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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曉佳﹕鷹君信託危機 全因欠缺彈性

1 : GS(14)@2017-06-22 07:47:17

【明報專訊】鷹君集團(0041)羅氏家族因為撤換信託人,兄弟之間不和曝光,令市場意外。不過,事件暴露出的問題反映,企業的創辦人、長老在成立家族信託後,不能夠因此一勞永逸,反而可能因為當初設計信託的問題,例如一廂情願地將家族大部分財富,包括名下上市公司權益,全部置於全權信託,令到操作上欠缺彈性,致需要不定時作出新的安排。

很多企業創辦人,在生前已經成立全權信託,將旗下公司權益、財富、物業等資產歸於旗下,以讓後人得以承繼家族財產同時,亦可以從中獲益。不過若家族人數眾多,信託持有家族上市公司,若信託並非擁有該公司絕對控制權,則難以阻止家族其他成員或其他外人增持或減持,動搖家族信託的大股東地位,甚至令控股權遭攤薄。

難阻家人或外人增持股份

同時,若信託持有的是香港上市公司,自然受制於上市規則下每年增持不超過2%的限制,甚至涉及家族成員之間股權轉讓安排的披露等等制度上的制約。信託人能否完全按創立人的想法行事,需要視乎契據授予的權力、法例、監管制度規範、參考案例,以及執行慣例而定。

隨着時代的進步,因應家族成員繁衍及企業規模擴大,亦要檢討原有信託安排並進行相應的更新。即如新世界發展(0017)鄭氏家族般,亦在2012年原本只由一家信託控制全部公司,變成一分為二,迎接同系的姊妹企業周大福珠寶(1929)上市,甚至將家族控制的企業功能劃分清楚,便是一例。當然亦有不少老牌家族,實行財富共享,長期向不同房的家族成員「出糧」,借此作為維繫家族成員的手段,但是能否發揮家族成員的積極性,則頗成疑問。

企業擴大 須不時檢討資產安排

另外亦有華資家族如新鴻基地產(0016)郭氏家族般,除了由郭老太本人繼承創辦人手上的股份,並且可運用酌情權,將部分股份轉讓家族成員。因此要處理家族財富,並沒有特定公式,只肯定是任何制度下,針無兩頭利。

利用家族信託保持大股東地位,若遇到個別家族成員減持個人持股,往往會對家族企業的控股權面對挑戰。即使有其他家族成員透過增持以維持局面,往往會觸發家族成員之間感到份額不均的現象,容易引發衝突。

爭產攻防戰 信託束手無策

一旦成員之間在家族事務鬧意見,便會變成爭產事件。羅氏兄弟之間因為處理信託人撤換問題而產生不和,只是冰山一角。早於1990年代,羅啟瑞及他為首的新福港集團,便曾經減持過鷹君,加上過去10多年羅啟瑞持續減持鷹君套現,最終他能否在大局上重奪話事權,仍有待觀察。

羅氏家族信託將家族大宅、鷹君的股份等多項財產,置於信託,原意方便打理,理論上信託只需持續以股代息達到變相增持的效果,已令控股權穩如泰山。

不過,這無助於處理家族成員之間個人持股方面的攻防,就算信託人作出資產或權益指配,亦難以規範後人或受益人如何處置股份,甚至因此衍生出複雜的法律及責任問題。羅氏信託撤換信託人一例,正好為一眾富豪提供話題及空間,重新思考成立信託的意義。

[李曉佳 財經澡堂]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6999&issue=20170622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36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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