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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儲曲線放貸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4-13/100379409_all.html

連續下滑的外匯頭寸使商業銀行的外幣貸款捉襟見肘。「去年下半年開始,市面上外匯頭寸很緊。有的商業銀行暫停美元貸款。即使有,利率也超過了5%。」一位國有大行上海分行人士向財新記者透露。

  由於人民幣目前仍在升值通道,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都不願長期持有美元,這造成金融機構的外匯佔款持續下降。央行最新統計顯示,根據央行外匯資產數據推算,央行以外的金融機構外匯佔款已連續四個月出現負增長。

  央行外匯儲備儘管增速也有所放緩,但基數仍然呈增長趨勢。截至2011年底,外匯儲備為3.2萬億美元。

  在央行外匯儲備尤為充裕和銀行外匯頭寸持續緊張,企業又有「走出去」的外匯需求的矛盾下,外管局加大了外匯曲線貸款的力度。財新記者瞭解到,自去年下半年始,國家外匯管理局(下稱外管局)中央外匯業務中心擴充了貸款管理方面的工作人員。該中心為國家外匯儲備的經營管理機構。

  2010年5月,外管局曾與國家開發銀行簽署一項外匯儲備委託貸款(下稱外儲委貸)協議,針對一些特殊的戰略性項目和政府間項目,委託國開行代理貸款業務,如「貸款換石油」等。當時參與的主要是國家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等政策性銀行。(相關報導見本刊2010年第20期「外儲放貸新政」)

  現在,更多商業銀行加入到了外儲的這一業務中,特別是一些中型股份制銀行。

  一位金融專家指出,外管局此舉可化解巨額外匯儲備壓力、分散外匯資產,解決了銀行目前的商業銀行外匯頭寸告急問題,同時也超越了傳統的外匯管理角色,變身為外匯貸款提供者。

  但是,外儲介入外匯貸款,存在安全性的內在要求和必要的貸款風險合理分擔等諸多問題。由於外儲的特殊地位,和商業銀行的合作中很難構建出平等的商業關係。外匯儲備適當降低、藏匯於民而非儲匯於國,才是根本出路。

曲線放貸

  銀行業人士告訴財新記者,交通銀行去年年底向中船集團下屬船廠發放固定利率2.8%美元貸款,大約二年期。

  今年初,中信銀行內部稱,可以放固定利率3.5%的三年期美元貸款,讓各分、支行找項目。

  2010年,外管局與國開行、進出口行等銀行即開始合作委託貸款業務。

  「在資金充裕的情況下,對外儲委貸沒有很大興趣。」 一位國有大行總行處長表示,各分行均不願意投入精力做這件事情。因為有此類資金需求的大型國企本身一般就是大行的客戶,有重大項目可以從大行直接獲得最優惠的商業貸款。

  相較於外匯資金充沛以及大客戶資源雄厚的國有大行和政策性銀行,外儲委貸對於中型的股份制銀行更具吸引力。它們想參與相關企業「走出去」業務,自身外匯存款有限,通過和外儲合作,可以此為營銷手段,爭搶客戶、爭取存款、中間業務,獲取綜合收益。

  近兩年外匯貸款的需求持續增加。根據央行公佈的《金融機構外匯信貸收支表》,金融機構外匯貸款從2008年開始呈現,在2009年4月大幅增加,於2009年6月出現峰值,當月新增外匯貸款為372.03億美元。2009年4月至2010年4月間,外匯貸款新增額為1782.46億美元。而截至2008年12月,金融機構的外匯存款為1791.03億美元。

  財新記者根據該表測算,僅2009年至2011年三年時間,金融機構外匯貸款每年以19%的增幅,增加額為2950.74億美元。而金融機構外匯存款只增加了959.85億美元。

  工行董事長姜建清於去年12月提出,把外匯儲備的一部分借給國內商業銀行,用於商業性和政策性的「走出去」融資,商業銀行在項目儲備和風險管理上的優勢可以保證外儲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商業銀行業有關人士告訴財新記者,在實際操作中,外儲的貸款有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兩種。銀行收取收10個基點左右的管理費。但外管局給各家銀行的利率和金額,「背靠背」互相不通氣,一事一議,外管局佔主導地位。

  上述國有大行人士進一步對財新記者解釋,以三年期美元貸款為例,最少也要較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Libor)基礎上浮350基點,如3.5%,同期的市場價一般都在Libor上浮450至500基點。

  「當然,這個價格基礎上浮多少還要取決於是什麼銀行,什麼期限,另根據風險、籌資成本和當時美元市場情況。」他強調。

  比如,中遠集團下屬企業通過中行從外儲獲得的貸款利率是3.6%,外儲獲得3.5%的收益,中行取0.1%的收益。

  一位接近中石化的人士介紹,該集團獲取的一筆外儲貸款綜合成本大約是4%。

  這對企業有一定的吸引力。因為商業銀行一年到二年期的美元貸款利率均在5.25%。

  但這不是誰都能獲得的「優惠」,且有代價。

「抽屜協議」

  獲得外儲優惠利率貸款的代價是,外儲的資金需要保證安全。接近外管局和相關貸款項目的多位人士透露,無論是哪種方式,「保底」是隱性條款,屬於「抽屜協議」。

  因為外儲資金的安全性為第一位,而多年來外儲對外投資的「無風險收益率 」就在3.5%左右。這是外儲投資不可後退的紅線。

  如何保證?

