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督察涉嫌協助教唆製造「冰」毒被廉署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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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1-01-08 15:28:50http://www.icac.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129.html
一名高級督察,涉嫌協助及教唆一名毒販在越南製造「冰」毒,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
林冠樺,四十一歲,被控一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觸犯相應法律所訂罪行罪名,涉嫌違反《危險藥物條例》第40(1)(c)條。被告另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交替罪名,涉嫌違反普通法。
被告將於明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被帶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被告於案發時為長沙灣警署的偵緝高級督察。
有關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七年八月一日至十月十七日期間,在香港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一名毒販在越南觸犯根據該國有效的相應法律可懲處的罪行,即製造甲基安非他命(俗稱「冰」毒)。
交替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七年八月一日至十月二十三日期間,故意作出失當行為,即與該名毒販商討在越南製造「冰」毒,並向他提供有關避過警方偵查其製毒勾當的可行措施的意見。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警方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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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1-01-08 15:31:33Webb:
所以他就是那位放入冰毒的警察?他已經被定罪,還已經受了11個月的監禁了。
So is he the one who put the "ice" in "police"? He has a previous conviction for selling information, misconduct in public office, to which he pleaded guilty and was sentenced to 11 months in j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