,大多明言會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坦言「上訴難度非常之高」,被告必須指出上訴庭處理覆核時偏離一貫法律準則,對他們造成實質及嚴重不公。換言之,一旦雙學三子今日下午被重判收監,亦將面對同一命運,難以在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須指出判決偏離一貫準則
根據《終審法院條例》,除非有關案件的決定是涉及具有重大而廣泛的重要性的法律論點,或顯示曾有實質及嚴重的不公平情況,否則終院不得給予上訴許可。本案並不涉及「具有重大而廣泛的重要性的法律論點」;至於後者,雖然終院過往不會輕易介入上訴庭決定,但張達明指出,若終院認為上訴庭在處理刑期覆核時對被告造成實質及嚴重不公便會介入,並非一成不變。張指終院不會單就刑期是否過長而受理上訴申請,「唔會話13個月太長喇,8個月啦咁」,因終院認為上訴庭處理刑罰方面較為「在行」,會尊重對方就刑期長短的決定。一般而言,被告可在得到上訴庭判決後的28天內,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院的許可,惟張表示既然上訴庭已作出該判決,最可行是直接向終院提出,例如基於上訴庭判決偏離一貫法律準則而提申請。至於何謂偏離一貫法律準則,張舉例指反東北發展案中,律政司並非就定罪提覆核,而是覆核刑期,因此上訴庭處理覆核時應否重新審視案中證據,抑或只可採納下級法院的事實裁決,但張坦言,有關的上訴申請難度非常之高。東北案13名被告之中,只有社工梁曉暘和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就非法集結定罪向終院提出上訴,惟日前已遭終院駁回。終院指兩人的行為明顯令立法會大樓內的人士感到害怕,破壞社會安寧,定罪穩妥。■記者楊思雅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817/2012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