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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開踢走表演場地顧問報告

1 : GS(14)@2017-01-12 07:58:22

【本報訊】林鄭月娥昨日親自出席公眾諮詢記者會解畫,她多次強調,放棄建設大型表演場是早於興建故宮館的決定,兩件事並無關連,但其解釋仍未釋除西九大型表演場地被博物館「趕走」的疑團。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質疑,兩個顧問研究不但未有進行公開招標,批出的合約亦未有在網頁上公佈,認為當局有所隱瞞。林鄭月娥多番強調,今次場地選址與西九決定不再興建大型表演場地一事並無關連,放棄建設大型表演場是早於興建故宮館的決定。她解釋,西九項目原定擬設的大型表演及展覽場地的用地屬公私營發展設施,商業發展的可行性很重要。林鄭列出放棄建表演場地時序,指內部檢討於2015年6月展開,至同年11月完成,初步顯示土地上建用原本計劃的表演場地有一定困難,當時管理局向董事局匯報研究結果時,董事局已要求再進一步研究。不過,其實於同年10月,林鄭已與西九行政總裁栢志高等就故宮計劃成立了核心小組商討。


無公開招標


林鄭稱,當局經研究後,發現西九建表演場地的商業可行性不高,加上去年7月政府決定於啟德園區興建適合作表演場地的大型運動場可作替代,最終於去年9月放棄計劃。但其實早於去年6月當局已委聘嚴迅奇為該場地作研究及博物館的初步設計,比董事局拍板放棄場地更早。當局指,有關大型表演場地和展覽中心預留用地的發展用途研究涉及兩份顧問合約,分別於2015年7月及去年1月由管理局授權及既定程序批出,涉及350萬元及120萬元顧問費。陳淑莊指出,西九文化區網頁上公佈的合約中,一直有公開已批出的合約詳情,包括顧問合約,當中項目最低金額只有20多萬。但今次兩個顧問研究不但未有進行公開招標,批出的合約亦未有在網頁上公佈。這兩個研究如同批予嚴迅奇的合約,是管理層根據授權直接批出合約。她質疑,香港有眾多可勝任的顧問公司,加上研究毋須在短時間內完成,為何上述報告需要以直接委聘的形式,不經招標而批出合約。■記者鍾雅宜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111/1989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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