  在外儲一開始和政策性銀行開展的委託貸款業務上,實際並沒有真正解決這一潛在的問題。

  委託貸款屬於表外業務,被委託的商業銀行收取佣金即代理費,作為中間業務收入。對於並不具備貸前審查、貸後管理等商業銀行風控能力的外管局,風險管控將相當程度上依賴被委託的商業銀行。但商業銀行只拿10個基點的管理費,動力何來?

   一位進出口銀行人士則說,應由委託機構承擔風險,因為貸款的性質是委託貸款。「利差讓外管局吃了,也就是說大部分利益讓外管局拿走了,風險應由誰主要承擔?」

  進出口銀行一位高層近日亦告訴財新記者,委託貸款的風險應該由委託人兜底。

  可能是汲取了此前案例的經驗,外儲放貸現採取的是一種貌似更為商業化的做法。商業銀行有關人士告訴財新記者,目前的做法中,給企業提供貸款、簽訂協議的是商業銀行,由商業銀行組織銀團,外儲參與,外儲和商業銀行之間達成協議。企業獲得的外匯貸款中,有一部分是外儲提供的,一部分是商業銀行提供的,這樣商業銀行對貸前審查和貸後管理就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一旦出現風險,商業銀行出面處理,亦避免外儲捲入具體糾紛。

  前述接近中石化人士透露的信息印證了這一新模式:中石化向商業銀行申請的這筆貸款約幾億美元,為組合貸款,其中用外儲的這種低利率貸款約一億美元。

  「商業銀行必須保證外儲的本金安全和收益,這相當於『抽屜協議』。」一位相關項目的知情者告訴財新記者。

  「但這類貸款不可能出風險。一是獲得貸款的都是大型國企;二是真出了問題,企業在銀行都有授信和擔保,一定先保外儲,再由銀行去和企業交涉。」他說。

誰能得到貸款

  「到目前為止,外儲委貸沒有具體的額度,但金額不會太大。」一位國開行人士告訴財新記者。

  外儲貸款被看做是外管局一種新探索,將「貸款換石油」一類具有高度政策性、涉及政府間合作的海外投資項目,改成外管局委託商業銀行辦理的新機制。但外儲的這一做法也超越了傳統的外匯管理角色。

  新機制的設計者認為,此舉可化解巨額外匯儲備壓力、分散外匯資產,既符合商業銀行發展不佔資本金的中間業務方向,又能借助商業銀行的貸款專業能力,被認為是一項有益的創新。

  2009年國開行的國際合作業務大部分為「貸款換資源」項目,當年國開行作為銀團貸款的牽頭行,曾與俄羅斯、巴西、委內瑞拉簽下總金額數百億美元的「貸款換石油」大單,期限均在十年以上。

  根據兩家機構簽訂的委託貸款協議內容,從2010年起發生的涉及國家戰略的長期用匯項目貸款將作為表外業務,作為代理行的國開行收取手續費約為1%-2%。

  「這是一個互惠政策,外儲通過銀行增加其投資渠道。同時也支持了中國企業『走出去』。」國開行一位東部分行的人士表示。

  但這並不意味著眾多面臨「走出去」海外併購的各類項目上,需求都能得到有效滿足。

  「外管局不可能承受太大風險。」一位商業銀行人士稱。「符合條件的企業並不多。」他稱,憑藉其十餘年的經驗判斷,需要滿足兩大條件才有可能申請外儲貸款:首先,要有中資背景,大型國企優先 ;此外,在兼顧安全性和政策性上,符合中國「走出去」原則。

  接近中石化的知情人士亦告訴財新記者,必須要有國資背景、投向符合國家戰略方向才能有資格申請,貸款一般用於海外收購。

  「哪些業務屬於體現國家戰略意圖,是否納入銀行表外業務管理,由國家指定。」有關知情人士表示。

  另據一家商業銀行人士透露, 「儘管沒有明文規定什麼項目能借用這一通道,金額上也沒有嚴格的限制,最終是否放款還是由外儲決定。」

  不過,以目前商業銀行的經營模式,很難為「走出去」海外併購企業提供有效的貸款。外儲貸款的介入,也未必能夠解決相關風險和收益匹配的商業難題。

  安理國際律師事務所上海代表處管理合夥人鄒姬在接受財新記者採訪時指出,目前主要的商業銀行仍然是按照以往的習慣進行運行資本的貸款,主要還是以借款人經營情況為主,通常再加上母公司擔保作為第二還款來源。但在購併融資上,主要看重的是目標公司的現金流,通過這個項目來償還貸款。「這實際上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併購貸款。」她說。

  本刊記者鄭斐、張宇哲,實習記者周群對此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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