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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涉貪 規管無紀錄前秘書講內部守則「存特首腦內」

1 : GS(14)@2017-01-26 18:10:06

【審訊第12日】【本報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昨續審,行政長官辦公室前常任秘書長麥靖宇供稱,在2012年2月特首涉坐朋友私人飛機、遊艇事件曝光後,他才知道有內部守則規管特首接受相關安排,但辦公室沒有相關守則紀錄。主控官疑惑究竟守則存放在哪裏,麥回答:「存在特首個腦入面,佢自己定,所以冇紀錄。」麥稱對此「唔覺得出奇」,但認為最好有紀錄。記者:黃幗慧在2010年4月至2012年6月間任職特首辦常秘的麥靖宇,昨繼續接受控方提問,提及2012年2月傳媒報道曾蔭權計劃在退休後,向獲數碼廣播牌照的雄濤廣播主要股東黃楚標租用旗下公司持有的深圳東海花園大宅,曾又承認坐過朋友的私人飛機和遊艇外遊。獨立調查委員會於3月致函向麥查詢,有關特首自願跟從規管問責制官員的機制作申報、及規管特首在私人時間乘坐私人飛機、遊艇的內部守則詳情。


「唔覺得出奇」

為回答委員會的問題,麥稱有親自向曾蔭權查問,包括特首一向是按規管問責官員的機制申報,但有關安排並沒有紀錄。既然特首一直跟從有關規則,但沒有紀錄,主控官David Perry問麥會否覺得意外,麥稱:「當時唔覺得出奇,大家有個假設、前設,特首會遵守個守則」。主控官問麥是否認為香港人也有同樣假設,麥說:「我哋日常工作參考守則,冇人話特首唔跟嗰份守則,所謂假設係咁。」另曾蔭權稱,自2007年7月便採用規管特首在假期時接受朋友邀請乘坐私人飛機、遊艇的內部守則,在沒有利益衝突下,特首可接受邀請,但須支付市價交通費。麥昨表示,這內部守則沒有紀錄。主控官質疑內部守則用意何在及守則究竟存放在甚麼地方,麥解釋:「呢個守則只適用於特首一個人,存在特首個腦入面,佢自己定,所以冇紀錄。」對於內部守則的存在,及在2011年4月應用過一次,麥稱也是2012年2月才知道。有守則但沒紀錄,主控官問麥會否感到意外,麥表示:「唔覺得出奇。如果我自己覺得,最好有明文寫低,(無紀錄)唔係咁好,最好有紀錄」。至於為何不感意外,麥說:「係個感覺,好難解釋。」此外,曾蔭權在2012年2月26日,就他向黃楚標的公司租用深圳單位到商台節目解畫,同日黃楚標的公司在報章刊登聲明,交代單位資料,政府亦同時發新聞稿作同類交代。麥靖宇解釋,他不認識黃楚標,亦不記得曾經於禮賓府見過黃楚標。主控官昨日亦就曾蔭權於商台的解釋,多次質疑為何特首辦花一星期才能作出解釋,麥昨顯得不耐煩,稱事發於多年前,他記憶模糊,不滿主控官不讓他詳閱文件便要他答問題。聆訊今續。案件編號:HCCC484/15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126/19909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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